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RC/C/91/D/141/2021

儿童权利公约

Distr.: General

18 October 2022

Chinese

Original: French

儿童权利委员会

委员会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关于设定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通过的关于第141/2021号来文的决定* ** ***

来文提交人:

M. A. M. (由Jean-Louis Berardi代理)

据称受害人:

提交人

所涉缔约国:

瑞士

来文日期:

2021年2月18日(首次提交)

事由:

孤身儿童庇护申诉程序的持续时间;驱逐至摩洛哥

程序性问题:

用尽国内补救办法;申诉证据不足

《公约》条款:

第3条

《任择议定书》条款:

第6条和第7条((e)和(f)项)

1.来文提交人M. A. M, 摩洛哥国民,2005年2月2日出生。他称,缔约国当局拖延处理与他的庇护申请有关的上诉,侵犯了他根据《公约》第3条享有的权利。《任择议定书》于2017年7月24日对缔约国生效。

2.2017年7月4日,提交人作为孤身儿童在瑞士提出庇护申请。他自称,他父亲自2005年以来一直失业,他父母离婚,他和母亲因拖欠房租而被驱逐后流落街头。他声称他的叔叔阿姨从来没有帮助过他。2017年8月14日,国家移民事务秘书处驳回了提交人的庇护申请,认为提交人没有证明他的申请是合理的,他的父母住在摩洛哥,他的健康状况相当好。2017年8月22日,提交人就这一决定向联邦行政法院提出上诉。他辩称,缔约国当局有义务调查提交人是否可以在摩洛哥由监护人或能够保证对其提供保护的机构照顾。2017年8月31日,联邦行政法院推翻了国家移民事务秘书处的决定,并要求后者调查提交人如果返回摩洛哥是否会得到照顾。2019年9月16日,国家移民事务秘书处在审查了这一问题后得出结论认为,提交人在摩洛哥有一个社会和家庭圈子可以照顾他。2019年9月23日,提交人就这一决定向联邦行政法院提出上诉。2019年12月12日,国家移民事务秘书处对上诉作出答复。2020年1月16日,提交人提交了意见。2020年10月28日,提交人请求联邦行政法院加快处理其案件。2020年12月3日,联邦行政法院法官指出,当时无法说明何时可以审理提交人的案件,但他将尽最大努力尽快审理案件。

3.2021年6月17日,提交人报告说,2021年3月26日,联邦行政法院驳回了他2019年9月23日的上诉,并确认将他遣返摩洛哥。

4.2021年6月22日,委员会根据《任择议定书》第6条,通过其来文工作组采取行动,驳回了提交人关于采取临时措施,即在委员会审议其案件期间暂停驱逐他的请求。

5.2021年11月18日,缔约国提交了关于来文可否受理和实质问题的意见。

6.2022年2月8日,提交人提交了对缔约国关于可否受理和实质问题的意见的评论,并再次请求采取临时措施。

7.2022年4月3日,缔约国请委员会停止审理来文。缔约国说,提交人已被暂时接纳,因此不再有被遣返摩洛哥的危险。

8.在2022年9月12日举行的会议上,委员会认为提交人不再有被驱逐回摩洛哥的危险,认为来文已变得毫无意义,决定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关于设定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议事规则第26条,停止审议第141/2021号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