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前工作组

第六十一届会议

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

审议缔约国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

会前工作组的报告

1.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惯例是,召集一次为期五天的会前工作组会议,拟订与委员会未来一届会议将审议的初次报告和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

2.委员会决定,委员会第六十一届会议会前工作组于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在委员会第五十九届会议结束之后立即召开会议,以便缔约国有足够的时间对议题和问题清单做出书面答复,并确保这些答复能得到及时的翻译。

3.下列专家被指定为会前工作组成员并出席会议:

Violeta NeubauerTheodora NwankwoMaria Helena PiresPatricia Schulz

4.会前工作组选出Pires女士为主席。

5.会前工作组编写了关于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克罗地亚、冈比亚、纳米比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塞内加尔、西班牙和越南的报告的议题和问题清单。在这方面,会前工作组在委员会第49/IX号决定的指引下,决定将议题和问题清单限于20个问题。实际上由于特殊情况,一些议题和问题清单最多包含22个问题。

6.为了协助拟定这些议题和问题清单,会前工作组收到了上述缔约国的报告以及其中大多数缔约国的核心文件;委员会通过的一般性建议;秘书处拟订的背景资料、议题和问题清单草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包括委员会和其他条约机构的相关结论意见。在拟订议题和问题清单时,会前工作组特别注意缔约国对委员会关于缔约国先前报告的结论意见所采取的后续行动。

7.会前工作组得益于联合国系统各实体和专门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提交的书面和口头资料。

8.会前工作组通过的议题和问题清单已送交有关缔约国,这些清单载于下列文件:

(a)与多民族玻利维亚国第五次和第六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CEDAW/C/BOL/Q/5-6);

(b)与克罗地亚第四次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CEDAW/C/HRV/Q/4-5);

(c)与冈比亚第四次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CEDAW/C/GMB/Q/4-5);

(d)与纳米比亚第四次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CEDAW/C/NAM/Q/4-5);

(e)与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第四次至第八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CEDAW/C/VCT/Q/4-8/Add.1);

(f)与塞内加尔第三次至第七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CEDAW/C/SEN/Q/3-7);

(g)与西班牙第七次和第八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CEDAW/C/ESP/Q/7-8);

(h)与越南第七次和第八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CEDAW/C/VNM/Q/7-8)。

9.根据委员会第22/IV号、第25/II号和第31/III号决定,议题和问题清单都以《公约》所涉主题为重点。这些主题包括宪法和立法框架;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陈规定型观念和有害做法;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包括家庭暴力;贩运妇女和利用妇女卖淫营利;妇女参与决策;国籍;教育和培训;就业;保健;社会和经济福利;农村妇女;年长妇女、残疾妇女、少数族裔妇女、难民妇女和移徙妇女等弱势妇女群体的状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婚姻和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