截至 1999 年 1 月 1 日

截至 2000 年 1 月 1 日

截至 2002 年 1 月 1 日

领取退休金妇女人数

316 675

326 138

331 581

领取退休金男子人数

221 797

213 001

197 442

支付的平均退休金额(以索姆计)

377.67

385

462

妇女领取的平均退休金额

348.12

362

435

吉尔吉斯共和国实行失业公民小额贷款制度,以增加就业,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增加福利并促进企业活动的发展。该制度的基本目标是让越来越多的失业者参与创业。在2002年12个月期间,小额贷款中心提供2 280万索姆小额贷款,……千人获得小额贷款,其中100 700名妇女将获得900多万索姆小额贷款。

共有764名失业者接受创业基础知识方面的培训,其中包括389名妇女。此外,还实施MOT项目,为青年和成年人提供创业领域的培训,5名具备教学技能的女专家准备对失业公民进行创业方面的培训。

失业公民的职业培训、再培训和高级培训是为成年人提供的一种进修类型。在2002年12个月期间,全国有3 800名妇女(占接受培训总人数的60%)接受培训,其中76%或2 900名妇女找到了工作,她们新掌握了劳动力市场需要的特长。提供培训的基本“女性”行业包括厨师、裁缝、缝纫工、服务员、秘书-个人助理、生产民族手工艺品方面的专家、理发员、会计、宾馆雇员、画工和粉刷工。

在吉尔吉斯斯坦,目前对失业妇女提供多种培训方案,因为有些人想从事妇女行业,有些人想在……领域、旅游、应用艺术和餐饮业开办自己的企业。

在税务检查局和地区统计处申请和领取执照时,领照人不会因性别而受到区别对待。

在农业部门就业及从事个体经营和个人农副业的妇女人数占47%或415 800人。

向农村妇女提供小额贷款已经成为增加妇女经济权力和机会的成功战略之一,有助于改进妇女的经济前景。2002年,825名农村失业妇女获得小额贷款,占获得小额贷款妇女人数的48%。

截至2003年1月1日,20 700名农村妇女在吉尔吉斯共和国就业所登记,1 200名农村妇女领取了失业金。

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1998年4月30日第236号决定,批准并正在执行包括帮助妇女就业内容的“Emgek”全国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方案。此外,根据关于实现吉尔吉斯共和国两性平等全国计划的总统令,拟订了GDZN措施计划,并送交地区机构和比什凯予以执行。

失业妇女占妇女总人数的9.8%,比失业男子高2%(7.8%)。实践表明,妇女在裁员或因长期不带薪休假而自己要求离职方面首当其冲。

2002年,国家劳动检查局各机构进行了大约25次检查,核实遵守劳工法和妇女劳工保护准则和条例的情况,查出了约120例违规行为,包括扣发工资、违反签订书面协定程序和推迟分发劳工记录簿。

此外,还发现违反妇女劳动条件的规定。

在各个工业部门中,妇女占4 600个职位(占职位总数的31.8%),这些职位不符合卫生准则,7.8%的妇女从事重体力劳动。

有关孕妇分娩安排的问题仍未解决。

大多数孕妇在怀孕期间仍被迫在同一岗位工作,易受危险生产因素的影响,危及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随着实行新的“核查条例”,国家劳工检查局各机构更有可能视察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和组织,视察期间必须规定对妇女的工作条件进行研究。根据新《条例》,2003年2月开始检查。

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财政援助法,目前有两种国家津贴:

1.为贫穷家庭和公民提供一次付清的每月津贴。

2.每月社会补助金。

根据家庭收入评估确定向贫穷家庭和公民提供的一次付清的每月津贴(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有保证的最低消费额)。

为新生儿、十八个月以下婴儿及三胞胎和多胞胎提供的一次付清津贴分别为有保证的最低消费额的300%、100%和150%。

共有165 700户家庭领取一笔付清的每月津贴。

根据以下情况确定为上至16岁儿童提供每月社会补助金:

-患小儿脑瘫的残疾儿童享受有保证最低消费额300%的补助金;

-残疾儿童享受有保证最低消费额225%的补助金;

-艾滋病毒检测呈阳性或感染艾滋病的儿童享受有保证最低消费额225%的补助金;

-失去供养人并且无权领取抚恤金的儿童享受有保证最低消费额150%的补助金;

-失去双亲的儿童(孤儿)享受有保证最低消费额225%的补助金。

此外,向没有资格领取退休金的英雄母亲提供有保证最低消费额225%的社会福利金。

领取此类社会福利金的总人数为24 200人。

令人遗憾的是,补助金额很小。2002年4月1日,有保证最低消费额从120索姆增至140索姆。一次付清的平均每月津贴为100索姆,平均社会补助金为311日索姆。

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国家创业发展委员会提供的资料

国家创业发展委员会提供了实施公约的措施和机制方面的以下资料。

根据2002年7月3日第56-P号法令,为了实施发展创业发展委员会的性别平等政策,成立了由八名国家委员会中央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及下属各区域分委员会的负责人组成的一个委员会。该委员会根据决定起草了一项工作计划,获得2002年7月11日第60号法令的批准。根据该计划第3段,对中央行政部门的活动从性别平等角度进行了审计,在中央行政部门共有五名妇女担任部门负责人的职务。例如,进行轮换调动时,为了提升妇女,实现性别平衡,将一名女雇员调到部门负责人的岗位上,另一名妇女担任首席专家的职务。在区域一级,也安排妇女担任管理职务。例如,纳伦及扎拉尔阿巴德地区分委员会的主任均为妇女。

国家委员会的性别平等政策与吉尔吉斯共和国的女企业家密切相关。区域分委员会为女企业家举办咨询活动和培训研讨会。女企业家信贷部门的工作人员每天都提供“如何开办企业”方面的咨询,就感兴趣的问题提供信息,为拟定企业项目提供实际援助。目前,提供信贷是实现妇女经济机会平等及提供真正的机会以改进妇女就业状况的机制之一。为了促进经济落后地区的发展,国家委员会普遍降低了信贷利率,对不同地区适用不同的利率,比如,在比什凯克,年利率为22%;丘伊地区的年利率为22%;奥什、扎拉尔阿巴德和伊塞克湖地区年利率为20%;纳伦、塔拉斯和巴特肯地区年利率为18%。

对中小企业,国家委员会采取了为妇女创办企业提供积极援助的政策。越来越多的妇女开始创办自己的企业。对那些决定开创或继续自己的企业的妇女,国家委员会增加了财政、信贷以及信息方面的援助。

2002年,国家委员会及其下属各地区分委员会为600个项目提供的资金总额达53 742 500索姆,其中旨在支助女企业家的214个项目得到18 186 960索姆,占国家委员会提供的信贷总额的33.8%。在这些项目中,比什凯克的38个项目得到的资金总额为6 340 000索姆;丘伊地区的34个项目得到3102600索姆;奥什地区20个项目得到2 165 000索姆;扎拉尔阿巴德地区24个项目得到1 082 400索姆;伊塞克湖地区18个项目得到1 950 000索姆;纳伦地区51个项目得到2 078 000索姆;塔拉斯地区20个项目得到1 094 000索姆;巴特肯地区9个项目得到375 000索姆。

许多女企业家创办了自己的企业,并且正在成功地发展这些企业。

VinLyuks有限公司董事I.G.Panaeva建立了一家工厂,生产葡萄酒和伏特加; AK-ZHALGA 公司董事K.Zhumalieva经营奶制品生产,以向邻国出口为主;Olimp有限公司董事E.Safonova是第一批根据订单生产会计簿册、公司空白支票、证书、执照、收据及其他类型印刷品的经营多种产品的公司之一的创始人;民营企业家Z.Baigazieva开办了一家多种经营的微型企业,生产通心粉、冷饮等等。

国家委员会的计算机数据库中载有145份申请,申请总额为35 510 000索姆,其中54份申请是女企业家提交的,申请总额为11 380 000索姆。

国家委员会认识到女企业家的重要性,她们的活动为促进共和国经济发展和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作出了贡献。

吉尔吉斯共和国司法部提供的资料

妇女的权利和机会是“2002-2010年期间人权”全国方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保护妇女健康及改善妇女地位问题直接关系到保护孕产妇和儿童健康。

共和国性别平等政策的主要成就包括:不存在基于性别或者族裔的直接歧视;妇女接受教育程度高;妇女能够自己自由地表达政治意见;参与公众生活的程度高;以及物质及技术上的进步。

妇女的立法权利和利益受到吉尔吉斯共和国宪法、劳动法、婚姻和家庭法、民法、刑法及其他全国性的规范性立法法令的保护。

另外,吉尔吉斯共和国加入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盟约》(1989年11月22日大会第四十四届会议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以及劳工组织《关于建立维护社会安全方面权利的国际系统的公约》。吉尔吉斯共和国批准了关于消除对妇女歧视的以下各项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的公约》、《妇女政治权利公约》、《关于婚姻的同意、结婚最低年龄和婚姻登记的公约》、《已婚妇女国籍公约》以及《保护产妇公约》。

所以说,共和国拥有界定妇女的权利和利益的规范性法律基础,与国际规范没有冲突。但是,还不能说吉尔吉斯斯坦妇女如今与男子享受平等的权利。今天,妇女在实现平等方面依然遇到各种障碍,例如,日益严重的贫穷和失业问题,社会保障程度低,参与决策及财产重新分配的程度降低,发病率高。另外,妇女往往对自己的各项权利知之甚少,社会上存在重男轻女的制度带来的各种定型观念和传统。

另外,就扩充机构和司法及执行条例而言,需要改进共和国目前实行的各项立法法令。

与个人权利和自由不同,政治权利和自由的目的是保障个人积极参与国家生活,而不是个人在社会中的独立。这些权利创造条件,借以加强个人与社会之间、公民与国家之间的联系。男子平等参与决策进程保障取得准确体现社会构成的均衡,这是加强和促进民主正常运作所必需的。

在一个现代社会,妇女平等参与政治生活对提高妇女地位的普遍进程发挥一种决定性作用,可将此看作是考虑妇女利益的一项基本条件。

尤其是妇女的投票权,这是妇女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的一个方面。在吉尔吉斯斯坦,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自治政府机关由选举产生。在国内建立了新的选举程序,这影响到了女议员人数,而这方面以前是由苏维埃政党领导通过份额制管制的。在最高权力层,妇女人数仍然很少。这显示《吉尔吉斯共和国宪法》所规定的男女平等并不保证在现实中其权利的平等。

从法律上讲,有许多条例和准则保护女工,禁止雇佣女工在夜间、艰苦条件下工作以及让妇女从事繁重工作。但事实上许多法律上的规定被忽略,没有得到执行。

研究数据显示,在解雇工人时,首当其冲的是有孩子的妇女,她们往往不得不在孩子生病时请假。在市场经济中,劳动强度增加了,对专业水平的要求也在提高。

现在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吉尔吉斯共和国的立法,并且首先应确保立法和实施方面的社会方向,通过新的规范和法律行动来扩大目前的立法,从而将妇女权利郑重纳入各种社会生活领域。因此,计划在将来:

-通过一项新的权利法,确定吉尔吉斯共和国妇女法律地位的基础;

-通过关于家庭、妇女和儿童问题的国家方案;

-实施经济、社会文化、组织和其他措施,以加强关于家庭、孕妇、劳动和妇女社会保护诸方面的社会及法律制度;

-审查在聘用时或工作中对妇女进行性骚扰的官员的刑事责任;

-规定对儿童施虐的家长或其他人抚养人的行政责任,规定多次违反儿童权利者的刑事责任;

-增加国际合作,起诉和惩处组织对妇女和儿童进行剥削的人;

-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立法,在调查和司法审讯对妇女的暴力罪行(包括家庭内强奸和性攻击)时保障平等保护妇女;

-进行国际合作,打击一切形式——包括出于性剥削、淫秽物品、卖淫和性旅游目的——贩卖妇女和儿童活动;

-向犯罪活动受害者提供法律服务。

需要确保实施现有的吉尔吉斯共和国禁止国营部门和私营部门雇主在聘用时因性别而实行歧视的立法,制定措施,对实行这种歧视的雇主追究责任,并确保执行这些措施。

应给予妇女同男子平等的机会,而不加任何歧视,让她们在国际上代表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的利益,并参加国际组织的工作。

实施妇女的公民、文化、政治和社会权利需要:

由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收集有关基于性别违反人权的情况,

在所有形式的统计中考虑到上述情况,

所有保护人权的机构和机制相互交流和协调活动,以保障妇女权利,

在人权领域内对妇女展开全面的教育。

吉尔吉斯共和国的市场关系的建立和发展以及非政府所有制的发展需要有恰当的家庭和婚姻立法的改革。由于私有制的迅速发展,需要制定婚姻契约制度,以保护配偶的财产权。必须更深入地研究一般的联合所有制、配偶责任以及配偶的抚养子女责任的制度。

显而易见,在吉尔吉斯共和国立法改革过程中,必须制定关于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条款以及关于吉尔吉斯立法承认所谓未经公证的、非宗教仪式结婚后果的规定。

为了确保保护妇女权益,必须:

-拟订立法,以确保提高负有家庭责任的男子和妇女在劳务市场上的竞争力,例如编制有关培训、再培训和高级培训的法律草案;修改吉尔吉斯《劳工法》的具体准则,从而使雇主经妇女同意,给她们安排某些工作,而目前这类工作是禁止她们承担的并据此修订和补充其他有关劳工问题的规范性法律;

-起草法案,以确保人身安全和防止家庭暴力(扩大受害者在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权利,起草一项保障法,对那些刑事活动受害者或生命受到威胁的公民提供社会保护);

-执行一系列紧急措施保护孕妇的健康;

-改善监测在违反妇女公民权利(被迫早婚)方面执法的机制;

-发展妇女信息网络和性别问题研究;

-促进成立妇女非政府组织,并提供支持;

-组织市区两级中心以执行妇女提出的倡议;

-在各部、行政部门、企业、机构和城镇成立妇女委员会;

-为女生和学生家庭制定和执行全面的社会支助方案;为支助来自贫穷家庭的女孩设立一项基金,使她们得到中小学和更高的教育;

-制订和执行一项克服传统做法和负面陈规定型观念的方案,对妇女进行培训,以参与政治进程和选举活动;

-开办培养妇女政治领导才能的学校;

-制订防止妇女犯罪的措施;

-组织大众媒体开展在人权领域教育大众的工作,强调联合国各项公约所载妇女的权利,并提供有关家庭、妇女、年轻人、国家政策规定的任务以及执行中取得进展的资料;

-确保通过刻意培养公众对女企业家的正面看法,在媒体上开展支持妇女企业家精神的宣传;

-在电视和广播中为开展创业活动的妇女组织一系列培训研讨会;

-制作有关性教育和性别教育的广播电视特别节目。

吉尔吉斯共和国检察官办公室提供的资料

在吉尔吉斯坦第二次定期报告第一部分C节谈及执行《盟约》的情况,以及吉尔吉斯共和国从立法和体制上维护人权的情况,应指出,2002年6月31日,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签署了关于吉尔吉斯共和国监察员(Akykatchy)的法案。该法案已于2002年8月2日生效。立法议会副议长(Tursunbai Bakir uulu)任命了第一任监察员。

吉尔吉斯共和国外交部移民事务司提供的资料

移民事务司参加了2002-2005年吉尔吉斯共和国打击非法运输和贩卖人口的措施方案,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于2002年4月21日颁布了《第94号法令》予以批准。

在这方面,已起草了保护在吉尔吉斯共和国境外从事劳务的移民工人权利的规范性文件。

按照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2001年10月12日第61号决定,移民事务司向法人和自然人签发许可,允许安排共和国公民从事境外的劳务。接受方有关国家机构给予参与这种活动的权利是获得上述许可的法定要求。

2002年,对获得向共和国境外派遣从事劳务公民许可的机构均进行了登记,这些援外国家包括土耳其(Sleng LLC)、塞浦路斯(Karsuruf LLC、Gulaz LLC)、大韩民国(Peniel LLC、Abdai旅行LLC和Kapriche LLC)、俄罗斯联邦和黎巴嫩。

在此期间,有334人、其中44%是妇女(146人),通过这些公司找到了工作。

大多数情况是,女孩对此甚感兴趣,她们可在服务业和娱乐业工作。没有收到关于非法运输或贩卖妇女的资料。

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统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

国家统计委员会编制了一份按性别分列、有关“吉尔吉斯共和国妇女和男子”统计数据的资料简编,其中载列的指数说明了2002年期间妇女和男子在社会和政治生活所有领域的情况。

向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负责的妇女、家庭和性别发展全国理事会提供的资料

2002年8月28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使妇女领导人参与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行政部门状况框架政策的总统法令。

2003年3月12日颁布的第60号总统法令通过了关于国家保证维护男女平等有关依据的法律。

2003年3月25日第62号总统法令通过了关于提供社会和法律保护以防范家庭暴力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