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AT/C/66/D/825/2017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

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Distr.: General

7 June 2019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禁止酷刑委员会

委员会根据《公约》第22条通过的关于第825/2017号来文的决定 * **

来文提交人:

T. (由律师Neda Khansan代理)

据称受害人:

申诉人

所涉缔约国:

瑞典

申诉日期:

2017年5月9日(首次提交)

实质性问题:

被驱逐回阿富汗后可能遭受酷刑

委员会获悉对提交人的驱逐令已经过期,他现在可以向瑞典提交新的庇护申请,因此在2019年5月3日的会议上决定停止对第825/2017号来文的审议,但有一项谅解,即申诉人若再次面临被强行逐出缔约国领土的风险,有权向委员会提交一份新的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