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CPR/C/134/3/Add.3

公民 及 政治权利 国际公约

Distr.: General

20 May2022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事务委员会

关于人权事务委员会结论性意见后续行动的报告 *

增编

评价关于黎巴嫩的结论性意见的后续行动资料

结论性意见(第一二二届会议):

CCPR/C/LBN/CO/3, 2018年4月3日

关于后续行动的段落:

第20、第38和第40段

从缔约国收到的资料:

CCPR/C/LBN/FCO/3, 2020年4月15日

从利益攸关方收到的资料:

中东和北非权利团体和全球拘留问题研究项目,2022年1月20日,以及ALEF-为人权行动组织,2022年2月1日

委员会的评价:

20[C][B]、38[C][B]和40[C]

第20段: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包括家庭暴力和性暴力

从缔约国收到的资料概述

(a)关于婚内强奸的刑事定罪问题,2014年关于保护妇女和其他家庭成员免遭家庭暴力的第293号法第3条对任何为行使婚姻性交权而殴打、虐待或威胁配偶的人规定了具体处罚。

2019年9月,众议院妇女儿童委员会提出了一项法案,将性骚扰定为刑事犯罪,随后提交给议会行政和司法委员会。如果获得通过,该法将对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实行严厉惩罚。

(b)2018年,黎巴嫩全国妇女委员会通过了一项提案,建议修改《刑法典》第505条并废除第518条,其中涉及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以婚姻承诺引诱女童并夺取其童贞的犯罪行为。从那时起,一直在努力将修正案提交给众议院,迄今为止,只得到了部分回应。

(c)近年来加大了力度预防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包括家庭暴力,同时实施第293号法,根据该法建立了举报暴力行为机制;该机制已得到广泛宣传。

内政和市政部为家庭暴力受害者开设了电话热线,并开展了一场引人注目的媒体运动,向人们宣传该热线并鼓励他们使用热线。黎巴嫩全国妇女委员会开展了提高认识运动,向数百万人发送短信,鼓励家庭暴力受害者和目击者通过热线举报,并制作了两部短片,宣传妇女享有保护的权利,鼓励她们举报家庭暴力。该委员会还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关于性骚扰的提高认识运动。此外,2019年2月,在几个政府机构、联合国实体和民间社会组织的合作下,启动了一项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国家战略。

(d)公共和私营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受了关于如何发现和处理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培训。社会事务部向社会工作者提供了关于执行第293号法的培训,并正在开发工具以监测和处理性别暴力案件。司法部和黎巴嫩全国妇女委员会为法官组织了关于执行该法的培训。公共卫生部还对医务人员进行了关于如何发现和处理暴力侵害妇女案件的培训。

2018年7月,内政和市政部发布了一份关于跟进家庭暴力投诉的安全人员应遵守的互动和接触规则的公开备忘录。该部与民间社会组织合作,对安全人员进行了培训。还提供了关于侦查和处理军事环境中贩运人口和性别暴力案件的培训。

(e)司法部正在开展一个项目,以便能够提取涉及一切形式暴力(包括暴力侵害妇女行为)案件中所作判决的实时数据。

司法系统工作人员对所有暴力案件努力调查、起诉和定罪,包括暴力侵害妇女案件,这些案件可能涉及民事、刑事或军事法庭。2019年9月,司法部批准了一项与合作伙伴(包括几个律师协会和联合国实体)的联合倡议,以确保包括妇女在内的暴力受害者获得法律援助。

从利益攸关方收到的资料概述

ALEF-为人权行动

(a)、(b)和(e)  国家没有改进对妇女的保护措施,没有将家庭暴力定为刑事犯罪,也没有修订《刑法》第505条和第518条。数据收集方面没有变化;数据仍然分散且不完整。

(c)虽然国家机构已采取步骤加强预防措施,包括在安全部队内部共享统计数据和优先处理家庭暴力问题,但执法当局需要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切实的支持、保护、庇护所和援助,并追究施害者的责任,以建立信任,让受害者知道他们可以举报案件,而不必担心蒙羞。

(d)虽然执法人员接受了培训,更有办法私下以数字形式收集证词,但他们更替率高,导致对案情的了解无法延续,构成了结构性挑战。

委员会的评价

[C]:(a)、(b)和(e)

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提供的资料,但仍感关切的是,缔约国没有提供资料,说明在报告所述期间采取了哪些具体步骤,以加强法律保护,使妇女免遭暴力侵害,包括家庭暴力、强奸、婚内强奸和性骚扰,委员会要求缔约国提供这类资料。委员会欢迎缔约国提出了一项将性骚扰定为刑事犯罪的法律,并要求缔约国提供最新资料,说明这些努力的现状,并提供进一步的详细资料,说明是否将包括在家庭在内的所有环境中的性骚扰行为涵盖在内,以及为此类罪行设想的惩罚措施。

委员会欢迎缔约国为修订《刑法》第505条和第518条采取的步骤。然而,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缔约国没有提供资料说明修正案的确切实质性范围和法律地位,并要求提供补充资料。

委员会注意到关于改进暴力侵害妇女行为数据的措施的资料,并要求提供补充资料以说明这些措施,包括用于收集关于未定罪的暴力侵害妇女报告案件数据的任何机制。委员会还注意到缔约国承诺确保受害者获得补救的资料,包括2019年促进法律援助的举措。委员会请缔约国提供更多资料以说明这一举措,包括从中受益的受害者人数和关于其效力的任何数据,以及为支持暴力行为受害妇女和女童而提供的保护服务。

[B]:(c)和(d)

委员会欢迎缔约国提供资料,说明为防止暴力侵害妇女行为而采取的措施,包括提高认识活动、鼓励使用热线举报暴力的措施以及2019年启动的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国家战略。委员会请缔约国提供更多资料以说明这些措施,包括如何确保受害者能够举报案件而不必担心蒙羞,并提供关于这些措施的效力的任何数据。

委员会欢迎关于如何侦查和适当处理暴力侵害妇女案件的各种培训活动的资料。委员会要求提供关于这些活动的补充资料,包括为每个相关部门的利益攸关方举办的培训班的数量、培训班的日期和参加人数,以及关于其效力的任何现有数据。

第38段:难民和寻求庇护者

从缔约国收到的资料概述

(a)自2011年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爆发冲突以来,黎巴嫩已成为大量流离失所者的避难所。黎巴嫩虽然不是《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的缔约国,但仍向难民提供援助,并全力支持不推回原则。

(b)未提供信息。

(c)所有行政决定都应根据有关当事方的要求接受审查。

(d)未提供信息。

(e)收容大量难民的城市出于安全和社会原因实施宵禁,作为一项有时限的特殊措施。宵禁持续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就放弃了。

(f)2017年2月,内政和市政部长发布一项法令,对2015年1月1日之前在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登记并持有相关登记卡的叙利亚难民免收居住费。

从利益攸关方收到的资料概述

(a)据中东和北非权利团体和全球拘留问题研究项目称,局势恶化,叙利亚人继续被驱逐出境,包括推回案件。没有防止推回的程序性保障措施,国内法律在不推回原则方面的规定仍然不足。据ALEF-为人权行动称,尽管由于冠状病毒病(COVID-19)大流行,2020年和2021年与叙利亚的边境关闭,驱逐出境的人数大幅减少,但2020年12月官方仍确认了863起推回案件。

(b)据中东和北非权利团体、全球拘留问题研究项目和ALEF-为人权行动称,黎巴嫩没有修订其法律,难民和寻求庇护者仍然面临行政拘留的高风险,有时长达数年。中东和北非权利团体和全球拘留问题研究项目报告了对被单独拘禁的难民实施酷刑和虐待的案件。

(c)据ALEF-为人权行动称,对有关拘留或驱逐出境的决定提出上诉的程序没有提供便利。据中东和北非权利团体和全球拘留问题研究项目称,在实践中,司法当局很少仔细审视或审查拘留的合法性。

(d)据ALEF-为人权行动称,尽管由于金融危机和COVID-19大流行导致驱逐数量减少,但2020年底仍确认了新一波驱逐。部署安全人员的行动往往太迟,无法避免暴力冲突。

(e)据中东和北非权利团体、全球拘留问题研究项目和ALEF-为人权行动称,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21个市政当局对叙利亚难民实施了针对非国民的歧视性宵禁和限制。

(f)据ALEF-为人权行动称,居住费减免政策尚未扩大到目前未涵盖的难民。

委员会的评价

[C]:(a)、(b)、(c)、(d)和(f)

委员会注意到关于缔约国承诺维护难民和寻求庇护者权利的资料,但仍感关切的是,没有资料说明为落实(a)、(c)和(f)分段所载建议采取了任何具体措施。委员会还感到遗憾的是,缔约国没有提供任何关于(b)和(d)分段所载建议的资料。委员会重申其建议,并要求提供资料,说明在本报告所述期间为执行这些建议而采取的任何具体步骤。

[B]:(e)

委员会欢迎提供资料说明在收容大量难民的城市实行的宵禁在短期内被取消的情况,并要求提供补充资料,说明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确保宵禁仍然是一项特殊措施,而且根据《公约》实行的宵禁是合法且十分合理的。

第40段:移民家政工人

从缔约国收到的资料概述

在对移民工人的监管方面出现了若干人权挑战,因此这一直是历届政府的优先事项。

《惩治贩运人口罪法》(2011年第164号)规定将贩运人口定为刑事犯罪,并为受害者提供保护和援助。该法以相关国际标准为基础,由各国家实体负责执行。

缔约国还采取了其他立法举措,包括根据国际劳工组织《2011年家庭工人公约》(第189号)和《2011年家庭工人建议书》(第201号),制定了一项规范家政工人体面工作条件的法案。2014年,该法案被提交部长会议审议。此外,2015年第168/1号法令对家政工人招聘局进行了规范。

缔约国已采取步骤防止剥削移民工人,包括定期监控就业局,并将违反相关标准的就业局列入黑名单。

与雇主发生纠纷的家政工人可向司法部提出申诉,司法部将力求达成和解。申诉人也可向主管法院提出上诉。在劳动部内部开设了一条热线,以接受家政工人的投诉。

缔约国采取了提高认识的措施,包括国家监督移民工人指导委员会在2012年制定了一份关于移民工人权利和义务的指南,并提供多语版本。由雇主和劳动者签署的统一就业合同也被翻译成多种语言。

社会事务部与妇女收容所签订了合同,移民工人已被纳入国家社会发展战略,该部还开展了一场关于废除卡法拉制度的媒体运动。

从利益攸关方收到的资料概述

ALEF-为人权行动

劳动法保护尚未拓展至家政工人,他们仍然完全依赖雇主。然而,劳工仲裁法院对移民家政工人案件具有管辖权,尽管他们被排除在《劳动法》之外。劳动部已经着手制定一个保护框架,其中包括一份保护移民家政工人的具体合同,但这项工作已经停止,导致他们没有任何保护机制。

委员会的评价

[C]

委员会注意到与保护移民家政工人有关的法律改革的资料,包括2015年第164号法和第168/1号法令。但是,在该建议被采纳之时,委员会已经获得了这些资料。委员会还注意到,缔约国采取了措施,确保家政工人了解自己的权利,能够获得现有的补救,缔约国还采取了措施改革招聘做法,以期保护家政工人不受虐待。然而,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缺乏资料说明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以落实委员会关于加强对移民家政工人现有保护的建议。委员会重申其建议,并要求提供资料,说明为执行其建议的所有部分而采取的措施,包括统一就业合同的制定和实质范围。

建议采取的行动:应函告缔约国后续程序中止。所要求的资料应列入缔约国的下次定期报告。

应提交下次定期报告的时间:2028年(根据可预测的审议周期,将于2029年进行国别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