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A: 1982 至2002年人口估计数

年份

人口

年份

人口

1982年

119 360

1992年

137 607

1983年

121 083

1993年

139 908

1984年

122 944

1994年

142 689

1985年

124 805

1995年

145 213

1986年

126 666

1996年

147 179

1987年

128 527

1997年

149 621

1988年

130 388

1998年

151 952

1989年

132 249

1999年

153 703

1990年

134 110

2000年

155 996

1991年

135 975

2001年

157 898

2002年

159 133

资料来源:圣卢西亚政府统计局。

7. 1994年按性别对人口进行了分类,男性占总人口的48.6%(69 327人),而女性接近51.4%(73 362人)(见表1)。工作年龄人口(15-64岁)占总人口的58.4%,与1993年相比略增0.4%。

8. 1991年人口和住房普查表明,圣卢西亚有近三分之二的人生活在农村社区。表B给了农村和城市社区的人口分布情况。

表B: 1991年农村/城市人口分布情况

人口

女性

人数

百分比

城市

21 093

30.72

农村

47 570

69.28

合计

68 663

50.0

男性

城市

18 332

28.35

农村

46 313

71.64

合计

64 645

49.99

资料来源:1991年人口和住房普查。

9.从土地利用方面来说,圣卢西亚主要是个农村国家,但人口密度最大的地方是岛屿北部的城市地区。卡斯特里及其周边地区居住着全部人口中的大约39%。这是由于首都城市有大量的经济活动。其他较大的人口中心分别是国家南部和西南部的维约堡和苏弗里耶尔镇。农村社区和村庄与人口中心之间有很好的道路网连接。

10.圣卢西亚人口主要是非洲裔,也有少数印度裔和混血儿。人口统计结构是该国过去殖民时期以奴隶制和契约合同制为基础的种植园经济的产物。奴隶全是非洲裔,解放后在种植园取代奴隶的契约劳工是来自亚洲大陆的印度人。

11.圣卢西亚的官方语言是英语,但相当一部分人也讲以法语为基础的方言。

12.在报告期的早期,多数人(80%以上)是罗马天主教徒。另外20%的人信奉各种其他教派:英国圣公会、卫理公会派、浸信会、基督复临安息日会、耶和华见证会、圣灵降临节集会和基督教教堂派。岛上的罗马天主教徒所占比例大幅度下降,尽管这种教会的理论仍明显存在于一些法律和其他惯例中。

13.妇女在教会的各个行政和管理级别中的代表性较高。从《国家妇女报告》获得的信息表明,“担任支助人员、外联工作者和执行董事会成员的妇女和男子数量几乎完全相当。”根据该报告,妇女在教会没有担任较高职务者;传教士、牧师和教长等职务均由男子担任(见表C)。

表C: 较普及宗教派别的男性和女性管理人员

职位

1980年

1985年

1993年

牧师/传教士/教长

0

31

0

36

0

46

支助人员/执行董事会/外联工作者

43

56

51

54

55

57

资料来源:《国家妇女报告》。

经济

14.历史上以及在所研究时期内,农业是圣卢西亚的经济支柱,并且有旅游和制造业等重要部门的强有力支持。建筑业蓬勃发展,大量活动也加速了经济增长。初步估计表明,1988年经济增长势头比往年强劲。这种增长部分源于农业、旅游业和建筑业相对强劲的表现。

15.农业部门占出口收入的30%,这是圣卢西亚就业人口最多的部门。主要作物有香蕉、椰子和椰干、可可、芒果、块根植物和蔬菜。其中,香蕉对农业贡献最大,在1992年之前产量一直在增长,当时产量为133 000吨,比1991年的100 592吨有所增长,实现收入1.84亿东加勒比元。

16.在整个审查期内,香蕉种植业遇到了很多问题。长期干旱和热带风暴等不利气候条件,圣卢西亚香蕉种植者协会之间的冲突,种植者为提高价格采取的行业行动,以及圣卢西亚香蕉种植者协会理事会的解散,使香蕉行业遇到很多困扰,导致香蕉产量大幅度下降。1994年香蕉产量下降到了90 050吨。尽管产量迅速下降,但香蕉仍是每年对联合王国的主要出口作物。1995年创造的收入约为1.077亿东加勒比元,为1985年以来最低。香蕉种植业目前的状况对圣卢西亚的总体经济表现和经济生活都产生了不利影响。

17.香蕉种植业的未来主要取决于种植者能够提高竞争力,根据《洛美协定》,非加太香蕉种植者继续享受优惠待遇。此外,香蕉种植业的基础设施建设迫切需要得到关注。

18.1991年,可可行业因营销和支付问题而受到打击,致使椰干制造有限集团公司停止在当地市场采购这种作物。圣卢西亚可可种植者协会试图通过生产棕榈油供当地和区域消费,以扩大可可业基础,并取得了一定成功。

19.政府开始执行一个恢复农业方案,鼓励许多种植者利用大量合适的农业用地种植非传统作物,如辣椒、花卉、块根植物和木材作物、柑橘、蔬菜、花生等等。尽管采取了这些令人鼓舞的行动,但落实农业部门多样化所必需的具体计划还没有正式生效。

20.旅游已迅速成为圣卢西亚经济的驱动力。过去一段时间以来,来自美国和欧洲主要市场的到访游客人数(过夜游客和游船乘客)每年都在稳定增长。

21.旅游业持续增长的部分原因在于已经出现并将继续出现的许多进展,这些进展的目的是扩大和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并使该部门产品多样化。不过,最重要的进展是建设和整修酒店。现在圣卢西亚有近3 000个酒店房间,随着本岛作为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不断增长,这一数量有可能增加。

22.圣卢西亚政府向希望在岛上修建新酒店和旅游设施的投资者提供多种激励措施。这些激励措施包括免除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进口关税,给予最长达15年的免关税特权和免所得税许可。

23.在1980年代后期和1990年代,在实现经济多元化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主要由旅游业发展所推动的服务部门发展已将经济结构从基于初级商品的经济转变为基于服务的经济。

24.过去十年,农业部门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有了很大下降(1993年为13.87%,2002年为5.91%)。增长幅度最大的部门是公用事业部门,随后是酒店和饭店部门(见下表D)。

表D: 1993至2002年按经济部门分列的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分布情况(%)

部门

1993 年

1994 年

1995 年

1996 年

1997 年

1998 年

1999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2 年

农业、畜牧、林业、渔业

13.7

10.8

11.2

11.1

9.1

9.1

7.2

7.4

6.0

5.9

矿业和采石

0.5

0.4

0.5

0.5

0.5

0.5

0.6

0.7

0.5

0.5

制造业

7.2

6.7

7.0

6.5

6.4

6.1

6.2

6.0

6.0

6.3

建筑

8.2

8.4

8.5

8.1

8.1

8.6

8.4

9.0

8.9

8.3

水电供应

3. 3

3.5

3.7

3.7

4.0

4.2

4.3

4.6

5.0

5.0

批发和零售

15.7

14.7

13.6

13.4

13.8

13.5

13.5

12.6

11.2

10.8

酒店和饭店

9.6

11.2

11.2

11.9

13.0

12.9

13.0

13.4

12.6

12.5

交通和通信

10.1

10.7

10.7

10.6

10.9

10.9

11.1

11.0

11.3

10.9

银行和保险

7.8

8.4

8.6

9.1

9.7

9.9

10.4

10.7

11.5

11 .9

房地产和屋主所有住房

6.9

6.9

6.9

6.8

6.9

7.0

7.0

7.2

7.7

8.1

政府服务提供者

12.1

12.5

12.7

12.5

12.5

12.3

12.1

12.2

13.0

13.1

其他服务

1.6

4.5

4.5

4.7

4.6

4.8

4.8

5.0

4.8

4.9

资料来源:财政、国际金融服务和经济事务部。

25.在1980年代以前,圣卢西亚主要生产可可油、肥皂、饮料、烟草、服务和家具,主要供应当地和区域市场。1995年,本岛的工业基础在多元化方面取得很大进展,包括各种运动服、电子元件、纸和水泥产品、玩具、酒、塑料、纸板箱、服装、人造珠宝、食品和手工艺品。其中多数产品出口到国际市场,这种交易在制造业生产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26.许多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公司在圣卢西亚设立了制造业务或装配厂,以利用当地有利的投资环境和政治稳定,以及容易进入主要国际市场的条件。

27.如同旅游业一样,政府通过向各种潜在投资者提供各种激励措施来鼓励投资。其中一些激励措施如下所列:

-按非常合理的费率向投资者租赁厂房设施。

-免税期。

-免除关税。

-对回国和资本不加限制。

-按照“加勒比海盆计划”,在圣卢西亚制造的货物在进入美国方面享受特别优惠。

-特惠进口方案给予在圣卢西亚制造的货物在进入美国方面的特别优惠。

-根据《洛美协定》,在圣卢西亚生产的货物在进入欧洲时享受特别优惠。

-出口利润减税。

-优先进入加共体市场。

28.多年来,圣卢西亚非常重视基础设施建设。该岛有两个商业机场,既可服务于区域市场,又可服务于国际市场。下列航空公司提供飞往主要目的地的定期航班:加拿大航空公司、美国航空公司、美国鹰公司、英国航空公司、英国西印度群岛航空公司和顺风群岛航空公司。该岛有两个主要海港,储存、停泊、散装货物装卸和集装箱等设施配备齐全。

29.圣卢西亚有非常高效、现代化的通过电缆和无线电提供的通信系统。现在有一个数字电话系统可以便捷地拨打全世界大部分地区的国际电话,用户超过27 000人。政府办公室和酒店现都配有电传、传真和数据服务以及传统的电报和电话服务。该岛还有一个完全数字化的卫星地面站,用于国际通信。

30.家庭、工业和街道照明类电力需求增加。岛上电力服务不是十分可靠,由于“电力平均分配”,经常出现电力短缺。需要大力增加发电量,以提高这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农村社区的许多地区仍然没有电。

31.多年来,圣卢西亚的供水总体上压力越来越大。随着酒店数量增加,对水的需求增大,但水的供应并没有相应增加。政府正在努力将水引到主要社区的每家每户,使所有农村社区都能使用水泵抽出的水。

32.在报告期内,圣卢西亚发生了几次自然灾害,对水处理厂和管道造成严重损坏。不过,正在实施一个耗资数百万美元的水坝项目,以便在今后20年内解决圣卢西亚北部目前的缺水情况,该项目帮助增加了水的供应,但仍有改进的余地。

33.圣卢西亚使用一种稳定的货币。这种货币单位是东加勒比元。按1美元兑换2.70东加勒比元比率与美元挂钩。有多家地方、区域和国际银行向本岛提供多种金融服务。还设有其他金融投资和咨询公司以及各种保险公司。

宪政背景

34.圣卢西亚于1979年2月22日确立国家地位,成为英联邦的一个独立成员。《宪法》承认伊丽莎白二世女王为国家元首,她任命的总督是她在圣卢西亚的代表。1951年开始实行成年人普遍投票权。

35.圣卢西亚的行政权力属于女王陛下。不过,根据《圣卢西亚宪法》的规定,这种行政职能可直接由总督或间接通过内阁代表女王陛下实施。

36.行政职能,即控制和领导政府的职能,目前被赋予总理及其内阁。依照《宪法》行事的总督任命众议院多数党领袖为总理。根据总理的提议,总督从众议院和参议院成员中任命各部部长。还任命议会秘书协助部长履行职责。因此,内阁是从议会中挑选的,就内阁或在内阁总体领导下向总督提出的任何建议,或任何部长在履行职务时所做或其领导下所做的所有事情共同对议会负责。

37.总理和政府其他部长组成内阁,内阁实际上是圣卢西亚的管理机构。内阁是所有重要政策事项的最终决定者,决定向众议院提交的政府法案的内容,还就政府开支做出决定。内阁是实际的政府权力部门。总理有权选择内阁成员或者解除其职务。总理还可以从上院或下院挑选部长。

38.圣卢西亚议会被认为是本地最高权力机构,实行以大不列颠威斯敏斯特示范议会为基础的程序。议会有三个主要职能:

制订管理国家的法律;

采取正式行动以便为国家需要提供资金;

批评和控制政府。

39.议会由君主(伊丽莎白女王陛下)、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两院,即上院(参议院)和下院(众议院),代表两院制立法机关。众议院是经选举产生的议院,其成员任期为五年。参议院是经提名产生的议院。众议院成员和参议院成员均可被任命为政府部长。

40.参议院有11名成员。总督根据以下方式任命参议院成员:根据总理建议任命六名,根据反对党领袖建议任命三名,总督经与各宗教、经济或社会机构或组织协商,从他认为应当选为参议员的人选当中随意任命两名。除非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参议员不能继续任职,否则在被任命后一直任职,到下次解散议会时为止。

41.实际上,众议院成员是根据1951年《选举法》通过普遍投票选举产生的。总理必须得到内阁对其负责的众议院的多数支持。每届议会任期五年,除非提前解散。总督有权召集众议院开会、宣布众议院休会和解散众议院。总督根据总理和政府其他部长的建议行事。

42.《宪法》规定,在圣卢西亚,议会有制订法律的充分权力。制订法律的方式如下:起草法案,提交众议院,其成员在二读时进行辩论,认真审查提案的所有方面,这是讨论优缺点、做出修正和修改的阶段;然后将提案提交众议院三读,进行投票,要么接受,要么拒绝;提案在众议院经过投票被多数接受以后,提交参议院,在那里进行类似的程序;在参议院三读之后,提案成为法案。在总督根据《宪法》规定予以同意,并促使其在《政府公报》上作为法律予以公布之后,该法案即成为法律。然后法律生效。不过,议会可以推迟法律的生效,可以规定法律有追溯时效。必须指出,也可能出现众议院通过提案、而参议院没有通过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仍可将提案送交总督审批。

43.司法部门执行政府的第三项主要职能。这种司法职能被赋予负责为全国人民维护法律和秩序的法院。司法部门所起的作用是维护行政机构决定、并由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圣卢西亚的法律部分是根据《拿破仑法典》之前的《巴黎习惯法》编纂的,而成文法以英国法律为基础。

44.司法制度有两个重要特征,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在法院证明有罪之前每个被指控犯罪的公民都是无辜的。各级法院同时行使刑事和民事管辖权。

45.法院体系分为三级。最高级是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同时也是包括圣卢西亚在内的东加勒比领土的最高上诉法院。

46.第二级是东加勒比最高法院,由上诉法院和高等法院组成。司法部长是上诉法院和高等法院的负责人。司法部长在高等法院由普通法官协助,其中三名普通法官可以组成上诉法院。较严重的民事和刑事事项在高等法院审理。最低一级为地区法院或治安法庭。这些法院授权处理治安和民事罪行,比如交通肇事和小偷小摸。

47.就报告期的大部分时间而言,有两个政党占主导地位,即联合工人党和反对党圣卢西亚工党。还组成过第三个政党,但从未对选举产生过大的影响。后来这些政党就解散了,一些成员加入了主要反对党,以便孤注一掷,争取取代长期执政的政党。还有几名独立候选人。1997年,在联合工人党执政长达二十多年之后,圣卢西亚工党上台。最近的选举是在2001年举行的,依据《宪法》规定,下次选举将在2006年举行。

48.公务人员意指“以文职身份服务于女王”。公务人员负责执行政府的政策。由政府各部委和各种法定组织构成。公务人员的作用在“圣卢西亚公务员令”中界定。

圣卢西亚妇女运动的发展情况

49.1975年,联合国宣布了国际妇女年,随后的十年被指定为全球妇女十年。这些宣布为开始全面促进圣卢西亚妇女的福祉和利益提供了理想的支持和网络系统。

50.在全球妇女十年期间,圣卢西亚参加了各种旨在促进认识妇女关切问题的各种国际和区域讲习班。值得称赞的是,这些讲习班和讨论会的与会者范围广泛,包容性很强,其中既有政府官员,也有非政府组织和社区团体的代表。同样,会议的主题也很广泛,包括社会立法、妇女与管理、家庭外联和从事农业的妇女等主题。

51.妇女事务部是政府促进和确保妇女充分发展和进步的主要手段。正如《国家妇女地位报告》(1994年)所述,

妇女事务部的任务是通过旨在促进妇女最大程度地参与和受益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倡议并改进两性关系的政策和方案,创造纠正两性不平衡的环境。

52.如报告所述,妇女事务部的方案旨在实现以下目标:

-提高妇女生活质量;

-妇女参与各种活动和在各个利益领域的收入平等;

-改进两性关系;

-改进向政府和私营部门机构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并与其协作执行一些方案,消除两性不平等,满足妇女的需要;

-提高公众对涉及两性平等和妇女对国家发展贡献的认识;

-通过向非政府组织提供技术协助,响应妇女的需要和关切,以努力提高其处理此类性别问题的能力。

53.与国家政策一起,通过了《五年行动计划》(1990至1995年)。该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和数据收集、教育和培训、政策制订/监测、妇女创收、建立联系网、咨询和宣传/外联。由于妇女事务司在执行《五年行动计划》方面面临困难,由开发计划署出资对该部门进行了一次协商审查。这次审查强调,需要加强该机构影响宏观发展框架的机构能力。1994年将妇女事务司与法律事务司合并,虽然时间不长,但向着所期待的方向迈出了一步,特别是考虑到当时该部由政府中惟一的女部长领导。

54.1997年设立了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该机构成为卫生、公众服务、家庭事务和两性关系部的组成部分。作为国家承诺的一项标志,同年任命了全国性别和发展问题咨询委员会,就与妇女有关的政策问题向部长提出建议。

55.非政府组织和其他利益有关者提出,多年来该司的重点和名称不断改变,对妇女事业和国家对《公约》及其要求的承诺可能起了不利作用。这方面的证据之一是尽管几年来至少编写了两份报告,《公约》首次报告的提交仍然推迟了。

56.多年来,圣卢西亚消除对妇女歧视的承诺不断更新和加强。随着1997年大选的进行,在这次大选中选举产生了新的工党政府。新政府在政治声明“信心契约”中保证妇女的平等,从而证明了对妇女事业的承诺。该契约包括下列规定:

确保妇女有平等机会,她们所从事的工作得到平等报酬;

扩大和提高国家支付的产妇和家庭津贴;

鼓励和促进妇女组织,将她们正式纳入国家决策进程;

审查和修改关于工作中对妇女的性骚扰的立法;

与危机中心一道为受殴打和受虐待妇女提供庇护;

提供经过培训的专业咨询人员,向受殴打和受虐待的妇女提供咨询;

创造条件,以便容易享有良好且支付得起的保健设施;

消除当前妨碍将妇女纳入各级决策进程的所有障碍;

努力为所有工作母亲、特别是年轻母亲提供支付得起的儿童保健服务;

确保建设有关设施,以便为少龄母亲提供继续教育;

确保所有妇女都能接受教育和培训。

57.到2002年,作为卫生部的下属机构成立五年之后,两性关系司实现了某种程度的连续性和确定性,被圣卢西亚公众视作政府的核心机构和圣卢西亚解决妇女问题及两性关系问题的权威部门。

第二部分

第1条:定义和对妇女的歧视

为本公约的目的,“对妇女的歧视”一词指基于性别而作的任何区别、排斥或限制,其影响或其目的均是以妨碍或否认妇女不论已婚未婚在两性平等的基础上认识、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1.1 《圣卢西亚宪法》第13条规定本身或实质上具有歧视性的法律是没有效力的。作为本节的一部分,“歧视”被定义为:

……完全或主要根据各自在性别、种族、籍贯、政治见解、肤色或信仰的特征对不同的人给予不同的待遇,具有某一种特征的人受到具有另一种特征的人所没有受到的不利条件或限制,或被给予具有另一种特征的人没有享受到的特权或好处。

1.2 作为《宪法》第1条的组成部分,圣卢西亚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保障。因此,就法律框架而言,实施了一些规定确保国家遵守《公约》的规定。尽管制订了法律和《宪法》文书,禁止对妇女的歧视并承认与男子的平等权,但迫切需要将这种权利上的承诺变成公众态度、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的积极转变。公众的全面认识、接受和支持,对于将妇女平等和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变为现实是必不可少的。

第2条:法律保护和消除歧视的义务

缔约各国谴责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协议立即用一切适当办法,推行政策,消除对妇女的歧视。为此目的,承担:

-两性平等的原则如尚未列入本国《宪法》或其他有关法律者,应将其列入,并以法律或其他适当方法,保证实现这项原则;

-采取适当立法和其他措施,包括适当时采取制裁,禁止对妇女的一切歧视;

-妇女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确立法律保护,通过各国的主管法庭及其他公共机构,保证切实保护妇女不受任何歧视;

-不采取任何歧视妇女的行为或做法,并保证公共当局和公共机构的行动都不违背这项义务;

-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消除任何个人、组织或企业对妇女的歧视;

-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包括制定法律,以修改或废除构成对妇女歧视的现行法律、规章、习俗和惯例;

-同意废止本国刑法内构成对妇女歧视的一切规定。

2.1 随着在1975年开展联合国国际妇女年活动,圣卢西亚奠定了妇女进步的基础。此外,从1975年到1985年即妇女十年间,政府采取措施改变妇女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条件的环境已经成熟。该十年为形成重要的支持和网络机制创造了条件。从1975年以后,圣卢西亚参加了各种国际会议,如1975年在墨西哥举行的国际妇女年会议和1985年在内罗毕举行的结束十年会议。值得指出的是,参加这些会议并不局限于政府官员,非政府组织和社区代表也参加了会议。

2.2 1982年,圣卢西亚成为公约缔约国,在选举活动中体现了对妇女在发展中的作用以及妇女作为国家发展的平等伙伴的关切。设立妇女小组以监测与妇女有关的所有事务,被描述为执政党宣言中的一种承诺。妇女小组设在青年、社区发展、社会事务和体育部。不过,妇女小组的全面运作推迟了一段时间,主要是因为不能满足该部门专业化的人员配备需要。

2.3 1986年,政府设立了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以促进和确保妇女平等并推动妇女的发展。提高妇女地位机构还有更具体的任务:“促进和便利各级资源和权利的重新分配,重新界定作用和责任,以改进男子和妇女间的关系;其目标是提高妇女生活质量,允许男子和妇女充分发挥潜力。”

2.4 自1986年以来,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几次改变名称、方向和所属部,这种情况无疑影响了其稳定性以及在监测国家遵守《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方面的有效性。协调机构的临时性加上资源有限,限制了其持续关注影响圣卢西亚妇女的一些关键问题的能力。尽管制作和编写了至少两份报告,但国家没有早些提交报告,也许就是这方面的证据之一。

2.5 从2000年起,随着设立卫生、公众服务、家庭事务和两性关系部,两性关系司负责提高圣卢西亚妇女的地位和改进两性关系。因此,作为其任务的一部分,该司是负责执行公约条款的官方机构。

2.6 国家实施了一些重要的立法改变,以增强妇女和男子的平等。这方面主要是与儿童、财产、离婚、婚姻、继承和解雇未婚怀孕的教师有关的法律。1989年,对《民法》第242章作了重大修改,以直接改变关于家庭和婚姻的法律中所载有关妇女的地位和权利。其中一些修正非常简单,只是插入短语“或母亲”,但对妇女而言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在本法案(《民法修正案》——1989年第2号法律)的解释性备忘录中,指出修改的目的是消除《民法》内妇女的低下地位的任何证据。例如,现在第2条赋予妇女在挑选住处方面与其配偶共同的责任。正在全面审查《刑法》,预期该进程将对妇女产生重大影响。

2.7 1995年,在非政府组织特别是圣卢西亚危机中心大力施压后,《家庭暴力法》最终通过。本法将家庭暴力界定为“家庭成员对同一家庭另一成员实施的无论是身体还是口头虐待的暴力行为,对受虐待方或家庭任何其他成员造成或可能造成身体、精神或感情上的伤害或损害”。一方面本法的通过被作为消除对妇女歧视的努力中迫切需要的立法进步而受到欢迎,另一方面妇女团体继续对其局限性感到不满。家庭暴力的定义本身表明,可能作为虐待受害人并以受反对的同居关系来访的妇女可能得不到目前的法律保护。

2.8 本法载有三个具体的命令,将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更大程度的保护,使其免于受虐待。这些命令包括:

1.保护令;

2.占有房屋令;以及

3.租房令。

根据本法,下述人士可依据第3条申请这些命令:

曾经受害于他的或她的配偶的暴力的任何人;

住户任何成员(例如婶母、叔父、堂兄弟姐妹等);

受害人的父母;

如果受害人是儿童或受扶养人,则父母或监护人可以申请;

如果受害人有精神残疾,则社会事务部的代表、警官、监护官或社会工作者可为申请这些命令。

第3条包括的这些人士可以通过向家庭法院或治安法庭提出申请取得命令,由其法定代表人代为办理,即填写有关表格和代表受害人向法庭提出申请(第4条)。

2.9 本法第4(1)条处理保护令的作用。它指出“如果被告对受害人使用暴力或威胁对受害人使用暴力,并有可能再次这么做,那么可使用本命令保护受害人。保护令禁止被告做出骚扰或伤害受害人的事情。它禁止被告:

―进入或留在受害人的家中;

-进入或留在受害人的家所在的特定地区;

-进入或留在受害人碰巧所在的地方;

-采取以下方式骚扰受害人:

监视或包围受害人的家、工作或学习场所;

在任何地方跟踪或伏击受害人;

持续向受害人打电话;或

以任何其他方式对受害人恶言相骂或实施侮辱行为,其性质或程度引起受害人愤怒或造成受害人受虐待。

2.10 警察可以执行保护令,他有权干预家庭纠纷并为了保护受害人而逮捕被告,不需要逮捕令。警察甚至可以为保护受害人或可能的受害人免于进一步受虐待而逮捕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即使没有提交申请状。

2.11 过去,作为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妇女得到救济的主要困难在于,警察和社区认为家庭攻击没有其他形式的攻击严重和重要。警官明显不愿干预家庭纠纷,除非这些纠纷造成严重暴力。不过,到报告期末,圣卢西亚警察已对家庭攻击采取更加“主动”的态度,现在可以根据1994年《家庭暴力法》第5条所规定的条件而实施逮捕。

2.12 该法第7条和第8条对占有房屋令进行了界定。“如果受害人与其配偶共有房屋,而其配偶就是虐待者,该命令规定受害人有权占有房屋而拒绝接纳虐待者。换言之,实施虐待者将不允许住在家里。只有在保护受害人必要的情况下或最符合孩子利益的情况下,法院才签发占有房屋令。

2.13 第11条和第13条对租房令做出了解释。“如果被告的名字出现在租房协议上,不管是配偶之间共同的协议还是只有被告的名字,租赁权将转移到申请人名下。这意味着虐待者将不再被认为是房屋的租赁者。这称为授予租赁权。”

2.14 到2002年底,确保保护妇女免受歧视的活动包括认真审查《刑法》。有关针对妇女和儿童的性犯罪的法律在本法下涉及,建议修改之处包括婚内强奸和法律援助等问题。

2.15 非政府组织、政府专门机构和其他妇女团体作为监测人,监测圣卢西亚妇女的法律和实际地位并提出这方面的关切。这些组织包括危机中心、妇女支助收容所和家庭法院。

2.16 在通过1994年《家庭法院法》之后,岛上第一个家庭法院设立于1997年。在此之前,各类受害人(家庭、妇女、儿童和青少年)得到的保护有限,在与所有其他刑事事项相同的环境中接受详细审查。家庭法院的一个明显特征是其社会支助职能,这使法院的服务有某种平衡和全面性。家庭法院将社会和治疗技术与法律服务和干预明智地结合在一起。

2.17 家庭法院相当于为权利受到侵犯者提供救济的一个专门机构。该机构的法定管辖权如下:

-儿童的扶养;

-配偶的扶养;

-家庭暴力;

-查封收入;

-青少年(照顾和保护及青少年犯罪);

-接近权和探视;

-调解。

2.18 通过对家庭法院成立以来向其提出的案件数量趋势进行审查,发现对该法院服务的需求量日益增加。这也表明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该法院的存在。

表1:1997至2002年向家庭法院提出的案件数量

年份

家庭暴力

认养子女

青少年

逮捕证

1997年

161

626

67

-

1998年

281

713

90

165

1999年

385

636

97

412

2000年

482

649

91

365

2001年

452

644

114

655

2002年

414

636

116

489

资料来源:圣卢西亚家庭法院。

鉴于需求日益增加,拥有全岛管辖权的家庭法院目前每周四在维约堡南部地区开庭。

2.19 关于性犯罪的立法也发生了一些积极的变化。《刑法》(修正)法(1997年第14号)做出规定,加重对一些针对妇女和儿童的性犯罪的惩罚。对不满十四岁儿童的猥亵行为在被定罪或受到控告时所受的惩罚从两年增加到十年;在简易定罪程序中从六个月增加到三年,从不超过一千东加勒比元罚款增加到不超过一万加勒比元罚款。对奸淫十三至十六岁之间女性的惩罚从五年增加到十五年。对奸淫身体或精神有问题的女性的惩罚从两年增加到十年。对乱伦的惩罚从七年增加到十五年,对乱伦未遂的惩罚从两年增加到五年。

2.20 除了这些修改,1999年,圣卢西亚政府与一家咨询公司签约,对圣卢西亚的刑法和刑事程序进行审查。查明了许多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与性犯罪有关的立法规定的建议。

2.21 2000年《就业和工作机会和待遇平等法》针对在就业方面受到歧视的人规定了一些救济措施。其中一项规定涉及性骚扰,该法将性骚扰界定为:“……在工作场所或与开展工作有关的性方面的不受欢迎的行为,它与开展工作有关,作为雇用条件威胁或强加于雇员,或给雇员造成不利的工作环境。”该法第8条规定“雇主、负责管理工作的雇员同事或雇员对雇员实施的任何性骚扰行为将构成基于性的非法歧视……并构成犯罪。”

2.22 性骚扰问题也是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公众宣传方案的一个重点领域。需要继续向雇主和雇员宣传性骚扰的复杂性,以及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消除工作场所的性骚扰。提出的一项建议是,所有雇员应制定一项关于性骚扰的内部政策,就如何发现和处理这个问题制订准则。

第3条:妇女的充分发展和地位的提高

缔约各国应承担在所有领域,特别是在政治、社会、经济、文化领域,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包括制定法律,保证妇女得到充分发展和进步,其目的是为确保她们在与男子平等的基础上,行使和享有人权和基本自由。

3.1 直到1980年代,妇女被普遍视为发展倡议的受益者和一揽子福利的接受者。随着国家机构的设立,以及通过提高公众认识行动有意地努力转变这种形象,妇女现在被视为发展中的伙伴。这方面的一个重要成就是1991年内阁批准了关于妇女的国家政策。

3.2 这项行动将有助于鼓励提高妇女在各个领域的地位,包括就业、教育和培训、农业、卫生、决策和其他基本服务等领域。制定这项政策以专门寻求促进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以三个主要假设为基础:

-如果不为加强妇女的参与提供适当机会,就不可能适当处理圣卢西亚的发展问题。

-为了让妇女对国家发展做出最大限度的贡献,应当立即承认妇女的工作和能力。

-妇女作为人口中的重要部分,其在国家发展中的作用和参与应得到更多的考虑。

3.3 这项政策委托所有机构和政府各部落实其中的规定。以下是《关于妇女的国家政策声明》的广泛原则:

i.将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妇女的生殖职能不导致她们的智力和时间被边缘化,鼓励男人充分地共同承担作父母的责任;

ii.将注意提供妇女所需的人力和财政支助,以加强她们在社会中的生产性作用,并对她们的产出赋予新的价值;

iii.将制订在圣卢西亚社会宣传妇女的正面形象的方案和战略;

iv.所有部门的政策应促进妇女获得信息、机遇和管理地位,并改变有关条件,鼓励妇女继续自愿参与社区发展。

到报告期结束时,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被命名为两性关系司,这项行动旨在反映该司对两性平等的关注。指定该部门属于卫生、公众服务、家庭事务和两性关系部。经修订的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的任务声明是“促进和便利:各个级别的资源和权力的重新分配,重新界定作用和责任,以便改进男子和妇女之间的关系;其目标是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允许男子和妇女充分发挥其潜力。”

3.4 在审查期内,新建和重建的专门关注提高妇女地位的非政府和社区组织明显增加。其中包括商业和职业妇女组织、全国志愿妇女组织委员会、母亲和父亲小组等。

3.5 全国性伞式组织(全国志愿妇女组织委员会)注重其成员组织的能力建设方案。该组织在其一些方案中与两性关系司相互协调。不过,该组织的影响可能因为其组织、财政和人力资源限制而受到影响。

3.6 圣卢西亚工党妇女分支机构也在帮助和鼓励其成员在二十一世纪担任领导职务方面取得进步。同样,圣卢西亚教师联盟和教育国际的妇女核心小组继续提高其成员对性别问题的认识。

3.7 加勒比女权研究和行动协会的当地分会在圣卢西亚也很积极和活跃。该协会致力于通过教育、提高公众认识研究和宣传,促进两性平等和改进加勒比区域的生殖健康。在提高妇女地位方面的一项主要成就是1991年加勒比女权研究和行动协会委托编写一份关于妇女与圣卢西亚法律的报告。该研究非常关键,说明了为了提高妇女在家庭法、劳动法和财产权等领域的地位而经过改革的圣卢西亚法律的一些方面。同样重要的是关于需要改革的一些关键领域的研究结论。

3.8 尽管开展了这些活动和工作,但在非政府组织参与促进和提高妇女地位的水平和质量方面仍有改进的机会。它们在财政和机制方面的局限性限制了它们影响的范围。考虑到这一点,两性关系司在2000年强调需要在妇女组织中间进行机构能力建设,以此作为其战略计划的一部分。

圣卢西亚政府通过在2000年颁布《机会和工作平等法》,表明致力于争取提高妇女地位。本法还废除了1979年的《农业工人法令》,后者保证在某些农业活动领域男子比妇女更高的地位。这种立法修改对于妇女特别是积极参与农业的农村妇女极有价值。

3.9 《查封收入(扶养)法》寻求确保父母为照顾和赡养其子女提供财政帮助,该法于1996年颁布。只要执行本法,作为主要照料者的妇女特别是单身母亲就可从中受益。与此同时,同一法律似乎对已婚妇女做出惩罚,因为这类妇女不能为结婚前与另一男子生的孩子要求抚养费。

第4条:积极的区别对待和平等权利行动

缔约各国为加速实现男女事实上的平等而采取的暂行特别措施,不得视为本公约所指的歧视,亦不得因此导致维持不平等或分别的标准;这些措施应在两性机会和待遇平等的旷日持久达到之后,停止采用。

缔约各国为保护母性而采取的特别措施,包括本公约所列各项措施,不得视为歧视。

4.1 对妇女积极的区别对待只有几种情况。《就业和工作机会和待遇平等法》(2000年)第7条就平等权利行动做出如下一些规定:

1.“……雇员基于第3(1)1条所列理由为促进就业机会平等而采取的一些暂行特别措施不应视为本法第(4)条2意义内的非法歧视。”

2 .雇主根据第 1 项采取的特 别 措施持续时间不应超过两年。

4.2 到 1990 年代底,妇女事务司通过为妇女提供培训方案,强化了旨在提高妇女的参与的努力。 1995 年该部培训方案所指出的目标中有两项直接针对妇女:

a. 提供旨在创收的技能,特别是为非就业妇女,以帮助改进其经济地位。

b. 帮助妇女建立自尊和宣传妇女更积极的形象。

4.3 基于性别的暴力问题已被视为国家发展的严重障碍。这种行为由于损害了妇女的基本人权而成为她们发展的障碍,而妇女应当被视为发展中的伙伴。此外,就向受害人提供专业服务而言,国家必 须承担经济负担,因为这种行为导致生产率降低。针对这个问题,两性关系司在 2000 年设立了妇女支助中心,作为打击基于性别的 暴力的战略的一部分。该中心是为处于危险中并且没有其他地方可呆的妇女及其孩子设立的临时收容所。该中心向来客提供食物、住处、信息、咨询和一般支助。

4.4 1998 年,圣卢西亚政府通过议会法设立了减贫基金。该基金的主要目的是以可持续的方式在圣卢西亚的贫穷社区减轻贫穷、建立社会资本和增强社会经济发展。除了以一般社区为基础的项目,还开展了社会援助和创新方案,寻求处理弱势群体的特殊需要,如残疾者、无 家可归者、家庭暴力受害人和危险青年包括未成年母亲。到 2002 年,作为减贫基金住房援助的一部分,修建或装修的房屋中,有 47% 是妇女受益。

第 5 条:性别角色、陈规定型观念和家庭教育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

- 改变男女的社会和文化行为模式,以消除基于性别而分尊卑观念或基于男女定型任务的偏见、习俗和一切其他做法;

- 保证家庭教育应包括正确了解母性的社会功能和确认教养子女是父母的共同责任,但了解到在任何情况下应首先考虑子女的利益。

5.1 在圣卢西亚,转变关于性别角色和定义的文化模式和价值观, 这项任务非常艰巨。比起实现文化方面的变化,从而促进人们的行为和态度发生转变,进行必要的制度和法律改革以保证妇女的平等和消除妇女的歧视要容易得多。文化价值系统继续到处存在着性别定型观念以及对妇女和女童的偏见,这在圣卢西亚社会各个领域都非常明显,包括家庭、教育系统、工作场所、艺术界、政治界和媒体内部的社会化。在实施一些必要的立法变革后,困难在于通过转变态度和行为模式,减少法律和实际情况之间的差距。

反暴力立法

5.2 国家妇女政策的立法目标试图建立适当的机制,保护作为性暴力和虐待受害人的妇女及其子女。虐待 妇女及其子女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基于妇女地位下,推而广之是男子地位高的假设。基于性别的暴力反映了基于性别的定型观念,这种观念损害了圣卢西亚男子和妇女之间的关系。要纠正这一现象,涉及许多问题:

当事方居住在一起,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子女。在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尽管有法院的裁决,他们仍住在一起。

当把这些事情告到法院时,妇女因为在经济上依赖男子,不希望男子被送进监狱或罚款。她们请求治安法官或法官给予男子严厉警告或交纳保证金。

有时,实施适当的法律程序需要花很长时间,在法院准备好受理之前,当事方已经和好了。

有时,妇 女选择不继续控告她的伙伴,要求撤销控告。

警察的态度,警察认为这些事情属于男人和其妻子之间的事情,不愿介入(见下文)。

非政府组织的活动

5.3 在审查期的大部分时间内,妇女没有认识到她们依法应享有的权利,但这种情况正在逐步变化。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和非政府组织正在加紧努力,取得了一定成功,以促进妇女和一般公众在更大程度上认识和理解围绕对妇女暴力的法律、社会和心理问题。

5.4 1988 年设立了一个危机中心,它是一个非盈利、自愿性的非政府组织,是针对基于性别的暴力增加而设立的。危机中心发挥了重要的 宣传作用,设立的原因是司法系统不能适当或迅速处理基于性别的暴力案件,特别是强奸和谋杀案件。该中心为处于危险中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热线和咨询服务以及临时住处。该反暴力组织得到政府某些财政帮助,但多数资金来自其他来源,如私人个人和基金会的捐款和赠款以及筹款活动。

5.5 危险中心的任务说明是 “ 努力消除 …… 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和社会中的虐待现象,通过普遍教育、具体转介、避难咨询和与有类似目标的机构建立联系提供心理、实物和感情支助 ” 。该中心为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支助,包括强奸、乱伦、家庭内的殴打和虐待儿童, 多数受害人是妇女和儿童。

5.6 1993 年,危机中心收到女性投诉 398 件,男性投诉 31 件。到 1996 年,投诉数量提高到女性 460 件,男性 99 件。配偶虐待是报告的家庭暴力事件中最常见现象。

5.7 厄普顿花园女童中心也帮助年轻女孩处理有许多问题的案件。这些案件包括性虐待、遗弃、辍学、乱伦和功能不健全家庭的受害人和少女怀孕。法律援助诊所自 1989 年开始营业。很大比例的案件涉及虐待儿童、性虐待、家庭暴力和扶养儿童。

5.8 社会服务部和两家主要医院和危机中心的牧师服务诊所向家庭暴力、性虐待和虐待儿童的受害 人提供咨询服务。厄普顿花园女童中心也提供支助性咨询。咨询的目的是帮助受害人经过重新调整融入家庭和社会重新建立生活,避免暴力和虐待受害人发生自杀、犯罪、吸毒,出现人际关系问题和精神不稳定等常见现象。

5.9 对这类服务的需求量很大。与这些服务相关人员的谈话结果表明,这些服务可利用的资金和资源不足,因此不能满足当前的需要。

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的作用

5.10 1999 年,泛美卫生组织进行一次调查,检查圣卢西亚的家庭暴力情况,重点调查男子、妇女和整个社会对基于性别暴力的有效管理方面的局限性的态度、价值 观和文化观念。暴露出来的一些不足之处如下:

- 有关家庭暴力的数量不充分;

- 没有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紧急临时安全住房;

- 缺乏有关家庭暴力儿童目击人的方案;

- 执法和司法系统的反应不够 / 没有效力。

5.11 1999 年,卫生、公共服务、家庭事务和两性关系部认识到需要改变文化态度、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制订了一项战略,以打击本岛上基于性别的暴力。这项战略尤其涉及公众教育和能力培训,作为一种预防性方法,转变人们关于妇女地位低下的根深蒂固的观念。这项广泛的努力涉及多种方法和各种伙伴关系,相当于使全社会的人重 新认识性别作用和社会中基于性别的行为。

5.12 两性关系司通过进行讨论和开展提高认识方案,尽力鼓励男子认真对待家庭责任,重塑他们关于性别的观念,并且不鼓励在家庭成员中进行严格的性别分工。该司认识到需要将男子作为消除对妇女进程的一部分列入其中,如其名称所示,其活动当然不限于妇女。事实上,两性关系司一直在积极追求建立男子资源中心这一 目标。

5.13 作为处理针对妇女和儿童暴力的持续努力的一部分,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在 1999 年实施了一个为期一年的项目,该项目由加拿大国际开发署 ( 加开发署 ) / 两性公平基金资助 。项目涉及开展有关基于性别暴力的公众教育和宣传,培训警察和社会志愿者的咨询和危机干预能力,建立社区反应小组,以便地方一级发生基于性别的暴力时提供支助。针对司法系统和媒体的宣传和提高认识也包括在内。认识到使性别暴力长期存在的态度是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作为社会化机构的学校和教育系统是开展教育和宣传方案的主要场所。该项目总体上在提高公众对基于性别暴力问题的认识和警惕性方面是成功的,设立了社区反应小组。尽管如此,显然需要将类似这样的方案持续下去,以便确保项目的预期结果有可持续性。

5.14 1995 至 1999 年 之间,曾经采取行动帮助警官恰当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为警官举行了家庭暴力问题培训讲习班,将此作为两性公平基金下开展的活动。圣卢西亚皇家部队自那时起,在为其军官举行的冲突管理研讨会中列入了关于家庭暴力的单元。此外,新征聘警察要在地方警察培训学校进行家庭暴力问题培训,使用联合国妇女基金编写的警官手册。在审查期内,有几名警官参加了地方和外国关于基于性别暴力的培训。为了处理警察部队的问题,拟订了处理警察部队内部实施家庭暴力者的协议。

家庭生活教育方案

5.15 卫生部针对社区成员的家庭生活教育方 案寻求鼓励父亲在培养孩子和家庭责任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应当指出,现在可以看到有更多的父亲带孩子上儿童福利诊所,这在过去是很难看到的现象。

5.16 小学和中学课程中都有保健和家庭生活教育。最近一次于 1999 年对保健和家庭生活教育进行了修订,以更广泛地关注保健和环境问题。课程提纲包括多个议题,如家庭关系、少女怀孕、自尊、关系与责任、性传播疾病和职业指导。

5.17 教师、社会工作者和发展工作者从西印度群岛大学举办的家庭生活教育证书课程中受益 匪 浅。不过,附属于卫生部的经过训练的教育工作者也尽可能帮助学校。 这些家庭生活教育工作者也向社区和政府组织提供家庭生活教育。

第 6 条:贩运和剥削妇女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包括制定法律,以禁止一切形式贩卖妇女和强迫妇女卖淫对她们进行剥削的行为。

6 . 1 卖淫现象虽然在圣卢西亚存在,但这是一个隐蔽行业。尽管人们知道卖淫现象增加是一些家庭经济困难日益严重的后果,但卖淫仍是非法的。不过,由于文化和法律体系不支持这种买卖,很难确定这种现象的准确比例或性质。

6.2 尽管卖淫是非法的,但似乎道德上对这种现象的愤慨对它影响最大,因为它确实仍然是一个不断扩大然而隐蔽的行业。 最近,商业性行业在不断发展,很明显,这种买卖通过传播艾滋病毒 / 艾滋病,正在影响家庭和整个社会的福利。因此,需要确保卖淫妇女不因这些活动的非法性和隐蔽性而被剥削。

6.3 目前,圣卢西亚没有专门处理贩运妇女的法律。而是有各种确认基本人权的法律,间接地表明贩运人口是不可接受的。任何形式的奴役都是非法的。《圣卢西亚宪法》第 4 条( 1 和 2 款)明确规定 “ 不得将任何人当成奴隶或奴工 ” 和 “ 将 不 要求任何人从事强迫劳动。 ”

6.4 到 2002 年,圣卢西亚还没有签署《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议定书》 。不过,本国已批准或签署有打击贩运和 / 或剥削妇女的具体规定的其他国际公约。

6.5 1990 年 2 月,圣卢西亚批准了 1965 年《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本《公约》第 5 条重申个人在国家内自由移动和居住的权利;就业和选择就业的权利以及得到公正和有利的工作条件和报酬的权利。

6.6 作为《儿童权利公约》( 1989 年)的签署国,国家宣布支持消除对儿童各种形式的性虐待和剥削,包括儿童卖淫和色情制品。此外, 1989 年 《 公约 》 第 35 条还要求缔约国承诺防止为任何目的或以任何形式诱拐、出售或贩运儿童。

6.7 圣卢 西亚作为缔约国的其他一些相关公约有《废止强迫劳动公约》、《最有害的童工形式公约》、《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和《美洲防止、惩罚和根除对妇女暴力行为公约》。

6.8 虽然有关于贩运本身的数据,但众所周知就儿童性虐待和剥削而言问题是严重的。与卖淫现象类似,很难确定这个问题的实际严重程度,因为对这些问题的讨论似乎是个禁区。因此,对剥削儿童问题没有充分的研究和资料。在现有的少数报告中,在家庭贫穷和儿童和其他人易受虐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相关性。性虐待的出现与贩运问题是分不开的。

第 7 条: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

缔约各国应采取 一切适当措施,消除在本国政治和公众事务中对妇女的歧视。特别应保证妇女在与男子平等的条件下:

( a )在一切选举和公民投票中有选举权,并在一切选民机构有被选举权;

( b )参加政府政策的制订及其执行,并担任各级政府公职,执行一切公务;

( c )参加有关本国公众和政治事务的非政府组织和协会。

妇女、政治和文化背景

7 . 1 圣卢西亚在 1951 年批准实行成人普选制。因此,年满 18 岁的所有人都有选举权。无法得到在审查期内的四次大选中,表示登记投票和实际进行投票的有资格女性的比例的数据 。现在,正在努力掌握按性别分列的选举和投票情况的统计数据。

7.2 圣卢西亚的妇女有资格作为候选人参加大选。他们有资格按照与男人同样的条件作为候选人,但妇女没有充分利用或行使她们的权利。政治舞台继续由男人占主导地位。人们对参与政治的妇女人数有限所引用的错误看法和理由如下:

政治选举质量低劣,妇女不想在政治舞台上受到诽谤和被人滥用;

妇女的能力和经验被认为不“适合”政治生涯;

妇女低估自己及其成为优秀议员的能力;

妇女不能够承受家庭责任和政治生涯的要求这双重压力。

尽管有这些不利因素, 1964 年还是出现了第 一位也是惟一一位女候选人,她也是 1974 年当选的惟一女议员。 2002 年打破了历史纪录,在总共五十一( 51 )位候选人中,有多达九( 9 )位妇女被提名参加大选。

7.3 有人提出在《北京行动纲要》的任何领域取得重大成就都取决于妇女在权力和决策级别的参与的提高。然而,必须理解,在权力和决策方面的两性平等作为一个必要事项,必须不仅包括数量增加,而且包括参与质量的提高,即利用职务影响所期望变化的实现。在筹备 1995 年北京大会的过程中,加勒比国家确定权力和决策是重要的行动领域。目的是到 2005 年,将妇女在决策方面的参与 率提高到百分之三十( 30% )。

7.4 无法得到民意测验中有关妇女参与的信息,但人们看到妇女主要参与组织支持政治候选人的活动,而不是自身担任关键决策职务。

7.5 在 1997 年大选之前,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就政治和领导中的妇女举行过无数磋商和会议。这些活动针对各级妇女,包括企业管理人员;对这些会议的参与率很高,引起人们广泛兴趣。与圣卢西亚历史上任何时期都不同,有四名妇女参加大选,其中两名取得成功。然后,其中一名妇女被任命为负责促进妇女事务的部长。另一名取得成功的女候选人成为迄今最年轻的当选议员。随后在 2 002 年选举期间,妇女候选人人数略有增加。最近,妇女组织特别是圣卢西亚工党妇女分部举办领导能力研究会,鼓励和培养妇女在社会中承担领导职务。

7.6 权力和决策结构的特点是两性不平等,这与妇女的智力毫无关系。由于基于性别的文化标准、信念和态度,妇女往往不愿涉足政界。社会观念是领导和管理职务是男人的领域,妇女只应与生殖作用有关。这些文化上的定型观念往往不知不觉地阻碍妇女成功地进行和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进行的促进分担家庭责任的工作是处理妇女同时承担家庭和职业责任这双重任务所带来的问题的一个途 径。

妇女在议会的参与

7.7 从 1974 至 2001 年的所有选举年,只有三名妇女在选举投票中取得成功,成为当选部长。

表 7.1: 1974年至2001年的当选政府部长

年份

妇女

男子

性别分布百分比

妇女

男子

1974年

1

15

6

94

1979年

0

17

0

100

1982年

0

17

0

100

1987年

0

17

0

100

1992年

0

17

0

100

1997年

2

15

12

88

2001年

2

15

12

88

资料来源:圣卢西亚政府统计局。

最近,这种情况略有改进,选举了两名女性任职,其中一名是迄今最年轻的议员。下院共有十七( 17 )个议席,上院或参议院共有十一( 11 )个议席。在整个报告期,参议院和众议院妇女的比例极低。所有参议院成员都是指定的众议院成员。议长一直由男性担任。

表7.2: 1980年、1993年、2001年按职务分列的议会成员

职务

1980年

1993年

2001年

合计

合计

合计

众议院

(下院)

0

17

17

0

17

17

2

15

17

政府

0

12

12

0

11

11

2

12

14

反对党/独立人士

0

5

5

0

6

6

0

3

3

参议院

(上院)

2

9

11

4

7

11

4

7

11

职务

1980年

1993年

2001年

合计

合计

合计

政府

2

4

6

反对党

1

2

3

独立人士

1

1

2

共计

2

26

28

4

24

28

6

22

28

资料来源:《国家妇女地位报告》。

妇女参与公共生活的情况

7.8 1997 年,圣卢西亚任命了第一位女性总督(国家元首)和一位议员委员或监察员,在这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这些被视为两性平等事业的重要里程碑,因为任命妇女担任如此高的职务不仅是有关妇女的成就,更是担任此战略性职务的妇女促进妇女权利的机会。

7.9 公务员中的高级管理职位为十九( 19 )到二十一( 21 )级。在 1995 年以及 1999 年之前,没有妇女担任二十一级的职位,尽管妇女在公务员队伍的其他普通职务中占多数,多数公务员是妇女。担任二十( 20 )级职位的妇女从 199 5 年的百分之七( 7% )提高到 1999 年的百分之二十六( 26% )。到 1999 年底,在公务员队伍雇用的十一( 11 )名常务秘书中,有四( 4 )名是妇女。

7.10 担任 十九 级职位的女性比例从 1995 年的百分之三十( 30% )下降到 1999 年的百分之二十五( 25% )。此外,妇女在公务员队伍的中级管理工作者中约占百分之四十( 40% )。 1999 年,从 十七 级到 二十 级,平均男女比例为二比一。在 16 级,有四十三名男子,五十五名妇女。必须指出,在 1999 年,妇女取得了 十五 级职位中的多达百分之八十一。

7.11 下表列出公共秩序 和安全领域占据关键职位的男子和妇女数量。虽然在这些职务中妇女代表性略有改进(从 1980 年的百分之三十八 [38%] 提高到 1993 年的百分之五十四 [54%] ),到 2001 年,担任法官、治安法官、书记官长等职务的妇女比例下降到了百分之二十九( 29% )。对司法系统其他职务的构成情况进行的审查也表明,男子更是占主导地位。不过,在律师方面妇女取得的进步最大。担任这一职务的妇女比例从 1980 年的百分之九( 9% )提高到了 1997 年的百分之四十二( 42% )。

表 7.3: 1980年、1993年、2001年按类别分列的当选公共秩序和安全职务情况

职务

1980年

1993年

2001年

合计

合计

合计

法官

0

4

4

1

4

5

1

4

5

上诉法院

0

3

3

0

3

3

0

3

3

高等法院

0

1

1

1

1

2

1

1

2

治安法官

2

1

3

4

0

4

1

5

6

书记官长

0

1

1

副检察长

0

1

1

0

1

1

检察长

1

0

1

2

0

2

2

0

2

上诉法院

1

0

1

1

0

1

高等法院

1

0

1

1

0

1

1

0

1

共计

3

5

8

7

6

13

4

10

14

资料来源:《圣卢西亚国家妇女地位报告》。

7.12 下表说明妇女在更多地担任其他公共职务方面取得的进步,如立法者、高级官员和管理人员。 1980 年,妇女在这些职务中占百分之三十七( 37% ),到 2001 年,这一比例已提高到百分之四十六( 46% )。

表7.4: 1980年、1993年、2001年受雇担任立法者、高级官员和管理人员的百分比分布情况

职务

1980年

1993年

2001年

立法者/高级官员和管理人员

17

83

47

53

49

51

其他

37

63

41

59

46

54

合计

37

63

41

59

46

54

资料来源:1980至2002年加勒比成员国的妇女和男子情况:权力与决策。

妇女参与地方政府的情况

7.13 正在对圣卢西亚的地方政府系统进行广泛审查,以便进行改革和加强地方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能。目前,地方城镇和村委员会成员由中央政府指定。在下表 7.5 审查的三年期内,妇女参与地方政府的比例有了大幅提高,随后略有下降。总体而言,妇女对地方政府的参与要高于对中央政府的参与 。 2001 年,地方政府中有百分之三十五的职位由妇女担任,而在中央政府内,妇女占据的职位为百分之二十一( 21% )。在 1992 到 1997 年间,有一名女性担任首都城市卡斯特里的市长。在圣卢西亚,这是第一次由女性担任这一职务。

表 7.5: 1980年、1993年、2001年担任地方/地区/区域政府职务者的百分比分布情况

职务

1980年

1993年

2001年

市长/市委员会主席

0

100

100

0

0

100

城镇委员会主席

0

100

0

100

0

100

市委员会成员

0

100

22

78

33

67

城镇委员会成员

0

100

38

62

38

62

村委员会主席

17

83

40

60

33

67

村委员会成员

36

64

47

53

37

63

共计

22

78

40

60

35

65

资料来源:《圣卢西亚国家妇女地位报告》。

参与非政府组织的情况

妇女参与努力影响圣卢西亚的公共和政治生活的非政府组织有着重要历史。 1951 年设立的圣卢西亚妇女协会是旨在促进妇女利益的第一个知名的非政府组织。该组织是基于认识到需要开展促进妇女发展的方案而设立的。 圣卢西亚妇女组织只在地方级别开展工作,工作范围没有覆盖全岛。

1975 年在墨西哥和古巴举行区域妇女会议之后,曾下达任务,要求在成员国内组织妇女团体,提高这些团体对妇女在工作、保健、事业发展、农村发展和就业等领域的地位的认识。其结果是, 1975 年设立了自愿妇女组织全国委员会,并于两年后正式开始工作。该 “ 非政治 ” 组织的使命是, “ 促进男女在人权方面的平等,因为它始终致力于提高妇女及其家庭的 ‘ 生活质量 ’ ,而不作种族、性别或信仰方面的区分 ” 。

此外,自愿妇女组织全国委员会有九( 9 )项具体目标,表明委员会致力于直接或通 过加强圣卢西亚国内外妇女组织之间的团结而提高妇女的福利。这些目标是:

促进形成本国妇女组织的共同论坛。

倡导、促进、鼓励和制订有利本国妇女发展的措施。

通过为无论从事什么职业或工作的所有妇女提供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服务标准。

在所有妇女中间发展友好关系和谅解,在全国、加勒比区域以及全世界加强团结、和平与友好关系。

通过促进不管处于什么地位或群体的所有妇女更充分地理解自己的权利,鼓励她们发现对圣卢西亚社会的真正价值和责任。

鼓励建立针对困难情况下的妇女及其家庭的支助机制。

通过鼓励地位平等、就业、培训和在国家 事务中在与男子平等基础上利用她们的地位,促进所有妇女的福利。

通过宣传妇女对社会做的重要贡献,鼓励在国家一级对妇女的认可。

通过促进并在可行时执行旨在增强妇女能力的措施,影响国家、社区和住户各级的发展进程,从而确保国家的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该委员会是岛上妇女团体的伞式机构;因此,其成员包括促进妇女进步的各种团体,包括母亲团体、妇女联盟和基于教会的妇女俱乐部。为了实现目标,自愿妇女组织全国委员会采取了以下战略:

组建专门的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负责完成具体任务,开展某些项目。这些委员会包括:教育和继续发展委员会 ,研究和行动委员会,社会和筹资委员会,伦理和标准委员会,以及公共关系和宣传委员会。

为圣卢西亚的支持服务制订并提供最新的指导意见,以满足本国妇女的需要。

同相关的地方、区域和国际机构建立联系,为推广委员会的目标寻求必要的支持和资金,并未方案和项目的执行工作寻求资金。

开展公众宣传工作,鼓励社会普遍加深对委员会使命的认识。

鼓励妇女加入和积极参与致力于提高妇女地位的各种组织和团体。

自愿妇女组织全国委员会自成立之时起,就致力于实现提出的目标,而且取得了很大成功。一些主要成就包括:

进行游说,并成功得到政府支助 建立妇女小组;

建立圣卢西亚危机中心;

成功争取秘密处理强奸案件;

进行游说,并成功地使政府建立厄普顿花园女童中心,这是一个危机女孩康复中心;

筹集资金,为经济困难的女孩提供奖学金;

在圣卢西亚北部 赫罗斯 岛建立日托中心;

举办地方、区域和国际讲习班,就对妇女重要的优先领域对妇女进行培训,包括插花、电气安装和缝纫等方面的技能培训。

7.19 尽管以前取得了这些重要成就,但需要做的工作仍然很多。 1999 年,该委员会的成员中包含十二个妇女组织,但是到 2002 年,出现了某种程度的行为不力和内部斗争,造成成员分裂。 妇女组织的这种分裂导致在完成提高妇女地位这一使命中各种努力互不协调、不成系统。

积极行动

1993 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计划署)妇女事务部制订了两年期援助计划。该项目为公共和私营部门的高级规划人员和决策人员提供性别问题规划和分析培训。该项目在同一年( 1993 年)就实施了。妇女事务部还为公共和私营部门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妇女举办一系列对性别问题敏感讲习班。

同时还为男子和妇女举办了职业发展课程、讲习班和研讨会。不过,工会(圣卢西亚教师联合会和公务员协会)还就与自我进步和发展有关的一系列议题针对女 性成员规划和举办一些讲习班。

1991/1992 年,公务员协会妇女咨询委员会开展一些活动,旨在促进公务员协会内部的妇女以及整个公务员队伍有积极变化和发展( Paul , 1991/1992 年)。主要活动之一是公务员技术援助方案,该行动的目标是专门满足协会内的女性成员。方案的主要目标是:

促进更大程度的自立,提供机会使职业妇女在家庭用具、修理、自动机械、油漆、管道工程和木工等领域提高工作效率( Paul , 1991/1992 年)。

1991 年,加勒比女权研究和行动协会启动了妇女与法律项目,努力就影响妇女日常生活 的法律对她们进行教育。这些活动包括:

- 全国性协商;

- 任命指导委员会和特别工作组;

- 在社区发展工作者和来自不同社会和政治背景的妇女建立联系;

- 1992 年 10 月开始举行为期 13 周的准法律课程,提供与妇女有关法律问题的基本信息。代表多种工作岗位的二十八名妇女参加了该课程;

- 建立一个协调小组,编写针对所有社区人口的法律教育材料。目的是使妇女熟悉自己的权利和责任。

7.24 各政党认识到需要增加活跃在政治舞台的妇女数量,他们也为 “ 妇女核心小组 ” 举办了讲习班和研讨会。除了工会和政党,其他 非政府组织也举办讲习班,以促进女性成员的进步和发展,如全国妇女理事会和全国青年理事会。不过,最近,全国妇女理事会未能保持其有效性,以积极影响圣卢西亚妇女的生活。如果要对圣卢西亚妇女的进步和发展产生影响,就需要立即注意对其任务和方针进行审查。

前进道路

7.25 圣卢西亚政府致力于在各级权力结构和决策中实现两性平等。参加竞选的妇女人数增加并在先后两次选举中有两名妇女取得成功并被任命为政府部长就是明显的证据。为此,正在国家和社区级别采取行动。随着妇女在影响她们和整个社会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问题上更多地发表意 见,妇女的参与水平有可能提高。为促进这一点,更加重视对妇女进行领导能力和树立信心方面的培训。

7.26 1999 年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的三年计划包括一些具体活动,旨在帮助妇女增强领导能力和参与决策。此外,作为正在进行中的地方政府改革倡议中建立地方政府的一项基本原则,两性平等已被包括在内。重要的是注意到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是全国地方政府改革工作队的成员。

7.27 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向该工作队提出了下列建议,以确保事实上的两性平等。

发表明确声明,阐明作为地方政府的一项基本原则纳入两性平等;

提供文件声 明,表明将尽一切努力,确保所有地方政府机构组成中的两性平等;

为女性候选人提供安全,制订责任将负有家庭责任或父母责任的候选人包括在内;

对所有委员进行培训,使其对性别问题敏感;

提供配额 / 采取平等权利行动,提高妇女的参与;

宣布和动员候选人的新闻稿的措辞必须视为鼓励妇女参加选举。

7.28 总体而言,妇女组织对政府和政策的影响力是有限的,部分是由于她们自身的惯性,部分是由于决策者没有积极寻求她们的参与。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特别注重帮助提高妇女非政府组织在这方面的能力。

第 8 条:在国际上的代表性和参与

缔约 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证妇女在与男子平等不受任何歧视的条件下,有机会在国际上代表本国政府参加各国际组织的工作。

8.1 根据法律,圣卢西亚妇女与男子有平等权利代表国家和参与国际组织,但在国际级别担任重要职务的妇女并不很多。

8.2 在报告期内,驻华盛顿和纽约大使和驻联合国代表的职务一般由男子担任。不过,在 1997 年,妇女第一次被任命担任驻美国和美洲国家组织(美洲组织)大使。驻布鲁塞尔、加拿大和伦敦的外交使团也由男子负责。

8.3 圣卢西亚驻美国和美洲组织大使馆设立于 1984 年。从设立时起,就有一 名妇女被任命为驻华盛顿大使馆参赞。在纽约,审查期内有一名女性担任圣卢西亚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参赞。

到 1995 年,总部在圣卢西亚的外交部共任命了五名女性外交官。教科文组织在圣卢西亚设立了办事处,在教育、文化和劳动部支持下工作。这个当地的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也由一名女性任主席。

第 9 条:国籍

1 .缔约各国应给予妇女与男子有取得、改变或保留国籍的同等权利。它们应特别保证,与外国人结婚或于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改变国籍均不当然改变妻子的国籍、使她成为无国籍人,或把丈夫的国籍强加于她。

2 .缔约各国在关于子女的国籍方面, 应给予妇女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9.1 关于圣卢西亚公民身份的法律载于《圣卢西亚宪法》(以下称为《宪法》)和 1979 年《圣卢西亚公民法》。圣卢西亚法律规定依出生地和血统而成为公民。《宪法》第 100 条和 1979 年《公民法》第 4 条规定, “ 在《宪法》开始执行后在圣卢西亚出生的每个人在出生日即成为公民 ……” 。该项规定有两个但书作为限制条件。首先,如果父母任一方都不是圣卢西亚公民,父亲拥有外交豁免权,那么儿女不能成为圣卢西亚公民。其次,如果父亲是与圣卢西亚交战的国家的公民,孩子出生时圣卢西亚处于该国占领之下,则不能 依出生获得公民身份。

9.2 《圣卢西亚公民法》规定与圣卢西亚国民结婚的外国妇女自动取得公民身份。不过,不保证与圣卢西亚妇女结婚的外国男子自动取得公民身份。该法对选择与外国人结婚的圣卢西亚妇女具有歧视性。与妇女的情况不同,男子的申请可能因为性别不良、被判定犯有刑事和毒品罪和非定居等原因而不被接受。建议对与圣卢西亚公民结婚的男子和妇女适用同等水平或程度的监督。

9.3 《宪法》允许非在圣卢西亚出生的人成为圣卢西亚公民,如果出生时父母一方是圣卢西亚公民的话。《宪法》第 102 条规定与公民或后来成为公民的男子结 婚的妇女可登记为公民。同样,与公民结婚或后来成为公民的妇女结婚的男子可以申请登记为圣卢西亚公民。

9.4 《宪法》只就下列情况下的妇女作了规定:

…… 在《宪法》开始执行前已与根据《宪法》第 99 条有权成为公民的人或本来要成为公民但在开始执行前已经去世的人结婚的妇女 —— 即使婚姻因为一方死亡而终止或在《宪法》开始执行之前已解体。

《宪法》中对于授予男子公民权没有类似规定。

第10条:妇女与教育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并保证妇女在教育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特别是在两性平等的基础上保证:

(a)在各类教育机构,不论其在农村或城市,职业和行业辅导、学习的机会和文凭的取得,条件相同。在学前教育、普通教育、技术、专业和高等技术教育以及各种职业训练方面,都应保证这种平等;

(b)课程、考试、师资的标准、校舍和设备的质量一律相同;

(c)为消除在各级和各种方式的教育中对男女任务的任何定型观念,应鼓励实行男女同校和其他有助于实现这个目的的教育形式,并特别应修订教科书和课程以及相应地修改教学方法;

(d)领受奖学金和其他研究补助金的机会相同;

(e)接受成人教育、包括成人识字和实用识字教育的机会相同,特别是为了尽早缩短男女之间存在的教育水平上的一切差距;

(f)减少女生退学率,并为离校过早的少女和妇女办理种种方案;

(g)积极参加运动和体育的机会相同;

(h)有接受特殊教育性辅导的机会,以保障家庭健康和幸福,包括关于计划生育的知识和辅导在内。

接受教育的权利

10.1 1999年《教育法》规定了所有人接受教育的权利。该法第2部分第14条规定:“在有资源的情况下,根据本法,所有人有权接受与其需要相适应的教育方案。”虽然保证所有人受教育的权利,但没有具体规定表明人们应不分性别、种族和其他类似特性接受平等质量的教育。

10.2 1999年《教育法》的具体目的和目标之一表明,教育系统正在自觉采取措施,以促进积极的两性关系。1999年《教育法》的一些具体目标如下:

(i)鼓励所有人发展基础知识和技能,包括识字、听说读写、识数、数学、分析、解决问题、处理信息、计算等能力。

(ii)通过积极的教育环境,发展自我价值。

(iii)宣传家庭和社区的重要性。

(iv)促进理解两性平等原则。

10.3 由于全国的课程是统一的,这样就保证女性有机会接受与男性同样的课程和考试。关于对学生的课程评估,1999年《教育法》第8部分第142条规定:“1. 部长应确定公立和受补助学校的全国性课程。2. 根据第(1)款设立的课程应平衡兼顾,基础广泛,除第3(3)条规定的目的和目标以外,还应——

(a)促进学生和全社会的精神、道德、文化知识和身体发展;以及

(b)针对成年生活的机会、责任和体验,让学生做好准备。”

10.4 事实上,“平衡兼顾和基础广泛”的课程可以实现培养“对两性平等原则的理解”的目标。不过,专门宣布为男生和女生提供相同的课程和教育机会可以证明是对消除教育领域对妇女的歧视的更坚决而直接的承诺。

幼儿教育中心和学龄前学校

10.5 教育和文化部监督圣卢西亚的学龄前学校的运作,而社会改革部(以前的社区发展、青年、社会事务和体育部)监督日托中心的管理工作。两个部都认识到儿童发展的重要性,以及需要向父母特别是母亲提供服务,以便在他们工作期间适当照料他们的孩子。

10.6 1979年,政府在教育部幼儿教育方案下设立了日托服务。这项服务是对0到5岁的儿童提供照顾。不过,青年和社区发展部的日托单位负责协调两岁半以下儿童的所有日托中心的管理工作。同时,教育和文化部监督非政府所有的针对两岁半至五岁儿童的所有学龄前学校的运作。圣卢西亚非政府日托/学龄前学校中心由各部下属机构维护,这些部也负责为中心的工作人员提供培训。

10.7 许多中心(政府和非政府)既是日托中心,又是学龄前学校中心,履行双重职能。由于这种双重性,某些情况下日托中心可能受教育部学龄前学校服务单位监督并在此登记。中心的这些双重作用确保照料的连贯性以及儿童的情感和心理稳定。

表10.1a: 1999/2000年至2001/2002年每个日托中心的平均规模、

儿童/教师比例和教师数量

年份

日托中心

数量

入托

人数

照料者

人数

平均规模

儿童/照料者比例

(%)

平均每个中心

教师人数

1999/2000年

33

1325

107

40

12

3

2000/2001年

38

1417

130

37

11

3

2001/2002年

40

1306

131

33

10

3

表10.1b: 1999/2000年至2001/2002年日托中心女童百分比

年份

入托人数

女童人数

女童所占百分比(%)

1999/2000年

1325

656

49.5

2000/2001年

1417

698

49.3

2001/2002年

1306

648

49.6

表10.1c:2001/2002年按性别和年龄分列的入日托中心儿童人数和百分比

年龄

男童人数

女童人数

男童百分比(%)

女童百分比(%)

合计

0-2岁

167

183

47.7

52.3

350

2岁

152

139

52.2

47.8

291

3岁

137

164

45.5

54.5

301

4岁

192

153

55.7

44.3

345

5 岁及5岁以上

10

9

52.6

47.4

19

共计

658

648

50.4

49.6

1 306

资料来源:《2002年教育统计摘要》。

10.8 上表表明,日托中心的男女入托率没有大的差异。事实上,根据表明按年龄组分列的表10.3中的数字,在两个年龄组,女孩百分比要高于男孩。因此,在日托系统一级,没有明显的证据表明女孩不享有与男孩平等的入学机会。儿童在这一级别的入学能力的主要决定因素是父母的经济状况,因此有些父母不能承担义务制学校费用。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可能选择推迟孩子的教育,尽力让孩子在五(5)岁时直接入小学,因而丧失了关键的早期发展阶段。在这一级别,没有证据表明推迟孩子开始受教育的机会这一决定受孩子性别的影响,尽管众所周知某些基于性别的观念可能影响这类行动。

10.9 在学龄前学校级别,男孩和女孩的入学状况差异也很小。从1993年到2002年,学龄前学校儿童总数大幅下降,从近五千(5000)人下降到刚刚超过四千二百(4200)人。部分原因在于这一期间学龄前学校数量有所减少。

表10.2a: 1993/1994年至2001/2002年每个学龄前学校中心的平均规模、

儿童/教师比例和教师人数

年份

学龄前学校

中心数量

入学

人数

教师

人数

平均

规模

儿童/

教师比例

平均每个中心

教师人数

1993/1994年

115

4 956

327

43

15

3

1994/1995年

109

4 826

322

44

15

3

1995/1996年

134

5759

399

43

14

3

1996/1997年

137

5396

423

39

13

3

1997/1998年

136

5539

434

41

13

3

1998/1999年

158

5582

467

35

12

3

1999/2000年

105

4288

325

41

13

3

2000/2001年

106

4275

359

40

12

3

2001/2002年

113

4201

362

37

12

3

注:从1999/2000年开始,日托中心的数字不包括在总数内。

资料来源:《2002年教育统计摘要》。

表10.2b: 1999/2000年至2001/2002年学龄前学校中心女生所占百分比

年份

入学人数

女童人数

女童所占百分比(%)

1999/2000年

4288

2146

50

2000/2001年

4275

2148

50

2001/2002年

4201

2058

49

表10.2c: 2001/2002年按性别和年龄分列的学龄前学校中心入学儿童总数

年龄

男童

女童

合计

0-2岁

92

104

196

2岁

348

315

663

3岁

711

738

1 449

4岁

911

842

1 753

5岁及5岁以上

81

59

140

共计

2 143

2 058

4 201

表10.2d: 2001/2002年按年龄分列的学龄前学校中心入学男童和女童所占百分比

年龄

入学人数

男童所占百分比(%)

女童所占百分比(%)

0-2岁

196

47

53

2岁

663

52

48

3岁

1449

49

51

4岁

1753

52

48

5 岁及5岁以上

140

58

42

共计

4 201

51

49

小学

表10.3: 1992/1993年至2001/2002年每所小学的平均规模、学生/教师比例和教师人数、每个学生的单位支出

学年

学校

数量

入学

人数

教师

人数

总支出

(单位:百万

东加勒比元)

学校

平均规模

学生 /

教师比例

平均每所学校

教 师人数

每个学生的支出

(单位:

东加勒比元)

1992/ 19 93 年

85

31 928

1 174

30.0

376

27

14

940

1993/ 19 94 年

82

30 486

1 142

31.7

372

27

14

1 040

1994/ 19 95 年

84

31 194

1 180

35.1

371

26

14

1 125

1995/ 19 96 年

86

31 372

1 139

37.8

365

28

13

1 205

1996/ 19 97 年

84

31 548

1 175

37.3

376

2 7

14

1 182

1997/ 19 98 年

84

31 437

1 168

38.2

374

27

14

1 215

1998/ 19 99 年

82

29 631

1 135

38.4

361

26

14

1 296

1999/ 20 00 年

82

28 975

1 081

39.7

353

27

13

1 370

2000/ 20 01 年

82

28 618

1 052

43.7

349

27

13

1 527

2001/ 20 02 年

82

27 955

1 062

46.0

341

26

13

1 644

资料来源:《2002年教育统计摘要》。

10.10 上表10.3列出了小学系统的一般详细情况。在十年时间内,小学数量从八十五(85)所下降到八十二(82)所,入学学生人数从三万一千九百二十八(31 928)人下降到两万七千九百五十五(27 955)人。这种下降是由就近合并学校的政策所造成的。

10.11 国家保障教育自由。年龄在6岁至19岁的所有圣卢西亚人都有权接受免费小学和中学教育。不过,由于中学点数量有限,很多学生不能接受中学教育。小学阶段的特点是入学统一考试(入学统考)。这是一种对全国11至13岁的学生进行的全国性标准化考试。从中学教育来说,这种考虑对于确定小学生的未来非常重要。考虑到对中学点的需求远远超过供应,这种考虑就显得特别尤其。在这方面,前些年参加考试的孩子中能上中学的不到一半。

表10.4: 升入中学的小学生人数与参加入学统考的小学生人数的百分比

年份

参加考试人数

升入中学人数

升入中学人数所占百分比(%)

1987年

5 003

1 385

28

1988年

5061

1391

27

1989年

5128

1627

32

1990年

5151

1648

32

1991年

4950

1972

40

1992年

4799

2793

58

1993年

4867

2025

42

1994年

4870

2135

44

1995年

5088

2030

40

1996年

5102

2208

43

1997年

5113

2582

50

1998年

4933

2225

45

1999年

4798

2560

53

2000年

4476

2427

54

2001年

4508

2482

55

2002年

4532

2520

56

资料来源:《2002年教育统计摘要》。

10.12 升入中学人数的百分比在1988年低达百分之二十七(27%)。随着中学数量的逐年增长(从1992年的14所增加到2002年的18所),升入中学学生的百分比在不断增加。下表列出升入中学的男生和女生数量。1994年和1995年,在入学统考中女生表现要好于男生。

表10.5a: 按性别分列的升入中学的参加入学统考者人数

考生人数

升入中学者人数

年份

男生

女生

男生

女生

1994年

2 424

2 446

927

1 208

1995年

2486

2602

879

1151

表10.6: 1994/1995年至2001/2002年小学入学总人数中女生所占百分比

年份

入学人数

女生人数

女生所占百分比(%)

1994/1995年

31194

15208

49

1995/1996年

31372

15129

48

1996/1997年

31548

15161

48

1997/1998年

31437

14892

47

1998/1999年

29631

14232

48

1999/2000年

28975

13984

48

2000/2001年

28618

13627

48

2001/2002年

27955

13367

48

10.13 小学教育从5岁开始,一直到11岁,学生参加入学统考。在这种考试中取得成功的学生有资格升入中学。没有取得成功的学生继续读小学,直到他们达到离开义务制学校年龄即15岁。从1994年至2002年,上小学的女生比例略有变化,一直略低于百分之五十(50%)。

中学

表10.7:1994/1995年至2001/2002年中学入学总人数中女生所占百分比

年份

入学人数

(一至五年级)

女生人数

女生所占百分比

(%)

1994/1995年

10190

5755

56

1995/1996年

10314

5883

57

1996/1997年

11082

6212

56

1997/1998年

11540

6490

56

1998/1999年

11847

6441

54

1999/2000年

12530

7172

57

2000/2001年

12738

7194

56

2001/2002年

12743

7255

57

表10.8 : 2001/2002年按女生所占百分比进行的中学排名

中学

入学总人数

女生人数

女生所占百分比(%)

圣约瑟夫女修道院

700

700

100

卡斯特里综合中学

825

550

67

皮亚耶中学

491

299

61

舒瓦瑟尔中学

560

336

60

维约堡综合中学 – A校园

590

352

60

科林斯中学

783

466

60

安斯·杰尔中学

481

283

59

里昂·赫斯综合中学

772

453

59

纪念克林登·梅森中学

579

333

58

维约堡综合中学 – B校园

941

538

57

苏弗里耶尔综合中学

741

421

57

米库中学

767

427

56

恩特雷波特中学

709

393

55

维德·包泰雷中学

669

370

55

巴博尼奥中学

537

289

54

伊拉·西蒙思爵士中学

696

373

54

博卡杰中学

589

312

53

乔治·查尔斯中学

702

360

51

圣玛丽学院

611

0

0

所有学校

12 743

7 255

57

10.14 在2001/2002学年内,女生在中学生人数中占较大比例。在混合或男女同校学校,女生所占百分比从乔治·查尔斯中学的百分之五十一(51%)到卡斯特里综合中学的百分之六十七(67%)不等。圣玛丽学院是一所全男子学校,而圣约瑟夫女修道院是一所全女子学校,因此,女生所占百分比分别是零和百分之百。总体上,到报告期末,女生占中学生数量的百分之五十七(57%)。从1994年到2002年,中学系统的女生比例略有变化,在百分之五十四(54%)到百分之五十七(57%)之间。

10.15 考虑到升中学的惟一决定因素是入学统考成绩,表10.7和10.8的结果表明,在入学统考中女生成绩要好于男生。虽然这表明了教学质量和女孩可以享有机会,但必须对这种日益强化的现象予以监测,因为这种现象肯定对男孩、男子以及事实上对整个社会都有影响。

10.16 由于缺乏中学系统按性别分列的学生成绩数据,在此提供下表,可利用该表进行某种程度的比较。如前所述,圣约瑟夫女修道院是一所全女子学校,而圣玛丽学院是一所全男子学校。所有其他公办中学都是男女同校。从1992年至2002年,圣约瑟夫女修道院的女生成绩一直好于所有其他中学的学生,包括圣玛丽学院的男生。在过去十一年,圣约瑟夫女修道院和与其最近的竞争者(圣玛丽学院)的及格率差异在百分之五(5%)到百分之二十九(29%)之间。

表10.9:1992至2002年各公立中学在加勒比考核理事会考试、总体和技术水准方面的及格率百分比(%)

中学

1992 年

1993 年

1994 年

1995 年

1996 年

1997 年

1998 年

1999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2 年

圣约瑟夫女修道院

84

85

86

87

90

87

93

92

93

96

98

圣玛丽学院

73

76

72

77

79

70

88

78

79

73

84

里昂·赫斯综合中学

47

59

62

56

64

53

73

71

75

82

86

卡斯特里综合中学

60

59

75

72

77

65

77

72

74

78

81

维约堡综合中学

51

50

45

53

66

54

68

69

72

80

80

纪念克林登·梅森中学

----

47

55

47

60

34

57

62

63

69

75

苏弗里耶尔综合中学

39

50

46

51

64

55

63

57

63

72

68

舒瓦泽尔中学

54

71

61

68

67

53

65

60

69

79

83

皮亚耶中 学

----

----

----

----

----

----

----

----

----

60

53

伊拉·西蒙思爵士中学

----

----

37

36

4 634

41

55

48

59

54

58

科林斯中学

30

45

47

47

51

40

68

62

55

63

61

恩特雷波特中学

42

44

57

52

50

46

60

59

63

63

68

米库中学

38

49

46

68

57

55

63

53

51

57

68

维德·包泰雷中学

26

18

34

36

43

39

44

46

41

56

60

乔治·查尔斯中学

----

----

-----

32

43

28

46

40

44

49

56

巴博尼奥中学

-----

-----

-----

-----

-----

-----

-----

-----

-----

-----

40

安斯·杰尔中学

-----

-----

-----

-----

-----

-----

-----

-----

-----

-----

43

博卡杰中学

-----

-----

-----

-----

-----

-----

20

44

6 5

54

54

资料来源:《2002年教育统计摘要》。

10.17尽管没有男女同校学校女生和男生成绩数据,但上述数据表明:

单性别学校表现出比男女同校学校更优异的成绩,尽管不确定将两性分开是否有助于取得好成绩。

在教学质量方面,纯女子学校没有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她们取得的成绩比所有其他学生都好,不管是男女同校学校还是纯男子学校。

高等教育

10.18 在圣卢西亚,高等教育成为教育中日益重要的一个方面。在以前大部分时间内,在提供该级别教育方面,一直由国内惟一的高等教育机构阿瑟·刘易斯爵士社区学院占主导地位。该社区在审查期开始还不存在。当时有三所中学后教育机构,即A级学院、圣卢西亚师范学校和技术学院。这三个教育机构都坐落于离首都城市卡斯特里大约五英里的Morne Fortune。1985年,决定将这三个机构合并成一所下设三个主要系的社区学院,即技术教育和管理研究系、艺术、科学和一般研究系和教师教育和教育管理系。

10.19 该社区学院还有其他三个系,即农业系(设立于1993年)、护理和教育系以及继续教育系。继续教育系设立于1988年,它是学院正规教育课程的补充。该部提供许多业余晚修班。西印度群岛大学也通过继续教育部提供高等教育。学院由政府任命的一个理事会管理。到1996年,在本岛南部设立了维约堡综合中学中学后教育部,作为阿瑟·刘易斯爵士社区学院的延伸。

10.20 1987年,教师教育和教育管理部第一次专注于培训没有达到接受向中小学教师提供的正规教育机会要求的至少有十年教龄的教师。主要是小学的女教师利用了这次培训机会。

表10.10a: 1993/1994年至2001/2002年阿瑟·刘易斯爵士社区学院各主要专业系的入学人数

年份

系/部

合计

艺术、科学

和一般

研究系

技术教育

和管理

研究系

师范

教育

西印度群岛

大学

保健

科学

农业

家庭

理财

继续

教育

1996/1997年

359

442

197

126

88

45

15

3277

4 549

1997/1998年

426

451

176

135

86

49

14

3154

4 491

1998/1999年

480

440

188

124

87

34

9

2227

3 589

1999/2000年

520

492

247

78

80

32

9

2422

3 880

2000/2001年

467

519

221

71

72

39

14

2371

3 774

2001/2002年

472

555

146

139

42

28

13

1291

2 686

表10.10b: 1996/1997年至2001/2002年阿瑟·刘易斯爵士社区学院各主要专业系的男生入学人数

年份

系/部

合计

艺术、科学

和一般

研究系

技术教育

和管理

研究系

师范

教育

西印度群岛

大学

保健

科学

农业

家庭

理财

1996/1997年

100

239

41

37

7

31

1

456

1997/1998年

140

244

37

29

7

24

0

481

1998/1999年

180

254

38

24

8

22

0

526

1999/2000年

249

297

52

21

8

16

0

643

2000/2001年

167

284

46

22

5

22

0

546

2001/2002年

165

297

34

48

4

17

0

565

表10.10c: 1996/1997年至2001/2002年阿瑟·刘易斯爵士社区学院各主要专业系的女生入学人数

年份

系/部

合计

艺术、科学和一般研究系

技术教育和管理研究系

师范

教育

西印度群岛大学

保健科学

农业

家庭理财

1996/1997年

259

203

156

89

81

14

14

816

1997/1998年

286

207

139

106

79

25

14

856

1998/1999年

300

186

150

100

79

12

9

836

1999/2000年

271

195

195

57

72

16

9

815

2000/2001年

300

235

170

49

67

17

14

852

2001/2002年

307

258

112

91

38

11

13

830

注:没有按性别分列的继续教育系的入学人数。

资料来源:《2002年教育统计摘要》。

表10.10d: 1996/1997年至2001/2002年阿瑟·刘易斯爵士社区学院各主要专业系/部的女生入学人数所占百分比

年份

系/部

合计

艺术、科学和一般研究系

技术教育和管理研究系

师范

教育

西印度群岛大学

保健

科学

农业

家庭理财

1996/1997年

72

46

79

71

92

31

93

64

1997/1998年

67

46

79

79

92

51

100

64

1998/1999年

63

42

80

81

91

35

100

61

1999/2000年

52

40

79

73

90

50

100

56

2000/2001年

64

45

77

69

93

44

100

61

2001/2002年

65

46

77

65

90

39

100

59

表10.10e: 1996/1997年至2001/2002年阿瑟·刘易斯爵士社区学院各主要专业系/部的男生入学人数所占百分比

年份

系/部

合计

艺术、科学和一般研究系

技术教育和管理研究系

师范教育

西印度群岛大学

保健

科学

农业

家庭理财

1996/1997年

28

54

21

29

8

69

7

36

1997/1998年

33

54

21

21

8

49

0

36

1998/1999年

37

58

20

19

9

65

0

39

1999/2000年

48

60

21

27

10

50

0

44

2000/2001年

36

55

21

31

7

56

0

39

2001/2002年

35

54

23

35

10

61

0

41

资料来源:《2002年教育统计摘要》。

10.21总体而言,在高等教育机构中女生所占比例较高。只有农业系和技术教育和管理研究系男生入学人数高于女生。技术教育和管理研究系提供一些传统上针对男生的科目。这些科目包括木工和细木工、电气安装和建筑技术。下表列出1990至1994年三个学年技术教育和管理研究系各专业领域男女生入学人数详细情况。

表10.11: 技术教育和管理研究系入学人数

研究领域

1990/1991年

1991/1992年

1993/1994年

女生

合计

女生

合计

女生

合计

建筑技术

7

25

8

35

14

67

建筑业

1

11

1

12

2

13

木工和细木工

0

13

0

23

2

25

电子

0

3

0

12

0

7

制冷和空调

0

4

2

8

0

11

汽车机械

0

18

0

18

0

12

秘书

26

26

34

34

49

49

管道工

0

4

0

10

0

6

电气安装

1

20

1

25

2

17

商业研究

35

47

41

56

61

97

旅馆和餐饮

7

8

13

17

17

22

工艺美术

0

11

0

10

不详

不详

准法律

3

5

9

12

6

15

特殊教育

10.22 到报告期结束时,岛上有五(5)个特殊教育中心,共有入学人数233人。在特殊教育中心入学的学生中有百分之四十八(48%)是女生。

在教育系统消除基于性别的定型观念

10.23 到报告期结束时,岛上有82所小学和幼儿学校;其中,三所是专门的女子学校,三所是男子学校。圣卢西亚所有其他小学均为男女同校。下列对单性别学校接受过训练的教师百分比与男女同校学校教师百分比进行了比较。在部分男女同校学校,受过训练的教师百分比从百分之四十三(43%)到百分之百(100%)不等。单性别小学中,受过训练的教师百分比没有百分之百(100%)的,尽管如此,这些学校受过训练的教师比例还是较高的;从百分之六十(60%)到百分之八十八(88%)不等。在将单性别学校降到小学总量的大约百分之七十方面取得了成功,这些学校在提供给学生的教师质量方面似乎没有处于不利地位。

表10.12: 2001/2002年按受过训练教师百分比分列的部分男女同校与单性别小学比较

学校

学校类型

教师总数

受过训练的教师总数

受过训练教师的百分比(%)

1

赫罗斯岛幼儿学校

男女同校

6

5

83

赫罗斯岛小学

男女同校

12

7

58

2

英国圣公会幼儿学校

男女同校

19

17

89

英国圣公会小学

男女同校

19

19

100

3

玛丽亚大道女子幼儿学校

全女子

19

14

74

玛丽亚大道女子小学

全女子

29

24

83

R.C. 男子幼儿学校

全男子

15

9

60

R.C. 男子小学

全男子

27

20

74

4

昂斯一拉一腊亚幼儿学校

男女同校

7

3

43

昂斯一拉一腊亚小学

男女同校

9

8

89

5

米库幼儿学校

男女同校

14

12

86

米库小学

男女同校

12

9

75

6

维约堡幼儿学校

男女同校

14

9

64

维约堡小学

男女同校

24

18

75

学校

学校类型

教师总数

受过训练的教师总数

受过训练教师的百分比(%)

7

拉博里幼儿学校

男女同校

7

7

100

拉博里男子小学

全男子

8

7

88

拉博里女子小学

全女子

7

6

86

8

Fond St. Jacques 小学

男女同校

9

6

67

Fond St. Jacques幼儿学校

男女同校

6

3

50

数据改编自《2002年教育部统计摘要》。

10.24 在中学系统,就两个单性别学校而言,没有向学生提供的教育质量不佳的证据,也没有歧视观念,因为这些学校历来是家长和学生偏爱的选择。它们因提供优质教育而知名,在按照五年期方案进行的加勒比考核理事会考试中,这些学校的学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10.25 尽管如上所述,通过对单性别中学提供的科目进行审查,发现在某种程度上课程设立以性别为基础。在小学和中学系统,有所有学校都教授的核心科目。但在中学一级,在各种技术/职业科目中,全男子和全女子学校提供不同的科目。例如,圣约瑟女修道院以及私有的小型Corpus Christi女子职业学校的女生可以上打字及食品和营养课,而只有政府支助的全男子学校(圣玛丽学院)不提供这些科目。与此类似,在纯女子学校不提供木工、农业、技术图和电力科目。另一方面,在男女同校机构一般提供这些科目。

10.26 在报告期内,选择科目的传统格局出现了逐渐而缓慢的变化。在小学级别,没有选择科目的机会;不管是什么学校,也不管学生的性别如何,科目都是统一的。不过,在中学一级,女生继续选择传统上由女性占主导地位的科目,如食品与营养、家政管理、打字和办公程序。这种科目选择的格局在高等教育机构(阿瑟·刘易斯爵士社区学院)继续存在,女性在一些科目和课程中继续占主导地位,如语言(法语和西班牙语)、文学、历史、秘书学、商业学及旅馆和餐饮。

10.27 下表对维约堡综合中学后部(学院级别)男女生入学人数进行了比较。入学人数的格局表明,存在着某种程度上基于性别选择科目的现象,造成男性在木工和细木工课程中占主导地位,而女生在秘书学课程中占主导地位。在商业学课程中,两个性别的分布较为均衡。

表10.13: 1996年至2002年维约堡综合中学六年级和中学后部的入学人数

年份

艺术和一般研究

商业学

秘书学

木工和细木工

合计

男生

女生

男生

女生

男生

女生

男生

女生

1996/1997年

31

55

4

12

0

15

13

0

130

1997/1998年

34

77

10

29

0

15

13

0

178

1998/1999年

32

91

25

44

0

23

10

0

225

1999/2000年

45

77

37

57

0

47

22

0

285

2000/2001年

63

64

36

67

0

31

23

0

284

2001/2002年

40

104

37

65

0

24

26

1

297

女生的辍学率和继续教育课程

表 10.14: 1998/1999年至2001/2002年按性别分列的中小学辍学人数

中学

小学

年份

男生

女生

合计

女生所占百分比(%)

年份

男生

女生

合计

女生所占百分比(%)

1998/1999年

99

85

184

46

1998/1999年

193

96

289

33

1999/2000年

59

44

103

43

1999/2000年

196

69

265

26

2000/2001年

47

71

118

60

2000/2001年

141

70

211

33

2001/2002年

63

69

132

52

2001/2002年

116

52

168

31

10.28圣卢西亚确定对少女母亲的持续教育是优先行动领域。众所周知,有相当多辍学后的女孩因为怀孕而成为少女母亲。但没有具体的数字记录。在小学和中学级别,男孩辍学率往往高于女孩。教育部现有的统计数字并没有表明辍学的原因,不过政府统计部的生命统计报告表明,1998年少女母亲的生育数量占所有活产量的16.1%。此外,数据还表明在所有少女生育中,有36.9%的少女生育出现在15到17岁的女孩中间,2.7%的生育出现在15岁以下的女孩中间,年龄在18和19岁的少女占少女生育的百分之六十(60%)。

10.29 许多非政府组织抱怨没有具体政策,确保允许学龄母亲在正规学校体系继续其教育。与此同时,没有立法阻止少女母亲继续其正规教育。似乎是定型观念和态度在决定少女母亲怀孕后受教育的命运方面最有威力。目前,没有明确制订的允许学龄母亲在另一所学校继续接受教育的政策由该校校长掌握。转到另一所学校带来的费用可能使年轻母亲无法利用这一机会。这种选择也由于与少女母亲的经历有关的污名而对其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孩子的父亲可能也是少年和学生,他不会经历这种不便,而可以不受干扰地继续学业。

10.30 1998年,实施了圣犹大少女怀孕方案(一个非政府组织采取的行动),具体目标是为少女母亲提供继续教育。尽管费用不高并且提供托儿设施,但由于财政制约因素,该方案无法提供学术教育。非政府组织还举办了其他类似方案,同时提供正规和非正规教育。不过,对这些服务进行的评估表明,费用高、缺乏托儿设施和提供的科目有限,是希望继续接受教育的年轻母亲面临的障碍。下文关于就业的第11条中第11.39段概要说明国家能力发展中心除了提供技能培训,目前正在努力提供日托服务。这种服务将尤其使年轻母亲参加其感兴趣领域的培训,而不因照顾孩子的责任受到打扰。

10.31 国家能力发展中心拟订了一项行动计划,提高少女母亲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人们发现,即使允许少女母亲重返正规学校系统,尤其是同学之间的社会压力影响她们这么做或使她们无法有优异的表现。因此,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教育和宣传。

10.32 1980年,厄普顿花园女童中心正式开办,这是圣卢西亚全国妇女理事会努力使穷困、受虐待、被忽视或遭遗弃并可能处于犯罪边缘的少女母亲得到恢复的结果。对当事人的恢复将通过高度的社区参与、及时和适当的干预和有效的案例管理来进行。该中心旨在向当事人提供“可供选择的教育”,因为其中多数人由于其个人困难,而在主流教育系统有优异表现。

10.33 厄普顿花园女童中心专门针对处于下列情况的12至15岁的女孩:

(i)由于被父母/监护人忽视或遗弃,或生活在存在家庭暴力、酗酒、吸毒和家长没有适当的做父母的能力等现象的家庭,而表现出发泄行为;

(ii)由于创伤或压力情况,如亲人死亡、父母行为不当、同伴压力等而经历长期或严重的行为问题;

(iii)强奸、乱伦和虐待的受害人;

(iv)由于一次或多次行为失常如注意力缺失多动症和行为错乱,在家里和学校表现出不适应行为。

10.34 该中心由卫生、公众服务、家庭事务和两性关系部管理。最近一段时间,一直在努力改变该中心的服务和结构,以便可以在全部时间接纳当事人。不过,该中心继续在工作日上午8时到下午4时向当事人提供服务。虽然国家有类似设施在全部时间接纳有过失和有麻烦的男孩,但对于女孩却没有类似的设施。在这方面,当事人继续住在可能引发其问题的同一家庭。

10.35 厄普顿花园女童中心的干预活动包括:

(i)一个自我发展方案(白天),涉及计算机知识普及等领域的培训;咨询、生活技能和社会技能培训;健身活动;家政管理和接待服务和园艺/农业。

(ii)家庭支助和咨询:咨询员进行家访以观察情况,还有成员之间的咨询,使她们能够更好地处理生活中的种种情况。作为当事人整体发展的一部分,鼓励父母和家庭成员的参与。

(iii)社区外联/支助:鼓励女孩参加青年和社区活动。技能培训的工作安置部分被视为这一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使当事人为重新融入更广泛的社区和社会做好准备。

10.36 厄普顿花园女童中心非常成功地使数百名社区中的弱势和危险女孩的生活发生了积极的转变。许多参加者成功地在国家各个部门令人羡慕的职位实现就业,打破了功能不健全家庭模式的循环。中心的主要缺点是它不能满足目前对全时间容纳当事人的需要。

教育资格

10.37 对圣卢西亚男子和女子的教育资格进行比较,对于评估在多大程度上消除了教育领域对妇女的歧视也非常关键。根据统计部进行的比较分析,到1997年12月底,15岁以上女子中有百分之三十一(31%)声称没有完成任何级别的教育,而男子的数字是百分之三十七(37%)。在声称“读完中学”是其最高教育水平的所有人当中,有百分之五十八(58%)是女子,百分之四十二(42%)是男子。

教师

10.38 在报告期内,妇女在教育部门占主导地位,尤其是教师职业。下表对近二十年来小学系统男性和女性教师比例进行了比较。

表10.15: 1983至2002年按性别分列的受过训练和未受过训练的教师人数和百分比

年份

学校数量

受过训练的教师

未受过训练的教师

合计

百分比(%)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女性

男性

女性

1983/1984年

80

97

344

146

497

243

841

1084

22

78

1984/1985年

80

99

364

180

464

279

828

1107

25

75

1985/1986年

79

151

419

71

443

222

862

1084

20

80

1986/1987年

78

124

446

136

397

260

843

1103

24

76

1987/1988年

80

126

430

117

411

243

841

1084

22

78

1988/1989年

81

120

455

102

391

222

846

1068

21

79

1989/1990年

84

144

535

82

351

226

886

1112

20

80

1990/1991年

83

92

539

74

392

166

931

1097

15

85

1991/1992年

84

134

593

80

374

214

967

1181

18

82

年份

学校数量

受过训练的教师

未受过训练的教师

合计

百分比(%)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女性

男性

女性

1992/1993年

85

125

518

78

453

203

971

1174

17

83

1993/1994年

82

126

543

43

426

169

969

1138

15

85

1994/1995年

84

111

608

84

377

195

985

1180

17

83

1995/1996年

86

114

576

81

368

195

944

1139

17

83

1996/1997年

84

124

692

89

270

213

962

1175

18

82

1997/1998年

84

126

681

94

267

220

948

1168

19

81

1998/1999年

82

120

625

72

334

192

959

1151

17

83

1999/2000年

82

111

650

60

263

171

913

1084

16

84

2000/2001年

82

116

643

64

229

180

872

1052

17

83

2001/2002年

82

120

706

50

186

170

892

1062

16

84

资料来源:教育部。

多年来,女性教师所占比例从百分之七十五(75%)到百分之八十五(85%)不等。这种情况无疑表明妇女在某种程度上是成功的,因为她们能够直接影响教育系统。尽管如此,非政府组织团体提出一些关切,认为小学男教师数量有限可能尤其对男生以及整个学校环境产生负面影响。教师和妇女团体认识到男教师在学校系统发挥的积极作用,除其他以外,包括特别是为男生提供树立积极的男性角色榜样,管理学校纪律,协调学校运动和体育等。尽管需要对教师性别分布中这种趋势的实际影响进行研究,但人们认为这可能是学校暴力和不遵守纪律现象增加的部分原因。此外,由于一些学校缺乏男教师,体育课程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10.39 上表对于比较岛上受过训练的教师数量与小学数量也是有益的。比较结果是不错的,因为受过训练的教师数量远远超过学校数量或未受过训练的教师数量。这种结果无疑增加了女生接受受过训练/合格的教师的教育的可能性。此外,通过对表10.15所列受过训练的男女教师进行比较,发现女性在接受高等教育课程方面享有平等机会。在19年内,平均有一百二十(120)位受过训练的男教师和五百四十六(546)位受过训练的女教师。考虑到教学仍然是与女性有很大关系和十分吸引女性的职业,这种情况并非意外。

奖学金与研究赠款

10.40 多年来,向妇女提供的奖学金和研究赠款数目在不断增加。事实上,为圣卢西亚政府提供的奖学金提供资助的许多国际捐助机构在某种程度上表现出积极的区别对待,因为它们专门说明在颁发奖学金时可以优先给予女性。下表证实2001年不管当地还是国际上提供的奖学金,女性都占有较大比例。

表10.16a: 2001年奖学金/经济支出接收者

奖学金类型

接收者人数

男性所占百分比(%)

女性所占百分比(%)

总数

男性

女性

经济支出奖

31

10

21

32

68

古巴 — 圣卢西亚双边

27

16

11

59

41

新西兰

2

1

1

50

50

美洲 组织

4

3

1

75

25

本岛奖学金

2

1

1

50

50

阿瑟 · 刘易斯爵士社区学院–技术教育和管理研究系

1

1

0

100

0

印度

1

0

1

0

100

西蒙 ·玻利瓦尔

1

1

0

100

0

委内瑞拉

2

1

1

50

50

奥地利

1

0

1

0

100

国家保险奖学金–中学和阿瑟 · 刘易斯爵士社区学院

88

29

59

33

67

电缆和无线奖学金–中学和阿瑟 · 刘易斯爵士社区学院

19

9

10

47

53

JQ 查尔斯体育奖学金 – 小学

3

1

2

33

67

共计

182

73

109

40

60

表10.16b: 2001年圣卢西亚中学和阿瑟·刘易斯爵士社区学院的国家保险奖学金接收者

学校

接收者人数

男性所占百分比(%)

女性所占百分比(%)

总数

男性

女性

卡斯特里综合中学

15

2

13

13

87

圣约瑟夫女修道院中学

17

0

17

0

100

圣玛丽学院中学

9

9

0

100

0

舒瓦泽尔中学

9

2

7

22

78

维约堡综合中学 — B 校园

6

1

5

17

83

恩特雷波特中学

6

2

4

33

67

科林斯中学

4

3

1

75

25

维约堡综合中学 — A 校园

2

2

0

100

0

阿瑟 · 刘易斯爵士社区学院

4

2

2

50

50

纪念克林登·梅森中学

2

1

1

50

50

苏弗里耶尔综合中学

3

3

0

100

0

学校

接收者人数

男性所占百分比(%)

女性所占百分比(%)

总数

男性

女性

米库中学

3

0

3

0

100

里昂 ·赫斯综合中学

1

0

1

0

100

伊拉·西蒙思爵士中学

2

0

2

0

100

皮亚耶中学

2

0

2

0

100

维德·包泰雷中学

1

0

1

0

100

乔治 · 查尔斯中学

1

1

0

100

0

维约堡 B 校园 – A 级部

1

1

0

100

0

共计

88

29

59

33

67

体育

10.41在中学系统,体育是一至三年级的必修课。此外,参加什么运动主要由个人兴趣和早年奠定什么基础而定。虽然总体而言所有学校都支持体育,但提供的课程质量有所不同,因为课程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具体学校的人力和物质资源。结果是某些运动得到更多的重视,一些学校一贯在运动方面成绩优异,一些运动可能由某个性别由主导地位。

表 10.17: 1999/2000年至2001/2002年地方中学体育比赛获奖者情况

运动

1999/ 20 00 年

2000/ 20 01 年

2001/ 20 02 年

足球 – 16 岁以下

里昂 · 赫斯综合中学

米库中学

皮亚耶中学

足球 – 19 岁以下

维约堡综合中学

维约堡综合中学

纪念克林登·梅森中学

篮球 – 16 岁以下

圣玛丽学院

圣玛丽学院

苏弗里耶尔综合中学

篮球 – 19 岁以上

阿瑟 · 刘易斯爵士社区学院

恩特雷波特中学

圣玛丽学院

网球 – 16 岁以下

里昂 · 赫斯综合中学

伊拉·西蒙思爵士中学和圣约瑟夫女修道院

伊拉·西蒙思爵士中 学

网球 – 19 岁以下

苏弗里耶尔综合中学

伊拉·西蒙思爵士中学

伊拉·西蒙思爵士中学

板球 – 16 岁以下

--

圣玛丽学院

Grande Riviere 高级小学

板球 – 19 岁以下

圣玛丽学院

维德·包泰雷中学

苏弗里耶尔综合中学

田径 – 19 岁以下

维约堡综合中学

里昂 · 赫斯综合中学-女子

恩特雷波特中学 -男子

维约堡综合中学

羽毛球 – 16 岁以下男子

--

--

里昂 · 赫斯综合中学

羽毛球- 16 岁以下女子

--

--

里昂 · 赫斯综合中学

羽毛球 – 20 岁以下女子

--

- -

里昂 · 赫斯综合中学

羽毛球 – 20 岁以下男子

--

--

圣玛丽学院

10.42 本表表明圣卢西亚教育部青年和运动司在各中学协调进行的各种体育活动。值得注意的是,圣约瑟夫女修道院仅在只有女子参加的运动网球比赛中取胜。此外,有三种运动只有男子参加,其他四种体育活动则分别向男子和女子开放。

家庭生活教育及指导和咨询

10.43 针对社会和个人问题日益增多的情况,如艾滋病毒/艾滋病发病率提高、性虐待、家庭暴力和家庭解体等现象,教育部于1989年在各学校推出了家庭生活教育及指导和咨询课程指导。这种课程旨在使学生对其生活做出最好的决定并解决其问题。这也使学生能够发展个人、社会和道德价值观、积极的态度和良好的习惯。方案旨在促进个人的成长、发展和成熟,并帮助学生处理有时为进入成年做准备遇到的有压力的情况。

10.44 课程包括泛美卫生组织、加勒比计划生育协会和联合国人口基金(人口基金)所概述的关于家庭生活各方面的专题,以列入所有家庭生活教育方案。这些包括:加勒比的家庭结构、人口教育、性行为、少女怀孕、价值观和价值观说明、咨询和青少年成长和进入成长。该方案的主题是“在我们国家建立家庭单位。”拟订了一些重要的分主题,其中包括:自我尊重、自我控制、人的尊严、建立强大的家庭单位、决策、个性和自我概念、家庭需要、有目的地利用休闲时间及法律规章,侧重于家庭关系和责任。

10.45 最初,一些学校校长甚至家长都不太接受该方案。不过,到第十年,人们认识到了它的意义。这种变化体现在附属于中学的咨询师数量增加,接受指导和咨询的小学教师数量增多。方案现在称为健康和家庭生活教育方案,自第一次推出以来也实施了一些改革。

10.46 健康和家庭生活课程的具体目标是帮助学生:

展示以有益的道德守则为指导的安全的个性感;

证明有自省能力,理解每个人都是有价值的;

对其行为做适当调整;

证明愿意/致力于建立有利于与社会相互影响的环境;

理解发展人际关系的重要性;

重视在人际关系中精神健康的重要性;

证明有能力进行有利于身体健康的适当的饮食和健身;

证明理解所有生物和非生物环境具有相互依赖性;

表现出致力于养护和保护环境;

理解个人、家庭和社区可以对环境健康发挥积极影响;

理解与性表现有关的个人责任;

理解并欣赏与生殖有关的生理学;

理解并在实践中保持性健康;

逐步理解影响性行为的价值观、道德观念和规范;

重视和尊重健康;

选择与环境协调的生活方式;

采取促进和保持智力、身体、精神、情感健康和社会福利的行为;

理解健康是一种个人和社会责任;

理解多数健康问题是可以避免的;

采取防止疾病和有利健康的行为。

成人扫盲

10.47 必须强调有文化人口的重要性。因此,教育部致力于到2000年在圣卢西亚消除文盲,这一目标与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有关消除文盲方面的目标是一致的。成人识字方案自1984年开始以来遇到很多问题,包括财政资源和人力资源有限。尽管有这些制约因素,当时的教育、文化和劳动部还是提供了许多课程,如英语、识数、技能培训、农业科学和公民学。到1994年,成人识字方案遍及30个社区。重要的是要指出,多数学习中心设在农村地区。

10.48 在圣卢西亚,文盲作为一个重大社会、经济和文化问题受到重视,从1977年到1984年在国家和地区级别开展了各种各样的协商活动和研究工作。这些报告都指出了文盲现象的普及程度,并指出必须及时有效地处理这一问题。有关的报告和活动包括:

教育优先问题委员会的报告(1977年);

圣卢西亚国家扫盲方案可行性研究(1980年);

国家教育磋商(1980年);

教科文组织主要教育项目;

圣卢西亚克利奥尔语拼字研讨会(1980年);

圣卢西亚成人教育硕士论文(1983年)。

10.49 总体而言,研究强调需要通过可接受的科学调查,确定国家精确的文盲率。这是教育、文化和劳动部1991年进行成人文盲调查的背景。全岛普查中共涉及49 600名成年人(见表10.18)。必须指出,除卡斯特里以外,其他区都被视为农村地区。在被视为农村地区的地方,文盲率明显高得多,如登尼赖、昂斯一拉一腊亚/卡纳里斯和苏弗里耶尔/舒瓦瑟尔。

表10.18: 各地区的识字水平

地区

文盲率(%)

功能性文盲率(%)

识字率(%)

合计

赫罗斯岛

22.2

17.2

60.6

3678

巴博尼奥

25.7

21.9

52.4

4189

登尼赖

39.1

22.1

38.8

4103

米库

26.5

19.5

54.0

5852

维约堡/拉博里

27.2

19.4

53.4

8414

苏弗里耶尔/舒瓦瑟尔

31.9

17.8

50.3

6037

昂斯一拉一腊亚/卡纳里斯

38.1

24.1

37.7

3076

卡斯特里

21.3

15.7

62.9

14264

资料来源:教育、文化和劳动部1991年成人识字调查。

10.50 成人识字调查(1991年)利用自我评价和直接评价方法,确定答复者的识字水平。在样本中,有百分之五十四(54%)的人被认为是非文盲,百分之十九(19%)被认为是功能性文盲,百分之二十七(27%)被视为文盲。在“文盲”组中,有百分之二十九(29)从事初级工作(劳工、街头小商贩、家政工作者和搬运工)。家庭主妇在被视为功能性文盲者中间占百分之二十(20%)。

10.51 到报告期结束时,成人识字事务由国家扶贫和学习方案(扶贫和学习方案)管理和协调,该方案属于教育、人力资源发展及青年和体育部。1990/1991年,登记参加学习者总数为911人。其中,58%是年龄在30至49岁之间的成年女性。同一年,有70名指导人员/辅导教师,其中86%是女性。多年来,女性学员占较大比较这一趋势始终持续存在。到1999年,有3 000多名学员从该方案受益。

表10.19: 1998/1999年至2001/2002年扶贫和学习方案各中心按性别分列的学习者百分比

a.

学员总数

共计

占学员总数的百分比(%)

年份

毕业

辍学

其他

共计

入学人数

1998/1999年

14

66

16

96

766

13

1999/2000年

0

37

0

37

662

6

2001/2002年

527

5

0

532

1490

36

b.

男性学员数量

男性入学

人数

男性学员所占百分比(%)

年份

毕业

辍学

其他

共计

1998/1999年

2

33

7

42

244

17

1999/2000年

0

18

0

18

199

9

2001/2002年

61

5

0

66

222

30

c.

女性学员数量

女性入学

人数

女性学员所占百分比(%)

年份

毕业

辍学

其他

共计

1998/1999年

12

33

9

54

522

10

1999/2000年

0

19

0

19

463

4

2001/2002年

466

1

0

467

1268

37

注:2001/2002年的学员人数只是方案第一阶段的人数。

没有2000/2001年的学员人数。

表 10.19d: 1998/1999年至2001/2002年各成人教育中心女性所占百分比

年份

入学人数

女性人数

女性所占百分比(%)

1998/1999年

766

522

68

1999/2000年

662

463

70

2000/2001年

729

500

69

2001/2002年

1490

1268

85

注:2001/2002年的入学人数是方案两个阶段的入学人数。

第1阶段:2000年10月至2001年2月第2阶段:2002年3月至6月。

10.52 总之,以上表格表明,在成人识字方案中登记入学的妇女多于男子。多年来,参加方案的妇女比例几乎一直在增长,从1998年的百分之六十八(68%)增长到了2002年的百分之八十五(85%)。1998至2002年男性和女性辍学人数非常类似,而女性毕业率远远超过男性毕业率。

表10.20: 2002年3月至6月参加方案第2阶段的学员入学人数

课程

男性

女性

共计

男性所占

百分比(%)

女性所占

百分比(%)

电气安装

35

5

40

88

12

木工

8

2

10

80

20

音乐

3

7

10

30

70

加勒比考核理事会考前数学

17

55

72

24

76

基本识字

24

81

105

23

77

加勒比考核理事会考试数学

28

102

130

22

78

加勒比考核理事会考试语言

13

76

89

15

85

信息技术

23

148

171

13

87

加勒比考核理事会考前语言

6

65

71

8

92

制衣

0

115

115

0

100

蛋糕制作

0

87

87

0

100

插花

0

47

47

0

100

人际关系

0

11

11

0

100

共计

157

801

958

16

84

10.53 上表10.20概述按选择科目分列的男子和女子入学情况。值得注意的是女子参加基本识字和英语课程者较多。由于缺乏圣卢西亚按性别分列的识字率数据,女性的科目选择可能表明妇女的文盲率较高。不过,在得出这些结论之前,必须考虑文盲问题的文化和态度层面。成年男子也许更不愿上课,因为这对他们作为一个男人的自身和社会形象产生影响。同时,男子和妇女对参加扫盲班普遍感到担心,因为他们会感到害羞和没有希望。这可能是男子和女子辍学率类似的原因。表10.20也确认了前面关于在更广泛的教育系统基于性别选择科目的结论。一些较突出的科目是制衣(缝纫)、插花和电气安装。

第11条:就业

1.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消除在就业方面对妇女的歧视,以保证她们在两性平等的基础上享有相同权利,特别是:

a)人人有不可剥夺的工作权利;

b)享有相同就业机会的权利,包括在就业方面相同的甄选标准;

c)享有自由选择专业和职业,提升和工作保障,一切服务福利和条件,接受职业训练和再训练,包括实习训练,高等职业训练和经常训练的权利;

d)同样价值的工作享有同等报酬包括福利和享有平等待遇的权利,在评定工作的表现方面,享有平等待遇的权利;

e)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特别是在退休、失业、疾病、残废和老年或在其他丧失工作能力的情况下,以及享有带薪假的权利;

f)在工作条件中享有健康和安全保障,包括保障生育机能的权利。

2. 缔约各国为使妇女不致因结婚或生育而受歧视,又为保障其有效的工作权利起见,应采取适当措施:

a)禁止以怀孕或产假为理由予以解雇,以及以婚姻状况为理由予以解雇的歧视,违反规定者得受处分;

b)实施带薪产假或具有同等社会福利的产假,不丧失原有工作、年资或社会津贴;

c)鼓励提供必要的辅助性社会服务,特别是通过促进建立和发展托儿设施使父母得以兼顾家庭义务和工作责任并参与公共事务;

d)对于怀孕期间从事确实有害于健康的工作的妇女,给予特别保护。

3. 应参照科技知识,定期审查与本条所包涵的内容有关的保护性法律,必要时应加以修订、废止或推广。

就业立法的历史

11.1 1987年,起草了国家的《劳工法》并提交议会。到1999年,该法尚未颁布。这意味着,在这么长的时间内,没有保障现代和当前工人以及妇女在就业方面的权利,包括与集体谈判过程权利有关的一些详细规定,集体谈判过程已成为当今雇主和雇员之间最常见的谈判形式。

11.2 2000年,政府指定的一个工作队对1987年《劳工法》进行了修订。该工作队的工作范围非常重要,可以表明在就业方面国家的优先事项。这些包括:

现行《劳动法》,以符合现代情况;

对国际劳工组织的所有公约和必须专门颁布的规定进行审议;

考虑对立法进行比较,特别是其他法域的劳工法以及Cronin教授在1977年起草的《劳工法》;

考虑与解释劳动法有关的普通法、司法裁决和当前习俗和做法;

征求公众对《劳工法》草案的意见。

11.3 工作队由一个法律顾问和来自下列各界的代表组成:

雇主组织;

工会;

政府的法律和劳动部门;

国际劳工组织。

工作队中包括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的代表,这使在制订《劳工法》的就业政策时将两性平等原则包括在内的可能性大增。到2001年4月,圣卢西亚劳工法草案已起草完毕。

工作权利

11.4 原则上,保证妇女在就业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就业中对妇女歧视现象是禁止的。具体而言,《2000年就业和工作机会和待遇平等法》规定,雇主以种族、性别、信仰、肤色、族裔或社会出身、政治见解、残疾、家庭责任、婚姻状况和其他此类区别为由歧视雇员是非法的。

11.5 《圣卢西亚劳工法》(2001年)E章处理“平等条款和妇女就业”。E3(1)条强调与工具有关哪些具体活动不应实行歧视。这些活动如下:

-工作岗位的广告宣传中;

-为确定应向谁提供工作机会所做的安排中;

-决定为哪些人提供就业机会;

-提供工作机会的条款和条件;

-在设立或取消工作岗位或进行工作岗位分类中。

此外,E3(2)条规定雇主在下列方面对雇员歧视是非法的:

-雇主向该雇员提供工作机会的条款或条件;

-工作条件或职业安全和健康措施;

-提供与就业有关的设施;

-不给予或给予较少的发展、晋升、转岗或培训机会,或拒绝给予与工作有关的其他福利、便利或服务;

-以裁减或解雇雇员的方式;

-以让雇员处于其他不利条件下的方式。

11.6 尽管有这些规定,《圣卢西亚劳工法》(2001年)E4章还是确定了各种情况,在这些情况下,职业资格确实要求采取一定程度的区别对待,例如,“出于不包括体力和毅力在内的生理学原因,工作的基本性质要求特定性别、族裔、种族、非残疾”。

11.7 多年来,公众对教学服务委员会1977年条例第23(3)条普遍不满。本条规定,“怀孕的未婚教师如果第二次怀孕时仍未结婚将被解雇。”本规定明显对妇女有歧视性,因为对有两个以上孩子的未婚男教师没有类似的规定。该规定在法院遭到圣卢西亚教师工会的猛烈抨击,并引起国际关注,在1995年被取消。2001年《圣卢西亚劳动法》就表明了这一点。E25章在“怀孕与产假补助金和保护”下处理婚姻状况问题,它规定“雇主不得因女性雇员在怀孕期间或应享受产假或怀孕补助金有关的期间未与孩子父亲结婚而拒绝给她产假或应享权利或本部分规定的任何保护。”

同等价值的工作享受同等报酬的权利

11.8 直到2000年前,从事农业的妇女得到的报酬少于其男性同伴。《就业和工作机会和待遇平等法》(2000年)废除了1970年《农业工人(最低工资)法令》即第12号法令和1979年《农业工人(最低工资)修正法令》即第35号法令,以前后两个法令允许给男子以较高的工资。

11.9 《圣卢西亚劳工法》E5(1)章规定,“雇主和代表雇主行事的人对于男子和妇女从事同等价值的工作应给予同等报酬。”同等报酬指报酬水平不因性别而区别对待。

11.10 1992年公务员“改叙”薪资表规定消除基于雇员性别的报酬区别对待。“职位改叙”规定三年的逐步实施期,这一过程到1995年完成。一些人称该薪资表对有相同资格和资历、从事相同效率和相同性别的工作的男子和妇女给予同等报酬。在1992年前,存在着不均衡现象,教师行业从业者(主要是女性)和护士协会成员收入要少于公共部门其他人员的收入。

社会保障补贴

11.11 在圣卢西亚,雇员的社会保障主要由税款支付。国家保险计划是岛上负责社会保障的主要机构。国家保险计划的任务说明如下:

“确保每个圣卢西亚人享有社会和财政保障,并通过高效收集缴款、支付相关补贴、审慎管理资产、利用先进技术和能干的工作人员组成的干部队伍,帮助促进国家的发展。”

11.12 国家保险计划提供短期和长期补贴,涉及下列方面:

短期补贴:

产妇补助金;

产妇津贴;

丧葬补助金;

工作伤害补贴;

疾病补贴;

医疗费用。

长期补贴:

病残补贴;

退休金;

遗属补贴;

残疾补贴。

应当注意,就遗属补贴而言,该计划承认同居关系。领取补贴的条件是,在同居伙伴去世之前同居关系必须存在至少五年。

11.13 2000年国家保险计划年度报告显示,1999至2000年,新加入者人数增长5.36%,即国家保险计划共新增4736名缴款者,其中2499人是男子,2237人是妇女。就有效缴款者而言,报告显示有20546名妇女和20458名男子当年至少缴了一个月的款。在该财政年度,国家保险计划报告说短期补贴增长14.8%。增长是由疾病补贴和产妇津贴和补助金增长造成的,这些项目占短期补贴费用总增长额的88.24%。

怀孕和产妇补贴和保护

11.14 《圣卢西亚劳工法》(2001年)规定,保证向连续被雇用十八(18)个月以上的雇员提供产妇补贴和保护。带薪产假为13周,通常为分娩前六(6)周和分娩后七(7)周。也可以选择在分娩前六(6)周工作,在分娩后休全部十三(13)周。出于这一期间产妇和孩子的需要,许多妇女倾向这种选择,这样做还可使产妇有更长时间与孩子相处。不过,许多情况下,是由雇主就此做最后决定。对于受雇时间不到十八(18)个月的人,给予六(6)周的不带薪产假。

11.15法律保障雇员在休完产假后有回去工作的权利。《圣卢西亚劳工法》E22条规定:

“雇员应在她打算回去工作之前至少两周通知雇主她打算在哪一天回去工作,以行使休完产假后回去工作的权利,这一天称为‘通知的回去工作日’。”

不管受雇时间长短,都给予回去工作的权利。法律禁止以任何形式损害行使产妇福利权利的妇女的利益。

11.16 在报告期大部分时间内,未结婚教师在第一次怀孕期间被暂停工作,并且领不到薪资,并被要求在分娩后一个月向教师行业委员会重新提出申请,要求复职。只是在1999年,这种歧视性做法才成为非法。

11.17圣卢西亚法律中对父母假未做规定。不过,可以给予特别休假以处理紧急私人事务。这种法律中的不足之处反映了这种观念的顽固性,即对孩子的养育和照顾是母亲的事情,也反映出人们没有认识到,母亲在分娩之后需要感情和实际支持,也没有认识到在孩子刚出生之后父母与孩子建立密切关系的重要性。

11.18 国家保险计划根据下列条款提供产妇补贴:

申请人必须在预产期当月之前的10个月至少缴款7个月,并经医生或注册助产士提供怀孕证明。

计算补贴时采用过去10个月中收入最高的7个月的平均收入,补贴额为此种可保险收入的65%。

产妇补贴支付期限为三(3)个月,但只有在此期间没有收入的人才能领取。另外,还向母亲支付600.00东加勒比元的产妇补助金,或者在妻子不是缴款人而其同居伙伴/配偶是的情况下,向其丈夫/同居丈夫支付。

国家保险还就每一位在医院生孩子的缴款人向医院支付100东加勒比元费用。除此之外,与患者有关的所有住院/医疗费用都由国家保险支付。

11.19 应当审查产妇补贴的发放情况,因为这反映了在多大程度上提供了直接影响妇女的帮助。从1995年到1999年,国家保险计划记录产妇补贴份数和费用持续下降。在1999至2000财政年度,津贴总额增加25%以上,而发放的产妇补助金总额刚刚超过220万东加勒比元。下表提供了进一步的详细情况。

表 11.1: 产妇补贴份额和支出

财政年度

补贴

1995至1996年

1996至1997年

1997至1998年

1998至1999年

1999至2000年

合计

产妇补助金

1118

1019

963

878

1050

5028

产妇津贴

965

899

857

757

949

4427

合计

2083

1918

1820

1635

1999

9455

产妇补助金

503 100东加勒比元

459 900东加勒比元

438 750东加勒比元

458 850东加勒比元

637 400东加勒比元

2 498 000东加勒比元

产妇津贴

1 438 476东加勒比元

1 411 019东加勒比元

1 389 148东加勒比元

1 287 147东加勒比元

1 654 696东加勒比元

7 180 486东加勒比元

合计

1 941 576东加勒比元

1 870 919东加勒比元

1 827 898东加勒比元

1 745 997东加勒比元

2 292 096东加勒比元

9 678 486东加勒比元

资料来源:《2002年国家保险计划年度报告》。

职业卫生与安全

11.20 关于工作场所卫生与安全的立法已合并成《雇员职业卫生与安全法》即1985年第10号法。该法载有雇主和雇员的一般义务以及工作场所的条件和应提供的基本福利设施。该法的目的是促使雇主改善卫生和安全管理,防止事故或伤害和疾病的发生。卫生和安全责任相关的问题由雇主负责处理。男性和女性工人都受该法规定的影响。

11.21 该法第3条规定了雇主的义务,其内容如下;雇主应:

尽可能提供并保持安全和没有损害健康的危险的工作场所、设备和系统;

提供并保持出入任何工作场所的安全条件;

尽可能确保不因搬运、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危险物质而发生事故和损害健康的危险;

提供必要的信息、培训和管理,确保雇员在工作中不发生事故和损害健康的危险;

在不能以其他方式适当保护雇员免于事故和损害健康的危险时,向雇员提供个人防护服装和设备;以及

在他控制的工作场所提供并保持适当的急救设施。

11.22 该法第4条概述每个雇员在工作中保护自己以及同事和其他人的健康和安全方面的责任。雇员应当:

随时合理注意自己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在工作中他的作为或不作为可能影响的任何其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与雇主合作执行本法规定的所有义务和要求;

不故意错用为保护他或其他人而提供的任何安全设备或其他用具或影响这些设备或用具的使用;

在他可以控制的范围内,确保不因搬运、存储、运输、使用和处置危险物质而对他本人、其他人和环境造成危险;

适当使用和照管为保护他而提供的个人防护服装和任何其他设备;

发现及认为有事故和损害健康隐患,立即向顶头上司报告;以及

立即向顶头上司报告他遭受的任何事故或健康损害。

11.23 该法(第8条)规定工作场所须“保持干净并且没有排水沟、厕所或其他烦人东西的臭气。”该法第10条规定保持适当通风“以防损害雇员健康。”该法第11条禁止任何工作场所过度拥挤,以免损害在那里工作的雇员的健康。应在每个工作场所做出有效安排,确保在合适和便利的地方为所有雇员充分供应卫生的饮用水。这项规定载于《雇员职业卫生与安全法》即1985年第10号法第12条。

11.24 该法第13条规定所有用作工作场所的房地须在对两性都便利的地点设立适当的厕所设施。其中规定这些设施应适当通风、干净和卫生。该法第15条规定必须在工作场所装备急救箱或设立有规定内容的存储点,这些必须位于便利的地点,在工作时间容易取用。该法第16条规定在所有工作时间,必须可以随时找到经过急救技术训练的人员。在有窒息或电击危险的工作环境中这一点尤为重要。

11.25 该法(第17条)规定,若直接因一项工艺、工艺中使用的物质或工作条件而发生职业病、伤害或健康失调,应在每个工作场所做出对雇员进行体检和监测的适当安排。雇主应承担体检费用。

11.26 该法还载有涉及被认为危险的机器的规定。它就安全操作和使用重型设备和动力驱动机器(如拖拉机、卡车、起重机)、电器设备、有毒和易燃物质做出了规定。该法还就防护服、卸货和搬货及机器的修理和维护做出规定。

11.27 《雇员职业卫生与安全法》即1985年第10号法并没有就妇女做出具体规定,不过,其内容适用于妇女,将在很大程度上为妇女提供工作场所的保护与安全。只是在2001年,随着起草《圣卢西亚劳动法》(2001年),才对工作场所妇女的卫生与安全做出具体规定。该法禁止孕妇接触可能危及其本人或未出生婴儿生命的条件和/或化学品。

11.28 雇员经常忽视自己的权利,并且担心在众所周知充满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失去工作,这些都使现有劳动立法的效力大打折扣。在这方面,雇员可能选择接受或容忍不健康的工作条件以图保留工作。必须作为一个紧急事项,对工人开展健康和安全问题教育。此外,雇主在多大程度上遵守和执行现有立法的规定也令人怀疑,因此需予以密切监测。

劳动力中的妇女

11.29 国家制订了许多必要的立法规定,以促进在就业领域妇女享有平等权利,在这方面确实进步很大。不过,通过对统计数据进行研究发现,仍然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不平等,尽管其表现形式非常微妙。通过比较男子和妇女的就业数字发现,妇女与男子相比受失业影响更大,劳动力中男子所占份额大于妇女,妇女得到的薪资通常低于男子,并且始终存在基于性别的劳动分工和职业上的隔离等观念。

表11.2:按性别分列的劳动力情况

人数

比例(%)

年份

男性

女性

合计

男性

女性

1994年

33 390

30 130

63 520

53

47

1995年

37 080

30 000

67 080

55

45

1996年

37 070

31 380

68 450

54

46

1997年

38 960

32 460

71 420

55

45

1998年

40 930

32 730

73 660

56

44

1999年

38 040

34 960

73 000

52

48

2000年

41 130

36 860

77 990

53

47

2002年

38 930

34 370

73 300

53

47

资料来源:圣卢西亚政府统计局。

11.30 1999年男子和妇女在劳动力中所占比例类似,妇女占百分之四十八(48%)。尽管这些年来妇女在劳动力中所占比例略有变化,但妇女所占比例仍达百分之四十七(47%)。

11.31 下表按年龄和性别列示劳动力中的就业人数,它表明在所有年龄组,就业男子的数量都超过就业妇女。必须注意,在65岁以上的人员中,妇女的代表性要低得多;尽管国家的人口数字表明在这一年龄组妇女人数要多于男子。此外,妇女的预期寿命持续高于男子。例如,1999年,新出口男性的预期寿命为70岁,而新出生女性的预期寿命为73岁。

表11.3:按年龄和性别分列的就业人数

年龄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15至19岁

1 620

880

1 890

1 240

2 010

1 400

1 990

1 410

20至24岁

4 490

3 600

5 020

2 480

4 090

3 810

4 450

3 540

25至34岁

9 650

7 950

8 590

6 810

9 180

7 900

8 760

7 860

35至44岁

6 530

6 190

7 190

6 060

7 820

8 610

9 420

7 640

45至54岁

4 130

2 930

5 300

4 550

5 380

4 070

5 930

4 440

55至64岁

2 320

1 640

2 810

1 660

2 220

1 700

2 260

2 300

65岁及以上

2 690

1 080

2 770

930

2 210

1 110

2 810

1 560

小计

31 430

24 270

33 570

23 730

32 910

28 600

35 620

28 750

合计

55 700

57 300

61 510

64 370

比例(%)

56

44

59

41

54

46

55

45

资料来源:圣卢西亚政府统计局。

11.32 对就业男子和妇女的行业活动进行比较会有深刻的发现,因为它表明长期面向男性的工作继续由男子占主导地位,而少有女性参与。这些行业包括建筑、渔业以及供电、供气和供水。另一方面,有些行业主要雇用妇女,即制造业、保健和社会工作及教育。

表11.4: 按行业组和性别分列的就业人数

行业组

1994 年

1996 年

1998 年

2000 年

2002 年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农业、狩猎、林业

9 110

4 330

8 420

4 690

8 790

3 910

7 890

3 770

4 220

2 240

渔业

1 300

40

630

30

740

40

900

0

370

0

制造

1 910

4 650

2 530

4 150

2 130

3 220

2 620

3 990

1 750

2 460

供电、供气和供水

630

100

770

110

690

180

490

40

440

160

建筑

3 300

210

5 270

300

4 320

280

6 060

400

4 870

130

批发零售

2 890

4 100

3 460

4 540

4 190

5 800

4 020

7 070

3 420

4 930

旅馆和饭店

2 65 0

2 220

2 310

2 590

2 900

2 080

2 840

3 300

2 500

3 340

运输、存储、交通

1 970

300

2 750

720

2 940

780

3 560

980

2 600

650

金融中介

750

540

850

950

550

710

130

740

230

480

房地产、租赁、商业活动

560

310

790

390

850

360

860

590

1 070

540

公共行政和社会保障

3 080

4 420

2 740

3 450

3 82 0

3 780

1 590

4 590

3 360

3 690

教育

0

370

30

550

280

400

410

980

240

1 470

保健和社会工作

30

140

250

570

80

200

200

250

0

220

其他社区、社会和个人服务工作

160

150

310

620

450

800

510

620

580

320

家庭服务

850

1 760

580

1 590

680

1 150

460

930

440

1 310

其他社区、社会和私人服务工作

750

450

70

40

120

40

210

0

110

0

未说明

0

0

0

0

40

0

870

500

4 260

3 210

资料来源:圣卢西亚政府统计局。

11.33表11.5说明各年龄组男子和妇女的失业率。从1994年到2002年,妇女失业率普遍高于男子。不过,在少数情况下,男子失业率较高,如65岁以上年龄组。

表11.5: 按年龄和性别分列的失业率(%)

年龄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2年

15至19岁

57

37

68

47

63

47

66

47

67

53

55

40

57

47

72

66

20至24岁

26

17

31

16

28

22

38

28

47

30

32

26

30

25

43

31

25至34岁

18

6

18

5

18

9

25

17

25

14

16

10

21

10

27

19

35至44岁

10

6

9

8

11

8

15

16

16

9

8

7

18

7

18

14

45至54岁

8

4

7

6

5

7

14

12

10

4

7

7

9

5

20

11

55至64岁

4

5

12

9

4

5

2

12

18

12

10

8

9

5

23

11

65岁及以上

13

3

8

1

11

15

9

11

4

12

9

8

10

4

24

20

总体

20

10

21

12

20

15

25

19

28

18

18

14

22

13

28

21

资料来源:圣卢西亚政府统计局。

在整个期间,受失业影响最大的是15至19岁的女性。在1998年至1999年期间,妇女失业率降低百分之十(10%),但到了2002年,失业率数字又恢复了。从1994年到2002年,妇女失业率总体增长百分之八(8%),而男子失业率提高了百分之十一(11%)。

圣卢西亚统计局在题为“圣卢西亚男子与圣卢西亚妇女……用统计数字说话:分析与数字”的报告中,用比较分析的形式说明了教育与就业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1999年)。报告认为,“需要使劳动力成员切实掌握工作机会所必需的技能,因为事实表明,在1999年,百分之二十(20%)的失业妇女声称没有接受过任何教育。”没有受过教育的人以及最高教育水平为六年级的人相加,占失业妇女的百分之五十(50%)和失业男子的百分之五十五(55%)。

在圣卢西亚,参加工作普遍要求通过五(5)项以上加勒比考核理事会考试。统计部报告说,在达到这一要求的失业人员中,百分之六十一(61%)是妇女,百分之三十九(39%)是男子。在通过一或两个高级科目的人员类别中,这种性别差异更为严重。在该教育水平组,百分之七十九(79%)的失业者为妇女。这种情况表明,在某种程度上没有因妇女有较高的教育水平而保证她们的就业,而有同等教育水平的男子面临失业的可能性则较小。

有必要比较一下圣卢西亚各个行业男子和妇女的工资。统计部的信息利用了下列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工业分类(经济活动工业分类)第三次修订版的代码:

代码说明

A 农业、狩猎和林业

B 渔业

C 矿业和采石

D 制造

E 供电、供气和供水

F 建筑

G 批发零售业;汽车、摩托车及个人和家庭物品修理

H 旅馆和饭店

I 运输、储存和交通

J 金融中介

K 房地产、租赁和商业活动

L 公共行政和防务、强制性社会保障

M 教育

N 保健和社会工作

O 其他社区、社会和个人服务

P 家庭服务

Q 领土外组织和机构

下表说明,在1999年,除两个行业大类外,男子月均收入高于妇女,这两个行业是保健和社会工作及其他社区、社会和个人服务,如上所述,它们已被确定为主要面向妇女的活动。没有男子受雇于社区和社会服务领域。

表11.6: 1999年按主要行业(经济活动工业分类)分列的按月领工资人员的平均收入

经济活动工业分类类别

女性

男性

性别百分比(%)

东加勒比元

百分比(%)

东加勒比元

百分比(%)

女性

男性

A, B

1200

5

2350

8

34

66

C

1875

8

2383

8

44

56

D

1930

8

2442

8

44

56

F

1695

7

4650

15

27

73

G

1915

8

2127

7

47

53

H

1835

8

2456

8

43

57

I

3342

14

4732

15

41

59

J

2780

12

3270

11

46

54

K

1782

7

2302

7

44

56

M

1833

8

2145

7

46

54

N

2600

11

2006

6

56

44

O

1006

4

0

0

100

0

合计

100

100

资料来源:圣卢西亚政府统计局。

11.38 至于按月领工资人员,采矿和采石及建筑业的男子收入最高,而对妇女来说工资最高的行业是旅馆和饭店及教育行业。男子和妇女的平均最低工资差别最明显的是金融中介、农业、狩猎和渔业及制造业。就金融中介而言,妇女的平均最低工资是119.00东加勒比元,而男子为263.00东加勒比元。

表11.7:1999年按主要行业(经济活动工业分类)分列的周薪领取者平均工资

类别

平均每周

工作时间

(小时)

男性

女性

平均最低周薪

(东加勒比元)

平均最高周薪

(东加勒比元)

平均最低周薪

(东加勒比元)

平均最高周薪

(东加勒比元)

批发零售业

52.46

258.30

356.00

218.02

245.66

制造

41.58

287.58

356.62

160.85

229.75

旅馆和饭店

40.27

263.04

339.69

246.48

324.69

农业、狩猎和林业

34.89

255.47

257.04

135.24

183.35

建筑

49.50

356.13

552.44

151.50

211.50

采矿和采石

46.00

414.67

494.04

-

-

类别

平均每周

工作时间

(小时)

男性

女性

平均最低周薪

(东加勒比元)

平均最高周薪

(东加勒比元)

平均最低周薪

(东加勒比元)

平均最高周薪

(东加勒比元)

运输、存储和交通

42.97

285.30

426.00

193.50

341.50

金融中介

25.81

262.75

401.75

118.50

120.83

房地产、租赁和商业活动

40.08

147.33

240.00

135.67

240.00

教育

42.00

287.50

293.33

225.00

225.00

保健和社会工作

42.00

-

-

162.00

-

其他社区、社会和个人服务

41.87

186.28

325.00

135.00

154.75

资料来源:圣卢西亚政府统计局工作收入和工作时间报告。

注意:本表所载数据是就业、工作收入和工作时间调查所报告案例的平均值,因此可能取决于相应职业职称内收入和工资的差异情况。

在所报告案例不那么多样化或不代表人口特点的行业或职业类别,平均收入可能与该类别平均收入实际人口估计值有较大差别。

而在报告案例数量代表人口中实际情况时,可得到关于工作收入和工作时间的更精确估计值。

特殊项目

11.39 国家研究与开发基金是一个提供服务的非政府组织,成立于1983年。该组织的任务说明中称,它通过促进和执行发展活动,寻求改进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边缘地位群体的社会经济条件。国家研究与开发基金2002年年度报告表明,拨给妇女的贷款比例从2001年的12%提高到2002年的23%。这种情况值得称赞,不过向妇女提供贷款的份额还有很大的提高余地。应当谨慎引用这些数字,因为这些数字没有反映出妇女独自或与人合作在偿还发放给男子的贷款中做出了多大贡献。2002年,为女性创造工作机会与为男性创造工作机会的比率为1:1.68。

11.40 小型企业发展股设立于1994年,是一个为妇女和其他人提供机会的发展项目,负责提供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管理方面的企业经营培训。这种培训通过提供技术支助,帮助制订企业计划、注册企业名称等,使个人掌握建立和经营自己的企业的能力。小型企业发展股曾向2000名男子和1200名妇女提供帮助,从而增加了他们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的可能性。

第12条:保健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消除在保健方面对妇女的歧视,保证她们在两性平等的基础上取得的各种保健服务,包括有关计划生育的保健服务。

尽管有本条第1款的规定,缔约各国应保证为妇女提供有关怀孕、分娩和产后期间的适当服务,于必要时给予免费服务,并保证在怀孕和哺乳期间得到充分营养。

保健系统的管理和提供

12.1 在圣卢西亚,私人和公共部门同时提供保健。不过,圣卢西亚保健体系的全面管理、提供和维持由卫生、公众服务、家庭事务和两性关系部负责。该部负责组织与国家保健有关的资源和服务。医疗、牙医和药品服务在很大程度上由私营部门提供。卫生部的工作分两级组织。在中央一级,该部负责制订和管理政策、项目和方案并提供资金。在地区一级,设有初级、二级和三级机构提供服务,由卫生部予以监督。

表12.1:2002年按类别、数量和提供服务分列的保健设施

设施类别

数量

提供服务

重病综合医院

3

a) 事故、产科、妇科、眼科门诊服务

b) 内科、外科、眼科、肺病住院治疗(292个床位)

c) X射线、超声波、物理疗法、配药、实验室服务

精神病医院

1

a) 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 (162个床位)

b) 精神病门诊诊所

戒毒中心

1

a) 酒精和吸毒患者住院治疗(20个床位)

b) 外科诊所

地区医院

2

a) 内科、外科、儿科和产科住院治疗(53个床位)

b) 慢性/非急性病的中级治疗

c) 初级保健服务

保健中心

33

初级保健服务,包括:

a) 妇幼保健服务,其中包括:产前、产期和产后护理,计划生育,儿童疫苗注射,保健和营养教育

b) 一般疾病的门诊医疗诊所

c) 精神病、产科/妇科、儿科、牙科服务和其他科的专家门诊

资料来源:《2001至2002年圣卢西亚首席医疗官的报告》。

12.2 岛上有两所重病综合医院,即设在首都卡斯特里的维多利亚医院,以及岛南部设在维约堡的圣犹大医院。这些医院一般为住院病人提供中级治疗,但综合医院的医疗诊所及事故和紧急情况科也向门诊病人提供初级治疗。重病综合医院提供产科和妇科、事故和紧急情况、儿科、心脏病、普遍外科和矫形外科、皮肤科、耳鼻喉科、内科和精神病科的医疗和护理服务及其他附属服务。

12.3 岛上有两家地区医院(登尼赖和苏弗里耶尔),负责提供初级保健服务,对于内科、外科和儿科小病,也收治住院病人。它们也为低风险产妇提供产科保健,并为住院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一些基本治疗。虽然不限制公众享受任何设施的服务,但公共部门保健服务的管理和提供以具体的服务范围和那里的居民为基础。至于三级保健机构,有一所精神病医院和一所提供戒除毒瘾和酒瘾服务的康复中心。下面两个表提供了从事公众保健的人数及其与人口的比率。

表12.2:2001年和2002年按类别和每10万人口中所占比例分列的公共部门保健人员情况

类别

2001年

2002年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护士

298

188

302

190

护士助理

50

31

52

33

医生

72

46

70

44

实验室技术人员

28

17

27

17

药剂师/配药员

23

15

23

14

环境健康官

13

8.2

15

9.4

保健/家庭生活教育人员

10

6.3

10

6.3

放射线技师

8

5.1

8

5.0

牙医

7

4.4

7

4.4

牙医助手

17

10

17

11

理疗医生

5

3.2

7

4.4

工程师

2

1.3

2

1.3

营养师/饮食学专家

3

1.9

3

1.9

社会工作者

12

7.6

11

6.9

其他保健工作者

124

79

124

78

行政人员

59

37

64

40

资料来源:《2001至2002年圣卢西亚首席医疗官的报告》。

表12.3:2001年和2002年按专科和每10万人口中所占比例分列的公共部门医疗人员情况

专科

2001年

2002年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全科医师

60

8.8

60

8.8

普通外科

4

2.5

4

2.5

麻醉师

5

3.2

5

3.2

儿科医师

3

1.9

3

1.9

产科医师/妇科医师

4

0.06

5

3.1

精神病医师

5

0.06

5

3.1

一般医师

7

0.06

8

5.0

事故和紧急情况

3

0.06

4

2.5

流行病学家

1

0.06

1

0.06

心脏病专家

1

0.06

1

0.06

皮肤科医生

1

0.06

1

0.06

内科医师

1

0.06

2

1.3

眼科医师

1

0.06

1

0.06

病理学家

1

0.06

1

0.06

放射科医师

2

1.3

2

1.3

矫形外科

3

1.9

3

1.9

资料来源:《2001至2002年圣卢西亚首席医疗官的报告》。

12.4 卫生部还负责协调社区保健服务和疾病防治方案。这些通过保健中心和地区医院的医疗诊所提供。在地区一级提供的最重要服务之一是作为扩大免疫方案的一部分,为5岁以下儿童提供免疫接种。还为孕妇提供贫血、梅毒检查并监测血色素水平。现在还可以进行宫颈癌、乳房癌和前列腺癌检查。卫生部的预防性服务向公众免费提供,但避孕物品、黄热病和学院入学强制性免疫接种除外。

12.5 作为扩大免疫方案的一部分,提供预防下列疾病的免疫接种:

小儿麻痹症(口服小儿麻痹症疫苗);

结核病(卡介苗);

白喉、百日咳、破伤风(白喉/百日咳/破伤风三联疫苗);

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三联疫苗)。

方案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所有儿童在入学前全部注射疫苗。即使发病率为零,也要求当局提供有关这些疾病的报告。免疫接种方案非常成功,长期保持较高的疫苗接种覆盖率以及疫苗可预防疾病发病率下降反映出这一点。

保健指标

表12.4: 1992至2002年部分人口指标

2002 年

2001 年

2000 年

1999 年

1998 年

1997 年

1996 年

1995 年

1994 年

1993 年

1992 年

当年中期估计人口数量

159 133

157 898

155 996

153 703

151 952

149 666

147 062

145 437

142 689

139 908

138 151

人口增长率

0.78

1.22

1.49

1.15

1.53

1.77

1.12

1.93

1.99

1.27

1.6

活产

2 529

2 788

2 904

2 997

2 950

3 444

3 299

3 705

3 684

3 556

3 761

非婚生

2 176

2 369

2 493

2 543

2 532

2 994

2 839

3 166

3 150

3 101

3 314

少女生育

455

564

483

474

474

560

552

662

647

685

739

死亡

957

998

941

981

976

981

950

940

915

907

919

婴儿死亡

36

37

38

42

48

60

55

43

41

59

84

死产

51

32

41

46

39

53

57

62

44

30

60

出生率

15.9

17.7

18.6

19.5

19.4

23

22.4

25.5

25.4

24.5

26.1

死亡率

6

6.3

6

6.4

6.4

6.6

6.5

6.5

6.3

6.4

6.4

婴儿死亡率

14.2

13.3

13.1

14

16.3

17.4

16.7

11.6

11.1

17

23

自然增长率

9.9

11.3

12.6

13.1

13

16.5

16

19

19.1

18.2

19.7

总体生育率

2.2

2.2

2.1

2.1

2.1

2.6

2.5

2.9

2.8

2.8

3

净人口繁殖率

1.1

1.1

1

1

1

1.2

1.2

1.3

1.3

1.3

1.4

受抚养人年 龄比

60.6

63.4

62.5

62.5

64.4

66.1

68

69.4

71.1

72.4

76.3

0 岁男性预期寿命

72

72.5

68.7

69.5

70.6

70.6

69.5

68.8

69.7

68.9

68.7

0 岁女性预期寿命

76.7

75.5

73.6

73.2

72.4

73

73.7

74.2

74.8

74.5

74.6

资料来源:圣卢西亚政府统计局。

12.6通过审查国家的标准人口指标发现,妇女的总体保健质量有所提高。一些指标直接反映了妇女的保健状况,如婴儿死亡率和生育率,就预期寿命来说,可以对男子和妇女的有关指标进行比较。1985年、1986年、1987年和1991年女性与男性的比率为1个男性比1.06个女性。1994年,总人口为142 689人,其中妇女占51.4%。这些数字反映了妇女预期寿命长于男子的微弱趋势。

12.7 审查期内,妇女预期寿命比男子预期寿命长1.8到5.9岁。婴儿死亡率从1992年的23%下降到2002年的14.2%。这种趋势是有益的,因为孩子的健康是母亲健康的直接后果和反映。报告期内妇女死亡的主要原因是高血压、宫颈癌和糖尿病。

发病率和死亡率

12.8 总体而言,妇女面临死于心血管疾病特别是高血压和脑血管病的风险较高。下表对各个年龄组男子和妇女的三种心血管疾病死亡率做了比较。65岁以上年龄组心血管疾病死亡率最高。

表12.5: 1996年至2000年按疾病和大组距年龄组分列的具体性别死亡率(每10万人)

年龄组

性别

合计

每10万人比率

合计

心脏病

脑血管病

高血压

15岁以下

7

1.8

1.6

0.3

-

4

1.0

7.5

0.3

-

15至44岁

44

11

8.5

1.6

1.0

32

8.0

4.8

2.3

1.0

45至64岁

142

37

23

13

1.6

100

25

11

12

1.8

65岁及以上

526

138

73

52

14

651

164

81

61

22

所有年龄

719

189

106

67

16

789

198

98

75

24

资料来源:《2001至2002年圣卢西亚首席医疗官的报告》。

12.9 在圣卢西亚,恶性肿瘤或与癌症有关的瘤也是发病率和死亡率的主要原因。在1998至2002年之间,在死亡人数中,有百分之十六(16%)与癌症有关。恶性肿瘤发病率与性别有关的分布情况值得注意。在因恶性肿瘤致死的人数中,百分之四十四(44%)为妇女。此外,在男子中间,前列腺癌和胃癌最为常见,而妇女则多为宫颈癌和乳腺癌。在六十五(65)岁以上的人中间,男子中间与癌有关的发病率是妇女的两倍(结肠癌除外)。这种趋势可能是因为,对男子影响最大的癌症随着年龄的增大而较为常见,以及前列腺癌等癌症的发病率普遍较高。此外,就影响妇女最大的癌症即宫颈癌和乳腺癌而言,这些癌症发病较早,如及早发现可以治疗和控制。

表12.6:1996至2000年常见恶性肿瘤特定年龄/性别的发病率(每10万人)

部位

性别

每10万人发病率

15岁以下

15至44岁

45至64岁

65岁及以上

所有年龄

恶性肿瘤

0.8

7.9

34

69

111

0.5

11

30

44

100

结肠和直肠癌

-

0.3

1.3

2.4

3.9

-

0.5

1.8

3.7

5.8

食道癌

-

0.3

1.6

3.1

4.9

-

0.3

1.3

1.8

3.3

嘴唇、口腔和咽部癌

-

-

3.1

1.3

4.5

-

-

0.5

0.3

0.8

白血病

0.8

0.8

0.5

0.5

2.6

0.3

0.3

0.3

3.9

3.0

胃癌

-

0.8

3.7

7.6

12

-

0.75

2.0

4.8

7.5

气管、支气管和肺癌

-

0.5

3.4

4.9

8.9

-

-

1.8

2.0

3.8

宫颈癌

-

3.8

6.0

4.2

14

乳腺癌

-

3.5

4.3

6.5

14

前列腺癌

-

0.3

4.7

35

40

资料来源:《2001至2002年圣卢西亚首席医疗官的报告》。

12.10 宫颈癌逐渐成为圣卢西亚年轻妇女中间最主要的死亡原因之一。因此,宫颈癌检查或“阴道抹涂片”检查成为近十年妇女保健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阴道抹涂片”检查可在全岛上的医疗和医疗中心的计划生育诊所进行。鼓励妇女每年最少检查一次。

12.11 宫颈检查方案能否成功取决于是否有一个有效的信息系统在良好运作,可提供用于流行病学的数据,并提供确保对被检查妇女进行适当回访和采取后续行动的机制。该系统还将作为监测提取涂片样本工作开展得如何的工具。该方案的成功也将意味着宫颈癌的残废率和发病率降低,因为早期发现就能及早治疗和控制疾病。

12.12 同时也在努力控制乳腺癌的发生。到计划生育诊所和产后诊所就诊的妇女将被教会如何自己检查乳房是否有癌症的征兆。岛上的实验室也可进行乳房造影检查,但费用可能超出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妇女所能承受的范围。

12.13 圣卢西亚癌症协会通过在由专业医师开设的各诊所进行子宫检查和乳房检查,在癌症的早期发现中发挥不可缺少的作用。关于乳腺癌,如果需要进一步检查以判断是否为恶性,医师就建议病人到实验室进行乳房造影检查。协会还参与一项活动,教育男子和妇女提高对癌症问题的认识,并定期在学校举行保健讲座。1993年,该协会与卫生部下属保健和计划生育教育工作者局协作,为全岛教师举办保健与计划生育教育及指导和咨询讲习班。

12.14 糖尿病是影响圣卢西亚妇女的一种主要疾病。从1998年到2002年,岛上糖尿病死亡达五百一十八(518)例,其中百分之六十二(62%)是妇女。从2002年首席医疗官报告的结论中,可以明显地看到,迫切需要改变生活方式(饮食、锻炼、加强脚的保健以及改进新陈代谢控制),以防止和控制与糖尿病有关的死亡率。此外,改进对一型和二型糖尿病的监测也将非常有益。

12.15 下表列示外部死亡原因,如事故和暴力。在这些死亡原因中,男子死亡率较高。所有因事故和暴力死亡人数中有百分之八十(80%)是男性。

表12.7: 1998至2002年男子和妇女中间因事故和暴力而死亡的人数

项目

性别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合计

意外溺死和淹死

12

4

15

5

3

39

3

-

-

1

1

5

被有毒物质和因接触有毒物质而意外毒死

2

2

-

-

-

4

-

1

-

-

-

1

因呼吸意外而死亡

2

-

1

-

1

4

4

-

-

-

1

5

开枪引起的事故

1

-

-

-

-

1

-

-

-

-

-

0

所有其他事故

13

23

8

8

9

61

5

6

1

2

2

16

袭击 (他杀)

12

14

25

25

32

108

2

2

4

3

6

17

电击

-

1

-

2

-

3

-

-

-

-

-

0

遭受烟、火和火焰

-

3

1

3

3

10

1

6

-

3

-

10

堕落

-

-

-

-

-

0

-

-

-

1

1

2

项目

性别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合计

故意自伤(自杀)

5

7

14

7

8

41

3

1

4

-

4

12

陆上交通事故

20

13

24

18

22

97

3

2

7

4

11

27

其他外部原因

-

-

2

-

-

2

-

-

-

-

-

0

其他交通事故

-

-

-

1

-

1

-

-

-

-

-

0

所有原因

67

67

90

69

78

371

21

18

16

14

26

95

合计

88

85

106

83

104

466

12.16 基于性别的暴力被国际公认为一种公共健康问题和对人权的侵犯。由此造成了心理压力、慢性疾病和身体残疾等实际问题,因此圣卢西亚政府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特别是两性关系司。第五条对基于性别的暴力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论述了持续存在的以妇女低人一等的观念为基础的做法和习惯。

艾滋病毒/艾滋病

12.17 威胁圣卢西亚妇女健康和总体福利的一个主要问题是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1985年圣卢西亚诊断出第一例艾滋病。到2002年底,报告病例203例,其中百分之四十一是妇女。在所有报告案例中,大约百分之九十一(91%)已在报告期结束前死亡。异性恋接触在所有报告案例中占百分之三十八(38%)。在所有报告的艾滋病毒病例中,有百分之三(3%)系垂直传播(母婴传播)。15至40岁中间受感染的人最多,妇女的艾滋病毒/艾滋病发病率有所提高。在妇女的报告病例中,育龄妇女(15至44岁)占百分之七十四(74%),其中25至29岁年龄组受影响最大(百分之二十)。

12.18 1993年12月,报告感染艾滋病毒者有99例,其中55例是男子,44例是妇女。还是在1993年,新感染病人中百分之三十(30%)为妇女,而登记的艾滋病新病例中,有百分之五十(50%)是妇女。根据国家艾滋病毒/艾滋病登记簿,从1985至1999年报告有254例艾滋病毒感染者;其中,有一百三十六(136)人发展成艾滋病。在报告的感染艾滋病毒和患艾滋病病例中,分别占百分之四十四(44%)和百分之四十二(42%)。

表12.8: 1985至2002年按性别分列的艾滋病毒、艾滋病患者人数和死亡人数

状况

女性

男性

未知

合计

成人

孩子

未知

成人

孩子

未知

成人

孩子

艾滋病

72

9

-

111

8

2

1

-

203

艾滋病毒

72

7

3

51

4

2

18

7

164

未知

7

-

-

4

-

2

-

-

13

合计

151

16

3

166

12

6

19

7

380

死亡人数

65

8

-

103

7

1

1

-

185

资料来源:《2001至2002年圣卢西亚首席医疗官的报告》。

12.19 有越来越多的女性受到影响。年轻女性中间艾滋病毒传播速度尤其快;15至24岁年龄组的传播速度是平均数的两倍。艾滋病毒/艾滋病发病率呈上涨趋势。每10万人中间的发病率从1985至1989年的3.7人,提高到1990至1994年的6.9人以及1995至1999年的8.6人。1990年报告了首个儿童病例;自那时起报告了三十多个儿童病例,死亡不到十二人。下表列出男子和妇女中间死于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人数和比例,表明在过去四年(1996至1999年),在与艾滋病毒/艾滋病有关的死亡人数中,男女比例较为平衡。

表12.9: 1988至1999年死于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人数

年份

女性

男性

性别分布百分比

人数

人数

女性

男性

1988年

3

2

60

40

1989年

1

9

10

90

1990年

3

1

75

25

1991年

2

3

40

60

1992年

3

4

43

57

1993年

5

4

56

44

1994年

6

10

38

63

1995年

4

7

36

64

1996年

5

6

45

55

1997年

5

6

45

55

1998年

4

3

57

43

1999年

9

10

47

53

资料来源:圣卢西亚政府统计局。

12.20 目前,正在开展一项教育活动,以使圣卢西亚人更多地了解艾滋病毒和艾滋病,以及如何采取预防措施。卫生部印刷了单页宣传品、传单和招贴画,可在全岛各保健中心和医院领取。艾滋病毒/艾滋病也是中小学保健和计划生育课程中的一个题目。同时还设立了一个24小时艾滋病热线。

12.21 最近加强了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公众教育。卫生、公众服务、家庭事务和两性关系部举办了几次讲习班,并协调全国各社区的保健与性问题方案。两性关系司认识到妇女和女童所面临的独特和日益增大的危险,制作了一个“妇女与性传播疾病”小册子,在全岛广为传播。

12.22 1987年设立了国家预防和控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毒/艾滋病方案。政府指定了艾滋病行动委员会,并于 1999年设立了圣卢西亚预防艾滋病协会,它们也构成解决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国家努力的组成部分。性传播疾病/艾滋病毒/艾滋病方案取得的一些主要成就包括:

保持国家输血服务的安全性和统一性;

推出防止母婴传播方案;

通过艾滋病毒阳性患者支助账户和非政府组织,为艾滋病毒阳性患者个人及其家庭提供持续支助;

持续开展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公共教育;

每年举行世界艾滋病日活动。

12.23 同时还考虑立法在防治艾滋病和反对歧视艾滋病毒/艾滋病患者的作用。1999年对《圣卢西亚刑法》进行审查时提出的一项建议就涉及,如一个艾滋病毒阳性患者故意与他人发生性行为而不告知自己的状况,则这种做法为非法。

其他性传播感染

12.24 为了改进国家的保健服务,卫生部在全岛设立了性传播感染诊所和保健诊所。所有诊所都配备专治性传播感染/艾滋病的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他们向所有圣卢西亚人提供性传播感染/艾滋病毒检查。卫生部的统计数字表明,各保健诊所发现的性传播感染病例有所上升,而到这些性传播感染诊所就医的多数是妇女。

12.25 1993年,数据表明到性传播感染诊所就医的人当中有70%是女性(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毒/性传播感染方案1993年年度报告)。1994年,到这些诊所就医人数为3248人。其中约48%被诊断患有性传播感染。2001年和2002年这些诊所共报告性传播感染病例数分别为1161例和790例。

表12.10:2002年报告的性传播感染病例数和每10万人口中的比率

疾病

男性

女性

合计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念珠菌病

1

0.1

183

23

184

11.6

加特纳菌

3

0.4

396

49

399

25.1

滴虫病

-

0.5

50

6.2

50

3.1

梅毒

20

6.4

58

7.1

78

3.9

淋病

20

6.4

11

1.4

31

1.9

生殖器疣

4

0.5

4

0.5

8

0.5

非淋菌尿道炎

21

2.7

12

1.5

33

2.1

疱疹

6

0.8

-

-

6

0.4

疥疮/Phytyriase

-

-

1

0.1

1

0.1

人类T淋巴病毒Ⅰ型

-

-

-

-

-

资料来源:《2001至200年圣卢西亚首席医疗官的报告》。

12.26 1995年,有五千零七十一(5071)人到性传播感染诊所就医,比1994年就医者人数增加1823人。其中,52%被诊断有性传播感染。根据卫生部的统计数字,在1995年被诊断为性传播感染的人当中,感染加特纳菌、念珠菌、滴虫病和梅毒者约占44%。艾滋病毒/艾滋病仍是所有性传播感染中致命性最强的,约占1995年所有诊断数的0.03%(Springer,1996年)。圣卢西亚其他常见的性传播感染类型有衣原体、虱子、疥疮、生殖器疣、疱疹和淋病。

12.27 1993至1995年,就诊者中多数为15至44岁年龄组的妇女。1994和1995年新诊断的病例中,有百分之十五不到30岁(15至29岁年龄组)。2001年,女性占报告案例的百分之九十二(92%),2002年占百分之九十(90%)。妇女就诊者比例高并不一定表明受性传播疾病影响的妇女多于男子。女性在新就诊者当中占多数并不令人吃惊,因为与男子相比,有更多妇女愿意到诊所看病。与这些妇女接触的多数男性没有寻求在这些诊所接受治疗而继续感染他人。这可能表明男人往往不愿主动迅速地处理他们的健康问题。

精神病

12.28 金希望医院是圣卢西亚惟一一所精神医疗机构。在金希望医院,主要治两类精神病——神经症和精神病。神经症患者往往在接受治疗后被送回家。相反,精神病患者通常被允许住院,因为他们往往患有精神分裂症或狂燥抑郁症。

12.29 精神病在男子和妇女中都较常见,但女性患者比例较高。1985年和1993年,住院病患中分别有75%(120人)和68%(130人)是妇女(Fletcher-Paul,1994年)。最近,也许由于与药物有关的精神疾病发病率提高,男性患者/就诊者的比例较高。

表12.11:2000至2002年按性别分列的在金希望医院的初次住院和再次住院人数

年份

初次住院

再次住院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2000年

55

21

600

132

2001年

82

25

757

150

2002年

62

25

824

121

资料来源:卫生部。

12.30 在圣卢西亚,酒精是最常用的药物。一般而言,饮酒的妇女少于男子,报告与酒精有关问题的人数也少于男子。烟草也是常用的药物,但男子吸烟人数多于妇女。酒精和烟草都是合法物质。

12.31 使用非法药物的年轻人有所增加,如大麻、快克和可卡因。受药物滥用影响严重的人在戒断点接受治疗。该机构设立于1989年,目的是向受药物滥用之苦的人提供治疗。戒断点有22张床位,患者通常入院治疗至少28天。在任何时间入院治疗的妇女人数没有超过4人。

努力提高接受优质保健服务的机会

12.32 自1995年北京会议以来,圣卢西亚政府非常重视增加保健机会,改进生殖保健服务和精神健康。主要公立医院进行了大规模维修和重组,以提高该机构所提供医疗服务的质量。为增加保健机会,取消了某些保健服务的费用,并在国家北部人口稠密地区设立了一个联合诊所。这些活动对妇女特别有利,因为她们是保健服务的主要使用者。

12.33 圣卢西亚政府开展了一项保健部门改革行动,目前这项行动正在进行中。改革行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平等。提案包括在拟订、执行、监测和评估保健部门的政策/方案时使用性别分析框架。预期这种做法将确保为满足圣卢西亚妇女和男子的保健需求而采取的措施做到两性平等。

12.34 国家保健政策的一些具体目标如下:

利用初级保健/预防办法,同时提高二级和三级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以此改进保健系统;

审查和加强保健部门的管理职能,以改进医疗行为的性质和做法以及保健资源的管理;

对艾滋病毒/艾滋病病例采用人权原则,并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卫生组织)的战略与其他政府/组织共同做出协调一致的努力,通过调动资源而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毒/艾滋病;

优先向特别脆弱和危险群体提供保健服务,如处于贫困、怀孕和哺乳中的母亲,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残疾人以及感染传染病。

针对妇女的特殊保健服务和方案

12.35 政府和非政府组织都在处理生殖健康问题。特别重视乳腺癌和宫颈癌,包括艾滋病毒/艾滋病在内的性传播疾病,青少年健康与性,家庭生活教育和咨询,计划生育和避孕手段的使用。所有这些服务都在卫生、公众服务、家庭事务和两性关系部的妇幼保健方案下提供。其他非政府组织开展的支持活动也补充了本方案,如圣卢西亚计划生育协会和圣卢西亚癌症协会。

12.36 计划生育协会的方案培养了许多了解生殖保健和家庭生活问题的社区宣传员。该机构还以较低的费用提供绝育手术。这项活动主要针对贫穷或低收入妇女,她们因为经济贫穷而支付不起计划生育服务和产品的费用。计划生育协会方案的另一个特点是引进了男性诊所,宣传男性在计划生育和家庭生活中的责任。尽管男性对这种观念有某种程度的抵触,但就诊人数仍令人感到鼓舞。由于需要提高男性在养育孩子和家庭生活中的责任和作用,今后将大力推动这项行动。

12.37 在圣卢西亚,人们的社会、文化和精神观念和实践妨碍这些方案取得成功。历史上多数时期,圣卢西亚是一个以信仰罗马天主教为主的国家,如今仍是一个以信仰基督教为主的国家。这种宗教背景的影响是各宗教机构不支持各种计划生育办法,特别是使用避孕用具,妇女和其他个人不愿接受或只能暗中接受各种计划生育办法。

12.38 圣卢西亚计划生育协会说明它的任务是“通过加强家庭生活教育方案和提供优质生殖保健服务,降低特别是青少年不想要的怀孕的发生率,作为国家努力的补充”。下表列出报告期最后三年计划生育协会提供各种服务的频率。

表12.12:2000至2002年按类型分列的圣卢西亚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诊所服务的频率

服务类型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性和生殖保健服务

阴道抹涂片检查

614

335

249

怀孕检查

516

730

670

妇科检查

1904

1810

1478

乳腺检查

190

354

265

前列腺检查

-

6

18

咨询

不育症咨询

24

111

114

性传播疾病/艾滋病毒/艾滋病咨询

550

321

374

性问题咨询

13312

15481

15014

阴道抹涂片检查结果咨询

640

18

200

青年咨询

1719

1903

2122

新采用避孕措施者咨询

2733

3702

3534

一般/婚姻咨询

143

6079

6960

资料来源:《2001至2002年圣卢西亚首席医疗官的报告》。

12.39 降低少女怀孕数量是政府的目标。统计数字表明,在1995年少女生育率达到百分之二十一(21%)之后,1998年降到了百分之十六(16%)。还应当注意到总生育率从1995年的2.9%下降到了1998年的2.5%。出生率的下降归因于实施了有力的预防方案,包括学校开设专门的课程,以及利用媒体将这个问题列入公众讨论的议程。方案还涉及培训同龄咨询员,针对父母、青少年特别是男性开展活动。

12.40 妇女保健受到严重关键的另一个领域是乳腺癌和宫颈癌。因宫颈癌死亡人数从1995年的百分之三十五(35%)下降到了1998年的百分之十七(17%)。这种看作是检查和教育方案以及改进数据收集系统的结果。正在尽一切努力,确保在乳腺癌领域取得类似或更大进展。

12.41 同时在卫生部妇幼保健方案下提供产前和产后服务。全岛保健中心和地区医院开办的儿童保健诊所向所有圣卢西亚妇女提供这类服务。不过,根据社会地理区的不同,产前和产期保健水平有所不同,因为提供治疗服务的可能是专业医师或产科医师,或受过专业训练的助产士,或农村和农村社区没有受过正式训练的地区护士或助产士。

12.42 五岁以下儿童在这些产后诊所进行免疫接种,以防治可用疫苗防治的疾病。扩大免疫方案主要免疫接种目标年龄组是一岁以下的儿童。他们要进行小儿麻痹症、白喉、结核、麻疹、百日咳、风诊、破伤风和流行性腮腺炎的免疫接种。关于风疹,必须指出由少女和成年女性在学校和医院产后诊所进行免疫接种。

12.43 年度保健报告(1985年、1990年、1991年)和国家调查(1996年)得出的儿童保健数据表,审查期内免疫接种率逐步上升。1985年以前,免疫接种率在75%至85%之间。1985年年度保健报告记录免疫接种率为目标群体的43%,并指出免疫接种率大幅下降是由于“严重缺少疫苗”。1990年和1991年记录相应年份的免疫接种率分别为80%和91%。卫生部妇幼保健股报告说,1993年一岁以下儿童卡介苗、小儿麻痹症疫苗和白喉/百日咳/破伤风/三联疫苗免疫接种率分别为95%、97%和97%。一岁及一岁以上麻疹、风疹/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三联疫苗)的免疫接种率为9.4%。儿童免疫数据没有按性别细分。

12.44 为提高免疫接种率,从而减少疫苗可预防疾病,儿童在进入小学之前必须全部进行免疫接种。在登记时,所有儿童必须提交保健证,表明已对扩大免疫方案中的疾病全部进行免疫接种。在国家妇女报告中,Fletcher-Paul(1994年)指出:

……1990年和1991年接受破伤风(TT2或加强剂)免疫接种的孕妇分别为42%和34%。这些孕妇通常在怀孕的头三个月进行破伤风类毒素免疫。

12.45 所有医院和地区保健诊所都提供接生服务,少数妇女仍由合格的助产士在家中接生。不过,在少数情况下,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少量生产由没有受过正规训练的助产士助产。产科医师和/或护士助产士在医院接生必须付费,但费用根据房间和服务而不同。在保健中心甚至在“家中”生产,都要收取服务费。

12.46 公共保健提供的接生服务仍然不足。例如,关于医院基础设施,访谈结果表明,在位于首都的主要医院和维约堡的医院,临近分娩而入院的妇女数量多于产科病房的病床数量,后一个医院程度较轻一些。这种情况在报告期的前几年非常普遍,后几年依然存在,只是没有那么严重。因此,有些产妇在临近分娩的几小时内还没有被拒绝入院。

12.47 到报告期末(2002年),堕胎在圣卢西亚仍是不合法的,不管是不是为了计划生育。只有一年(1991年),卫生部记录有一例堕胎,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官方的堕胎统计数字。堕胎合法化问题已受到很大关注,各个压力团体对此进行了讨论。眼下,人们知道确实存在着秘密/非法堕胎现象;这种情况使有关妇女处于危险之中,她们得不到任何合法求助手段。

12.48 全岛多数保健中心的产后诊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卫生、信息和广播部的妇幼保健单位负责管理这些单位。尽管如此,似乎最好由计划生育协会提供这些计划生育服务。计划生育协会是国际计划生育联合会(计生联)管理下的一个非营利性非政府组织。多数资金由计生联提供,其余来自病人缴的费用,此类费用要低于一般医生的收费。除提供避孕套和避孕信息外,计划生育协会还提供其他与性有关的服务、咨询和家庭生活教育,服务对象为26000名登记在册的18至44岁妇女。它有一支教育工作者队伍,受训向学校的教师和学生提供健康和积极的性行为知识。

12.49 尽管圣卢西亚计划生育协会和妇幼保健单位取得了许多成绩,但是社会基础设施存在着许多机构方面的制约因素和薄弱环节,妨碍计划生育服务实现最大程度的效率和效益。

12.50 《1996年贫困评估报告》中查明的一些最急迫的制约因素有:“缺乏目标群体的数据库、人们的普遍态度以及缺乏监测变化情况的能力”。青年不愿意接受及其对接受和使用计划生育的否定造成人口增长率较高,这给有限的可用社会基础设施服务造成了压力。而且,由于父母和性行为活跃的女儿之间缺乏有关使用避孕用具方面的交流,使这一问题更加复杂。此外,计划生育协会和妇幼保健单位在实施计划生育服务方面明显缺乏协调和统一。目前,圣卢西亚计划生育协会和卫生部都向保健中心供应避孕用具,供发放给育龄妇女。下表按避孕方法类型列明1998至2002年圣卢西亚计划生育协会发放的避孕用具数量。

表12.13:按类型分列的发放避孕用具情况

方法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口服

36 457

32 751

32 948

30 315

24 307

注射

3 383

2 616

4 982

2 564

2 566

避孕套

11 515

84 079

19 928

15 595

15 668

阴道用药片

794

39

-

600

756

宫内避孕器

254

286

385

377

223

资料来源:《2001至2002年圣卢西亚首席医疗官的报告》。

12.51 向圣卢西亚妇女提供的避孕方法多种多样。较常用的方法是口服避孕丸,长效注射避孕药,宫内避孕器,杀精子剂、子宫帽和海绵塞等女用屏障法;自然避孕法和涉及结扎手术的绝育手术。选择某种方法主要取决于妇女的社会经济背景、宗教信仰、婚姻地位,在某些情况下取决于配偶的偏好。圣卢西亚妇女最常用的避孕方式是口服避孕丸。输卵管结扎是已婚妇女和已生育期望数量子女的单身母亲特别喜欢的方法。访谈结果表明,许多妇女在性交时仍采用传统的“抽出”法。

12.52 对家庭生活教育工作者进行的访谈结果表明,不使用避孕用具的城市和农村妇女比例有很大不同。有更多的城市妇女使用避孕用具。不用说,教育程度也是一个作用因素,对使用避孕用具有较大影响。

12.53 大量圣卢西亚妇女,特别是处于最低层的五分之一妇女,对性行为和计划生育采取无所谓的态度。对于其中多数妇女而言,小学教育是她们的最高教育程度(《1996年贫困评估报告》)。因此,尽管全岛多数社区都提供计划生育服务,但其利用率较低。《1996年贫穷评估报告》指出:

……贫困住户对利用计划生育服务持无所谓的态度,造成处于最低层的五分之一住户规模较大。对已经有限的资源造成额外需求,因而使贫困状况得以保持和产生。

12.54 在这方面,有关非政府组织和关心计划生育问题的机构开展了系列教育和提高认识活动,这些活动往往针对收入较低的住户的妇女。较低收入家庭对计划生育服务的“无所谓态度”必须结合两方面理解,一方面是家庭要做的经济决定,这造成有限收入中较大部分用于食品,另一方面是用于一些计划生育办法的费用。

通过信息和教育活动促进保健

12.55 政府和非政府组织都在推广保健预防和促进活动。保健局和两性关系司继续利用各种媒体对妇女宣传保健问题。招贴画、小册子、信用不同保健问题信息的T恤衫也构成预防方案的组成部分。两性关系司在社区和学校会议上利用喜闻乐见的戏剧表演证明是公众教育中一个非常有用的战略。由卫生部保健信息单位主办的定期广播节目“面对现实”也常用来宣传妇女保健问题。

12.56 不能低估数据和信息对于制度改善健康状况的政策和方案的重要性。卫生部已采取措施,加强其统计和流行病学单位,以改进所提供信息的质量。而且,1997年在两性关系司任命了一位研究干事,大大提高了所提供的与性别有关的信息的质量和数量。此外,作为卫生改革倡议的一部分,发展卫生部的管理信息系统将能够提高对性别问题敏感的程度。

第13条:经济和社会生活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消除在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对妇女的歧视,保证她们在两性平等的基础上有相同权利,特别是:

(a)领取家属津贴的权利;

(b)银行贷款、抵押和其他形式的金融信贷的权利;

(c)参与娱乐活动、运动和文化生活所有各方面的权利。

社会生活和家庭福利

13.1 政府通过社区发展部社会服务司向贫困人员和家庭提供财政补助。这种补助经费在每年支出概算的“官方补助”拨款项下拨出。

13.2 财政补助(经对申请进行评估后)可发给符合《官方补助法》规定条件的人。这些人包括:

-“独居者”,即单独居住的人,通常为成年男子或妇女;

-“夫妇”,通常指以婚姻或同居形式结合在一起的一名男子和一名妇女;

-“父母和子女”;这一组不一定指上年纪的人,而且包括中年人和年轻人;

-“家庭中指定人员”,如孤儿、养子女、家庭中残疾或生病成员、精神医院或结核病疗养院的门诊病人或上年纪的父母或亲属。

制订社会补助政策以人为基础,他们由于年老、疾病、身体衰弱或精神不健全和年幼而不能养活自己。不存在性别歧视现象。

13.3 政府促使提高了社会保障补贴,向贫困人口提供一些财政援助。向单个人提供的月福利补助从40东加勒比元提高到了60东加勒比元,为三口之家提供的数额从120东加勒比元提高到了150东加勒比元。虽然人们认为增加幅度仍然不够,但妇女作为主要提供照料的人已经从中受益。1999年,通过全国保险计划发放的产妇补助金赠款已从450东加勒比元提高到600东加勒比元。

13.4 1999年,圣卢西亚政府委托进行一项老年人照料情况研究,主要关注老龄问题,并制订针对老年人的政策和指导原则。这项研究的总体目的是帮助确定最合适的政策和实际措施,提高本国老年人的地位和生活质量。对老年人的补助包括旨在帮助老年穷人的住屋修复方案。减贫方案也通过住房补助方案,尤其向老年人和妇女提供直接援助。妇女已从这些活动中受益,1999年,她们在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中占百分之五十八(58%)以上的老年人提供援助。

13.5 另一项行动也对社会中处境不利者产生积极影响,就是规范非计划发展方案。该方案旨在使在公共无主土地上定居的人有机会拥有自己居住的房产。该方案多数受益者是有孩子的妇女。

经济生活:贷款、抵押和信贷

13.6 一般而言,圣卢西亚妇女有得到贷款、抵押和信贷便利的平等机会。为了取得土地和/或房子抵押,居住在一起的已婚配偶必须都在抵押文件上签字,然后提交贷款官员核实。经核实后,已婚妇女或已婚男子可单独取得抵押。或者,同居的妇女要获得信贷不一定需要其伙伴作担保人。同样的程序也适用于男子。换言之,男子和妇女都可以单独申请住房抵押或贷款。

13.7 1992年生效的圣卢西亚国家住房政策表明政府向所有圣卢西亚人提供买得起的住房的承诺。一个法定机构住房和城市开发公司负责执行这项政策。

13.8 1999年12月,根据《圣卢西亚公司法》登记成立了詹姆斯·贝尔格莱夫微型企业发展基金会。设立该基金是为了向个人、家庭和团体提供建立小企业方面的资金信贷、培训和技术帮助。该基金的服务特别针对失业者和条件差的人,同时使城市和农村社区受益。从设立时起到2002年,该基金已向总共180个微型企业主发放贷款,其中58%是妇女。

13.9 圣卢西亚抵押和金融有限公司是一家提供住房融资的准国家机构,它有两个贷款计划,针对想建造价值在80000到100000东加勒比元房子的低收入者。令人鼓舞地注意到,在审查期内,利用这两个贷款计划的妇女(尤其是单身妇女)多于男子。

娱乐、体育和文化

13.10 教育、人力资源发展、青年和体育部在学校课程中列入文化遗产和体育活动,以帮助发展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庆祝传统的花卉节和其他民俗已纳入学年的活动,参加这些活动的既有男生也有女生。在全岛不同地区设立了体育委员会和体育官员,以执行该部规定的方案。还设立了国家体育协会,帮助在全国推广每项运动。

13.11 民族研究中心也在制作有关圣卢西亚人民生活方式的教育和视听材料方面发挥关键作用。该中心每年推出文化日历。1992年,以“文化教育资源系列”的形式推出了与人民及其文化中的五个核心方面有关的主题。这些方面包括宗教、语言、口头文学、工作和社会生活。来自全岛各社区的两个性别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参加了资源材料的概念拟订、规定、研究、编写和编辑。由妇女领导的其他文化团体(例如,Helenites Folk Group、Hewannorra Voices)也通过舞蹈和音乐帮助推广圣卢西亚文化。

13.12 随着文化发展基金会的设立,圣卢西亚文化活动和政策更加集中管理,与此同时也实现了地方协调,该基金会现在归社会改革部管辖。妇女的作用得到提高,女性文化偶像的成就和活动得到适当尊重和承认。

13.13 由于地方政府机构相对不活跃,社区组织结构存在着明显的真空。因此,开始出现一些母亲和父亲团体,自然,首先是处理眼前的社区问题,随后仿效其他社区的成功经验。社会改革部(以前的社区发展、文化、地方政府和合作社部)鼓励并欢迎这种发展,认为这是解决修建公共汽车站避雨亭和适当的道路等社区问题的由下而上的办法。母亲和父亲团体起初还关心表彰杰出母亲。全岛有40多个活跃的母亲和父亲团体。

第14条:农村妇女与发展

1.缔约各国应考虑到农村妇女面对的特殊问题和她们对家庭生计包括她们在经济体系中无金钱交易的部门的工作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证对农村地区妇女适用本公约的各项规定。

2.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消除对农村地区妇女的歧视,保证她们在两性平等的基础上参与农村发展并受其益惠,尤其是保证她们有权:

(a)充分参与各级发展规划的拟订和执行工作;

(b)有权利用充分的保健设施,包括计划生育方面的知识、辅导和服务;

(c)从社会保障方案直接受益;

(d)接受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训练和教育,包括实用识字的训练和教育在内,以及除了别的以外,享受一切社区服务和推广服务的益惠,以提高她们的技术熟练程度;

(e)组织自助团体和合作社,以通过受雇和自雇的途径取得平等的经济机会;

(f)参加一切社区活动;

(g)有机会取得农业信贷,利用销售设施,获得适当技术,并在土地改革和土地垦殖计划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h)享受适当的生活条件,特别是在住房、卫生、水电供应、交通和通讯方面。

总体背景

14.1 在报告期的大部分时间内,圣卢西亚有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人口住在农村地区。在妇女总人数中,农村妇女占很大比例。历史上,农村妇女组织工作做得不好。需要妇女组织和社区组织帮助加固社会纽带,调动妇女影响农村发展和经济活动方向,并在政府组织中充当农村妇女的游说团体。不过,最后出现了一些社区团体,如母亲和父亲团体、优育俱乐部、父母团体、社区发展组织、妇女联盟,并设立了妇女事务部,现在称为两性关系司。这些情况鼓励妇女在社区一级更多地参与规划和指导其社区发展。不过,这些团体相互间联系不多,成员数量和社区支持也不多,限制了它们对妇女的有效调动。

14.2 农村社区的发展涉及几个预算项目。人们认识到,圣卢西亚是一个高度依赖农业的国家,因此,报告期内努力在这些社区提供基本基础设施服务和公用事业。这些服务包括学校、道路、电力、水和企业。建立此类基础设施对于解决地域分隔和农村贫困问题是必要的,也是加强经济活动所必需的。《1995年贫困评估报告》得出结论说,农村社区贫困程度高于城市地区。

居住条件

14.3 1995年进行的贫困评估调查表明,农村社区的贫困状况比城市地区明显。根据调查报告(1996年),“在支出最低的五分之一人中间,75.9%的人生活在农村地区,而人口平均数是64.3%。”报告进一步指出,最低五分之一阶层中的失业率是26.0%,其中女性为27%,男性为24%。同时,在偏远和孤立的农村社区,自认为贫穷的比例最高。农村穷人的贫穷深度比是9.9%,城市穷人为6.1%。

14.4 生活在农村地区的许多妇女处境不利,这种情况在报告期的头十年尤为明显。她们的生活条件(特别是居住在偏僻地区的人)令人悲叹。许多人住在卫生设施简陋和低于标准的住房中,这些住房缺乏适当居住标准的关键因素。它们缺乏基本的物质基础设施服务,如适当的道路、通信系统、管道水和电。基本社会服务如教育、保健/卫生(最主要是垃圾和废物处理设施和厕所设施)、体育和娱乐设施等,要么没有,要么让人无法享受。这些设施和服务的缺乏使农村妇女不能做出适当反应或利用可以利用的机会。这类限制也妨碍在某些农村社区开展非农业活动的可能性。

14.5 不过,许多妇女克服了处境不利或经济贫困状态,她们在家里或在外工作,设法居住和维护高标准的房屋。必须指出,农村地区不提供国有租赁房屋,尽管查明一些农村地区急需房屋。

14.6 大量以妇女为户主的住户非常贫穷。贫困评估调查(1995年)证实并揭示,农村穷人问题可能与“无地或农场规模和生产率”有关。调查还查明“生态敏感地区”的农村贫穷问题,指出为经济生存而进行的农业生产常常以牺牲环境的适当管理为代价。较为明显的是尤其在湿季发生的广泛的侵蚀。这是不加区别地开垦山坡造成的后果。

参与发展规划和减轻贫穷的机会

14.7 重要的是在制订一个国家的发展规划时,人民必须有机会和能够参与各级决策过程,不管其地理位置、社会经济地位和性别如何。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建立某些机构或机制。但是在大部分审查期内,农村地区的人民被省略了这种参与过程。

14.8 在圣卢西亚,无论是在社区还是国家级别,农村妇女在负责制订发展规划的组织的代表性偏低。例如,妇女在农村地方政府和法定委员会的代表性偏低,特别是在管理圣卢西亚初级产品销售的委员会。

14.9 在妇女参加辩论和决策的情况下,她们的存在不一定指她们在团体内享有与男性对应方同样的完全参与或平等。在圣卢西亚妇女地位报告中,Fletcher-Paul(1994年,第42页)指出,研究表明:

……尽管国民经济以农村妇女通过其对家庭、社区以及当然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贡献而提供的持续支持为前提,但在享受发展的好处方面,她们经常处于边缘地位。

Fletcher-Paul还认为,在与农村发展问题有关的讨论中,性别层面极其重要。

14.10 尽管有这些情况,最近几年,各种项目的设立保证了农村妇女在发展规划中发挥更大作用,并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标准。这些项目和方案直接并在有些情况下专门使包括妇女在内的农村社区受益。这些项目包括小企业发展单位、圣卢西亚农村发展项目、詹姆斯·贝尔格莱夫微型企业发展基金、圣卢西亚遗产旅游方案、减轻贫穷基金和基本需要信托基金。

14.11 估计圣卢西亚农村发展项目在六年时间内耗资475万美元或1270万东加勒比元。该项目由圣卢西亚政府共同出资百分之三十三(33%);加勒比发展方案共同出资百分之二十(20%),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农发基金)共同出资百分之四十六(46%)。受益人缴款占项目成本的百分之一(1%)。

14.12 开展该项目的原因包括努力处理圣卢西亚资源贫穷农村住户面临的限制因素。项目的直接受益人是圣卢西亚西南和东南部的贫穷住户。项目以拉博里、舒瓦瑟尔、苏弗里耶尔、卡纳里斯、维约堡和米库等社区的约6858个家庭(44%以妇女为户主)为对象。项目活动包括:

依靠不超过五英亩贫瘠土地生活的农业家庭。这些家庭至少50%的收入应来自农业或相关活动;

饲养牲畜的无土地家庭;

无地的以妇女为户主的住户和/或妇女农民;

失业/就业不足年轻人;

年人均收入不足3000东加勒比元的农村住户;

全职从事渔业或至少有两年捕鱼经验的小规模渔民;没有自己的渔船的人。

14.13 圣卢西亚遗产旅游方案是圣卢西亚政府旅游部一个基于社区的倡议,由欧洲联盟出资,目的是使圣卢西亚成为加勒比最多样化和可持续的旅游目的地。遗产旅游方案促进自然和文化场所、旅游地和东道社区活动的可持续利用,通过向游客提供货物和服务提升旅游产品。该项目通过将社区和家庭融入旅游业,向他们提供直接经济效益,使无数社区和家庭受益。

14.14 始于1998年的农业经济多样化激励项目是一个农业和企业发展项目,寻求通过投资于农业部门促进农业多样化。农业经济多样化激励项目旨在处理农村部门无法得到资本和缺乏企业能力的问题。该项目由欧洲联盟(稳定出口收入制度基金)和圣卢西亚政府共同出资。其主要目的是促进增加农村部门的投资。确定项目受益人为:

有技能的失业青年;

女性户主(农村);

由于香蕉业发生变化而处于社会边缘的农民;

目前仍在被认为不适合其他形式农业的土地上从事生产的香蕉农;

在贫困线上生存的农民和渔民,估计为每月156.40东加勒比元至468.00东加勒比元;

农民和渔民组织;

帮助扩大农产品市场销路或雇用农村劳动力的小型/微型企业;

农村部门的小型/微型企业;

迫切希望围绕香蕉实现多样化的农民。

14.15 小企业发展项目是一个多方面的经济发展项目,旨在提供全面的一揽子社区支持,以激励和便利创建和发展小企业。小企业发展项目估计耗资483.8万东加勒比元,其中百分之九十五(95%)由欧洲联盟通过稳定出口收入制度出资,剩余的百分之五(5%)由圣卢西亚政府出资。小企业发展项目的受益人为:

妇女户主;

失业和就业不充分青年和农村妇女;

技能培训方案毕业生;

脱离香蕉业的住户成员;

小企业发展单位的组成者;

有企业设想和动机但没有必要资金建立企业的其他人。

14.16 减轻贫穷基金自1998年设立以来,利用欧洲联盟的赠款和世界银行的贷款,用多种方法向贫穷的农村社区、家庭和个人提供帮助。供水系统和出入道路等社区项目直接使农村社区受益,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关于水项目,除水带来的明显好处以外,对这些干预措施的研究表明,它对妇女和儿童有额外的好处,因为他们通常负责走很远的路去为住户取水。其他直接帮助农村妇女的社区项目包括设立日托设施、学校膳食设施和在学校建立信息技术中心。减轻贫穷基金的活动还鼓励和培训机构的能力建设,加强以发展为主的社区组织。这些团体中间妇女成员和领导多于男子。最后,通过减轻贫穷基金的工作,向居民特别是妇女提供营销能力培训机会。

14.17从事香蕉业的妇女由于世界市场香蕉下降而受到不利影响,1999年开始执行的欧洲联盟供资的社会恢复方案让她们受益匪浅。该方案旨在通过改善香蕉业工人的生活条件,防止他们的贫困状况进一步恶化。主要开展成人教育、住房和环境卫生、生殖保健、娱乐和体育活动、儿童保护措施、照料老人、技能培训、土地改革和增强社区能力等。该项目通过岛上各机构和政府各部的活动开展。例如,减轻贫穷基金就参与了该方案,它通过向香蕉种植社区的居民即香蕉农、农场劳动者及其家庭提供短期就业,执行了几个基于社区的项目。根据1995年贫困评估调查而制订的一个倡议是在全岛设立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调查显示,贫困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和缺乏组织及不能采取集体行动解决问题的社区。建立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是社区发展、文化、地方政府和合作社部采取的一项战略,目的是提供多种设施和服务,如基本保健、学前教育、技能中心(包括接触计算机)、图书馆和娱乐设施。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方案的目标是“帮助社区发展管理和职业技能,使它们能够在把握自己的未来方面发挥主要作用,从而将发展活动的规划和执行权力下放到地方一级”。另一项目标是“确立社区发展文化活动在青少年发展和与社区各部门建立联系方面的作用”。人力资源发展中心由来自当地社区的几个人组成的委员会管理。该方案使农村妇女有机会更好地参与社区及个人发展活动。

社区组织

14.18 社区发展、文化、地方政府和合作社部(现称社会改革部)还负责在所有地方社区创建社区发展委员会及母亲和父亲团体。这些进程开始于1970年代末期并持续到1980年代初期,已成功地吸引妇女进入社区发展活动和重振圣卢西亚农村地区社区生活的核心。还给母亲和父亲团体提供财政帮助,用于建设或扩展会议厅或社区中心,或实施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如人行小桥、自来水管和道路维护。

14.19 农村妇女和男子继续来到一起讨论社区的需要。1998年,圣卢西亚政府通过社区发展、文化、地方政府和合作社部制订了一个名为“为新千年进行社区动员”的项目。设想这个称作COMFORT 2000的方案将在圣卢西亚所有社区提高社区意识,具体做法是提高社区利用现有资源满足其需要的认识水平和能力。该项目向包括妇女在内的个人提供了参与社区一级的决策并为加强社区做贡献的机会。

14.20 从早些年开始一直到现在,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和全国志愿妇女组织委员会开展了无数活动,目的是将农村妇女纳入发展进程,增强农村妇女的能力。其中一个例子是由全国志愿妇女组织委员会协调、由教科文组织出资举办了培训讲习班。举办该讲习班是因为认识到母亲和父亲团体在社区和国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需要使这些团体的领导人掌握有效领导的必要技能和知识。该讲习班对来自全岛约二十五个社区和团体的领导人进行了培训。

接受充分保健的机会

14.21 因为两个主要医院都在城市,农村妇女接受保健要更难些。农村妇女必须到首都卡斯特里或第一城镇维约堡寻求治疗严重的不适和疾病。不过,在全岛几乎所有城镇和村庄以及许多农村社区共有二十五(25)个保健中心。还有两家地区医院。卫生部确保在这些社区提供初级保健。这些包括开业医生和/或开业护士开办的诊所、产前和产后诊所以及计划生育。医院还提供咨询服务和牧师关怀。此外,还有高危病例的产前诊所。

14.22 农村地区保健中心的妇产服务规模在逐步缩小,因为保健中心没有充足的设备处理分娩并发病。现在,农村妇女必须到最近的医院分娩。不过,仍有一些人由助产士在家里和保健中心接生。

14.23 高龄妇女也在农村人口中占一定比例,必须对她们给予关注。其中许多人单独居住、卧床不起,在需要看病时不能到保健中心和医院。卫生部提供保健服务,派一些医疗助理人员到他们家向老年人提供帮助和服务。这些包括检查和监测血压和糖尿病,确保服药、安排送医院或在必要时有医生上门服务。

14.24 评价妇女保健服务的一个主要问题是难以将妇女的工作和家庭责任与需要看病协调起来,不管是预防疾病还是治疗疾病。妇女去医疗诊所不得不丧失一天的劳动报酬,因而常常忽视自己的健康。需要制订政策,为有工作的妇女/母亲提供带薪休假,让她们能够满足自己和孩子的健康需要,特别是在社区保健中心不能提供所需服务的情况下。另一方面,卫生部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甚至在周末提供服务和诊所。

社会保障方案

14.25 享受官方补助和社会福利方案方面,农村和非农村妇女没有区别。所有人都填写相同的申请表格,确定谁有资格参加该方案所用的评估方法也是标准的。不过,可能需要保证农村妇女可以得到有关社会保障方案和服务的信息,因为她们可能因为地理位置偏僻而处于不利地位。

14.26 (在对申请进行评估之后)可能向符合《官方补助法》规定条件的人发放财政补助。这些人包括:

-“独居者”,即单独居住的人,通常为成年男子或妇女;

-“夫妇”,通常指两个人,即以婚姻或同居形式结合在一起的一名男子和一名妇女;

-“父母和子女”;这一组不一定指上年纪的人,而且包括中年人和年轻人;

-“家庭中指定人员”,如孤儿、养子女、家庭中残疾或生病成员、精神医院或结核病疗养院的门诊病人或上年纪的父母或亲属。

制订社会补助政策以人为基础,他们由于年老、不适、疾病、身体衰弱或精神不健全和年幼而不能养活自己。在发放官方补助方面不存在对妇女歧视现象。事实上,有更多妇女从该方案中受益。

培训和教育

14.27 1980年的人口普查表明,在接受普查的32 459名15岁及15岁以上的女性当中,有25 222名或78%没有学历。相比之下,有28 234名男子,即78%的男子没有学历。1993年,可得到的统计数据表明,在总共46 967名女性当中,有8%没有受过教育(而男性的比例为5.5%),5173名或10.8%没有完成小学教育(男性为5181名,占12.4%)。在1994年调查的49445名女性当中,没有受过教育的人数下降到2438或4.9%(男性为2411名,占5.5%),没有完成小学教育的女性数量也下降到7.8%,而男性为11.2%。

14.28 1993年,有8 469名或17.7%女性完成中学教育,2 559名或5.3%完成高等教育,445名或0.9%完成大学教育。与此相比,有5 732名或13.7%男性完成中学教育,2 147名或5.1%完成高等教育,1 264名完成大学教育。遗憾的是,上述数据没有按地理位置细分。不过,众所周知,与城市人(男性和女性)相比,农村妇女拥有的教育资格和职业资格更少,但与农村男子相比,她们更有可能完成中学和中学后教育。

14.29 在圣卢西亚,农村教育设施,特别是小学,遍布大多数社区,男女学生平等入学。但社区和村庄里的中学数量较少。义务制教育和后义务制教育分别在15岁和18岁结束,此后,女性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的主要障碍就是农村地区缺乏教育设施、前往距离最近学校的交通费用、缺乏动力和时间。此外,由于财力和地理位置所限,没有日托和学前中心妨碍了农村妇女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

14.30 为了改进教育并使人们更易接受教育,教育部发起了学生入学和转学分区计划。该计划将居住地与上学地点联系在一起。这项程序有助于减轻农村家长的经济负担,因为他们不用再承担将孩子送往其他地区的学校的交通费用。

14.31 教育制度最重要的改进之一是在1998年正式设立了阿瑟·刘易斯爵士社区学院南方分部。该设施使岛屿南部的农村学生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由于在各个级别女性比男性比例都要高,因此女性从这一新机会中受益最大。在这方面,需要提高农村日托服务和其他方案的数量和质量,以便使人们更容易接受教育。

14.32 关于1984年开始的成人教育和识字方案,教育部继续努力到2000年在圣卢西亚消灭文盲现象,这项教育目标与教科文组织的目标相一致。到1994年,已在30个社区开展该方案。重要的是要指出,多数学习中心设在农村地区。成人教育和识字方案使农村社区的许多人找到了自信,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控制自己的生活和生计。参加该方案的学员数量从1995年的1062名减少到了1999年的766名,但教育部自那时起对方案进行了重组,以改进学术和技术内容。1999年,有多达百分之六十八(68%)的学员是妇女,多年来妇女始终在该方案中占主导地位。

合作社

14.33 到报告期的头十年结束时,合作社运动由四十(40)个社团组成。这些包括十七(17)个信贷联盟、十(10)个渔业合作社、八(8)个农业合作社、三(3)个消费者协会和两(2)个出租车合作社。这些社团已达到不同的发展阶段。发展最好、财政可维持的社团是信贷联盟,包括1984年设立的圣卢西亚教师联盟信贷联盟和拉博里信贷联盟。总体而言,数量增加了,出租车合作社数量有了明显增长,这主要是旅游业在圣卢西亚经济中所占比重增加所致。

14.34 截至1993年12月,合作社运动成员总数约为18300人,股份资本约为3300万东加勒比元。资产价值约为3800万东加勒比元(年度报告,合作社部)。合作社运动是自愿性的,领导是非全日制工作。尽管有这些成就,合作社运动需要市场化,以便充分发挥其潜力。

14.35 在审查期的大部分时间内,当局为重组农村经济所做的努力有限。不过,农村妇女特别是西海岸的人积极创办合作就业企业,如在生产和向当地人和旅游者销售手工艺品方面。它们还生产和销售植物和花卉。遗憾的是,没有现成的数据用来确定其效果如何。

14.36 农业协会的成员包括大、中、小规模农场主和小地主。本协会对妇女加入没有法律限制。不过,总体而言成员以男性为主。农业协会还是一个企业实体,专门从事住房和农业商品销售。其成员从本企业受益很大,因为他们可以按很高的折扣率购买物品。

14.37 许多农民和小地主也属于储蓄和贷款合作社或信贷联盟。他们的成员也包括技术工人和白领雇员。在许多农村社区,这些机构非常完善并在有效运作。事实上,两个效力和生产率最高的信贷联盟以拉博里和舒瓦瑟尔的农村社区为基地,它们为这些农村社区提供服务。这些设施按很低的利率向成员提供贷款和抵押。但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合作企业特别是农村合作社的发展是有限的。

14.38 学校也参加合作社方案。明显的是其中多数学校在农村社区(见表14.1)。估计参加合作社小学的入学人数为11148人;估计会员数为4851人。估计中学入学人数为3814人,会员数为818人。持有的定期存款或其他高利率款项金额为347 069.00东加勒比元;总储蓄额达98 767.00东加勒比元。

表14.1: 1993/1994年按城市/农村分列的参加合作社方案的学校

学校类型

城市

农村

学校数量

参加合作社的学校数量

学校数量

参加合作社的学校数量

小学

15

2

70

37

中学

9

2

5

4

合计

24

4

75

41

资料来源:教育和文化部《统计摘要》。

妇女在社区活动中的作用和职能

14.39 参加农村社区活动没有严格陈旧的性别观念区分。妇女以及男子暂时或长期在自己的房地种植蔬菜、饲养牲畜和从事其他形式的农业活动,或者离家从事服务或制造业、农业或商业等长期劳动。值得指出的是,对于贫穷的农村妇女,制造业是最重要的就业部门。不过,最近一段时间,许多雇用农村妇女的工厂突然关闭,这些妇女因而失业,并且如果得到补偿的话也很少。

14.40 妇女参与农业劳动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住户的社会——人口构成、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作物类型和所采用的技术。在种植蔬菜或自给农作为主要活动的住户,农村妇女参加完成一系列任务。饲养庭院动物往往同时由妇女和男子承担,如鸡、猪、山羊、母牛、绵羊等。

14.41 农村妇女的贡献并不限于种植蔬菜、农耕和饲养牲畜。她们还在家里家外从事其他许多活动。她们在家里参加的一些活动包括:

-家务活;

-制作食品用于出售;

-出售蔬菜园或农场生产的产品;

-出售花卉和植物;

-手工艺品;

-家庭加工商品如淀粉和葡萄酒;

-饲养庭院动物如鸡;

-缝纫。

14.42 下列活动是妇女在家外进行的一些活动:

-教学;

-社区护士;

-社区工作;

-有报酬和无报酬的农业劳动;

-工厂工作;

-家政服务;

-出售农场和花园产品;

-出售手工艺品和家庭加工商品;

-街头贩卖;

-批发和零售活动。

必须指出,在一些农村社区,缺乏组织和地方政府造成这些地区的居民不能调动他们做出努力,采取共同立场处理他们面对的许多问题。如果有母亲和父亲团体,它们开展的活动限制于其成员的社会发展。

农村信贷和农用土地所有权

14.43 得到信贷是农村社区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多数妇女没有多少抵押品或财产,可用来担保来获取银行或其他贷款机构的贷款,他们也没有足够高的收入偿还贷款。以上所述的一些项目和方案在处理这些问题方面取得了成功。

14.44 总体而言,农村妇女很少拥有她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尽管1986年农村普查确实显示在11504份农田产权中,年龄在30至60岁之间的妇女拥有2834份,占25%。产权契约上往往写着其丈夫或同居伴侣的名字。因此,其中一些妇女不得不依赖其配偶获得信贷。

14.45 在圣卢西亚,现有外国和当地所有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数据没有按性别细分。此外,也无法得到关于贷款在农村和城市地区的分配情况的统计数据。尽管如此,仍可以从圣卢西亚开发银行和国家研究和开发基金会得到数据。

14.46 尽管男子和妇女同样可以得到信贷,然而对妇女特别是从事农业和农耕的农村妇女的正规信贷似乎总量不足。在审查期内,圣卢西亚开发银行贷给女性的住房和学生贷款多于给男性的贷款,但相同报告期内贷给女性的农业贷款远远少于给男性的贷款。批准的多数农业贷款(也包括住房贷款)是贷给共同申请人。

14.47 国家研究和开发基金提供的数据表明,在1984至1992年期间,基金会支出722笔贷款,209笔或29%由妇女获得。在1990至1993年期间付给妇女的贷款比例从1990年的百分之二十五(25%)提高到1991年的百分之四十一(41%)。1991年以后,贷给妇女的贷款百分比下降到1992年的百分之二十五(25%)和1993年的百分之十八(18%)(Fletcher-Paul,1994年)。1993年付给男子的贷款总价值为1 344 230东加勒比元,而妇女借款额为217 187东加勒比元。

14.48 如上文“合作社”项下所述,农村妇女也可以从信贷联盟得到信贷用于开展小规模业务。目前,有一些针对农村妇女的方案,这些方案考虑到妇女的生产性作用,并谋略通过贷款和技术援助提高她们的生产率。与此同时,考虑到农业所面临的普遍困难,妇女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很低。

第15条:法律面前享有平等权利

1.缔约各国应给予男女在法律面前平等的地位。

2.缔约各国应在公民事务上,给予妇女与男子同等的法律行为能力,以及行使这种行为能力的相同机会。特别应给予妇女签订合同和管理财产的平等权利,并在法院和法庭诉讼的各个阶段给予平等待遇。

3. 缔约各国同意,旨在限制妇女法律行为能力的所有合同和其他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私人文书,应一律视为无效。

4.缔约各国在有关人身移动和自由择居的法律方面,应给予男女相同的权利。

妇女的法律地位

15.1 在圣卢西亚,给予妇女在法律面前和获得司法方面与男子平等的权力。1979年颁布的《圣卢西亚宪法》第13条保证了这些权利。保证所有人享有这些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不管其性别如何。

15.2 《刑法》规定的刑法条款对两性是相同的,必要情况下在性犯罪中除外。《刑法》规定的惩罚范围和刑期对男子和妇女都相同。

15.3 妇女可以在陪审团任职(除非她们被认为身体不适合任职)。她们可以在法院作证,她们的证词与男子有相同分量。不过,她们没有义务提供对自己配偶不利的证词。

15.4 妇女也能够申请律师资格和作为律师开业,并参加圣卢西亚的司法系统,但直到1980年代末,真正进入法律界的妇女并不多。

15.5 目前,妇女对司法系统的参与水平较高,尽管其参与程度仍与男子不平等。在1985年至1993年期间,司法系统的妇女代表性增加了百分之五十(50%)以上:1985年为百分之十七(17%),1993年为百分之三十九(39%)。这种增长可归因于女律师数量增加,最明显的是1993年。1988年,圣卢西亚任命了第一位女性首席检查官。令人感兴趣地注意到,在报告期较早的一段时期,女治安司法官数量超过男性。在1990年代的几年内,圣卢西亚的总检察长是女性,是1992年以来第一位被任命担任这一职务的女性。1990年任命了第一位女法官,1996年首席法官是一名妇女。还是在1996年,所有地区法院治安法官都由妇女担任。

尽管实现了妇女在法律面前各个方面权利平等,但现有使法律生效和使妇女主张权利的机制仍很有限。规定的法律宣布的是一般原则,但在执行方面仍然存在缺陷。许多情况下,妇女由于没有意识到这些权利而没有行使权利。责任在于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工会和各种有妇女成员并致力于实现圣卢西亚妇女在法律面前的权利的各种非政府组织。

民法与合同

15.7 妇女与男子一样可以接受法律服务。她们被赋予与男子同样的订立各类民事、商业、行政或劳务合同的权利。她们还有权获得和管理自己的财产。对于妇女没有法律限制,因此她们可以自由进行各种合法交易。本文件第16条将讨论《婚姻财产法》的规定。

15.8 如上所述,圣卢西亚法律总体上规定在就业、取得房地产、获得信贷、合同安排方面对妇女歧视和教育机构对妇女歧视为非法。

15.9 法律无疑赋予圣卢西亚妇女以平等权利。不过,保证妇女享有《宪法》所规定的平等机会和充分行使其权利的机制仍没有落实,也没有采取这类措施。因此,在事关国家发展规定的决策过程中,妇女有时被排除在外或发挥较小的作用。

15.10 在圣卢西亚,没有对妇女的正式歧视,也没有基于性别的法律上的不平等。但是,尽管《宪法》规定在公民权利方面两性平等,但对于圣卢西亚国民的外国出生丈夫则存在歧视(本文件第9条所讨论的公民权利)。

15.11 《民法》第三卷第242章第48至51条专门处理住所问题,规定如下:

为所有民事目的,一个人的住所是他有主要居住地的地方。

拥有临时或可撤销公职的人保留其前住所,除非他表达了相反的意愿。

已婚妇女如没有与丈夫分居和分餐,其住所与丈夫的住所相同。未婚未成年人的住所为父亲和母亲或其监护人的住所……。

连续为他人服务或工作的成年人的住所是其服务或工作对象的人的居住地,如果他们住在同一所房子的话。

15.12 《圣卢西亚宪法》(第1章第12条)规定,一个人:

“……有权在整个圣卢西亚自由移徙,有权在圣卢西亚任何地方居住,有权进入圣卢西亚,有权离开圣卢西亚,有权豁免被驱逐出圣卢西亚。”

《宪法》还规定:

对被依法拘留者的移徙自由的任何限制不应被视为不符合或违反本条规定。

第16条:婚姻和家庭

1.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消除在有关婚姻和家庭关系的一切事项上对妇女的歧视,并特别应保证在两性平等的基础上:

(a)有相同的缔婚权利;

(b)有相同的自由选择配偶和非经本人自由表示、完全同意不缔婚约的权利;

(c)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及解除婚姻关系时,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d)不论婚姻状况如何,在有关子女的事务上,作为父母亲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但在任何情形下,均应以子女的利益为重;

(e)有相同的权利自由负责地决定子女人数和生育间隔,并有机会获得使他们能够行使这种权利的知识、教育和方法;

(f)在监护、看管、受托和收养子女或类似的制度方面,如果国家法规有这些观念的话,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但在任何情形下,均应以子女的利益为重;

(g)夫妻有相同的个人权利,包括选择姓氏、专业和职业的权利;

(h)配偶双方在财产的所有、取得、经营、管理、享有、处置方面,不论是无偿的或是收取价值酬报的,都具有相同的权利。

2.童年订婚和童婚应不具法律效力,并应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包括制定法律,规定结婚最低年龄,并规定婚姻必须向正式登记机构登记。

缔结婚姻的权利

16.1 妇女有与男子同样的缔结婚姻的权利。《民法》第五卷第一章第81至93条涉及缔结有效婚姻所必需的条件。在下列情况下,当事方没有结婚的资格:

当事一方不到16岁;

当事一方不同意。18岁以下未成年人同意须由下述人士表示:

-共同居住的父母双方;

-如父母分居或离婚由对未成年人有监护权的父亲或母亲一方;

-如果父亲或母亲一方被另一方抛弃,由被抛弃的一方;

-如父亲或母亲一方去世由活着的一方;

-已故父亲或法院指定的监护人;

在结婚时自然或意外原因导致的明显性无能;

第一次婚姻没有解除;

当事方属于第90、91和93条禁止结婚的血亲和姻亲,例如兄妹(法律上的或天然的,或因婚姻而有相同关系者)、叔叔侄女、姑姑与侄子和因婚姻而有相同关系者。

当事方为同一性别,尽管对此没有规定。

婚姻存续期间和解体时的权利和责任

16.2 《民法》第一卷第六章第143至154 A条承认丈夫和妻子各自的权利。其中规定:“丈夫和妻子应当相互忠诚、援助和帮助。”丈夫应保护妻子,而妻子须服从丈夫。

16.3 《民法》第145条指出,妻子有义务与丈夫住在一起,并随他一块到他选择居住的地方。但丈夫不得使用武力或禁闭手段强迫妻子与他住在一起。丈夫有责任根据自己的收入和条件接收和供养她。即使当事方相互同意分居,本规定也适用。

16.4 第146条规定,分居的已婚妇女可像单身者一样就财产单独提出诉讼或被诉讼或出现在法律程序中。还规定已婚妇女可单独:

“……像未结婚一样……就其独有财产、权利或责任而提出起诉或被起诉或出现在法律程序中。”

16.5 在诉讼中如果第三方与共同财产、权利和责任有关,他的丈夫有责任代表夫妻双方及其妻子,除非另作声明或规定。例如,如果丈夫不能或拒绝代表夫妻双方,则必须由妻子代表。

16.6 《民法》第147条宣布妻子独有财产“……不再受其丈夫的管理,这种管理已被完全剥夺。”这也意味着已婚妇女不再需要其丈夫同意或授权,就能对其独有财产采取任何行动或订立任何合同。

16.7 在婚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并按照自己的愿望处理自己的财产。此外,已婚妇女可不征求丈夫同意或授权,像单身妇女那样单独“接受、接收、管理、使用、转让和处置自己的财产”(第148条)。她可以像未婚妇女那样,单独按照自己的意愿订立合同、承担义务从而对自己独有财产产生约束力。她也可以就自己独有财产签署任何契约或书面材料,并起草遗嘱,无须经过丈夫批准。

16.8 一个人不应因性别或婚姻而在下述方面受到歧视:

“担任任何公职或被指定或担任任何民事或司法职务或职位,或进入或承担或从事任何民事专业或职业,或进入任何注册协会……”。

16.9 关于婚姻的解除,《民法》第一卷第七章第155条规定:“只能因当事一方死亡而解除婚姻;在双方都活着时,婚姻不可解除。”但在1988年以后,本条款被修改,最后一句话被删除,并增加了“或依法批准的离婚”词语。

16.10 1973年《离婚法》第3条规定,离婚的惟一理由是婚姻破裂,不可挽回,这要根据当事一方是否可以向高等法院证明下述事实之一来确定:

被告通奸,原告认为与被告生活在一起不可忍受;

由于被告的行为习惯,不能合理地预期原告可以与被告生活在一起;

在原告申请解除婚姻之前,原告被被告遗弃持续两年;

配偶分居,并且在原告申请解除婚姻之前已连续五年分居。

在婚姻解除后,配偶之间仍存在扶养义务,扶养义务扩展至儿童的监护和抚养。

16.11 在1989年修改之前,《圣卢西亚民法》规定,扶养妻子和子女的义务完全由丈夫承担。不过,现在的《民法》第145条(1989年第2号修正案)规定,“配偶一方有义务按照自己的财力向另一方提供生活必需品。”本规定还包括在1973年《离婚法》第26(1)条中。它还规定任何一方可以以故意疏忽为理由,授权法院发布通过定期付款或一次付清的方式给予扶养费的命令。不过,这种扶养费依要求一方的愿望和应付一方的财产而定(《民法》,第139条)。

16.12 1973年《离婚法》第26(1)条规定了在申请人的赚钱能力因为年龄、疾病或者身体或精神残疾而受到损害时,妻子提供扶养义务。

父母的权利和责任

16.13 已婚父母和未婚父母生育的孩子的法律地位有所不同。圣卢西亚法律对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作了区分。法律上的推定也偏向婚生子女,契约、法规和《民法》任何提及子女的地方都指的是婚生子女。例如,在解释一份遗嘱时,只有在遗嘱专门指出包括非婚生子女时才驳回这一假定,从而对非婚子女有利。如果遗嘱中提到“我的子女”,如果有婚生子女,则非婚生子女被自动排除在外。

16.14 《认养子女法令》通过1983年第16号修正案,就未婚母亲向法院申请非婚生孩子扶养费做出规定。本修正案也修改了每周25.00东加勒比元的数额。按任何生活标准衡量,这一数字都是严重不够的。不过,1993年法令修正案将这一数额提高到每周50.00东加勒比元。法院的命令没有提到保持非婚生子女已经习惯的生活标准。

16.15 相反,1973年《离婚法》第25(2)条充分考虑了婚生子女的经济需要。该法指出婚生子女的扶养费取决于收入能力、财产和孩子的其他经济来源、孩子在身体或精神方面是否有残疾、婚姻解体前家庭的生活水平、孩子受教育或训练和父母期望孩子受教育和训练的方式。应付给婚生子女的扶养费金额是不受限制的。

16.16 如果孩子是已婚父母所生,则将父亲的姓名写在出生证上。相反,如果父母未结婚,须经父母双方同意才将父亲的姓名写在出生证上。

16.17 主要的父母权是对孩子的监护权,这项权利影响涉及孩子的所有其他权利。如《民法》第210 A条所强调,孩子的福利在监护决定中最为重要,因此首先应考虑这一点。如果父母之间产生争议,则孩子的监护权由法院确定。除了孩子的福利以外,法院还要适当考虑保持儿童稳定性的必要性。

16.18 对孩子有监护权的父母一方可向家庭法院申请由另一方支付扶养费。要对双方的愿望和财产进行评估之后,扶养费的支付将被强制执行。

16.19 没有监护权的父母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探视权。法院鼓励父母双方在离异后继续保持与孩子的关系。法院经常裁定做出共同照料的安排或监护或探视安排,使父母一方都可以与孩子相处。

16.20 如果父母相互结婚,双方即缔约均为孩子的监护人,父母双方都有权监护其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在孩子出生时没有结婚或同居,父母双方都有监护权和责任。

得到计划生育信息的权利

16.21 在圣卢西亚,男子和妇女有得到计划生育信息和教育的平等权利,但统计表明,在圣卢西亚计划生育协会登记的妇女要多于男子。本文件第12条对避孕方式和性与计划生育办法进行了讨论。

有关保护、监护、托管和收养的权利和责任

16.22 生活在一起的父母双方都被视为孩子的保护人。因此,他们有责任管教和抚养其子女。即使父母离异,这种保护权也不会失去。

16.23 必须指出,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指定为孩子的保护人或取代孩子的父母。不过,除非有充分理由认为父母一方不适合为孩子提供适当的照料或不愿承担这种责任,否则一般不剥夺父母的保护权。继父母和养父母可以申请成为孩子的保护人,从而试图与他或她建立法律关系。

16.24 对妇女成为托管人没有歧视。两个性别都有资格成为孩子财产的托管人,并被准许投资于任何投资基金,不管当时这些财产是否处于投资状态。《民法》第二章第2151(1)条就托管人通过公开拍卖或私人合同出售或同意其他人出售投资的所有或任何部分财产做出了规定。

16.25 有关无遗嘱和有遗嘱两种情况下继承法的规则,要求去世者由一名个人代表或托管人代表。就有遗嘱继承而言,遗嘱指定一名执行人员处理立遗嘱者死亡后的事情。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将由法院指定一名个人代表。法律规则对妇女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采取行动都没有歧视。

16.26 《民法》第2189条(第四章)就有关未成年人的受惠人利益的命令做出规定,其中规定:

如果未成年人有权作为受惠人得到任何财产,法院为了将资本或收入用于未成年人的扶养、教育或福利,可以下令:

指定一人转交这种财产;

如果是股票或活动物体,授权任何人转让或要求转让这类股票,或接受其红利或收入,或起诉要求得到和按法院认为合适的条件恢复这类活动物体。

16.27 1954年通过了有关收养的法律。《收养法令》第19章规定,经居住在圣卢西亚的人按规定方式提出申请,法院可下达收养令,允许申请人收养一名儿童。收养令可以授权两个配偶共同收养一个婴儿,母亲或父亲单独或与其配偶共同收养婴儿。

16.28 在满足下述情况时,法院才下达对于婴儿的收养令:

-申请人已满25岁,并且至少比婴儿大21岁;

-申请人已满21岁,并且是婴儿的亲属;

-申请人是婴儿的父亲或母亲。

16.29 未经婴儿父母一方或监护人同意将不下达收养令,并且申请人和婴儿须住在该国。然而,如果父母(配偶)一方或监护人不能找到或不能表示同意,法院可免除他们的同意。还有,除非婴儿在发布命令日期之前至少三个月持续与申请人生活在一起,否则将不下达收养令。

16.30 单独的男性申请人不可以收养女孩,除非法院相信他是孩子的父亲,或“有特殊情况,证明作为例外措施下达收养令是合理的。”

选择姓氏、职业和工作的权利

16.31 圣卢西亚没有法律专门要求妇女使用特定姓名。妇女结婚后往往采用丈夫的姓氏,但她可以保留自己的姓氏或在丈夫姓氏之前使用自己的姓氏。近几年,越来越多的职业妇女选择保留自己的姓氏,并且在结婚之后也不采用丈夫的姓氏;特别是如果所有重要文件和证明上有自己的姓氏的情况下。如果婚姻解体,采用丈夫姓氏的妻子可保留丈夫的姓氏,如果愿意也可通过法律程序恢复自己的姓氏。

16.32 就婚生子女而言,目前的法律规定他们可以自动采用父亲的姓氏。对于非婚生子女,他们可以采用母亲的姓氏,或者如果母亲同意而采用父亲的姓氏。不管是哪一种情况,父母有权决定他们希望子女姓谁的姓,即母亲还是父亲的姓。对于配偶选择职业和工作没有法律差别。

结婚后的财产权(婚姻财产)

16.33 在圣卢西亚,婚姻财产受民法“财产共有”原则的制约。《民法》将共有界定为“男子及妻子对于某些财产的共同利益。”《民法》也承认独有财产。一般而言,丈夫和妻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所有财产可以被视为共有财产。根据《民法》第1192(1)条,人们在结婚后财产分为两类,即独有财产和共有财产。

16.34 根据圣卢西亚法律,住在圣卢西亚的配偶结婚即财产共有。不过,如果结婚之前已起草合同确认独有财产,则圣卢西亚法律承认这种单独所有权。

16.35 事实上确立了对财产的单独所有权的独有财产在《民法》中也得到承认。夫妻一方拥有的独有财产不在配偶之间分割。《民法》第1192(2)条的规定界定独有财产所有在婚前取得的所有动产和不动产,在婚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继承、赚取或获得的与共有财产无关、不可追溯来源的任何财产。《民法》第1194条也提到“配偶一方须为子女教育和养活子女和婚姻费用支付的”收入和工资为独有财产。

16.36 在1989年之前,按照《民法》,管理共有财产是丈夫单方的责任。1989年《民法》第2号修正案规定丈夫和妻子都有这种责任。根据《民法》规定,未经对方同意,配偶任一方不得处置财产,配偶双方必须同时在其转让或抵押书上签字。

16.37 根据第1228条,下述情况下可以解除财产的共有状态:

婚姻解体;

分床和分餐;

通过司法行为分割财产;及

缺少其中一方。

财产的分割只能由司法系统完成。

16.38 第1229条就保护妻子做出规定,规定下述情况下可分割财产:

……当妻子的利益受到危害,或丈夫生活的无序状态使得有理由担心他的财产不足以满足妻子有权得到的。

第1233条还通过规定只有妻子可要求分割财产而为妻子提供了进一步的保护。

配偶财产和去世、无遗嘱情况和事实婚姻关系中的家庭供养和财产分割

16.39 《民法》所载的继承和遗产法律(第242章,圣卢西亚经修正的法律)对配偶一方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也没有留下子女情况下的相互继承作了规定。必须指出,在圣卢西亚的法律解决办法中,继承法律不承认同居关系。因此,这种情况不产生财产权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妇女没有法定继承权。

16.40 法律给予结婚父母在世的子女自动继承去世父母的财产的权利。不过,在1944年之前,非婚生子女没有从其父亲或母亲那里继承任何财产的法定权利,除非是依据遗嘱。这样,去世时未留下遗嘱的父母的非婚生子女被剥夺继承父母的财产。1944年对《民法》作了修改,允许非婚生子女在其母亲去世时没有其他在世亲属、丈夫或婚生子女的情况下可以继承母亲的遗产。根据本修正案,在其孩子去世时没留下遗嘱但他有妻子、婚生子女和亲属的情况下,母亲无权继承孩子的遗产。

16.41 事实上,如一名妇女在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其婚生子女和/或亲属有要求继承其财产的法定权利。只有在遗嘱中专门指定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才可以继承,这是可以传承财产和指定受益人的一种方式。他们不能自动要求继承去世时没留下遗嘱的推定父亲的财产,即使没有婚生子女声称是其继承人。

16.42 通过1988年第4号修正案对立法第579条进行了修正,目的是消除婚生和非婚生子女对于单身妇女无遗嘱情况下在继承方面的区别;(在此情况下,单身妇女可以与丈夫分居,其丈夫与别人有其他子女的妇女,或者是离婚妇女)。单身母亲的财产由其子女继承,在此情况下,如果一个非婚生儿子或女儿去世时没有留下子女而只有母亲,则财产由母亲一人继承。现在的第579(1)条规定,“如果去世者是单身妇女,其去世时留下子女,则由其子女平等地继承其财产。”在本修正案中,单身妇女包括寡妇、与丈夫分居的已婚妇女和离婚妇女。

16.43 现在的情况下,拥有财产并且是未婚子女的母亲的未婚妇女可以通过立遗嘱将其财产传给子女。如果她没有留下遗嘱,则在去世时其财产传给所有子女。如果去世者没有留下子女但她有母亲,则其财产由其母亲继承。

16.44 在圣卢西亚,没有法律管理事实婚姻关系中生活在一起的妇女和男子的财产关系。在事实配偶共同购买财产的许多情况下,两人的姓名同时出现在契约和有关所有权文件中。如果伴侣一方是惟一的财产法定所有人,则与独有财产应享权利有关的法律将适用,除非另一方可以证明对另一方拥有的财产有衡平法上的权益。

最低结婚年龄

16.45 如本文件第16条“缔结婚姻的权利”项下所述,两个都不满16岁的人举行的结婚仪式无效。《婚姻法》还要求,如果未成年人要结婚,必须征得其父母或监护人同意。未征得同意,不得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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