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次会议
2012年6月26日,纽约
附加说明的临时议程
临时议程
1.秘书长的代表宣布会议开幕。
2.选举主席。
3.通过议程。
4.选举会议主席团其他成员。
5.按照《公约》第17条第4款和第5款,选举委员会11名成员接替任期于2012年12月31日届满的成员。
6.其他事项。
说明
项目6
《公约》第二十八条规定,联合国秘书长作为保存人,应接受各国在批准或加入时提出的保留书,并分发给所有国家。该条还规定,秘书长在收到撤销保留的通知后,应将此项通知告知各缔约国。
2012年6月26日,纽约
1.秘书长的代表宣布会议开幕。
2.选举主席。
3.通过议程。
4.选举会议主席团其他成员。
5.按照《公约》第17条第4款和第5款,选举委员会11名成员接替任期于2012年12月31日届满的成员。
6.其他事项。
项目6
《公约》第二十八条规定,联合国秘书长作为保存人,应接受各国在批准或加入时提出的保留书,并分发给所有国家。该条还规定,秘书长在收到撤销保留的通知后,应将此项通知告知各缔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