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ED/C/23/2

保护所有人 免遭 强迫失踪国际公约

Distr. General

18 November 2022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

关于根据《公约》第三十条提交的紧急行动请求的报告*

A.导言

1.依照委员会《议事规则》第57和第58条,根据《公约》第三十条提交委员会审议的所有紧急行动请求均应提请委员会注意。本报告总结了委员会第二十二届会议以来已就根据《公约》第三十条提交的紧急行动请求着手处理的主要问题,以及委员会在关于对这些请求进行登记和采取后续行动的照会中向相关缔约国提出的建议。

B.委员会第二十二届会议以来收到的紧急行动请求

2.委员会在第二十二届会议上通过的关于紧急行动请求的报告中,介绍了就截至2022年4月8日登记的1,491项紧急行动请求所作的决定和观察到的趋势。从该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委员会收到了49项新的紧急行动请求,其中46项已登记。一项请求没有足够的资料来确定事实。还有一项请求没有登记,因为委员会认为它不属于《公约》界定的失踪情形。另外还有一项请求没有登记,因为所指称的失踪没有提交相关缔约国的主管机构。已登记的46项新请求涉及伊拉克、墨西哥、摩洛哥和乌克兰的失踪案件。

3.如下表所示,截至2022年9月23日,委员会共登记1,537项紧急行动请求。2022年1月1日至9月23日,委员会就已登记的紧急行动请求发出了48份照会,以跟进委员会就强迫失踪的搜寻和调查工作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

截至2022年9月23日登记的紧急行动请求(按缔约国和年份分列)

缔约国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a

共计

阿根廷

-

-

-

-

-

2

-

-

1

-

-

3

亚美尼亚

-

-

-

-

-

1

-

-

-

-

-

1

多民族玻利维亚国

-

-

-

-

-

-

-

1

-

-

-

1

巴西

-

-

1

-

-

-

-

-

-

-

-

1

布基纳法索

-

-

-

-

-

-

-

-

1

-

-

1

柬埔寨

-

-

1

-

-

-

-

2

1

-

-

4

哥伦比亚

-

1

1

3

4

3

9

3

2

153

-

179

古巴

-

-

-

-

-

-

1

3

-

188

-

192

洪都拉斯

-

-

-

-

-

-

14

-

9

2

-

25

伊拉克

-

-

5

42

22

43

50

226

103

41

22

554

哈萨克斯坦

-

-

-

-

-

2

-

-

-

-

-

2

立陶宛

-

-

-

-

-

-

-

2

-

-

-

2

马里

-

-

-

-

-

-

-

-

1

11

-

12

毛里塔尼亚

-

-

-

-

-

1

-

-

-

-

-

1

墨西哥

5

4

43

166

58

31

42

10

57

60

49

525

摩洛哥

-

-

-

-

1

2

-

-

-

2

2

7

尼日尔

-

-

-

-

-

-

-

-

1

-

-

1

阿曼

-

-

-

-

-

-

-

-

-

1

-

1

巴拉圭

-

-

-

-

-

-

-

-

-

1

-

1

秘鲁

-

-

-

-

-

-

-

-

14

-

-

14

斯里兰卡

-

-

-

-

-

1

-

-

-

-

-

1

斯洛伐克

-

-

-

-

-

-

-

-

1

-

-

1

苏丹

-

-

-

-

-

-

-

-

-

-

1

1

多哥

-

-

-

-

-

-

2

-

1

-

-

3

突尼斯

-

-

-

-

-

-

-

1

-

-

-

1

乌克兰

-

-

-

-

-

-

-

-

-

-

3

3

共计

5

5

51

211

85

86

118

248

192

459

77

1 537

a截至2022年9月23日。

C.已中止、已结案或为保护临时措施受益人已暂停的紧急行动

4.根据委员会第八届和第二十届会议通过的标准:

(a)当失踪人员下落已查明但仍被拘留时,紧急行动中止;之所以采取这一步骤,是因为所涉人员特别容易再次遭受强迫失踪并被置于法律保护之外;

(b)当失踪人员被发现已获自由,或已被找到并获释,或被发现已死亡时,只要其家人和(或)提交人对上述事实无异议,紧急行动即告结案;

(c)当紧急行动请求提交人已与失踪人员家属失去联系,无法继续提供后续信息时,紧急行动及委员会的后续行动即告暂停。如果提交人通知委员会已与家属恢复联系,暂停的紧急行动可重新启动。

5.截至2022年9月23日,委员会结束了392起紧急行动案件,中止了34起案件,暂停了103起案件。共有1,008起案件仍在继续处理。

6.委员会对迄今有428名失踪人员被查明下落表示欢迎。委员会尤其欢迎的是,406起案件的相关人员被查明下落时还在世。就此,委员会希望着重强调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登记的涉及古巴、墨西哥和摩洛哥所发生案件的紧急行动请求中观察到的积极结果。

D.第二十二届会议以来的情况(截至2022年9月23日)

7.在整个紧急行动程序中,委员会与缔约国(通过其常驻代表团)和紧急行动请求提交人保持经常联系。委员会还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和联合国其他驻地机构合作,这些机构传递有关案件的信息,并跟进委员会建议的落实情况。

8.以下段落无意详尽无遗地分析在紧急行动程序下收到的所有信息,但描述了本报告所述期间一些缔约国的一般问题和具体问题以及趋势和动态。

1.本报告所述期间观察到的一般趋势

9.在紧急行动程序下收到的信息证实了委员会第十一届至第二十二届会议通过的报告 曾指明的趋势,并表明了一些新趋势,如下文所述。

(a)缺乏与委员会的合作

10.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缔约国缺乏合作,不对紧急行动请求作出答复,也不落实委员会的建议。委员会回顾,根据《公约》第三十条第三款,缔约国有义务在限定的时间内,向委员会通报根据《公约》采取措施查找和保护相关个人的情况,此外,根据第二十六条第九款,缔约国有义务与委员会合作,为委员会成员履行任务提供协助。

11.委员会仍然尤为关切的是,伊拉克仍未对所登记的大多数涉及该国领土内失踪案件的紧急行动请求作出答复,也没有落实有关搜寻和调查措施的建议。委员会已在过去提交联大的五份报告中指出,伊拉克未能履行该国根据《公约》第三十条承担的义务。

12.每当相关缔约国或紧急行动请求提交人未在委员会设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供后续资料时,委员会将发出最多四封催复函。委员会将在最后一封催复函中表明,委员会可能决定在下一届会议关于紧急行动请求的报告和提交联大的下一份报告中公布这一情况。

13.截至2022年9月23日,委员会已就430项紧急行动请求发出了最后催复函,但未收到相关缔约国的答复,包括伊拉克368项、墨西哥61项、马里1项。

14.委员会还对一些案件中缺乏紧急行动请求提交人的答复表示关切。如果提交人在缔约国就所采取的搜寻和调查措施提出意见、且意见已转交提交人供其评论后未作出答复,委员会将向提交人发出最多四封催复函。

15.截至2022年9月23日,委员会已就99项紧急行动请求发出最后催复函,但未收到相关提交人的答复:墨西哥77项、洪都拉斯13项、哥伦比亚7项、伊拉克1项、秘鲁1项。没有紧急行动请求提交人的答复,委员会便无法就其建议采取后续行动。委员会回顾,如果提交人与失踪人员亲属失去联系,应当通知委员会,委员会将暂停就案件开展后续行动,如果失踪人员下落已查明,委员会将结束或中止案件(见上文第4段)。提交人如果对相关缔约国所采取的搜查和调查措施没有任何补充,应通知委员会,以便委员会能够根据缔约国提供的资料对紧急行动请求采取后续行动。

16.委员会回顾,缔约国和紧急行动请求提交人如查明失踪人员的下落,应立即通知委员会。

(b)缺乏因案制宜的战略,搜寻程序和调查程序之间缺乏协调配合

17.委员会继续在对紧急行动请求采取后续行动时提出关切,指出缔约国未能制定并实施按照《公约》第十二和第二十四条搜寻失踪人员并调查其失踪情况的综合战略。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会曾要求相关缔约国根据《搜寻失踪人员指导原则》 原则8, 制定并实施一项搜寻和调查战略,其中应包括行动计划和时间表,并应定期接受评估。然而,在大多数此类情况下,缔约国继续报告各自为政、互不协调的搜寻和调查行动,这表明不存在任何此类战略,也阻止或妨碍了在查明相关失踪人员下落方面取得切实进展。

18.委员会继续注意到,根据缔约国提供的信息,在所登记的大多数紧急行动请求中,搜寻程序和调查程序之间明显缺乏协调配合。这种缺乏协调配合的情况通常是因为国家各主管部门没有共享在履行各自职能时获得的信息和证据,在一些情况下导致重复劳动,在另一些情况下导致信息缺失,并再次导致搜寻和调查进程停滞不前,或是在寻找失踪人员下落和查明失踪责任人方面出现不必要的延误。委员会继续强调,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按照《搜寻失踪人员指导原则》原则13, 在负责搜寻和负责调查的主管部门之间进行协调配合,以便双方可以有效和迅速地利用对方获得的任何信息。

(c)亲属切实参与搜寻和调查方面所面临的挑战

19.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委员会收到了一些报告称,失踪人员亲属在切实参与搜寻和调查方面面临障碍,包括缺乏有关部门在搜寻和调查过程中所采取措施和所取得结果的信息。

(d)缺乏区别对待的办法

20.委员会回顾,搜寻弱势人员需要特殊的程序、经验和知识,以满足其特殊需求。在涉及妇女(包括跨性别妇女)的紧急行动请求中,委员会一贯要求带着性别视角开展搜寻程序的各个环节,且要由包含女性工作人员在内的专业人员来开展。同样,委员会要求在儿童失踪案件中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包括在搜寻程序的所有阶段尊重儿童最大利益的原则。尽管提出了这些要求,委员会迄今尚未收到相关缔约国提供的有关在实践中如何落实这些建议的资料。

(e)人权维护者

21.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委员会登记了涉及据称人权维护者失踪案件的新的紧急行动请求,并对这些请求采取了后续行动。委员会要求相关缔约国考虑到人权维护者的工作是失踪的一个可能动机,以加强检方假设和搜寻活动。当人权维护者、其代表或受害人律师要求在这些案件中采取保护措施时,委员会要求相关缔约国确保在评估风险和确定适当保护措施时,考虑到受益人在寻求真相、正义和赔偿方面的工作。

(f)妇女失踪

22.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委员会登记的涉及据称妇女失踪的紧急行动请求的数量有所增加。特别是,委员会收到了一名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在墨西哥失踪的指称,根据背景资料,有迹象表明她可能是杀害女性行为的受害人。委员会回顾说,即使侵权行为原本不是缔约国的直接责任,但由于缔约国未能按照国际法,特别是《公约》的要求,尽职尽责地防止或处理侵权行为,仍可引发缔约国的国际责任。 这种情况可适用于杀害女性案件,特别是考虑到该国此类犯罪不受惩罚的比例很高,而且妇女和女童失踪被用于掩盖杀害女性的罪行及其他与暴力侵害妇女行为有关的犯罪,如性暴力和贩运人口。

(g)报复

23.委员会对所收到的紧急行动请求提交人关于报复的指称感到关切,这些指称通常涉及失踪人员亲属遭到的威胁和报复,目的是阻止他们参与或推动搜寻和调查进程。在目前仍在处理的292起案件中,委员会要求相关缔约国依照《公约》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缔约国义务,并根据《搜寻失踪人员指导原则》原则14, 采取保护措施保护相关人员的生命和人身完整,允许他们在不受暴力、恐吓或骚扰的情况下开展搜寻活动。委员会还要求相关缔约国确保采取此类措施时事先征得需要保护者的同意,并应其要求对此类措施进行审查。在委员会要求采取保护措施的292项紧急行动请求中,243项涉及墨西哥的失踪案件。

24.在摩洛哥的一起失踪案件中,失踪者被查明关在监狱中。然而,委员会从紧急行动请求提交人那里获悉,此人的亲属在查明他的下落并到监狱探视他之后受到了威胁。鉴于禁止酷刑委员会最近登记了这名此前失踪者就被拘留期间所受待遇提交的个人来文(第1136/2022号),要求在这方面采取临时措施,并且为了协调各条约机构之间的行动,本委员会指示紧急行动请求提交人提出报复指称,作为禁止酷刑委员会正在审议的此人案件的一部分。

2.有关伊拉克和墨西哥的具体趋势

25.在本报告所述期间,伊拉克和墨西哥仍是所登记的紧急行动请求数量最多的两个当事缔约国,两国现占登记的紧急行动请求总量的70%。不过委员会也收到了越来越多涉及其他缔约国的请求。

(a)伊拉克

26.截至2022年9月23日,委员会共登记了554起与伊拉克所发生事件有关的案件,占迄今登记的所有紧急行动请求的36%。委员会高度关切的是,根据收到的资料,这些案件中只有30起已查明失踪者下落,仅占与伊拉克所发生事件有关的所有紧急行动请求的5%。委员会仍然关切的是,即使失踪人员从拘留中获释,缔约国也没有通知委员会。委员会表示关切的是,缔约国没有在关于结束或中止有关案件的照会中向委员会通报此类事态发展,并提醒缔约国有义务与委员会真诚合作,及时提供详细资料,说明为搜寻失踪人员而采取的行动,并在确定失踪人员下落后提供这一资料。

27.委员会关切地注意到,如上文第11段所述,伊拉克与《公约》第三十条之下的紧急行动程序缺乏合作,这与迄今为止在伊拉克查明下落的失踪人员数量少得惊人直接相关。

28.在该缔约国向委员会提交了答复的情况下(该国仅对不到一半的登记案件提交了答复),其回复通常遵循委员会在以往报告中观察到的趋势,即缔约国未提供任何信息说明为搜寻失踪人员或调查其据称遭到强迫失踪情况而采取的行动。在这些案件中,委员会提醒缔约国,该国没有采取行动和提供具体资料的做法不符合《公约》第十二条,该条要求缔约国迅速和公正地审查指控,立即展开彻底和公正的调查,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和惩处妨碍展开调查的行为。

29.如前所述,该缔约国仍然坚称若干案件中的失踪人员与恐怖组织有关联,而未提供任何进一步信息说明针对他们提出的任何具体刑事指控、启动的任何具体诉讼程序以及签发的任何具体逮捕令。在这些案件中,委员会提醒缔约国,《公约》没有对缔约国搜寻失踪人员和调查其失踪情况的义务规定任何例外,无论失踪人员的个人情况如何,也无论他们是否涉嫌参与恐怖主义活动。同理,委员会强调,所有人,包括受制裁恐怖主义措施影响的人,都必须有机会诉诸司法和获得补救。 委员会还要求缔约国提供逮捕令或任何将失踪人员列为伊拉克当局通缉人员的官方文件的副本,如果对这些人提出了具体的刑事指控和诉讼,则正式通知他们的亲属和代表,立即将他们置于法律保护之下,使他们能够准备辩护,还要保护和促进他们的正当程序权。

30.委员会欢迎缔约国最近对这一要求作出的答复,缔约国在答复中提供了相关逮捕令的副本,并指出所涉个人处于拘留中。然而,委员会注意到,在其中一些案件中,所提供的逮捕令是在据称失踪日期之后签发的,而逮捕令的签发日期应早于所涉个人的据称拘留日期。委员会已要求缔约国解释这一矛盾之处。

31.正如委员会以往报告所述,在某些案件中,缔约国答复称失踪人员亲属没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尽管他们确实向一些国家级行政和司法部门提出了申诉。对于这些案件,委员会回顾《搜寻失踪人员指导原则》原则6, 该条原则规定,主管部门一旦以任何方式知悉某人遭受强迫失踪或发现此种迹象,则有义务搜寻此人并查明其下落;即便没有提出正式申诉或请求,主管部门也应主动立即迅速开展搜寻;不得以家人或申诉人未提供资料为由,为没有立即发起搜寻失踪人员和查明其下落的活动进行辩解;如对是否发生非自愿失踪存疑,则仍应立即开始搜寻。

32.和上两个报告期相同, 委员会继续收到一些新的紧急行动请求,涉及2017年发生的失踪案件。据报告,在伊拉克安全部队即将进入尼尼微省Hadar县时,约有50个逊尼派家庭驾车逃往Oleba村。据报告,伊拉克安全部队下属民兵逮捕了其中的男子,给他们蒙上眼睛,戴上手铐,将他们带到Hadar的十字路口。委员会还收到一些新的紧急行动请求,涉及2015年在人民动员力量与达伊沙作战期间失踪的人员,当时有许多家庭逃离家园。根据委员会收到的资料,人民动员力量逮捕了一些男子,并且从未将他们交还家人。在所有这些案件中,委员会都要求缔约国确认失踪人员是否被关押在任何正式或非正式的剥夺自由场所,如果是,根据《公约》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保证他们有权与家属、律师或由其选择的任何其他人取得联系并接受探视,并向委员会通报针对他们提出的任何指控或启动的任何诉讼。委员会仍在等待缔约国提供这方面的资料。

33.在涉及2019年10月巴格达解放广场示威人员的一名支持者的失踪案件的紧急行动请求(第813/2020号)中,缔约国告知委员会,失踪者的父亲已向相关调查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两名被控施害者绑架了他儿子。据缔约国称,伊拉克司法部门认定这是一起绑架案,而不是强迫失踪案。委员会在最近的后续照会中提醒缔约国,根据《公约》第二条,“强迫失踪”系指由国家代理人,或得到国家授权、支持或默许的个人或组织,实施逮捕、羁押、绑架,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剥夺自由的行为,并拒绝承认剥夺自由之实情,隐瞒失踪者的命运或下落,致使失踪者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委员会回顾以往的一份照会,委员会在其中已通知缔约国,这名失踪者因支持解放广场示威参与者而受到威胁,而且在他失踪当天,民兵组织Saraya al-Salam与示威者曾在解放广场发生冲突。受害人在这些事件发生之后失踪。委员会告知缔约国,在他失踪后,他的家人在医院和拘留中心搜寻他,但没有结果,并向警方和法院提出了申诉。他的家人被非正式地告知,他被关押在巴格达的穆萨纳机场监狱,但监狱主管部门否认他被关押。因此,委员会重申,在所述情况下,该失踪属于《公约》第二条所述的据称强迫失踪,缔约国应根据该国开展的相关调查的结果提供资料,反驳这一指称。

(b)墨西哥

34.截至2022年9月23日,委员会共登记了525起与墨西哥所发生事件有关的案件,占迄今登记的所有紧急行动请求的33%。在这525起案件中,有48起因失踪者被发现已获自由或已被找到并获释而结案,有101起因为请求提交人与失踪者亲属失去联系,无法继续提供后续信息而暂停,还有376起案件仍在继续处理。

35.和前几个报告期相同,委员会继续注意到,负责搜寻和负责调查的部门之间普遍缺乏协调配合,包括在界定各自作用和责任以及分享所采取行动和所取得结果的信息方面,有时导致重复劳动。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会关切地注意到,所采取的措施似乎各自为政,某些机构的正式行动并没有显示出综合、有效、协调的搜寻和调查战略。委员会特别建议在联邦和州一级的调查机构之间进行协调配合,包括明确界定各自的职能。

36.在某些案件中,缔约国声称采取了协调全面的搜寻战略。然而,委员会注意到,负责搜寻的部门实际只采取了形式上的措施,仅仅要求其他机构提供信息,而没有制定搜寻计划或遵循搜寻失踪人员的国家规程。委员会还注意到,在采取正式搜寻措施方面存在不合理的拖延,有时在建立搜寻和调查档案之后一年才采取此类措施。

37.提交人经常指称,国家当局直接或间接参与了失踪相关事件,因此,搜寻和调查努力已经停止。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会向缔约国强调,必须建立机制,确保追究负责搜寻和调查的国家官员的责任,并要求缔约国根据《公约》第十二条和《搜寻失踪人员指导原则》原则15, 调查这些官员阻碍诉讼程序的指控。在一些案件中,据称地方调查部门参与了失踪案件,委员会建议缔约国考虑将搜寻和调查工作移交联邦主管部门。

38.在涉及墨西哥的若干案件中,委员会收到的资料称,由于一些地方和联邦机构缺乏资源和能力,亲属只好自行推进搜寻失踪者和调查失踪事件,他们不得不提议搜寻活动地点,要求和建议提起诉讼,并提出调查假设。在这些案件中,委员会回顾,根据《公约》第三十条,处理失踪案件和落实委员会关于紧急行动请求建议的主要责任在于国家当局。委员会提醒缔约国,该国最高法院承认委员会根据第三十条规定的紧急行动程序提出的建议具有约束力。

39.提交人继续提到失踪人员亲属在获得他们根据国家法律和《公约》第二十四条第六款有权获得的支助方面所面临的挑战。在每一个此类情况中,委员会均向缔约国指出了根据失踪人员亲属的具体需要而须采取的措施,例如在获得食物、教育、住房或健康服务等方面的具体需要。委员会还回顾,缔约国主管部门有义务告知失踪人员亲属他们有权从这些部门获得的支助的内容、范围和时限。委员会要求缔约国确保地方或联邦一级的受害人支助执行委员会在制定和修订支助计划时,对受益人的情况和需要给予应有的考量。

3.古巴、阿曼和乌克兰的事态发展

(a)古巴示威游行中的失踪案件

40.2021年,委员会登记了187起与古巴2021年7月11日开始的社会抗议活动有关的案件。这些紧急行动请求所涉的示威者据称被安全部队拘留,而安全部队后来拒绝向示威者亲属透露其下落。委员会回顾指出,对拘留不予登记,即使是短时间拘留,然后拒绝承认剥夺自由或拒绝透露失踪者的下落,这种做法将个人置于法律保护之外,构成《公约》第二条之下的强迫失踪。

41.在收到缔约国就具体案件提供的资料后,委员会决定结束142起案件,因为失踪人员已经从拘留中获释或处于软禁中,还有少数案件中,提交人未能质疑缔约国提供的资料,也未能提供任何补充资料表明有关人员仍然失踪。委员会还决定中止18起案件,因为失踪人员的下落已确认,但他们仍处于拘留中。委员会决定继续处理其余27起案件,并要求缔约国提供补充资料。委员会表示关切的是,不断有指控称抗议者被隔离拘留,有时长达数月。委员会回顾指出,这种可能导致强迫失踪的做法应当作为特例使用,以避免被拘留者的生命或身心完整受到伤害,并保护调查。在这方面,委员会回顾指出,根据《公约》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缔约国有义务保证任何被剥夺自由的人都能获准与家属、律师或由其选择的任何其他人取得联系并接受探视,且仅受法律规定条件的限制,如果此人是外国人,应根据适用的国际法,准许其与本国的领事机构联系。委员会收到了要求缔约国提供的补充资料,并将该资料转交提交人供其评论,目前正在等待提交人的答复,然后才能继续对27起未决案件采取后续行动。

(b)一名移民家政工人在阿曼失踪

42.委员会继续就一名斯里兰卡移民工人在阿曼失踪一事采取后续行动。根据紧急行动请求提交人提供的资料,受害人持访问签证抵达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后被一家职业介绍所非法转移到阿曼,据称她在阿曼受到担保人的虐待并失踪。委员会承认阿曼进行了关于移民工人的新改革,废除了“无异议证明”制度,使工人能够在不同雇主之间流动,但委员会注意到,改革是在该失踪事件发生之后生效的,根据收到的资料,受害人在失踪前曾被阿曼警方拘留。委员会回顾指出,失踪案件涉及的所有国家,本案中即领土所属国和受害人的国籍国必须进行合作,以确保根据《公约》第十四和第十五条,在搜寻失踪人员和司法协助方面实现最大程度的互助。

(c)乌克兰的失踪案件

43.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委员会登记了第三项关于在乌克兰顿涅茨克地区发生的失踪案件的紧急行动请求。根据委员会收到的资料,据称受害人被手持自动武器、身穿军装的身份不明者逮捕,据报被带到顿涅茨克地区巴赫穆特市,该地区仍在乌克兰军队的控制之下。鉴于情况的紧迫性和严重性,委员会根据《公约》第三十条,要求缔约国立即采取行动,搜寻失踪人员,查明其下落,并向其提供保护。委员会正在等待缔约国在这方面的答复。

E.委员会第二十三届会议的决定

44.委员会决定,在查明了失踪人员下落的所有案件中,委员会将在结案照会中告知紧急行动请求提交人,如果符合《公约》第三十一条的要求,提交人可就缔约国调查失踪案件的义务提交个人来文。在提出了采取保护措施要求而据称受益人仍面临风险或威胁的情况下,委员会将告知提交人,如果这种风险或威胁与提交人与委员会的合作有关,提交人可将案件提交报复问题特别报告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