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前工作组

第三十九届会议

2007年7月23日至8月10日

与审议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

印度尼西亚

1.会前工作组审查了印度尼西亚第四次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IDN/4-5)。

概要

2.请说明报告是否已获政府通过,是否与非政府组织进行了协商,是否将报告提交了议会。

宪法、立法和体制框架

3.《1945年印度尼西亚宪法》(2000年第二修正案)和关于人权的1999年第39号法规定了歧视的定义,其中包括基于性别的歧视(第25和26段)。但是委员会在前一次结论意见中关切地注意到,没有按照《公约》第一条提出“对妇女的歧视”的明确定义。请说明是否计划在特定时间内制定相关立法。

4.报告(第40段)指出,按照关于将性别观点纳入国家发展主流的2000年第9号总统令建立了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的机制。该项总统令责成所有政府代表和机构将性别观点纳入各自工作的主流。请提供资料说明这些机制如何有效运作以及为性别主流化筹措资金的情况,包括如何利用对性别问题有敏感认识的预算编制进程。

5.在前一次结论意见中,委员会对于在家庭和婚姻、经济权利和医疗卫生方面存在歧视妇女的法律感到非常关切。请说明为修订歧视性法律采取了哪些措施,至今取得了哪些进展。

定型观念和教育

6.报告指出,将性别观点纳入为父母制定的幼儿保育发展培训方案,是为了消除妇女全权负责子女的养育和教育这一定型观念(第53段)。请提供方案详情,包括男女参与的比率以及对社区对待男女共同承担养育和教育子女责任的观念所产生的影响。

7.报告承认,社会文化观念和对宗教教义的曲解妨碍了《公约》在一些领域的实施,包括对公共和政治生活的参与及在卫生和教育领域的参与。请提供资料说明按照委员会前一次结论意见的要求,为消除这方面的制约所采取的具体行动以及这些措施所产生的影响。

8.报告指出,小学男女生人数不均等(第95段),但“初等教育男女生成绩没有性别差距(第96段)。报告还指出,在更高一级教育中就出现了差距:只有12.8%的女生中学毕业,而毕业的男生达到17.5%(第96段)。请提供按性别和年龄分列的数据,说明城乡地区中小学入学率及一段时间的趋势。还请提供资料说明为提高各级教育的入学率和实现两性均等正在采取哪些措施,这些措施产生了哪些影响。

9.报告指出,大多数学校的辍学生都是女孩(第97(f)段)。请说明为减少女孩辍学人数实施了哪些具体战略,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以及是否为过早辍学的女孩和妇女,特别是已婚和未成年女孩和怀孕少女实施了任何教育方案。

暴力侵害妇女和贩运活动

10.请阐明暴力侵害妇女问题全国委员会起草的家庭暴力法(第73(b))的现况。

11.报告称,暴力侵害妇女尤其是家庭暴力的数据不容易获得,这是该问题的性质所决定的(家庭暴力被视为私事,因此不公开报告)(第74段)。委员会在前一次结论意见中呼吁优先重视收集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程度和因果数据。请说明为此采取的步骤,例如进行一次全民调查。

12.请说明为提高公众认识已采取或计划采取哪些措施,以便了解男子对普遍存在的暴力侵害妇女问题和不容许侵犯妇女人权的态度,包括按照委员会前一次结论意见的要求,使直接参与消除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当局对性别问题有敏感认识。

13.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2003-2007年消除贩运妇女儿童活动的总计划中概述的各项行动的实施情况以及各项措施所产生的影响(第70和71段)。请提供统计资料,说明过去五年被贩运的妇女人数及被起诉的贩运者人数。

14.报告指出,在估计约250万在海外的印度尼西亚移民中(其中70%以上是妇女),每年都发生数百起虐待案件,但是在提供保护或提供充足的离境前准备方面所做的工作甚少(第108段)。委员会在前一次结论意见中对贩运海外移徙妇女意图使其卖淫也表示了关切。请说明为解决这一问题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以及将采取哪些进一步行动保护这些海外移徙妇女不受虐待和不从事卖淫活动。

参与公共生活和决策

15.尽管通过了2003年第12号大选法,其中规定妇女至少应构成各政党竞选立法部门职位候选人的30%(第76段),但是报告承认多数政党中的妇女候选人人数低于该百分比。请说明大选法是否对不遵守行为进行任何处罚,已采取哪些其他措施使该法得到遵守。

16.报告显示妇女在公共和政治领域的任职人数,包括在议会、各部委、非部委政府机构、司法和外交事务中的人数很少。请提供资料说明是否针对这一状况采取了任何措施和开展了任何活动,包括根据《公约》第四条第1款及委员会一般性建议25采取暂行特别措施,并说明这些措施所产生的影响。

国籍

17.请说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籍法草案(修正1958年第62号法)的现况(第89段),并请阐明该项草案将如何满足《公约》第九条的各项要求。

就业与贫穷

18.报告承认,尽管存在关于薪酬保护的1981年第8号政府条例及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关于等值工作同等报酬的《第100号公约》(第115段),但是妇女领取的薪金一直比干同样工作的男子低很多(第106段)。请说明政府为确保遵守上述条例和劳工组织《第100号公约》采取了哪些步骤,为加强妇女对该项法律的认识和提高提出权利主张的能力采取了哪些措施。

19.报告承认,政府不能对所有私营企业实施领取家庭津贴的规定,但是正与各民间社会组织密切合作,拟订就业机会均等导则,以加快步伐充分实施国际劳工标准(第145段)。请提供资料说明这项导则的内容和现况以及为确保私营部门遵守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各项规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20.请阐明私营部门的工人(其中有很多妇女)是否有资格参加工人的社会保障计划(Jamsostek),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请提供按性别分列的数据,说明参加该计划的规模。

21.报告指出,工作领域平等问题部门间工作组正与民间社会组织和其他方面合作,努力协调法规和条例,以改善妇女获得社会福利支助、银行贷款和信贷的渠道和机会(第146和147段)。请提供资料说明该部门间工作组的活动情况和产生的影响。请列入资料说明工作组是否还处理了工作领域中的其他歧视性法律,包括妇女上晚班须征得家人同意的规定(第116段),委员会在上一次结论意见中已关切地注意到这一点。

22.请提供资料,包括按性别分列的数据,说明妇女获得抵押贷款、银行贷款和其他形式财政信贷的情况。

23.报告承认,经济危机对妇女和儿童产生的影响比男子更大(第8、111和148段),尤其是在就业领域(第113段)。请说明国家现行的国家发展计划或除贫战略,包括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制订的各项计划和战略如何纳入性别观点,促进实施《公约》及应对委员会在前一次结论意见中表示的关切。还请提供资料说明实施这些政策对减少妇女的贫穷程度,尤其是减少农村妇女的贫穷所产生的影响。

医疗保健

24.报告称,意外怀孕导致不安全堕胎及其并发症是青少年面临的一大问题(第130段)。1999年对印度尼西亚四个省15至19岁年龄组进行的调查表明,61%的人曾意外怀孕,其中12%接受堕胎手术,70%自己堕胎(第131段),而印度尼西亚法律规定,不在认可的医疗诊所进行堕胎是非法的(第132段)。请说明已采取哪些具体措施解决特别是青少年的意外怀孕问题和堕胎问题。特别是请阐述有关适龄性教育、计划生育资料和一系列避孕方法的可得性和可及性。

25.请提供按性别分列的数据,说明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和母婴传播感染情况。防止和抗击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流行和传播的行动产生了哪些影响?

26.报告表明,印度尼西亚的产妇死亡率是东南亚国家联盟国家中最高的(第124段)。请说明是否为解决这一问题采取了任何措施,尤其是是否有任何政策或行动可确保妇女,尤其是城市贫穷妇女、农村和内地妇女能够有机会利用生殖保健设施。

婚姻和家庭关系

27.报告表示,女孩法定结婚年龄是16岁,男孩是19岁(第163段),委员会在前一次结论意见中对此表示关切。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步骤,将女孩的最低结婚年龄提高到18岁,以符合《儿童权利公约》第一条、《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六条和委员会一般性建议21,是否为制定这一修正案规定了一个时间表。

28.报告承认,1998年全国社会经济调查显示,童婚(16岁以下者)现象仍然非常普遍,在西爪洼竟高达16%。请解释2002年第23号法的规定为何未得到遵守。还请提供资料说明为降低童婚率而作出的具体努力,包括有关对强迫未满18周岁儿童结婚的人进行法律处罚的建议(第160(f)段)。

29.报告指出,自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以来,一直在认真审查1974年第1号《婚姻法》,审查结论认为,基于婚姻法中的某些条款对妇女具有歧视性,特别是在分担家庭责任和多妻制方面,建议对该法进行修订(第161段)。请说明按照委员会前一次结论意见的要求,为落实这些建议和修订婚姻法而采取的步骤。

30.2005年,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就2004年12月在东南亚发生的海啸灾难通过了一项声明,其中强调,在开展所有人道主义工作和重建工作时,必须看到妇女的具体需要和脆弱性,尤其是在医疗保健、安全和生计方面。请就国家在恢复和重建努力中采取的措施对妇女的影响提供一份评估报告,包括说明妇女获得服务和机会的情况。

《任择议定书》和第二十条第1款修正案

31.印度尼西亚于2000年2月28日签署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请说明在批准或加入《任择议定书》方面是否取得了任何进展。还请说明在接受《公约》第二十条第1款修正案方面取得的任何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