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RC/C/OPAC/MNG/CO/1

儿童权利公约

Distr.: General

3 March 2010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儿童权利委员会

第五十三届会议

2010年1月11日至29日

审议缔约国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第8条提交的报告

结论性意见:蒙古

1. 委员会在2010年1月12日和13日举行的第1458次和第1460次会议(见CRC/C/SR.1458和SR.1460)上审议了蒙古的初次报告(CRC/C/OPAC/MNG/1),并在2010年1月29日举行的第1501次会议上通过了下述结论性意见。

导言

2. 委员会欢迎缔约国提交的初次报告以及对问题单(CRC/C/OPAC/MNG/Q/1和Add.1)所作的答复。委员会还赞赏与高级别代表团举行的对话。但委员会感到遗憾的是,缔约国的报告过于简短,没有遵守经修订后的《议定书》报告准则,而且代表团中没有包括司法部和国防部的官员。

3. 委员会提醒缔约国,这些结论性意见应结合委员会于2010年1月29日就缔约国第三次和第四次合并定期报告通过的结论性意见(CRC/C/MNG/CO/3-4)一并阅读。

积极方面

4. 委员会欢迎蒙古法律(《蒙古公民兵役义务和军人法律地位法》第9条第2款)规定,未年满18周岁的人不会被征召入伍。

5. 委员会还欢迎缔约国批准了下列文书: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2003年;

《国际劳工组织关于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的公约》《第182号公约》,2001年9月;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2002年。

一.一般性执行措施

传播和认识

6. 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作出了努力,将《任择议定书》译成蒙古文并将其分发给各儿童组织雇员和军方人员。但委员会仍感到关切的是,公众对《任择议定书》原则和规定的认识程度很低。

7.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应根据《任择议定书》第6条第2款,加大努力向公众特别是向儿童及其父母广泛宣传《任择议定书》的原则和规定。

培训

8. 委员会欣悉,正在对蒙古维和部队成员进行关于国际人权和人道主义标准的培训,包括关于《儿童权利公约》及其各任择议定书的培训。但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蒙古武装部队成员和专业人员,包括涉及司法的专业人员和执法官员,并未接受有关任择议定书条款的系统培训。

9. 委员会鼓励缔约国加大努力,对武装部队成员进行人权培训,包括关于《任择议定书》条款的培训。委员会还建议缔约国继续针对工作涉及儿童的有关专业群体,包括检察官、律师、法官、执法官员、社会工作者、医务专业人员、教师、媒体专业人以及省和地方官员,开展有关《任择议定书》条款的培训方案。

二.预防

军事院校

10. 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没有独立的机制来处理国防大学军乐学院学生及派驻边防特种联队和小队军校生可能提出的申述。

11. 委员会建议让就读于军校的儿童能够充分利用独立的申述和调查机制。

和平教育

12.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加强有关方案和活动,包括将人权教育尤其是和平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以求创造宽容、和平与相互谅解的环境。

三.禁止及有关事项

刑事立法、条例

13. 委员会注意到《刑法典》部分补充了《议定书》的规定,禁止招募儿童入伍,但仍然感到关切的是,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款禁止儿童被卷入敌对行动。

14.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

确保缔约国在立法中把违反《任择议定书》关于招募儿童和让儿童卷入敌对行动的规定的行为明确定为犯罪;

确保军事法典、手册和其他军事指令符合《任择议定书》的规定和精神。

四.国际援助与合作

国际合作

15. 委员会赞赏缔约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作出的积极贡献。

16.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继续确保其人员充分认识到卷入武装冲突的儿童的权利,并确保其所派的军事人员意识到其责任和须为此负责。

五.后续行动和传播

后续行动

17.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全面执行这些建议,特别是把这些措施酌情传达给国家大呼拉尔(议会)成员、国防部和地方当局,供其适当审议并采取进一步行动。

传播

18. 委员会建议向公众特别是儿童广为传播缔约国提交的初次报告和委员会通过的结论性意见,以引发人们对《任择议定书》及其执行和监督的讨论和意识。

六.下一次报告

19. 依照《任择议定书》第8条第2款,委员会请缔约国在其按照《儿童权利公约》第44条提交的第五次定期报告中列入有关《任择议定书》执行情况的进一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