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RPD/C/SLV/Q/1

残疾人 权利公约

Distr.: General

21 May 2013

Chinese

Original: Spanish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

委员会第九届会议(2013年4月15日至19日)审议萨尔瓦多初次报告通过的问题清单

A.宗旨和一般义务(第一至第四条)

1. 请阐明缔约国是否准备撒销2010年1月28日对《公约》所作的保留。

2. 请阐明缔约国是否采取了任何切实步骤,依据《公约》协调其立法,包括《残疾人机会平等法》(2000年),并以《公约》所列标准,修正其法律框架(缔约国报告第4至17段)。

3.请阐明全国残疾人综合政策的制订工作业已到了什么样的阶段(缔约国报告第22至28段)。

4. 请阐明目前关于促进残疾人机会平等的国家政策包含了哪些内容(缔约国报告第28段)。

5.请阐明残疾人除了上述综合政策之外,如何参与其它公共政策的制订工作。

6. 请提供资料阐明缔约国为所采用的残疾认证方法。

B.具体权利(第五至三十条)

第五条

7. 请阐明缔约国是否打算依据《公约》第五条,将残疾问题列入不歧视的定义。报告提及了平权行动措施。请阐明这些措施是否对残疾人的生活形成了影响。还请阐明缔约国的立法是否规定,不得出于歧视的原因,拒绝作出符合情理的裁决。

第八条

8. 请阐明是否以《公约》为鉴,监督私营实体为开展提高认识运动采取的任何方式,以增强对残疾人的积极看法。

9. 请阐明是否制订出了培训司法人员并提高他们对残疾人权利和所涉残疾人立法认识的计划或方案。

第九条

10. 请阐述执行第一个“全国无障碍计划”的成果。请解释为何仅在圣萨尔瓦多大都会区采取了确保各建筑符合无障碍标准的措施,却未将之推向该国的其它各区域。请阐明缔约国打算如何弥合这一差距。

11. 请阐述运输副部长为保障希望搭乘公共交通出行残疾人自由流动权所采取的措施。

第十一条

12. 请提供资料阐明缔约国采取了哪些措施,将残疾人列入抵御自然灾害的行动计划,以及阐述如何与各代表残疾人的组织举行的磋商。

第十二条

13. 请阐述缔约国采取了哪些措施,重新审议或废除认定聋哑人、精神失常者和14岁以下儿童不具备法律能力的《民法》。请解释缔约国采取了哪些步骤摒弃替代决策的方式,转而采取扶佐性的决策方式。

第十三条

14. 请阐述为在最高法院总秘书处会议进程期间使用萨尔瓦多手语方面所取得的进展(缔约国报告第92段)。

第十四条

15. 请阐明针对非自愿性的体制收置令,是否设有任何可供残疾人提出申诉的法律补救措施。

第十五条

16. 请阐明是否设有防范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的保护机制。

第十六条

17. 请解释萨尔瓦多促进儿童和青少年发展协会和萨尔瓦多提高妇女地位协会遵照《公约》第十六条规定,采用了哪些旨在防范、减少和/或消除虐待残疾儿童问题的指标,以及上述两个协会是否备有萨尔瓦多手语翻译以解决聋哑人的需要。

18. 请阐明是否为设置了各类防范和保护性的方案和/或政策,以防残疾人遭受性暴力、贩运和性剥削之害;以及如何衡量上述领域这类照料方案的质量、实效及覆盖率。

第十七条

19. 请提供资料为保护残疾人目前正在推行实验性和医务治疗的任何具体立法,以及为避免上述这些机构的替代决策做法,所采取的任何措施。请具体阐述无障碍制度是否存在着举报未征得同意即推行实验或治疗的情况。还请进一步阐明,是否有条例规约一些精神护理单位采用遏制人员行动或人身束缚的设备,或药理遏止或强制性的治疗。

20. 请阐述缔约国是否采取了将强制性节育手术列为犯罪,加以禁止并予以惩处的任何行动,从而保护残疾人,并确保在未征得残疾人,特别是残疾妇女和女孩自由和知情同意情况下,不得对任何人实施节育术。缔约国的《刑法》是否将上述行为列为罪行?

第十八条

21. 请阐述缔约国是否计划修订1982年颁布的《护照颁发与实效及入境许可法》,以使该法符合《公约》,并确保残疾人在护照发放和申办入境许可的相关手续和程序方面享有平等的待遇。

第十九条

22. 请阐明缔约国为残疾人享有独立的生活推出了哪些战略。

第二十条

23. 请提供资料阐明如何确保那些并非隶属缔约国报告第128段所述各机构的残疾人获得流动技术援助服务。同时还请阐明,拨出了哪些预算资金,来增进残疾人的流动并筹措流动援助,及其是否可涵盖全国所有的残疾人。

第二十一条

24. 请阐明缔约国采取了哪些具体步骤,以便于国内的残疾人查询其在互联网上开设的各网站。还请阐明是否业已制订出了计划,且拨出了哪些资金支助所有的残疾人,包括私营部门从业的残疾人,拟通过不断增强、多备份选用及所有其它各类形式,获取公共信息和进行交流的网络,阅读新闻报刊、检索网页和聆听电台和观看电视广播。

25. 请阐明缔约国是否采取步骤承认萨尔瓦多手语为一种官方语言。

第二十三条

26. 请解说缔约国为废除限制残疾人婚姻权的立法并且为使《家庭法》与《公约》相符做了哪些工作。还请阐明采取了哪些举措防止残疾儿童与其父母分离,或父母背弃残疾儿童。

第二十四条

27. 请提供进一步资料阐明,目前正在采取哪些步骤以全面保证受教育权,包括保护残疾儿童和青少年的受教育权,并阐明缔约国采取了哪些措施拟将聋哑、盲人和半盲学生以及智障学生全面融入本国的各级教育。

第二十五条

28. 请阐明缔约国打算采取哪些切实可行和直接的断然步骤,确保残疾人可获得保健,包括性和生育保健,并维护他们的权利,包括那些因生理和交流障碍和医药短缺而遭侵犯的权利。还请阐明出于上述各目的,为城镇和乡村等诸地区拨出了哪些资金。

第二十六条

29. 请阐明缔约国是否打算采取步骤克服上述不足,并在全国境内扩大获得康复和辅助装置的渠道。

第二十七条

30. 请阐明拟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实现对私营和国营两部门雇用人员所规定的指标,至少达到公司或工作单位每雇用25人,其中即有一位是残疾人;并阐明为将残疾人列入开放性劳务市场做了哪些工作。

31. 请提供资料阐明是否设有任何提高残疾人技能和就业素质,和提高残疾人就业率的政策、计划或方案。

第二十八条

32. 请提供资料阐明做了哪些工作以保护残疾人不至沦入贫困,以及预防贫困政策,是否包括具体为残疾人采取的措施。请阐明国家正在实施哪些促进残疾人综合发展的国家政策。

第二十九条

33. 请提供进一步资料阐明,缔约国为便利于残疾人进出投票站采取了哪些步骤。

34. 请阐明做了哪些工作来废除《竞选法》阻止残疾人参与竞选公职的条款。

35. 请提供资料阐明缔约国为确保所有残疾人充分履行选举权所采取的措施,包括摒弃对那些被视为无法律能力的残疾人不得享有投票权的限制。

C.残疾妇女和儿童(第六和第七条)

第六条

36. 请说明关于萨尔瓦多境内妇女享有平等、公平和消除对之歧视的初步议案(见,CRPD/C/SLV/1,第39段),是否包括残疾妇女和儿童,以及该议案是否列有针对残疾妇女和儿童境的具体措施。

第七条

37. 请阐明萨尔瓦多儿童和青少年发展协会起草的国家计划是否包括具体针对残疾儿童境况的措施。

D.缔约国的具体义务(第三十一至三十三条)

第三十一条

38. 请向委员会通报采取了哪些具体步骤,以发展收集,除其它之外,有关残疾人最新分类统计数据的国家体系。

第三十二条

39. 请提供资料阐明缔约国通过国家合作获得的资源用于执行《公约》的情况,以及在残疾人及其代表组织以何方式参与了制订,开拓和评估所投资项目的工作。

第三十三条

40. 请阐明缔约国是否已根据第三十三条第2款,制订了一个或多个独立监督《公约》执行情况的机制,倘若有的话,请列出各个所涉机构。

41. 请阐明缔约国如何兼顾到,与既是后续执行,又为独立机制的残疾人组织举行的磋商。还请阐明上述这些组织履行其职能时可获得哪些形式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