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届会议

2011年7月11日至29日

对2008年7月8日委员会审查缔约国第五和第六次定期报告后发表的结论意见中所载建议的答复

冰岛

1.2008年7月8日,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审议了冰岛提交的第五和第六次定期报告(CEDAW/C/ICE/5和CEDAW/C/ICE/6)。委员会在结论意见(CEDAW/C/ICE/5)中请冰岛在两年内提供书面资料,说明为执行第24段所载建议所采取的步骤。

对关于卖淫问题的第61/2007号法律执行情况的监测

2.在冰岛政府提交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约》执行情况第六次报告以及委员会在2008年6月至7月举行的第四十一届会议上对报告进行审议之后,冰岛对《刑法》进行了修改。

3.2010年4月30日颁布的《刑法》(第54/2009号法律),按照瑞典的先例对原《刑法》第206条(第19/1940号法律)进行了修改,把出钱购买卖淫行为定为犯罪,但卖淫不受处罚的规定没有改变。

4.出钱购买或承诺出钱购买卖淫行为,将课以罚款或处以一年以下监禁(第1款)。如犯罪行为针对未成年者,犯罪人将课以罚款或处以两年以下监禁(第2款)。第3款规定,以他人卖淫为业或为生,将处以四年以下监禁。第4款规定,欺骗、怂恿或协助18岁以下青少年从事卖淫活动,将处以四年以下监禁。采取行动使他人离开或进入冰岛以获取其对卖淫的支持,也将处以四年以下监禁(第5款)。第6款规定,采取欺骗、怂恿或说服行动以鼓励他人从事性行为或其他性关系以换取付款,或以出租房屋或其他手段从他人的卖淫活动中牟取收入,将处以四年以下监禁,如有减轻处罚情节,则课以罚款或处以一年以下监禁。最后,第7款规定,在公共广告中提出、安排或谋求与他人发生性行以换取付款,将课以罚款或处以六个月以下的监禁。(条款为非正式英文译文。)

5.冰岛法院按照上述条款的规定审理了一些案件。2010年6月2日,雷克雅未克地区法院首次对11名被指控的卖淫购买者进行审判。法院对9名男子作出罚款处罚,7人处以罚金8万冰岛克朗,1人4万冰岛克朗,1人12万冰岛克朗;2人无罪释放。

加强现有措施防止和打击贩卖人口,特别是贩卖妇女女孩,并彻底调查此类案件

6.2009年3月,冰岛国会通过《打击人口贩卖国家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可登录英文网站查阅。 《行动计划》旨在加强协调各项必要行动,防止冰岛境内的人口贩卖活动,并进一步研究人口贩卖问题。《行动计划》规定了若干具体行动,以防止人口贩卖并进行相关教育,确保向受害者提供援助和保护。《行动计划》并强调采取行动,以便利对犯罪人提起诉讼。

7.《行动计划》共分九章,并明列了25项行动:

(1)批准各项国际条约,统一冰岛法律;

(2)成立专家和协调小组,对人口贩卖问题进行监测;

(3)对专业工作者和政府官员开展教育;

(4)向受害者提供保护和援助;

(5)配置警力对贩卖人口指控进行调查;

(6)打击对卖淫和色情行业的需求;

(7)开展国际合作;

(8)积极搜救和救助电话;

(9)信息登记和情报共享。

8.《行动计划》通过后,2009年19月成立了打击人口贩卖专家和协调小组,以确保全面审查和掌握冰岛的人口贩卖情况。小组成员包括内政部(前司法部)、外交部、福利部(前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部和卫生部合并组建)、国家警察专员、移民局长、以及非正式组织“妇女安置”和性虐待受害者咨询中心。

9.打击人口贩卖专家和协调小组负责监测人口贩卖迹象,确定可能的受害者,确保向受害者提供保护和援助,收集人口贩卖资料并开展相关教育活动。小组向政府当局提供咨询意见,并对《打击人口贩卖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小组设有紧急救助组,负责采取初期行动,协助和保护人口贩卖受害者,如提供紧急服务、庇护场所、口译服务和法律援助等。

10.人口贩卖属《总刑法》(第19/1940号法律)的管辖范畴。第149/2009号法律对《刑法》中有关人口贩卖的第227(a)条进行了修改,并于2009年12月18日在国会获得通过,以使冰岛的人口贩卖法律定义与《欧洲委员会打击人口贩运公约》和《巴勒莫议定书》保持一致。法律的相关条款如下(非正式英文译文):

第6条,第20点

将根据《冰岛刑法》对以下犯罪行为进行处罚,即使犯罪行为发生在冰岛境外,也不论犯罪人的身份:

[……]

20.关于2005年5月3日《欧洲委员会打击人口贩运公约》规定的罪行:

第227条(a)

犯有以下一个或多个行为者,以对他人进行性利用、或强迫其劳动、或摘除其器官为目的,将以人口贩卖罪处以八年以下监禁:

1.购买、运输、转让、安置或接受第225条规定受非法控制者、或第226条规定被剥夺自由者、或第223条规定受威胁者、或因意识、加强或利用他人对周围情况缺乏认知者、或利用其脆弱处境而受欺骗者;

2.购买、运输、转让、安置或接受不满18岁的青少年。

3.以付款或提供其他利益方式获得他人同意对其控制的另一人进行剥削。

第3款第1项规定,接受付款或其他利益者将处以同样处罚。

如违反第1项规定行为的对象为儿童,量刑时将作为加重情节考虑。

犯有以下一个或多个行为以便为人口贩卖提供便利,将受到同样的处罚:

1.伪造旅行或身份证件。

2.购买或提供这种证件。

3.保留、消除、损坏或破坏他人的旅行或身份证件。

11.如上所述,上述犯罪最严厉的处罚/制裁为八年监禁。经验表明,这可能在对接受调查的被指控犯罪人进行拘押的执法方面造成问题。因此,提出对第227条(a)进行修改,并将在数月内提交国会审议。

12.冰岛法院已对一些案件中的人口贩卖和其他犯罪指控进行了审判。

(a)2009年12月1日,雷克雅未克地区法院对一名原籍赤道几内亚的冰岛公民作出判决(S-676/2009号案件)。判决宣布被告人口贩卖罪不成立,但因为卖淫活动拉客和其他罪名被判处两年半监禁。2010年6月3日,经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增加了一年刑期。案件所称人口贩卖受害者为一名在西班牙应召的斯洛文尼亚妇女。不论法院判决结果,受害者得到了各种援助。

(b)2010年3月8日,雷克雅未克地区法院判决5名立陶宛公民人口贩卖罪成立(S-1064/2009号案件),1人宣布无罪释放。五人被判处五年监禁。2010年6月16日,经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1人被判处五年监禁,4人判处四年监禁。此案的受害者为1名在立陶宛应召的立陶宛年轻妇女。应该指出,此案判决的依据是经证明具有性剥削意向,但因早期干预而未发生实际的性剥削行为。受害者得到了广泛和长期的援助。

(c)2010年7月9日,雷克雅未克地区法院对一名原籍赤道几内亚的冰岛公民(与第一个案件中的犯罪人相同)作出判决(S-190/2010号案件)。法院宣布被告人口贩卖罪名不成立,但因为卖淫活动拉客和其他指控被判处15个月监禁。此案中的受害者是一名原籍为赤道几内亚的年轻妇女,她得到了广泛的援助。

通过研究勘查对非法脱衣舞俱乐部进行调查

13.警方和其他方面没有得到在冰岛境内开设非法脱衣舞俱乐部的证据。过去可以在采取限制措施的情况下合法开设脱衣舞俱乐部。2010年3月,国会通过第18/2010号法律,废止了第85/2007号法律第4条中有关开设此类俱乐部的餐馆和夜总会的豁免规定。因此,目前在冰岛开设脱衣舞俱乐部已经成为非法行为,此类俱乐部已经关闭或已改行。警方对夜总会的运作进行监测,截至目前警方的调查没有发现违反第18/2010号法律的行为。

(a) 加强国际合作防止人口贩卖;(b) 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起诉和惩罚贩卖者;(c) 保护作为贩卖受害者的妇女女孩的人权;(d) 建立保护受害者和证人的法律框架

加强国际合作防止人口贩卖

14.在防止人口贩卖方面,冰岛与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波罗的海国家理事会、国际移民组织(移民组织)、北欧部长理事会、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禁毒办)和欧洲委员会进行合作。在波罗的海国家理事会框架内开展的区域合作,为处理与本区域有关极为实际的议题和问题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冰岛在打击人口贩卖工作队中发挥积极作用。工作队开展的项目有,对区域内国家和区域与禁毒办合作建立的信息收集和传播合作机制进行研究,为外交和领事人员进行打击以劳工剥削形式出现的人口贩卖培训,以及对谅解备忘录和最佳做法的进行研究。

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起诉和惩罚贩卖者

15.请见上文第6和12段中的答复。

保护作为贩卖受害者的妇女女孩的人权

16.冰岛境内的人口贩卖受害者,不论其国籍或在冰岛的法律地位,不论以前是否因违反冰岛法律而受到指控,如提请专家和协调小组注意或移交该小组办理,小组将根据所谓的低门槛政策采取行动(《打击人口贩卖国家行动计划》第2项行动),都会向其提供一切必要服务,包括医疗、社会(包括适当住房)、财政或法律援助。不论其法律地位,受害者可在妇女收容所居住,接受性暴力受害者咨询中心或地方当局提供的咨询(社会服务)。小组的人员组成确保向受害者提供全面综合的援助。在被指控的受害者获得居住许可后(见下文第18和19段),她们据此拥有法律权利。还需要指出的是,潜在的受害者有权在法庭程序中不披露姓名,有权在被指控的犯罪人缺席时出庭作证或通过视频和音频作证。如人口贩卖的潜在受害者为未成年人(冰岛暂未出现这种案例),《打击人口贩卖国家行动计划》规定,必须依照《儿童保护法》处理这种案件(《计划》第10和第11项行动)。

建立保护受害者和证人的法律框架

17.在人口贩卖受害者或证人保护方面,冰岛没有制订专门的法规。目前,内政部正在评估是否需要为此修改法律。但是,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国家警察专员颁布了人口贩卖案件处理政策,要求对每个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冰岛处理的案件都采取了这一程序,因此在部分案件中对受害者和证人采取了广泛的保护措施,并在其住处安装了监控和安保设备。

批准《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议定书》和欧洲委员会《打击人口贩运公约》

18.冰岛于2010年5月13日批准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并于2010年6月22日批准了上述公约的《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

19.目前,冰岛正在为批准《欧洲委员会打击人口贩运公约》积极进行准备。冰岛对法律进行了必要修改并已正式颁布,比如2010年9月9日国会通过了第116/2010号法律,在第96/2002号《外国人法》中增加了两类居住证件,分别是为人口贩卖潜在受害者提供的为期六个月的“考虑期”居住证和为期一年且可续延的居住证。

(a) 人口贩卖和卖淫数据;(b) 卖淫非刑罪化对享受妇女人权的影响

人口贩卖和卖淫数据

20.打击人口贩卖专家和协调小组负责开展多项工作,其中包括根据《国家行动计划》第24项行动建立人口贩卖数据收集和登记综合系统。在系统的设计中,小组考虑到了移民组织出台的准则,以及2011年3月波罗的海国家理事会打击人口贩卖工作组调查提出的建议。尚未公布官方数据,但上述法院判决中公开的资料除外。小组从2009年10月成立起,处理了涉及九名潜在受害者的案件,并确保对每个案件的受害者提供必要的广泛援助和保护。应该指出,小组有权向潜在受害者提供法律地位,并提供保护和支持措施,不论警察是否进行了调查,也不论调查结果如何。冰岛红十字会在通过非政府组织访谈获得的非正式证据的基础上进行了一项研究,显示近年来非政府组织确定了50多名潜在受害者。调查结果在非政府组织向小组提交的案件中没有得到反映,小组受权提供财政、住房、医疗、心理和社会服务措施等形式的援助,帮助受害者进行复原。小组决定暂不公布潜在受害者的数据,理由是这类案件数字不大,因此难以保护她们的身份。

卖淫非刑罪化对享受妇女人权的影响

21.冰岛实行卖淫非刑罪化的时间较短,2010年4月30日颁布的第54/2009号法律再次对《刑法》(第19/1940号法律)第206条进行了修改。人们对这种非刑罪化影响的了解非常有限,也无法引用可靠的研究和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