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RC/C/OPAC/VAT/CO/1

儿童权利公约

Distr.: General

25 February2014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儿童权利委员会

关于教廷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第8条第1款提交的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

1. 委员会在2014年1月16日举行的第1853次会议(见CRC/C/SR.1853)上审议了教廷的初次报告(CRC/C/OPAC/VAT/1),在2014年1月31日举行的第1875次会议上通过了以下结论性意见。

一.导言

2. 委员会欢迎教廷提交初次报告。委员会还欢迎与教廷多部门代表团举行的建设性对话。

3. 委员会提醒教廷,本结论性意见应该与教廷根据《儿童权利公约》提交的第二次定期报告的结论性意见(CRC/C/VAT/CO/2)以及关于它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提交的初次报告的结论性意见(CRC/C/OPSC/VAT/CO/1)一起解读,这两项结论性意见也于2014年1月31日获得通过。

二.一般性意见

积极方面

4. 委员会欢迎教廷批准:

《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与第一、第二和第三议定书一起),1997年7月22日通过;

《关于禁止使用、储存、生产和转让杀伤人员地雷及销毁此种地雷的公约》,1998年2月17日。

5. 委员会注意到教廷没有“军事机构”或“武装力量”。委员会还注意到入瑞士教皇卫队的最低年龄是19岁。

6. 委员会欢迎全世界天主教学校参与关于和平以及受武装冲突影响的社群之间和解的教育。

三.一般执行措施

传播和培训

7. 委员会表示遗憾,缺乏资料说明教廷通过在其授权下开展工作的个人和机构所开展的活动,以传播《任择议定书》,特别是向从事在武装冲突中受招募和参与的儿童受害者的工作的人传播《任择议定书》。

8. 委员会建议教廷加紧努力支持就《任择议定书》的规定开展的提高认识和培训活动。

四.预防

为防止《议定书》所述罪行而采取的措施

9. 委员会赞赏地注意到罗马教皇强烈谴责在任何情况下剥削儿童的行为,包括在武装冲突中利用儿童,还赞赏地注意到他在全世界推广关于专门援助有可能被招募的弱势儿童的预防方案。

10. 委员会建议教廷继续行使其权威,防止在武装冲突中招募和利用儿童。

五.禁止和有关事项

现行刑事立法和法规

11. 委员会欢迎明确谴责在武装冲突中招募和利用儿童作为士兵,这在《教会社会训导汇编》中被认为是不可容忍的罪行。委员会还注意到一个积极的方面是对招募和利用15岁以下为士兵的行为入罪,而且根据2013年7月11日《梵蒂冈城国关于刑事事项补充准则的第三号法》第四编的定义,这种招募和利用儿童的行为是一种战争罪。但是,委员会表示关注,教廷还没有将武装冲突中招募和利用18岁以下的儿童的行为入罪。

12. 委员会促请教廷确保梵蒂冈城国的刑法与《任择议定书》第2和第4条保持一致。并将武装冲突中招募和利用18岁以下的儿童的行为入罪。

六.保护、恢复和重新融入

为保护儿童受害者的权利而采取的措施

13. 委员会欢迎教廷多次呼吁注意受招募的儿童卷入武装冲突的长期后果。但是,委员会表示关注,教廷在支持其治下的个人和机构保护这种儿童的权利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没有提供充分的资料。

14. 委员会建议教廷向在其授权下工作的个人和机构提供关于保护儿童受害者的权利的援助,包括财政支助。

身心康复和重新融入社会方面的援助

15. 委员会欢迎地方上的天主教学校和机构就被招募和卷入武装冲突的儿童的身心康复和重新融入社会的问题多次提出倡议。委员会注意到特别积极的方面是制定的一些项目,包括乌干达天主教教育部为儿童兵的救助和重新融入社会而编制的一个项目,以及耶稣会难民服务社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南基伍为儿童兵建立的一个过境和收容中心。

16. 委员会建议教廷继续支持关于被招募和卷入武装冲突的儿童的身心康复和重新融入社会的各种倡议。

七.国际援助与合作

国际合作

17. 委员会鼓励教廷继续在关于消除武装冲突中招募和利用儿童的国际论坛上发挥关键作用。

八.后续活动和传播

18. 委员会建议教廷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充分执行本建议,特别是将这些建议转达给教皇、法院、教义部、天主教教育部、天主教保健机构、宗座家庭委员会、主教大会以及在教廷的授权下工作的个人和机构,以便予以适当审议和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19. 委员会建议向广大公众、民间组织、青年团体、专业团体和儿童广泛提供教廷提交的初次报告和书面答复以及本结论性意见,以便就《任择议定书》及其执行和监测引起辩论并提高认识。

九.下一次报告

20. 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第8条第2款,委员会请教廷在下次根据《任择议定书》提交的定期报告中列入关于执行《任择议定书》和本结论性意见所载建议方面的进一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