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次会议

2008年7月30日,纽约

缔约国会议的报告

1.2008年7月30日,应缔约国第十四次会议主席安德烈亚斯·马夫罗伊亚尼斯(塞浦路斯)的请求,秘书长的代表、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纽约办事处副主任Craig Mokhiber先生作为临时主席宣布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缔约国第十五次会议开幕。

2.秘书长的代表发了言,他除其他外特别提请注意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与《公约》具体有关的准则(CEDAW/SP/2008/INF.1)。这些准则应同关于共同核心文件的准则(HRI/GEN/2/Rev.5,第一章)一并适用。

3.副主任发言后,Daniel Carmon(以色列)当选为会议主席。Soha Gendi(埃及)、Byrganym Aitimova(哈萨克斯坦)、Sandra Paunksniené(立陶宛)和María Fernanda Espinosa(厄瓜多尔)当选为副主席。通过了临时议程(CEDAW/SP/

2008/1)。

4.根据《公约》第17条第4和第5款,缔约国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11名成员,其中3名成员是经提名重新当选的现任成员。3名现任成员为:Magalys Arocha Domínguez(古巴)、Silvia Pimentel(巴西)和Xiaoqaio Zou(中国)。新成员为:Nicole Ameline(法国)、Barbara Evelyn Bailey

(牙买加)、Niklas Bruun(芬兰)、Indira Jaising(印度)、Soledad Murillo de la Vega(西班牙)、Victoria Popescu(罗马尼亚)、Zohra Rasekh(阿富汗)和Violet Tsisiga Awori(肯尼亚)。候选人名单及其简历载于CEDAW/SP/2008/3和Corr.1和Add.1。成员任期4年,从2009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5.会议收到了CEDAW/SP/2008/2号文件,其中载有根据《公约》第28条提交的有关《公约》的声明、保留、反对和撤销保留通知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