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前工作组

第四十四届会议

2009年7月20日至8月7日

与审议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 *

阿塞拜疆

数据收集和分析

1.报告(CEDAW/C/AZE/4)中按性别分列的关于《公约》所涉领域妇女状况的统计数据非常有限,且几乎没有有关男女状况的比较资料。请提供资料,说明已按照委员会在先前的结论意见(CEDAW/C/AZE/CO/3,第10段)中所提出的建议采取了或计划采取步骤建立一个全面的数据收集系统。

宪政、立法和体制框架

2.请澄清《两性平等法》是否与委员会在先前的结论意见(第14段)中所提出的建议一样,包含直接和非直接歧视,并延伸涵盖公私行为体的歧视行为。还请提供该法律的有关条款的文本。

3.按照委员会在先前的结论意见(第12段)中所提出的要求,请提供统计说明妇女如何利用法律系统在《公约》所述各个领域获得歧视补偿以及今后的趋势。还请举例说明有关国家和私人行为体两者的歧视行为的相关案例法及因此而获得的补偿。

4.请就妇女向人权事务专员(监察员)提出的有关歧视指控的投诉类型以及着手调查的次数、结果和其后的遵守情况提供涵盖2007年和2008年的最新统计资料。还请详细说明已计划或采取旨在鼓励妇女寻求歧视赔偿的各项具体措施。

5.报告第4页指出,保障两性平等法第3.2条为在必要时采取特别措施以加快落实事实上平等并实现妇女的实质性平等提供法律依据。请澄清这一规定是否允许按照《公约》第四条第1款采取临时特别措施,并提供资料说明根据2007-2008年的法律所采取的任何临时特别措施,以促进实现法律上和事实上的两性平等及其影响。

6.委员会在先前的结论意见(第5段)中欢迎每个政府部门都设立性别问题协调中心,以监测国家妇女问题政策的执行情况。请提供资料说明这些协调中心的工作,包括就协调中心确定的有关地方一级执行国家妇女问题和将性别问题纳入主流的政策取得成功的任何具体情况以及妨碍政策执行的障碍提供资料。

7.请提供资料说明设想在2009年执行的具体措施,以实施2008-2012年期间国家家庭和妇女问题行动计划以及规划建立监测和评价机制。

暴力侵害妇女

8.报告提到关于家庭暴力的两项法律即“预防家庭暴力法”(第6页)和“打击家庭暴力法”(第17页)的拟订工作。请澄清这是否是一个有关两项不同法律的问题,并就这些法律的现状及其通过的估计时间提供最新的资料。

9.报告提到含有旨在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措施的若干方案和项目(第8、15和16页)。请提供资料说明为落实这些措施而采取的具体行动及其影响。还请提供资料说明为加强受暴力侵害的女受害者诉求司法而采取或计划采取的任何具体步骤。

10.请向委员会通报是否已经或设想对《刑法典》中的强奸定义进行审查,以惩罚对未表示同意者实施的、包括在无抵抗情况下实施的任何性行为。

11.请提供资料说明工作场所发生性骚扰的程度。还请提供资料说明性骚扰女受害者寻求补偿和启动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诉讼的投诉程序和其他形式的机制以及妇女是否利用这些机制;2007-2008年期间投诉的数目及其结果;根据《劳工法典》新规定对受害者作出的任何赔偿。有关《劳工法典》新规定,还请说明性骚扰女受害者决定辞职作为解决问题的办法的情况是否普遍。

贩卖人口和对卖淫的剥削

12.报告第20页指出,在2004-2007年期间,当局登记了769起贩卖案件,并对766人进行起诉。请提供详细统计资料说明这些案件的刑事诉讼结果和判刑情况。

13.请提供资料说明报告第19页所提到的贩卖受害者避难所的床位数目,并说明是否有计划开设任何新的受害者避难所。还请说明是否为受暴力侵害的女受害者开设任何避难所。

14.报告第20页提到,有关贩卖受害者简介的分析表明,在多数情况下,受害者是来自单亲家庭的妇女、单身母亲、受教育程度低的妇女或文盲妇女。请提供资料说明正在采取的措施,以减少这些妇女容易沦为贩卖的受害者,并解决助长贩卖妇女的根本原因。

妇女参与政治生活和公共生活的情况

15.报告第21页指出,在2005年举行的上届选举中,妇女在国民议会议员中占11.2%。此外,根据就有关第二次和第三次定期报告提出的问题(CEDAW/C/AZE/ Q/3/Add.1,问题12)所作出的答复,妇女在2004年的市一级选举中占候选人5.01%,占当选人4.08%。请提供资料说明政府已经或设想采取的任何具体措施,以促进妇女参与政治生活,并增加妇女在国家和地方各级当选机构的所占比例,特别是在2010年举行的国民议会下届选举中的所占比例。

16.报告第21页指出,国家家庭、妇女及儿童事务委员会汇编了妇女在各个国家机构包括担任决策职务的平均比例数据库。请向委员会提供涵盖2007年和2008年的现有资料。

陈规定型观念和教育

17.报告指出,最近几年进行的研究确认,阿塞拜疆的男子在社会担任领导职位,阿塞拜疆的妇女传统上自愿从事家庭生活、照料子女和类似的活动,这成为社会心态的一部分。报告还阐述了为消除对男女角色的陈规定型态度而采取的若干行动(第13-15页)。请说明各种举措产生的影响,并提供资料说明已查明的主要挑战。

18.委员会在先前的结论意见(CEDAW/C/AZE/CO/3)中表示关切学校教科书长期存在陈规定型观念。报告(CEDAW/C/AZE/4)指出,学校教科书不得出现陈规定型的形象(第14页),并在教育部的支持下对教科书进行性别分析(第26页)。请提供资料说明这一分析的结果以及在此基础上采取的行动,以确保学校教科书不出现有关男女角色的陈规定型形象。

19.请提供涵盖2007年和2008年按城乡地区分类的统计资料,说明小学、中学和高等教育的男女入学比率。还请说明已提出什么措施来解决阿塞拜疆在答复有关第二次和第三次定期报告提出的问题(CEDAW/C/AZE/Q/3/Add.1,问题14)时所查明的有关女童和年轻妇女辍学的主要原因及其影响。

就业

20.根据阿塞拜疆向委员会提交的第二次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平均来说,妇女的薪金约为男子的70%”(CEDAW/C/AZE/2-3,第47页)。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男女工资的差距,并说明按照委员会在先前的结论意见中所提出的建议(第24段)采取什么措施来缩小和消除男女工资差距。

21.报告第27页提到有关提供就业的定额制,特别是针对各社会弱势群体。请提供更多资料,说明这一制度的运作以及涉及的就业部门。

22.报告第29页指出,自2007年以来,国家企业支助基金会增加了对妇女企业家的资助渠道,所设立的小额信贷机制在提供基本资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请提供资料说明这些资助妇女企业家的新渠道所产生的影响,尤其是按城乡地区分类受益于这些机制的妇女人数。

卫生

23.报告指出,尽管已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但孕产妇死亡率在2004年和2006年期间上升了(第30和34页)。请说明已经或计划采取什么进一步的步骤来处理这种情况,如有数据,请提供涵盖2007年和2008年的相关统计数据。

24.请提供资料说明2006-2010年国家保护母婴健康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所采取的措施的影响。

25.委员会在先前的结论意见(CEDAW/C/AZE/CO/3,第25段)中表示关切阿塞拜疆所使用的产妇死亡定义不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定义。但是,报告指出,自2001年以来就使用这一定义了。请向委员会提供阿塞拜疆目前使用的孕产妇死亡定义。

26.报告注意到现代避孕药具的使用和提供都有限,因而造成堕胎数量的增加(第38和第39页)。报告还注意到,随着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增加,性病也越来越多(第40页)。请提供资料说明已经或计划采取具体的步骤,以确保男女(包括青少年)获得有关生殖保健和计划生育的资料以及负担得起的避孕方法,养成负责任的性行为,并说明其结果。如有的话,还请提供2007年和2008年的相关统计。

境内流离失所的妇女和女孩

27.请提供资料,说明根据关于加强妇女在阿塞拜疆的作用的总统令、民主社会打击日常暴力行为方案以及报告第2、8和10页提到的有关制止暴力侵害妇女的项目,采取具体措施改善境内流离失所的妇女和女孩的处境,并说明其影响以及在执行中遇到的任何挑战。

28.请提供资料,说明采取的任何步骤,以确保等待重新安置的境内流离失所的妇女参与对新安置的地点、设计和设备进行规划,并执行负责境内流离失所者人权问题的秘书长代表相应提出的建议(A/HRC/8/6/Add.2,第64段)。请特别Baku、Sumgait和Ganga在这方面作出的努力。

婚姻和家庭生活

29.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男女结婚年龄平等家庭法典拟议修正案的现状。还请详细说明有关婚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和缔结婚约的提议的内容和目的。

30.委员会重申其在先前结论意见中向该缔约国提出的要求(第30段),即向委员会提供未满18岁女孩结婚的数据以及宗教婚姻和传统婚姻的资料,包括其法律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