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区域

调查阶段

审判阶段

德布勒森 上诉法院

0

0

布达佩斯市上诉法院

0

0

杰尔 上诉法院

0

0

佩奇 上诉法院

0

0

塞格德 上诉法院

0

0

共计

0

0

B.

区域

调 查阶段

审判阶段

布达佩斯市法院

6

0

巴兰尼亚 州法院

2

0

巴奇 - 基什孔州法院

0

0

贝凯什州法院

2

0

包尔绍德 - 奥包乌伊 - 曾普伦州法院

2

1

琼格拉德州法院

3

1

费耶尔州法院

1

0

杰尔 - 莫雄 - 肖普朗州法院

6

0

豪伊杜 - 比豪尔州法院

0

0

赫维什州法院

1

0

亚什 - 纳杰孔 - 索尔诺克州法院

0

0

科马罗姆 - 埃斯泰尔戈姆州法院

0

0

诺格拉德州法院

0

0

佩斯州法院

0

0

绍莫吉州法院

2

0

索博尔奇 - 索特马尔 - 贝拉格州法院

0

0

托尔瑙州法院

1

0

沃什州法院

0

0

维斯普雷姆州法院

0

1

佐洛州法院

0

0

共计 :

26

3

9.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涉及暴力侵害妇女,包括家庭暴力的法院诉讼案数目,请说明定罪和判刑的案例数目。

下表包含了已做出最终判决的暴力侵害妇女(包括家庭暴力)的诉讼案数据(匈牙利的法律体系不使用这些术语,所以很多违法行为都译为暴力侵害妇女或者家庭暴力)。

C .

区域

重罪定义

判刑

德布勒森 上诉法院

侵犯人身罪

教养 6 年 10 个月(最高刑期)

危害未成年人

宣判无罪

塞格德 上诉法院

谋杀( 6 起案件)

不详

刑事伤害和袭击,并造成了危及生命的伤害

不详

性犯罪( 8 起案件)

不详

巴兰尼亚州法院

谋杀、刑事伤害和袭击,并造成了危及生命的伤害(共有 5 起案件)

终生监禁和监禁 4 年、 8 年、 13 年和 15 年

琼格拉德州法院

19 起侵犯人身罪和强奸案

判处 4 至 8 年的监禁

赫维什州法院

强奸

监禁 2 年, 中 等刑期,缓 期

强奸

教养 5 年 6 个月,最高刑期

强奸和其他重罪

教养 4 年,最高刑期

奸污处女( 3 起案件)

不详

亚什 - 纳杰孔 - 索尔诺克 州法院

侵犯人身罪

监禁 1 年 2 个月,中等刑期

侵犯人身罪

教养 5 年,最高限期

谋杀

监禁 10 年,中等刑期

误杀

监禁 1 年,最低刑期,缓期执行

刑事 伤害和袭击 ,造成了危及生命的伤害

监禁 2 年,中等刑期,缓期执行

谋杀

教养 11 年,最高刑期

托尔瑙州法院

刑事 伤害和袭击 ,造成的伤害需要 8 天以上痊愈

监禁 4 个月,中等刑期,缓期两年执行

刑事 伤害和袭击 ,造成的伤害需要 8 天以上痊愈

宣判无罪

刑事 伤害和袭击 ,造成的伤害需要 8 天以上痊愈以及其他的重罪

监禁 1 年 4 个月,中等刑期

刑事 伤害和袭击 ,造成的伤害在 8 天以内痊愈

监禁 1 年,中等刑期

刑事 伤害和袭击 ,造成的伤害需要 8 天以上痊愈

监禁 10 个月,中等刑期,缓期两年执行

刑事 伤害和袭击 ,造成的伤害需要 8 天以上痊愈

监禁 1 年 2 个月,中等刑期,缓期两年执行

维斯普雷姆州法院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1 年,中等刑期,缓期两年执行

危害未成年人

罚款 40 000 福林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1 年 6 个月,中等刑期,缓期 3 年执行

危害未成年人

罚款 80 000 福林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8 个月,中等刑期,缓期 1 年执行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8 个月,中等刑期,缓期两年执行

维斯普雷姆州法院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8 个月,中等刑期,缓期两年执行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1 年 6 个月,中等刑期,缓期 3 年执行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1 年,中等刑期,缓期 3 年执行

危害未成年人

30 天社区服务

危害未成年人

宣判无罪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1 年,中等刑期,缓期 3 年执行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1 年,中等刑期

危害未成年人

诉讼中止

危害未成年人

30 天社区服务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2 年,中等刑期,缓期 5 年执行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3 年,中等刑期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10 个月,中等刑期,缓期两年执行

危害未成年人

罚款 50 000 福林,缓期两年执行

危害未成年人

罚款 90 000 福林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1 年 6 个月,中等刑期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1 年,中等刑期,缓期两年执行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8 个月,中等刑期,缓期两年执行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1 年,中等刑期,缓期 3 年执行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8 个月, 中等刑期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10 个月, 中等刑期 ,缓期两年执行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1 年 2 个月, 中等刑期 , 缓期 两 年执行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9 个月, 中等刑期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8 个月, 中等刑期 , 缓期 两 年执行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1 年 6 个月, 中等刑期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1 年 2 个月, 中等刑期 , 缓期 两 年执行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1 年,缓期 4 年执行

危害未成年人

监禁 1 年, 中等刑期 , 缓期 两 年执行

维斯普雷姆州法院

乱伦和其他重罪

监禁 3 年 6 个月, 中等刑期

刑事 伤害和袭击 ,造成的伤害在 8 天内可以痊愈,构成了轻罪

罚款 24 000 福林,缓期 1 年执行

刑事 伤害和袭击 ,造成的伤害需要 8 天以上 痊愈

监禁 5 个月, 中等刑期 , 缓期 两 年执行

刑事 伤害和袭击 ,造成的伤害需要 8 天以上 痊愈

罚款 24 000 福林,缓期 1 年执行

刑事 伤害和袭击 ,造成的伤害 在 8 天内可以痊愈 , 构成了轻罪

宣判无罪

刑事 伤害和袭击 ,造成的伤害 在 8 天内可以痊愈 , 构成了轻罪

判刑前缓刑两年

刑事 伤害和袭击 ,造成的伤害 在 8 天内可以痊愈 , 构成了轻罪

判刑前缓刑两年

刑事 伤害和袭击 ,造成的伤害 在 8 天内可以痊愈 , 构成了轻罪

判刑前缓刑 1 年

刑事 伤害和袭击 ,造成了永久性残疾

监禁 2 年, 中等刑期

刑事 伤害和袭击 ,造成的伤害需要 8 天以上痊愈

宣判无罪

谋杀

终生监禁

谋杀

强制接受治疗

刑事 伤害和袭击 ,造成危及生命的伤害

监禁 2 年 6 个月, 中等刑期

谋杀

监禁 3 年, 中等刑期

九家法院提供了暴力侵害妇女的未决案件数据:

杰尔上诉法院报告了14起未决案件。其中有7起谋杀案、5起造成危及生命伤害的刑事伤害和袭击案或者致命的暴行和殴打、1起侵犯人身案以及一起为了强制鸡奸贩卖人口案。

塞格德上诉法院有5起未决案件,其中有两起谋杀案、一起是致命的伤害和袭击案、另一起是造成了危及生命伤害的刑事伤害和袭击案、还有一起是抢劫案。

巴兰尼亚州法院和巡回法院在其管辖区内有199起该类重罪案件记录在案。其中有39起刑事伤害和袭击案,造成的伤害需要8天以上痊愈、6起破坏人身自由案、3起自发维持治安案、12起强奸案、5起侵犯人身案、1起猥亵案、12起抢劫案,以及29起重罪案或者轻罪级别的暴力行为案。

杰尔-莫雄-肖普朗州法院及其巡回法院有48起该类案件记录在案,但没有提供详细情况。

赫维什州法院及其巡回法院报告有8起该类案件记录在案。其中有4起强奸案、3起奸污处女案,以及1起侵犯人身案。

作为一家基层法院,亚什-纳杰孔-索尔诺克州法院有10起该类案件记录在案。其中有6起谋杀案、1起谋杀未遂案、1起造成了危及生命伤害的刑事伤害和袭击案、1起致命伤害和袭击案,以及1起在执行公务时犯下的重罪虐待案。作为上诉法院,州法院审理了两起案件,一起是破坏人身自由案,另一起是强奸案。

诺格拉德州法院及其巡回法院有25起该类案件记录在案,但没有提供详细情况。

作为一家基层法院,佩斯州法院有16起案件记录在案。其中有6起谋杀案、6起造成了危及生命伤害的刑事伤害和袭击案、1起致命伤害和袭击案、2起造成的伤害需要8天以上痊愈的刑事伤害和袭击案,以及1起强奸案。作为二审法院,州法院共有13起案件记录在案,其中有11起造成的伤害需要8天以上痊愈的刑事伤害和袭击案、1起破坏人身自由案,以及1起强奸案。

托尔瑙州法院及在其管辖区开展业务活动内的巡回法院报告有2起此类案件记录在案,但没有提供详细情况。

10.请提供资料说明议会通过的防止和有效处理家庭暴力国家战略的实施情况,包括战略目标和战略中规定的时间表。

匈牙利在实施战略过程中采取了以下措施:

(a)拟订立法法案:

将“限制性措施”引入匈牙利法律:《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包括出台了限制令(2006年第五十一号法案,修正了关于刑事诉讼的1998年第十九号法案)。此项新法律于2006年7月1日生效。该修正案规定限制是一系列强制措施之一。

有关轻罪的法律正在修正之中。该修正案旨在引入威胁骚扰概念以及一种限制轻罪形式。此外,警察程序法案的修正案也可望得到修正。有关方面正在努力出台更加严厉的证人保护法规以及出台新的证人保护规则,以便此项法律能够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有效的保护,并且确保证人在作证时的人身安全和人的尊严。

2005年第八十号法案修正了关于《民事诉讼法》的1952年第三号法案,这使得法庭能够采取临时措施,处理与婚姻、只准许当事人一方使用住所,以及要求施虐者离开共同住所有关的案件。关于保护儿童和公共监护的1997年第三十一号法案(以下简称《保护儿童法》)允许将受虐待妇女及其子女以及受虐待孕妇安置在一种名为“过渡家庭住所”的避难所中。

(b)制订规则和命令:

内政部长发布了第34/2002 BM号指示,规定为了更有效地保护受害者,特别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必须执行的任务。基于这一点,国家警察总局发布了第13/2003 (III. 27.) ORFK号措施,保障在展开与家庭暴力相关的警察行动时抱以积极主动的、以受害者为核心的态度,并且合乎社会的期望,而警方执行任务的核心理念也是统一的。

警方过去认为家庭暴力是私事儿,如果未发生悲剧,警察不应介入。而现在,按照国家警察局局长的指示,这种陈旧的观念已被摒弃。警察局长颁布的新规范为警察处理这些案件、警察如何自律、与政府机构和帮助家庭暴力受害人的非政府组织如何合作,提供了指导。这需要对专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以确保对公民、受害人、证人、志愿者,乃至家庭暴力肇事者的应对措施是有效的、专业的和有用的。

因此,2004年4月,内政部预防犯罪研究所为在职警官举办了培训班,在处理家庭暴力和提高交际能力方面进行培训。授课人来自预防犯罪研究所、国家犯罪预防中心和妇女反对暴力保护妇女组织。

(C)机构网络:

危机管理中心的首家试点于2004年成立。经过改进,2005年4月1日,国家危机管理和电话信息服务机构开始运作。该机构24小时提供服务,通过热线电话提供信息。另外,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在当事人要求下可立刻采取行动。

另外,家庭庇护所的容量已经扩大。全国七个地区以及布达佩斯的家庭都能够申请为带着孩子或独自一人躲避暴力的妇女提供庇护。潜在的照顾者必须接受培训,以便(为区域危机管理网络)提供全面的(法律、心理和社会)帮助。

值得强调的是,在经营这些庇护所的机构中,有7家是非政府组织、1家是地方政府机构。这证明了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在打击家庭暴力方面进行了合作。合作的最重要成果之一是,农村地区有需要的人也能够找到庇护所。区域危机管理网络与国家危机管理和电话信息服务机构之间在密切合作。

(d)在实施与家庭暴力相关的行政措施时保护受虐待的家庭成员的生命和人身安全以及总体安全:

儿童受害者的处境在有些方面好于成人,但在有些方面则不如成人。尽管儿童在维护自身的权益方面不如成人,但若干组织和机构网络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儿童和为儿童维权。另外,《保护儿童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儿童福利机构中所有可能发现儿童遭受虐待迹象的人员(包括儿科医师、家庭医生、保健视察员、学校教职员工、家庭照顾者、警察、检察官、法院、社会组织等)都必须将这些迹象上报。此项法律还赋予上述专业人员以及所有公民和社会组织一项权利,即一旦怀疑儿童遭受了虐待,他们有权要求主管当局采取行动。法律实践普遍认为,如果家长在18岁以下的儿童面前虐待另一位家庭成员,则构成危害未成年人的重罪,是心理虐待的一种表现形式。将这一点与举报所有涉嫌虐待儿童案件的要求相比,我们能得出以下这一结论:如果儿童的生理、心理或道德发展受到了威胁,即使是间接威胁,上述机构、组织和个人也有法律义务向主管当局举报。我们必须考虑这一事实:家庭暴力发生在私密的生活领域,缺乏证人,一方面很难证明,而另一方面又比其他事件更经常遭到诬告(《刑法典》,第233至第237条)。因此,根据《保护儿童法》第17条第(3)款,上述人员和机构之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应进行合作,交流信息,以便促进取证过程的进行。

证人保护是对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最重要的程序制度之一,也是取证过程的一部分。与家庭暴力相关的证人保护表现为两种形式:(1)证人的个人资料是密封的,暴力实施者无从得知谁是他或她的证人;(2)提供《刑事诉讼法》第98条中规定的人身保护。

如果证人是未成年人,则提供使用闭路通信网络作证的机会(《刑事诉讼法》第244/A条),以防对证人再次侵害。另外,在作证过程中,如果受害人或证人是未成年人,或如果证人遭受过某种罪行的侵害(如违背性规范的罪行),则必须有心理学家在场。为保护证人和受害人,在警察部队工作的受害人保护专家的职能是告知受害人其权利和义务,并向其通报刑事诉讼过程。名为“人民律师”的机构网络也是证人和受害人保护过程的一部分,为无法负担费用的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如果家庭暴力导致了杀人案件、致命攻击或殴打,或者发生了违背性道德的重罪或危害到未成年人,则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必须提供法律保护。非政府组织在法律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根据政府第209/2001(X.31.)Korm.号命令,政府对某些暴力重罪的受害人提供帮助以减轻损失,如果受害人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的三倍,可获得现金支助。

(e)开展全国运动,传播信息和提高公众认识:

为改变社会观念和打造舆论,2005年秋季,青年、家庭、社会事务和机会平等部(现社会事务和劳动部的前身)启动了一个宣传方案。该项目有一个双重目标:一是呼吁人们关注家庭暴力问题,二是宣传提供帮助的机构,特别是国家危机管理和电话信息服务。为此,公共电视台MTV 2频道播放了公益广告,并在全国发放信息手册。作为宣传方案的一部分,区域危机管理网络一直在全国各地利用当地媒体努力提高公众认识,2006年,制作了专门针对各地区的公益广告,由当地电视台播放。

预计2007年5月将发布一份名为“对受虐待者的支持和关怀以及危机情况的个案研究”报告。该报告由区域危机管理网络为专业人员和所有相关人员编写。

5月还将发布关于受虐待男性的研究项目结果。

关于与战略执行有关的有组织的培训方案,见第11条。

11.报告指出,“关于家庭暴力的特定主题,没有向负责该法律适用和执行的人提供有组织的定期培训”(见CEDAW/C/HUN/6,脚注30)。请说明正在采取哪些措施提供这方面的培训,并按照委员会2002年结论意见中的建议,确保公职人员尤其是执法官员、司法人员、医务专业人员和社会工作者,完全了解各种形式的暴力侵害妇女行为。

国家执法理事会办公室教育司以及匈牙利司法研究所从开始运作以来,就多次举行会议和举办推广培训班,非政府组织以及非政府部门的专业人员参加了会议,其中很多人来自其他国家。最近,匈牙利共和国最高法院于2006年12月3日举办了一期培训班,主题是关于限制令的法律制度。

以下为执法人员举办的培训课程得到了社会事务和劳动部(及其合法前身)的支持:

(a)2004年2月:法官、非政府组织成员和警察等举行了第一次为期一天的会议。

(b)2004年秋季:由7至8人组成的美国代表团访问了匈牙利,作为对先前两国合办非政府组织-政府培训班的回访。此次活动由国家司法理事会组织,司法管理部门同意继续举行这种会议。这一方案包括为期3天的研讨会,各司法管理部门广泛参与。

(c)2004年12月:与国际移徙组织合作,为法官举办了关于贩卖人口和家庭暴力的研讨会。此次研讨会配备了课本和相关的CD。作为后续活动,移徙组织在海牙举办了为期一周的培训课,学员中包括2至3名法官。

(d)2005年9月:在Daphne II方案的框架下,非政府组织妇女反对暴力保护妇女组织举办了旨在培训法官的竞赛,并为20名法官提供了为期三天的培训。

(e)2006年12月:举办了为期一天的会议,其主题是限制令和对家庭暴力案件进行调解。在各部会支持下,区域网络在各地区定期为社会工作者和医务专业人员提供培训。

12.报告提到若干举措,包括国家危机管理和信息电话服务,这是一个向受害人提供临时住所和秘密收容所的试点方案。请说明这些举措是否还在实施,是否已将此项试点方案推广到国家的其他地区。还请说明家庭暴力受害人可赖以栖身的收容所有多少家,受害人能否获得法律援助,并说明向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的任何其他服务和援助。

为了向带着孩子或独自一人躲避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适当的、全面的和直接的援助,匈牙利成立了专门机构,提供信息和援助,并改善现有的儿童保护设施,以便完成这些特殊任务。

2004年成立了首家试点危机管理中心,经过改进,该中心于2005年4月1日扩建为国家危机管理和信息电话服务机构。该机构提供24小时的信息服务,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可立刻采取行动,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由于试点方案取得了成功,国家危机管理和信息电话服务机构继续运营,并由社会事务和劳动部管理。

另外,家庭庇护所的容量得到扩大。全国七个地区以及布达佩斯的家庭都能够申请为带着孩子或独自一人躲避暴力的妇女提供住所。潜在的照顾者必须接受培训,以便(为区域危机管理网络)提供全面的(法律、心理和社会)援助。匈牙利目前有9家区域危机中心,其中两家的地址是保密的。另外还有一家“秘密住所”接纳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员。

值得强调的是,在经营这些庇护所的机构中,有7家是非政府组织、1家是地方政府机构。这证明了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在打击家庭暴力方面开展合作。最重要的成果之一是,农村地区有需要的人也能够找到庇护所。区域危机管理网络与国家危机管理和信息电话服务机构在密切合作。

该网络每半年接受一次审查,以确定未来的发展方向,并且定期举办区域专业人员讲习班,探讨运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制订解决问题的方案。

2006年4月19日、5月15日至18日,匈牙利在帮助和支助家庭暴力肇事者和受害人、防止家庭暴力发生这一示范方案框架内举办研讨会。示范方案的目标是召开肇事者、受害人、他们的亲朋好友参加的家庭会议,由社会问题专家针对具体个案制订解决方案。这既能帮助受害人,又能预防暴力事件再度发生。受过训练的专门人员包括区域危机管理网络的工作人员、心理学家、警方专家、社会工作者和儿童保护官员。他们将在2007年5月2日至3日接受审查。匈牙利将继续执行这一方案,并在2007年5月4日到5日对无业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成为协调员。

在卖淫和贩卖人口问题上,我们同一家非政府组织签署了合作协议,向匈牙利境内或者到达匈牙利的受害人提供住所和帮助。通过国家危机管理和电话信息服务机构,有关部会起到了“过滤器”的作用,并在必要时通告该非政府组织,协助它为需要安置的人提供住所。

社会事务和劳动部与国际移徙组织合作,在2006年秋季、2007年2月和3月,实施了打击贩卖人口的项目,包括在全国各地为教育专业人员、青年保护专业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举办研讨会。该项目的目标是,通过举办打击贩卖人口的研讨会,使专业人员更加清楚贩卖人口的危险性,提高他们对该问题的敏感度,让他们了解贩卖人口的运作机制。

2006年4月1日,匈牙利为家庭暴力受害者开设了一个秘密庇护所,与国家危机管理和电话信息服务机构合作,接纳来自全国各地的暴力受害人。

所有的庇护所都有律师和心理学家在工作,帮助虐待受害人解决他们遇到的问题。警报系统运行良好。参加者举行小组会议和个案分析会议,还共同制定和执行行动计划。区域危机管理网络、秘密庇护所和国家危机管理和电话信息服务机构都是按专业标准运营的。

树立公众意识:为推动社会观念的转变,提高社会意识,2005年秋季,青年、家庭、社会事务和平等机会部(现社会事务和劳动部的前身)启动了一项宣传方案。该项目有一个双重目标:一是呼吁人们关注家庭暴力问题,二是提高提供帮助的机构,特别是国家危机管理和电话信息服务机构的知名度。为此,公共电视台MTV 2频道播放了公益广告,并在全国发行信息手册。作为该宣传方案的一部分,区域危机管理网络一直在全国各地区利用当地媒体努力提高公众的认识,2006年,制作了专门针对各地的电视公益广告,由当地电视台播放。

预计2007年5月将发布一份题为“对受虐待者的支持和关怀及危机情况的个案研究”的个案研究报告。该报告由区域危机管理网络为专业人员和所有相关人员编写。

5月还将发布关于受虐待男性的研究项目结果。

13.委员会在2002年结论意见中建议缔约国改革法律,将性犯罪定义为涉及侵犯妇女人身安全权利的罪行;建议缔约国将强奸罪定义为未经同意的性交;修订有关诱奸14岁以下少女的法律,以纳入法定强奸罪概念并禁止与未成年少女性交。请提供资料说明为落实委员会的建议采取了哪些步骤。

欧洲联盟理事会于2003年12月22日通过了《关于打击对儿童的性剥削和儿童色情的第2004/68/JHA号框架决定》(以下称为《框架决定》)。根据该《框架决定》,与儿童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性犯罪,将根据儿童的年龄来定义。与十二岁以下、法律上认为不具备自卫能力的儿童发生性关系,则构成性侵犯/性虐待,如果是其他任何形式的性行为,则构成违反性规范的暴力行为(《刑法典》,第197至第198条)。如果儿童年龄在十二岁至十四岁之间,《刑法典》第201条规定该行为构成法定强奸罪。

换言之,按照社会的价值判断和期望,将最低法定承诺年龄定为十四岁。因此,凡与十四岁以下的儿童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支付某种报酬,是否得到了当事人的同意,都构成重罪。而十四岁以上则可自由建立性关系(当然其伴侣也在十四岁以上)。

1993和1999年,匈牙利对关于卖淫的法律进行了修正,不再将卖淫定义为重罪。如果提供性服务是在“可以容忍”的范围内,仅将其视为轻罪。

在卖淫问题上,法律向未成年人提供特别保护。怂恿和“组织”妓女为十八岁以下者提供色情服务,则被视为情节更严重的行为,可判处二到八年的监禁。根据《框架决定》第2(b)条,成员国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招募儿童卖淫或从事色情表演的行为受到惩处。该《框架决定》未对卖淫进行定义,1950年《纽约公约》也未对贩卖人口和强迫他人卖淫作出准备界定。根据普遍接受的定义,卖淫概念恰好与《刑法典》第210A条第(1)款所描述的以获取金钱为目的的性服务一致,后者将卖淫定义为为了得到好处而经常进行性交或鸡奸。

1997年第七十三号法案对关于《刑法典》的1978年第四号法案进行了修正,对通过被禁止的色情制品进行虐待进行了界定,该定义与1989年《纽约儿童权利公约》中的定义一致。该定义载于《刑法典》第十四章,在危害婚姻、家庭、儿童和青少年的罪行中间。进行被禁止的色情图像进行虐待,在法律上与强奸处女相似,因为前者旨在保护儿童道德和性发展与自由,而后者旨在保护十四岁以下青少年健康的性发育。因此,与色情图像相关的虐待理应纳入到《刑法典》第二编第十四章中所列的涉及违反性道德的重罪之中。

按照现行的规定,儿童有权获得刑事司法系统的保护,以免遭色情制品的侵害。

根据2003年12月22日《关于打击对儿童的性剥削和儿童色情的委员会第2004/68/JHA号框架决定》第3条,以下行为被视为涉及儿童色情的违法行为:

-制作儿童色情制品

-散发、传播或播放儿童色情制品

-供应或提供儿童色情制品

-获取或持有儿童色情制品

匈牙利《刑法典》第195/A条基本上与该《框架决定》的要求一致,但还必须在禁止色情图像的规定中添加一项新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典》第195/A条第(3)款,凡是向公众提供色情图像,应受到刑事制裁。但是根据该《框架决定》,即使向少数人(一人或一人以上)提供色情图像,也必须受到惩处。

关于免于刑事制裁的法规,匈牙利正在利用该《框架决定》第3条第(2)b款的规定,该条规定,如果肇事者制作和持有十四岁以上、十八岁以下儿童的图像时征得了儿童本人的同意且仅用于私人目的,则肇事者免于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图像的持有者或制作者是该未成年人的家庭成员,或者负责其教育、监督、照顾和医疗,则视其情节严重不得免责。根据该框架决定,对于写实性儿童色情制品,如果其主体并非真实存在的儿童(用照片合成或其他编辑技术制作),则不属于滥用非法的色情图像,但根据《刑法典》第272条的规定,该行为属于有伤风化。

14.委员会在2006年8月第三十六届会议上,决定结束对委员会有关A.T.女士诉匈牙利的第2/2003号来文的意见采取后续行动,还决定要求提供有关意见的后续行动的任何进一步资料都将在《公约》第18条规定的报告程序框架内提出。请提供资料说明为贯彻委员会就来文者提出的建议而采取的进一步行动。

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原告的住房问题已经解决。有争议的房产已被原告前伴侣出售,卖房所得由双方平分。T.A.目前与其子女居住在出租房中,法庭已命令其前伴侣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剥削卖淫者和贩运

15.委员会在2002年结论意见中请缔约国在其下一次报告中列入关于卖淫的法律草案的审查情况,并提供任何立法修改信息,确保有效禁止对卖淫妇女的剥削,并确保她们能获得保健和社会服务以及保护其人权的其他支助手段。报告提到,2005年内政部拟定了一个新概念,“总结了现行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向前迈进的可行办法。”报告还提到为卖淫者提供流动体检的试点项目。请提供资料说明这一新概念的内容和现况及是否得到实施,以及政府为落实委员会建议而采取的其他步骤。

2006年7月,保护匈牙利妓女利益协会(以下称协会)主席呼吁司法和执法部与协会建立联系,并澄清匈牙利目前关于卖淫的规章制度和法律解释。因此,自去年起,司法和执法部便开始与协会主席合作,至今仍在进行合作。最近的一次会议是在2007年3月26日举行的。双方在会上达成了协议,司法和执法部以后与协会进行对话时,将请执法、刑事司法和宪法专家参加,就该问题的执法方面进行澄清。司法和执法部正在对《刑法典》进行修订,同时在制订轻罪这一新的法律概念。司法和执法部与相关的非政府组织合作,将其意见和评价写入草案中。由于两部法律都影响到卖淫以及相关行为的定义,司法和执法部向协会提供了就法律调查结果发表意见的机会。

16.请提供数据说明贩入、贩出匈牙利和通过匈牙利过境贩运的妇女和女孩的人数,还请提供资料说明被起诉和定罪的贩运者人数。

涉及贩卖人口的案件

D.

区域

案件数目

判决人数

德布勒森 上诉法庭

2

11

布达佩斯市上诉法庭

1

7

杰尔 上诉法庭

0

0

佩奇 上诉法庭

0

0

塞格德 上诉法庭

0

0

共计:

3

18

区域

案件数目

判决人数

布达佩斯市法庭

0

0

巴兰尼亚 州法庭

0

0

巴奇 - 基什孔 州法庭

1

6

贝凯什 州法庭

0

0

包尔绍德 - 奥包乌伊 - 曾普伦 州法庭

0

0

琼格拉德 州法庭

0

0

费耶尔 州法庭

0

0

杰尔 - 莫雄 - 肖普朗 州法庭

0

0

豪伊杜 - 比豪尔 州法庭

0

0

赫维什 州法庭

0

0

亚什 - 纳杰孔 - 索尔诺克 州法庭

0

0

科马罗姆 - 埃斯泰尔戈姆 州法庭

0

0

诺格拉德 州法庭

0

0

佩斯 州法庭

0

0

绍莫吉 州法庭

无数据

无数据

索博尔奇 - 索特马尔 - 贝拉格 州法庭

0

0

托尔瑙 州法庭

0

0

沃什 州法庭

0

0

维斯普雷姆 州法庭

0

0

佐洛 州法庭

0

0

共计:

1

6

总计

4

24

关于贩卖人口受害者人数,没有单独统计数据。

17.报告指出,已采取步骤“制定国家方案,目的是防止贩运人口、帮助受害人和使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报告还提到其他一些倡议,例如内政部制定的打击贩运人口行动计划。请提供资料说明拟定的国家方案和/或行动计划的现况,包括是否已通过和付诸实施以及采取的措施。还请说明对国家方案、行动计划和其他打击贩运、保护受害人举措的评估结果和为回应评估结果而采取的步骤。

贩卖人口是最严重的侵犯人权行为之一。因此,各国都必须坚决采取行动,防止贩运人口,惩治罪犯。这个问题需要一种全面的解决方案,要求进行国际合作,制定国家行动计划。另外,在预防、执法和援助受害人方面也必须做出努力。

制订打击国内人口贩运的国家战略已提上日程。预计在几周之内将同公共行政部门和相关非政府组织协作以商定该草案。

定型观念和教育

18.委员会在2002年结论意见中敦请缔约国在教育系统制订和执行综合方案,包括提供人权教育和性别问题培训,其中包括散发关于《公约》的资料,以期改变现有的陈规定型态度,宣传养育子女是父母亲共有的社会责任的观念。请提供进一步详情,说明缔约国为落实委员会建议而采取的全面对应措施。请列入资料说明将采取哪些措施,在一个特定时限内从学校教科书中删除有关性别角色的定型观念。

在教育系统中,教育部第23/2004(VIII.27.)OM命令第8条第(3)款在教科书的选取、对教科书的支持、向学校提供教科书的问题上做出如下规定:

“在确定选取教科书的程序时,以下问题必须予以特别考虑:

(a)待选教科书是否符合人类的普遍规范、价值观以及人性的普遍要求,和

(b)是否包含任何违反平等待遇和两性平等要求,或煽动仇恨或强化陈规定型观念,从而助长否定少数民族、少数族裔或少数宗教团体的平等机会的言论、图像、照片或图表。”

与《达喀尔行动框架》同时颁布的、经2003年第六十一号法令修正的1993年关于公共教育的第七十九号法令,符合消除教育歧视的国际公约的规定(匈牙利早在40年前,即1964年颁布了第11号法令,宣布教育中的两性平等)。该法规的目标是消除一切可能直接或间接违反平等待遇原则的措施、行为或不作为。《公共教育法》禁止一切形式的歧视。

2006年10月,社会事务和劳动部设立了一个工作组,其主题是“消除社会中的性别定型观念”,非政府组织的专业人员和政府官员参与了这一共同行动。包括协调人员在内,该工作组共有12名成员。工作组的目标是提供各种信息和简报,唤起人们对该问题的注意。该工作组在各种方案及其教育、培训和文化展示活动中使用了信息通信技术,以促进两性平等的原则和实践。工作组收集和发布暴露性别定型观念的研究结果以及相关的数据、信息、研究和出版物,并就在法规中列入哪些要素以促进减少性别定型观念提出建议。

2007年上半年,该工作组建立了网站,以促进信息的广泛传播。同时,工作组以最年轻的群体为受众,制作动画形式的教育DVD,展示了5种定型观念,其受众为13至16岁之间的青少年。作为此项活动的一部分,DVD发放到各个学校,以促进中小学对定型观念问题进行讨论。工作组正在编写与教学材料相配套的教师指南,并计划对教师进行培训,指导他们如何使用材料。我们计划出版一份关于定型观念的手册,其中包括相关的表述、概念、定义和解释。

19.报告指出,“在各类中等教育和职业选择上,通常存在着一定的性别隔离现象”,“在高等教育中,职业选择也存在着严重的性别隔离。”已采取哪些措施鼓励男女追求非传统的学业和职业,这些措施产生了哪些影响?

匈牙利的教育政策致力于两性平等,已在稳步减少年轻一代中的两性不平等现象。在高等教育一级有以下表现:在最近几十年,妇女中的大学和大专毕业生的比例在稳步上升,男生的比例保持不变,而在45至54岁的人口中达到顶峰。

E.

各年龄组中不同学历人群所占比例,%

受教育程度

年龄组

55-64

45-54

35-44

25-34

小学八年级

92.3

93.5

972

97.5

中学

35.6

62.0

768

80.8

普通高中

22.4

35.8

336

36.5

大学

11.2

14.4

11.4

11.0

小学八年级

89.6

89.1

96.4

96.0

中学

17.1

42.3

61.9

70.3

普通高中

12.5

34.6

74.2

49.1

大学

4.5

8.5

10.5

13.9

资料来源 :中央统计局人口普查。

匈牙利的教育政策认为在实际工作中已经达到了两性平等的要求,在促进教育发展时,对男女两性予以同等重视。

就业

20.报告中讨论了男女之间的工资差异。除了公共部门工资增长了50%以外,考虑到私营部门的工资差距更大,还为解决这一问题做出哪些其他努力,这些步骤产生了哪些影响。

2000至2005年间,匈牙利妇女的平均收入与男子的差距大幅度缩小,由原来的21%降至11%。该数据与欧统局报告的数据一致。2005年,大多数欧洲国家的男女收入差距均高于匈牙利,平均为15%。

匈牙利法律规定必须实行男女同酬。收入差距体现了妇女在分工中的角色和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地位。

这个问题本身已经说明,妇女平均收入之所以显著增长,其主要原因是2000至2003年间公共部门的工资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因为尽管在国民经济中妇女在雇员中只占一半,但在公共部门有三分之二雇员是妇女。妇女收入状况改善的另一个积极因素是她们的受教育程度和技能水平比相应级别的男性提高得更快。

21.报告指出,《平等待遇法案》规定,“如果雇主向女雇员支付的工资较低,也可以免除责任,只要他能对雇员工资级别的差异做出合情合理的解释——根据客观评估与特定的法律关系直接相关。就男女工资差异而言,该规则是不足的,因此不能免责。”请说明该法案中是否仍列有这项免责规定,如果答复是肯定的话,正在做出哪些努力,在特定时限内修改这项规定。

在就业歧视问题上,免除责任的理由是否可以接受,由平等待遇机构来决定。2007年1月1日生效的一项修正案使得此项法律更加严厉。该修正案规定,在根据雇用关系或以工作为目的的其他法律关系支付报酬时,特别是在确定和支付工资方面,如果违反了两性平等或民族平等原则,就等于违反了平等待遇要求。换言之,这些差异构成了歧视,不得免责。平等待遇机构对一个案件所做的裁决是史无前例的。在该案件中,某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给一名女雇员的工资比从事同样工作、同等学历、只是经验更丰富的男雇员低30%。此案目前正在上诉之中。

22.报告提到劳动力市场的横向隔离,指出所有职业中大约四分之一已完全女性化。报告还提到纵向隔离,妇女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人数不足。请提供资料说明正在采取哪些措施消除这一状况,包括按照《公约》第4条第1款和委员会第25号一般性建议采取暂行特别措施。

按照委员会根据《公约》第4条第1款提出的第25号一般性建议的要求,匈牙利的就业政策致力于出台一些措施来消除影响妇女工作机会的歧视性因素,改善妇女在劳动力市场上的机会。

改善妇女就业机会的政府措施如下:

1.政府采取措施帮助子女年幼的男女工人重返劳动力市场

在同等条件下,男女双方都可获取福利。自孩子一岁时起,祖父母也有权领取托儿补贴

父母在家中领取托儿补贴时,可参加一个培训班,免费学习一项新技能

领取托儿互助金者可参加得到支助的劳动力市场培训

废止了限制领取托儿互助金的父母一方就业的规章——自孩子年满一岁时起,父母可从事全时工作,同时可继续领取全额托儿互助金

2006至2008年间,依靠《国家发展计划》提供的经费,托儿所将增加800个铺位容量。

2.对雇主的奖励

可提供工资支助(如果求职者正在抚养十八岁以下的子女,或在就业前的12个月领取托儿补贴、托儿费、养育支助、孕产补贴或护理费)

到2005年,如果雇用在抚养孩子或护理成年家庭成员之后重返劳动力市场的员工,雇主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减少一半

到2005年,要求某些雇主制定平等机会计划(必须包括旨在为妇女改善平等机会的措施)

3.调和工作与家庭责任的措施

举办题为“关爱家庭工作场所”的年度竞赛,旨在发现和推广良好的工作模式、积极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促进妇女重返工作岗位的途径,树立观念,推广“关爱家庭”文化

促进平衡兼顾工作与家庭责任——该方案得到了人力资源发展业务方案的支持。其目标是提供专业服务,帮助采取关爱家庭的措施,协助抚养子女后重返工作岗位的人做好调整。

4.方案

(a)核心方案的目标旨在设法减轻阻碍妇女就业的家庭负担,并推动她们在劳动力市场上得到发展。

目标:通过提供社会服务,促进消除阻碍妇女就业的家庭束缚和培训缺陷

适用对象:雇主

核心方案是在“欧洲人人机会平等年”的框架下启动的

(b)支持“工作领域平等机会”的宣传方案

目标:在新闻媒体帮助下对就业不平等现象曝光,提出最佳做法以促进平等就业机会的发展

适用对象:协会、基金会、公共服务公司、工会、企业

(c)“工作领域平等机会”的核心方案

目标:支持有助于意识到就业不平等的方案和服务,并制定能够消除就业不平等现象的人力资源战略(例如为帮助妇女在休产假、或领取托儿互助金后重返工作岗位提供额外支助,帮助她们在岗位上晋升)

适用对象:协会、基金会、公共服务公司、工会

(d)有目的地减少强制性缴费:2007年7月推出了Start-Plus方案,支助雇用了一名条件如下的员工的雇主:

其托儿补贴、托儿互助金、托儿费或护理费已经期满或被另行中止且希望此后一年内重新开始工作;或

孩子已经超过一岁、希望在领取托儿互助金的同时继续工作,如果在停薪休假领取该补贴时中止工作,或者如果她没有被雇用继续工作;

5.在《国家发展计划二》的框架下采取的措施:

启动综合方案,帮助妇女做好初步调整或重返劳动力队伍

发展基本的儿童福利设施(包括托儿所、家庭日托中心和家庭托儿设施)-目标:一年内新增600个铺位

启动调和家庭与工作关系的协调援助方案

保健

23.报告提到妇女的癌症(包括肺癌、乳腺癌、结肠癌和卵巢癌)死亡率很高。请进一步说明应付这一状况的预防性措施和其他措施及产生的影响。

目前,有组织的筛查方案包括三种筛查:乳腺癌筛查、宫颈癌筛查和直肠癌筛查。匈牙利政府决心定期提供这三种筛查模式,具体安排如下:

每两年为45至65岁的妇女提供核磁共振乳腺癌筛查;

每三年在对25至65岁的妇女进行妇科检查时进行CCT检测和一次性阴性检查;

作为一个试点方案,每两年为50至70岁的男子和妇女进行化验,在实验室化验其粪便样本中的隐血(免疫学化验)

乳腺癌筛查。自2001年12月19日起,对目标人群进行筛查。不同的筛查单位定期联合实施该方案。到目前为止,筛查机构的覆盖面遍及全国。共有38家乳腺综合检查中心和7个只有一台仪器的乳腺癌筛查设施。即共有45个乳腺癌筛查设施正在运营。目标人群是137万名45至65岁的妇女,她们根据通知每两年接受一次定期筛查。在第一个两年期(2002-2003年),只有130万名妇女收到了邀请,仅有544410名收到邀请的妇女参加了筛查,约占41%。各州之间差异显著(参加率从23.7%至76%不等)。在第二个两年期(2004-2005年),参加率有所下降。共有124万名妇女收到筛查邀请,461432人参加,约占37.2%。

宫颈癌筛查:2003年9月至2006年9月,约有200万妇女收到了邀请,96000或不到5%参加了检查。各州情况相差悬殊(参加率从2.26%到18.26不等)。有组织的宫颈癌筛查的最大问题是妇女参加率低。

我们建议将直接交流作为动员妇女的一种手段,提高她们参与的自觉性。这就要求中央政府一级的配合,“Liliom”(Lily)方案就达到了这种要求。Liliom方案是在2005年10月启动的,其目的是提高妇女参加宫颈癌筛查的比率。该方案涉及复杂的交流手段,并给参与筛查方案的妇女发放奖品。这个方案最后证明是成功的,共有35000名妇女提交了领取奖品的资格证。更重要的是,41%的妇女之前接受过筛查,但不曾参加过这类筛查方案。

直肠癌筛查。政府决定在一个示范方案的框架内分阶段引进直肠癌筛查方案。该方案旨在2004和2005年筛查18万人,因为似乎有必要对这种方法获得一定程度的体验,包括筛查方法和居民的积极性。但是,方案进展与计划有些出入,国家采用的筛查方式也因方法方面的困难而受阻。因此,有必要再次验证此种方法是否有效。直肠癌筛查的示范领域由直肠癌筛查工作组确定,因此,在精心准备之后,示范检查于2004年秋季在布达佩斯的九区和十四区、凯奇凯梅特市治愈病人关怀示范区和贝凯什乔包市医院启动。数据收集和评估正在进行之中。

肺癌筛查。专家的意见是肺癌筛查不可能在全国范围进行,因为缺乏证据。由于完整的肺癌筛查基础设施已经存在,我们只需重新调整专注于肺部的传统筛查,确定有选择的筛查办法,包括患癌症风险高的群体(40岁以上者、烟民),其前提是有数字型X光仪。

24.请进一步说明为解决妇女吸烟、酒类消费和滥用药物问题做出了哪些努力。

减少吸烟:

学校预防吸烟方案。努力防止年轻人养成吸烟习惯,是在公共卫生方案框架内减少整体吸烟程度的一种办法,此项工作采用有趣的形式——游戏,将信息尽可能多地传播给学生。游戏展示了吸烟的危害以及烟民和非烟民的不同生活方式。传播信息的工具是免费提供的CD和在学校设置的电脑触摸屏。自2004年以来开始发放CD,此后共发放到1370所学校。但是无法准确确定有多少学生观看了这张CD,因为学生也可以从国家健康推广研究所的网站下载该游戏。

香烟是拖累网站。该项目的目标是防止儿童学会吸烟,并说服已经开始吸烟的儿童戒烟。帮助12至18岁者创建和维护自己的网站。从匈牙利文网站(Cikiacigi[其大意是吸烟是负担])和美国青少年禁烟网站(如NoTobacco或TobaccoFree)的经验来看,网站让青少年了解到无烟环境的好处和吸烟对他们这个年龄段的人的危害。

塑造一代人的观念,维护无烟环境,

审查吸烟年轻人的成功戒烟方法,并帮助他们通过这种方法戒烟

新的网站着重于预防吸烟和帮助戒烟,工作对象是5至8岁、9至14岁和15至20岁年龄组的儿童。我们计划提供丰富多彩的游戏、图像和动画,配合文字说明来揭露吸烟的危害。我们的目标是让学前儿童和低年级学生参与制作网站,以便我们在创建网站的过程中了解学生和老师的意见,并吸纳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这个过程中的一项活动可能是与学生对话,以获取更多有用的和有价值的信息,了解他们如何看待吸烟和他们所遵循的理念。

帮助戒烟的电话热线。作为该项目的一部分,我们升级了热线电话簿。作为初步计划一部分拟采取的措施是设计装饰性小贴画,用于宣传我们的热线,在各种场合中发放。自动热线系统可以记录下迄今所有的通话,然而再进行处理和评估。我们收集了2005年5月开通之日到2006年11月8日的所有热线来电信息:

来电数量:757次

记录时间:29小时42分

饮酒。1980年代初,匈牙利国内肝硬化导致的死亡率与其他酒类消费量大的国家相近。但是,自此以后,这个数字有了显著的增长。男性因饮酒引发肝硬化而死亡的人数如下:1980年1194人、1997年4218人、2001年4565人。女性的相关死亡人数如下:1980年362人、1997年1394人、2001年1892人。每10万居民中有94名男性、35名女性由于饮酒引发肝硬化而死亡。

国家成瘾问题研究所于2006年开始制订酒精监管理念和战略,当时就考虑到以上数据。现在正在撰写的草稿介绍了国内酒类消费的大环境,并制定了国内战略的主要行动方针和干预机会建议。

近年来,日益明显的一点是,引发生理疾病的因素从公共卫生角度来看非常重要,而且触发其中许多因素的风险因素都属于精神因素。在匈牙利尤其如此,毫无疑问,很多可预防的死亡都是精神因素造成的(压力、弄巧成拙的处世策略、酗酒、自杀、高血压、心脏病)。迄今为止,这些因素还未列入各种方案,或仅仅是被提及而已。因此,目前正在编辑的国家精神健康方案特别重要。

国家精神健康方案是根据医疗和社会服务部门多年共同努力的结果汇编而成的方案文件。在专业人士和社会配合下,该文件经过多个部会批准通过,确定了关于精神健康的专业政策,并介绍了为达到精神健康所做的所有努力情况。

药物消费:自2003年以来,镇定剂和安眠药的消费量在不断下降。尽管如此,截至2005年,滥用这两种药物的比率仍高达25%。这表明这些药物不仅在合法使用药物中所占比率最高,而且吸毒人数大大超过了除大麻以外所有非法药物的滥用人数。更重要的是,滥用镇定剂和安眠药的妇女人数大大超过男子。因滥用多种药物而接受治疗的人数(镇定剂、安眠药和酒)虽然时有波动,但在过去五年基本保持在同一水平。滥用多种药物在30至35岁的女性中尤为常见,她们占所有吸毒者的11%。卫生部已经认识到吸毒成瘾者滥用多种药物的比率在不断攀升,所以会同社会事务和劳动部呼吁组织投标,以改进这类特殊患者群体的治疗方法。

25.委员会在2002年结论意见中建议缔约国加强对男女儿童的性教育方案,采取一切适当措施鼓励负责任的性行为,并采取所有适当步骤停止以堕胎作为避孕方法。报告指出,2004年,堕胎率仍居高不下,在堕胎妇女中约12%是20岁以下年青女子,现代避孕药具十分昂贵。请提供有关堕胎率的最新数据,并说明为广泛获得计划生育信息和负担得起的避孕药具而做出的努力。

编写计划生育宣传手册,并通过医疗服务(保健视察员、初级保健医生、药房等)将这些信息广泛传播:

(a)名为“生命是奇迹”的小册子展现了胎儿的发育过程(60万册);

(b)名为“我们想要家庭和孩子”的小册子凸显了负责任伴侣关系的重要性,提供计划生育方面的信息,强调孕前准备的重要性,介绍孕前准备的方法,介绍儿童身体、智力、社交健康发展所需的条件和家庭能够提供的各种主要支持;

(c)名为“避孕方法”的小册子是为育龄人群设计的,有助于预防意外怀孕。小册子强调夫妻双方做负责任伴侣的重要性,并向读者简单介绍了避孕方法,包括如何、到哪里和找谁帮忙(120万份);

(d)“安全的爱”是教青少年如何避免意外怀孕的小册子(180万份)。

保健视察员学院出版了一本指导手册,协助保健视察员提供计划生育咨询服务。该手册总共印刷了5 500册,提供给所有的保健视察指导机构。学校的保健视察员从481人(2005年)增至908人(2006年),目标是在学校系统内提供初级、二级和三级预防措施,特别注重健康教育、小组讨论和一对一指导。

学校保健视察员的工作方法已经改变。他们和学生进行小组讨论时的话题已经有了统一标准,涉及“友谊、爱情、伴侣和计划生育”。截至2004年,所有各类小组讨论都受到监督。在2004/2005学年,学校共举办了18377次讨论,2005/2006学年,共讨论了25154次。

为保健视察员的“友谊、爱情、伴侣和计划生育”小组讨论编写的辅导材料是一本名为“大家来谈谈”的课本,总共印刷了4 000册,其中包括“教师参考用书”。所有学校中有三分之一学生参加了该方案,总共为它们提供了15万册课本。

2005年,匈牙利共完成了48689例流产手术,2006年初步估计部分数字为46500例。所有年龄组的流产次数都有所下降,其中包括青少年和不到20岁的女性。2006年,100例活产对应47例流产,这在国际上相比仍然很高,但是,和2005年的50/100相比已经下降了6个百分点。

罗姆妇女

26.报告指出,罗姆族妇女在教育、保健、住房和经济机会等方面遇到一系列问题,处境不利。请提供进一步详情说明为解决这些问题而采取的措施。特别是,请说明是否在实施列有目标、指标和时间表的具体政策或战略,以确保扭转罗姆族妇女的不利处境。

匈牙利境内的罗姆妇女的多方面不利处境广为人知。在很多领域,她们的境遇都比非罗姆妇女糟糕,包括教育、住房、获得医疗服务、就业和就业后的晋升。

例如,成年罗姆妇女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并且年纪轻轻就生了孩子。在很多情况下,她们至少生三个孩子,因此减少了她们上学或工作的机会。罗姆/吉卜赛人的预期寿命比非罗姆/非吉卜赛人低得多。虽然罗姆妇女的预期寿命比男性稍长,但是在所有少数民族妇女中仍然最低。

政府没有专门的战略方案着重于改善罗姆妇女的社会和经济处境。但是,重点为整个国内罗姆社区的“2005-2015年容纳罗姆人十年方案”载有战略性目标,呼吁完成教育、就业、住房和医疗领域的多重任务。在文件中得到横向考虑的就是两性平等。例如,就业一章中就有一项措施致力于改善促进罗姆妇女就业的特别方案的执行情况。今年4月,政府很有可能通过一项议会决议以批准一份战略文件,之后,将按照这份战略文件制订一项两年期行动计划。这份行动计划将界定各个组织单位和部会必须执行的具体任务,包括推动妇女就业和接受教育。不断地执行计划的措施,能极大地改善罗姆妇女的处境。

农村妇女

27.报告指出,农村妇女在就业、学业和保健等方面的现况没有生活在城里的妇女那么顺利。另一方面,报告也承认农村地区的不利现况“对男女都产生影响,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它给妇女造成的负担和压力更大。”考虑到这一状况,请说明是否将性别观念纳入了农村发展政策/计划,在促进两性平等方面,哪些属于这些政策/计划下的优先事项。

在研究了造成农村妇女的不利处境和迄今采取的措施的影响(包括法尔方案、支持新入盟国家农业和农村发展特别项目和农业和农村发展业务方案措施)之后,农业和农村发展部牵头设计并执行了由欧洲联盟的欧洲农业和农村发展基金提供经费的匈牙利农村发展新方案,该部认真考虑了两性平等问题。除了在项目评估时运用了恰当的细分数据并给予了积极评价之外,农村发展中的以下趋势还得到了强调:

从事农业生产的妇女的平均年龄比男子高,因此,要改变年龄结构,就必须特别关注女农民。很多老年农民拥有土地却缺乏经济效益,这是由于土地面积太小无法发展规模经济,而且他们缺乏资金来提高土地质量。因此,他们的产出无法达到欧洲联盟的要求,没有竞争力,其中的大多数农民被迫弃农从商。

该方案的目标是改善农民的年龄结构,设计更有利的所有制结构,特别要照顾那些不够年龄领取养老金却又长期难以经营农场的农民的特殊利益。2003年,务农人口中有2.6%的男性拥有大学学历,而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只占0.7%。2005年,相应的数字为男性2.2%、女性仅0.7%。私人农场的农民缺乏欧洲联盟(市场和生产法规、支助体系、产品合格规定、家禽饲养要求和环境规范)方面的知识,也不懂农场管理。原因之一就是校外成人教育和专家咨询服务开展得不够,导致农民没有掌握足够的技能来适应新的市场条件,也无法采取主动。因此,这个问题必须在欧洲联盟的支助下尽快得到纠正。

创新能力和企业经营技能对于充分利用农村发展资源和提高吸纳这些资源的能力非常关键。因此,有必要举办培训班,让农民了解有哪些市场机遇和市场的预期趋势,以激发他们的兴趣。

考虑到农村地区的就业环境同全国整体情况相比较差(失业率更高),如要改善就业环境就必须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的风景、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农村餐饮业的特点是服务水平较低、容量得不到利用。旅游收入能够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从而为提高生活质量和消除地区经济缺点做出贡献。

就妇女的资历和农业企业而言,要缩小男女之间的巨大差距,就必须支持人力资源开发,这包括支持建立成功的农村小型企业,改善当地经济,进而提高农村的生活质量、收入水平和就业水平。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有必要减轻农村地区的就业压力,增加谋生机会,通过综合利用文化和自然的可持续的价值来提高农村的生活质量,以及改善农村居民所享受的基本服务。

匈牙利执行了具有综合目标的农村地方发展计划,进行了广泛合作以提供持续、创新的内部资源。继续顺利实施LEADER方案,就需要获得支持,以依靠本地的解决方案来促进农村生活质量的提高。因此,匈牙利农村发展新方案支持出台奖励办法,以采取可持续的、具有竞争力的、全新的当地程序,这包括执行考虑到当地条件的综合方案以挖掘当地经济的潜力,改进人力基础设施和服务、加强当地合作和能力,以便推进伙伴关系,同时为此提高当地人的技能水平。

总之,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通过匈牙利的农村发展新计划执行这些措施,有助于改善农村妇女的就业状况并提高她们的生活质量。这些措施如果同农村发展方案密切配合(如家庭、工作和社区发展平衡兼顾、改善社区交通和社区服务),有可能推动结构性基金(如旨在改善区域人力资源的业务方案)产生多重效果。

婚姻和家庭关系

28.报告指出,“未成年人在得到监护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后可以结婚”,“当局总会考虑孩子的利益”。请提供进一步资料说明未成年人结婚的正当理由及如何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利益。

匈牙利还没有分析过未成年人结婚背后的社会和/或社会学原因。根据关于婚姻、家庭和监护的1952年第四号法案(以下称为《家庭法》)第10条,主要规定是,成年男女均可以结婚,但未成年人,不论男女,要求获得监护机构的事先许可方可结婚。未成年人获得许可的条件是,在结婚之日至少年满16岁,而且必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结婚。监护机构也必须听取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意见。未成年人未经监护机构许可或一方年龄不足16岁,从法律上讲,其婚姻无效。

结婚的民法结果是结婚后被认定为成年人。换言之,根据关于《匈牙利共和国民法典》的1959年第四号法案(以下称为《民法典》)第12条,法律意见是,婚姻事实使得未成年人成为成年人。

《民法典》第12条规定,未成年人为十八岁以下的公民。匈牙利法律规定,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利益,一个人可以在成年的2年前结婚,到了这个年龄,个人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主要是假设想结婚的男女生理和心理都已经成熟。

关于监护机构、儿童保护和公共监护程序的第149/1997 (IX. 10.)号政府法令第34至第36条中载有监护机构在考虑是否颁发许可证时必须遵守的指导守则。颁发许可证的前提之一是家庭成员出具证明,说明有关的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都已成熟,可以结婚。此外,打算结婚的男女必须提交收入证明。其收入必须保证足以抚养16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能已经生出的孩子(或未成年人年满18岁之前可能生出的孩子),且即使在结婚之后孩子也有地方居住。另外,未成年人必须参加家庭保障服务机构的咨询活动并得到该服务机构颁发的证明。

在做出决定之前,监护机构听取打算结婚的男女和打算结婚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意见,然后对他们的生活状况进行调查。

颁发许可证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在任何情况下婚姻都必须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未成年人必须在不受任何外界影响的情况下完全出于自愿申请颁发许可证。当然,未成年人可能怀孕的事实不足以使其结婚申请获得批准,但必须对其他条件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考虑,而未成年男女已经生出的孩子(或即将生出的孩子)的利益也须受到平等对待。

《家庭法》第1条第(2)款规定了适用此项法律的基本原则,即必须始终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利益,所有的程序必须保障他们的权利。在考虑是否为未成年人颁发结婚许可证时必须遵守这一原则。

总之,法律本身同适用法律的方法结合一起就能保证,在考虑是否向未成年人颁发结婚许可证时,未成年的利益在所有情况下都得到了充分考虑。

《任择议定书》和第20条第1款修正案

29.请说明政府为宣传和鼓励利用《任择议定书》打算采取或已在采取的措施。还请说明在接受《公约》第20条第1款修正案方面取得的任何进展。

匈牙利于2001年批准了《任择议定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报告的印刷文本中就载有《任择议定书》,该出版物在匈牙利广泛发放,《任择议定书》也得到了广泛宣传。《任择议定书》全文(匈牙利文)登载在社会事务和劳动部的网站上,一些法律保护组织也通过电子版和印刷版,传播有关《公约》的信息以及《任择议定书》中包含的机会。

在第20条第1款修正案通过之后,匈牙利同委员会之间的交流也更加迅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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