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届会议

2015年2月16日至3月6日

* CEDAW/C/60/1 。

** 根据发给缔约国的关于缔约国报告处理办法的说明,本文件未经编辑 。

临时议程项目4*

审议缔约国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十八条提交的报告

与马尔代夫第五次和第六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

增编

马尔代夫的答复**

[收到日期:2015年2月13日]

保留

对问题清单第1段提出问题的答复

1.政府已会同相关利益攸关方和民间社会进行研究和磋商,审查针对《公约》第16条⑴a、b、e、j和h及第16条⑵作出的保留。预计将于2015年第一季度提交关于撤销对第16条所作保留的内阁磋商文件,以供批准。

宪法和立法框架

对问题清单第2段提出问题的答复

2保护妇女权益是亚明总统政府的重要事项。政府的两项优先政策为:妇女赋权和对暴力侵害妇女的零容忍。此外,政府还承诺:消除妇女就业的障碍;创造妇女参政的机会;加强妇女的经济赋权;通过颁布相关法律杜绝针对妇女的暴力和性骚扰;保护家庭免受因离婚产生的负面影响;以及确保离婚后对婚姻财产的平均分配。

3.2008年颁布的新《宪法》保障所有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和自由,维护平等和不歧视的原则。这部新《宪法》也废除了妨碍妇女竞选最高政治职务的原宪法规定,从而确保妇女在所有选举中均享有投票权,并有资格担任所有民选职位。

4.为了让反歧视和性别平等立法更符合马尔代夫在国际人权法下的义务,政府正在最后敲定《性别平等法》(GEL)。该法的主要目的是落实宪法中禁止歧视妇女的内容,促进使用暂行特别措施或“对处境不利的个人或群体给予特别援助或保护”,打击以任何形式侵犯妇女权益的行为。该法案目前正在接受检察长的审查。

5目前,国内已通过重要的政策和立法改革促进男女平等。所有的法律,如《就业法》和《公务员法》,已通过修订,使之符合宪法规定,从而为男女提供平等的社会经济服务和福利,以及平等参与经济和政治活动的机会。

6.2014年颁布、将于2015年4月生效的新刑法全面界定了各种犯罪,包括强奸罪。国家也已制定和批准了保护妇女的单项立法,比如2012年的《预防家庭暴力法》、2014年的《预防性骚扰和性侵害法》和2014年的《性犯罪法》。刑事司法制度的加强是一个重大进步,使妇女在权益受到侵犯时有能力寻求法律救济。

7.《预防家庭暴力法》规定通过签发保护令和改善监测机制,保护女性免遭家庭暴力。

8.关于立法、司法改革及司法中的性别平等,目前议会正在审议《刑事诉讼法》《证据法》《法律援助法》《少年司法法》和《司法法》。2015年将针对这些法案开展倡导活动和性别视角审查,这对于司法系统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另外,政府计划在2015年对《家庭法》进行性别视角审查。

9.为落实《预防家庭暴力法》,司法行政部门已经为司法部门开展多个教育培训项目。自该法批准以来共开展了八个项目,参训者包括治安法官、一审法院法官以及上诉法院法官。宣传和培训项目聚焦立法的性别意识和促进妇女权益。过去几年里,面向所有检察官开展了多个培训项目,向他们传授性别平等方面的知识,并向公众普及《条约》内容。培训聚焦如何对基于性别的暴力和性侵害案件进行有效公诉。2013年,就《预防家庭暴力法》举行了一场旨在提高意识的培训,同年还举办了性别平等和女性权益培训,2014年1又针对《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开展了一个旨在提高意识的项目。

10.另外,法律和性别部也已发起了一场倡导运动,确保在本届政府五年任期届满前落实两项优先政策。在这方面,2014年在马累和五个环礁开展了旨在提高性别意识的项目,参与者达410人。此外,2014年在马累和五个环礁举办了其他项目,包括一场研讨会和妇女就业技能培训。

针对问题清单第3段提出问题的答复

11.政府在作为国家中期发展规划的《2013-2016年战略行动计划》(SAP)中肯定了关于性别平等和不歧视的三项政策,致力于全面提高制定实质性性别平等框架方面的能力,确保新的立法符合性别平等立法的规定。针对近期通过的法律,如《反人口贩运法》《性犯罪法》《预防性骚扰和性侵害法》和《预防家庭暴力法》,法律和性别部与马累和其他环礁的民间社会组织开展了倡导和培训活动。

12.为落实《预防家庭暴力法》,已经制定和批准了《预防家庭暴力国家战略(2014-2016)》,并散发到相关的利益攸关方以供落实。目前正在开发监测和评估工具,用于衡量国家战略的落实进度。《国家战略》的目的是促进落实《预防家庭暴力法》。

13.2013年12月颁布了《反人口贩运法》,同年12月12日,总统批准成立由14名成员组成的监督委员会。委员会的成员组成横跨政府、司法机关和民间社会。其主要作用是制定打击人口贩运的国家方案,并为此制定相关政策和设置议题。委员会已着手为识别和救助人口贩卖受害者制定国家准则和标准操作程序。国家准则将为马尔代夫受害者救助领域的利益攸关方和合作伙伴提供一套标准化方法,确保对受害者的施救符合国际准则,考虑受害者的基本人权。监督委员会已起草国家行动计划,预计将于2015年初获得批准。

14.关于在马尔代夫落实决策层女性配额制,已起草一份供内阁讨论和批准文件,其中提出几种可选模式,目前正准备提交内阁批准。

15.2014年5月通过的《预防性骚扰和性侵害法》,要求30人以上的机构建立委员会,处理本单位的性骚扰问题。该法还规定,如果该法生效后6个月,相关机构没有设立委员会,任何人均可向就业法庭提出投诉。公务员制度委员会已启动培训和倡导项目,向公务员讲解该法的运作方式。一般来说,妇女更容易遭到性骚扰,因此该法赋予她们在工作场所应有的保护和权利。

16.根据《性犯罪法》,家庭保护局负责向性犯罪的受害者提供社会心理辅导,并制定和建立性犯罪者登记制度。目前,该局正在编写性犯罪者登记制度的概念文件。但是,由于预算紧张,面向性侵受害者的社会心理辅导目前转由法律和性别事务部承担。

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

对问题清单第4段提出问题的答复

17.提高会员国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虽然在地位上不断变化、职能上不断调整,并在不同机构间来回转移,但一直都存在。2008年以前,该机制隶属于性别和家庭部。2008年以后至2012年5月,它以性别和家庭保护署的名义存在,隶属卫生和家庭部。2012年,设立了新的性别、家庭和人权部。但是,2013年11月,本届政府上任伊始,它又被划归卫生和性别部。2014年7月,法律和性别部成立,成为负责落实政府在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方面两项主要政策的部级单位。法律和性别部有70个编制。在预算方面,今年获批的预算为32 607 577.00拉菲亚。

18.为加强性别平等主流化举措,2014年9月在所有的政府部委设立了性别和人权问题联络点。2015年1月,为所有的性别问题联络人进行了培训。

暂行特别措施

对问题清单第5段提出问题的答复

19.尽管政府向国会提交了女性配额制方案,但2013年生效的《2013年政党法》(第4/2013号法)没有规定性别配额,从而没有实行暂行特别措施以加快实现事实上的男女平等。目前本国正在加强民主制度建设,为此广泛开展活动,包括修订许多与选举相关的立法,《2013年政党法》便是其一。政府建议将暂行特别措施纳入规划在2015年启动的修法进程。

20.已实行灵活出勤时间制,以便孕妇和子女在三岁以下的妇女申请通过标准程序居家办公。另外,2014年对《公务员条例》进行了修订,目前允许休最多60天的产假,其中不包括公共假日和周末。最近,马尔代夫货币局(央行)也制定了相关程序,允许休六个月产假。

21.为加强面向马尔代夫居家工作者特别是妇女的生计改善计划,目前马尔代夫正在全国开展一个名为SABAH的股份制项目。该项目由经济发展部牵头,马尔代夫居家工作者占40%的股份,政府占60%的股份。该项目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牵线搭桥,为居家工作者特别是妇女居家生产的产品打开销路,建立稳定的收入来源,从而改善生计。马尔代夫的SABAH项目协同本地的合作社,在集市推广和展示居家工作者的产品。项目运行期间开展了多方面的培训,包括食品加工、手工艺、管理技能和软技能培训等。迄今为止,该项目在马尔代夫全国拥有914名会员,另有73名会员到国外接受了培训。

22.亚明·阿卜杜尔·加尧姆总统阁下在国际妇女日发表讲话时宣布,他将确保公众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两名妇女。资本市场发展署已于2014年修订了《企业治理准则》,规定所有企业的董事会必须至少有两名女性成员。资本市场发展署已确立目标,到2016年女性占公众公司董事会成员的33%。资本市场发展署已宣布,想要竞选董事会成员的妇女可在发展署登记。目前,政府参股企业的59名董事会成员中,有13名为女性。

定型观念和有害习俗

对问题清单第6段提出问题的答复

23.2014年10月,检察长办公室公开高调表态,重申要执行相关立法,采取适当的保障措施,促进和保护儿童、女童和妇女的权益,确保他们不再遭受某些陋习的侵害,如未成年结婚或逼婚、不给婴儿接种疫苗、不让女童或儿童上学。

24.目前的性别平等法草案规定预防基于性别的歧视,要求进一步采取措施,促进性别平等,禁止性别歧视。

暴力侵害妇女

对问题清单第7段提出问题的答复

25.统计显示,2012年马尔代夫警察署共接到63例殴打妇女的报告。2013年共接到96例,2014年接到117例。2012年,接报性侵害案件3例,2013年接报仅2例,2014年接报1例。此外,从2012年至2014年,接报的其他性犯罪案件总数仅4例。

26.2014年5月生效的《性犯罪法》明确界定了强奸、性暴力、性侵害行为并将之入罪。该法也将鼓励、帮助、教唆或实际从事卖淫、容留他人卖淫、转移或运送他人使之卖淫或明知会使他人卖淫而仍转移或运送之的行为定为犯罪。这些规定与《公约》第6条相当一致。

27.尽管《性犯罪法》没有明确规定婚内强奸为犯罪,但该法列出4种不可接受的配偶间性关系情形,从而使婚内强奸的概念首次在马尔代夫法律中得到确认。这4种情形是:㈠正在法院进行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㈡离婚案件等待判决;㈢以传播传染病为目的进行性交;㈣在协议分居期间(没有离婚诉讼)。该法第47条要求为该法规定的犯罪设立和维护性犯罪者登记制度。

28.关于刑事司法中针对妇女的暴力,没有接到未婚同居案件中以鞭刑作为惩罚方式的报告。2014年批准的新刑法对刑事司法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全面实施了罪行法定原则,对所有犯罪(包括强奸)及其刑罚作出了规定。新刑法将于2015年4月生效。

对问题清单第8段提出问题的答复

29.2012年4月,《预防家庭暴力法》(第3/2012号法)通过,在马尔代夫历史上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任何形式的暴力,如肢体暴力、性暴力、冷暴力、歧视、经济暴力,都被明确规定为刑事犯罪。2012年9月,依照《预防家庭暴力法》设立家庭保护局,其任务是打击发生在马尔代夫的家庭暴力。为了落实国家政策,依法向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预防和保护措施以及司法救助,家庭保护局启动了马尔代夫预防家庭暴力国家战略的起草工作。在这方面,家庭保护局对可供家庭暴力受害者使用的服务进行了摸底调查。现已制定和批准了《预防家庭暴力国家战略(2014-2016)》,并散发到相关的利益攸关方以供落实。目前正在开发监测和评估工具,用于衡量国家战略的落实进度。《国家战略》的目的是促进落实《预防家庭暴力法》。该法通过以来,已为马累和其他环礁的利益攸关方以及社会大众举行了24场讲座,普及这部法律和受该法保护的权利。

30.家庭保护局在征求所有利益攸关方的意见后,已经编写出《预防家庭暴力法》的评注。编写评注的目的是统一所有利益攸关方对重要条款和概念的解释。现已编写出《预防家庭暴力法》的培训手册,已经试行。此外,《预防家庭暴力法》文本已经散发到所有环礁,包括所有的治安法院。

31.受害者、家庭成员、朋友或家庭暴力的目击者可向家庭保护局匿名或实名举报,可选择的途径有电话、电子邮件、脸书通信、家庭保护局网站、传真或亲自到场。家庭保护局已与法律和性别部和马尔代夫警察署合作设立了报告和转处机制,用于受理家庭暴力案件。

32.目前正在开发面向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和服务提供者的《预防家庭暴力法》培训教材。家庭保护局已经根据该法授权,利用利益攸关方组织的项目,在相关单元中介绍了该法和家庭保护局的角色。

33.有关《预防家庭暴力法》和家暴的公共宣传,已通过媒体(平面媒体、广播机构和社交媒体)、报摊和专项活动开展。目前正在开发监测机制,采集和分析全国范围内家暴案件方面的统计数字。

34.目前,已经在马尔代夫设立了5个面向性别暴力和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庇护所,分别位于南蒂拉杜马蒂环礁的Kulhudhuffushi、Th.Veymandoo、Sh.Fonadhoo、Gdh. Thinadhoo和Villingili。

35.自批准《预防家庭暴力法》以来,目前共发出了27个保护令(家事法院25个,治安法院2个)。该法实行以来,有1例违反保护令的案件移交检察长办公室。

36.2012年,家暴案件的公诉率为87.7%,2013年为76.4%。2012年,案件的定罪率为25.6%,2013年为23.8%。2012年,检察长办公室设立目击证人援助处,负责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为家暴受害者提供必要的支持。

37.《2014年预防性骚扰和性侵害法》(第17/2014号法)为预防发生在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和性侵害确立了一个机制。根据该法,雇主需要出台反性骚扰政策,在内部建立审查投诉和补救的机制。如果经内部委员会查明某个员工实施了性骚扰,委员会有权根据行为严重程度给予口头或书面告知、停职、降职或开除处分。

38.在马尔代夫工作的外籍女性移徙工人与马尔代夫籍妇女享受同等保护、司法救济和设施,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但她们在获得所需帮助时,可能会遇到某些问题,比如语言障碍。

贩运妇女和利用妇女卖淫营利

对问题清单第9段提出问题的答复

39.2013年12月8日,亚明·阿卜杜尔·加尧姆批准了《反人口贩运法》。按照国际最佳做法,该法包括三个要素,刑事定罪、预防和受害者康复。所以,该法首次在马尔代夫的法律制度中将人口贩运定为刑事犯罪。该法也将强迫劳动和欺骗性征聘归入人口贩运行为。该法还关注人口贩运受害者的窘境,规定措施确保他们得到保护和回归社会。该法针对贩运人口的犯罪分子规定了更严格的惩罚,最高刑罚为有期徒刑10-15年。《反人口贩运法》第60条(a)还要求总统设立监督委员会,打击国内的人口贩运问题。总统于2013年12月12日设立了14人委员会,成员来自政府、司法机关和民间社会。

40.该委员会的主要作用是制定打击人口贩运的国家方案,并为此制定相关政策和设置议题。委员会负责协调不同部门之间的工作,并与国内外的非政府组织合作,确保《反人口贩运法》能够落到实处。

41.鉴于是在2012财年中期,才把打击人口贩运和受害者救助工作交给性别、家庭和人权部负责,资金和其他资源有限,该部决定将贩运受害者与家暴受害者安置在同一收容场所。为此,2012年,位于Villingili的家暴受害者庇护所单辟一个楼层,安置女性贩运受害者。

42.但是,由于资源有限,庇护所的正式运营依然是一个挑战。2013年《反人口贩运法》生效以后成立的政府监督委员会,正在最后敲定《反人口贩运国家行动计划》,该计划将于2015年初由委员会批准。行动计划中也包括设立单独的贩运受害者庇护所。根据收到的信息,《反人口贩运法》生效以来,共有两例案件被起诉,目前都在刑事法院审理中。

对问题清单第10段提出问题的答复

43.由总统依照《反人口贩运法》组建的委员会负责协调和领导国内的打击人口贩运活动。委员会起初由青年和体育部牵头,于2014年1月的第二周开始运行。但由于青年和体育部的职责发生变化,目前打击人口贩运的权限归属于经济发展部,所以该委员会的工作现由经济发展部主持。预计在2015年第一季度,委员会会批准《反人口贩运国家行动计划》以及救助贩运受害者准则和标准操作程序。

44.根据家事法院和婚姻登记机关掌握的数据,2012年共有23个未成年人办理了婚姻登记,2013年有14个,2014年有16个。但是,经家事法院核实,所有这些未成年人都已达到17岁,如按伊斯兰历法(阴历)算则已达18岁。目前正在努力采集全国范围的包括童婚在内的未登记婚姻数据。

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

对问题清单第11段提出问题的答复

45.政府正在编写一份为所有民选职位设立配额制的文件,将来提交到内阁。2012年,岛内妇女发展委员会恢复为以通过选举产生的机构。

46.妇女在议会仅占7%,在内阁占15%,在部长中占14%,副部长中占15%,地方议会中占6%,法官中占3%,企业代表(董事会中的妇女)占26%。尽管如此,有妇女在政府和其他机构中担任要职。马尔代夫货币局(央行)现任局长和副局长都是女性;马尔代夫人权委员会现任主席也是女性;警察考纪委员会的主席也是女性。公务员制度委员会的男女成员比例均等。

47.由于第一次纳入暂行特别措施的尝试在国会遭遇失败,政府提出在今年规划的修法过程中再次纳入暂行特别措施,届时这些措施将以一揽子的形式送交国会。政府希望这个过程及时完成,以便为即将举行的2016年12月的大选作好准备。

国籍

对问题清单第12段提出问题的答复

48.马尔代夫是一个百分之百的穆斯林国家。《宪法》将伊斯兰教定为国教,法律规定非穆斯林人士不得加入马尔代夫国籍。法律没有规定宗教自由;禁止在公共场所进行其他宗教的活动、禁止建设其他宗教的礼拜场所、禁止引进宗教画像。尽管如此,国家允许非穆斯林外籍居民在私下场合开展其他宗教的活动。此外,宪法第17条规定人人享有各项权利和自由,不受任何种类的歧视,包括种族、原籍、肤色、性别、年龄、身心残疾状况、政治其他见解、财产、出生或其他地位或出生岛屿。

教育

对问题清单第13段提出问题的答复

49.《性别平等法》草案通过塑造社会中平等、多元、无定见的男女形象,促进社会中的男女平等。此外,该法还促进男孩和女孩平等接受教育和培训、学习技能和知识、受惠科研和发明创新成果,适用于学校、教育机构和提供或主办教育或职业培训项目的全部私营和公营机构。该法还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入学,禁止性别歧视。

50.过去七年里,马尔代夫的高等教育有了很大改善。开设的课程已经增加,包括海洋生物、多媒体、广告学。另外,2014年,马尔代夫国立大学设立了新系,包括科学系和研究系。2013年,马尔代夫高等院校各专业的在校生共有15157名。其中,58.9%的学生为女性。入学机会平等是标准政策。2013年,这些院校共有895名全时教师,其中46%为女性。非全时教师共有1070名,其中35%为女性。

对议题清单中第14段所述议题的答复

51.根据学校的统计数字,截止2013年学前教育教师数量为1164名,其中883名经过培训,占比71.56%。小学教师共3411名,其中3074名接受过培训,占比90.12%。初中教师共3 048名,其中3 048名接受了培训,占比98.93%。高中教师共567名,其中558名接受过培训,占比98.41%。总体来看,全国共有教师8223名,其中7 513名接受过培训,占比91.37%。

52.关于决策层的女性比例,女性担任决策职位方面没有障碍。因此,高级管理职务的女性比例相当高。在191个高级管理职位中,有111个有女性担任,占总数的58.12%。

53.关于教科书的内容和章节,目前教育部正在主持教科书的年审,检查是否存在性别意识问题,确保教学内容有性别意识。

54.此外,教学大纲中的多个科目包含与年龄相称的性与生殖健康和权利教育。生活技能课也教授这些内容。同时,学校正在与马尔代夫人权委员会组建人权俱乐部,也会以跨学科的方式教授上述内容。2015年,全国的公立学校即将执行新的教学大纲。新教学大纲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在大纲中确认和纳入生活技能教育。

55.学校制度中没有针对18岁以下儿童的入学和复学限制,但他们须是未婚。有些女孩出于各种原因希望在学校之外接受教育,这种情况下学校与父母和社区保持非常密切的联系。

56.在识字率和小学、中学以及高等教育入学以及成绩方面,已经取得性别均等。事实上,在小学和中学教育阶段,成绩优秀者大多数是女孩。在中学教育阶段,2012年的优秀学生包括256名女生和171男生,前10名都是女生。在大学教育阶段,2014年3月毕业的826名学生中女生占70.6%,2014年8月毕业的369名学生中女生占68.8%。另外,技术、职业教育和培训局提供技术和职业教育及培训服务,以满足目前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工商业利益攸关方的培训需求以及个人职业发展的需求。在这方面,2013年共129人参加了培训项目,其中13.2%为女性;2014年人数为259人,其中14.3%为女性;2015年人数为628人,其中67.2%为女性。

就业

针对议题清单中第15段所述议题的答复

57.依据家庭收入支出研究(HIES, 2012),女性的劳动参与率为45%。然而,在正规经济部门就业中,女性仅占38%。正规部门的最大领域是公务员领域,其中女性公务员占53%,但工资在972美元(15000拉菲亚)以上的女性公务员仅占15%。但是,2012年,参加养老保险的女性仅有30%。在非正规部门,68%的女性在没有贷款的小企业就业。根据2009/2010年家庭收入支出调查(HIES),2010年教育行业中女性占73%,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中女性占72%。尽管卫生和教育行业中女性占比很高,这些工作也被认为适合女性,但女性已经进入其他工作领域,如潜水、摄影、土木工程和空管。

58.另外,尽管女性的劳动参与率迅速上升,但女性的失业率仍然是男性的三倍。2009年,成年女性失业率是男性的三倍(分别是23.68%和7.9%)。(来源:《马尔代夫公共生活中的女性(2011)》)。

59.不同行业之间男女收入差距不同。差距最大的是农业和渔业技术工人,女性收入仅为男性的40%。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农业部门(女性主导)的产品多为家庭自用,供国内市场销售的剩余很少;而渔业部门(男性主导)的产品多供出口,所以收益较高。

60.旅游部《旅游业第四个总体规划》在谈到影响妇女参与旅游业的因素时,强调以包容性发展作为重要原则,并探讨旅游业为妇女,尤其是贫穷、通常得不到帮助的妇女带来的经济机会。《总体规划》为妇女参与旅游及相关产业提出了三个战略方向,即为旅游业的女性作好职业前景规划,促进妇女在旅游行业创业,让女性在家庭和工作场所有安全感。实现这些目标带来的积极体验和氛围,将作为一个基础,来进一步提高女性的参与和贡献。

61.为了改善女性居家工作者的生计,在经济发展部的领导下实施了一个名为SAARC的居家工作者商业协会(SABAH)项目。“马尔代夫SABAH”是一个在马尔代夫注册的营利性合作社,马尔代夫居家工作者占40%股份,马尔代夫政府占60%股份。

62.尽管政府占合作社60%的股份,但随着项目的运作、会员基础不断巩固,政府的持股会下降,会员的持股会上升,最后由会员100%持股。以此为目标,马尔代夫SABAH致力于支持会员可持续发展,为会员拓展商机,帮助会员成为成功的企业家。

63.移民署已多次签发指令,对扣押移徙工人的护照/旅行证件的行为采取措施。

对问题清单第16段提出问题的答复

64.在马尔代夫社会,女性作为主要的照料者,需要照顾子女、老人和有特殊需要的人,这是她们平等参与正规劳动的主要障碍。政府已经认识到必须建立一个能满足护理需要的环境,才能让更多女性参与公共和私有部门就业,并像男性员工那样一直以同样的能力工作下去。

65.马尔代夫政府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在公务员体系内实行灵活出勤时间。此举为孕妇和子女在三岁以下的妇女提供了一种选择,使她们能够申请通过标准程序居家办公。这种改革使更多妇女即使在怀孕或照看子女期间也能继续工作,否则女性会被置于比男性不利的地位。

66.为了使日托服务机构的运作更标准化,政府批准了一套指导原则,为子女尚小的母亲参与正规就业扫清障碍。另外,为了方便普通劳动妇女使用这些服务,政府正在考虑修订《货物和服务税法》,以免除日托中心和社会服务中心的货物和服务税。

67.除了建立日托中心和实行灵活出勤时间,2014年政府还颁布了《预防性骚扰和性侵害法》,以解决工作场所的性骚扰问题。该法要求30人以上的机构建立委员会,处理本单位的性骚扰问题。

卫生

对问题清单第17段提出问题的答复

68.《国家计划生育指南》指出,“所有人都有权接受计划生育方案提供的服务,不论其社会地位、经济地位、经济状况、族裔、地理位置或其他可将其归入一类人群的特征。”意思是人人有权通过各种保健机构和其他服务体系获得计划生育服务。计划生育方案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向所有符合要求的需求者提供服务,包括那些难以获得正常卫生服务的人。

69.国家计划生育方案通过合理安排,保证所有岛屿都可以获得多种避孕药具。保健署生殖健康处负责采购和将避孕药具分发到所有环礁。根据国家避孕药具管理物流指南,环礁上的卫生机构负责管理环礁一级避孕药具的物流管理。国家设有良好的协调机制,确保各级的避孕药具物流管理。

70.环礁和岛屿卫生机构的公共健康处提供计划生育咨询等各种服务,并根据用户选择提供避孕药具。《国家计划生育指南》没有规定服务只能向已婚夫妇提供服务,但目前的做法一般是只向已婚夫妇提供。有些情况下也根据要求向脆弱用户提供避孕药具。

71.有些避孕方法如药物和避孕套,在药店和商店也可买到。避孕套没有列入基本药物清单,所以购买时不需要开具处方。

72.目前开展了多个项目,向未婚青年宣传包括计划生育在内的生殖健康和孕产保健知识。最近制定了提供青少年友好型保健服务的标准,目前正在筹备青少年友好型保健服务机构。

73.关于秘密堕胎在马尔代夫的发生率,目前还没有进行过研究,所以无法提供准确数字。但记录显示一些未婚患者怀孕头三个月报告说出现严重出血的情况,可能暗示做过人工流产,但没有对此进行过核实。

74.1999年11月8日,批准了可在遇到重度地中海贫血、重度镰状细胞、多发性先天异常和疾病严重危及产妇生命的情况下,通过医学方式终止妊娠。此后,2013年12月11日,伊斯兰教律学院批准了可在怀孕后120天内终止妊娠的情况,即直系亲属强奸导致怀孕,或被强奸者是儿童且因患有身心疾病不宜怀孕和生产。

对问题清单第18段提出问题的答复

75.马尔代夫的艾滋病毒感染率很低,不到0.1%,而且自1989年以来一直维持在这个水平。由于感染率低,国家应对方案以预防为主,关注高危人群,包括注射吸毒者、性工作者、男同性恋,以及其他脆弱人群,包括囚犯、青少年和移徙工人。最近发布的《2014-2018年国家艾滋病毒和艾滋病战略计划》包含详细的政策和战略,指导国家采取应对措施。

76.预防方案通过面向重点人群的社区性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包括SHE、Journey)执行。这些非政府组织针对吸毒者、无技能的移徙工人和女性性工作者开展定向干预。目前正在培训关键/高危人群集中地区的医务人员,讲授如何识别和在上述群体中实施行为干预措施。服务机构通过接待访客或外出巡访,提供一揽子服务,包括自愿咨询检测、针对高危行为的行为干预措施、提供预防产品和转处服务。

77.经过培训的服务人员也在社区开展项目,面向难以接触的关键人群,如静脉注射吸毒者和女性性工作者提供服务。这些项目由国家级艾滋病预防项目监测和协调。虽然社区性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数量较少,但这些组织面向吸毒者、无技能的移徙工人和女性性工作者等关键人群开展定向干预。服务包括自愿咨询检测、预防艾滋病毒宣传和针对高危行为的干预。

78.干预措施按领域排定了优先顺序,依据是针对关键人群开展的生物学和行为调查产生的数据,以及为了摸清我国艾滋病主要易感人群及其特征开展的普查活动。

农村妇女

对问题清单第19段提出问题的答复

79.自从1982年各岛组建妇女发展委员会(WDC)以来,委员会对岛内的妇女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2008年,委员会解散,改选为岛内理事会的咨询机构。委员会的一个主要功能是为岛屿议会制定有性别意识的岛屿政策、为规划妇女赋权活动提供建议和指导。目前正在努力提高委员会的能力,使之更好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人权,增进对性别平等主流化的了解。

婚姻和家庭关系

对问题清单第20段提出问题的答复

80.亚明政府的一个重要承诺是保护家庭免受离婚产生的负面影响,并确保离婚后婚姻财产的平均分配。法律和性别部已经启动了一个全国性宣传项目,向妇女普及《家庭法》《预防家庭暴力法》《预防性骚扰和性侵害法》《性犯罪法》中规定的法律保护措施。

81该部也启动了多个项目,向青年人宣传结婚前男女双方可订立婚前协议,以确保离婚时双方家庭受到保护,婚姻财产得到平均分配。

82.法律和性别部正在策划推出家庭辅导服务。这种服务将在19个环礁的家庭和儿童服务中心提供。

83.目前,法律没有规定马尔代夫女性与非穆斯林男性结婚的例外情况,但是,现在妇女可以到法院申请离婚,法院根据申请涉及的事实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目前没有采取措施禁止一夫多妻。

对问题清单第21段提出问题的答复

84.政府将在2015年考虑接受《公约》第20条第1款的建议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