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

副部长

副部长助理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教育部

10

208

2 646

9 949

卫生部

1

49

298

369

827

文化、青年和社会发展部

1

1

1

8

6

27

内政部

4

6

7

公共工程部

20

32

8

29

环境和水利部

7

4

23

26

国家交通管理局

1

1

1

2

2

外交部

4

3

9

30

司法部

3

9

19

24

劳动部

1

41

58

18

66

财政和工业部

1

5

11

17

21

15

公务员事务局

1

11

8

11

5

经济部/规划科

6

10

12

经济部/经济科

8

13

4

15

能源部

1

4

4

3

部长委员会主席直属机构

3

伊斯兰事务和宗教基金管理总局

1

19

政府部门发展部

1

礼宾和招待局

1

2

主管联邦国民议会事务国务部

1

3

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部

2

5

8

8

社会事务部

12

47

74

59

122

国家媒体委员会

11

11

17

主管部长委员会事务国务部长

1

3

共计

1

5

20

216

765

3 238

11 213

资料来源 :公务员事务局,2007年4月15日。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妇女还代表国家参加某些国际组织,其中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以及与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有关联的教育、科学及文化国家委员会,并出任联合国全球契约委员会的成员。她们还在世界贸易组织中任职。

上述职位只是举例说明,还不是全部:如果我们考虑到在具体酋长国一级政府和私营机构担任的行政职位,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妇女已担任许多领导职位。在此应提到沙迦酋长国在促进妇女参政方面的经验:沙迦咨询委员会中有七名妇女成员。在该酋长国以及在迪拜,妇女负责管理电视台和广播电台。

截至2007年4月15日按性别分列的联邦机构雇员

男性

女性

教育部

11 500

20 215

卫生部

2 702

5 328

文化 、 青年和社会发展部

1 070

95

内政部

196

92

公共工程部

2 140

128

环境 和水利 部

4 760

105

国家交通管理局

64

34

外交部

152

101

司法部

633

171

劳动 部

376

331

财政和工业部

277

124

公务员事务 局

76

70

经济 部 / 规划 科

72

48

经济部 / 经济科

99

68

能源部

56

30

部长 委员会主席直属机构

21

3

伊斯兰事务和宗教基金管理 总 局 ( 宗教事务 )

176

45

政府部门发展部

9

2

主管 部长 委员会 事务国务部长

26

9

国家媒体委员会

176

55

社会事务部

150

459

礼宾和招待局

59

7

主管 联邦国民议会事务国务部

11

7

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部

27

36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认为,妇女在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并认为需要为她们提供机会,因此已采取在国际任职方面将发挥积极、长期影响的举措:妇女已开始在外交部担任某些外交职位。在总共31人中,1人的职衔是全权公使(一等);3人是二等秘书;15人是三等秘书;12人是外交随员。

此外,妇女代表国家切实参与了国际会议和研讨会,只要她们具备适当资格,在这种参与方面没有任何障碍。全国妇女联盟通过其在以下一些组织中的成员地位代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妇女:

·开罗的阿拉伯妇女组织

·法国的世界家庭组织

·突尼斯的阿拉伯家庭组织

·总部设在纽约的开发署

·总部设在埃及的阿拉伯成人教育网

定型观念和歧视性的文化习俗,第5条

10.提供资料,说明影响妇女享受权利的社会文化习俗,以及政府为消除歧视性习俗所作的努力。

总体而言,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社会尊重并尊重妇女,认为她们是男人在家庭中的真正合作伙伴。我国已作出巨大努力,将妇女问题纳入发展的主流,并将这一总体趋势化作有助于持续经济增长的政策。除此之外,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妇女已经取得巨大社会收益。

以下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向妇女提供的最重要的社会服务:

·对工人子女的社会津贴及住房津贴: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总统谢赫·哈利法·本·扎耶德·阿勒纳哈扬殿下以阿布扎比酋长国统治者的身份颁布两项法规,第一项法规修改了子女津贴的某些规定,第二项法规修正了为阿布扎比酋长国公民中的公务员和雇员提供住房津贴的一些规定。儿童津贴法规的修正案规定,对于女性雇员拥有国民身份的子女,如果未向子女的父亲发放津贴,则应向该女性雇员发放津贴;如果离婚,应向提供抚养费的一方发放津贴。

关于向拥有国民身份的公务员和雇员发放住房津贴的法规修正案规定,如果拥有国民身份的女性雇员已婚、寡居或离婚并正在抚养子女,应向其发放已婚类别的住房津贴。

·在各部委和公共机构中设立托儿中心

部长委员会深信,促进妇女参与劳工市场并协助他们平衡家庭责任和工作要求十分重要,因此颁布了关于在各部委、公共机构及政府办公室和机关设立托儿中心的2006年第19号决定,其中第一条规定,在各部委、政府部门和办公室及其他公共机关和机构设立附属的托儿中心,以便向女性雇员的子女提供照料,条件是雇员中至少有50名已婚妇女,或者属于新生儿至4岁年龄组的女性雇员子女人数为20人或以上。

·为寡居和离婚妇女分配住房

国家政策一直依据提供住房支持的原则,另外还依据一些机制,其目的是让公民能够获得住房,包括向无地修建住房的公民提供免费的配备全套基础设施的宅基地,基础设施中包括街道、供水、供电、环卫及其他设施。

妇女已从这一政策中得到许多益处,只要是寡居、离婚或嫁给非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国民的女性公民,都有权在必要的资助以外再获得一套住宅或宅基地,以便建造住宅。

总体而言,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妇女享有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她们在进入劳工市场,或为娱乐、旅游或医疗目的到国外旅行,或代表国家履行公务方面不存在任何障碍;她们可以自由驾驶汽车、经商和管理自己的财务。

在文化领域,妇女有权经常参加文化聚会,出席研讨会及其他此类活动。他们在加入书会或其他文化和社会团体方面享有与男子相同的机会。

暴力侵害妇女行为

11.提供资料说明各种形式的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发生率;处理此类暴力行为的战略;以及缔约国向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的社会服务的种类。

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发生的暴力侵害妇女案件较少,不足以构成一个重大社会现象:只有一些一般的案件和问题,在这方面没有明确统计数字就证实了这一点。尽管如此,国家已设立一些中心,为暴力行为的妇女受害人提供支持,其中包括内政部以及迪拜社会发展管理局下属的人权保护局运作的社会支持中心。还向贩卖人口或其他形式侵害行为的妇女和儿童受害人提供庇护。

家庭暴力,无论是丈夫对妻子,还是父亲对女儿,还未成为一个现象,只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国家提供电话热线,妇女可以用这些热线请求提供咨询或采取干预行动,以解决问题。警察认为家庭暴力是一种犯罪。

国家为制止暴力侵害妇女行为所作的努力简述如下:

·已设立婚姻咨询机构,为即将结婚的男女提供建立成功婚姻关系的培训。

·利用各种形式的媒体,提高对家庭和婚姻关系的认识。

·在国家法院中设立家庭指导分支机构。

·在阿布扎比,在司法局设立了家庭法院。

·设立了一个人权保护局;2008年,该局的监管权从迪拜警察局转到迪拜社会发展管理局。该局向侵害行为受害人提供技术和法律援助,受害人可以求助于社会服务分支机构。

·2007年,在迪拜设立了妇女和儿童关爱机构,其目的是为身心侵害行为以及侵犯人权行为的受害人提供安全的环境、援助和康复。

·在阿布扎比设立了贩卖人口受害人庇护所。对这一实验作出评价以后,将在全国各地设立类似的中心。庇护所的人道主义任务是向贩卖人口和性剥削的妇女和儿童受害人提供保护,减轻他们的痛苦,确保尊重她们的人格。该中心特别努力为妇女和儿童提供适当庇护,为栖身于该中心的人提供各类的社会、法律、心理、医疗、教育和专业关爱。

·全国妇女联盟发起了“愿景”倡议,该倡议涉及总体人权特别是妇女的人权。该倡议的目的是让离婚妇女在联盟总部和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而不是在法院和警察局探视子女。各愿景办事处努力缓解法院、警察局和公共场所的气氛给离婚妇女及其子女造成的心理压力,提供适当的家庭氛围。

·扩建和改善了由内政部管理的社会支持中心,以期向犯罪或袭击受害人提供适当的心理支持。

贩运和利用妇女卖淫营利,第6条

12.关于卖淫问题的措施和统计数字,以及国家为防止贩运妇女和女童进行性剥削而设立的机制。

关于制止人口贩运的2006年第51号联邦法律是这一领域的法律框架,也是本区域第一个同类法律。该法第1条规定,贩运人口是指采用威胁使用武力或使用武力或其他形式的胁迫、诱拐、欺诈、滥用权力或利用弱势地位等手段,招聘、运输、转移或接收人员;以剥削为目的,因获得另外一人的同意而接受报酬。“剥削”包括各种形式的性剥削、利用他人卖淫营利、强迫劳动或服务、奴役或类似于奴役的做法、劳役或切除器官。

这一定义非常类似于《巴勒莫议定书》和其他国际法律中的定义。它涵盖一切形式的贩卖人口,不仅包括公开奴役,还包括性剥削、童工和贩卖人体器官。该法共有16条,规定对从事人口贩运的罪犯予以严惩。这些惩罚从1年监禁到终身监禁不等。罚款从10万到100万阿联酋迪拉姆不等,相当于27 500到275 000美元。

除了关于贩运人口的法律之外,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其他刑法,其中包括《联邦刑法典》第364和第365条,也规定必须防范奴役、卖淫和监禁等犯罪。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关于国际司法合作的2006年第39号法的一些条款,涉及相互交换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以进行审判或支付其依法承担的罚款。在人口贩运等刑事问题方面提供法律互助(第6至37条)。2007年,就至少7个案件提供了此类法律互助。

关于设立制止人口贩运问题国家委员会的2006年第51号联邦法规定该委员会的任务如下:

1.研究和更新有关人口贩运问题的立法,从而确保根据国际规定保护人口贩运的受害人。

2.与相关国家机构协调编写报告,说明国家为制止人口贩运而采取的措施。

3.研究关于人口贩运问题的报告,并采取必要行动。

4.在制止人口贩运和贯彻落实为此采取的任何行动方面,与部委、局、机构和主管部门等各个相关国家机关协调。

5.通过举行会议和研讨会、印发出版物、提供培训以及任何其他旨在实现委员会目标的活动,提高对人口贩运问题的认识。

6.与相关国家机构一道,参加关于制止人口贩运问题的国际会议和论坛,并提出国家观点。

作为制止贩运人口罪行的国家和国际战略的一部分,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签署了《2005年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并于2009年批准了《联合国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议定书》,即人所共知的《巴勒莫议定书》,也是补充《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议定书之一。

制止人口贩运问题国家委员会努力在地方和联邦两级提高人们对有关这一问题的法律执行情况的了解。官方报告表明,2008年,根据第51号联邦法登记了20起涉及人口贩运的案件,其中12起发生在迪拜,阿布扎比和沙迦各发生3起,阿治曼和哈伊马角各发生1起。2007年的可比数字为10起,这表明制止这一犯罪的进程正在稳步发展。

下表载列涉及人口贩运的案件、受害人以及嫌疑人的数目

案件

受害人

嫌疑人

20

32

43

应该指出,人口贩运案件不局限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联邦政府向所有官员散发资料和提高认识的工作正在取得成果。在国家于2009年实施计划,启动人口贩运问题媒体宣传活动时,这些努力必将产生重大影响。关于这一活动的一个官方因特网网站已经建立,将成为官方的信息资源。该网站(www.nccht.gov.ae)预期将成为提高公众认识以及委员会与公众交流的一个有效手段。

至少在6个庭审案件中实现了定罪,而2008年定罪的案件数目为5个。所实施的惩罚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在2007-2008年期间,因实施、协从或唆使他人犯罪而被定罪的罪犯被处以3至10年监禁,而在2008-2009年期间,2名被定罪的罪犯被判处终身监禁,其中1人在沙迦,另外1人在纳古拉角,其他人则被判处不同刑期的监禁。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正在努力增加工作人员的人数,以审理日益增多的人口贩运案件。制止人口贩运问题国家委员会与相关局和部委合作开展全面活动,提高公众对相关法律适用情况的了解和认识,并寻找切实遏制这种犯罪的手段。作为这项全面活动的一部分,举办了有移民局和住房局、警察局和检察官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的讲习班。

·2007年3月,迪拜警察局与联合王国安全部门合作举办了一次关于调查贩运人口犯罪的讲习班。

·2007年,在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日之际,委员会宣布了内容详细的培训课程计划,以建设执法能力。与劳动部合作,9月在阿布扎比和迪拜举办了两个讲习班,其中1个讲习班涉及应对人口贩运犯罪。与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合作举办讲习班,目的是改善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的现行立法,商讨在区域一级制止这种犯罪的共同努力。

·2008年1月,与内政部合作举办关于安全与贩卖人口之间关系的讲座。

·在同一个月,举办为期5天的人权和适用法律问题培训课程,参加者包括警察和有关方面。

·2008年2月,举办了1个关于制止贩运人口犯罪的培训课程,还计划在2009年再举办1个关于调查此类犯罪的手段的课程。

·拟订数据收集方法定稿,以期为警察和在相关领域开展工作的人建立中央数据库。

·选拔一批国家法学院毕业生参加培训方案,以提高他们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境内因特网犯罪、有组织犯罪、恐怖活动、人口贩运和其他贩运以及人权问题的了解。

·2008年11月16日至29日,在Belorus为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制止人口贩运领域开展工作的人举办培训课程。

·2009年1月28日,在阿布扎比主管联邦国民议会事务国务部召开了制止人口贩运领域工作者第一次会议。

·2009年2月25日和26日,在迪拜警察学院为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制止人口贩运领域的工作者举办了培训课程。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利用自己的制度管制移民和护照问题,以监测贩运人口犯罪。这一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973年第6号联邦法以及随后关于外国人入境和居留的修正案。

·采用以下措施控制国家入境口岸:

-对来自某些国家、其姓名已列入家庭成员或亲属护照的儿童拒绝入境。这一措施的目的是保护他们免遭剥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着力强调必须向这些儿童颁发本人护照以及个人入境许可,以确保遵守法规,移民和护照工作人员能够在其入境时辨认这些儿童,并确保他们与家庭成员或亲属一同返回原籍国。

-使用视网膜扫描仪,控制入境外国人的入境。

-限制签发探访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境内亲友签证的数量,以杜绝滥用这种特权。

-委员会已拟订将与相关国家签署的关于就人口贩运问题开展直接合作和交流这方面信息的合作备忘录。

13.关于参与卖淫活动妇女的统计数字。

14.为批准《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行为的议定书》而采取的具体步骤。

2008年9月28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根据2008年第71号联邦法令,批准《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议定书》,该议定书补充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在外交部交存《议定书》的批准文书之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成为该《议定书》的缔约方。

参与决策和在国际一级任职情况,第7和第8条。

15.妇女担任领导职位人数统计资料。

2008年2月,担任部长职位的妇女人数从2人增加到4人:外贸部长、社会事务部长和2名国务部长。这在阿拉伯国家为最高人数。

妇女在联邦国民议会40个席位中占9个席位,比例为22%,也属于妇女在立法机构任职人数最高之列。

在阿布扎比,有1名妇女就任法官,另外2名担任地方检察官,迪拜有10名妇女有资格担任地方检察官。

第一批2名女大使获得任命:驻瑞典和西班牙大使;另有1名妇女担任驻中国上海总领事。

妇女担任66%的政府部门职位,其中30%为高级领导和决策职位。

妇女担任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大学15%的教职。

医生、教师、药剂师和护士总人数的60%为妇女。武装部队、警察局和海关也有妇女担任正规职位。

16.为设立妇女和儿童问题最高委员会而采取的步骤;委员会男女成员的比例;主要活动;以及非阿联酋妇女的比例。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正在采取行动,以确保部长委员会关于设立妇女和儿童问题最高委员会的决定生效。拟设立的委员会将力求提高照顾水平并加强有关妇女和儿童问题的后续行动;为此目的在各个领域提供支持,特别是在教育、文化、卫生及社会和心理事务等领域;并实现儿童和母亲的保障和安全。

国籍,第9条

17.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妇女将自己的国籍传给子女或外籍丈夫。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正在通过专门机构采取行动,研究女性公民与外籍丈夫所生子女的情况。设立了一个协商委员会,负责编写一份关于对这类拥有父亲国籍且父母保持婚姻关系的儿童给予本国公民身份的法律研究报告。作为这份研究报告的成果,拟定了一项《国籍和护照法》修正法案,允许根据该法的行政条例所列条件,让女性公民与外籍丈夫所生子女获得母亲的国籍。这些条例将在宪法程序完成后立即颁布。

教育,第10条

18.消除课程中的定型观念

通过全国两性平等主流化倡议,全国妇女联盟对教育课程中的对妇女的定型看法进行了分析研究,目前正在为纳入拟议修正案与教育部进行协调。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为男女儿童提供从幼儿园到大学的教育。包括成人教育在内的各阶段教育均对公民免费。

19.小学、中学、大学女毕业生的百分比。请说明各级教育中的女生辍学率,以及导致女孩和妇女中止教育的主要原因。

小学和中学女毕业生的百分比。

1.普通教育学校

下表列示2007-2008学年第一和第二阶段教育男女毕业生的百分比。

男生

女生

教育阶段

年级

参加考试

通过考试

百分比

参加考试

通过考试

百分比

基础阶段

8 918

8 772

98.3

9 730

9 685

99.5

10 252

9 508

92.7

11 628

10 471

90.0

中学阶段

十二

7 117

6 691

94.0

10 263

9 684

94.3

共计

26 287

24 971

94.9

31 621

29 480

94.3

2.成人教育学校

男生

女生

教育阶段

年级

参加考试

通过考试

百分比

参加考试

通过考试

百分比

基础阶段

422

274

64.9

470

427

90.8

511

417

81.6

552

430

77.8

中学阶段

十二

1 010

239

23.6

1 084

409

37.7

共计

1 943

930

47.7

2 106

1 266

60.0

3.女生辍学百分比

普通教育学校2007-2008学年第二阶段结束时,女生辍学百分比为2.1%,男生对应数字为8.4%。

导致女生在第二阶段结束时辍学的原因包括结婚、就业和生病。

4.非阿联酋国民的入学能力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居民无论国籍如何,均可在公立和私立学校入学,也可注册接受特殊教育和家庭教育。

教师培训及其影响

教育部新的管理结构更新了工作人员和专业发展部门,该部门负责发展和培训各领域的教师。

现有的多种教师培训方案包括:

·将先进技术用于实际和教育目的的教师培训。

·专业标准方面的教师培训。

·先进教育课程的使用。

·教育和专业指导。

·评估和考核。

除上述方案外,还有其他方案对教师的专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提高了教师业绩,因此也提高了离开学校开始就业人员的水平。

教科书和课程: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教育部继续加强妇女权利观念并维护妇女的作用和权利。通过提高技能和知识,以及实施基于公正、平等和尊重的课程战略,处理与歧视有关的问题。

下表列示经济部2008年的一份报告公布的教育统计数字:

项目

2003/2004

2004/2005

2005/2006

2006/2007

幼儿园女生对男生比率

93.7

93.1

92.6

93.0

第一阶段女生对男生比率

93.6

94.3

94.5

94.2

第二阶段女生对男生比率

93.0

92.2

93.2

92.3

中学教育女生对男生比率

108.0

106.7

105.4

104.2

大学女生对男生比率

181.1

153.3

159.2

156.2

特殊教育女生对男生比率

83.8

68.0

81.8

103.0

成人教育女生对男生比率

78.7

86.5

105.7

112.4

第一阶段女教师对男教师比率

548.5

474.2

533.0

545.2

第二阶段女教师对男教师比率

128.0

130.0

129.1

133.7

中学教育女教师对男教师比率

120.0

125.4

118.0

118.6

政府学校女生百分比

48.4

45.5

42.1

39.6

私立学校女生百分比

51.6

54.5

57.9

60.4

幼儿园班级人数

22.3

22.0

22.2

22.6

第一阶段班级人数

23.3

23.3

23.3

23.3

第二阶段班级人数

23.9

23.6

21.2

23.5

中学教育班级人数

22.4

21.2

22.0

22.3

特殊教育班级人数

6.8

7.0

7.0

5.5

成人教育班级人数

20.3

20.7

19.6

19.5

就业,第11条

20.妇女在就业领域的平等以及加强妇女在企业部门中的角色。

国家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妇女与男子挣得同等薪酬。妇女进入企业部门没有障碍:她们可以从事所有的商业活动。全国各地一些女企业家协会帮助和鼓励作为正式合伙人或不参与具体经营的合伙人参加同公司和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项目。鉴于在各个领域建立网络、促进增长的重要性,这些协会还发展个人同机构间的关系。

最新统计数字显示,女企业家协会拥有约12 000名成员,她们管理着11 000个投资项目,价值约125亿迪拉姆。同时,银行部门妇女就业比例约为37.5%,银行被视为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最重要的经济部门。

国家还发起各种倡议,使妇女能够在家中从事商业活动,从而使她们在履行家庭责任的同时能够满足这类活动的要求。这些倡议包括:

·阿布扎比mubdia’h(劳动妇女)方案,旨在加强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妇女的作用,扩大她们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参与,鼓励她们应对独立经济事业固有的风险,并帮助这些企业取得一切可能的结果。这一方案帮助人们在家中从事19种活动。

·由杜拜经济发展局运作的intilaq许可证方案,是一个具有开创性的项目,使阿联酋国民可以在迪拜的家中经营小企业,无需租用办公室或商业房舍,以此鼓励人们开创自己的项目,减少启动成本,从而提高他们的竞争力。

·沙迦的etimad方案,旨在鼓励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特别是沙迦的男女公民充分利用时间,有效参与经济生活。该方案的对象是那些希望在家中从事职业或贸易活动的人,他们缺乏在广阔世界中着手开展商业活动的经验,因此缺乏信心或不确定如何起步,不知是应该独立经营还是与他人合伙创业。

国家关于妇女参与经济活动的政策是基于这样一种信念:这种参与不是关于权利和自由的空谈,而是发展之必需,它不含性别歧视,所有人均应从中获益。当今世界各地发生的经济和社会变化使妇女就业问题具有重要和显而易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妇女是全面和可持续发展进程中的基本和有效伙伴,没有妇女的有效参与,就不可能在所有社会实现全面发展,无论是发展中社会还是发达社会。任何社会如果禁止妇女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就等于损失了一半人口可对发展进程做出的贡献。

基于这一理解,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立法力求保障妇女的平等权利,消除任何形式的性歧视。国家《宪法》赋予妇女宪法和法律权利,确保她们享有工作、获得照顾、社会保障权利以及免受各种歧视的权利:

平等和不受歧视的权利:

《宪法》申明了平等原则,其中第14条规定,社会应以平等、社会公正、安全和保障以及所有公民机会平等为基础,并以合作和相互同情为公民之间的有力纽带。第25条规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联邦公民不因种族、民族、宗教信仰或社会地位不同而区别对待。

就业权利:

《宪法》第20条申明,社会应重视就业,将其视为发展的基石,努力为公民提供就业机会,并确保他们为此得到充分的训练。应通过立法确保创造适当的条件,根据不断发展的国际劳工立法,保护雇员的权利和雇主的利益。《宪法》第34条规定,在法律范围内并在适当考虑关于某些职业和行业的条例的前提下,每个公民均可自由选择职业、行业或专业。不得强迫任何人提供劳动,只有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而这种劳动必须得到报酬。不得奴役任何人。《宪法》第35条保障公职就业权,规定这类职位应依法平等地向所有公民开放。公职应是委托任职者履行的国家服务。公务员履行职责应以公共利益为唯一目的。

如上所述,平等和不受歧视的权利以及不受歧视地就业的权利等原则均载入了《宪法》,意味着这些权利受到《宪法》保护。

同样在这方面,1980年关于劳动关系管理的《第8号联邦法》和2008年关于联邦政府人力资源的《第11号联邦法》确立妇女的平等权利如下:

《劳动法》第32条规定,妇女与男子同工同酬。

该法规定男女之间不仅在薪金、工资、奖金、补贴方面平等,而且在公职就业所涉及的从任命到离职、解雇补助金和养恤金等一切程序上平等。

国家还批准了有关一般就业领域的平等和不歧视,特别是不歧视妇女的国际劳工公约。1997年2月,国家批准了关于男女同工同酬的1951年《第100号国际劳工公约》,并于2001年6月批准了关于就业和职业歧视问题的1958年《第111号国际劳工公约》。

依照《宪法》的规定,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法律体系对国际公约采取的法律立场是,国家批准的任何协定或公约与立法当局颁布的法律一样,在相关联邦法令公布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基于这一立场,这类公约必须直接和立即由各主管机构实施和执行,所有这些主管机构均应遵守公约各项规定的约束。因此,任何人如果因有关方面不遵守这些规定而受到伤害,均有权寻求与违规行为类型和认定情况相适合的司法补救,以获得他们的权利。

21.包括非酋长国公民在内的妇女劳动力参与官方部门的统计数字,以及该部门妇女可获得的服务和保护。

妇女担任66%的政府部门职位,其中30%为高级领导和决策职位,并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大学担任15%的教职。医生、教师、药剂师和护士总人数的60%为女性。武装部队、警察局和海关也有妇女担任正规职位。

国家为在官方部门工作的妇女提供一系列法律、社会、保护和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2006年《部长委员会第19号决定》要求各部、公共机构及政府机关和机构在已婚女性雇员不少于50人或这类雇员的4岁以下子女不少于20人时提供托儿所。根据这一决定,各机构为在职妇女建立了托儿所。

根据《劳动法》第29条,不得雇用妇女从事高风险职业:不得雇用妇女从事任何危险、艰苦或在身体上或道德上有害的工作,或从事劳动和社会事务部长与有关当局协商后在决议中指明的任何其他工作。该法第27条规定,不得要求妇女在夜间工作。“在夜间”一词是指不少于连续11小时的时段,包括晚10时至早7时。

《劳动法》第32条保障男女获得同等工资,其中规定,妇女如完成与男子相同的工作,其工资应与男子相同。

关于联邦政府人力资源的法律给予妇女60天产假,除此之外,妇女还可在4个月中每天用2小时给孩子哺乳,享用这两项福利时均领取全薪。女职工还有权为获得更高学历休带薪学习假。

对在官方政府部门工作的妇女的法律保护:

关于联邦政府人力资源的2008年《第11号联邦法》为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妇女保障下列权利:

可休全薪产假60天。

可在一段4个月的时期内,每天离岗2小时给孩子哺乳,领取全薪。

当配偶亡故时,可休带毛薪特别假4个月零10天。

当丈夫的工作需要其离开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时,可休无薪特别假陪伴丈夫。在计算资历、薪金和退休福利过程中应计入此种休假期。

对在正式私营部门工作的妇女的法律保护:

1.1980年《第8号联邦法》确保在私营部门工作的妇女得到就业保护,具体规定如下:

不得雇用妇女从事任何危险、艰苦或在身体上或道德上有害的工作。

不得要求任何妇女在夜间工作。

女性与男性应同工同酬。

妇女有权享受45天全薪产假。

在分娩后18个月内,妇女有权享受两个额外时段为婴儿哺乳,薪水不得扣减。

2.劳动部在保护男女工人权利方面的举措:

劳动部推出若干举措,旨在保护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所有男女工人特别是女工人的权利,理由是她们是最需要保护的群体。其中最突出的举措包括:

工资保护系统

这是劳动部与中央银行合作建立的一个电子系统。该系统申明了政府的关切,以保护所有生产部门的权利,其中包括工人和雇主,并强调保护男女工人工资的原则非常重要。这一系统确保劳动部收到以下所有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向私营部门的男女工人支付工资的程序;各机构在多大程度上在规定期限内以正确方式支付了工资;以及是否已迅速采取预防措施,尽量减少发生与工资有关的工人纠纷。

雇主选择中央银行批准参加该系统的一个或多个代理机构,包括银行、交易所公司和服务提供公司。

代理银行一旦收到指定为工人工资的款项,就会向系统发送数据,系统则向代理传送需支付的工人工资数据。该资料也同时发送到劳动部。

该系统以旗号标明迟发工人工资的企业,据此对这些企业启动适当的程序,并向这些企业所在地派出监察员。劳动部允许每个企业有一定的时间来加入系统,之后,如果还不是其中一员,就可能无法受益于劳动部提供的服务。还可能对不参加者启动某些程序。

22.移徙女工的状况以及1980年《第8号联邦劳工法》修正案是不是能够强制执行法律规定的雇用合同,其目的是保护和保障工人的权利。

23.工作条件和保护移徙家庭女佣工权利的措施,以及缔约国为批准《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而采取的步骤。

工资保护办公室

由于劳动部意识到工资保护的重要性,并认识到工资决定雇员和雇主之间的关系,因此于2008年10月21日通过了2008年第988号部长级决定,并根据该决定设立了工资保护办公室。

工资保护办公室最重要的职责包括:制订和执行监测工资保护和工时的综合系统;实施通过银行和金融机构处理工人汇款的系统;与企业保持联系,以便促使他们支付工资;与男女工人保持联系,以便受理有关到支付工资时未全部支付或部分未支付的投诉。

对不遵守规定的企业的处理如下:

中断拖欠两个月工资的企业以及属于同一业主的所有其他企业的所有业务;向其追讨工资;以及将工人的担保文件移交给另一个企业。

中断拖欠三个月工资的企业的所有业务;向其追讨工资;以及经工人同意,将其担保文件移交给另一个企业。刑事案件移交公共检察官办公室,以便对该企业采取刑事措施,而就业案件则移交劳资关系局,以便将这些工人的案件提交劳资争议法庭。

工资服务:

劳动部为了申明工资保护原则,推出了一项服务,允许在任何私营部门企业工作的男女工人告知拖欠或不支付工资或非法克扣工资的情况。为此于2008年10月设立了专门办公室,并在2009年5月1日启动工资服务。工人可通过使用免费电话号码800665或上网访问www.mol.gov.ae,无需亲自出面就可与劳动部联络,并在完全保密的情况下向劳动监察员登记与工资有关的投诉。

工资服务部门收到投诉时采取的措施:

发送短信告知投诉已收到,并提供查证号码,以便了解申诉的后续情况。

与该工人联系,以便收集所有必要的资料。

将由监察员负责处理投诉,并采取必要措施解决这一问题,或打电话给企业业主,或视察工作场所。如果发现是企业的过错,将采取一切相关法律措施。

800665呼叫中心

通过这一呼叫中心,劳动部正在尽一切努力,使工人能够使用免费电话线与其联络,并获得劳动部为满足其需要而提供的服务。这一直接电话联系有助于减少劳动局的压力,并节省客户的时间。从上午7时至晚上11时以若干语种提供这项服务,其中包括阿拉伯语、英语、法西语、法语、印地语、马拉雅拉姆语、普什图语、俄语、索马里语、他加禄语、泰米尔语和乌尔都语。

呼叫中心接听所有与劳动部关切问题有关的电话,并打电话给在本国经营的公司,通知它们必须调整其雇员的境况或交纳任何到期的罚款。中心还宣传劳动部提供的新服务和提供法律服务,回答男女工人和雇主提出的法律问询。在2007年3月启动该项服务至2009年4月底期间,中心处理了956 473个电话投诉。

为了设法让工人、雇主和劳动部能够进行互动并满足他们的基本需求,又推出了E-Tawasul服务。它为雇主提供免费服务,可每天24小时直接查阅所有企业的基本资料,其中除其他外包括个人资料、企业数据、工人登记资料、企业状况、工作许可证状况和工资单以及与企业有关的报告。

男女工人也可进入系统,以获取并打印其个人工作许可证和合同细节。

自推出这项服务以来,约有1 693名雇主登记这项服务。该网站共有38 381名访客浏览了有工作许可证的工人的数据,还有1 048名访客浏览了没有工作许可证的工人的数据。

客户申诉系统

这项举措是2008年9月推出的。它是根据全球最佳做法和规范建立的综合管理工具,旨在有效地处理客户提出的投诉。该系统采用一个具体机制同雇主、男女工人和劳动部客户打交道,并达成一个最终结果。收到的投诉得到审查和处理,然后予以采用,以改进执行情况。最后对影响进行评价。

提出投诉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客户服务台、与800665呼叫中心联系、访问www.mol.gov.ae网站以及将投诉书投入投诉箱或发送传真至042612720。2008年,共审阅了511起投诉。

4.有关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按照合同受雇的工人特别是移徙女工的状况的问题,以及《第8号联邦劳工法》(1980年)是不是能够强制执行法律规定的雇用合同,其目的是保护和保障按照合同受雇工人的权利。

国家正在努力颁布一项法律,规范该群体的就业情况。

第24和25段

24.包括来自农村地区和非阿联酋国籍的妇女和女童获得妇幼保健服务和卫生服务。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发生的经济和社会变化使包括妇女在内的人民的健康质量得到提高。这些变化有利于妇女的健康状况,并改善了她们的社会和教育状况。这是卫生部开展各种方案,在全国各地免费提供各种卫生保健服务的结果。生活水准和教育水平都得到了提高,人口格局也发生了变化。这些努力产生了积极影响,包括发病率降低,死亡率特别是婴儿死亡率也随之下降。生育率和预期寿命也已提高。在社会大部分行业中,所有人口特别是妇女的健康意识总体上提高了。

已制定战略来促进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妇女和女童的健康,重点放在这一群体由于发生这些变化而可能面临的问题上。该战略的目标和采用的机制如下:

目标一:维护和保护妇女的健康

执行机制:

1.建立完善的妇女诊所,最重要的功能包括及早发现乳腺癌和宫颈癌、预防骨质疏松服务和支持妇女得到良好的营养。

2.建立一个健康研究中心,目的是跟踪科学进步领域的发展动态,这些动态涉及保障妇女健康,以及开发与任何相关新研究及所有年龄段妇女的全面卫生保健有关的技术。

3.颁布立法,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利。一项非常重要的立法涉及工作妇女有权享受至少3个月的产假,以及在至少一年的时期内,有权在工作时间内休息一个小时为婴儿哺乳。

4.在私营部门工作的妇女如果是唯一挣钱养家的人,要为她们及其家属提供健康保险。

5.为农村妇女提供保健服务。

目标二:改善女童的健康状况

执行机制:

1.增加深入研究和实地调查的数目,以发现女童健康特别是饮食失调的原因和危险因素。

2.制定一项国家方案处理那些因素,其中纳入各种预防和补救措施。

3.为制定一项国家方案提供必要的手段,其中将包括卫生保健的方方面面,以便消除或尽量减少危险因素。

4.鼓励青年妇女进行乳房自我检查,报告可能发生的任何变化。

5.保护和改善少女和年轻妇女的健康,包括其心理和生殖健康,方法包括制订一个用于保护少女健康的国家项目,以及启动和支持现有的方案和活动。

6.促使大家普遍认识到必须在各方面都保持健康,将适当材料纳入学校和大学的学术课程和相关课程中。

目标三:支持爱幼医院倡议

执行机制:

1.努力支持目前开展的各项方案和活动,以便鼓励和支持旨在鼓励哺乳做法的各项努力。

2.采纳关于建立爱幼医院的想法,即鼓励提供母婴服务的所有医院和医疗机构实行哺乳做法。

目标四:提高健康意识水平

执行机制:

1.在各中心并通过家访提高健康意识。

2.请官方媒体参与传播健康和环境意识,并提供营养指导。

3.支持在预备学校和中学及大学的课程范围内提供怀孕和生育相关信息的活动。

4.培养对家庭意外事故和跌倒的认识,以及对家庭急救原则的认识和培训。

5.支持医院巡查员和消费者保护团体等公共服务团体开展的活动,并鼓励妇女参与这些团体的志愿活动,从而向社会其他人传递信息。

6.促使妇女了解各种方法,以避免环境污染对自己和家人健康带来的影响。

7.通过定期举办研讨会和会议,特别是每年的妇女大会,并选择反映优先事项发展动态的主题,培养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妇女的健康意识。

目标五:保护不受遗传性疾病危害

执行机制:

1.建立设备齐全的遗传性疾病诊所。

2.增加正规卫生教育方案的数目,加强医生和保健人员的培训和资格。

3.注意并跟进所有有关诊断、治疗、研究和保健的新发展,以便各专科中心能够加以利用。将在全国各地开设这些专科中心。这项工作将包括婚前健康检查,以及采用一个先天性缺陷全国登记册。

目标六:鼓励和培训地方妇女参与各个卫生领域

执行机制:

1.增加医院和保健中心的女技术员和管理员人数。

2.促使父母亲认识到,应鼓励自己的女儿学习医药、护理及其他医学专业。

3.与教育部协调,以期鼓励女学生在大学预科阶段确定其健康问题。

4.促使在卫生领域工作的妇女参与制订卫生政策,特别是有关妇女和儿童健康的政策;参与决策;制订、实施、修订和提供卫生计划;使妇女有可能在卫生领域各部门担任领导职位。

24.妇女和女孩、包括农村地区妇女和女孩获得一般保健和心理健康服务的情况。

卫生部特别重视预防服务和强化服务,制定了控制疾病战略和针对特定人口群体,包括妇女、儿童和工人的方案。这些方案属于预防保健服务的总体范围,包括传染病的观察、控制和免疫方案,目前已成功根除了脊髓灰质炎。它们还包括疟疾以及糖尿病、癌症、心血管疾病、高血压和肥胖症等非传染性疾病。

在此应提及的一点是,全国妇女联盟与卫生部在2009年4月19日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目的是加强合作,执行有关妇女和儿童健康、早期癌症检测以及提高妇女和儿童健康意识的各项战略方案,从而支持全国各地、包括农村地区的家庭和整个社会承担这方面的责任。

25.国家向老年妇女提供的服务以及加强青春期健康教育的各项努力。

虽然关爱老人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是一个新的领域,因为源自伊斯兰教的价值观念和社会习俗规定,父母晚年应由子女照顾,但国家一直细致周到地为全国各地的老年人提供机构关爱服务。这种关爱可通过政府或准政府机构提供,其中包括健康、社会和心理关爱服务。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人口结构很年轻:大多数人口是青年或儿童,相对于世界其他国家,老龄人口比例很小。经济部的统计数字表明,根据2005年人口普查,妇女占人口总数的37.3%,60岁以上人口所占比例为1.6%。

社会事务部和卫生部在老年人的健康和社会关爱方面开展合作,共同为老年人提供关爱。国内有一些专门诊所,其中包括:

–阿布扎比医疗培训中心

–迪拜Shawwab休养所

–沙迦的养老院

–哈伊马角Sha'm的养老院

–Al-Ayn医院的老年病房

–Sad医院的老年病房

–由一名商人出资,在哈马伊角建造的老年护理医院,有162个床位。整个医院的建设非常精心,以确保符合大型国际老年医院采用的最先进系统。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老年照顾并不限于由相关机构提供关爱;最近,国家推动在全国各地的老年人家中为其提供关爱。这种关爱包括在其子女在场的情况下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生理和社会关爱,从而增加他们的安全感,并帮助他们尽可能自我照料。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老年关爱服务不仅限于保健,也包括提供社会援助,使老年人能与家人同住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并向他们提供一切所需。

关于在学校努力加强青少年健康教育,包括生殖健康教育的问题,我们想指出,卫生部提供学校保健服务:在全国各地有372个学校卫生所和9个保健中心,为各个年龄段的女学生提供保健服务。2007年,共有86 986个女孩去这些诊所就诊。

这些诊所与卫生部健康教育司合作,开展关于男性和女性的健康教育宣传运动,将其作为1996年启动的青少年健康方案的一部分。该方案旨在促进青少年和青年人的健康,满足他们最重要的健康和心理需求。方案取得的最重要的成就有:

·进行实地考察,就最重要的健康和社会问题及优先事项征求青年领袖的意见,并提出处理这些问题的最适当方法。

·关于行为和心理健康的培训方案;青少年健康方案和针对卫生、教育和社会部门有关人员的方案。

·关于青少年健康和家庭指导的小册子,以及针对家庭、学校和社会问题专家及青年人的保健意识系列出版物。

·一个开创性项目,目的是教育和保护青少年男女。

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有义务执行联合国2001年《艾滋病毒/艾滋病承诺宣言》。虽然该病毒在我国并不是一个大的健康问题,但自1985年以来,国家认真制定了这方面的有效国家战略,其中包括提供道义、物质和社会支持,以及治疗和药物。国家采用复杂的药物治疗方案,帮助预防感染者出现病毒并发症,并保护其家人免受感染。这些措施使得病毒的感染率保持在较低水平,世界卫生组织最近的报告证明了这一点。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是最早按照应对艾滋病毒的全球战略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的国家之一。国家颁布了必要的卫生立法,以支持努力遏制这一疾病并限制其蔓延,以及尽早发现。该立法确保药物供应,并在保密情况下向受影响者提供支持,以尊重社会习俗和传统。

政策制定者非常重视本国在健康和经济方面取得的进步。面对这一病毒在区域和国际两级的广泛蔓延,特别考虑到来自世界各大洲的外籍劳工很多,他们采取了遏制和应对措施。国家实施了各种方案,目的是通过初级保护、早期发现和及时治疗等手段,防止病毒在本国蔓延。卫生部与其他卫生机构合作,监督这些方案的执行。

方案的重点:

方案侧重于三个主要部分:立法、保护和通过筛查早期发现。

一些管理法规规定,应将这一病毒列入须申报疾病清单;应建立一个由各个政府和非政府部门代表组成的中央方案委员会;在全国各地建立艾滋病毒/艾滋病委员会,负责进行跟踪并采取一切预防措施,消除病毒。法律还规定对测试结果完全保密。

预防:预防被视为防治艾滋病毒的基本要素之一。它包括健康教育和利用一切可用手段,向全国人口传播病毒知识以提高认识。

早期发现:对血液及其衍生物进行测试,对个人群体进行测试,定期进行监控,对所有移民工人和持有居留证的人进行测试。

这一方案是全面性的:向病毒测试结果呈阳性的本国所有居民提供治疗、医疗和社会关爱。

卫生部2007年的统计数字表明,患有艾滋病毒/艾滋病的阿联酋国民的人数低于世界其他地区的比例。在该年年底,登记有35个新病例,其中29例是男性,6例为女性。大多数年龄在25岁及以上。这些新病例使得登记在案的病例总数达到540例。卫生部极为重视这些病例,跟踪其进展情况,提供必要的药物,并就疾病和感染途径以及如何避免把病毒传染给他人等问题提供保健咨询和相关资料。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是最早按照应对艾滋病毒的全球战略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的国家之一。国家颁布了必要的卫生立法,以支持努力遏制这一疾病并限制其蔓延,以及尽早发现。该立法确保药物供应,并在保密的情况下向受影响者提供支持,以尊重社会习俗和传统。

卫生部与开发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多个民间社会组织合作,实施各种方案,使人们更加认识到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危险以及自我保护方法。这些方案适合本国保守社会的价值观、习俗和规范。应当指出,全国妇女联盟举办了一次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宣传运动,其口号是“团结一致,保护儿童,共同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与迪拜警察局合作,在全国各地、包括农村地区举办了系列知识讲座。

育龄妇女和儿童

孕妇在妇幼保健中心或诊所接受例行检查时也进行艾滋病毒/艾滋病检测。如果孕妇的检验结果呈阳性,便将其转诊,接受关于母乳喂养的特别辅导,并向其提供有关喂养方式选择的全面信息。

经济和社会福利,第13条

27.妇女获得贷款和金融信贷。妇女和女童平等参加体育运动。

1.贷款和金融信贷: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贷款和金融信贷政策不对男女区别对待。在本国经营的所有银行均向妇女提供金融信贷,条件是她们提供与对男性的要求相同的金融担保。

2.在下列情况下,国家通过谢赫·扎耶德住房计划向妇女提供住房贷款和住房财政援助:

·寡妇抚养子女。

·离婚妇女抚养子女,子女的父亲无力为其子女提供住房。

·妇女失去双亲,没有在法律上有义务供养她的家庭成员。

·妇女失去双亲,且年届30岁尚未结婚。

·与外国国民结婚的妇女,条件是她的子女生活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且子女的父亲无力为家庭提供适当住房。

3.国家认为,必须确保男女机会平等,包括在体育方面。因此,国家努力消除妨碍妇女积极参加体育运动的各种障碍。2008年成立了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妇女运动委员会,目的是鼓励本国妇女从事体育,并使她们有资格参加海湾、阿拉伯地区和国际赛事。今天,我们为阿联酋妇女在这些比赛中取得的优异成绩而骄傲,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运动项目:

空手道:

Nura Muhammad Said Mahbub于1998年在贝鲁特举行的第一届阿拉伯妇女锦标赛中获得铜牌。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空手道和跆拳道联合会主席谢哈·马伊萨·宾特·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殿下的领导下,阿联酋女队也获得了许多成功。在亚洲,阿联酋女队在2002年的迪拜西亚女子空手道锦标赛中获得第一名:该队夺得3枚银牌和5枚铜牌。该队还在2002年第一次参加了韩国釜山亚运会,并参加了同年11月在马德里举行的世界空手道锦标赛。她们参加了2004年2月在中国举行的亚洲空手道锦标赛,并在2004年9月24日至10月8日在阿尔及尔举行的泛阿拉伯运动会上赢得了她们的第一枚金牌。谢哈·马伊萨·宾特·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本人在2006年第十五届多哈亚运会上获得了六十五公斤以上级的银牌。

骑马:

·谢哈·拉蒂法·宾特·艾哈迈德·阿勒马克图姆殿下在2003年阿布扎比国际跳跃障碍锦标赛上获得亚军,并在2006年第十五届多哈亚运会上赢得了跳跃障碍赛的铜牌。

·拉莎·哈布和纳迪亚·塔里木两位女骑手多次参加国际跳跃障碍锦标赛。

射箭:

Shama Ahmad Al-Muhairi在1997年的阿拉伯射箭锦标赛上夺得金牌。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领导下,本国女子射箭队首次参加了1998年第十三届曼谷亚运会和1999年在约旦举行的第九届阿拉伯运动会,分别赢得一枚银牌和一枚铜牌。该队也参加了2002年在大韩民国釜山举行的第十四届亚运会。

象棋:

1980年以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在国际象棋比赛中取了巨大成功。本国在1999年在约旦举行的第九届阿拉伯运动会上赢得1枚金牌和3枚铜牌,并在2004年阿尔及尔泛阿拉伯运动会上夺得1枚金牌。

4.国家组织和主办了多个妇女体育赛事,其中包括:

·2006年10月8日至15日,举行了第一次女童和妇女斋月运动会,“妇女、健康和仪态运动会”,其中包括排球、篮球及个人和团体乒乓球项目。这些赛事在Khaula Bint Al Azwar学校、贾兹拉俱乐部和阿布扎比的Wuhda学校举行。

·2008年5月,在Al-Ayn大学的大厅和体育场举行了第一次女学生体育和文化奥林匹克运动会。

·由全国妇女联盟主席发起并与阿布扎比教育理事会和阿布扎比教育区合作,于2009年2月24日举行了阿布扎比教育区学校运动会,以纪念妇女体育开放日。来自20所学校各个年级的85名女学生在阿布扎比滨海路新湾参加了比赛。

·2010年3月,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将主办第二届海湾合作委员会妇女运动会。

5.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有许多妇女体育俱乐部,其中包括阿布扎比妇女俱乐部和沙迦妇女俱乐部,此外还有私人体育馆。

农村妇女,第14条

28.为满足农村妇女的需要而制定的方案;农村女孩和妇女接受教育的比例,以及与城市入学率的比较。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高度重视农村地区的发展,并为此实施了许多项目。这些项目包括建造政府住房、学校及医疗和社会服务中心,使服务和设施水平有了质的变化,并为这些地区的居民提供了有尊严的生活。国家认为,农村人口应获得各种关爱、保护、支持和关心,应将农村地区转变为具备各种现代和先进的服务及设施的新型地区。也应将农村地区连接并入公路网,从而使它们享受与城市一样的全面服务。

婚姻和家庭生活,第15和第16条

29.在婚姻、离婚、子女监护、抚养和继承等个人地位方面男女平等。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个人地位法》对与个人地位、婚姻、离婚、抚养、子女照顾和继承有关的所有事项做出了规定。

在此应当指出的是,伊斯兰教法为这项法律的各项规定提供了依据,一些条款要求保护妇女在上述方面的权利,其中包括:

第21(1)条:对婚姻的要求之一是男方在缔结婚约时必须是女方的合适伴侣。一旦不再是这种情况,女方和她的代理人有权要求取消婚约,而不影响婚约其余条款的效力。

第27(2)条:在订立婚约之前,必须取得由卫生部设立的医疗委员会出具的报告,说明双方不患有按本法规定可能导致分居的疾病。

第35(1)条:在支付彩礼前,女方有权拒绝完婚。

(2)如果女方愿意在支付彩礼前完婚,则彩礼钱仍为丈夫所欠。

第55条:妻子有权对丈夫提出以下要求:(1) 供养妻子;(2) 不阻止她完成学业;(3) 不阻止她按惯例看望和招待她的父母、大家庭成员和兄弟姐妹;(4) 不使她受到身体或精神伤害;(6) 如果丈夫有一个以上妻子,对所有妻子必须平等对待。

第62(1)条:达到法定年龄的妇女对其财产拥有完全控制权,未经其同意,丈夫不得处置。夫妻各方有独立的资产所有权。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合伙从事经济活动、建造房屋或任何类似活动,则在离婚或死亡情况下,各方有权得到其应得的份额。

第63(1)条:供养应包括食物、衣服、住房、医疗和帮助妻子照顾家人,以及在婚姻生活中视为正常的一切项目。(2) 在确定供养水平时,应考虑丈夫的支付能力和妻子的财务状况,也要考虑当时当地的经济情况,但供养数额不得低于充足水平。

第74条:丈夫必须在居住地为妻子提供适合其地位的住所。

第117(1)条:如果出现任何伤害,导致无法维持正常婚姻生活,夫妻双方均可以此为由提出离婚。双方继续享有这个权利,除非能证明他们已经和解。

第124(1)条:如果非居住在外的丈夫拒绝供养他的妻子,也没有可以立即变现以资供养的资产,则妻子有权要求分居。

第110(1)条:由女方提出的离婚属于夫妻之间的一项合同,其中双方均同意在女方或第三方支付一笔补偿费后,婚姻合同即告终止。(2) 对此类离婚可接受的补偿费数额应在彩礼合同中规定。拒绝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或监护费是不可以接受的。(3) 如果不支付补偿费,男方有权收回彩礼。(4) 否则,女方提出的离婚无效。(5) 当丈夫无理拒绝离婚时,并且担心没有尊重上帝的旨意,作为例外情况,不适用本条第(1)款的规定,而由法官裁定在支付适当数额的补偿费后婚姻无效。

第156(1)条:当男孩年满11岁,女孩年满13岁时,妇女对子女的监护终止,除非法院认为应延长监护,直至男孩成年或女孩结婚。(2) 如果孩子是弱智或患有严重疾病,妇女应继续监护,除非孩子的利益要求采用其他安排。

关于继承权的分配,伊斯兰教法的规定是主要参考依据。应当指出,按伊斯兰教法分配给男女继承人的不同份额不由性别决定,而是基于以下三个标准:

1.男女继承人与死者之间关系的密切程度。无论受益人的性别如何,此种关系越密切,继承的份额越大;相反,关系越疏远,继承的份额越小。

2.受益人的辈份。作为死者的晚辈、承担死者遗留负担的人继承的份额,比不承担此种负担、而是通常由别人承担的死者的长辈继承的份额更大。同样,这与受益人的性别无关。例如,一名去世男子的女儿继承的份额比该男子的母亲继承的份额更大,尽管两者都是女性。即使女儿是领养的,不知道自己的生父为谁,她继承的份额也比去世男子的母亲继承的份额更大;即使死者拥有的财富是其父亲创造的,但死者的儿子继承的份额比死者父亲继承的份额更大,尽管两者都是男性。

3.第三个标准是经济负担,伊斯兰教法认为这一负担应落在继承人身上,因为他对其他人承担责任。这是唯一对男性和女性区别对待的标准。不过,这种区别对待不会导致对女性的任何错误待遇或不公平。情况可能恰恰相反。当男女继承人在与逝者的关系和辈份上都平等时,比如,他们是死者的儿子或女儿,则其各自的经济责任是分配继承权的决定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因为男性有责任供养女性、妻子和子女,而女性的兄弟中必须有人供养她和她的子女,她比她的兄弟获得的继承份额要少,后者是她的两倍,但她在继承方面更幸运,因为她没有义务供养其他任何人:继承来的钱属于她一人所有,用于为她提供一种形式的保险。

30.请澄清法院在婚姻和家庭习俗与传统方面的作用,并说明为确保了解《公约》以及确保司法和法律界遵守本国根据《公约》承担的义务而采取的措施,包括培训。

国家在所有法院都设立了家庭和解和指导部门。最近在阿布扎比成立了一个家庭检察官法庭,审议这些问题。

有三个司法培训学院:在阿布扎比和沙迦的培训和法律研究院,这是一个联邦机构;另外两个在迪拜和阿布扎比。它们为司法人员提供有关国际法律和本国作为缔约国的各项公约的培训。还向学员讲授关于个人地位的法律,包括与婚姻、离婚、供养和监护有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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