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

第一副部长

0

副部长

0

司长

1

副司长

0

处长

3

参赞

1

一秘

7

二秘

4

三秘

4

随员

1

专家

10

12.关于家庭投票,事实上,2000年共和国议会选举可看到这一情况。共和国选举期间的大多数问题都与公民对选举法方面的知识水平偏低有关。就此,自2003起截至目前,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选举和全民公决委员会在国际组织的直接支持下,在政党和非政府组织代表及共和国选民的参与下,举办了讨论会和培训,以提高妇女参与选举的积极性。这些年来,许多农村地区、合作社和教育机构举行了扩大女孩和妇女法律和信息知识面的会议、座谈会和培训。政府妇女报“Jumkhuriat”和“Nilufar”、杂志“bonuvoni Tojikiston”以及其他刊物开设了专栏,促进提高妇女的法律水平和法律意识。

无线电每周播出关于妇女权利的培训内容。

第10条

13.共和国独立15周年之际,国家统计委员会出版了统计汇编《塔吉克斯坦共和国1991-2005年教育情况》。该出版物提供了广泛的资料,说明接受各级教育的学生数量,按性别、年龄、城市和农村分列。还提供了各级教育的教育普及指标(见附件1)。

根据教育部的统计资料,因各种原因没有上学的7岁至15岁儿童有2612人,其中女孩870人。为了提高女孩的入学率并支持女孩入学,教育部和地方政府正采取各种措施:谈话,向父母和儿童作解释说明工作,出版宣传资料、报纸、杂志等,还为初级班学生提供一顿热饭。

此外,近年来,国家采取了重大步骤,让孤儿和贫困家庭儿童上国家和区一级的住宿学校,在住宿学校中男孩和女孩享有同等教育的机会。

女孩在全日制普通学校学生中所占比重为48%,有769 7000人。女孩的义务教育(1至9年级)普及率为91.7%,男孩为99.4%。初级班女孩受教育的普及率高些,为96.3%,但是在高年级中,女孩人数减少,10至11年级时,女孩占30%至35%。

14.应该指出,塔吉克国立民族大学、俄罗斯-塔吉克(斯拉夫)大学、塔吉克国立语言学院和塔吉克国立教育学院为文科学生开设了特别选修课“社会性别问题和文学”。

普通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职业学校的教学计划纳入了专门的社会性别问题课程,促进了对公民的社会性别问题教育。通过教育部的出版物(报纸、杂志)所提供的信息,还极大促进了女孩对信息技术、工艺美术设计、管理和经济学、国际关系、外语和其它技术专业的兴趣。

为普通学校出版的所有教科书和教材,尤其是插图及内容,都考虑到了两性平等问题,以确保不宣传基于性别的歧视,协助学生作出职业选择。

此外,在教育部的协助下,各种自愿联合会和其他组织举办了关于社会性别问题的各种培训和教育讨论会,参加者有全国各地的大学生和中学高年纪学生。

15.建立了为山区农村女孩规定定额的做法,以解决一些领域专家不足的现象。

2006年,政府为山区和偏远农村地区青少年划拨了916个名额,其中480个名额给女孩。教育专业吸纳了336名女孩,占480个名额的70%。对各种专业(医学、法律、工程、设计和其它农业专业)的选择呈动态增长态势。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教育系统中有100 624名教师,其中女教师有49 796人,占49.4%此外,还有486所学前机构,其负责人和教师基本上是女性,占99%(2005至2006年的数据)。

还应该指出,国内普通学校(3810所)中有35%的校长是女性。必须补充的是,9所市、区教育部门的领导人是女性(占12%)。教育部65名工作人员中,有30名是女性(占46.1%),9名领导人中,有4名是女性。

第11条

16.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把劳动力市场一分为二:一个是新的、面向市场的、以男性为主的高地位、高薪部门;另一个是传统的、以妇女为主的国营部门,其仍保持纯属表面的公职地位,但薪酬很低。根据统计数据,约85%的女性从事薪酬最低的工作,即农业、教育、保健和文化领域的工作。

2006年上半年,在登记的失业者中,妇女占54%,她们因妊娠、分娩、哺乳和照看小孩仍处于不利地位。此外,雇主常常对妇女存有偏见,结果,竞争力不强的妇女群体退出了劳动力市场。

劳动力从国营部门流入私营部门的趋势给就业结构带来了根本性的变化,而这种变化是与过渡到新的管理条件相联系的。非正规部门在妇女就业中所起作用越来越大。

同时,从事农业活动的妇女比例正在增加。妇女的弹性就业形式在扩大,这是劳动力市场发展的一个最重要部分。

塔吉克斯坦有23 101多家农户从事农业生产,其中,有3 005名女户主。妇女在农业劳动力总数中占52.7%。

大中型企业中,妇女人数不多。2005年,在具有法人资格而雇员不到15人的企业中,妇女占25.4%。妇女通常在与贸易和农业有关的小企业就业。根据国家统计委员会所作的市场调查数据,2005年,市场生意人中妇女占55.3%。妇女在这方面的人数在快速上升。

国家统计委员会所作的生活水平的调查表明,男子在劳动力中所占比例比女性高出约20%,自1999年至2003年,这一差异缩小了6%以上。男劳动力的比例下降了4.9%,与此同时,女性在劳动力中所占比例增长了1.3%。

然而,由于拘泥传统,放弃了尽管有些缺陷却能提高妇女社会地位的社会主义社会机构观念,向市场经济过渡,对妇女状况具有特别严重影响的内战及其后果,使得妇女的法定地位几乎成为一种理论概念。非国有经济部门中这种现象最为明显,因此必须建立国家监督机制。为此,不久前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劳动和社会福利部设立了国家劳动监察院。

最近几年来,最低工资每年都在提高,由中央预算供资的机关和组织的工作人员的现行薪金标准(基薪标准)也每年都在提高。2001年,最低工资增加了2倍,而薪金和基薪标准增长了40%;2002年分别增长了30%和40%;2003年分别增长了25%和20%;2004年分别增长了40%和25%;2005年分别增长了71%和50%;2006年分别增长了66%和40%。

2006年1月至5月,全国各地工作人员名义月平均工资与2005年同期相比平均增长了27.2%,为102.88索莫尼,即31.97美元。

近三年来,通过有区别性地提高工资办法来消除工资比例失调问题。最近一次提薪是根据2006年4月1日总统令作出的,依照该令,最低月工资增加到20索莫尼,即6.22美元,而所有由中央预算供资的机构和组织的工作人员的现行薪金标准(基薪标准)平均提高40%;此外,初级医疗卫生救助机构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平均提高60%,普通学校、寄宿学校校长和副校长及幼儿园院长和副院长以及学前机构领导人的实际职务工资平均提高50%,学前机构教育工作者的薪酬已经提高到小学教师相同的水准。

根据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国家统计委员会对生活水平的调查结果,最贫困的农村居民占23.4%,最贫困的城市居民占18.6%。此外,应该考虑到,国家74%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地区,从事着仅能糊口的农业劳动。

17.大众就业方案提出了以下措施,以促进妇女就业,减少劳动力市场上的两性不平衡现象:

-支持妇女发展经营活动和自主就业的倡仪;

-设立妇女职业介绍所;为失业妇女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再培训方面的服务;

-吸引妇女参与有偿社区服务;

-按照规定的配额安排妇女就业;

-组织青年实践;

-建立社区企业中心网。

2003至2005年期间,近184 000人就劳动就业问题向居民就业机关提出申请,其中,近50%是女性。提交申请的人中,共有55 000人获得就业,其中,21 000人是妇女。有58 500人从事社区服务,其中,近50%是女性。按照规定配额安排942名妇女就业。对13 000人作了职业培训,其中,妇女7500人。接受职业培训的妇女中,有40%获得就业。

18.为了提高妇女获取收入的潜力,包括获取小额信贷,2001-2002年,国际组织和国际金融机构执行了几个项目,提供小额贷款,以减少民众的贫穷状况,让妇女从事可带来收入的工作。

《小额信贷组织法》于2004年5月17日通过。塔吉克斯坦国家银行自2004年5月起,开始分析那些旨在向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民众提供小额信贷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小额信贷基金、小额储蓄和贷款机构)的工作。对2006年上半年小额信贷总额作了分析后,获得了小额信贷方面的如下资料:

小额信贷总数为54 048宗,签订的信贷合同总额为23 540万索莫尼。提供给妇女的信贷比例为40.25%,所提供信贷总额为7 010万索莫尼,其中,按区域划分如下: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各区

提供给妇女的小额信贷份额 ( % )

提供给妇女的小额信贷额 ( 百万索莫尼 )

杜尚别

1.66

16.0

索格特州

28.75

35.7

戈尔诺-巴达赫尚自治州

3.52

5.0

哈特隆州

3.16

5.6

中央直属区

3.16

7.8

总计

40.25

70.1

塔吉克斯坦正在采取相应措施,以消除就业领域对妇女的歧视,以便在平等的基础上,确保男女的平等权利,特别是工作权。

国家的经济变化和经济各部门的变化对妇女在劳动力大军中的情况产生了影响。妇女在某些职业中占多数,这往往是农业、保健和教育等低酬领域。这些行业的工资是工业、建筑等行业的七分之一至五分之一。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通过了关于2001-2010年期间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保障男女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的国家政策的基本方面的国家方案。该方案一部分关于确保妇女就业及落实妇女的社会权和就业权。目前正开展向女经营者提供小额信贷和其他贷款的工作。

通过国家预算和地方预算为2003-2005年促进公众就业方案措施供资,内容有: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职业定位、培训和职业培训,支持妇女开展个体劳动和经营活动方面的倡仪(1 800人),其中包括,通过就业机构经营小额信贷制度,并扩大妇女的劳动力市场。

2002年,库尔干秋别市设立了妇女职业介绍所,该机构与哈特隆州妇女和家庭委员会有联系。

索格特州也设立了妇女职业介绍所,目前正考虑在戈尔诺-巴达赫尚自治州设立妇女职业介绍所的问题。

仅1999-2005年,女业主全国协会就为25000名塔吉克妇女拨出信贷9200万索莫尼。

塔吉克斯坦非常重视对失业妇女和女孩的职业培训和再培训。实践表明,妇女的职业教育水平很低,向就业服务机关提出申请的失业妇女中,50%以上没有专长。

就此,应优先实施妇女职业培训方案,对妇女进行劳动力市场所需的技能培训。

2005年,共安排2 264名妇女接受就业服务机关直属教学中心的职业培训,其中,有1 145名妇女接受了职业培训。完成职业培训的人中,有62%的妇女得到了就业机会。

塔吉克斯坦还对女孩的初级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给予应有的关注。劳动和社会福利部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系统有72所中等技术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可培训90多个专业的专门人才。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中,女孩占近30%。

在就业机构的协助下,2005年根据配额在空缺职位安置了278名妇女。此外,需要指出,近50%的妇女参加全国的社区服务工作。

19.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宪法》和劳动法规定了男女在就业领域享有同等权利。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所有公民享有同等就业机会。

在就业领域禁止基于民族、种族、肤色、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政治信念、出生地、外国出身或社会出身进行任何形式歧视、设置障碍、有偏向或拒绝招聘,这会破坏就业领域的机会均等原则。

就业领域的有些差别是工种本身的要求,或者由于国家对某些需要加强社会保护者(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特殊关怀,这种差别不构成歧视。

认为自己在就业领域中受到歧视者可以向法院提出适当的法律申诉。

依照《男女平等和机会均等(国家保障)法》第14条,就工作人员、工会或保护工作人员利益的其它社会联合会所提申诉,法院或其它机关在审理性别歧视方面的劳务纠纷时,应由雇主承担说明不存在歧视意图的举证责任。对这种案件的审理程序由塔吉克斯坦共和国诉讼法作出规定。

第12条

20.根据最近几年卫生部的数据,孕产妇死亡率指标呈下降趋势。1990年孕产妇死亡率指标为每100000活产97.7人。1995年和2000年这项指标分别为每100 000活产96.3人和44.6人,而2005年这项指标为每100 000活产40.1人。同时,独立研究报告表明,孕产妇死亡率实际指标比官方统计指标高3至4倍。根据2005年国家统计委员会和儿童基金会进行的多指标类集调查(多指标调查-3)的数据,由所谓“护士调查方法”确定的孕产妇死亡率为每100 000活产97人。目前产后出血和妊娠中毒依然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为此,塔吉克斯坦卫生部与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人口基金)和(美利坚合众国)哥伦比亚大学(美利坚合众国)合作,进行产科紧急护理需求评估的国家研究。对研究结果的初步报告已经作得到了审查。研究的目的是编写一份国家战略,扩大获得产科紧急护理的途径并且建立保健机构和社区为公众提供这类护理的保健能力。此外,在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的支持下,卫生部已经编写并核准了产后出血和妊娠中毒临床处理程序并且在哈特隆州省试用这些处理程序。根据2005年塔吉克斯坦政府关于减少在家中庭分娩人数的承诺,卫生部编写并核准了卫生部与库希斯托尼-巴达赫尚自治州省、哈特隆州省和直接向中央政府报告的地区地方执行机构关于减少在家中庭分娩人数的联合行动计划,在家中庭分娩是孕产妇死亡的一个因素。在这项行动计划执行了一年后,在家中庭分娩的人数量从2004年的28.7%减少到2005年的22.7%。

21.近几年来堕胎的人数目减少。例如,1990年每1 000活产中有195.0人堕胎,1995年和2000年这项指标分别为每1 000活产150.6人和94.1人。而2005年这一同样的指标为每1 000活产129.9人。对研究堕胎的主要结构性原因的研究后表明,这些45%以上的堕胎中有45%以上是自发的,这说明塔吉克斯坦的生殖保健康处于低水平较低。

2006年卫生部与人口基金合作,聘请一名国际专家研究获得安全堕胎的问题。根据这位专家的建议,已开始编写增加安全堕胎途径的国家战略。

22.在人口基金、儿童基金会和美国国际开发署(美援署)的国际支持下,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在该国所有城市和地区都组建了配备必要医疗设备的生殖保健康中心。每年在这些配备必要医疗设备的中心,有200多名来自生殖保健组织的专家参加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的进修深造培训班。这些中心还拥有最新避孕产品(宫内避孕器、口服荷尔蒙避孕药、避孕套和注射荷尔蒙避孕药)。根据卫生部门官方统计数据,1990年仅有9.3%的育龄妇女使用避孕产品,而2005年使用人数增加到26.4%。此外,不遵守间隔属间期生育(指的是生育间隔割时间不足两年)的妇女人数减少。根据2001年的数据,38.9%妇女的生育间隔间割不足两年,但是2005年这项指标减少到26.4%。

根据卫生部官方统计数据,1995年婴儿死亡率指标为每1 000活产30.9人;2000年为每1 000活产15.5人,和2005年为每1 000活产14.1人。根据儿童基金会和国家统计委员会一份研究报告(2000年多指标类集调查)的数据,婴儿死亡率为每1 000活产89.0人,而2005年多指标类集调查报告表明每1 000活产65.0人。2002年卫生部和儿童基金会对婴儿死亡原因开展联合研究,研究结果表明,研究所涉地区(杜尚别市和哈特隆州省)的婴儿死亡率指数为每1000活产85.5人。为了降低高婴儿死亡率,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婴儿死亡率,卫生部正在执行一项世卫组织和儿童基金会关于综合管理儿童疾病的联合方案。在日本政府的支持下,在根据这项方案中,由日本政府提供支助,最大年龄不超过五岁的儿童都获得接受了药物和疫苗接种。此外,卫生部已经编制了医院一级儿童主要疾病临床规程。为了遵守《儿童权利公约》的基本原则,卫生部一个工作组正在编写2007-2010年期间塔吉克斯坦以综合方式保护儿童和少年健康和发展的国家战略。这项战略的目的是采用一套治疗和预防措施和实行保健制度的改革,包括下放地区一级管理系统的权力和开展能力建设的权力,降低疾病、致残和死亡的指标,加强儿童的一般发育和发展,以帮助国内儿童和少年发挥他们的健康和福利潜力。

23.最常见的生殖器外疾病有贫血、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碘缺乏病、呼吸器官疾病和心脏病,所有这些疾病都对母亲和儿童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约60%的孕妇都发生贫血(1992年为29.6%和1995年为42.5%)。因此,约70%的妇女患有生殖器外疾病,这不仅对分娩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导致分娩后的产后并发症和其他问题。

此外,塔吉克斯坦妇女中生殖疾病相当常见。调查结果表明,约90%的妇女患有妇科病;49.3%患有各种炎症以及7.2%患有不育症。

第14条

24.鉴于70%以上人口居住在农村地区和49.8%的人口为妇女,2006-2007年公共就业方案提出向失业妇女提供小额信贷或优惠贷款的措施,支持失业妇女采取创业企业主动行动和自营职业自雇。

塔吉克斯坦将向3 200名表示有意从事创企业活动或自营职业雇的妇女提供小额信贷。首先将向农村地区的失业妇女和作为户主担任家长的寡妇提供资财政支助。

还将根据需要向从事创企业活动和自营职业雇的失业妇女提供广泛的信息、咨询和教育服务。

为了解决广大农村妇女,特别是农村女户主家长面临的寻找工作问题,库尔干-秋布市、霍罗格市和塔维尔达拉地区设立了妇女职业介绍劳动力交换所和社区商业中心网,还帮助设立非政府组织,以解决妇女的求职问题。

此外,根据2001年12月30日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向有入学子女在校就读的穷人家庭支付现金津贴(或补助)的决定,向在校入学的6岁至15岁学龄子女的穷人家庭支付津贴。

在农村地区的学前班和教育机构中,几乎所有的教师和技术人员都是妇女。

还有,所有农村地区的自愿协会和就业中心组织各种活动,以重新培训妇女从事适合农村地方特点的职业。

25.根据国家统计委员会提供的数据,截至2006年1月1日为止,塔吉克斯坦有23101个自营农场。其中有3005个由妇女管理,占注册自营农场总数的13%。

塔吉克斯坦政府认识到必须确保妇女享有经济独立和经济安全的权利,为支持妇发基金的项目,2003年10月成立了由塔吉克斯坦副总理领导的协调委员会。

应协调委员会请求,国家统计委员会成立了一个工作组,编写关于可提供更多按补充性别分列的指标的农业部门统计报告。工作组的建议得到塔吉克斯坦参与该问题的各部委局的支持。从2005年1月1日起,自营农场和其他农场的报告中以汇总和分类统计数据的形式列出更多按可补充性别划分的指标指标的总类和分类统计报告已纳入合作农场和其他农场的报告。收集和处理这类数据的指示已经下达。因此,有可能一年两次跟踪妇女参与土地改革指标的定量和定性变化。妇发基金的项目和国家统计委员会已经联合举办了主办关于收集和分析自营农场活动数据的区域讲习班。

根据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修正2001-2010年国家确保男女权利平等和机会均遇平等方案以及,和关于农村妇女获得土地方案的决定,为了监测土地改革投标进程,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全国土地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8月10日发布了第139号令,成立了由委员会副主席领导的监测组,负责根据全国土地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职权,同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一道监测土地改革。

全国土地管理委员会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对645个农场进行调整,设立了26 000多个自营小农场。这些自营小农场上共有828 000多个土地持有人,其中一半以上是妇女。

根据同妇发基金签署的一般性协定,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妇女和家庭事务工作委员会协作,11个农村地区被选为作妇发基金支助的示范项目试点,以便设立地区普及咨询中心。自2004年10月以来,各地区内妇女和家庭事务工作委员会专家同竞争考试选拔出的律师一直向村庄免费提供有关《土地法》、《家庭法》和《民法》的法律咨询,包括有关妇女获得和享受经济资源和财产权利,尤其是土地权的咨询。

试点地区内的分区发展委员会已经接受过培训的成员正在就土地改革问题,就如何组建农场,同农民及妇女和男子男女主持的自营小农场进行协商,提供资财政支助,包括为发展妇女主持的自营小农场提供小额信贷。

根据协调委员理事会成员的建议,同妇发基金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署)区域办事处协商,该项目进一步扩大努力,向农民提供咨询。2005年6月后,地区普及咨询中心成立,在下列5个新区开展工作:Shaartuz、Muminaba、Penjikent、Jabbor Rasulov和Rasht区。

妇发基金项目现正支助根据同农村16个区的市镇和区政府签署的协定成立的区普及咨询中心,筹备农场调整工作群众大会,协助教育民众;并采取步骤,帮助自营小农场同小额金融机构建立联系。

2004年10月和11月,在协调委员理事会的推动下,妇发基金项目开办了一系列培训课程:

(a) 为塔吉克斯坦全国土地管理委员会、欧安组织监测组、来自各州省和地区土地委员会的专家就土地改革中注重两性平等问题的安排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培训班;

(b) 为11个示范区的记者和媒体管理人员举办了为期两天关于就从两性平等角度宣传土地改革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培训班;

(c) 同地方政府机构一道,为通过竞争选拔出的律师举办了为期5天的培训班。这些律师同11个农村地区的妇女工作委员会一道向农民,包括妇女提供土地改革、财产问题的法律方面的免费法律咨询,

(d) 为11个农村示范区妇女工作委员会主席、政府妇女和家庭事务工作委员会代表和这些地区的首席官员举办了为期3天的培训班;

(e) 为74个分区发展委员会代表、总共148人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培训班。

同妇发基金项目、妇女和家庭事务工作委员会一道为示范区内的妇女工作委员会代表召开了“小额金融机构在帮助妇女主持的自营小农场方面发挥的作用”圆桌会议。

充分利用了媒体,向广大公众广为宣传项目和协调委员理事会的工作。

2005年2月,在批准扩大增加关于2001-2010年国家政策关键领域确保男女权利平等和机遇均平等国家政策关键领域的国家方案,以及和关于农村妇女获得土地方案的国家方案之际,奉政府指示,拟写了一封信函,并奉政府指示,发送所有省级、市级和区级政府部门及有关部委和公共机构,建议今后采取行动,落实这些规定。

协调委员理事会内的塔吉克斯坦全国妇女实业家协会和自愿组织两性平等与发展协会,都向妇女主持的自营小农场提供实际帮助。

塔吉克斯坦全国妇女实业家协会和门诺派经济发展协会开始了一个项目,发展塔吉克斯坦北部地区的农业部门。将分三个项目领域:小额金融,实业服务和市场开发。项目试点地区是Bobojon区及Istaravshan、Kanibadam和Isfara市。

项目力求发展中小农业企业,协助农民种植养殖和加工高品质水果。

2004年9月以来,自愿组织两性平等与发展协会在芬兰政府的支持下执行,一直开展一个项目,协助农村妇女接受教育。项目旨在增进农村妇女的技能和知识,扩大利润,减少缓农村的贫穷现象。

6个分区发展委员会的300名妇女在项目中接受了实业技能培训,来自两个区的两组50名妇女参加了为期7天的创收活动培训班。全国农业委员会、Lex律师事务所和两性平等与发展协会共同举办了两次土地法圆桌会议。项目还打算每季度在有关地区的分区发展委员会就同一主题举办季度圆桌会议。

出版了塔吉克文和俄文版手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土地改革中妇女权利的各个方面》和《妇女的土地权:问题与答案》。还出版了两本小册子:《建立自营小农场实业的规则》和《妇女的土地权》,以及试点区内的农业服务清单。正向农民分发这些材料。

非政府组织成员发挥积极作用,协助政府确保农场调整进程公开透明。

妇发基金项目与,连同欧安组织以及并同塔吉克斯坦青年律师协会一道,举办了5次圆桌会议和一次会议,探讨如何解决通过用国家立法来形式保护妇女的经济权利和财产权。

第14条

26.目前教育统计数字按国内城市和乡村地区以及按学生的性别和年龄开列,每一所普通教育学校都向地方教育当局提交报告。

根据课堂登记的记录来分析缺课数字,教育部在机构间报告程序中采用这份报告。

第15和16条

27.根据刑法典第170条,一夫多妻是应加惩罚的罪行。

《家庭法典》规定,婚姻必须在为此目的正式获得许可的地点庄严举行。公民一旦在民事登记处登记结婚,就享有和承担作为丈夫和妻子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男女已经有了事实上配偶的关系,为使这种关系获得确认为合法婚姻,就必须在登记处登记。否则,从法律观点来看,这就不属于丈夫与妻子的关系,因此也不产生配偶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只保护正式登记婚姻的双方。因此,即使未登记配偶已有子女,通过宗教仪式结合的婚姻并不保障妇女的权利。

妇女和家庭事务委员会正在开展宣传运动,宣传《家庭法典》和《刑法典》的各项规定以防止出现一夫多妻的情况。

电视和电台广播以及报刊杂志都在广泛讨论如何促进对家庭采取负责任态度的问题。

如果发现重婚或一夫多妻,或与不到合法婚龄者结婚的情况,有罪者就会被起诉,而且为学生、青年和大众举行关于该问题各种教育活动、会议和讲座,以防止出现这种情况。

不足合法婚龄者结婚的数目方面没有确实的数字。

法院审理重婚和一夫多妻的刑事案件,也审理不到合法婚龄者结婚的案件。根据塔吉克斯坦司法委员会收集的统计数字,法院在2006年上半年根据《刑法典》第170条审理了159宗重婚或一夫多妻案件,并根据《刑法典》第169条审理了16宗涉及与不到法定婚龄者结婚的刑事案件。

28.《家庭法典》第二节第42条“婚姻合同”载列了婚姻协议的要点:

“1. 根据婚姻协议,配偶有权将法定合有财产制度改为共同财产制度(法典第34条)。他们也可以决定按比例或单独份额处理婚姻期间获得的所有财产,或为他们每一方拥有的财产作出任何其他安排。

“可以就配偶现有或将来的财产缔结婚姻协议。

“配偶有权在婚姻协议中决定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分享彼此之间收入的方式;每一方如何支付家庭开支;如果解除婚姻,他们之间如何分配财产;以及与配偶财产关系有关的任何其他事项。

“2. 婚姻协议内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可以某一时限为限,或取决于是否发生特定情况。

“3. 婚姻协议不能限制配偶的法律行为能力或处置能力,或为保护自己权利而诉诸法院的权利。婚姻协议也不能规定非财产关系或个人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不能规定限制有需要和无法工作的配偶一方获得生活费的权利;不能载列其他条件使配偶一方处于明显不利的地位,或违反家庭法的一般目的和涵义。”

为了向大众,包括城乡妇女进行宣传,法律学者于2001年和2006年在妇女律师联盟和塔吉克斯坦青年律师协会的协助下,以塔吉克文和俄文出版和分发了题为“婚姻协议”的小册子。

第15和16条

29.塔吉克斯坦在2000年签署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任择议定书。

签署该任择议定书明确表示,尽管塔吉克斯坦目前面临其他各种问题,但国家极为重视确保男女在公共和政治生活所有领域内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这个问题必须通过关于两性平等的立法和国家政策加以处理。

目前正在根据《塔吉克斯坦国际条约法》第9条的规定,审议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的问题,并且正在编写关于这个问题的文件。

普通教育入学率(总率)

年度

小学教育(1-4年级)入学人数 占7-10岁儿童百分比

普通教育(1-9年级)入学人数 占7-15岁儿童百分比

1991/1992

86.9

92.6

1992/1993

81.8

89.2

1993/1994

87.2

85.1

1994/1995

87.0

86.0

1995/1996

87.8

86.7

1996/1997

90.5

85.7

1997/1998

96.0

85.6

1998/1999

97.0

89.5

1999/2000

97.0

89.5

普通教育入学率(总率)

2000/2001

2001/2002

2002/2003

2003/2004

2004/2005

2005/2006

小学教育(1-4年级)入学人数占7-10岁儿童百分比

97.0

98.2

98.4

99.5

99.1

99.0

女童

93.5

96.2

96.0

96.9

97.0

96.3

男童

100.3

100.2

100.7

102.0

101.1

101.3

基础教育(1-9年级)入学人数占7-15岁儿童百分比

88.3

91.0

94.4

95.3

95.3

95.6

女童

83.9

87.1

90.3

91.4

91.6

91.7

男童

92.6

94.8

98.4

99.2

98.9

99.4

基础教育 ( 10和11年级 ) 入学人数占16-17岁儿童百分比

46.0

42.3

37.6

41.8

45.8

46.4

女童

35.9

32.2

29.2

33.5

36.3

36.2

男童

55.8

52.2

45.8

50.0

55.1

56.2

普通教育机构学年初儿童人数(千)

年度

儿童人数

日校

1-4年级

5-9年级

10-11年级

夜校和 外来学生

特殊需要 学生

1991/1992

1 325.4

1 310.2

537.0

602.6

167.0

15.2

3.6

1992/1993

1 272.7

1 260.2

519.7

604.3

133.1

12.5

3.1

1993/1994

1 240.5

1 226.7

570.9

532.1

121.3

13.7

2.4

1994/1995

1 288.1

1 274.8

593.5

562.6

116.6

13.3

2.1

1995/1996

1 322.8

1 310.1

612.3

585.9

110.6

12.7

1.3

1996/1997

1 340.9

1 327.3

638.7

581.8

106.4

13.6

0.4

1997/1998

1 388.9

1 374.0

686.8

573.7

111.5

14.8

2.0

1998/1999

1 451.2

1 436.6

690.1

659.1

85.2

14.6

2.2

1999/2000

1 479.3

1 464.9

691.9

674.6

97.0

14.4

1.4

2000/2001

1 521.8

1 504.4

680.1

691.4

131.6

17.5

1.3

2001/2002

1 579.5

1 560.0

684.5

744.0

130.0

19.5

1.5

2002/2003

1 636.7

1 619.4

694.9

798.6

124.2

17.3

1.7

2003/2004

1 660.0

1 641.7

690.3

805.8

143.9

18.3

1.7

2004/2005

1 673.8

1 655.0

693.1

802.0

158.2

18.8

1.7

2005/2006

1 682.0

1 663.5

687.8

813.7

160.3

18.5

1.7

男童

1991/1992

664.8 1

664.8

274.9

306.7

83.2

2

2

1992/1993

650.2 1

650.2

267.9

309.9

72.4

2

2

1993/1994

638.6 1

638.6

293.9

275.7

69.0

2

2

1994/1995

664.7 1

664.7

305.0

290.6

69.1

2

2

1995/1996

681.6 1

681.6

318.3

298.6

64.8

2

2

1996/1997

693.5 1

693.5

327.8

302.3

63.5

2

2

1997/1998

725.0 1

725.0

354.2

302.6

68.2

2

2

1998/1999

760.0 1

760.0

359.3

348.5

52.2

2

2

1999/2000

780.0 1

780.0

363.7

358.5

57.8

2

2

2000/2001

809.4 1

809.4

357.8

370.9

80.7

2

2

2001/2002

835.9 1

835.9

355.4

399.3

81.2

2

2

2002/2003

879.5

867.1

361.1

428.7

76.6

11.8

1.3

2003/2004

890.2

878.2

359.1

430.8

87.0

12.0

1.3

2004/2005

898.3

885.8

359.2

429.2

96.1

12.5

1.3

2005/2006

905.9

893.4

357.9

436.1

98.1

12.5

1.3

女童

1991/1992

641.8 1

641.8

262.1

295.9

83.8

2

2

1992/1993

606.9 1

606.9

251.8

294.4

60.7

2

2

1993/1994

585.7 1

585.7

277.0

256.4

52.3

2

2

1994/1995

608.0 1

608.0

288.5

272.0

47.5

2

2

1995/1996

627.2 1

627.2

294.0

287.3

45.8

2

2

1996/1997

633.4 1

633.4

310.9

279.5

42.9

2

2

1997/1998

647.0 1

647.0

332.6

271.1

43.3

2

2

1998/1999

674.5 1

674.5

331.0

310.6

33.0

2

2

1999/2000

683.5 1

683.5

328.2

316.1

39.2

2

2

2000/2001

693.7 1

693.7

322.3

320.4

50.9

2

2

2001/2002

722.6 1

722.6

329.1

344.7

48.8

2

2

2002/2003

757.2

751.7

333.8

369.9

47.6

5.5

0.4

2003/2004

769.8

763.5

331.2

375.0

56.9

6.3

0.4

2004/2005

775.5

769.2

333.9

372.8

62.1

6.3

0.4

2005/2006

776.1

770.1

329.9

377.6

62.2

6.0

0.4

1不包括上夜校的儿童和有特殊需要的儿童。

2从2002/2003学年开始采用的指标。

普通教育:城乡日校(学年开始,单位)

学校类别

年度

普通教育 机构总数

小学

普通基础 学校

中学

专科学校(文科)

专科学校(理科)

特殊需要 学校

1991/1992

3 179

614

634

1 916

1

14

1992/1993

3 270

623

690

1 935

5

4

13

1993/1994

3 334

625

707

1 967

15

8

12

1994/1995

3 400

644

739

1 976

11

18

12

1995/1996

3 416

654

737

1 985

12

18

10

1996/1997

3 432

663

800

1 923

12

32

2

1997/1998

3 484

664

812

1 950

18

25

15

1998/1999

3 522

663

834

1 951

24

37

13

1999/2000

3 551

675

829

1 982

24

29

12

2000/2001

3 557

663

834

1 967

32

51

10

2001/2002

3 649

660

839

2 022

51

66

11

2002/2003

3 684

662

848

2 044

59

60

11

2003/2004

3 701

667

842

2 061

64

56

11

2004/2005

3 731

671

834

2 098

67

50

11

2005/2006

3 761

671

833

2 112

77

57

11

市区

1991/1992

418

26

22

361

1

8

1992/1993

430

27

20

368

5

3

7

1993/1994

437

28

23

357

15

7

7

1994/1995

448

28

31

359

10

13

7

1995/1996

467

43

31

389

4

1996/1997

441

30

35

345

10

21

1997/1998

467

30

37

355

13

20

12

1998/1999

491

34

46

353

22

26

10

1999/2000

494

37

46

353

21

33

4

2000/2001

485

34

41

346

25

35

4

2001/2002

536

34

44

368

37

45

8

2002/2003

540

34

45

367

40

46

8

2003/2004

550

37

45

369

45

46

8

2004/2005

565

46

46

376

50

39

8

2005/2006

571

44

46

377

53

43

8

农村

1991/1992

2 761

588

612

1 555

6

1992/1993

2 840

596

670

1 567

1

6

1993/1994

2 897

597

684

1 610

1

5

1994/1995

2 952

616

708

1 617

1

5

5

1995/1996

2 949

611

716

1 616

6

1996/1997

2 991

632

766

1 578

2

11

2

1997/1998

3 017

634

775

1 595

5

5

3

1998/1999

3 031

629

788

1 599

2

10

3

1999/2000

3 057

638

783

1 609

3

16

8

2000/2001

3 072

629

793

1 621

7

16

6

2001/2002

3 113

626

795

1 654

14

21

3

2002/2003

3 144

628

802

1 678

19

14

3

2003/2004

3 151

630

797

1 692

19

10

3

2004/2005

3 166

625

788

1 722

17

11

3

2005/2006

3 190

627

787

1 735

24

14

3

在普通教育机构完成学业的儿童(千)

日校

夜校

年度

获得普通学校 结业证书总人数

共计

女童 *

共计

儿童 **

1991

110.9

110.3

0.6

1992

106.5

106.2

0.3

1993

102.2

101.9

0.3

1994

102.2

101.9

0.3

1995

99.1

98.6

0.5

1996

104.9

103.3

1.6

1997

102.1

101.8

0.3

1998

54.2

53.8

0.3

1999

117.8

117.2

0.6

2000

117.4

116.7

0.7

2001

105.8

105.7

47.8

0.1

2002

105.0

104.9

46.9

0.1

0.5

2003

144.0

143.6

64.0

0.4

0.1

2004

144.5

144.4

63.8

0.1

0.03

2005

149.8

149.8

68.2

0.04

0.01

日校

夜校

年度

获得中学结业证书总人数

共计

女童 *

共计

儿童 **

1991

89.1

85.4

3.7

1992

81.6

79.9

1.7

1993

67.4

65.7

1.7

1994

56.4

53.7

2.7

1995

57.9

55.2

2.7

1996

53.5

51.6

1.9

1997

50.6

48.3

2.3

1998

50.7

48.8

1.9

1999

51.7

50.3

1.4

2000

36.8

33.4

3.4

2001

65.2

61.1

22.5

4.1

2002

70.3

65.2

24.1

5.1

1.5

2003

63.3

58.3

21.3

5.0

1.8

2004

64.9

59.4

23.2

5.5

2.0

2005

79.6

75.3

29.2

4.3

1.5

*记录从2001年开始。

**记录从2002年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