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届会议

2011年7月11日至29日

审议定期报告的议题和问题清单

尼泊尔

会前工作组审查了尼泊尔的第四次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NPL/4-5)。

总体情况

1.请描述国家发展战略和文件,如减贫战略文件和千年发展目标报告,如何反映了公约的规定。

2.报告中按性别分列的妇女在公约所涉领域情况的统计数据有限。请介绍国家数据收集状况,以及这种数据收集在何种程度上是按性别分列进行的。请说明缔约国如何打算改进在公约所涉领域按性别分列的数据收集,以支持决策和制定方案,以及衡量执行公约的进展情况。

3.请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广泛宣传任择议定书和提高妇女对可依照该文书提起案件的认识。

立法和体制框架

4.尽管2006年颁布两性平等法,对1963年国家法典等多项法律的大约56条歧视性规定加以修正,并确保妇女更多的权利,但是2009年妇女、法律与发展论坛开展的一项研究表明,包括临时宪法在内的许多法律规章仍有103条法律条文和82项附表属于歧视性的,造成在公民身份、财产、家庭、卫生、法院诉讼、性犯罪、身份和就业领域存在实质性的歧视。请提供资料说明,缔约国已采取或打算采取什么具体措施,修正所有歧视妇女和不符合公约的法律。

5.尼泊尔报告(CEDAW/C/NPL/4-5,第17段)提到,2008/09财年在“赋予妇女权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项下分配了320亿尼泊尔卢比的预算,计划直接用于妇女。请解释该预算是否直接分配给国家机构,并详细介绍方案如何以及在何种程度上使妇女受益。另请说明如何按委员会以前的建议,采取措施以加强现有的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尤其是向其提供充足的财政和人力资源(A/59/38,第201段)。

6.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全国妇女委员会的独立性,以防止其工作受到直接的政治干预,如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关于尼泊尔人权情况及驻尼泊尔办公室的活动的报告(A/HRC/13/73和Corr.1,第54段)所述的情况。请进一步说明2011年5月颁布的新宪法最新草案,是否保留了给予全国妇女委员会和全国达利特人委员会宪法地位的提案。

定型观念和不良习俗

7.在以前的结论性意见(A/59/38,第205页)中,委员会呼吁缔约国“确保学校教科书不出现对妇女的定型形象。”在报告所述期间,缔约国采取了什么行动取消和消除所有教科书中对妇女的定型形象?采取了哪些措施在童年/基础教育中引入两性平等教育,并在整个教育系统课程中继续进行这种教育?

8.在报告第68段中,缔约国承认,嫁妆制度、重男轻女、童婚、丧偶和一夫多妻制仍是在社会和文化上可以接受的传统习俗。报告进一步指出,由于政府的积极行动,这些不良习俗已大大减少。请提供掌握的统计数据,说明这些不良习俗在尼泊尔已减少。也请提供资料说明缔约国为废除这些习俗所采取的措施。

暴力侵害妇女行为

9.请介绍缔约国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解决暴力现象,包括殴打、折磨以及在极端情况下当众屈辱和杀害被当成巫婆的老年农村妇女和寡妇的现象,特别是在最高法院裁定,缔约国应颁布法律惩罚肇事者,并开展宣传运动消除这种暴力侵害妇女的行为(Reshma Thape诉尼泊尔政府,2004年)之后。

10.尼泊尔报告提到,2009年颁布的家庭暴力法(罪行和处罚)是保护妇女免遭家庭暴力的一个主要手段(第73段),但未详细说明该法的内容。请详细介绍该法所述的暴力形式和对此类暴力的处罚,以及自2009年通过以来受害人对该法的使用情况。请说明法律是否将调解定为解决家庭暴力纠纷的选择办法。

11.根据委员会关于对妇女暴力行为的一般性建议第19条,请说明采取了哪些步骤以制定打击对妇女各种形式暴力的全面战略,包括通过立法和针对各种群体(如警察、律师、保健工作者和司法人员)和公众开展的能力建设和提高认识方案。

12.尼泊尔报告提到(第55段)国家法典的数项修正案,包括婚内强奸犯罪和扩大强奸的定义。请说明如何扩大了强奸的定义,特别是关于以武力或暴力实施才算性侵犯的规定是否已删除,以及强奸是否包括其他形式的性侵犯。还请缔约国解释为何延迟执行最高法院最近两项命令,包括延长目前的强奸案35天审查时效以及重新研究婚内强奸法,特别是其刑罚仅为3-6个月监禁的规定。

13.尼泊尔报告提及,临时宪法第四部分规定设立高级别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调查在冲突期间实施的构成严重侵犯人权和危害人类罪的行为,创建社会和解氛围(第227段)。委员会收到的资料表明,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法草案从2007年以来一直待批。请详细说明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法草案的现况,并说明该法案是否对受到冲突、特别是性暴力伤害的妇女提供充分的司法保障,是否定有保护受害者证人的规定,以建立专门的妇女委员会调查性暴力等对妇女的罪行,以及是否定有措施确保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充分和平等地纳入代表。

14.鉴于冲突对妇女和女孩的影响,请详细说明正在采取哪些措施,为遭受暴力的妇女和女孩提供康复和支助方案,包括心理康复和重返社会。

贩卖和剥削妓女

15.请提供掌握的数据和信息,说明有多少妇女和少女从事卖淫。请阐述采取了哪些法律或措施预防和惩治利用卖淫谋利,以及采取了哪些措施对想要从良的妇女提供康复和重返社会的支持。

16.尼泊尔报告(第77段)提到,对尼泊尔贩卖妇女和女孩的发生率缺乏可靠的数据。请向委员会报告,缔约国已采取或计划采取哪些步骤建立数据收集制度。

17.报告指出,人口贩运(管制)法(2007年)扩大了报告、调查、起诉和审判的范围,并制定了相应的程序性和实质性规定;该法纳入了重要的规定,从受害者的角度提供司法保障。请进一步详细说明新法在预防和保护方面的内容,特别是对受害者的援助和补偿以及对受害者和证人的保护。请介绍根据新法提交法庭的案件数目和这些案件的结果。

18.委员会收到的信息表明,贩运者利用与一些政府官员的关系方便贩运女孩和妇女,包括一些政界、工商界人士、国家官员、警察、海关官员和边境警察。这些信息还显示,加德满都方便为性剥削目的贩运人口的许多跳舞酒吧、“包间餐厅”及按摩院,据说是高级警官和军官共同拥有的。请评论这方面的资料,并解释缔约国是否已采取任何行动,以调查和起诉同谋贩卖妇女和女孩的政府官员并予以定罪。

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以及担当国际代表

19.报告第106段指出,文化习俗中的定性观念是妇女广泛参与公共和政治生活的主要障碍。请详细说明采取了或打算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消除定型观念和重男轻女的态度,以根据关于妇女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的委员会第25号一般性建议、公约第4条第1款和第23号一般性建议,实现妇女充分和平等地参与这些领域并担当代表。

20.请提供资料,包括统计数据,说明妇女参与国际组织和高级外交领事使团的情况。

教育

21.报告指出,女孩婚前和婚后都有辍学现象,婚姻的社会责任以及对生育的期望是辍学的根本原因(第127段)。鉴于五分之一的少女已经是母亲或怀了第一个孩子(第146段),请指出为这些早于离校和毕业年龄离校的女孩和妇女制定了哪些教育方案。现有哪些政策为这些女孩提供有利的条件,使其可被重新纳入正规教育系统?

22.根据2008年尼泊尔劳动力调查,成年男女的识字率之间存在很大的性别差异,男性识字率为70.7%,而女性只有43.3%。请提供详细信息,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提高妇女识字率,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包括通过尼泊尔报告第121段提到的国家计划取得的结果的详细信息;该计划的目标是,到2009年和2015年分别使妇女识字率达到66%和75%。

就业

23.报告中有关妇女在劳动力市场状况的信息有限。请介绍妇女失业率与男子失业率的对比、男女之间的工资差距、按职业分列的情况以及时间上的发展趋势。还请详细说明对正式和非正式部门女性提供的社会保护措施,以及可实际享受到这些措施的女性人数和百分比。

24.请介绍为解决妇女在工作场所受到性骚扰和暴力采取的措施。自2009年5月提交议会之后,待通过的“工作场所性骚扰”法案的现状如何?

25.负责监督劳工组织同工同酬公约(第100号)的执行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和建议专家委员会,在其2008年意见中指出,临时宪法第13条第4款规定,同一工作的男性和妇女在薪酬和社会保障方面应该没有歧视,这不符合公约的规定。委员会提请缔约国注意,“同等价值的工作”的概念不仅限于同一工作同等报酬,并敦促缔约国确保在编写尼泊尔未来的宪法和未来的劳工法例时考虑到公约的规定。请说明缔约国是否计划通过立法保证同等价值的工作得到同等报酬,以便委员会的一般性建议第13号和劳工组织同工同酬公约缩小和消除男女之间的工资差距。

健康

26.请说明孕妇的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率以及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妇女可得到怎样的治疗,并说明这项工作得到怎样的资金支持以及资金是什么来源。请介绍是否现有的任何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方案纳入了性别观点,包括提供抗逆转录病毒药物防止艾滋病毒母婴传播的情况。还请说明缔约国是否要求并得到国际捐助者的援助,以支持解决妇女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措施。

27.请说明性与生殖健康和权利教育是否列入学校课程和列入哪一级学校课程。请进一步说明安排了哪些服务联系妇女和女孩、包括残疾妇女和女孩,对其进行性与生殖健康和艾滋病毒/艾滋病教育。

28.鉴于武装冲突对妇女的健康有重大影响,采取了什么措施解决妇女的精神健康需要,特别是对遭受武装部队性暴力的妇女进行创伤辅导。

29.请介绍为妇女提供的预防保健服务,包括检查子宫颈癌和乳癌、营养不良和高血压等。

弱势群体

30.缔约国承认,达利特妇女、残疾妇女、少数民族和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妇女仍然很容易受到歧视,而没有被作为尼泊尔社会平等的一员对待。请更详细地解释缔约国采取了哪些立法和其他类型的行动应对这些挑战。实施了哪些具体措施、包括国家宣传活动,以保护处于边缘地位的妇女并促进其固有的权利?

31.请介绍有哪些法律和政策,确保残疾妇女进入劳动力市场并可安全和便宜得进入工作场所。

境内流离失所者和难民

32.请介绍以前或现在是难民或境内流离失所者的妇女,尤其是丈夫失踪的妇女、寡妇和被遗弃的妇女的处境。在这方面,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步骤以促进家庭团聚和收回财产,以及为这种弱势妇女群体提供重建和重返社会的援助。

法律和民事面前人人平等

33.报告承认,妇女获得固定资产和信贷仍有限(第196)。请说明为确保妇女平等获得财产及财产权的措施。

婚姻和家庭关系

34.委员会收到的信息表明,尽管法律上禁止一夫多妻制,但一夫多妻仍然存在;一夫多妻者可受到两个月的监禁和罚款,但二婚并不失效,有关一夫多妻的暴力问题仍然存在。请指出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禁止一夫多妻制的法律广为人知并得到适当实施。

35.尼泊尔报告(第204段)指出,婚姻、离婚和其他家庭事务方面的法律没有得到有效实施。请介绍采取了或计划采取哪些措施,以有效地执行尼泊尔家庭法和现有法律。报告(第202段)还指出,尼泊尔现行法律框架为离婚妻子提供了同样的权利。请介绍法律框架是否包括离婚资产和财产分配的法规。请进一步介绍离婚对尼泊尔妇女的经济影响。

国籍

36.尼泊尔报告指出(第107段),1990年宪法和公民身份法存在歧视性规定,禁止妇女将国籍传给子女;临时宪法第8条已经废除了这一规定,承认尼泊尔妇女可以将其公民身份传给子女,孩子可从父母任何一方获得国籍。报告进一步指出,已经遵照临时宪法的精神和公约第9条颁布了新的公民身份法。请指出已采取哪些措施,向负责签发公民身份证件的当局传达新公民身份法并给予适当培养,以确保单独依据母亲的国籍适当签发公民身份证件?

37.尼泊尔报告承认,虽然临时宪法规定了措施,准许与尼泊尔男性公民结婚的外国妇女可归化入籍,但是对与尼泊尔女性公民结婚的外国男性配偶却没有这样的措施;报告指出,这一问题已得到考虑(第108段)。请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新宪法遵守公约第9条为妇女提供平等和充分的入籍权利。

第20条第1款

38.请说明在接受公约第20条第1款关于委员会开会时间的修正案方面取得什么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