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RC/C/87/D/66/2018CRC/C/87/D/67/2018CRC/C/87/D/68/2018

儿童权利公约

Distr.: General

6 July 2021

Chinese

Original: Spanish

儿童权利委员会

委员会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关于设定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通过的关于第66/2018号、第67/2018号和第68/2018号来文的决定***

来文提交人:N.A.B.(第66/2018号)(由律师VanessaHernándezDelgado代理);N.M.C.(第67/2018号)和K.A.(第68/2018号)(由律师MaríaVictoriaGutiérrezYumar代理)

据称受害人:提交人

所涉缔约国:西班牙

来文日期:2018年12月3日(第66/2018号);2018年12月11日(第67/2018号);以及2018年12月17日(第68/2018号)(首次提交)

事由:确定孤身未成年人的年龄

实质性问题:儿童的最大利益、身份权、倾诉权、拥有监护人的权利、发展权、获得国家特别保护和援助的权利

《公约》条款:第3条、第8条、第18条第2款、第20条、第27条和第29条

1.来文提交人是N.A.B.、N.M.C.和K.A.,都是冈比亚公民,提交来文时分别为16岁、15岁和15岁。他们声称缔约国侵犯了他们根据《公约》第3条、第8条、第18条第2款、第20条、第27条和第29条所享有的权利。提交人由律师代理。《任择议定书》自2014年4月14日起对缔约国生效。

2.2018年10月28日,海事安全和救援局与国家警察合作,在提交人试图乘坐一艘小船进入缔约国时将他们拘留。提交人没有携带任何证件,但都声称自己未成年。当日,提交人被带到位于特内里费岛南部的PlayadelasAméricas国家警察局的一栋附属建筑。

3.2018年10月31日,提交人被告知,圣克鲁斯―德特内里费省检察官办公室已出具一项命令,基于医学检测认定他们为成年人,但提交人的案卷中没有记录任何证据。提交人声称自己没有被告知这些检测的结果。2018年11月2日,提交人收到了中央政府驻圣克鲁斯-德特内里费省代表处移民办公室签发的驱逐令。2018年11月3日,阿罗纳第四调查法庭命令将提交人安置在HoyaFría移民收容中心。然而,提交人继续被关押在PlayadelasAméricas国家警察局的附属建筑中,直到11月16日才被转移至收容中心。

4.2018年11月8日,提交人的律师前往圣克鲁斯-德特内里费省检察官办公室,以收集据称对提交人和其他五名未成年人进行的医学检测的结果,因为这些结果没有归入他们各自的案卷。未成年人事务检察官仅同意提供其中一人(身份未知)的结果,拒绝提供其他人的结果。根据律师得以查阅的报告显示,对未成年人进行的检测仅包括使用格鲁利希·派尔图谱对手腕X光片进行骨龄评估以及一项体检。提交人声称,这些检测是在未经他们同意以及没有翻译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在确定年龄的程序中他们没有得到专家的协助,而且在程序进行中也没有律师在场。此外,根据检察官宣布提交人为成年人的法令,在提交人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还拍摄了牙科全景X光片,并根据明瑟方法对结果进行了解释。提交人声称,从未进行过这项检测,也不可能进行,因为进行这项检测所需的仪器已经停止使用。

5.根据《任择议定书》第6条,2018年12月5日和19日,来文工作组代表委员会行事,决定登记来文并准予采取临时措施,即在委员会审议提交人案件期间暂停执行对提交人的驱逐令,并将他们转往儿童保护中心。

6.2019年3月13日和14日,缔约国提交了关于来文可否受理和案件实质的意见。2019年5月28日,提交人的律师就缔约国关于第67/2018号和第68/2018号来文可否受理和案情实质的意见提交了评论。2019年6月19日,缔约国提交了关于第68/2018号来文可否受理和案情实质的补充意见。

7.2020年11月4日至24日,提交人的两位律师通知委员会,两人都与提交人失去了联系,不知道他们的下落。

8.在2021年5月31日的会议上,儿童权利委员会审议了提交人的律师提供的关于与提交人失去联系的资料后,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关于设定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议事规则第26条,决定停止审议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