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ED/C/24/3

保护所有人 免遭 强迫失踪国际公约

Distr.:General

22 May 2023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

关于根据《公约》第三十条提交的紧急行动请求的报告*

A.导言

1.依照委员会《议事规则》第57和第58条,根据《公约》第三十条提交委员会审议的所有紧急行动请求均应提请委员会注意。本报告概述了委员会自第二十三届会议以来在收到的根据《公约》第三十条提交的紧急行动请求方面处理的主要问题,以及已发送相关缔约国的登记和后续照会中所载委员会关于这些请求的建议。

B.委员会第二十三届会议以来收到的紧急行动请求

2.委员会在第二十三届会议上通过的关于紧急行动请求的报告中列出了截至2022年9月23日登记的事关1,537名失踪人士的紧急行动请求中观察到的趋势。自该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委员会收到了42项新的紧急行动请求,涉及52名失踪人士。在这些新的紧急行动请求中,委员会决定登记31项请求,涉及41名失踪者。在其余11项请求中,3项请求没有得到登记是因为委员会认为这些请求不构成《公约》所界定的失踪案件;4项请求中的资料不足以确立事实;1项请求根据《公约》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予以驳回,因为该请求所涉失踪案件开始于《公约》生效之前;3项请求所涉失踪案件发生在尚未批准《公约》的国家。按照惯例,后面这4项请求已转交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新登记的31项请求事关发生在伊拉克、日本和墨西哥的失踪案件。

3.截至2023年3月31日,委员会登记了涉及1,578名失踪人员的紧急行动请求,如下表所示。2021年,委员会新登记了69项紧急行动请求,涉及459人。2022年,委员会新登记了71项紧急行动请求,涉及100人。也是在2022年,委员会就登记的紧急行动请求发出了72份照会,以跟进委员会就强迫失踪案件的搜寻和调查工作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登记的紧急行动请求所涉失踪者人数,按缔约国和年份分列

缔约国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a

合计

阿根廷

-

-

-

-

-

2

-

-

1

-

-

-

3

亚美尼亚

-

-

-

-

-

1

-

-

-

-

-

-

1

多民族玻利维亚国

-

-

-

-

-

-

-

1

-

-

-

1

巴西

-

-

1

-

-

-

-

-

-

-

-

-

1

布基纳法索

-

-

-

-

-

-

-

-

1

-

-

-

1

柬埔寨

-

-

1

-

-

-

-

2

1

-

-

-

4

哥伦比亚

-

1

1

3

4

3

9

3

2

153

-

-

179

古巴

-

-

-

-

-

-

1

3

-

188

-

-

192

洪都拉斯

-

-

-

-

-

-

14

-

9

2

-

-

25

伊拉克

-

-

5

42

22

43

50

226

103

41

42

1

575

日本

-

-

-

-

-

-

-

-

-

-

-

1

1

哈萨克斯坦

-

-

-

-

-

2

-

-

-

-

-

-

2

立陶宛

-

-

-

-

-

-

-

2

-

-

-

-

2

马里

-

-

-

-

-

-

-

-

1

11

-

-

12

毛里塔尼亚

-

-

-

-

-

1

-

-

-

-

-

-

1

墨西哥

5

4

43

166

58

31

42

10

57

60

52

16

544

摩洛哥

-

-

-

-

1

2

-

-

-

2

2 b

-

7

尼日尔

-

-

-

-

-

-

-

-

1

-

-

-

1

阿曼

-

-

-

-

-

-

-

-

-

1 c

-

-

1

巴拉圭

-

-

-

-

-

-

-

-

-

1

-

-

1

秘鲁

-

-

-

-

-

-

-

-

14

-

-

-

14

斯里兰卡

-

-

-

-

-

1

-

-

-

-

-

-

1

斯洛伐克

-

-

-

-

-

-

-

-

1

-

-

-

1

苏丹

-

-

-

-

-

-

-

-

-

-

1

-

1

多哥

-

-

-

-

-

-

2

-

1

-

-

-

3

突尼斯

-

-

-

-

-

-

-

1

-

-

-

-

1

乌克兰

-

-

-

-

-

-

-

-

-

-

3

-

3

合计

5

5

51

211

85

86

118

248

192

459

100

18

1 578

a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b 其中一项请求也转交了西班牙。

c 这项请求也转交了斯里兰卡。

C.已中止、已结束或已为保护临时措施受益人而暂停的紧急行动

4.根据委员会第八届和第二十届会议通过的标准:

(a)当失踪人员被找到但仍被拘留时,紧急行动中止;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所涉人员特别容易再次面临强迫失踪,并被置于法律保护之外;

(b)当发现失踪人员享有自由,或被找到并获释,或经查已死亡,而亲属和/或请求人对事实无异议的,紧急行动结束;

(c)当紧急行动请求人与失踪者家属失去联系且无法再提供后续信息时,紧急行动及委员会的后续行动暂停;在请求人通知委员会已恢复与家属的联系后,可重新启动暂停的紧急行动。

5.除这些标准外,委员会在本届会议上决定,如果三次发出催复通知后请求人仍未答复委员会索取资料的要求,委员会也将暂停案件。

6.截至2023年3月31日,委员会已结束涉及430人的紧急行动案件,中止涉及38人的案件,暂停涉及103人的案件。尚未结案的案件涉及1,007人。

7.委员会表示欢迎的是,目前已找到469名失踪人员。委员会尤其欢迎的是,442名当事人被找到时还活着。在这方面,委员会希望着重指出,本报告所述期间登记的紧急行动请求中,墨西哥的案件出现了积极结果。

D.第二十三届会议以来的动态(截至2023年3月31日)

8.在整个紧急程序中,委员会与缔约国(通过其常驻代表团)和紧急行动请求的提交人保持经常联系。委员会还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和联合国其他驻地机构开展了合作,这些机构传递案件相关信息,并跟进委员会建议的落实情况。

9.以下段落无意详尽无遗地分析紧急行动程序下收到的所有信息,而是描述了本报告所述期内一些缔约国的一般问题和具体问题以及趋势和动态。

1.本报告所述期内出现的一般趋势

10.在紧急行动程序下收到的信息证实了委员会第十一届至第二十三届会议通过的报告中曾指明的一些趋势,同时体现了一些新趋势,如下列各段所述。

(a)与委员会缺少合作

11.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一些缔约国不予合作,不对紧急行动请求作出答复或者不落实委员会的建议。委员会回顾,根据《公约》第三十条第三款,缔约国有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委员会报告遵照《公约》为查找和保护有关人员而采取的措施,根据第二十六条第九款,缔约国有义务与委员会合作,协助委员会成员履行任务。

12.委员会仍然特别关切的是,伊拉克仍未答复大多数登记的事关其领土内所发生失踪案件的紧急行动请求,也未落实关于搜寻和调查措施的建议。委员会曾在以往提交大会的五份报告中指出,伊拉克未能履行本国根据《公约》第三十条承担的义务。

13.如果相关缔约国未在委员会设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后续信息,委员会将发出最多四次催复通知。如果需要发出第四次,也就是最后一次催复通知,委员会将表明,委员会可能决定在下一届会议关于紧急行动请求的报告中以及在提交大会的下一份报告中将此情况公诸于众。

14.截至2023年3月31日,委员会已发出最后一次催复通知但仍在等待缔约国答复的有153项紧急行动请求,涉及379名失踪人士,其中:141项请求事关伊拉克,涉及360人;11项请求事关墨西哥,涉及18人;1项请求事关马里,涉及1人。

15.委员会还感到关切的是,一些案件中缺少来自紧急行动请求提交人的答复。如果缔约国就搜寻和调查措施提出了意见,意见已转交提交人请其评论,而提交人未作出答复,委员会将向提交人发出最多三次催复通知。如果提交人在第三次催复通知后仍不答复,委员会将暂停紧急行动请求的后续行动。如果紧急行动请求提交人不作答复,委员会无法针对委员会的建议采取后续行动。

16.截至2023年3月31日,委员会已发出三次催复通知但未收到相关提交人答复的紧急行动请求涉及104名失踪者:墨西哥80人、洪都拉斯13人、哥伦比亚9人、秘鲁1人、斯洛伐克1人。委员会回顾,提交人如果与失踪者亲属失去联系,应通知委员会,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会将暂停案件的后续行动。提交人如果对有关缔约国采取的搜查和调查措施没有任何补充,应通知委员会,以便委员会能够根据缔约国提供的资料,就紧急行动请求采取后续行动。

17.委员会回顾,缔约国和紧急行动请求的提交人如果找到失踪者,应立即通知委员会,以便结案。

(b)缺乏因案制宜的策略,且搜寻程序和调查程序之间缺乏协调配合

18.在委员会就紧急行动请求开展的后续行动方面,委员会仍表示关切的是,缔约国未能遵循《公约》第十二条和第二十四条,制定和实施搜寻失踪人员并调查其失踪情况的综合策略。对于此种情况,委员会曾要求有关缔约国根据《搜寻失踪人员指导原则》之原则8,制定并实施一项搜寻和调查战略,战略应包括行动计划和时间表,并应定期接受评估。然而,大多数情况下,缔约国继续报告各自为政、互不协调的搜寻和调查行动,这表明不存在任何此种战略,也阻止或妨碍了在寻找有关失踪人员方面取得切实进展。

19.根据从缔约国收到的信息,委员会继续注意到,在所登记的大多数紧急行动请求中,搜寻程序和调查程序之间显然缺乏协调配合。出现这种缺乏协调的情况,通常是由于国家主管部门没有分享履行各自任务时获得的信息和证据,某些情况下导致重复性工作,另一些情况下造成信息缺失,并再次导致搜寻和调查进程停滞不前,或在寻找失踪人员和查明施害者方面造成不必要的拖延。对于此种情况,委员会继续强调,必须根据《搜寻失踪人员指导原则》之原则13,在负责搜寻和负责调查的部门之间开展协调,以便双方可以迅速有效地利用对方获得的任何信息。

(c)亲属切实参与搜寻和调查方面存在挑战

20.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委员会继续收到多份关于失踪人员亲属在切实参与搜寻和调查方面面临障碍的报告,包括缺少关于相关机关在搜寻和调查过程中所采取措施和所取得结果的信息。

21.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登记的一项事关发生在墨西哥的一起失踪案件的紧急行动请求中,失踪人员的亲属就失踪案件向检察院提出了申诉,但仍没有被告知调查已启动。

(d)缺乏差异化方针

22.委员会仍然感到关切的是,相关缔约国没有提供资料,说明本国如何实施委员会提出的根据《搜寻失踪人员指导原则》之原则4,在涉及妇女、儿童或土著社区成员的案件中采取差异化方针这一建议。

(e)人权维护者

23.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委员会登记了多份涉及人权维护者的紧急行动请求。委员会要求相关缔约国考虑到人权维护者的工作是失踪案件的可能动机,以加强检方假设和搜寻活动。当人权维护者、其代表或受害人律师要求在这些案件中采取保护措施时,委员会要求相关缔约国确保在评估风险和确定适当保护措施时,考虑到受益人在寻求真相、正义和赔偿方面的工作。

(f)移民失踪

24.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委员会登记的一项紧急行动请求事关一名摩洛哥国民据称于2022年6月24日在梅利利亚遭受强迫失踪,当时他与一批大约2,000名移民一起试图穿越西班牙和摩洛哥在梅利利亚的边界。证人称,西班牙和摩洛哥安全部队使用武力阻止过境,干预行动导致23名移民死亡,另有多人被拘留,其他人分散在摩洛哥各处。委员会向摩洛哥和西班牙发出照会,除其他外,请两国当局按照《公约》第十四和十五条,相互提供最大限度的协助,查找并找到失踪者,并相互提供最大限度的司法协助。

(g)土著群体成员失踪

25.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委员会登记的一项紧急行动请求事关泽套人玛雅土著社区的一名成员据称在墨西哥遭受强迫失踪。根据委员会收到的资料,恰帕斯州奥科辛戈市Nueva Palestina社区的300名居民由武装群体、地方和国家警察陪同,进入了居住在同一社区的一家土著人民的多名成员的住所,其中一名家庭成员后来失踪。据称这次袭击是响应一次私刑号召,袭击发生的背景是执法人员对该社区的土著成员实施任意拘留、性暴力和强迫流离失所。委员会要求,应遵循《搜寻失踪人员指导原则》之原则4,在搜寻和调查战略中采取差异化方针,并要求在搜寻的所有阶段,充分尊重身为土著社区成员的受害者的特殊需要,考虑并尊重特定文化模式。

(h)报复

26.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收到了紧急行动请求提交人关于报复的指控,通常涉及对失踪人员亲属的威胁和报复,报复的目的是阻止他们参与或推动搜寻和调查进程。就目前的未结案件而言,在涉及306名失踪人员(相当于未结案件当事人的30%)的案件中,委员会要求有关缔约国,依照《公约》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缔约国义务,遵循《搜寻失踪人员指导原则》之原则14,采取保护措施,保护有关人员的生命和身心完整,让他们能够开展搜寻活动而不遭受暴力、恐吓或骚扰。委员会还要求有关缔约国确保采取这种措施需事先征得需要保护者的同意,并应他们的要求审查这些措施。在委员会要求采取保护措施的紧急行动请求所涉及的306名失踪人员中,257人在墨西哥失踪,20人在伊拉克失踪,13人在哥伦比亚失踪,9人在洪都拉斯失踪,1人在阿根廷失踪,1人在巴西失踪,1人在布基纳法索失踪,1人在柬埔寨失踪,1人在摩洛哥失踪,1人在巴拉圭失踪,1人在秘鲁失踪。

2.有关伊拉克和墨西哥的具体趋势

27.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登记的紧急行动请求涉及最多的两个缔约国仍然是伊拉克和墨西哥,两国目前占登记的紧急行动请求总数的71%。

(a)伊拉克

28.截至2023年3月31日,登记的请求所涉及的失踪人员中共有575人与发生在伊拉克的事件相关,占迄今登记的所有紧急行动请求所涉失踪者人数的36%。委员会十分关切的是,收到的资料显示,这些失踪人员中只有35人已找到,仅占与伊拉克所发生事件相关的全部紧急行动请求所涉失踪者人数的6%。委员会仍然关切的是,被拘留的失踪者获释后,缔约国也并不通知委员会。委员会表示关切的是,缔约国在关于所涉案件结案或中止的照会中没有将此类进展通知委员会,委员会提醒缔约国,缔约国有义务与委员会诚意合作,及时提供详细资料,说明为搜寻失踪人员而采取的行动,失踪人员已找到的应说明失踪者所在位置。

29.委员会关切地注意到,伊拉克与上文第11段所述《公约》第三十条之下的紧急行动程序缺少合作,这与迄今在伊拉克找到的失踪者人数极少直接相关。

30.该缔约国向委员会提交答复时(该国仅在不到半数的已登记案件中提交了答复),答复通常与以往报告中委员会所观察到的趋势同出一辙,也就是说,该缔约国未提供任何信息,说明为搜寻失踪人员或调查其据称遭受强迫失踪情况而采取的行动。在这些案件中,委员会提醒缔约国,缔约国不采取行动和不提供具体资料的做法不符合《公约》第十二条,该条款要求各缔约国及时、公正地审查指控,立即展开全面、公正的调查,防止和惩处妨碍展开调查的行为。

31.如同以往注意到的情况,该缔约国仍然声称,若干案件中的失踪者与恐怖组织有关联,而未提供任何进一步信息或证据,说明针对他们提出的任何具体刑事指控、启动的诉讼程序和签发的逮捕令。在这些案件中,委员会提醒缔约国,对于缔约国搜寻失踪人员和调查失踪情况的义务,《公约》没有规定任何例外,无论失踪者的特质或是否有任何怀疑认为他们参与恐怖主义活动。同样,委员会强调,所有人,包括受制裁恐怖主义的措施影响的人,都必须能够诉诸司法和获得补救。委员会还要求缔约国提供逮捕令或任何将失踪者列为伊拉克当局通缉人员的官方文件的副本,如果对这些人提出了具体的刑事指控和诉讼,则正式通知他们的亲属和代表,并立即将他们置于法律保护之下,使他们能够准备辩护,还要保护和促进他们的正当程序权。

32.委员会欢迎缔约国最近对这一要求作出了答复,在答复中提供了相关逮捕令的副本,并指出有关个人已被拘留。然而委员会注意到,在其中一些案件中,所提供的逮捕令是在所称失踪日期之后签发的,而逮捕证的签发日期应早于所称有关人员受到拘留的日期。委员会请缔约国解释这一不合理之处,目前仍在等待答复。一些案件中,逮捕令中没有任何信息说明有关失踪者所受指控。

33.以往的报告指出,在某些案件中,失踪者亲属实际上向多个国家级行政和司法机关提出了申诉,即便如此,缔约国还是答复称亲属没有向相关机关提出申诉。在一起案件中,缔约国要求提供向伊拉克主责机关提交的申诉或报告的核证副本。在这些案件中,委员会回顾《寻找失踪人员指导原则》之原则6,其中规定:主管机关一旦以任何方式知悉某人遭受强迫失踪或发现此种迹象,则应立即迅速开始搜寻并查明此人的下落。即便没有提出正式申诉或请求,负责搜寻的机关也应立即迅速主动开展搜寻。不得以家人或申诉人未提供信息为由,为未能立即启动搜寻和定位失踪人员的活动辩解。如对是否发生非自愿失踪存疑,则仍应立即开始搜寻。委员会还回顾,《公约》没有具体规定由哪个机关受理指称强迫失踪的申诉。反之,根据《公约》第十二条,在有正当理由相信有人遭到强迫失踪的情况下,即使无人正式告发,缔约国的主管机关也应展开调查。

34.如同上一报告期,委员会仍然收到若干新的事关2017年发生的人员失踪的紧急行动请求。据称,伊拉克安全部队即将进入尼尼微省的哈达尔县时,大约50个逊尼派家庭驾车逃往Oleba村。隶属于伊拉克安全部队的民兵逮捕了其中的男子,将他们蒙上眼睛,戴上手铐,带到哈达尔十字路口。委员会还收到多份新的紧急行动请求,事关2015年在人民动员力量与达伊沙作战行动背景下发生的失踪案件,作战行动导致许多家庭流离失所。根据委员会收到的资料,人民动员力量逮捕了一些男子,从未让他们回到家人身边。在其中的每一案件中,委员会请缔约国确认失踪人员是否被关押在任何正式或非正式的剥夺自由场所,如果是,请缔约国根据《公约》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保证他们有权与家属、律师或由其选择的任何其他人取得联系并接受探视,并向委员会通报对他们提出的任何指控或启动的任何诉讼。委员会仍在等待缔约国提供这方面的信息。

35.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委员会登记了一项紧急行动请求,事关一名志愿服务运动/居伦运动的支持者与家人逃离土耳其前往伊拉克埃尔比勒,获得了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给予的难民地位。据称当事人于2023年1月29日遭受了土耳其情报部门实施的失踪,此前他接到一个电话,要求他为居留身份相关程序事宜向伊拉克居留机关报告。除其他外,委员会请缔约国当局与土耳其当局合作,以便两国当局能够遵循《公约》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彼此给予最大限度的协助,搜寻并定位失踪人员,同时彼此提供最大限度的司法协助。

(b)墨西哥

36.截至2023年3月31日,委员会登记的与发生在墨西哥的事件相关的请求总共涉及544名失踪人员,占目前登记的所有紧急行动请求所涉失踪者人数的34%。这544人中,涉及55人的案件已结案,其中有些失踪人员被找到并且享有自由,有些被找到后获释;涉及101人的案件中止,因为请求提交人与失踪人员的亲属失去联系,无法再提供后续信息;涉及388人的案件仍未结案。

37.委员会欢迎缔约国给予合作,回应委员会关于提供案件资料的要求和委员会关于案件的建议,并提供了关于搜查和调查程序的资料。然而,如同以往几个报告期,委员会继续注意到,负责搜寻和调查的各个机关之间普遍缺乏协调,包括在界定各自的作用和责任以及分享所采取的行动和取得的结果方面缺乏协调,因而有时导致重复性工作。

38.一些案件中,缔约国声称采取了协调和全面的搜寻战略。然而委员会注意到,实际工作中,负责搜寻的机关采取的正式措施只是请求其他机构提供信息,而并没有跟进这些请求,制定搜寻计划或遵循关于搜寻失踪人员的国家规程。委员会还注意到,在采取正式搜查措施方面存在不合理拖延,有时在立案搜查和调查后拖延长达一年。

39.提交人继续报告称,国家当局直接或间接参与了失踪相关事件,而搜寻和调查努力因此受阻或停止。对于这种情况,委员会向缔约国强调,必须建立机制,确保负责搜寻和调查的国家官员接受问责,并请缔约国根据《公约》第十二条和《搜寻失踪人员指导原则》之原则15,调查关于这些官员妨碍诉讼程序的指控。在一些案件中,据称地方调查机关参与了失踪案件,对于这些案件,委员会建议缔约国考虑将搜寻和调查工作移交联邦机关。

40.委员会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登记了两项紧急行动请求,事关分别发生在韦拉克鲁斯和米却肯州的失踪案件,关于这两项请求,委员会获悉,虽然有资料显示可能有警方直接参与,但每一个所称强迫失踪案件都立案为绑架而启动调查,并且据称因此导致了拖延。在这两起案件中,委员会都请缔约国确保在搜寻和调查过程中根据现有资料考虑所有可能的假设,包括《公约》第二条意义上的强迫失踪的可能性。

41.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委员会登记了一项紧急行动请求,事关2023年1月5日发生在锡纳罗亚州库利亚坎市Jesús María的一次军事行动,该行动的目的是逮捕一个名为Los Chapitos的组织的一名成员,此人是前锡纳罗亚贩毒集团首领“矮子”华金·古兹曼·洛埃拉之子。紧急行动请求事关据称在这次行动中失踪的140人中的一人。

42.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委员会登记了多项紧急行动请求,事关发生在位置靠近米却肯州与哈利斯科州交界处的热土(Tierra Caliente)地区,也称“百慕大三角”的所称强迫失踪案件。据报告,在Sahuayo、Nueva Italia和Jilotlán de los Dolores等城镇发生了强迫失踪。这些案件共有的模式是据称由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经缔约国当局的默许实施,有时甚至有缔约国当局直接参与。在这些案件中,委员会建议缔约国确保在搜寻和调查工作中与受害者家属及其代表密切合作,并保证充分考虑国家当局参与或默许这一假设。

43.委员会仍然感到关切的是,环境和其他人权维护者在墨西哥处于危险和弱势的处境。2023年1月19日,委员会登记了一项紧急行动请求,事关两名人权维护者Ricardo Arturo Lagunes Gasca和Antonio Díaz Valencia于2023年1月15日失踪,两人由于从事与土著人民权利有关的工作和反对米却肯州采掘业的活动而知名。后来发现两人驾驶的车辆被遗弃,有迹象表明第三方对两名维护者使用了火器。委员会建议缔约国,确保在搜查和调查期间对Lagunes Gasca先生和Díaz Valencia先生的人权工作可能是失踪案件的动机这一假设给予充分考虑。委员会呼吁缔约国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解决这一具代表性的案件,据称此案在墨西哥的人权界产生了寒蝉效应。

3.其他动态

(a)古巴示威背景下的失踪案件

44.2021年,委员会登记了多项紧急行动请求,事关与2021年7月11日在古巴开始的社会抗议活动相关的187名失踪人员。上述紧急行动请求所涉示威者据称遭安全部队羁押,安全部队后来拒绝向示威者亲属透露示威者的下落。委员会回顾,对拘留不予登记,即使是短时间拘留,然后拒绝承认剥夺自由或拒绝透露失踪者的下落,此种做法将个人置于法律保护之外,构成《公约》第二条之下的强迫失踪。

45.委员会收到了缔约国提供的个案信息,因此决定结束涉及165名失踪人员的案件,因为有关人员已经获释或受到软禁,或是因为提交人未能质疑缔约国提供的资料,也未能提供任何补充资料表明有关人员仍然失踪。委员会还决定中止涉及其余22名失踪人员的案件,因为失踪者所处地点已得到确认,但失踪者仍被拘留。委员会表示关切的是,不断有指控称抗议者被隔离拘留,有时长达数月。委员会回顾,这种可能导致强迫失踪的做法应当是例外,以避免被拘留者的生命或身心完整受到伤害并保护调查。对此,委员会回顾,根据《公约》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缔约国有义务保证任何被剥夺自由的人都能获准与其家属、律师或他或她选择的任何其他人取得联系并接受探视,且仅受法律规定条件的限制,如果此人是外国人,应根据相应的国际法,准许其与本国的领事机构联系。

(b)发生在日本的失踪案件

46.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委员会登记了一起失踪案件,事关一名法国游客2018年7月在日本日光市旅行期间失踪。委员会获悉,此人失踪时,日光市发生了多起谋杀案。法国开展了绑架案调查之后,法国当局于2018年10月和2021年4月向日本当局发送了两份国际调查委托书,同时要求日本警方收集并保护失踪者的手机数据,但迄今未收到答复。委员会请缔约国与同为《公约》缔约国的法国合作,并向法国提供最大限度的援助,以便根据《公约》第十五条,协助失踪者及其亲属,搜寻、找到并释放失踪者。

E.委员会第二十四届会议的决定

47.委员会作出了以下决定:

(a)关于发生在乌克兰的失踪案件,委员会将继续处理和登记据称可归咎于乌克兰的案件,并将据称可直接或间接归咎于俄罗斯联邦的案件转交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

(b)如果提交人在三次催复通知后仍不答复委员会索取资料的要求,委员会将暂停案件的后续行动(见上文第5和第15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