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ERD/C/SVK/CO/11-12

消除一切形式 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Distr.: General

12January2018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

关于斯洛伐克第十一和十二次合并定期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

1.委员会在2017年11月28日和29日举行的第2598和2599次会议(CERD/C/SR.2598和2599)上审议了以一份文件提交的第十一和第十二次合并定期报告(CERD/C/SVK/11-12)。在2017年12月6日举行的第2609和2610次会议上,委员会通过了本结论性意见。

A.导言

2.委员会对缔约国提交第十一和第十二次合并定期报告表示欢迎。委员会也对缔约国按时定期提交其定期报告表示欢迎。委员会对于它与缔约国的庞大多部门代表团进行的坦率、建设性对话以及在审议报告期间缔约国提供的所有信息和在对话后提交的书面资料表示赞赏。

B.积极方面

3.委员会欣见缔约国批准下列国际人权文书:

《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2014年12月;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2013年12。

4.委员会欣见缔约国采取立法和政策措施,包括:

(a)《养育和教育法》修正案――《学校法》――该法禁止仅仅由于社会经济背景而将社会处境不利背景的儿童安置在特殊学校中,2015年6月通过;

(b)“2020年前罗姆人包容国家战略”及其七个相关行动计划;

(c)“促进和保护人权国家战略”,2015年2月通过;

(d)“2016-2019年防止一切形式的歧视行动计划”,2015年通过;

(e)“防止和消除种族主义、仇外心理、反犹太主义和其它形式不容忍现象行动计划”,2015年通过;

(f)“2016-2020年促进少数民族和种族群体权利行动计划”,2015年通过。

C.关切和建议

统计数据

5.尽管缔约国努力改进数据收集,但委员会感到遗憾的是,缔约国未向它提供关于人口种族构成情况的全面准确数据。委员会关切地注意到,官方数据似乎未反映正确的罗姆人人数。委员会还感到遗憾的是,缔约国未提供关于属于少数种族的人(特别是罗姆人)生活条件和社会经济地位的全面资料,这限制了对缔约国通过的不同方案和战略的有效监测(第2条)。

6. 委员会请缔约国收集关于人口组成和社会经济状况的可靠、最新、全面统计数据 , 按有少数群体聚居地区分列 , 以便为加强平等享有《公约》权利的政策提供充分的经验基础。委员会还建议缔约国改善数据收集工作 , 并增加收集渠道 , 以便在自我认同基础上 , 收集关于人口种族构成的数据 , 特别是关于属于罗 姆 少数群体的数据。委员会还提请缔约国注意委员会关于缔约国根据《公约》第一条提交报告问题的第 4 号 (1973 年 ) 一般性意见。

国家人权机构

7.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正在努力加强斯洛伐克国家人权中心,该机构已重新获得国家人权机构全球联盟资格认证小组委员会认证。然而,委员会仍然感到关切的是,斯洛伐克国家人权中心尚未完全符合《关于增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地位的原则》(《巴黎原则》)并继续被认证为“B”级。委员会还关切地注意到,分配给斯洛伐克国家人权中心的资源不足(第二条)。

8.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加紧努力 , 讨论并通过相关的法律修正案 , 以确保斯洛伐克国家人权中心完全符合《巴黎原则》 , 并落实全球国家人权机构联盟资格认证小组委员会的建议。委员会还重申其先前建议 ( 见 CERD /C/ SVK /CO/9 - 10, 第 15 段 ) , 并建议缔约国向斯洛伐克国家人权中心提供充分的人力、财政和技术资源 , 以使其能够作为国家人权机构和促进平等机构有效、独立地履行其任务。在这方面 , 委员会提请缔约国注意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机构促进履行《公约》的第 17 号 (1993 年 ) 一般性意见。

执行《反歧视法》

9.委员会仍然感到关切的是,虽然针对不同种族少数群体特别是针对罗姆人、穆斯林和非洲人后裔的种族歧视普遍存在,但缔约国未提供资料,说明在种族歧视案件中已提出的投诉、开展的调查和实施制裁的数目。委员会仍然感到关切的是,法庭审理种族歧视案件的时间仍然过长,从而对受害者有效诉诸司法产生负面影响(第二和第六条)。

10. 委员会根据其先前建议 ( 见 CERD /C/ SVK /CO/9 - 10, 第 7 段 ) , 敦促缔约国 :

(a) 加紧努力 , 确保充分执行《反歧视法》 , 以确保有效调查所有涉及种族歧视的投诉 ;

(b) 采取适当和有效措施 , 处理种族歧视受害者漫长的法庭诉讼问题 , 并采取一切必要步骤 , 保障所有种族歧视受害者获得有效的法律补救和赔偿 ;

(c) 定期向公务员、法官、治安法官和执法人员提供培训 , 以确保有效适用《公约》和关于种族歧视问题的法律 , 并确保这些人员在履行职责时 , 尊重和维护所有人权 , 同时也采取步骤消除种族歧视行为或做法 ;

(d) 为受《公约》保护的人举办提高认识活动 , 使其了解《公约》条款和提供保护防止种族歧视的法律框架。

出于种族动机的犯罪

11.委员会感到严重关切的是,有报告称,少数种族,包括罗姆人、穆斯林和非洲人后裔,遭受辱骂和殴打。委员会还对以下情况仍然感到关切:尽管采取了打击极端主义的措施,极端主义组织煽动种族歧视的活动在缔约国继续发生。委员会关切地注意到,尽管《公约》第四条(丑)款予以禁止,但参与煽动和鼓励种族歧视的组织或活动在刑法中未被视为一项罪行(第二和第四条)。

12. 委员会根据其关于执行《公约》第四条的第 7 号 (1985 年 ) 一般性建议和关于《公约》第四条的第 15 号一般性建议 , 并回顾其先前建议 ( 见 CERD /C/ SVK / CO/9 - 10, 第 6 段 ) , 敦促缔约国 :

(a) 审查其刑事立法 , 以确保其完全符合《公约》第四条 ;

(b) 保持警惕 , 展现意愿 , 利用诉讼程序应对煽动和鼓励种族歧视的组织和活动 , 以确保参与和资助这些组织和活动会受到起诉 ;

(c) 确保所有出于种族动机的犯罪 , 包括辱骂和殴打 , 都得到调查 ; 犯罪人受到起诉和惩罚 ; 在对犯罪量刑时 , 基于种族或肤色、血统、民族或人种的动机被视为加重情节。

仇恨言论

13.委员会对于媒体和互联网上持续出现的仇恨言论仍然感到严重关切。委员会还感到关切的是,政界人士对少数种族特别是罗姆人、穆斯林和非公民使用种族主义政治言论(第二条和第四条)。

14. 委员会根据关于打击种族主义仇恨言论的第 35 号 (2 0 13 年 ) 一般性建议 , 建议缔约国 :

(a) 采取有效措施 , 防止和打击仇恨言论 , 包括确保与媒体有关的立法符合国际标准 , 以防止、制裁和 阻慑 媒体上特别是通过互联网的任何种族主义表现 ;

(b) 确保所有仇恨言论事件都受到调查和起诉 , 并确保行为人受到惩罚 , 而不论其官方身份如何 ; 并提供关于举报的仇恨言论案件数目、起诉和定罪数目以及判给受害者赔偿的案件数目 ;

(c) 有效执行 “ 防止和消除种族主义、仇外心理、反犹太主义和其他形式的不容忍现象行动计划 ” , 为此划拨充分的财力、人力和技术资源 ;

(d) 对广大大众开展关于尊重多样性和消除种族歧视的提高认识活动。

虐待和过度使用武力

15.委员会严重关切的是,有大量报告称,执法人员对少数种族特别是罗姆人过度使用武力和虐待,包括辱骂和身体虐待。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对罗姆人居住区的突袭通常是在没有逮捕令或搜查令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且在许多情况下,罗姆人少数群体有人受伤,包括有儿童和老人受伤。委员会十分关切地注意到,大多数这些报告要么未得到适当调查,要么虽然启动了调查,但又被中止,而且大多数针对执法人员的投诉均被驳回。此外,委员会特别关切的是,对在MoldavanadBodvou的一个罗姆人定居点进行一次突袭后,受害者提出了关于过度使用武力的指控,但当局对所称虚假指控启动了调查,这可能阻止其他受害者举报警察虐待或过度使用武力的案件。委员会深感遗憾的是,缔约国尚未执行委员会以往的建议,即没有设立一个独立的监测机制来调查涉及警察的罪行。

16. 委员会回顾其先前建议 ( 见 CERD /C/ SVK /CO/9 - 10, 第 9 段 ) , 敦促缔约国 :

(a) 采取有效措施 , 防止警察对属于少数群体的人尤其是罗 姆 人过度使用武力、虐待和滥用权力 , 包括根据委员会关于培训执法人员保护人权的第 13 号 (1993 年 ) 一般性建议 , 确保在全国对执法官员开展适当的人权培训 ;

(b) 确保有效和彻底调查关于执法官员过度使用武力 , 虐待和滥权的所有指控 , 并且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 , 对其进行起诉和惩罚 , 同时考虑到这种行为的严重性 ;

(c) 确保曾 遭受执法人员过度使用武力之害的属于少数种族的人 , 特别是罗 姆 人 , 可获得有效的补救和赔偿 , 而且不会因举报此类案件而面临报复 ;

(d)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 , 加速建立一个独立的监测机制 , 调查涉及警察的罪行。

特别措施

17.委员会感到遗憾的是,关于通过和实施哪些特别措施消除长期存在的对罗姆人结构性歧视的具体资料缺乏。委员会虽然注意到缔约国通过了“罗姆人融入国家战略”,但感到关切的是,为其有效实施所分配的资源不足,国家、区域和地方当局之间的协调不足也对有效实施该战略产生负面影响(第二和第五条)。

18. 委员会回顾其关于歧视罗 姆 人问题的第 27 号 (2 000 年 ) 一般性建议和关于《公约》中特别措施的含义和范围的第 32 号 (2 00 9 年 ) 一般性建议 , 建议缔约国 :

(a)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 , 有效实施《反歧视法》 , 尤其是采取特别措施 , 消除对罗 姆 人产生影响的结构性歧视 , 并消除阻碍他们享受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一切障碍 ;

(b) 加紧努力 , 确保在与罗 姆 人社区和从事罗 姆 人问题工作的民间社会组织密切合作和加强协商的情况下 , 有效实施罗 姆 人融入国家战略 ;

(c) 确保为执行该战略划拨充足资源 , 并确保负责执行该战略的各部门之间的有效协调 , 例如罗 姆 人族群全权代表以及国家、区域和地方当局。

少数种族的政治参与

19.委员会注意到,关于缔约国少数种族政治代表情况的统计数据缺乏,关于为促进其政治参与而采取的措施方面的资料也缺乏(第二和第五条)。

20.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采取有效措施 , 确保属于少数种族的人尤其是罗 姆 人充分参与公共事务 , 担任决策职位 , 参与代表机构的工作。委员会还促请缔约国加强努力 , 确保少数种族平等参与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机会 , 并促进他们担任私营部门的决策职务。委员会请缔约国在下次定期报告中提供关于少数群体担任决策职位和当选代表机构成员情况的统计数据。

适当住房权

21.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采取了一些促进落实罗姆人社区土地所有权的措施。然而,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这些措施对终止隔离住房的作用有限。此外,委员会仍然特别关切的是:

(a)罗姆人继续生活在缺乏卫生设施、饮用水、供电、排污系统和废物处置的定居点;

(b)罗姆人社区的住宅隔离现象持续存在,主要在该国东部,隔离手段包括建造隔离墙,将罗姆人与其他人口隔离;

(c)在许多情况下,罗姆人继续面临强迫迁离,部分原因是他们缺乏保有权保障(第5条)。

22. 委员会根据其先前建议 ( 见 CERD /C/ SVK /CO/9 - 10, 第 12 段 ) , 敦促缔约国 :

(a) 与受影响社区和有关个人进行真正协商 , 采取适当和有效措施 , 提供适足住房 , 并改善罗 姆 人的生活条件 ;

(b) 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 制止影响罗 姆 人的隔离居住 , 包括明确禁止建造隔离罗 姆 人和非罗 姆 人社区的隔离墙 , 并追究鼓励或制定隔离政策的地方当局的责任 ;

(c) 加紧努力 , 向罗 姆 人社区提供土地 保有权 保障 , 包括通过将非正规住区合法化 , 防止强迫迁离 , 而且 , 在无法避免迁离的情况下 , 确保向受影响的家庭和个人提供适足的替代住房和赔偿。

健康权

23.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有报告称,医务人员给予罗姆人歧视性待遇,将罗姆人,特别是妇女和女童,隔离于医院不同科室。委员会感到严重关切的是,有资料称,罗姆人妇女在接受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服务时面临辱骂和暴力。此外,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尽管缔约国提供了资料说明为防止强迫绝育和向受害者提供赔偿所采取的措施,但遭受强迫绝育的罗姆人妇女仍然很难获得司法救助、补偿和赔偿(第5条)。

24. 委员会促请缔约国 :

(a)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 , 防止和消除医疗保健系统对罗 姆 人的一切形式歧视和隔离 ;

(b) 确保罗 姆 人 , 特别是妇女和女童 , 在接受保健服务时都受到尊重 , 不受歧视 ;

(c) 有效调查保健系统中针对罗 姆 人的所有辱骂和身体暴力行为以及歧视性待遇 , 并起诉和处罚责任人 ;

(d) 开展旨在提高医务人员认识的活动和培训 , 以消除种族歧视的行为或做法 ;

(e) 确保在未得到其知情同意遭受绝育的罗 姆 人妇女受害者获得有效的补救和适当补偿 ; 将犯罪人绳之以法并确保关于绝育情形中的知情同意问题的法律和条例得到切实执行。

受教育权

25.尽管缔约国已采取措施,防止根据社会背景将儿童安置在特殊学校内的做法并向罗姆人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机会,但委员会仍然严重关切的是,在教育系统中存在对罗姆人儿童产生影响的持续、广泛和系统性的歧视和隔离做法(第二、第三和第五条)。

26. 委员会根据先前建议 ( 见 CERD /C/ SVK /CO/9 - 10, 第 11 段 ) , 建议缔约国 :

(a)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 , 解决教育系统中对罗 姆人儿童 的歧视和隔离根本原因 , 同时考虑到 , 种族隔离状况不一定是由政府政策产生的 , 而可能是导致社会排斥的私人行为的非预期副产品 ;

(b) 有效执行《学校法》和《反歧视法》 , 以消除罗 姆人儿童 在专门班或学校中人数过多的情况 , 并采取适当步骤 , 将他们纳入主流教育之中 ;

(c) 加紧努力 , 确保罗 姆人儿童 享有获得高质量教育包括学前教育的平等机会 , 以防止他们未来在教育制度中面临隔离。

难民和寻求庇护者

27.委员会关切地注意到,有资料称,寻求庇护者,包括无人陪伴儿童和有子女家庭,常常被长时间拘留,很少对他们使用拘留替代办法。此外,委员会虽然注意到缔约国提供的关于斯洛伐克融合政策的资料,但感到遗憾的是,关于该政策执行情况和影响力的全面详细资料缺乏,特别是关于非公民不受歧视地获得受教育、就业、住房和社会保护途径的资料缺乏(第二和第五条)。

28. 委员会敦促缔约国确保没有任何儿童因为其移民地位而被拘留 , 对寻求庇护者采用拘留替代办法 , 将 拘留仅 作为最后手段使用 , 而且期限应为最短的适当时间。委员会还敦促缔约国确保使拘留中心和收容中心的条件符合国际标准。委员会请缔约国在下次定期报告中提供资料 , 说明斯洛伐克融合政策的执行结果 , 即在移民、难民、寻求庇护者等非公民不受歧视地获得教育、就业 , 住房和卫生保健的情况。

D.其他建议

批准其他文书

29. 考虑到所有人权的不可分割性 , 委员会促请缔约国考虑批准它尚未批准的国际人权文书 , 特别是载有与可能会遭受种族歧视的群体直接相关条款的条约 , 包括《保护所有移 徙工 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

《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的后续行动

30. 参照关于德班审查会议后续行动的第 33(2 00 9) 号一般性建议 ,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考虑到 2 00 9 年 4 月举行的德班审查会议的成果文件 , 落实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有关不容忍行为世界会议 2 00 1 年 9 月通过的《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 , 并据此提出报告。

非洲人后裔国际十年

31. 根据大会第 68/237 号决议 , 委员会请缔约国考虑到委员会关于对非洲人后裔的种族歧视问题的第 34(2 0 11) 号一般性建议 , 在下次定期报告中列入详细资料 , 说明在非洲人后裔国际十年框架下采取的具体措施。

与民间社会协商

32.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在编写下次定期报告和落实本结论性意见过程中继续与处理人权保护问题 ( 特别是致力于消除种族歧视 ) 的民间社会组织进行协商 , 增加与这些组织的对话。

落实本结论性意见

33. 委员会根据《公约》第九条第一款和委员会《议事规则》第 65 条 , 请缔约国在本结论性意见通过后一年内提供资料 , 说明上文第 14 段 (a) 项和第 22 段 (b) 项所载建议的落实情况。

特别重要的段落

34. 委员会谨请缔约国注意 , 上文第 8 、第 16 、第 24 和第 28 段所载建议特别重要 ; 并请缔约国在下次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为落实这些建议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

资料传播

35.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在提交报告时使公众能随时索取并查阅报告 , 同时使用官方语言并酌情使用其他通用语言以类似方式公布委员会关于这些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

编写下次定期报告

36.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在 2 0 2 0 年 1 月 1 日前提交第十三次定期报告 , 编写报告时应考虑到委员会第七十一届会议通过的报告准则 ( CERD /C/2 00 7/1) , 并阐述本结论性意见所提出的所有要点。根据大会第 68/268 号决议 , 委员会促请缔约国遵守定期报告 21,2 00 字的篇幅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