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CPR/C/134/3/Add.4

公民 及 政治权利 国际公约

Distr.: General

20 May2022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事务委员会

关于人权事务委员会结论性意见后续行动的报告 *

增编

评价关于挪威的结论性意见的后续行动资料

结论性意见(第一二二届会议):

CCPR/C/NOR/CO/7,2018年3月29日

关于后续行动的段落:

第15、第33和第37段

从缔约国收到的资料:

CCPR/C/NOR/FCO/7, 2020年4月30日

委员会的评价:

15[B]、33[C]和37[A][B][C]

第15段: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

从缔约国收到的资料概述

(a)2019年3月,政府启动了《打击强奸行动计划(2019-2022年)》,2019年6月,政府决定制定第六个打击家庭暴力的行动计划,包括关于萨米社区暴力和虐待的内容,该计划将于2020年发布,并与萨米议会密切合作制定。

2018年10月,政府任命了一个委员会,负责审查犯罪者是现任或前任伴侣的凶杀案。该委员会将在2020年提出建议,这些建议可能会防止未来发生此类案件。

(b)《刑法典》中对性侵犯的定义旨在适用于未经同意的性行为。强奸的定义不包含“未经同意”这一措辞,但该条款所述的情形暗示未经同意;现行法规符合挪威的国际义务。尽管如此,还是可以考虑重新审查有关性犯罪的法律并进行可能的修订。《打击强奸行动计划(2019-2022年)》指出,司法和公共安全部将考虑是否修改《刑法典》中关于性犯罪的章节,包括关于强奸的刑事条款的措辞。

(c)对于需要向警方报告强奸和其他性暴力行为的受害者,《打击强奸行动计划》规定了提供支持和援助的具体措施。诸如免费法律援助、证人支助以及法院为受害者指定辩护律师和受害人律师以协助和保障刑事案件的罪犯或幸存者的权利等一般计划为所有人提供支助,对弱势群体和资源较少的群体尤其重要。

(d)已经就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的不利影响启动了若干次提高认识运动,包括“应该容忍多少?”(How little should one tolerate?)、“好人”(Good guy)以及“不行”(not okay)(#notokay)运动。

对法官的培训基于初始培训模块(为期四天的人权课程,侧重于《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公约》(《欧洲人权公约》))和研讨会的持续培训,采用实用方法,侧重于如何处理民事和刑事案件中的人权问题。对所有法官进行的国家法律培训和特别研讨会都涉及与《公约》有关的国家法律,并侧重于性别平等、多文化社会、家庭法和儿童权利。

警方打击家庭暴力的工作已大幅加强。挪威的所有警区都配有专家小组和家庭暴力协调员。在检察机关内部提高认识和工作质量的主要手段是检察长的一般指示、具体指示和个别案件或案件组的反馈、一般会议和视察。亲密关系中的一切形式暴力和严重的性犯罪都被列为最高优先事项。

第一次开展有系统的国家质量审查,审查了亲密关系中的暴力案件和对成年人的严重性侵犯。审查结果在一份国家报告中作了介绍,并在整个检察机关内部进行了讨论。2020年再次对严重性侵犯案件进行质量审查。国家刑事调查局与国家警察局和检察长合作,每年举办一次关于亲密关系中的暴力行为的全国研讨会。

因侵犯生命、健康或自由的暴力犯罪而遭受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人,有权根据《暴力犯罪受害者赔偿法》获得刑事伤害赔偿。政府任命的一个委员会在2016年发表了一份关于刑事伤害赔偿计划的报告,并提出了几项修改,司法和公安部目前正在评估这些提议的修改。

(e)政府意识到,萨米族妇女比挪威族妇女更容易遭受暴力。2017年3月,挪威暴力和创伤压力研究中心发布了一份关于萨米社区家庭暴力的报告,指出萨米人在与警察和支助服务的互动中遇到特殊挑战和障碍。即将出台的行动计划将特别关注这个问题。关于萨米社区暴力和虐待问题的研究将成为家庭暴力问题五年研究方案(2019-2024年)的一部分。

委员会的评价

[B]

委员会欢迎缔约国启动《打击强奸国家行动计划(2019-2022年)》,制定第六个打击家庭暴力行动计划,并设立一个委员会,负责审查犯罪者是现任或前任伴侣的凶杀案。委员会要求提供关于进一步资料,以说明:(i) 在制定打击家庭暴力的第六个行动计划方面与萨米议会进行的协商和合作,以及该计划现在是否已经启动;以及(ii) 负责审查犯罪者是现任或前任伴侣的案件的委员会提出的建议以及关于这些建议的执行情况。

委员会欢迎有资料显示司法和公共安全部可能考虑是否修订《刑法典》中关于性犯罪的章节。委员会要求提供资料,说明为修订《刑法典》第291条而采取的任何措施,以确保将缺乏自由同意作为强奸定义的核心。

委员会欢迎缔约国通过《打击强奸行动计划》,但要求提供资料,说明采取了哪些具体行动,使妇女和女童了解她们的权利以及可以通过哪些法律途径获得资源、服务、保护和正义。委员会重申其建议。

委员会欢迎开展提高认识运动,宣传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的不利影响,定期培训法官和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以及警察努力打击家庭暴力。但是,委员会要求提供关于以下方面的资料:(i) 开展关于性暴力和性别暴力不利影响的提高认识运动的日期;(ii) 自委员会通过结论性意见以来,为法官、检察官和执法官员举办的关于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的培训课程的日期和数量;(iii)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对所有报告的性暴力和性别暴力案件进行调查、起诉和定罪的数量;(iv) 计划于2020年对严重性侵犯案件进行系统的国家质量审查;以及(v) 政府委任的委员会于2016年提出的关于刑事伤害赔偿计划的修改建议。

关于打击家庭暴力的第六个行动计划中有关萨米社区暴力和虐待的章节,委员会要求提供关于以下方面的资料:(i) 通过了一项关于家庭暴力的研究方案(2019-2024年);(ii) 为解决萨米社区暴力侵害妇女问题的根源而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iii) 为克服挪威暴力和创伤压力研究中心在其2017年报告中强调的特殊挑战和障碍而采取的措施。

第33段:寻求庇护者和不推回

从缔约国收到的资料概述

挪威尊重不推回原则。大多数庇护申请都进行案情审查,寻求庇护者有权在上诉程序期间留在挪威。然而,这不适用于属于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13年6月26日第604/2013号条例(《都柏林第三条例》)范围内的案件。如果申请人在安全的第三国停留后前往挪威,或在另一国获得庇护或另一种形式的保护,也可根据案情拒绝审查庇护申请。核心问题是,是否认为寻求庇护者会在第三国受到违反《公约》第七条和《欧洲人权公约》第三条的待遇或继续被送往其他国遭受这种待遇。如果是这样的话,将对申请进行案情审查。

委员会的评价

[C]

委员会注意到所提供的资料,但感到遗憾的是,缔约国没有修订《移民法》以确保更好地保护寻求庇护者免遭推回和连锁推回,也没有提供具体资料,说明在通过结论性意见之后采取的措施。委员会重申其建议。

第37段:土著人民的权利

从缔约国收到的资料概述

(a)《平等和反歧视法》(自2018年1月起生效)禁止基于族裔等理由的歧视。该法关于积极争取平等的第四章的修正案(自2020年1月起生效)加强了公共当局在其所有活动中努力反对基于族裔和其他受保护的歧视理由的歧视的职责,它们必须在年度报告或向公众提供的其他文件中发表声明,说明它们正在采取哪些措施来履行这一职责。

政府打击仇恨言论的战略(2016-2020年)旨在防止基于性别、族裔和宗教、残疾和性取向的仇恨言论。

萨米青年通过“萨米族探路者”这项举措向挪威青年介绍萨米文化和社会。政府网站载有面向挪威青年的萨米文化和社会信息。

2019年12月,提交了《反对基于族裔和宗教的种族主义和歧视行动计划(2020-2023年)》,在此之前与萨米议会进行了协商,并与民间社会组织广泛积极合作,让民间社会参与其中。

(b)请参阅第六次定期报告(第263-272段)和前几次报告,了解国家当局与萨米议会之间的现行协商程序。

2018年9月,政府向议会提交了《萨米法》修订法案(第116 L号提案(2017-2018年)),旨在加强和澄清萨米人在可能直接影响到他们的事项方面的协商权。在这一过程中征求了萨米议会和挪威驯鹿牧民组织的意见。不过,政府又提交该法案以再次征询公众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29日政府计划在2020年向议会提交该法案。如果获得通过,该法案将取代国家当局与萨米议会之间的现行协商程序。

(c)挪威、瑞典和芬兰完成了关于《北欧萨米公约》的谈判,并于2017年1月批准了公约案文措辞。该公约规定,应将公约提交给这三个萨米议会,批准与否取决于它们是否赞同。萨米议会理事会希望对公约案文作一些修改。

(d)政府认为没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关于萨米人驯鹿放牧权利的法律框架。2007年的《驯鹿畜牧法》确保萨米人享有土地权以及将其用于驯鹿畜牧业的权利。第七次定期报告提到了萨米人的捕鱼权(第182-185段)。关于管理和参与渔业的现行规则符合关于少数群体和土著人民的国际法。

(e)政府继续处理萨米人权利委员会关于在芬马克以南地区进行权利调查的建议。

(f)2017年制定了幼儿园内容和任务的新框架计划。挪威教育和培训局与萨米议会合作,支持该计划的实施。萨米议会获得了额外资金,以便能够制定一个提高萨米人日托设施质量的项目。

目前有三所高等教育机构以萨米语提供教育。虽然近年来萨米语的学分有所增加,但萨米学生仍然相对较少。在2016-2018年期间,许多学生参加了萨米语科目的个别课程,但很少有人获得萨米语学位。

委员会的评价

[A]: (a)

委员会欢迎修订了《平等和反歧视法》中关于积极争取平等的一章,2019年推出了萨米探路者网站,以及编制了《打击基于族裔和宗教的种族主义和歧视行动计划(2020-2023年)》。委员会要求提供进一步资料,以说明:(i) 在修订《平等和反歧视法》之后,为消除对萨米个人和萨米人民的成见和歧视性态度及歧视性做法而采取的具体措施;(ii) 挪威儿童、青年和家庭事务局2014年至2017年开展的研究项目的结果;以及(iii) 关于《打击基于族裔和宗教的种族主义和歧视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进展情况。

[B]:(b)和(c)

委员会欢迎关于《萨米法》修订法案(第116 L号提案(2017-2018年))的资料,并要求提供关于其现状的资料。

委员会欢迎关于《北欧萨米公约》的资料,并要求提供资料,说明与萨米议会的协商进程以及对公约案文可能作出的修改。

[C]: (d)、(e)和(f)

委员会感到遗憾的是,缔约国的立场是,没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关于萨米人驯鹿放牧权利的法律框架,委员会重申其建议。委员会请缔约国提供资料,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以加强关于萨米人驯鹿放牧权利的法律框架,特别是确保法律承认萨米人的捕鱼权。

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继续处理萨米人权利委员会关于在芬马克以南地区进行权利调查的建议,但委员会感到遗憾的是,缺乏资料说明自委员会结论性意见通过以来所采取的措施。

委员会还感到遗憾的是,缺乏资料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增加萨米语教师的招聘和培训,以及在所有地区的幼儿园为萨米儿童提供萨米语教学的情况。委员会重申其建议。

建议采取的行动:应函告缔约国后续程序中止。所要求的资料应列入缔约国的下次定期报告。

应提交下次定期报告的时间:2028年(根据可预测的审议周期,将于2029年进行国别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