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CPR/C/135/2/Add.3

公民 及 政治权利 国际公约

Distr.: General

20 September2022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事务委员会

人权事务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的后续行动报告 *

增编

评价关于立陶宛的结论性意见的后续行动资料

结论性意见(第一二三届会议):CCPR/C/LTU/CO/4, 2018年7月20日

后续行动段落:第10、第20和第22段

从缔约国收到的资料:CCPR/C/LTU/FCO/4, 2020年6月23日

从利益攸关方收到的资料:LGL-全国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权利组织,2020年7月27日;机会平等监察员办公室,2020年7月28日

委员会的评价:10[B]、20[B][A][C]和22[B][C]

第10段: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歧视 1

从缔约国收到的资料概述

《平等机会法》和《劳动法》禁止歧视,包括基于性取向的歧视。宪法法院在2019年1月11日关于在国外结合的同性伴侣的家庭团聚的决定中表示,《宪法》第29条禁止基于性别认同和/或性取向的歧视,根据《宪法》,就性别角度而言,家庭的概念是中性的。2019年和2020年,司法部长和卫生部长撤销了可能在法律行为中歧视跨性别者的法律条款。2017年,司法部成立的一个工作组起草了一项关于承认性别认同的法律草案,其中也规定了改变公民身份记录项目的行政程序。《2017-2020年促进不歧视行动计划》持续着眼于减少基于所有理由,包括基于性别和性取向的歧视。就歧视问题开展了研究和宣传运动,为警察、社会工作者和青年人举办了培训课程。2019年,平等机会监察员办公室审查了跨性别者的情况。

从利益攸关方收到的资料概述

机会平等监察员办公室

议会人权委员会于2019年5月30日提议撤销《平等待遇法》修正案,恢复先前的家庭成员定义,但政府于2020年1月22日提议废除该定义,并将登记伴侣纳入家庭成员定义。该法律草案目前正在由议会各委员会审议。

《巩固家庭法》、经修订的《儿童权利保护工作基本要素法》和《民法》修正案中包含歧视性的含义,其中提出了“父母养育的互补性”,其定义是儿童对非同性父母的天然需求。

立陶宛的法律制度不承认“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这些法律类别,因此歧视跨性别者的行为不受法律惩罚。此外,《平等待遇法》拟议修正案中没有将性别认同作为受保护的理由,由此在监察员调查跨性别者提出的申诉时构成了的法律障碍。

没有在法律上承认性别的行政程序和监管跨性别者专门卫生保健的程序,给跨性别者造成了日常困难。

2019年,一项对跨性别者状况的全国审查显示,跨性别者仍面临困难,包括在数据保护、个人身份、离婚等方面,以及被诊断为“性别焦虑症”而不得从事特定职业。已起草一项关于承认性别认同的法律草案,但尚未通过。

禁止跨性别者行使法官职务的法律条款于2019年5月得到了修订,涉及律师、公证人和法警的法律条款于2020年2月得到了修订。

2018年8月29日至2020年7月27日,监察员共收到9起以性取向为由的投诉。《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公共信息有害影响法》的一项确保该法不能被用于基于性取向的歧视的修正案于2017年登记,但立法程序尚未启动。《促进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相关不歧视行动计划》中的多数措施是零散的,列入这些措施是为了执行欧洲联盟或欧洲委员会资助的项目,而非从战略上改善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的状况。未曾使用任何可衡量的指标评估这些措施的影响,也没有从国家预算中为此类措施拨款。

LGL-全国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权利组织

只有23%的跨性别者报告称知晓国家平等机构,迄今为止跨性别者很少提出投诉。在《平等待遇法》拟议修正案中,性别认同没有被明确列为受保护的理由。“自由社会研究所”这一反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的组织与据称曾参与拟订该修正案的政党领导人可能有关联。2019年6月18日,议会拒绝了一项关于在《劳动法》和《平等机会法》中将性别认同和性别表达列入受保护理由清单的请求。《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公共信息有害影响法》曾多次被歧视性地解释和适用。在同性家庭权利方面没有立法进展,也没有界定民事结合或规定相关登记程序的立法,尽管《民法》承认民事结合。由于尚未建立法律上变性的行政程序,司法程序仍是唯一选择。

委员会的评价:

[B]

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执行了《促进不歧视行动计划》,并取消了与特定职业相关的歧视跨性别者的法律规定,但感到遗憾的是,缺少资料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以防止歧视性地解释和适用法律。委员会重申其建议,并要求提供资料,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以便:(a) 评估《行动计划》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的《公约》权利的影响;(b)在《平等待遇法》中将性别认同列为受保护的理由;(c)防止和禁止歧视性地解释和适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公共信息有害影响法》。

委员会表示欢迎的是,宪法法院2019年1月11日的裁决承认了一对同性伴侣在国外的结合,但仍然关切的是,缺少资料说明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以充分承认同性伴侣的平等并为变性规定行政程序。委员会重申其建议,并要求缔约国提供资料,说明《平等待遇法》中家庭定义方面的现状、关于承认性别认同的法律草案以及为界定民事结合和相关登记程序而采取的措施。

第20段:移民和寻求庇护者

从缔约国收到的资料概述

(a)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拘留寻求庇护者。根据《外国人法律地位法》可予以拘留的寻求庇护者通常安置在国家经营的外国人登记中心,行动自由不受限制。近年被拘留的外国人数量有所减少。所有寻求庇护者都被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并有权获得国家保障的法律援助。对任何拘留令或替代拘留形式均可提出上诉。

(b)2019年,外国人登记中心得到了翻修,增加了接待能力。为弱势寻求庇护者设置了一个检查站和一个宿舍。2019年签署了多项协议,内容包括在卫生保健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改善接待条件,以及提供社会、法律、翻译、医疗和心理服务。该中心还增设了社会工作者、心理学顾问和医务人员的职位。

(c)在边境检查站和国家边防局分局提交的庇护申请经登记后转交内政部移民司。寻求庇护者被告知庇护权,并可获得法律援助。国家边防局向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难民署)通报寻求庇护者的情况,以便难民署监测庇护申请程序。

(d)国内法不准许在边境拘留庇护申请正在处理中的寻求庇护者。在边境检查站或过境区,寻求庇护者根据移民局的决定安置在专门配置的房舍或其他地点。

(e)2018年至2020年期间,为国家边防局官员和移民局公务员举办了培训课程,内容包括在边境接受庇护申请、接收条件、人口贩运受害者身份识别、原籍国信息以及与性别认同和性取向有关的问题。

委员会的评价:

[B]:(a)、(c)和(e)

委员会表示欢迎的是,被拘留的寻求庇护者人数减少,拘留时间缩短。委员会请缔约国提供资料,说明报告期内采用的拘留替代办法、使用频率以及就拘留寻求庇护者提出的司法质疑的数量与结果。

委员会注意到关于与难民署达成协议和提供法律援助的资料,但感到遗憾的是,缺少资料说明对拒绝入境的决定进行的任何调查和利用庇护程序的情况。委员会重申其建议。

委员会注意到为国家边防局官员和公务员提供的培训课程,并要求提供资料,说明课程的频率、参加者人数以及这些课程是否为必修。

[A]:(b)

委员会欢迎翻修外国人登记中心,为弱势寻求庇护者建造宿舍,并雇用更多医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学顾问。委员会要求提供资料,说明寻求庇护者在该中心获得社会、心理、康复和保健服务的程序,并要求提供报告期内这些服务的受益者人数的统计数字。

[C]:(d)

委员会感到遗憾的是,缺少资料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以确保在边境不非法或任意拘留寻求庇护者,以及采取了哪些措施,在《外国人法》中澄清,在边境拘留寻求庇护者构成拘留,因此必须维护配套的程序和司法保障。委员会重申其建议。

第22段:被剥夺自由者和拘留条件

从缔约国收到的资料概述

(a)司法部正在起草《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以改进保释方面的法律框架。统计数字表明,逮捕的使用有所减少,替代措施的使用有所增加。

(b)囚犯人数逐渐减少。《刑法》、《刑罚执行法》和《刑事诉讼法》在监禁替代办法和中止监禁方面作了修正。根据《大赦法》(第XIII-1640号)赦免了大约86人。从2020年7月1日起,根据修订后的《刑罚执行法》,对某些案件将适用假释委员会的决定,从而加快假释程序。服刑时间达到刑期四分之三的囚犯将获得假释。

2019年8月1日第V-277号令旨在执行欧洲防止酷刑和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委员会的建议,Lukišks看守所已关闭,多所监狱正在翻修,包括将宿舍改建为达到生活空间最低要求的牢房。此外,还将建造新的牢房,并鼓励囚犯从事某一职业。

为正在接受改造的被拘留者设立了四个重返社会训练所。截至2020年4月28日,有5名妇女和5名儿童生活在一处惩教设施的母子单元,由此减少了被定罪妇女的子女受到的社会排斥,加强了社会改造进程。《刑罚执行法》第90条的修正案允许被判定犯有较轻罪行的人在开放式监狱服刑。2019年的《刑法》修正案允许以有期徒刑取代无期徒刑,在改为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可以假释。

自2019年起,监狱管理局医院提供初级门诊医疗服务,确保了医护人员的独立性和提供充分治疗。根据修订后的保险法,国家健康保险制度覆盖了囚犯。对拘留设施所提供食品的质量控制程序有所改进。

(c)定期提醒拘留设施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注意囚犯的权利。如工作人员向当局报告称使用了武力,当局将核实情况,并调查任何犯罪行为的迹象。可以通过热线或电子邮件举报监狱管理局发生的所称侵权行为。监狱管理局局长批准了多项关于雇员权利和责任的命令。2018年进行了5次对羁押官员所称行为的审前调查,其中2次调查后对施害者进行了罚款。2019年进行了6次审前调查。检察官参加了关于强制措施、人权和调查公务员所犯罪行的培训课程。许多警方拘留设施配备了远程监测和通信系统。

(d)新被拘留的人员将获知自身权利和相关法律。外国人被拘留者由通晓该国语言的雇员协助,并将获得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的联系信息。相关法律已翻译成俄语和英语。保证被拘留者有权与律师进行保密谈话。拘留通知书在规定时限内送交指定人员。

被定罪的人有权请具有同等资格的医生再次出具意见。身在开放监区、母子单元和重返社会训练所的人员可前往咨询自己选择的医生。

委员会的评价:

[B]:(a)和(b)

委员会欢迎关于保释的《刑事诉讼法》拟议修正案,并欢迎更多地使用替代监禁办法。委员会请缔约国提供资料,说明修正案的通过情况,并提供统计数据,说明报告期内被审前拘留的人数和接受监禁替代措施的人数。

委员会欢迎为改善监狱的物质条件和超员状况而采取的措施。委员会请缔约国提供资料,说明这些措施的影响,包括报告期内监狱使用率和假释人数。

[C]:(c)和(d)

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对监狱工作人员虐待行为进行的审前调查数量仍然很少,而且缺少关于向受害者提供有效补救的资料。委员会重申其建议,并要求缔约国提供统计数据,说明报告期内收到的关于剥夺自由场所的虐待和过度使用武力的申诉数量及申诉结果。

委员会注意到关于被拘留者可用的现有保障措施的资料,但感到遗憾的是,缺少资料,说明在结论性意见通过之后为执行其中建议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委员会重申其建议。

建议采取的行动:应函告缔约国后续程序中止。所要求的资料应列入缔约国下一次定期报告。

应提交下次定期报告的时间:2027年(根据可预测的审议周期,将于2028年进行国别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