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R PD/C/PER/1

残疾人 权利公约

Distr.: General

12 January 2011

Chinese

Original: Spanish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

《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执行情况

缔约国按照《公约》第三十五条提交的初次报告

秘鲁 *

[2010年7月8日]

目录

段次 页次

缩略语................................3

一.导言.......................1–84

二.成就.................9–525

A.根据《公约》之规定,在对待残疾问题上确定新原则的方针…22–337

B.民间社会在负责执行《公约》的多部门常务委员会中的参与情况34–389

C.统计审查39–5210

三.与在司法中和实践中执行《公约》第一条至第三十三条相关的特别信息53–8719

A.背景...53–5719

B.公约的一般性规定(第一条至第四条)5820

C.具体权利59–8222

D.残疾男童、女童和妇女的特殊境况83–8444

E.具体义务85–8745

缩略语

BFH

家庭安居债券

CEBE

特殊基础教育中心

CODIS

残疾事务特别委员会 - 共和国国会

COFIDE

金融发展公司

CONADIS

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

ENCO

持续性全国调查

FONCODES

国家发展合作基金

INDECI

国家 民防 局

INEI

国家统计 局

MEF

经济财政部

MIMDES

妇女和社会发展部

OMAPED

残疾人关爱事务市级办事处

ONPE

国家选举事务 管理处

OREDIS

残疾人关爱事务区域 办事处

PCM

部长理事会主席团

PRITE

早期干预方案

PRONAMA

全国扫盲动员方案

RENIEC

全国国民身份登记处

SAANEE

照顾有特殊教育需求学生的咨询帮助机构

SISFOH

家用定位系统

一.导言

1.自《公约》生效后,在执行《公约》及审视取得的进步和遇到的困难的两年中,我们已经真切认识到了在这一问题上应达成的目标与现实情况之间存在的差距。这一必然反差使得我们认识到,国家事实上并不仅仅是中央政府、所谓的行政权力或者是秘鲁《政治宪法》所赋予的三权之总和。此外,我们从新近颁布的对于不遵守《残疾人基本法》及其细则条例的《违反和惩治法》中了解到,社会文化模式不会因严刑酷法而自动修正,而歧视现象也不会因此而自动消弭。

2.众所周知,现代国家自身面临一个巨大挑战,即为谋求可持续发展,对福利的关注会不尽周全。在这一新形势下,公共预算资金与对预算的有效管控就在公共政策的效力方面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应在何时且应以何种方式将规划要素纳入到国家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其关系直接明了:在经济稳定的氛围下,机会较多且更为均等,这样,有利于残疾人谋求分享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福利;此外,在这种有利形势下,各国就能够更有效地履行其在国际人权公约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3.为此,我们可以将残疾问题称之为“有机关注”,且在最新的相关公共机构的工作报告中,我们可以将之认定为一类政府的假定关联,此类政府将其社会政策非政治化了,更确切地说,是将其社会方案非政治化了,将其转化为各类旨在弱化贫困影响的机制,通过在评估其社会投资的影响时出现的,虽然没有确切涵义但却至关重要的概念予以消化。我们在下文将列举两个例子,以此印证上文的陈述并对秘鲁为何要将其工作重点落在强化能力上这一观点予以补充完善。

4.第一个例子涉及到用于减轻贫困影响的劳动计划上:我们知道在高安第斯地区,有的家长不允许其有轻微残疾的子女工作,这是继续无视残疾问题的另一种形式。类似的情形还体现在仍未在该地完全消除一家之主们隐瞒家中有残疾子女或家人的事实这一现象。

5.另一个例子就是,为残疾人保留的就学或就业份额并未满足实际所需,且由于技术或专业条件不具备,并未得以落实,其中,以大学应预留的5%的法定份额为例,当前并未落实。

6.这可以作为衡量政府主管当局在执行公共政策、监测政策效力以及政策对公民的影响方面的执政水平的一项指标。这一点正是《公约》作为实践准则以及应遵循的概念框架所要呈现的,因为《公约》中明确规定了不得损害残疾人的人权这一宗旨。

7.我们相信,应从预算程序和规划程序这一特定领域着手,切实解决残疾人及其家人所面临的问题,这是指要尊重残疾人的尊严;在这方面,我们已经积累了一些与相关民间社会组织开展工作的经验,并就此开发了若干技术议程,在其中阐明了当前各国,譬如秘鲁在这方面的动态,并阐明了在这方面开展努力并对相应行为模式和习俗进行修正这两种工作模式齐头并进的重要性。

8.主管残疾事务的政府机构就此发布了《工作手册》,从战略规划和统一/协调各项计划的必要性(即由于各项计划的分散不一,妨碍了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和社会政策进行干预的效率)出发,确定了聚焦于残疾问题,且从总体上关注高危人群这一问题的技术干预准则。另一项实践指导文件,即《关于将残疾问题纳入公共机构规划程序的方针》,是一项关于如何在残疾问题上引导预算规划的指南。

二.成就

9.在过去的两年中,在巩固关于建设包容性社会、促进机会均等方面的部门承诺上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公共部门的主导下,私人部门也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树立起了模范榜样,做出了突出贡献,而民间社会也致力于强化其组织能力,在开发残疾人的能力和潜能方面起到了宣传促进作用。

10.公共机构,在高度重视其部门规划中核准的行动方案并注意预算限制的情况下,积极参与政府改革进程,推动和巩固了用于规范与公共政策施行相关工作的基本框架,其目标就是帮助残疾人,特别是处于赤贫状况的残疾人融入社会经济生活。

11.这些成果体现在为执行由第007-2008-MIMDES号最高敕令批准通过的《2009-2018年残疾人机会平等计划》和由第080-2008-PCM号最高敕令批准通过的《残疾人权利公约》,并据此分别组建了相应的多部门常务委员会。二者都有利于强化残疾问题这一概念的跨部门影响力,并推进了将这一问题纳入到经济财政部的预算战略规划中这一倡议的实施,借此从数量上以及基线设计层面提高了对《2009-2018年残疾人机会平等计划》所通过的目标和指标的监测水平。

12.另一项战略成果就是批准通过了第29392号关于不遵守第27050号法及其细则条例的《违反和惩治法》,该法授权妇女和社会发展部负责对违反关于保护残疾人在劳动、教育和社会融合领域的权利的现行法律规定之行为予以惩处;授权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助残会)担当起具体执行责任,对相应起诉进行定性、拟定相应惩处决议的正式文件并依照违反情节的程度,按照轻度违反、违反或严重违反处以相应罚金。

13.但是,公共机构和私人实体的预防性措施和干预,仍然是政府主管部门担负的提高公共意识政策的一项组成部分。

14.秉承这一方针,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的部门预算增加,在2010年财政年度批准的公共预算中,这一部门预算与2009年的机构预算相比增加了40%。这一举措的目的就是提供资金支持助残会开设十二家新的区域协调办事处,与原有的十一家办事处共同处理全国范围内的协调事务,使得相关工作更加贴近地方和区域政府、私人实体和残疾人组织。

15.划拨给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的预算资金是由经济财政部按照预算规划的部署落实的,用以达成在四个方面确定的目标:提供生物力学支助、对残疾人身份和权利的认定和承认、为地方和区域政府在开设残疾事务管理机构方面提供技术支持,以及强化地方和地区公务员的能力建设。

16.这一做法从短期内对权力下放过程以及谋求实际结果的影响角度看,对地方和区域政府的相关工作具有特殊意义;即从法律上赋予了这些政府设立和运作残疾人关爱事务办事处提供了依据,将这一机构纳入了其组织结构中。为此,2009年和2010年的公共预算方案就已批准执行专项预算方案。25个区域政府和1 834个地方政府(各行政区和省份)在全国范围内连结成了一个残疾人群体直接关爱网络,截至2009年底,8个地区和328个县市已经顺利开设了其残疾人关爱事务专项办事处。由此逐步开发出了一项公共宣传计划,其中,多部门委员会担当起了监督《机会平等计划》的实施和《公约》履行情况的责任;这一宣传计划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的技术秘书处对相关公务人员和民间社会组织进行必要培训。

17.同时,根据《2009-2013年机构战略计划》之规定,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作为妇女和社会发展部下辖的政府机构,与共和国国会下辖的残疾人事务特别委员会共同直接参与了与残疾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问题的法律起草工作,并已于2009年通过第013-2009-MIMDES号最高敕令批准通过了第28530号《促进残疾人使用互联网并在公共场所为残疾人提供适当的实体空间法》的实施细则;批准通过了关于修订《民法典》第43条、第241条和第274条中明显对残疾人构成侮辱的表述方式的法律修改案;批准通过了关于替代第129-95-EF号最高敕令中关于规定免除残疾人专用车辆及假体进口所应缴纳的关税和其他相关税费的最高敕令提案。

18.在将残疾问题纳入国家公共议程并将关爱残疾人的典范做法予以推广方面,一项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成果就是颁布了第498-2009-MIMDES号部长决议,重申了对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利国利民这一理论的认可。为此,不仅开展了大量调查,披露了与这一问题相关的违法违规现象并进行了相应惩处,同时也对私人部门的努力予以认可,树立了相应的行为典范,以营造更具包容性的社会。

19.同时,在《公约》的方针指引下,在其他方面也取得了进步,主要表现在颁布了第29478号法,规定为残疾人参与投票选举提供便利;颁布了第29524号《聋盲人法》,规定聋盲是一种单一性的残疾;出台了全国国民身份登记处的第0269-2009号部门决议,规定为残疾人免费办理和发放身份证件,为此类人口,特别是没有出生证明的残疾儿童身份证件办理简化了大量手续;颁布了针对军队和警察部门成员的《保健福利法》。

20.其中一些进步我们在此略过不提,并将在下文按照联合国建议的报告模式进行详述;这些固定的报告模式有其相应的填写指南,并作为了2008年多部门常务委员会特别会议的议程,以便对《公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在该次会议上,确定责成各部委、自治机构、各地区和各省政府报告在《公约》执行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果。同时,由多部门委员会召集国内民间社会中每类残疾人群的代表与会,在会上听取了其各自的主要需求(《2009-2018年机会平等计划》就是政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广泛公开听证后的结果),并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如由国家广播电台播放的广播节目《无障碍》、新的广播节目《能力建设》(www.radiobacan.com/bacan_tv.php)、在残疾事务主管机构――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的门户网站中开展的各项论坛活动,以及在共和国国会残疾事务特别委员会的网站中开展的“在线调查”对这些需求进行了反馈。

21.今年,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署)的支持下,在全国14个地区开办了讲习班和公开听证会,得到了广泛响应,在这些讲习班和听证会上,涉及到了与《公约》框架内的残疾人人权相关的话题;共和国国会残疾事务特别委员会和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的专家也参与其中,并针对主要相关问题进行谏言,而民间社会也广泛进言,相关内容都被纳入本次报告中。

A.根据《公约》之规定,在对待残疾问题上确定新原则的方针

22.秘鲁残疾事务主管机构,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除力求转变为一家能够有效达成其实际目标并有较强预算执行能力的机构外,还在近两年将其工作重心重新引向问题诊断甄别上,以此来解释近十年来残疾问题的演变并制定前景规划;这一分析除与公共政策的开发和实施过程中所获得的高度集中性和影响要素密切相关外,还与在社会政策背景中加入了新的要素有直接关系。

23.我们在此以统计信息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为例,在这方面,残疾问题仍未具备一个基准线,以便更加准确地衡量残疾人在秘鲁所处状况,以及确定对残疾人进行更好的后续跟踪监测的基准年限,而这正是第027-2007-PCM号最高敕令所规定的秘鲁公共部门所必须遵循的国家政策中的重要准则;更进一步说,《2009-2018年残疾人机会平等计划》以及《残疾人公约》都要求在部门干预中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说,应着重提到助残会与其厄瓜多尔的对口部门所发起的一项倡议,即开展一项试点计划,根据秘鲁-厄瓜多尔睦邻友好关系双边协议框架,在秘鲁和厄瓜多尔边境地区拟定一条基准线。

24.我们同样应当考虑怎样逐步将国家的各项计划与国家战略规划中心(CEPLAN)《2021年秘鲁计划》中拟定方针所涉及的经济政策结合起来。将残疾问题纳入其中,这意味着要直接面对跨部门工作这一概念并对拨付的预算资金进行直接处置;同时,这促使相关方面从人权角度将残疾人问题与名为CRECER战略(“携手共进社会方案”)等国家战略以及诸如“营养共同方案”等预算战略方案的运作联系起来。

25.同样,我们正考虑以减贫工作协调小组的形式对这一问题进行对话讨论,当前已成立了579个小组:其中26个区域级工作组、146家省级工作组、400家区级工作组以及七家在人口密集区设立的工作组,以此来对区域和地方政府所做的工作予以补充完善。

26.这些用于对残疾诊断进行重新设计的投入,是由国家战略规划中心(CEPLAN)提出的《2021年秘鲁计划》方案中所提及的信息报告需要着重分析的部分,其详情如下表所示:

秘鲁残疾人口的教育普及率

( 百分比,按年龄组划分 )

详情

3-5 岁

6-11 岁

12-16 岁

1993 年

2006 年

1993 年

2006 年

1993 年

2006 年

秘鲁

13.2

64.3

64.6

88.3

54.7

80.4

残疾类型

身体残疾

28.1

57.7

65.4

85.9

61.8

82.1

智力残疾

33.5

87.3

59.0

89.2

46.2

71.0

视力残疾

41.5

80.7

76.5

98.4

64.5

94.7

听力残疾

50.2

86.8

74.3

96.8

60.0

80.8

语言障碍型残疾

33.6

71.2

52.1

92.0

44.5

66.7

聋哑残疾

22.7

60.7

41.9

65.9

41.5

38.0

其他混合型残疾

23.5

34.6

42.0

58.1

36.3

44.6

资料来源: 教育部,学校教育情况统计,2009年。

27.事实上,教育部表示各年龄阶段的残疾人口的教育普及率都有所提高,并着重指出,相对于其他年龄段的人口来说,3-5岁年龄段的儿童的教育普及程度最低。国家应当考虑的问题就是教育的普及是否意味着当残疾人口完成学业后,能够得到更多更好的工作和学习进修机会;在这一点上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在秘鲁当前推行的《包容性教育十年》框架内,智障人口将面临何种情况以及其毕业后将要面临怎样的处境。

28.正如国际和国内与残疾人权利相关的现行法律条文中规定的那样:要将规定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出台有效政策,真正营造一个倡导机会平等的包容性社会。从预算和量化指标上切实践行与残疾问题相关的职责方面看,相关公共职能部门必须要认识到哪些机制妨碍了其从社会-经济角度对残疾人实施全面关爱,并认识到有哪些新的机制有助于使其在这方面的工作上取得进展。

29.在已知的预算限制条件下,上述关注问题催迫我们在2009年度开展了若干行动,以设立相关工作组并签署协议来提高对聋盲人口的关注和帮扶力度,同时也不忘防患于未然,防范各类可能导致残疾的风险因素,如环境污染或交通事故。

30.作为国家,作为提高对残疾人服务质量进程中的一份子,我们也必须对与残疾人及其家人进行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我们坚信,加强机构办事能力是将秘鲁政府转变为一个服务于市民的现代公共管理型政府的一个必要条件。

31.为对秘鲁国内的残疾问题进行重新审视,还需要经济财政部的大力配合,以便设计出一项针对残疾问题的战略方案;作为先期工作,应通过书面方式向其总秘书处申请批准公共机构有权对自身职能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以引导和落实与残疾问题相关的预算工作。我们在此说明,经济财政部已经就此做出了积极回复,授权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向各部门通报在关爱残疾人方面取得的新进展,以使这方面的工作更具组织性。我们时刻谨记,当前发现的结构性错误在于所谓的“职能性质”或者说“部门职权”,这历来都不利于公共机构确定或引导用于满足残疾人需求的专项预算,而这一问题可以通过预算战略规划方案予以克服;这一违背了逻辑规律的做法也妨碍了对国家针对此类人口开展的行动开展更为精确的跟踪监督,而在预算事务主管当局的主导下,应当从对公共机构所开展的活动、项目和方案的预算制定程序这一阶段入手,以解决这一问题。

32.同样,由于一项残疾事务战略方案被写入了《2011年公共预算法》中,部门承诺被限定在适当的框架内,以期发挥协同作用,使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成为一家特设机构,充分发挥其技术支持、法规宣传、监控和完善以及部门协调的作用。

33.同时,根据其当前运作状态,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在处理残疾事务(包括预算承诺)、巩固其跨地区权限以监控相应法规的执行情况、落实权力下放程序并向负责残疾人关爱事务的各市级办事处和区域办事处提供技术支持方面,实际发挥的作用较为有限,这些问题都是秘鲁政府为在整个公共部门层面更快地落实《公约》规定所面临的挑战,为此,我们正着手打造基础,以期在2010年扭转局势。

B.民间社会在负责执行《公约》的多部门常务委员会中的参与情况

34.在民间社会直接参与方面,为听取其意见,以帮助改善与残疾问题相关的公共政策的质量,可以说,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作为负责监督《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执行情况并对相关措施提出建议的多部门常务委员会的技术部门,促成了残疾人及其家庭所属的组织参与选举出五名残疾人及其家属代表,加入负责监督《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执行情况并对相关措施提出建议的多部门常务委员会的技术秘书处。

35.在召集民间社会代表的过程中,可以看出残疾人及其家人所属的组织的参与程度较低,其中较具代表性的仅有盲人协会、肢体残疾人士协会和聋盲人士协会的代表。

36.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及共和国国会下辖的残疾事务特别委员会,正致力于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播放的广播节目“无障碍”――最近也实现了通过互联网播出,在相关机构的门户网站中创设论坛,在地方层面开展公开听证会,筹办与残疾选题相关的电视节目,通过国家台每周播放)提高残疾人及其家庭所属的组织以及残疾人本身的参与程度,通过提出观点、建议和主张的方式鼓励其参与惠及残疾人口的政策、计划和项目的设计拟订,使这些设计更为合理和完善。

37.为鼓励这些好做法,妇女和社会发展部批准通过了第498-2009号部长决议,该决议通过了对妇女和社会发展部门进行授勋的条例,设立了“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功绩勋章”奖项,其目的是通过相关政策认可由民间社会组织以及自然人开展的工作,将残疾问题提上公共议程,并以此促进公共和私人机构以及社会大众生成与残疾人权利相关的意识。

38.尽管在文件中列数了这样或那样的成就,但是仍要看到,要提高民间社会及其组织,特别是提高致力于为残疾人及其家属谋福祉的组织的参与程度这项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从而调整国家的工作侧重点,以集中全面的方式将其公共政策和公共投资引导向本报告开头所提到的两条工作路线上。开发署-秘鲁代表处最新发布的一份关于2009年度秘鲁人类发展状况的报告就提到了这一点。

C.统计审查

39.国家统计和信息局2006年度持续性全国调查结果显示,秘鲁的残疾人口所占比例为8.4%,这就意味着在全国范围内,每100人中就有8人至少患有一种残疾。城市地区的残疾人比例为8.9%,高于农村6.9%的水平,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地区,在残疾人口中都是以女性居多。

40.从残疾类型上看,比例最高的是视力残疾,占到4.5%,其次便是肢体活动残疾,占2.7%,接下来便是听力残疾,占2.2%。出现比例最低的是语言和沟通障碍型残疾,分别占0.7%和0.6%。详情见下表:

2006年有生理或精神/智力问题或障碍的人口状况表 按居住区域、残疾类型和性别划分

( 百分比 )

残疾类型 / 性别

合计

城市

农村

视力残疾

4.5

5.0

3.2

男性

3.8

4.1

2.9

女性

5.2

5.8

3.5

肢体活动残疾 1

2.7

2.7

2.5

男性

2.2

2.2

2.1

女性

3.1

3.2

2.8

听力残疾

2.2

2.2

2.1

男性

2.2

2.2

2.1

女性

2.2

2.2

2.2

智力残疾 2

1.1

1.2

1.1

男性

1.0

1.0

0.9

女性

1.3

1.3

1.2

语言障碍

0.7

0.7

0.6

男性

0.8

0.9

0.7

女性

0.6

0.6

0.6

沟通障碍

0.6

0.7

0.5

男性

0.7

0.7

0.5

女性

0.6

0.7

0.5

其他类型 3

0.1

0.1

0.1

总计

8.4

8.9

6.9

男性

7.6

8.0

6.5

女性

9.2

9.9

7.4

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和信息局 - 2006年度持续性全国调查 。

1 包括上下肢活动障碍的情况。

2 包括学习和理解障碍的情况。

3 包括其他障碍或限制。

41.相关残疾类型和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2006年按残疾类型和地区分布划分的残疾人口状况

( 百分比 )

地区

合计

视力残疾

肢体活动残疾 1

听力残疾

智力残疾 2

语言障碍

沟通障碍

亚马逊

7.2

4.7

1.5

1.8

0.8

0.8

0.6

安卡什

6.9

2.9

2.9

1.7

1.3

0.6

0.7

阿普里马克

5.6

2.3

2.2

1.6

0.6

0.6

0.4

阿雷基帕

10.4

5.0

4.1

4.0

1.1

0.6

0.7

阿亚库丘

6.7

2.7

2.0

1.7

1.5

0.5

0.5

加哈马尔卡

7.3

4.0

2.5

2.2

0.9

0.7

0.6

库斯科

8.5

2.8

3.5

3.7

0.8

0.6

0.4

万卡维利卡

6.6

4.2

1.6

2.0

0.7

0.5

0.3

瓦努科

4.5

1.6

1.6

1.3

0.8

0.6

0.6

伊卡

9.2

5.3

2.6

1.9

1.6

0.9

0.8

胡宁

5.0

2.2

1.4

1.7

0.5

0.5

0.4

拉利伯塔德

7.1

4.8

1.8

1.5

0.6

0.6

0.5

兰巴耶克

2.2

0.5

0.9

0.4

0.4

0.4

0.4

利马首都区 3

11.7

6.7

3.5

2.9

1.6

1.0

0.9

利马省 4

11.7

7.4

3.4

2.5

1.7

0.7

0.7

洛雷托

4.1

2.2

1.3

0.6

0.4

0.4

0.3

马德雷德迪奥斯

2.6

0.8

1.0

0.5

0.4

0.5

0. 3 a

莫克瓜

9.9

3.1

4.9

3.0

1.9

0.6

0.8

帕斯科

10.3

5.8

2.5

2.4

2.3

0.6

0.7

皮乌拉

6.6

3.3

2.4

1.3

0.9

0.6

0.5

普诺

9.0

4.8

2.9

2.4

1.5

0.4

0.4

圣马丁

6.6

4.2

1.6

1.3

0.8

0.6

0.5

塔克纳

6.2

2.9

2.7

1.4

1. 0 a

0. 4 a

0. 4 a

通贝斯

3.4

1.1

1.3

0.8

0.8

0.8

0.7

乌卡亚力

8.5

5.7

2.4

1.2

0.6

0.7

0. 3 a

总计

8.4

4.5

2.7

2.2

1.1

0.7

0.6

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和信息局—2006年度持续性全国调查 。

a 仅具参考价值,数据偏差率高于15%。

1 包括上下肢活动障碍的情况。

2 包括学习和理解障碍的情况。

3 含利马省以及卡亚奥宪制省。

4 不含利马省。

42.为此,根据2009年提交的一份综合统计数据明确了残疾人在各地区的分布情况,详情如下:

各地残疾人口分布情况

国家统计和信息局普查数据,并根据国家康复中心主导的研究中得到的数据进行了调整 国家统计和信息局 2005 年普查数据,更新至 2006 年。

地区

城市和农村残疾人口

城市

农村

合计

百分比

百分比

百分比

利马

852 834

37.86

34 054

2.73

886 888

25.34

普诺

72 759

3.23

207 318

16.62

280 077

8.00

库斯科

80 868

3.59

141 954

11.38

222 822

6.37

皮乌拉

141 914

6.30

70 977

5.69

212 891

6.08

拉利伯塔德

134 030

5.95

71 476

5.73

205 506

5.88

加哈马尔卡

41 448

1.84

135 717

10.88

177 165

5.06

胡宁

107 900

4.79

59 626

4.78

167 525

4.78

安卡什

85 824

3.81

80 582

6.46

166 406

4.75

阿雷基帕

111 278

4.94

22 079

1.77

133 357

3.81

瓦努科

41 898

1.86

73 347

5.88

115 245

3.29

兰巴耶克

85 599

3.80

22 827

1.83

108 426

3.10

阿亚库丘

47 755

2.12

59 750

4.79

107 506

3.07

洛雷托

60 595

2.69

39 667

3.18

100 262

2.87

卡亚奥

97 763

4.34

125

0.01

97 888

2.79

圣马丁

54 288

2.41

31 434

2.52

85 722

2.45

阿普里马克

26 355

1.17

58 628

4.70

84 983

2.43

万卡维利卡

20 724

0.92

47 900

3.84

68 624

1.96

伊卡

55 189

2.45

10 728

0.86

65 916

1.88

亚马逊

19 598

0.87

34 179

2.74

53 776

1.54

乌卡亚力

28 608

1.27

14 470

1.16

43 078

1.23

帕斯科

23 652

1.05

16 715

1.34

40 367

1.15

塔克纳

24 328

1.08

3 867

0.31

28 195

0.81

通贝斯

19 147

0.85

2 370

0.19

21 517

0.62

莫克瓜

12 389

0.55

4 615

0.37

17 005

0.49

马德雷德迪奥斯

5 632

0.25

3 119

0.25

8 750

0.25

总计

2 252 375

99.99

1 247 525

100.01

3 499 899

100.00

43.按年龄组和性别看残疾分布情况。残疾人口比例最多的年龄组为60岁以上人群,其中残疾人口占这一年龄组人口总数的39.9%,其次便是40-59岁年龄组,其中残疾人口占27.5%。而从性别看也能够体现出同样的趋势,其中,老龄人口中,39.7%的男性和40.0%的女性人口患有残疾。

2006年按照年龄组和性别划分的残疾人口分布情况 ( 百分比 )

性别

合计

11 岁及以下

12-17 岁

18-24 岁

25-39 岁

40-59 岁

60 岁及以上

男性

100.0

8.8

7.0

7.0

12.8

24.8

39.7

女性

100.0

5.7

6.2

5.6

12.9

29.6

40.0

总计

100.0

7.1

6.5

6.2

12.8

27.5

39.9

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和信息局 - 2006年持续性全国调查。

2006年各地区按年龄组划分的残疾人口分布情况 ( 百分比 )

地区

合计

11 岁及以下

12-17 岁

18-24 岁

25-39 岁

40-59 岁

60 岁及以上

亚马逊

100.0

6.7

6.7

5.1

11.8

32.7

36.9

安卡什

100.0

5.6

4.9

4.7

10.7

25.7

48.4

阿普里马克

100.0

7.1

7.5

4.9

8.6

19.5

52.5

阿雷基帕

100.0

4.2

3.3

4.8

12.9

26.1

48.8

阿亚库丘

100.0

10.9

8.0

5.8

10.9

22.5

41.9

加哈马尔卡

100.0

6.6

5.8

4.6

11.4

25.0

46.5

库斯科

100.0

5.3

4.1

4.8

13.1

28.6

44.1

万卡维利卡

100.0

5.4

5.3

4.8

10.7

28.2

45.6

瓦努科

100.0

9.6

7.7

5.9

12.2

24.1

40.6

伊卡

100.0

6.1

7.2

6.9

14.4

28.0

37.5

胡宁

100.0

6.8

5.6

6.2

12.3

23.8

45.3

拉利伯塔德

100.0

6.0

6.9

5.9

10.9

28.9

41.4

兰巴耶克

100.0

10.1

5.9

6.6

12.5

20.0

44.9

利马首都区 1

100.0

7.7

7.2

7.2

14.2

27.8

35.9

利马省 2

100.0

5.8

7.6

7.0

10.7

27.0

42.0

洛雷托

100.0

11.3

8.6

7.2

12.8

28.0

32.1

马德雷德迪奥斯

100.0

17.9

8. 6 a

5. 9 a

11.6

24.1

31.8

莫克瓜

100.0

3.8

4.1

5.3

12.5

28.8

45.4

帕斯科

100.0

6.8

6.9

6.4

11.0

29.2

39.6

皮乌拉

100.0

7.6

7.9

6.7

11.0

27.2

39.7

普诺

100.0

6.4

4.9

4.2

10.3

27.5

46.8

圣马丁

100.0

7.1

7.0

6.2

15.9

36.3

27.4

塔克纳

100.0

3. 6 a

4. 0 a

3. 4 a

11.8

30.1

47.1

通贝斯

100.0

13.4

8.7

7.6

12.0

17.3

41.0

乌卡亚力

100.0

6.6

6.8

6.3

14.7

36.7

28.9

总计

100.0

7.1

6.5

6.2

12.8

27.5

39.9

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和信息局 - 2006年度持续性全国调查 。

a 仅具参考价值,数据偏差率高于15%。

1 含利马省以及卡亚奥宪制省。

2 不含利马省。

44.按受教育水平划分的残疾人口分布情况。对于国家来说,特殊教育应具有包容性,要顾及到残疾人口的特殊教育需求,以帮助其融入共同生活并参与社会活动。法律规定残疾人有权进入常规教育机构接受教育,也有权接受特殊教育体系的教育,如对盲人采用盲文点读教育,对聋哑人采用手语教育,并改造教育机构的基础设施,以便残疾人口也有条件接受常规教育。尽管开展了种种努力,但是在这一领域还存在教育歧视问题:每五名残疾人中就有一名没有受过任何教育,且只有11.3%的残疾人具备高学历。

2006年按居住区域和性别划分的残疾人口学历状况 ( 百分比 )

居住区域 / 性别

合计

未受教育 1

小学学历

中学学历

高等学历

城市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男性

43.6

29.6

44.3

46.6

49.1

女性

56.4

70.4

55.7

53.4

50.9

农村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男性

47.7

29.6

61.6

64.7

65.6

女性

52.3

70.4

38.4

35.3

34.4

总计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男性

44.4

29.6

48.6

47.8

49.5

女性

55.6

70.4

51.4

52.2

50.5

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和信息局 - 2006年度持续性全国调查 。

1 包括早期教育。

2006年各地按受教育水平划分的残疾人口分布情况 ( 百分比 )

部门

合计

未受教育 1

小学学历

中学学历

高等学历

亚马逊

100.0

28.2

52.2

13.8

5.8

安卡什

100.0

38.0

41.3

13.7

7.1

阿普里马克

100.0

48.7

33.8

13.3

4.2

阿雷基帕

100.0

17.0

39.2

28.4

15.5

阿亚库丘

100.0

41.7

39.8

13.5

5.0

加哈马尔卡

100.0

44.7

41.9

9.7

3.6

库斯科

100.0

37.0

35.6

18.8

8.6

万卡维利卡

100.0

41.6

40.8

13.6

4.0

瓦努科

100.0

42.2

41.4

12.2

4.3

伊卡

100.0

13.4

39.1

31.6

15.9

胡宁

100.0

24.8

41.8

23.1

10.3

拉利伯塔德

100.0

22.2

43.4

23.4

10.9

兰巴耶克

100.0

38.1

40.6

16.4

4. 9 a

利马首都区 1

100.0

10.6

34.4

39.5

15.4

利马省 2

100.0

16.5

45.5

29.5

8.5

洛雷托

100.0

21.0

49.3

23.1

6.5

马德雷德迪奥斯

100.0

22.8

50.4

20.8

6. 0 a

莫克瓜

100.0

19.7

43.2

24.7

12.4

帕斯科

100.0

29.0

43.8

19.1

8.1

皮乌拉

100.0

28.9

45.5

19.4

6.1

普诺

100.0

34.1

43.4

14.8

7.7

圣马丁

100.0

22.0

55.4

17.1

5.6

塔克纳

100.0

18.8

46.8

25.6

8. 7 a

通贝斯

100.0

25.4

51.9

16.4

6. 3 a

乌卡亚力

100.0

12.6

49.7

27.9

9.7

总计

100.0

21.2

39.4

28.1

11.3

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和信息局 - 2006年度持续性全国调查 。

a 仅具参考价值,数据偏差率高于15% 。

1 包括早期教育。

2 含利马省以及卡亚奥宪制省。

3 不含利马省 。

2006年按照受教育水平划分的各类型残疾人口的状况 ( 百分比 )

受教育水平

合计

视力残疾

肢体活动残疾 1

听力残疾

智力残疾 2

语言障碍

沟通障碍

未受教育 3

21.2

17.5

27.0

29.2

35.0

46.8

44.9

小学学历

39.4

38.9

40.8

41.1

41.6

34.2

34.2

中学学历

28.1

30.8

22.9

20.8

18.4

15.1

16.5

高等学历

11.3

12.8

9.2

9.0

5.0

3.9

4.4

总计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和信息局 - 2006年度持续性全国调查 。

1 包括上下肢活动障碍的情况 。

2 包括学习和理解障碍的情况。

3 包括早期教育 。

45.按照就业情况和就业类型划分的残疾人口状况。残疾人口应当有机会在市场上自由择业,而劳动力市场也应面向残疾人开放。因此,为减少在劳动力市场中对此类劳动者的歧视现象,国家已经承诺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残疾人口在劳动力市场的就业比例,并对雇用残疾人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46.持续性全国调查的数据显示,已就业残疾人口相对于处于劳动年龄的残疾总人口的比率达到了48.2%,这低于无残疾的正常人口就业比例18.5个百分点,这表明在对残疾人口仍有就业歧视。

47.接下来的表中显示的是按照残疾类型划分的处于劳动年龄的残疾人口的统计数据,处于劳动年龄的残疾人口是指14岁及以上的残疾人口。

2006年按照残疾类型划分的处于劳动年龄的残疾人口的就业情况 ( 百分比 )

就业情况

合计

视力残疾

肢体活动残疾 1

听力残疾

智力残疾 2

语言障碍

沟通障碍

已就业

48.2

48.6

38.5

44.7

31.4

28.9

19.1

未就业 3

51.8

51.4

61.5

55.3

68.6

71.1

80.9

总计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和信息局 - 2006 年度持续性全国调查。

注:处于劳动年龄的人口是指 14 岁及以上人口。

1 包括上下肢活动障碍的情况。

2 包括学习和理解障碍的情况。

3 包括主动失业和被动失业。

2006年按照就业类型划分的14岁及以上残疾人口的就业情况 ( 百分比 )

就业情况和就业类型

合计

视力残疾

肢体活动残疾 1

听力残疾

智力残疾 2

语言障碍

沟通障碍

公司老板或企业主

6.8

7.1

7.6

6.7

5.0

3.4

3.0

个体经营者

50.4

50.2

55.6

53.3

50.0

33.0

39.8

雇员

27.4

29.5

21.1

23.1

19.6

32.5

23.7

无报酬型家务劳动者

11.9

9.5

12.5

13.7

20.9

27.8

30.9

家政工人

3.1

3.4

2.8

2.8

3. 8 a

2. 3 a

1. 8 a

其他

0.4

0. 3 a

0.4

0. 4 a

0. 8 a

1. 0 a

0. 9 a

总计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和信息局 - 2006年度持续性全国调查 。

a 仅具参考价值,数据偏差率高于15%。

1 包括上下肢活动障碍的情况。

2 包括学习和理解障碍的情况。

48.按人种划分的残疾人口情况。可以看出国内残疾人数最多的是以西班牙语为母语的人口,因为国内10人中便有7人从小学习西班牙语。而其次便是说盖丘亚语的人口,占24%。只有1.2%的残疾人是聋哑残疾。

2006年按照居住区域和性别划分的各语种残疾人口情况 ( 百分比 )

居住区域 / 性别

合计

西班牙语

盖丘亚语

其他语种 1

聋哑

城市

100.0

78.3

19.0

1.9

0.8

男性

100.0

78.7

18.3

1.9

1.0

女性

100.0

77.9

19.6

1.8

0.7

农村

100.0

47.7

42.2

7.6

2.4

男性

100.0

49.6

40.2

7.5

2.6

女性

100.0

46.0

44.0

7.7

2.2

总计

100.0

71.7

24.0

3.1

1.2

男性

100.0

72.0

23.4

3.2

1.4

女性

100.0

71.5

24.5

3.0

1.0

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和信息局 - 2006年度持续性全国调查 。

1 包括A ymara 语、A sháninca 语、A guaruna 语、S hipibo-conibo 语及其他当地语言和外语。

49.评论意见:统计工作是实现更精确地登记居住在秘鲁的残疾人口并随时进行资料更新工作的一部分;而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和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的出版物中关于迄今开展的相关普查中提到的数据,足以说明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因为其中提供的数据出现了明显的不一致。

秘鲁残疾人口主要统计数据

普查或调查

年份

人口总数

残疾人数

残疾人口百分比

国际统计和信息局普查

1981

17 762 231

26 560

0.15

国家统计和信息局普查

1993

22 639 443

288 526

1.27

国家康复中心主导的研究

1993

22 639 443

2 961 239

13.08

残疾人家庭国家调查 - 利马 - 卡亚奥

2005

8 030 533

457 550

5.70

国家消费者信心调查 - 全国

2006

27 219 264

2 368 076

8.70

国家消费者信心调查 - 利马首都区

2006

8 184 427

892 102

10.90

50.这促使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自2005年开始就向经济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和信息局提出了预算申请,旨在针对残疾人的社会-人口状况进行专题调查,获取普查信息。

51.2005年在利马首都区开展的残疾人家庭状况调查, 在这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但也仅仅是将调查范围限定在了利马;同时还策划了一个试点方案,计划在通贝斯省开展普查,普查得出的金融信息正逐步被纳入到秘鲁-厄瓜多尔双边扩展协议框架内。

52.今年还与国家统计和信息局签署了一项框架协议,其中包括制定一部方法论指南,旨在对地方和区域政府的统计工作进行指导,敦促其对本地的残疾人口进行普查;其中最突出的成果之一就是由兰巴耶克地区政府开展的普查工作,谋求在该地区设立一家残疾人社会融入事务大学校际理事会,该理事会的主旨之一就是搜集整理与当地残疾事务有关的信息。

三.与在司法和实践中执行《公约》第一条至第三十三条相关的特别信息

A.背景

53.通过第080-2008-PCM号最高敕令,秘鲁政府创建了多部门常务委员会,专司负责监督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执行情况并对相关措施提出建议,其职能如下:

(a)批准委员会的内部章程;

(b)拟定执行《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各项措施;

(c)开展对《公约》执行情况的后续跟踪和监测工作;

(d)推动实现将《公约》中所含行动纳入相关部委的行动计划和战略规划中;

(e)拟定各项指标和目标,帮助评估《公约》执行的预期效果;

(f)编写年度报告,报告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执行《公约》所取得的进展,并根据《公约》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编写提交给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的国家报告;

(g)与其他国家机构协作,开展各项行动,有效促进《公约》各项目标的达成;

(h)与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开展合作。

54.多部门常务委员会的构成如下:

(a)妇女和社会发展部的代表一名,出任委员会主席;

(b)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的代表一名,出任委员会的技术秘书;

(c)共和国国会残疾事务特别委员会的代表一名;

(d)部长理事会主席团的代表一名;

(e)交通通信部的代表一名;

(f)住房和建设部的代表一名;

(g)卫生部的代表一名;

(h)劳动和就业促进部的代表一名;

(i)教育部的代表一名。

55.在《公约》框架内,通过第007-2008-MIMDES号最高敕令,成立了专司负责对《2009-2018年残疾人机会平等计划》的执行进行后续跟踪和监测的多部门常务委员会。

56.上述两个委员会开展工作所遵循的战略方针均已在前文予以论述,这些方针都旨在使残疾问题具有宏观性,但同时适时融入到各机构的规划以及具体的发展方案(各地区和各县市的发展规划)中,鉴于在此类行动纲领和指南性文件中,已经考虑到了相关预算并会在其后的行政开支计划构成中予以落实,我们可以对设定的指标进行更为精确的监测。

57.其中,上述工作逐步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提交的各项指标图(HRI/MC/2008/3)对应的指导方针相结合,本初次报告中的数据通过相关指标得以印证;在将其与处理残疾事务有机结合之前,我们无法采用这些指标结果。这就是秘鲁将要经历的演变过程,同时还要考虑到法规背景(政府改革的步伐日趋加快,其中一项核心要素就是实现地方政府和区域政府在功能、权限和预算方面的转变);同时,还开展实施了残疾事务观察站方案,使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逐步推进了融资进程,将之纳入了秘鲁与友国厄瓜多尔共和国的双边扩展协议的框架中。

B.《公约》的一般性规定(第一至四条)

58.参见下表。

报告内容

成就

收集要加以分析的数据时所用的残疾的定义,包括哪些损伤,以及 “ 长期 ” 的概念

秘鲁的第 27050 号《残疾人基本法》规定 “ 残疾人是指具有一项或多项明显残缺,使之明显丧失某项或某几项生理、智力或感知功能,导致其以正常方式开展活动的能力退化或丧失,平等参与社会的行为能力和机会受到限制的人 ”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监测当前的残疾人人权状况是一项工作重点,秘鲁政府正逐步采取措施并开展系统行动以生成对残疾人口的关爱模式,这是自当前的十年之初就已开始进行的政府改革的一部分,范围覆盖至全体弱势人群。

“ 长期 ” 是指为实现这一体系的全面运作所耗费的时间,但这并不妨碍短期和中期内我们在法律、预算和公共政策的施行方面取得各项成就,正如我们当前正在做的。

国内法界定和理解《公约》第一和第二条中提出的概念时所用的方式和方法,特别是各种以残疾为由加以歧视的法律、法规、社会习俗或做法

通过颁布法律成立在前文中提到若干多部门常务委员会,或批准通过对不遵守关于保护残疾人的基本法之规定的《违反和惩治法》,对残疾人实施保护并生成了促进实现残疾人权利的特别制度,秘鲁政府由此重申了在残疾问题上开展跨部门合作的重要性;也就是说,并不是任命一个单独的机构来负责《残疾人基本法》的有效实施和监督工作,而是在国家政策中承诺由负责人权保护的公共机构共同实施。

在这一观点指导下,预算紧缩并未阻碍秘鲁在法律方面逐步取得进步 ( 在法律方面的合理便利,出台《反歧视法》并使用特定的语言表达方式 ) 。

缔约国界定和理解 “ 合理便利 ” 这一概念时所用的方式和方法以及 “ 过度和不当负担 ” 的要求,请举例说明

秘鲁劳动部特设了一个残疾人劳动事务办公室,其开展的一项主要活动就是 “ 实施监测 ” 。

例如,在经济方面,秘鲁在敦促私营部门对其设施进行改造,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方面遇到了困难。同样,除了基础设施配备之外,在第 27050 号法以及其修正法案 ― ― 第 28164 号法,以及部长理事会主席团于 2007 年批准颁布的第 027 号最高敕令中,都规定所有的公共机构必须为残疾人保留 3% 的岗位,其中包括领导职位;应当指出,在上述公共职位的竞选中,残疾人可在最终评分中获得 15% 的加分。

如果这一权利未得到尊重,除被视为违反了《违反和惩治法》之规定外,秘鲁相关法律还规定对此能够以歧视为由提起司法诉讼。

以何种方式落实了《公约》第三和第四条规定的一般原则和一般义务,以及打算如何确保其有效实现,特别是第四条规定的原则,即促进充分实现《公约》规定的各项权利,使其不受任何基于残疾的歧视,并请举例说明

秘鲁政府于 2008 年责令批准《 2009-2018 年残疾人机会平等计划》并成立了一家负责对该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的多部门常务委员会。

如前所述,该计划构成了在政府层面实现照顾和满足残疾人需求的机构职能这一宏观方案的一部分。

部长理事会主席团任命主管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流浪人口和家庭暴力事务的妇女和社会发展部为该多部门委员会的上级领导机构。

关于《民法典》中对残疾人的公民身份进行自由界定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的提案正处于评估阶段。

作为残疾事务主管机构 ( 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 ) 负责开展有效干预的例证,可以参看 2009 年度纪要 的电子版本,纪要中提到了取得的主要成就,其中包括撤销了在一家公立大学中设立的残疾程度审议委员会,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有资格获得为残疾人保留的空缺的受益学生进行审查;向共和国国会提交议案,提议司法机构保护残疾人的经济收入,并对地方政府工作中阻碍聋哑男女双方登记结婚的情况予以干预。

关于具体反歧视措施的效果的分组、可比统计数据,以及在确保残疾人可以平等实现各项《公约》权利方面取得的进展,从性别和年龄公平观出发

关于这一问题,已经在上文 “ 统计审查 ” 一项中予以论述。

缔约国已尽力逐步落实哪些《公约》权利,以及承诺立即落实哪些权利。请说明后者所涉各项措施的影响

毫无疑问,所有这些都包含在最近两年的法规发展工作中;与残疾妇女和残疾男童和女童相关的条款成为了国家的关注重点,尽管这些工作是通过横向方式开展的,但构成了在公共预算上得到特殊关照且受到了最为严格监控的战略方案的组成部分,这些方案涉及到将产前营养与护理相结合,以及降低对妇女进行暴力侵害的程度这些内容。

从公共议程层面看,在今年 3 月开展了名为 “ 妇女与残疾 ” 的活动,该活动属于《公约》第六条之范畴,各地区相关组织的代表以及来自美洲国家组织下辖的残疾人权利和尊严十年技术秘书处的艾内妲 · 费雷尔 女士都齐聚利马,出席了这一活动。会上提出在 2010 年 12 月举办一期伊比利亚美洲研讨会的目标,会议聚焦于两大主题,即残疾妇女和残疾儿童;同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规定,这些都属于需要以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特别关注的主题。

在制定、执行和评价立法和政策以推行《公约》的工作中,残疾人 ( 包括残疾妇女、男童和女童 ) 的参与程度。此外,还应说明从性别公平观出发,参与这些进程的残疾人的多样性

在上文已经指出,在这一领域所取得的所有成就中,尚未达到将残疾妇女和残疾儿童的参与进行特别统计整理的阶段。

2009 年秘鲁组织了泛美研讨会,儿童和青少年代表也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将对残疾儿童和残疾妇女群体进行准确界定并将对《公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的任务提上了工作日程。

但是,性别公平观正被秘鲁政府用来对 12 项国家优先发展政策进行评估,并被写入上文提到的第 027-2007-PCM 号最高敕令中,其主要创新点就在于将这一观点用于评估工作,并坚持将评估报告通报至各区域和地方政府。

国家有无根据第四条第四款采取措施,为残疾人提供比《公约》规定的内容更高级别的保护

《公约》是一项旨在逐步补充和完善国内法律的文书,近年来,秘鲁在人权方面的法制体系得到了不断发展,在国际和国内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今年,即 2010 年,在共和国国会和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的共同努力下,已经提出了实现秘鲁在残疾事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与《公约》规定相一致的提案。

在联邦制国家或权力极为分散的国家,如何确保《公约》的规定无任何限制或例外地适用于该国的各个组成部分

根据《宪法》,秘鲁共和国政府实行中央集权、地方分权的代表制;据以批准法律和经批准被纳入秘鲁法律体系的公约条款在全境适用。

为此,根据《宪法》, 2009 年 8 月获批通过的《违反和惩治法》在全国范围内具备效力,在 2010 年 3 月获批通过的该法的细则条例中的指导和处罚规定,由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及妇女和社会发展部在权力下放的方针指导下逐步予以调整。

但是残疾人关爱事务市级和区域办事处仍未完全按照《公约》之规定开展活动,这应当按照《公约》规定的法律协调程序予以评估。

关于在行政、预算和职能上实现自治的问题,应当被纳入经济财政部关于残疾事务的战略规划中。

如前所述,今年已经开展行动,并逐步达成共识,以便共和国国会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紧急法令,用以落实各具体部门,包括各区域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承诺。

C.具体权利

1.第五条:平等和不歧视

59.该条承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权不受任何歧视地享有法律给予的平等保护和平等权益。

报告内容

成就

残疾人能否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利用法律保护或追求自己的利益

秘鲁的《政治宪法》规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应因其出身、种族、性别、语言、宗教信仰、政治观点、经济状况或其他任何原因而受到歧视。

同时,《宪法》规定,任何由于生理或智力原因而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者,其个人尊严应得到尊重,并通过法律制度确保其享受法定保护、照料、复健和保障。

为行使上述权利,国家鼓励私人机构也参与到公共行动中;同样,将公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妇女和社会发展部、检察机关和国民警察的相关服务予以协调;卫生部、教育部和劳动部则担负着为残疾人提供直接照顾和关爱的职能。

为保证残疾人获得平等和有效的法律保护且不受任何类型歧视而采取的有效措施,包括提供合理便利

在 2009 和 2010 财政年度的公共预算法案中,批准了两项重要条款,以使地方和区域政府能够将预算资金向残疾事务倾斜。据此可将预算资金的 0.5% 用于建造和改造城市地区的市政基础设施、面向全体市民开放的各市政机构和场所,特别是为残疾人和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场所,实现无障碍通行;还批准了相应的月度开支,数额达一个纳税单位 ( UIT ) ,用以设立和运作相应的残疾人关爱事务市级办事处和区域办事处。

为实现残疾人事实上的平等而执行的政策和方案,包括扶持行动措施,同时应顾及残疾人的多样性

由共和国国会和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推动设立各类工作组并开展工作,以此来增加残疾人及其家人参与和融入社会的机会。同样,在国内举办公共听证会,以听取民间社会的意见建议,并与负责残疾事务的政府官员开展互动。

2.第八条:提高认识

60.该条规定缔约国有义务实施有效的提高认识政策,促进积极地看待残疾人。报告应提供资料,介绍为提高对残疾人的认识、促进对残疾人的权利和尊严及其能力和贡献的尊重以及消除对残疾人的定见和偏见而采取的措施。

报告内容

成就

在教育系统内针对社会大众开展的公众认识活动,以及通过主流媒体采取的行动

- 成立了第一家虚拟图书馆,名为 “ 国会 TIFLO 图书馆 ” ,通过这种方式用盲文出版了《秘鲁历史》;共和国国会批准了成立第一所聋哑人学校 “Ludwig Van Bethoven” ,并划拨了相应的预算资金;开展了 “ 我的椅子 ” 国家运动,向贫困和赤贫的残疾群体捐献了 50 000 辆轮椅;还值得一提的是开展了 “ 眼见为实 ” 国家运动,为 1 500 名白内障患者进行了手术;并开展了第一届 免费口腔保健运动――“ 特殊的微笑 ” ,优先照顾有轻度或重度智力问题的儿童以及唐氏综合症儿童。特别应当提到 “ 明智 ” 系列项目的开展,这些项目凝聚了公共和私人部门的辛勤努力,由残疾事务特别委员会推动开展,同样还成立了 “ Mefiboset ” 资源中心,以此帮助残疾人接触信息技术。

- 国家广播电台每周都播出广播节目 “ 无障碍 ” ,教育和引导人们遵守与残疾问题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同时也帮助市民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以建立更具包容性的社会。在节目中对由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开展的活动进行宣传,并策划对医学专家、各组织领导人、政府官员和相关人士进行访谈,并开通了面向全国的热线电话。以此鼓励公共和私人部门踊跃开展相关活动。

为提高认识及向残疾人和社会其他群体通报《公约》内容及其所载权利而采取的行动

通过由一家主要有线电视服务商开办的第 56 频道,播放一台具有包容性的先锋电台节目,通过手语传达共和国国会的历届全会、委员会会议和开展的其他活动的相关信息,通过这种方式,该频道成为秘鲁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具备手语翻译的电视频道。

3.第九条:无障碍

61.该条规定缔约国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使残疾人能够尽可能独立生活和充分参与生活的各个方面。

报告内容

成就

为确保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无障碍地进出物质环境 ( 包括使用信号指示器和路牌 ) ,使用交通工具,利用信息和通信 ( 包括信息和通信技术和系统 ) ,以及享用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向公众开放或提供 ( 包括私营实体提供 ) 的其他设施和服务,根据《公约》第九条第二款第 ( 二 ) 至第 ( 八 ) 项采取的立法或其他措施

通过第 011-2006-VIVIENDA 号最高敕令,批准通过了与《国家建筑物条例》 ( RNE ) 相关的技术标准,其中第 A.120 号标准,即《残疾人无障碍标准》与 NTE A.060 号标准和 NTE U.190 号标准相一致。

这一技术标准规定了设计要求和技术规格,以对建筑物建造进行项目规划和工程实施,以及对现有的建筑物进行改造,以便实现残疾人无障碍通行和使用。

该标准于 2006 年公布,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推行。同样,建筑技术标准一直处于修订过程中,以不断进行更新,因此,在 2009 年,第 A.120 号标准中的部分内容和名称已经被由第 010-2009-VIVIENDA 号最高敕令批准通过的《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标准》予以修改。

- 成立了物质环境无障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公共和私人部门各相关机构的代表组成,将参照相关国际法律和标准制定在建筑物和城市设施中实现针对残疾人的无障碍技术标准。

在这个意义上说,其任务就是设定对通用设计中对环境、设施和交通工具所规定的最低要求,使其能够适合于残疾人的使用,使得残疾人在从事个人或集体活动时不会遇到困难或障碍。

关于无障碍的技术标准和准则;对履行情况的审查和对不遵守情事的制裁;以及通过现金处罚手段获得的资金有无被用于支持无障碍行动

考虑到环境因素,《违反和惩治法》将违反市政和建筑设施需实现无障碍这一规定的情况定性为严重过失。事实上,该法还规定对此类行为所处罚金应上交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用于宣传和通告与残疾人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

公共采购条款的应用情况及提出了强制性无障碍要求的其他措施

《违反和惩治法》的生效标志着形成了一项适当的法律框架,要求在建筑中实现残疾人无障碍。

查明和消除阻碍实现无障碍的因素 ( 包括公营和私营部门内部存在的障碍 ) 方面的情况,以及规定了明确目标和最后期限的国家无障碍计划

第 027-2007-PCM 号最高敕令将无障碍的目标 ( 国内关于残疾事务的三大政策之一 ) 设定为在国内 30% 的公共建筑物中实现无障碍;这一目标已在 2009 年第一季度达成。今年将把这一目标提升为 60% 。

4.第十条:生命权

62.该条重申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享有固有的生命权。

报告内容

成就

立法是否承认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享有生命和生存权,并保护这一权利

秘鲁的《政治宪法》赋予人民 “ 基本权利 ” ,规定人人享有 “ 生命权、身份认同权、道德和身心完整的权利、自由发展的权利以及福利。胎儿是其应享有的权利的主体 ” 。

残疾人的生命有无被任意剥夺

在法律面前一切平等的观念下,秘鲁的《大宪章》 第 1 条规定 “ 保护人权和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是社会和国家的最高宗旨 ” 。

承担履行与残疾人相关的宪法使命的政府主管机构为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其有权独立开展工作;在立法权方面,负责拟定各项法律提案并负责在全国境内监督和检查此类法律实施情况的机构为残疾事务特别委员会。

5.第十一条:危难情况和人道主义紧急情况

63.缔约国必须确保在危难情况下,包括在发生武装冲突、人道主义紧急情况或自然灾害时,残疾人获得保护和安全。

报告内容

成就

为确保残疾人获得保护和安全而采取的任何措施,包括为把残疾人纳入国家紧急情况协定而采取的措施

国家民防局 ( INDECI ) 颁布了第 002-2010-INDECI 号指令,即国家民防局针对残疾人的规定。

为确保处于人道主义紧急情况中的残疾人可以无障碍地获得人道主义救援而采取的措施,特别是为确保应急住所和难民营提供卫生设施和厕所且可为残疾人所用而采取的措施

- 在地方政府层面,除在自然紧急情况时开展的工作外,各地方政府自今年起每月将划拨 1 个纳税单位 ( 1 纳税单位约等于 1 200 美元 ) 的预算资金用于其残疾人关爱事务办事处的正常运作。

- 在培训方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由外交部开展的活动: “ 白色盔甲 - 秘鲁志愿者 ” 国际论坛,其宗旨是以阿根廷白色盔甲志愿军在灾害降临时的运作组织模式为范例,展示秘鲁和阿根廷的经验;论坛主题为 “ 在应对危难和灾害中如何解决性别问题、老年人和残疾人问题 ” 。

6.第十二条:在法律面前获得平等承认

64.该条重申残疾人享有在法律面前的人格获得承认的权利。

报告内容

成就

为确保残疾人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享有法律权利能力而采取的措施,特别是为确保残疾人享有平等权利,可以维持身心健全,作为公民充分参与,拥有或继承财产,掌握自己的财务,有平等机会获得银行贷款、抵押贷款和其他形式的金融信贷,以及确保残疾人的财产不被任意剥夺而采取的此类措施

为使聋人和盲聋人的基本权利能够不受任何限制地得到尊重和完全行使,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提交了一份法律提案,提议修改《民法典》的第 43 条、第 241 条和第 274 条关于对此类残疾群体的表达意愿的规定。当前这一提案正处于研究阶段。

上述《民法典》诸条指出,聋人、盲聋人和盲人由于属于绝对残疾,无法以不容置疑的方式表达其意愿,因而无法缔结婚姻,即使已经缔结婚姻,其婚姻关系也属无效。

是否存在以残疾为由,对充分的法律权利能力加以限制的立法,以及为遵守《公约》第十二条而采取的行动

而上文所述之提案,顾及到了修正国内相关法律规定,以实现社会对残疾人真正宽容以待的需要,参照了国际上与消除一切形式歧视相关的各类立法、社会、教育、劳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建议。

残疾人行使其法律权利能力和管理个人财务时可以获得的支助

国民银行对其官方网站 www.bn.com.pe 进行了更新升级,该行是第一家符合国际标准,可供视力残疾者浏览其网页的秘鲁银行,成为了国内第一家贯彻落实第 28530 号法和第 126-2009-PCM 号部长决议中关于国家机关必须实现其官方网站无障碍的公共机构。

国民银行的新官方网站,可以使盲人、低视力者和老龄用户借助视觉或听觉辅助型屏幕阅读器软件,通过电脑、手机、黑莓、掌上电脑等设备方便快捷地进行产品和服务查询、办理手续和进行各类业务操作。

是否存在防止滥用支助决策模式的保障措施

此项工作已经被纳入到将国内法调整至与《公约》规定相一致的程序中,在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 2010 年机构运作计划中已进行了规划。

开展提高认识和教育运动,宣传承认所有残疾人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

在 《开发署 - 秘鲁2009年人类发展报告》中,明确建议将在对国家基本服务充实度的分析中补充其他的服务,如相关司法服务,以对国家充实度的更高级阶段予以定性,以此谋求在全国实现更具包容性、更为公平的发展。

还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根据本报告从小方面入手、面面俱到的文风,有必要将这些服务纳入预算结构中,以便从跨部门目标入手,对相应结果进行后续跟踪。

7.第十三条:获得司法保护

65.该条承认残疾人有权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有效获得司法保护,而不被排除在法律诉讼程序之外。

报告内容

成就

为确保所有残疾人在法律诉讼程序的各个阶段、包括调查和其他初审均能有效获得司法保护而采取的措施

- 新《刑事诉讼法》谋求实现节省诉讼所耗费的经济成本和节约诉讼程序所耗费的时间,这对于国家、诉讼双方以及司法人员都有利。

- 关于惩治违反残疾人基本法规定的第 29392 号法规定,应对未遵守与无障碍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公共机构处以罚金,这有利于与秘鲁司法体系打交道的残疾人能够自由通行。

为确保对国家司法和监狱系统中的人员进行关于尊重残疾人权利的有效培训而采取的措施

- 对于残疾人身份的完全认定,要求在监狱系统中同样需要开展由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组织开展的残疾人免费身份认证运动;为开展这一活动,对此类机构的行政人员和警务人员开展了提高认识运动;另一方面,考虑到要在全国残疾人登记处进行注册,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这也推动了对残疾人身份认定工作的开展和规范。

合理便利的可用性,包括在法律诉讼程序中为确保各类残疾人 ― ― 无论其角色如何 ( 如作为受害者、罪犯、证人或陪审团成员等 ) ― ― 可以有效参与司法系统而提供的程序上的便利

为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经济财政部已经着手开展 “ 预防犯罪和新刑事诉讼法 ” 活动,将其作为部门干预工作中的战略方案,以帮助践行按结果提预算这一方法论。这一行动提高了对预算实施的评估水平,是评估公共资源是否得到合理应用、是否被用于国家重点政策,特别是司法管理政策中的最好指标。

为确保残疾儿童和青年的有效参与而提供的年龄方面的便利

妇女和社会发展部的工作重心为,在最大程度上精确评估针对高危群体的公共政策的影响;为此,该部所有的国家方案都日益要求改善其各项指标的质量,在其中列明各弱势群体的数据资料。

8.第十四条:自由和人身安全

66.该条确保残疾人享有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且不会因身有残疾而被非法或任意剥夺自由。

报告内容

成就

缔约国为确保有各种形式残疾的所有人均享有自由和人身安全权且任何人不因残疾被剥夺自由而采取的措施

在这方面,《民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具备完全效力,确保所有感觉人权受到侵犯者能够求助于独立的司法部门,司法机关的活动不仅受到上述法典的保护,也有《政治宪法》作为后盾。

为宣传和普及现行法律法规知识,秘鲁政府责令妇女和社会发展部以及负责保护和监督公民权利的组织机构,如公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检察院和宪法法庭等各司其责。

为废除那些允许把有各种形式残疾的所有人安置在照料机构或剥夺其自由的立法而开展的行动

为确保向已被剥夺自由的残疾人提供所需的合理便利以及确保其能够和其他所有人一样享受同样的程序性保障从而充分享有其他人权而制定的立法或其他措施

9.第十五条:免于酷刑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67.该条规定应保护残疾人免于遭受酷刑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报告内容

成就

为提供有效保护,确保不会在未获本人自由表示的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对残疾人,包括在履行法律行为能力时需要获得支助的残疾人,进行医学或科学试验而采取的措施

《民法典》保护残疾人的自决权,并规范了相应的预防程序和保护程序。

在防止酷刑方面,出台了一项反对家庭暴力和性暴力方案,由妇女和社会事务部主导实施,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项国家计划,到 2011 年,预计同样会出台一项战略方案。

把残疾人纳入旨在防止酷刑的 国家 战略和机制方面的情况

10.第十六条:免于剥削、暴力和凌虐

68.该条规定应保护残疾人在家庭内外免遭一切形式的剥削、暴力和凌虐,并特别关注残疾儿童和妇女。

报告内容

成就

为保护残疾人在家庭内外免遭一切形式的剥削、 暴力 和凌虐,包括基于性别的和针对儿童的剥削、暴力和凌虐而采取的立法、行政、社会、教育和其他措施

- 司法部提交了关于《儿童和青少年法》以及《刑法典》的立法提案,提议禁止征召未成年人参军入伍和加入武装部队。

- 为预防残疾以及避免由于家庭失去父亲或母亲而解体,交通通信部通过颁布一项最高敕令,对违规驾驶的司机做出了硬性惩处规定,将其作为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部门举措;这项规定的出台是因为在 2009 年 4 月发布的《 2009-2012 年防范交通事故安全战略国家计划》中指出,在最近四年,秘鲁有 117 900 人因 ( 城市道路 ) 交通事故而造成了终身残疾。

为协助和支持残疾人,包括其家庭和提供照料者,以及预防、承认和报告剥削、暴力和凌虐事件,包括基于性别的和针对儿童的剥削、暴力和凌虐事件而采取的社会保护措施

共同社会方案的实施对象为最弱势群体以及处于贫困、危难和被排斥状况的群体。

该方案的实施是指根据方案受益人的生活圈,使之享有与保健 - 营养和教育相关的一揽子服务。

为确保所有用于为残疾人服务的设施和方案受到独立当局的有效监测而采取的措施

尽管针对所谓的 “ 弱势群体 ” 所开展的与残疾事务相关的活动仍主要遵循纵横贯穿的工作原则,但是也应看到通过经济财政部的 “ 营养共同方案 ” 这一战略方案所取得的进步,这一方案将人类发展与自妊娠期就开始的亲子保健和婴幼儿的健康成长联系在了一起。

为确保所有遭遇暴力的残疾人都能获得有效的恢复、康复及回归社会服务和方案而采取的措施

- 今年批准通过了《全面医疗保险法的实施细则》。

- 上文提到的共同社会方案的一项基本依据,就是真相和和解委员会的报告,其中提到了截至 1990 年代初在秘鲁持续存在的政治暴力所造成的后果。

同时,妇女和社会发展部开展实施了反对家庭暴力和性暴力国家方案,提出要从方法论角度对其妇女急救中心 ( CEM ) 进行改造,以照顾关爱遭受家庭暴力和性暴力的残疾人。自 2008 年起,已经在案件登记册中加入了一项旨在甄别此类受害者的内容;在此意义上,对此类场所的人员进行了指导,以便为受害者提供特别照顾。在 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间,对 1 030 名残疾受害者提供了帮助,这占到妇女急救中心处理案件总数的接近 1.2% 。

为确保残疾人可以获取旨在预防暴力和支持暴力受害者的所有服务和资源而采取的措施

自 2010 年,即今年起,未按照现行的无障碍法律法规进行整改的行为均被视为违反第 29392 号法。

为确保查明、调查和酌情起诉对残疾人的剥削、暴力和凌虐事件而制定的立法和政策,包括以妇女和儿童为重点的立法和政策

司法部门已经提交了旨在规范国内未处于紧急状态地区的武装部队人员使用武器的立法提案。

11.第十七条:保护人身完整性

69.该条规定应尊重残疾人的身心完整权。

报告内容

成就

为保护残疾人不在未获本人自由表示的充分、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接受医疗 ( 或其他 ) 照顾而采取的措施

《民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对全体公民都具有完全的约束力;同样,秘鲁政府坚持反对任何对残疾人进行残忍、非人道待遇和酷刑的政治主张,在这一方面进行干预并对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完善,践行秘鲁《政治宪法》以及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

在社会领域,妇女和社会发展部是处理此类投诉案的主管部门;同时,各市的儿童和青少年权利监察员办公室以及相关非政府组织也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工作,以减少和消除此类案件的发生。

为保护所有残疾人不被强迫绝育、保护残疾少女和妇女不被强迫流产而采取的措施

有无设立负责确保实现该项权利的独立审查机构,其构成和作用以及这些机构执行的方案和采取的措施

最后一项反动决定,即解散国民议会的决定作出后,在国民的努力下,也迫于国际压力,秘鲁当即召集成立了制宪议会,并于 1993 年制定颁布了《秘鲁宪法》 ( 《大宪章》 ) ,秘鲁由此转变为一个法治国家,迄今已有 18 年,秘鲁也设立了若干独立机构。

当前,这方面的主管部门为宪法法庭,这是处理在《政治宪法》问题上遇到的理解冲突和违法现象的最高权力机关。

12.第十八条:迁徙自由和国籍

70.该条承认残疾人有权自由迁徙、自由选择居所和享有国籍。

报告内容

成就

为确保残疾人有权获得国籍和不被剥夺国籍以及确保残疾人有权自由进出本国而采取的立法或行政措施

在公民基本权利领域,秘鲁的《政治宪法》规定,除了由于卫生方面的原因、基于法律规定或适用外国法律的情况外,人人有权选择居住地、进行自由迁徙、离开或进入秘鲁境内;同时,任何人的国籍权均不得被剥夺,也不得被剥夺其在秘鲁共和国境内或境外获得或更新其护照的权利。

内政部下辖的移民和归化局是负责执行移民政策,管理、协调和控制移民事务和归化事务,以及签发旅行护照和外国人身份证件的主管机构。

为确保在每名残疾新生儿出生后立即予以登记并给予其姓名和国籍而采取的措施

残疾新生儿出生后即可免费办理出生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此项服务是在卫生部与秘鲁社会保险机构 EsSalud 签署的一项协议框架下实施的,实施范围覆盖国内近 40 家医院,全国国民身份登记处在各家医院都设立了办事处。

值得一提的是,新生儿所获得的唯一身份序号 ( 个人身份证号码 ) 将终生有效。

为残疾未成年人办理身份证,对于预防和减少针对此类群体的虐待和剥削案件有直接帮助作用;有助于对此类群体开展医疗护理和 / 或将其纳入社会方案;有助于减少当前由于缺少有效管控,再加上司法机关签发的国内和国际旅行性质的通行证件易于仿制和伪造而出现上升势头的国际和国内的有组织贩运、贩卖和绑架儿童案件。

在这方面,应当提到批准及反对未成年人旅行国家登记处 ( RENAVIM ) ,一旦出现未成年人走失现象,其资料可及时发布,并通过全国国民身份登记处的数据库找到其监护人信息。

13.第十九条:独立生活和融入社区

71.该条承认,残疾人享有独立生活和参与社区生活的权利。

报告内容

成就

有无制定独立生活计划,包括为有需要的人提供个人援助

- 通过法律将聋盲确定为一种单一的残疾,为此,国家承认手语和盲文都是正式交流体系,残疾人可自由选择使用何种交流方式;通过立法正式提出对此类残疾的专用向导和翻译人员进行认证和登记,并规定国家和私人实体应提供相应公共服务,以照顾到此类群体。

- 遵照《公约》中关于对残疾儿童提供特殊照料的规定,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为残疾儿童发放了 700 台专用轮椅。

有无提供各种居家支助服务,以便利残疾人在社区的生活

贫困人口直接支助国家方案,即所谓的 “ 共同社会方案 ” ,是秘鲁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项目。其宗旨是通过在营养、卫生保健、教育和身份认证方面提供相应服务而促进行使各项基本权利;包括向积极参与该方案所涉活动的母亲和教辅人员发放货币津贴 ( 35 美元 ) 。

目前,该方案的覆盖范围扩展到了 1 110 个最贫困区县,其受益者为孕妇家庭、丧偶家庭、老龄家庭或被授权监护 14 岁及以下儿童的家庭。

尽管该项福利的覆盖面较广,但今年其照料对象重点向残疾群体倾斜。

居住安排中有无住所服务、其种类和范围如何,包括顾及残疾类型的共用和受保护的住所

为军队中的残疾士兵专门成立了一家庇护所。

该庇护所的基础设施为五间营房,共 80 张床位,还建有配套厨房、食堂、休息室、公共浴室和行政办公室;该庇护所交由秘鲁军队残疾士兵协会负责管理运作。

此项工程是由共和国国会提议开展的,被归入属于武装部队和国民警察队伍的残疾队员复员国家计划中,这是抗击毒品犯罪斗争的产物。

对残疾人而言,为公众提供的社区服务和设施的无障碍程度如何

- 尽管由开发署驻秘鲁代表处报告 分析的国家充实度指数说明了城市和农村地区之间的不平等,人类发展指数则列出了在拥有供水和排水 ( 室内和室外 ) 网络以及供电系统的住房的百分比上所取得的进步。

在贯彻执行无障碍标准方面,按照辅助性原则判断,有 1834 家地方政府以及 25 家区域政府设立了对此类标准的监管机构,负责自工程建设之初即进行监管。正是出于这一目的,开展了将国内标准向《公约》规定看齐的工作;同时,获批通过的《违反和惩治法》标志着在这方面取得的最大进步。

- 已经在利马省开展实施了首都区公共交通项目;为贯彻实施无障碍标准,交通运输应为残疾人、老人、孕妇、怀抱幼童者提供无障碍服务,使其享受具有社会包容性、安全且对空气污染程度低的服务。

14.第二十条:个人行动能力

72.该条承认残疾人有权尽可能独立地自由行动。

报告内容

成就

为促进残疾人按自己选择的方式和时间享有个人行动能力 ( 包括使用无障碍信号指示器和路牌 ) 以及为便于其以低廉费用获得各种形式的援助 ( 人力、动物或辅助技术和设施 ) 而采取的措施

- 《违反和惩治法》自今年起完全生效,这使得各市政厅、区域政府和各部委获得了相应的预算资金,以用于弥补和完善无障碍设施的条件,实现残疾人的自由通行。

而在 2009 年 7 月获批通过的新《交通法》规定,对不当使用为残疾人车辆或残疾人运载车辆预留的停车区域的行为将予以惩处;同样出于这一目的,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自 2009 年 12 月开始发放专用车辆标识。

- 利马首都区通过一则通知发布了市政公共交通服务规范条例,规定对有能力接载但是拒载老人、儿童、孕妇和残疾人的公共交通公司将处以 720 新索尔 ( 约 250 美元 ) 的罚金。

为确保各类技术的质优、价廉且方便用户而采取的措施

通过第 126-2009-PCM 号部长决议,规定国家信息系统中的公共机构应当拟定方针,实现网页浏览无障碍以及移动电话应用设备无障碍使用,根据这一决议,公共机构应在三十 ( 30 ) 个月的期限内落实相关规定,为此,应将与之相关的必要行动列入其各自的信息操作计划中。

为向残疾人和专业工作人员提供行动技能培训而采取的措施

拟定了第 28735 号法的实施条例草案,该法规定了在机场、海陆空和内河运输的候车厅和车站以及公共交通工具上为残疾人、孕妇和老人提供照料。

为鼓励生产助行器具、用品和辅助技术的实体考虑残疾人行动能力的各个方面而采取的措施

- 提出了 关于 批准免除残疾人专用车辆及假体进口所应缴纳的关税和其他相关税费规定的最高敕令 草案。

- 在经济财政部的监督下,正处于设计拟定阶段的残疾战略方案, 规定 设立一项生物力学支助方案,该方案的一项内容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就支助器具和用品的生产和修理问题举办培训班。

15.第二十一条:表达意见的自由和获得信息的机会

73.该条承认残疾人有权自由表达意见,包括通过自行选择的一切交流形式,寻求、接受、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由。

报告内容

成就

为确保及时向残疾人提供公共信息且不另外收费而采取的立法和其他措施

- 《残疾人基本法》规定提供手语电视节目,为残疾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 批准通过了 第 28530 号《促进残疾人使用互联网并在公共场所为残疾人提供适当的实体空间法》的实施细则 。

为确保残疾人可以在一切形式的正式事务中使用他们偏爱的交流方式 ( 如手语、盲文、辅助和替代性交流方式 ) 及其他一切无障碍交流手段获取信息而采取的立法和其他措施

国会全会通过了一项倡议,将聋盲视为一种单一残疾,为此,国家承认手语和盲文都是正式交流体系,残疾人可自由选择使用何种交流方式。

同时,该法规定,负责提供公共服务或面向公众服务的公共和私人实体和机构,应逐步免费向聋盲人提供其所需的向导服务。此类机构和实体应当为聋盲人提供经过官方认证的向导人员。

为敦促私营实体和大众媒体以无障碍模式为残疾人提供信息和服务而采取的措施,包括为预防私营部门以替代形式阻碍或限制信息的获取而采取的措施

上述于 2009 年 12 月获批通过的第 28530 号法,规定将促进残疾人使用互联网和促进有助于残疾人融入信息社会和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技术定性为社会公益事业。

大众媒体的无障碍程度以及符合网络无障碍倡议标准的公共网站所占的百分比

第 28530 号法于不久前刚刚生效,并未得到相关的主要信息,当前在部长理事会主席团下设的国家电子政府办公室的引导下,该法正处于适应调整阶段。

与正式承认手语有关的立法和其他措施

- 获批通过的《聋盲人法》 将聋盲认定为一种单一的残疾 。

- 议会的卫生委员会一致通过了一项裁决,正式将手势语确定为听力残疾人的交流工具。

16.第二十二条:尊重隐私

74.该条承认所有残疾人都有权保护其私人生活、荣誉和名誉。

报告内容

成就

为保护残疾人的个人、健康和康复资料的隐私而采取的措施

《残疾人基本法》授权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负责设立全国残疾人登记处,目前已注册登记 71 000 人,登记处有义务对所有文件中涉及的信息进行保密,但有司法令的情况除外。

为防止以保护隐私为由隐藏残疾人而采取的措施

在开发署驻秘鲁代表处发布的《 2009 年人类发展报告》中,特别提到了全国国民身份登记处的主要作用,该机构不仅仅将身份证件 ( 发放个人身份证 ) 转化为一项公共政策,还为社会树新风,改变了原先习惯隐瞒家中有残疾成员这一情况的社会文化模式。

17.第二十三条:尊重家居和家庭

75.该条承认残疾人有权结婚和建立家庭,有权自由地决定子女人数,并有权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保留其生育力。

报告内容

成就

为确保残疾人可以行使根据双方自由表示的充分同意结婚和建立家庭的权利而采取的措施

已经提交了旨在修改《民法典》第 43 条、第 241 条和第 274 条的法律草案;上述诸条 指出,聋人、盲聋人和盲人由于属于绝对残疾,无法以不容置疑的方式表达其意愿,因而无法缔结婚姻,即使已经缔结婚姻,其婚姻关系也属无效。

为使残疾人有机会了解计划生育、协助生育及领养或抚养方案而采取的措施

在妇女和社会发展部下属的全国收养事务秘书处,收养申请人在进行领养时,会被告知相关信息并了解优先收养的政策。同时,为推进开展收养儿童的工作,不断更新此类儿童的登记和相应文件。

同时,自 2008 年开始,通过妇女和社会发展部的网站宣传名为 “ 留守天使 ” 的优先收养项目,目的是促成对 8 岁以上儿童、少年、罹患残疾或健康问题的孩子的领养工作。

全国收养事务秘书处每月定期更新被遗弃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的统计资料,截至 2010 年 4 月 8 日 ,此类人员总数已达 142 人。

为确保向有需要的残疾父母提供适当协助以便其履行养育子女的责任以及确保亲子关系而采取的措施

- 在《儿童和青少年法》中,有一条涉及残疾儿童和青少年的内容,规定其有权接受照料、特殊教育和劳动培训,以及有权接受卫生保健部门提供的终身关怀和救助。

- 妇女和社会发展部,就食品补助对促进家庭完整的必要性问题,颁布了第 034-2010-MIMDES 号部长决议,批准了妇女和社会发展部与各地方政府与省政府签署的 2010 年运作协议,以推行食品保健方案 ― ― PCA ( 第 5.22 条:对残疾人进行优先照顾,通过食品保健方案为其提供食品保障 ) 。

为确保不以子女残疾或父母一方或双方残疾为理由使子女与父母分离而采取的措施

为支助残疾儿童的父母和家属以防止隐藏、遗弃、忽视或隔离残疾儿童而采取的措施

共同社会方案,其特点是在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拨付中加入 “ 身份认定和公民身份 ” 因素,鼓励各家庭参加针对没有出生证明或个人身份证的儿童和成人开展的 “ 我的名字 ” 项目。国家十分重视这一政策的连续性。

另一方面,身份认定问题也是经济财政部负责开展实施的多项战略方案的一部分,全国国民身份登记处也由此得到了相应的财政拨款。

为避免把父母无法提供照料的残疾儿童安置在照料机构,为确保由大家庭提供替代性照顾,并在无法提供这种照顾时,在更广泛的社区范围内提供家庭式照顾而采取的措施

《儿童和青少年法》特别审查委员会批准通过了该法第三篇第二章,其中明确规定在与儿童和青少年相关的诉讼程序中要确保维护儿童和青少年的最高权益。

该委员会收到的报告称, 2009 年有 246 名被遗弃儿童获收养,其中过半被外籍夫妻收养;为增加收养数量,规定要特别重视对监护人进行调查,这是加快领养程序办理的基本机制。

18.第二十四条:教育

76.该条承认残疾人有权在机会均等的情况下,接受教育,同时确保在各级实行包容性教育制度并促进终身学习。

报告内容

成就

为确保每名残疾儿童都有机会接受早期教育、初等义务教育和中等义务教育而采取的措施

- 第 069-2008-ED 号部长决议批准了第 01-2008-VMGP-DIGEBE 号行政令,即关于在包容性教育框架内使残疾儿童和青少年进入各级各类教育机构注册入学的规定。

- 第 440-2008-ED 号部长决议批准了全国常规基础教育课程设计方案。

- 第 650-2008-ED 号领导决议批准通过了关于设立、组织和运作特殊基础教育资源中心 ( 特殊教育学校 ) 的补充规定。

- 第 025-2008-ED 号副部长决议批准通过了第 069-2008- VMGP -DIGEBE 号行政令,发布了与规划、组织、执行、监督和评估包容性教育动员和提高认识全国运动的各项活动相关的规定。

- 第 298-2008-ED 号部长决议批准通过了关于实施 2008 年度特殊基础教育教师培训计划的补充规定。

- 第 037-2008-ED 号副部长决议,规定设立对话小组,开展与包容性教育相关的行动。

- 通过第 494-2007-ED 号部长决议、第 441-2008-ED 号部长决议和第 341-2009-ED 号部长决议,分别颁布了与 2008 年、 2009 年和 2010 年在基础教育机构和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教职工培训和体制培训的相关规定。

- 第 0236-2010-ED 号领导决议,规定特殊基础教育机构的心理辅导小组应对完成初等教育的患有严重残疾或多种残疾的学生进行关爱。

- 第 0020-2010-ED 号副部长决议批准通过了第 026-2010-VMGP-DIGEBE 号行政令,该行政令旨在规范组织开展第三届包容性教育成功经验交流会的相关事务,并制定了此次活动的基本方针。

早期教育中的男女残疾儿童数量

教育部通过开展早期干预方案 ( PRITE ) 逐步对以下群体进行关爱:

年份

接受关爱的儿童

2008

6 78

2009

663

各级教育中男童教育和女童教育之间的现有重大差异,以及有无制定政策和立法来兼顾这种差异

在此框架内,推行了第 27558 号《农村儿童和青少年教育促进法》,该法的宗旨如下:

1. 为满足农村女童和少女的多样化需求,已经开展实施了如下项目:

- 相互学习学术交流会,从横向观点出发对残疾儿童和青少年进行关爱,通过开办实体班和远程班的方式,在 2009 年期间培训了 1 082 名教职人员和教辅人员,培训内容包括:

- 包容性教育。观点和战略 ( 远程虚拟班 ) 。

- 使用 “ 全民阅读 ” 教育软件。

- 2009 年包容性教育所取得的成就及前景展望。

- 加大资金投入,引导心理专家从事开发残疾人智力和天赋的工作,并进行相应审查。

- 加强 照顾有特殊教育需求学生的咨询帮助机构 ( SAANEE ) 的体制建设工作,共成立了 211 个此类咨询帮助机构。

2. 在注册入学率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

- 通过发起运动和设立对话小组,提高农村地区残疾学生的注册入学率,相应措施如下:

- 包容性教育对话小组和联合行动。

- 设定 DRE-UGEL 年度目标,以便在常规基础教育中普及对残疾儿童和青少年的关爱。

3. 在性别平等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

- 在颁布的所有法律法规和文件中使用倡导性别平等的语言。

- 在年初颁布了第 0341-2009 号行政令:普及常规基础教育、替代性基础教育和全民教育服务。

- 开展适应活动,以照顾到残疾群体的特殊教育需求。

- 进行思想教育和动员运动,以便对农村地区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进行重新评估。

- 举办 2009 年包容性教育成功经验交流会。

- 举办了第一届社会教育和包容教育国际研讨会。

- 举办了提高认识教工研讨会,名为 “ 教师培养工作中的包容性教育 ” ,亚马逊、安卡什、阿雷基帕、阿亚库丘、加哈马尔卡、库斯科、万卡维利卡、瓦努科、胡宁、拉利伯塔德、兰巴耶克、利马、普诺和塔克纳这 15 个地区的 55 名高等师范院校的领导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为确保学校和教材的无障碍性,保证向残疾人提供所需的个别合理便利和支助,以确保有效教育和充分包容而采取的立法和其他措施

向伊卡、圣马丁、通贝斯、马德雷德迪奥斯、洛雷托、帕斯科、阿雷基帕、加哈马尔卡、库斯科、万卡维利卡、瓦努科、胡宁、兰巴耶克、利马和安卡什这 16 个地区的 25 家教育机构派发了 34 台帕金斯盲文书写器。

- 向伊卡、圣马丁、通贝斯、马德雷德迪奥斯、洛雷托、帕斯科、阿雷基帕、加哈马尔卡、库斯科、万卡维利卡、瓦努科、胡宁、兰巴耶克、利马、莫克瓜和安卡什这 17 个地区派发了 305 套盲文学习教辅材料,包括尺子、字模、角尺和量角器。

- 在全国范围内派发了:

3 991 份课程改编手册;

1 983 套心理教育教材;

800 份特殊基础教育教程;

824 份包容性教育手册;

260 套教材,包含特殊基础教育中心所需的各类教材。

- 根据与秘鲁慈善机构签署的协议,开展实施了 “ 包容性教育:秘鲁西南部地区的全民教育 ” 项目,项目重点扶持地区为塔克纳、莫克瓜和阿雷基帕。

- 在教育包容性和社会发展项目框架内,在皮乌拉、加哈马尔卡、伊卡、拉利伯塔德、利马首都区和利马省开展了多项旨在强化特殊基础教育服务的活动。

- 支持民间社会组织对特殊基础教育中心的场地设施进行改造,提供卫生保健服务并建造斜坡等无障碍设施。

- 编写关于强化基础教育学校接收残疾学生项目的简介,项目所选定的试点学校分布在阿普里马克、阿亚库丘、库斯科、万卡维利卡和瓦努科地区。

- 设立包容性教育对话小组并开展联合行动。

有无向有需要的儿童、成人或教师提供盲文、手语、辅助和替代性交流手段、行动能力及其他领域的特殊技能培训服务

- 面向 照顾有特殊教育需求学生的咨询帮助机构 的教师开办秘鲁手语讲习班。在瓦乔市,有 40 名教师通过参加讲习班接受了培训 ( 2009 年 8 月 ) 。

- 在全国扫盲动员方案框架内开展培训活动,且为在这一扫盲动员方案的开展实施过程中坚持包容性,通过发放铅条和字模的方式,使视力残疾的参加者也能够达成其学习目标。

- 开办照料视力残疾者培训班,围绕照料的定义、特点问题展开培训并针对具体方面,如盲文系统、算盘、日常生活技能、引导和视觉刺激等教育内容进行答复。在瓦乔市,有 40 名教师通过参加讲习班接受了培训 ( 2009 年 8 月 ) 。

- 由圣心女子大学 ( UNIFE ) 开办了关于采取包容态度对待学校中的听力残疾学生的战略和资源讲习班 ( 2009 年 8 月 ) 。

为宣传聋人的语言特性而采取的措施

第 02752/2008-CR 号法律草案提议将秘鲁手语正式确认为在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听力残疾者的通用交流工具;卫生委员会对此通过下达裁决表示赞同。

- 2009 年对秘鲁手语教材予以更新,发布了第二版,对内容予以开展,增加了一章关于信息的内容。

- 编写了手语学习指南,组织开办了多次关于学习秘鲁手语的会议,对手语教师进行指导。

- 编写了盖丘亚语 - 西班牙语双语手语手册第二版,其受众为使用盖丘亚语的地区 ( 库斯科、阿普里马克、普诺、阿雷基帕和莫克瓜 ) 的听力残疾群体以及使用盖丘亚语的人能够理解的阿亚库丘方言 “chanka” 语的各种变体的听力残疾人,印发了 1 000 套样书并分发给了 650 名双语学校的教师。

- 开办了一家名为 “Ludwig Van Beethoven” 的包容性学校,其接收对象为有听力残疾的儿童,该校是针对听力残疾儿童的第一所包容性教育机构,有助于减少聋人群体的文盲率。

为确保以最适合个人情况的语文、方式和交流手段,在最有利的环境中提供教育而采取的措施

- 为有听力残疾的学生编写和印发了 ( 盖丘亚语和西班牙语 ) 双语手语手册。

- 通过第 008-2009-ED 号最高敕令,制定了道路安全教育培训国家方案,在其第 2 条中规定: “ 教育部应通过其下辖的教育管理厅的教育指导办公室,引导实施道路安全教育培训国家方案。 ”

- 其宗旨是帮助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例如,尊重生命、尊重规则和法律的权威性,并了解其他与交通警察的职责、交通信号灯的作用、残疾人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相关的知识。

为确保对教育系统中的专业人员进行有关残疾问题的适当培训而采取的措施,以及为把残疾人纳入教育队伍而采取的措施

- 第 298-2008-ED 号部长决议批准通过了 2008 年特殊基础教育教师培训方案实施之补充规定。

- 开办了 “ 全国包容性教育成功经验交流会 ” 。

- 向专职教师和非教师型专业人员就天赋和智力的开发进行了远程在线培训,以强化 照顾有特殊教育需求学生的咨询帮助机构并对参与执行早期干预方案的专业人士进行培训。

- 主办了 “ 给予残疾人教育包容 ” 国际研讨会。该研讨会重点探讨了教育和社会包容问题,巴西、墨西哥、加拿大和教科文组织智利代表处都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 加强了对电话基金会支持开展的 PRONIÑO ( 促进儿童发展 ) 项目所涉地区的残疾儿童的关爱力度。

- 2010 年,在培养和终身培训国家方案 ( PRONAFCAP ) 框架内,按照与 秘鲁天主教主教大学签署的协议,开展了共计 300 小时的培训,特殊基础教育系统中的 365 名教师参加了此类培训。

- 在为把残疾人纳入教育队伍而采取的措施方面 , 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向相关教师以及 照顾有特殊教育需求学生的咨询帮助机构派发了特殊教育教材。

高等教育中残疾学生的数量和百分比

秘鲁高等教育体系包括职业技术教育、非大学类高等教育院校、大学。

职业技术教育

年份

学生数量

2008

678 人

2009

663 人

非大学类高等教育院校

年份

学生数量

2008

173 人

2009

209 人

按性别和学习领域分列的残疾学生的数量和百分比

秘鲁: 依据 其运作模式和地理分布,按照阶段、类型和教育水平划分的教育系统注册入学情况, 2009 年。

阶段、类型和 教育水平

运作模式

地区

性别

合计

公立

私立

城市

农村

男性

女性

常规基础教育

7 633 102

6 049 021

1 584 081

5 664 196

1 968 906

3 891 661

3 741 441

早期教育

1 324 542

996 043

328 499

967 319

357 223

672 004

652 538

初等教育

3 747 562

3 019 815

727 747

2 547 531

1 200 031

1 910 644

1 836 918

中等教育

2 560 998

2 033 163

527 835

2 149 346

411 652

1 309 013

1 251 985

替代性基础教育 1

184 420

112 061

72 359

179 550

4 870

96 623

87 797

特殊基础教育

20 862

16 897

3 965

19 904

958

12 240

8 622

职业教育 2

251 667

119 163

132 504

243 757

7 910

95 265

156 402

高等教育 ( 非大学 )

361 278

125 704

235 574

343 052

18 226

157 153

204 125

师范教育

33 751

18 141

15 610

30 543

3 208

11 673

22 078

技工培训

321 747

102 234

219 513

306 964

14 783

141 659

180 088

艺术教育

5 780

5 329

451

5 545

235

3 821

1 959

总计

8 451 329

6 422 846

2 028 483

6 450 459

2 000 870

4 252 942

4 198 387

资料来源: 教育部 - 基础统计。

资料来源: 学校教育情况统计 - 教育部, 2009 年。

1 包括成人教育。

2 包括职业教育

合理便利的提供情况以及为确保有机会获得终生学习教育而采取的其他措施

- 特殊基础教育总局已经颁布了第 236-2010-ED 号行政令,规定应采取行动,帮助特殊基础教育中心接收的已完成初等教育的患有严重和多种残疾的学生继续学业。

- 开办了指导讲习班,以拟定针对 20 岁以上残疾人实施的各类校外学习方案。

缔约国为确保残疾人的早期诊断和及早确定其教育需要而采取的措施

- 实施针对 0-5 岁残疾儿童或可能有残疾风险的儿童进行身份认定的跨部门合作计划,承担相应任务的是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

- 在第 081-VMGP-DINEBE-2006 号行政令框架内,为对早期干预项目进行重新定位,开办了讲习班,对专业教师和相关专业人士进行了培训。

19.第二十五条:健康

77.该条承认残疾人有权享有可达到的最高健康标准,并确保残疾人有机会在其社区内,免费获得考虑到性别因素的医疗卫生服务,包括与健康有关的康复服务。

报告内容

成就

为保护残疾人免遭歧视,确保其同样有机会获得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包括性健康和生殖健康领域的医疗卫生服务而采取的立法和其他措施

- 通过第 587-2009-MINSA 号部长决议,确定了关于家庭健康的国家卫生战略,其主管部门为人民保健总局,宗旨是细化落实在加强一级护理方面的努力,通过基层卫生小组保障贫困和赤贫群体的最大利益,确保必要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员配备,以便将预防干预和保健工作落实到各家各户,并将工作范围扩展到国内最偏远的地区。

为确保残疾人有机会在其社区内自由获得免费的、与残疾有关的医疗卫生康复服务而采取的措施

通过第 007-2008-MIMDES 号最高敕令,批准通过了《 2009-2018 年残疾人机会平等计划》,其第 2 项战略指导方针就涉及到保健服务这一点。该计划将于 2010 年 7 月就其承担的跨部门承诺进行首次评估。 ( 评估文件的副本被刻成 C D , 作为附件随本报告提交 ) 。

为预防和尽量减少新的残疾而酌情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早期诊断和干预方案,重点关注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包括在农村地区

第 148-2007-TR 号部长决议现已生效,该决议批准通过了委员会成立和运作条例,规定了劳动安全和劳动保健监督员的职责,并发布了相关文件,如劳动安全和劳动保健管理体系基本指南以及登记处技术指南。

为确保残疾人可以参与全民公共卫生方案而采取的立法和其他措施

通过第 011-2009-DP 号决议,公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创立了残疾人权利保护和促进项目组,保护和促进残疾人享有无障碍、健康、教育和工作权,该项目组隶属于公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下设的残疾人权利管理处。

为对医生和其他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残疾人权利的培训 ( 包括在农村地区 ) 而采取的措施

- 卫生部颁布了第 308- 2009 -MINSA 号部长决议,批准通过 了康复用药品器械生产单位的卫生技术标准,其目的是在全国范围内提高对残疾人和 / 或有残疾风险者的护理质量。

- 同时,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构成了共同社会方案和 “ 孕产妇及新生儿保健 ” 战略方案及 “ 共同营养 ” 方案的一部分; 2008 年的报告内容显示,这一举措为秘鲁达成千年发展目标提供了强劲的助力。

为确保在征得残疾人自由表示的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向残疾人提供各种医疗卫生护理而采取的立法和其他措施

- 通过第 027-2007-PCM 号最高敕令,发布了公共部门必须遵守的国家政策;其中第 5.3 条政策规定消除对残疾人一切形式的歧视。

- 在《刑事诉讼法》中补充了对歧视行为的惩治办法。

为确保卫生设施不仅可用而且使用起来没有任何障碍而采取的措施

在关于惩治办法的分类方面,最近出台的第 29392 号关于不遵守《残疾人基本法》的《违反和惩治法》指出, “ 根据周边情况,违反关于残疾人无障碍的市政和建筑规定的行为 ” 应视为严重违反。

为提高对艾滋病毒 / 艾滋病和疟疾预防工作的认识以及以各种无障碍形式 ( 包括盲文 ) 提供更多相关信息而采取的措施

面对艾滋病毒 / 艾滋病的传播蔓延以及艾滋病毒 / 艾滋病感染者所受到的侮辱诋毁,为澄清相关信息, 2009 年 11 月,秘鲁报业评议会主席、开发署在秘鲁的驻地代表、艾滋病署负责秘鲁、厄瓜多尔和玻利维亚三国的协调员共同提交了 “ 反对因艾滋病毒 / 艾滋病而引发的侮辱和歧视观点 ” 特别运动的第二版。

20.第二十六条:适应训练和康复

78.该条规定应当在医疗卫生、就业、教育和社会服务领域,采取措施,通过综合性的适应训练和康复方案,使残疾人能够实现和保持最大程度的独立,充分发挥和维持体能、智能、社会和职业能力,并充分融入和参与生活的各个方面。

报告内容

成就

医疗卫生、就业、教育和社会服务领域里,针对残疾人的一般性适应训练和康复方案,包括早期干预,以及在农村地区,这些服务和方案的提供情况

卫生部和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签署了一项捐款协议,用于 “Adriana Rebaza Flores” 国家康复研究所新总部的修建。捐助额为 2 000 万美元,目的是为更多的残疾人提供高质量的全面健康护理。

为确保对适应训练和康复服务和方案的参与属自愿性质而采取的措施

利马首都区市政府开发了一项社区基层康复方案 ( RBC ) ,其中一项行动就是培养社区宣传人员或社区代理:

- 针对社区基层康复方案的宣传人员开办了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利马周边各奶业委员会的协调员和志愿者,共有 30 人接受了培训。

- 在利马周边的 5 月 1 日 区和 5 月 2 日 区,由保健宣传员和社区基层康复小组开展了两次普查,走访了 180 户家庭,对 95 名残疾人进行了身份确认。

为促进对适应训练和康复方案中的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和持续培训而采取的措施

颁布了第 308-2009-MINSA 号部长决议,批准通过了康复用药品器械生产单位的卫生技术标准,其目的是在全国范围内提高对残疾人和 / 或有残疾风险者的护理质量。

为促进、提供、了解和使用为残疾人设计的、与适应训练和康复有关的辅助用具和技术而采取的措施

秘鲁社会保险机构 EsSalud 将机构间合作网络发展为一项合作工具,其目的是开发出针对残疾人的社会和劳动融合战略。合作网络在专业康复中心主任或社会福利小组负责人 ( 如果设立了专业康复基本模块或专业康复基础小组 ) 的领导下开展活动。

这一战略旨在引导提高残疾人的社会和劳动融合的可能性,为此要开展预先培训程序,包括了解康复技术,并提供心理辅导和发展社交技能。

为促进辅助技术交流方面的国际合作,特别是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合作而采取的措施

在最近与各国际机构驻秘鲁的代表进行的会晤中,国家战略规划中心提出,收到的 4.5 亿美元的无偿国际援助资金将被用于秘鲁的减贫和消除贫困工作。此项提议得到了代表方的积极回应。

此项提议体现出将国际合作金融援助与共同社会方案相结合的必要性。

21.第二十七条:工作和就业

79.该条承认残疾人,包括在就业期间致残者,有权通过参与开放、具有包容性和对残疾人不构成障碍的劳动力市场和工作环境,享有工作和谋生权。

报告内容

成就

为确保在就业的各个阶段和一切形式的就业中残疾人免受歧视,承认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享有工作权,特别是同值工作同等报酬的权利而采取的立法措施

通过第 027-2007-PCM 号最高敕令,将第 27050 号残疾人基本法中关于各公共实体必须将其职位总数中的 3% 预留给残疾劳动者这项规定确定为公共部门必须强制遵守的国家政策。报告资料显示,没有满足此项规定的将依照新的《违反和惩治法》被处以罚金。

该则最高敕令中的一项重要规定就是使符合相应工作要求的残疾人有机会担任领导职务。

现已提交了相应立法提案,主张将这一用工模式推广到私人部门,但相关提案迄今仍未获得共和国国会的批准通过。

根据《公约》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 一 ) 至 ( 七 ) 项,为实现残疾人的充分和生产性就业而实施的、目标明确的就业方案和政策所产生的影响

在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 ( 第 184-2008-EF 号最高敕令 ) 中,规定在选择竞标企业时,应优先考虑雇用残疾员工的企业。

根据《公约》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 五 ) 项,为促使因私有化、裁员及公共和私营企业的经济结构调整失业的残疾人再就业而采取的措施所产生的影响

通过第 027-2010-TR 号部长决议,批准通过了《关于为残疾人举办招聘会的方法论指南》。

有无为提供合理便利而提供技术和财政援助,包括促进建立合作社和创业以鼓励创业精神

由金融发展公司 ( COFIDE ) 负责运作的一个残疾人创业融资体系,作为一家融资银行,管理运作基金,以优惠费率向特鲁希略市政银行等金融实体提供资金,用于开展各项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战略,如 “ 友住贷款项目 ( CrediAmigo ) ” 。

为促进残疾人在正规劳动力市场中的就业而采取的有效扶持行动措施

劳动和就业促进部特别重视残疾人就业问题,通过开展实施 “ 建设秘鲁 ( Construyendo Perú ) ” 、 “ 青年发展 ( ProJoven ) ” 和 “ 重估秘鲁 ( Revalora Perú ) ” 项目,不仅为残疾人提供了临时就业机会,还对残疾人进行了劳动培训;以重估秘鲁项目为例,其中所包含的劳动再培训方案是专为应对经济危机设立的,残疾人通过这一方案接受了劳动市场上需求度较高的初级技工方面的培训。

为防止残疾人在工作场所遭到骚扰而采取的积极、有效的行动措施

- 第 27942 号《预防和惩治性骚扰法》现行有效;在此框架内,各公共机构都拟定了本机构的实施条例。

-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歧视行为将予以惩治。

- 公务人员应按照《公共就业框架法》之规定开展活动;诚信原则和公共道德:公职人员应遵照《宪法》及相关法律在公共职务方面规定的原则和道德观行事。

对残疾人而言,接受开放式的就业和职业培训服务 ( 包括旨在促进自营就业的服务 ) 的可能性

劳动部通过第 001-2003-TR 号最高敕令,设立了残疾人定向接收公司登记处,将一系列针对定向接收残疾人的公司和一般公司的指导方针确定为部门政策,目的是对雇用残疾人的公司依法给予优惠,并提高雇主方在吸纳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就业方面的思想觉悟。

就业领域里残疾男子和妇女间的现存重大差异,以及有无制定政策和立法来兼顾这些差异,从而促进提高残疾妇女的地位

“ 消除对残疾人一切形式的歧视 ” 是一项所有公共机构都必须遵守的国家政策;部长理事会主席团通过第 027 号最高敕令于 2007 年明确了这一点。

如何确定残疾人中的最弱势群体 ( 举例说明 ) ,以及为将其纳入劳动力市场而实施的政策和立法

第 03112/2008-CR 号法律提案建议修改第 19990 号《国家养老金 制度法》第 65 条之规定,允许雇用领受助养金的残疾孤儿。

为促进残疾人的工会权而采取的措施

秘鲁劳动法律法规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工会权。

为确保工伤致残者能保有和保留工作并防止其从事先前的活动而采取的措施

- 共和国国会的第 03113/2008 号法律提案建议在第 816 号《税法》中新增第二十三条,并修改第 774 号《所得税法》第 37 条和第 46 条及第 776 号《市政税收法》第 17 、 19 、 28 和 37 条关于残疾人纳税的相关规定。

- 在获批通过的《综合医疗保险法》中,将失业者的状况确定为一种临时状态。

缔约国非正规经济体中残疾人的工作情况,为使其脱离非正规经济体而采取的措施,以及为确保其有机会获得基本服务和社会保护而采取的措施

妇女和社会发展部和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于 2009 年出版了《秘鲁企业中残疾劳动者的劳动需求基线研究》一书,书中阐明了用工企业以及残疾人各自的用工需求。该书的出版得到了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的资助。

根据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为保护残疾人不遭不公平解雇、不被强迫或强制劳动而采取的法律保障措施

通过第 018-2006-TR 号最高敕令,规定了全国残疾人就业促进办公室的职能,该机构隶属于劳动和就业促进部;其职能为推动落实残疾劳动者的权利,在不歧视和机会平等框架下,提供免费的咨询顾问、法律保护和调解服务。

根据第一款 ( 十一项 ) 为确保向有技术和职业技能的残疾人提供必要支持,以增强他们进入和再次进入劳动力市场的能力而采取的措施

西尔促进就业网络项目组负责管理全国的岗位空缺信息,其主旨就是在求职者与提供岗位的用工企业之间架起沟通桥梁。

为确保残疾学生有同样的机会进入普通劳动力市场而采取的措施

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管理着一家名为 Alcides Salomón Zorrilla 技工学校,从事对残疾人的教育培训工作,使残疾人掌握木工、园艺、烘焙、制衣和电脑操作等专业技能。该学校已经举办了多次展售会,旨在展示和售卖该中心的学员作品。

为确保各种形式的工作,如在场工作、电子通勤 ( 远程 / 在家工作 ) 和分包工作以及新的通信技术所带来的工作机会而采取的措施

- 国立工程大学通过其国家电信研究和培训学院 , 开办了信息和通信技术培训班 , 详情可参见 http :// cetic.inictel.net 。残疾人也可以参加这些课程。

- 秘鲁也参加了美洲国家组织发起的技术型就业机会伙伴关系计划,该项计划有助于提高残疾人在信息和通信技术方面得到培训的机会。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正逐步被纳入国家顾问委员会。

22.第二十八条:适足的生活水平和社会保护

80.该条承认残疾人有权获得适足的生活水平和社会保护。

报告内容

成就

为确保残疾人可以获得清洁饮水、适足的食物、衣物和住房而采取的措施,并请举例说明

- 通过第 453-2007- VIVIENDA 号部长决议,批准通过了《关于使用家庭住房贴息贷款定向购置新住房的操作细则》。该项法规在定义中的 “ 残疾 ” 一项中将家庭户主以及家中年满 25 岁且患有残疾的子女和 / 或孙子女 确定为一个家庭单位。

- 通过第 733-2008-VIVIENDA 号部长决议,批准通过了《关于获得家庭住房贴息贷款的操作细则》,规定了适用的新住房类型。此项决议在其定义中的 “ 残疾 ” 一项中,规定了社会福利房必须符合 《国家建筑物条例》,其中就规定要符合第 A.120 号 “ 残疾人无障碍 ” 技术标准,即现在的 “ 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 ” 技术标准,并将有资格申请相关福利房的家庭扩展为由家庭户主及其年满 25 岁的残疾子女自己或配偶构成的家庭。

同时,考虑到申请贷款的家庭数量可能会超过发放贷款的家庭数量,还制定了一项家庭住房贴息贷款发放的评分制度;此类评分制度会结合申请者的经济和社会状况予以考虑。有残疾成员的家庭中的每名成员都会被评分,而如果家庭户主是残疾人,则可得到额外的加分。

为确保残疾人可以低廉价格获得服务、用具和其他适当协助而采取的措施,包括有无制定方案以支付与残疾有关的额外费用

住房部和国防部合作签署了若干协议,目的是在国防部或其执行机构占有使用的地块上开展住房项目,使得全社会都能够居者有其屋,并优先照顾全国各地武装部队的人员,此外,为 “ 自家屋顶项目 ” 预留了一定数量的住房,分给军人家属以及由于在执行公务中受伤,造成终身残疾的伤残军人。

为确保残疾人,特别是残疾妇女、女童和老年人,可以利用社会保护方案和减贫方案而采取的措施

- 通过第 161-2009-VIVIENDA 号部长决议,批准通过了《关于获得家庭住房贴息贷款的操作细则》,规定了适用的自建房和翻新房的类型。此项规定与前述规定相同,也考虑到了残疾问题,将对残疾家庭的成员构成认定扩展到了与申请户主共同居住的患有残疾的子女和孙子女,而在评分制度的加分项中,规定户主,无论男女,如有残疾,都可获得额外加分。

- 通过第 320-2009- VIVIENDA 号部长决议, 批准通过了农村地区《关于获得家庭住房贴息贷款的操作细则》,规定了适用的自建房和翻新房的类型。此项规定在对残疾人的照顾政策上采用了与第 733-2008-VIVIENDA 号部长决议相同的说法。

- 约有 200 名残疾人在卫生部下属各单位获得了工作职位,这要归功于卫生部附属机构的就业安置计划。通过此项举措,秘鲁向就业机会不平等的部门提供了整改机会;被安置计划选中的人员可在医疗保健中心、母婴护理中心、卫生部的医院和专属机构工作。

为使残疾人可以参加公共住房方案、享受退休福利和参加退休方案而采取的措施

根据第 29231 号物料银行贷款人金融整改法以及通过第 005-2009-VIVIENDA 号最高敕令批准的该法的实施细则,责成物料银行清偿其发放的住房贷款应急款项以及减免的款项,如果贷款人患有生理或智力残疾或有其他特殊原因,其未偿付的款项可予以全额减免。

为承认贫穷与残疾之间的联系而采取的措施

第 03113/2008-CR 号法律提案建议在第 816 号《税法》中新增第二十三条,并修改第 774 号《所得税法》第 37 条和第 46 条和第 776 号《市政税收法》第 17 、 19 、 28 和 37 条关于残疾人纳税的相关规定。

23.第二十九条: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

81.该条保证残疾人享有政治权利。

报告内容

成就

为保证残疾人 ( 特别是精神或智力残疾者 ) 的政治权利而采取的立法和其他措施,包括 ( 如果有的话 ) 现有限制因素以及为克服这些因素而开展的行动

共和国国会批准第 29478 号法后,国家选举事务管理处 ( ONPE ) 自 2009 年 12 月起具备了必要的法律框架,为残疾人在选举中投票提供便利。

为确保残疾人自行或在其所选人员陪伴下投票的权利而采取的措施

国民身份证是普选时参选公民证明身份的唯一凭证。所有公民有义务使用身份证号,全国国民身份登记处已经颁布了相应的决议,规定为事先通过身份认证的残疾人免费发放身份证。

为确保投票程序、设施和材料的无障碍性而采取的措施

在第 29478 号法框架下,国家选举事务管理处对残疾公民进行了登记,使其可以通过该机构的官方网站参与选举,旨在通过以下措施为普选提供便利: a ) 为有视力残疾的选民制作盲文选票 ( 盲文模板 ) ; b ) 在投票场地的一层设立投票台; c ) 将各投票点位置较高的投票台临时下移,避免残疾选民攀爬台阶; d ) 在投票场地张贴标识,对残疾选民进行引导,并对为便利选举而采取的措施进行宣传。

用于衡量残疾人有无充分享有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的权利的指标

- 2004-2007 年期间,共有 10 758 名残疾人行使了选举权。

- 自 2003 年至 2010 年 3 月 5 日 ,在全国范围内为 67 729 名残疾人免费办理了身份证,其中成年人 38 805 人,未成年人 28 924 人。

为在地方、区域和国家一级建立和维持代表残疾人权利和权益的组织而提供的支持,如果有的话

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自 2001 年起开始对致力于从事残疾人事业的协会、组织和非政府组织进行登记;在很多此类组织中,董事会成员中有残疾人父母或家人。迄今有 310 家机构在国家登记局进行了注册登记;这有助于其达成协议、开展国际合作并促进协会成员的社会融合。

24.第三十条:参与文化生活、娱乐、休闲和体育活动

82.该条承认残疾人有权参与文化生活,发展和利用自己的创造、艺术和智力潜力,使残疾人特有的文化和语言特性获得承认和支持,并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参加娱乐、休闲和体育活动。

报告内容

成就

为承认和宣传残疾人有权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参与文化生活,包括有机会发展和利用自己的创造、艺术和智力潜力而采取的措施

正在实施运作中的一项体育休闲社会文化项目的内容包括:

- 由圣巴托洛美、洛斯西普雷塞斯、拉斯帕罗米塔斯和圣卢西亚的各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中心的特殊学生组成的名为 “ 人才培养 ” 歌唱班。

- 在利马历史中心的圣罗莎回廊上举办了利马各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中心特殊才能少年儿童作品展。

- 为残疾人开办了表演艺术培训班,帮助其参与秘鲁城市的文化发展。

- 在各特殊教育机构举办活动,其目的主要是通过歌剧和木偶剧等艺术形式传播教育信息。

- 举办了第一届特殊才能儿童大赛,其目的是评估、激发和培养具有创作才能和戏剧天赋的特殊儿童和青少年的潜能,帮助其全面发展,促进包容性教育的发展。

为确保残疾人 ( 同时顾及残疾儿童 ) 可以利用文化、休闲、旅游和体育设施而采取的措施,包括通过有条件地使用公共采购和公共资金

2009 年 9 月 18 日 颁布的第 29408 号《旅游基本法》第 46 条规定,外贸和旅游部应负责拟定和实施与公共和私人组织相关的社会旅游方案,应为社会群体,包括残疾人群体创造机会开展旅游活动。

为达成这一任务,旅游司通过其下辖的国家旅游局,逐步设计出台了社会旅游方案,遵照相关法律规定,该方案考虑到了使相应群体参加旅游活动的便利措施,即提供使残疾人也能够使用的旅游服务设施。

为确保在残疾人获得文化材料包括参与相关国际努力的过程中,知识产权法不构成障碍而采取的措施

利马首都区市政府对开展实施特别旅游向导服务试点计划的情况进行了汇报,在国家文化研究所的配合下,已对六名智力残疾的年轻人进行了培训。

在神话公园慈善机构的配合下,将八名智力残疾的年轻人培养成为了特别旅游向导。

为促进聋文化而采取的措施

- 第 02752/2008-CR 号法律草案提议将秘鲁手语正式确认为在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听力残疾者的通用交流工具;当前,卫生委员会对此通过下发决议予以认可。

- 共和国国会通过法律形式将聋盲确定为一种单一的残疾;这一规定符合《政治宪法》第 2 条中规定的人人平等这一原则。

为支持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而采取的措施,包括消除授予奖项和奖牌时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差别待遇

《违反和惩治法》中有一条规定,秘鲁体育局和秘鲁奥林匹克委员会必须对在相应竞技比赛中按照相应比赛规则获得世界奖项或奥运奖项的残疾人运动员给予与其他非残疾运动员同等的认可,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法行为。

为确保残疾儿童有机会在与其他所有儿童平等的基础上参加游戏、娱乐、休闲和体育活动,包括在学校系统参加这类活动而采取的措施

妇女和社会发展部管理运作的 “Wawa Wasi” 国家方案和家庭福利国家方案 ( INABIF ) 的直接受益对象包括需要照顾和保护的 4 岁以下幼童,其父母由于忙于工作或忙于找工作而无暇对其进行照料,或者没有一个成年监护人能够全身心投入对其的照料,而这些方案则用于确保这些儿童得到全面关爱。

D.残疾男童、女童和妇女的特殊境况

1.第六条:残疾妇女

83.缔约国应酌情将性别因素纳入各条款的主流。具体到本条款,报告应提供资料,介绍缔约国为确保妇女充分发展、地位得到提高、能力得到增强,从而保证妇女能行使和享有本公约规定的权利和基本自由并保证消除一切形式歧视而采取的措施。

报告内容

成就

立法和政策及方案制定工作是否承认残疾妇女和女童所遭遇的两性不平等

秘鲁政府希望,在这方面能够取得实质进展,将残疾问题纳入到经济财政部的预算战略规划中,并能够生成各项衡量指标,以便对各部门履行其承担责任的情况进行更好地监测。

今年,即 2010 年, 由 负责监督《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执行情况并对相关措施提出建议的多部门常务委员会 倡议 , 着手设计了一项针对残疾问题的战略方案 ,旨在对与残疾问题相关的公共政策从信息层面上 ( 金融管理综合体系 ) 进行系统监测和核查。

其目的是从各个领域,包括法律层面消除在这一问题上各自为政的局面。

残疾女童和妇女是否可以在与残疾男童和男子平等的基础上,享有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

国内确实存在负责这一工作的法律机构,但是这还远远不够。作为补充,秘鲁政府还签署了相关公约协定、促进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并在其《公职人员道德法》中加入了消除对残疾人一切形式的歧视的内容,无论其是男性还是女性。

残疾女童和妇女是否可以在与其他健康女童和妇女平等的基础上,享有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

无论是刚刚获批通过的《通用保险法》,还是通过由民间社会参与其中的国家教育理事会开展的,旨在推动包容性教育发展的活动,都致力于增加残疾妇女融入社会和经济事务的机会。

2.第七条:残疾儿童

84.报告应酌情提供补充资料,介绍缔约国为确保残疾儿童充分享有本公约规定的所有权利和基本自由,特别是为确保与残疾儿童有关的一切行动符合儿童的最佳利益而采取的措施。

报告内容

成就

与残疾儿童有关的决策应遵循的原则

所有的公共政策都是遵循不歧视和绝对尊重人格尊严等基本原则作出的。

残疾儿童能否就一切影响本人的事项自由表达意见,以及能否获得适合其残疾状况和年龄的辅助手段以实现这项权利

言论自由应在社会各层面予以落实。在残疾儿童接受的帮助方面,基本体现在国家通过其教育部和卫生部所提供的服务上;尽管力有未逮,无法惠及所有人,但是在这一进程中将公共开支重点用于减少和消除儿童营养不良现象,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经济财政部开展了若干与儿童相关的战略方案,内容涉及到儿童营养、看书识字以及新生儿护理和产后护理等方面。

残疾男童和女童的处境方面的相关差异

促进监督实现性别平等工作的针对对象不分年龄。妇女和社会发展部开展的《 2002-2010 年少年儿童行动国家计划》,旨在开展所有努力,以达成针对残疾儿童所订立的战略目标。

横向性这一概念,应逐步被列入秘鲁政府社会政治的各核心主题中;因此应当在制定预算时重点考虑到弱势群体的境况。

有无在与其他儿童平等的基础上,把残疾儿童视为权利拥有者

通过第 003-2010-MIMDES 号最高敕令,列出了可能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危险工作和危险或有害活动。

E.具体义务

1.第三十一条:统计和数据收集

85.该条规范了缔约国的数据收集程序。

报告内容

成就

为收集适当的分组信息,包括统计和研究数据,制定和实施政策,落实本公约,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道德规范、法律保护、数据保护、机密性和隐私而采取的措施

尽管最近已经在《 2009 年秘鲁人类发展报告》中指出: “ 为使国家统计系统能够在信息的收集、系统整理和处理方面取得实质性改善,建议在今后关于国家充实度的研究中,对本报告建议探讨的各项方针进行深入研究 ” ,但仍应指出,国家普查所应用的程序是经主管机构 ― ― 国家统计局遵照《公约》之规定验证通过的。

统计数据的传播情况以及为确保残疾人可以使用这些数据而采取的措施

- 2009 年,通过第 013-2009-MIMDES 号最高敕令,批准通过了 第 28530 号《促进残疾人使用互联网并在公共场所为残疾人提供适当的实体空间法》的实施细则 ;该法规定在互联网业务和机构的门户网站中必须使用包容性软件。

- 公共机构也同样有义务提交其所有的运作报告,包括在其职权范围内所涉的统计来源,以实现公共信息公开透明。

为确保残疾人充分参与数据收集和研究工作而采取的措施

- 从事残疾人及残疾人家人相关工作的协会、非政府组织和公会应配合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下辖的国民登记处开展工作,提供其会员信息,以办理注册手续,提供办理身份认证所需的办公场所,并享受海关税收优惠。在全国已有 310 个法人实体进行了注册。

- 为承认为提高社会包容度和致力于为残疾人谋福祉的个人和机构所做的贡献,妇女和社会发展部设立了 “ 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功绩勋章 ” 奖项,推动发展弱势群体帮扶工作。此项提议已由第 498-2009-MIMDES 号部长决议批准通过。

2.第三十二条:国际合作

86.该条承认缔约国重视开展国际合作,支持各国为实现本公约的宗旨和目的而做出的努力。

报告内容

成就

为保证国际合作具有包容性且可供残疾人使用而采取的措施

自 2004 年起,总理府推动开展了残疾人团结方案,目的是通过推动国际技术合作和经济合作,推动实现残疾人在 行使权利方面的机会平等,并使其获得必要的资源以参与社会。在此倡议下,共捐赠了 2 531 套生物力学辅助器具。

为保证受援国以适当方式利用捐助者资金而采取的措施 ( 包括举例说明成功定向供资的情况、其数量和百分比 )

- 国内通过立法监督对寻求国际合作的相关规定的履行情况,此项事务的主管机构为秘鲁国际合作署。

- 公共部门有一套用于评估和监督社会投资项目的机制,其核心为国家公共投资制度,在这方面,自今年起,已责成经济财政部拟定一项多年度规划,将通过各类途径获得的融资资金用于相关项目的开展实施。

专门针对残疾人的方案和项目,以及划拨给它们的预算在总预算中所占的百分比

由于没有将国家用于对残疾人进行特殊照顾的公共开支进行系统性统计,无法对此项开支进行量化统计并帮助监督在这方面的工作,因而此项开支数据较为分散,很难从预算方面对在这方面取得的进展进行评估。

就这一目标,制定了一项针对残疾人的战略方案。

由此获知的拨付给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这一残疾事务领导机构的预算款项的确切金额为 5 450 000 新索尔 ( 约 1 800 000 美元 ) 。

为把残疾人中的最弱势群体如妇女和儿童等纳入进来而采取的扶持行动措施

2009 年 12 月,在《公约》框架下,负责公约执行情况跟踪监督事务的多部门常务委员会,通过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组办了第一届包容性项目国际研讨会,会上的主要成果就是签署了《合作机构承诺协定》,该协定将在秘鲁得以执行,协定中特别提到了要开展针对残疾事务的可行项目;同样在这一原则下, 2010 年 3 月秘鲁组办了第一届国际妇女与残疾问题大会。 2010 年 12 月将在利马筹办一项涉及整个伊比利亚美洲的活动,旨在确立一条衡量包容性项目是否成功的基线,并缔结战略同盟。

在设计、制定和评价方案和项目的过程中,残疾人的参与程度

- Wawa Wasi 国家方案,即创办儿童庇护所,照顾年龄在 6-47 个月的幼儿;根据幼儿的残疾类型,校内协调员将评估出对其护理方案的持续时间,而不考虑任何歧视因素。

- 自 2009 年 10 月起,该方案开始采用 SISFOH ( 家用定位系统 ) 卡,在其指标中就有一项关于调查受益群体 ( 儿童、儿童的父母和社区行动者 ) 是否患有残疾。

- 在残疾人的劳动参与方面,规定每个公共机构的所有聘用岗位中,必须有 3% 的名额预留给残疾人;在这一问题上,自今年起,必须强制性遵守《违反和惩治法》的相关规定。

在多大程度上开展了把残疾人纳入已制定的一般性方案和项目的主流化行动

国家发展合作基金在其编写的培训材料中,在每个培训模块 ( 公民与领导;有进取心的健康生活 ) 都纳入社会包容观点,关爱弱势群体,如儿童、老人、妇女和残疾人。

为促进和支持能力建设,包括交流和分享知识、经验、培训方案和最佳做法而开展的行动

与厄瓜多尔的技术团队召开会议,目的是在睦邻友好双边扩展协议的框架下开发出关于残疾问题的共同议程。会上提议在秘鲁通贝斯的边境地区进行普查,以帮助订立一条残疾问题基准线,将这一举措作为一项试点方案,逐步推广至秘鲁其他地区。

同时,还有一项协议草案正处于磋商阶段,内容是复制厄瓜多尔 “Manuela Espejo” 科学技术考察团的做法,在秘鲁也成立一个此类团体。

以 “ 千年发展目标 ” 为目标的政策和方案有无顾及残疾人的权利

为贯彻 “ 千年发展目标 ” ,秘鲁已经对其公共预算进行了调整,规定在 2010 年中央政府、区域政府和地方政府机构应将其工作重心落在达成如下造福人民的目标上: a ) 减轻儿童严重营养不良现象; b ) 降低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 c ) 提高阅读理解水平和算术水平; d ) 加强在使人民获得合法身份方面的工作; e ) 缩短到社会 ( 卫生和教育 ) 服务场所以及去市场所需要的时间; f ) 为农村地区提供饮用水和卫生用水处理设施; g ) 提高农村地区电话和互联网的普及率和使用率; h ) 提高农村家庭的能源利用率。所有这些内容都被列入经济财政部的预算战略规划中,报告资料显示,在这些方面的开支已占到 2010 年公共预算总额的 14% 。

应当看到,自 2007 年起就一直呈这一发展趋势;由于残疾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因此在预算执行中被单列为一项重点工作。由此开始着手拟定一项针对残疾问题的战略方案。

用于交流技术性专业技能和专门知识以协助残疾人的方案的制定情况、进展和效力

残疾人关爱事务市级办事处和区域办事处应在培养残疾人能力方面承担起决定性作用,并鼓励相关组织和协会的积极参与;为此,在 2010 年的公共预算中,地方政府和区域政府批准动用额度上限为一个纳税单位的月度限额,用于区域政府和地方政府为履行保护残疾人的法定职责而应开展的活动、方案、计划和提供服务所需要的开支。

为履行其作为残疾事务领导机构的职责,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为《公约》的执行提供技术支持、印发各类相关指南手册并为工作提供指导。第一项指导工作就是制定基本方针,为将残疾事务纳入公共实体的规划进程提供可行操作模式。

3.第三十三条:国家实施和监测

87.该条规范了各国的《公约》实施工作和后续行动。

报告内容

成就

为在政府内指定一个或多个协调中心来负责有关实施本公约的事项而采取的措施,同时应适当考虑在政府内设立或指定一个协调机制,以便利在不同部门和不同级别采取有关行动

- 第 080-2008-PCM 号最高敕令规定设立一家负责关于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建言献策工作的多部门常务委员会。

- 第 007-2008-MIMDES 号最高敕令,成立了专司负责对《 2009-2018 年残疾人机会平等计划》的执行进行后续跟踪和监测的多部门常务委员会。

- 第 03173/2008-CR 号法律提案,建议为第 007-2008-MIMDES 号关于批准《 2009-2018 年残疾人机会平等计划》的最高敕令赋予法律效力。

酌情设立框架 ( 包括一个或多个独立机制 ) 方面的情况,以及为促进、保护和监测本公约的实施,同时顾及与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国家机构的地位和运作有关的原则而采取的措施

负责监测《公约》履行情况的多部门常务委员会提议将吸纳各类残疾人代表入会;为此已批准了选举此类残疾代表的程序。

为使民间社会,特别是残疾人及其代表组织 ( 顾及性别公平观 ) ,参与监测进程和报告编写工作而采取的措施

《违反和惩治法》规定民间组织和自然人,如果认为某一机构侵害了残疾人权利,可向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提出申诉。

有无把残疾问题纳入所有政府机构的议程,以保证各部门同等了解并能努力促进残疾人的权利

在负责汇编国家报告的多部门常务委员会收到的报告中,有两个区域政府 ( 安卡什和亚马逊 ) 指出已经批准了其残疾人机会平等区域计划;普诺的这一计划正处在编写阶段。这对残疾工作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出发点,因为此类倡议可以号召民间社会在更大程度上的参与,并有利于政府对获批通过的计划予以资助。

政府各部门的运作情况及其与残疾人有关的方案和职能

部长理事会主席团批准通过了关于执行残疾人社会包容各项法规的指导方针。

为国家执行和监测目的而分配的预算

经济财政部启用了规划预算分配的支出链机制,通过这一机制,公共机构可以为执行开展与残疾问题相关的活动、项目和方案划拨相应预算资金;其中的一环就是公共机构的监管功能。这一开支链机制也被全国支助残疾人理事会所采用,用于执行其 2010 年预算中的一项为达成《公约》执行的宣传和监测相关的特定目标而划拨的资金 ( 约 17 000 美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