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RC/C/87/D/70/2019

CRC/C/87/D/71/2019

CRC/C/87/D/72/2019

儿童权利公约

Distr.: General

6July2021

Chinese

Original: Spanish

儿童权利委员会

委员会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关于设定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通过的关于第70/2019、第71/2019和第72/2019号来文的决定* **

来文提交人:

S.D.(70/2019)和I.D.(72/2019)(由律师VanessaHernándezDelgado代理);M.M.(71/2019)(由律师MaríaVictoriaGutiérrezYumar代理)

据称受害人:

提交人

所涉缔约国:

西班牙

来文日期:

2018年12月3日(70/2019和72/2019)以及2019年1月21日(71/2019)(首次提交)

事由:

确定孤身未成年人的年龄

实质性问题:

儿童的最大利益、身份权、倾诉权、获得监护人的权利、发展权、获得国家特别保护和援助的权利

《公约》条款:

第3条、第8条、第18条第2款、第20条、第27条和第29条

1.来文提交人S.D.、M.M.和I.D.系冈比亚国民,在提交来文时年龄为16岁。提交人称,缔约国侵犯了他们根据《公约》第3条、第8条、第18条第2款、第20条、第27条和第29条享有的权利。提交人由律师代理。《任择议定书》于2014年4月14日对缔约国生效。

2.2018年10月28日,海事安全和救援局与国家警察合作,在提交人试图乘坐一艘小船进入缔约国时将其拘留。提交人没有携带任何证件,但声称自己未成年。当日,提交人被带到国家警察位于特内里费岛南部的PlayadelasAméricas警察局的一栋附属建筑。

3.2018年10月31日,提交人被告知,圣克鲁斯―德特内里费省检察官办公室已出具一项命令,认定他们为成年人,该命令以医学检测为依据,但提交人的案卷中没有记录任何证据。几位提交人称自己没有被告知这些医学检测的结果。2018年11月2日,提交人收到了中央政府驻圣克鲁斯―德特内里费省代表处移民办公室签发的驱逐令。2018年11月3日,阿罗纳第四调查法庭命令将提交人安置在Hoya Fría移民收容中心。然而,几位提交人继续被关押在Playa de las Américas警察局的附属建筑中,直到11月16日才被转移至收容中心。

4.2018年11月8日,提交人的一名律师前往圣克鲁斯―德特内里费省检察官办公室,以收集据称对提交人和其他五名未成年人进行的医学检测的结果,因为这些结果没有载入这几人各自的案卷。未成年人事务检察官仅同意提供其中一人(身份不详)的结果,对另外几人的案件拒绝提供这一证据。律师得以查阅的报告显示,对这几名未成年人进行的检测仅包括使用Greulich-Pyle图谱对手腕X光片进行的骨龄评估和一项体检。提交人称,这些检测是在未经他们同意也没有口译员的情况下进行的,没有专门从事年龄确定工作的专业人员在场,而且他们在这一程序中没有得到律师的协助。此外,检察官宣布提交人为成年人的命令称,在提交人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还拍摄了全景牙科X光片,并根据Mincer法对结果做了解释。提交人称,他们从未做过这项检测而且不可能做过,因为测试所需的仪器已停止使用。

5.根据《任择议定书》第6条,2019年1月23日至2月4日期间,来文工作组代表委员会行事,决定登记来文并批准采取临时措施,即在委员会审查提交人案件期间暂停执行对提交人的驱逐令,并将他转往儿童保护中心。

6.2019年3月24日至9月23日期间,缔约国提交了关于来文可否受理和实质问题的意见。2019年6月10日至12月2日期间,提交人提交了对缔约国关于可否受理和实质问题的意见的评论。2019年10月18日,缔约国就第71/2019号来文可否受理及其实质问题提交了补充意见。

7.2020年11月4日至24日,提交人的律师通知委员会,他们与几位提交人失去了联系,不知道他们的下落。

8.在2021年5月31日举行的会议上,委员会审议了提交人的律师提提供的资料,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关于设定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议事规则第26条,决定停止审议这三份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