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次会议

2012年6月26日,纽约

附加说明的临时议程

临时议程

1.秘书长的代表宣布会议开幕。

2.选举主席。

3.通过议程。

4.选举会议主席团其他成员。

5.按照《公约》第17条第4款和第5款,选举委员会11名成员接替任期于2012年12月31日届满的成员。

6.其他事项。

说明

项目6

《公约》第二十八条规定,联合国秘书长作为保存人,应接受各国在批准或加入时提出的保留书,并分发给所有国家。该条还规定,秘书长在收到撤销保留的通知后,应将此项通知告知各缔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