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届会议

1999年1月15日至2月5日

临时议程项目7 *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21条的执行情况

联合国各专门机构就《公约》在其活动范围内各领域的执行情况所提出的报告

秘书长的说明

增编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1.1998年10月29日,秘书处代表委员会请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在1998年12月5日之前,向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说明各国向粮农组织提供的关于《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4条及相关各条的执行情况的资料,以增补第二十届会议将审议的《公约》缔约国报告所载的资料。本说明附有粮农组织编写的关于阿尔及利亚和中国的国家简介。

2.委员会征求的其他资料涉及粮农组织为促进《公约》第14条及相关各条的执行而推展的活动、执行的方案及作出的政策决定。

3.以下所附的报告是依据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的。

附件

粮食及农业组织为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

第二十届会议编写的缔约国国家简介

阿尔及利亚

农业

1995年,农业部门产量占国内总产值的9.6%。同年,进口总额的15%是粮食产品,其中52%是基本粮食,如谷物。尽管该国具有农业生产潜力,但会更多地依赖粮食进口。

为处理这个问题政府已制定一套农业部门发展战略,目的在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粮食安全,并且顾到人口所涉的社会问题。

从事农业的妇女

1987年,妇女占农村人口50%,约占总人口19.2%。

妇女在该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起重要作用。她们对当地工艺产品(地毯、陶瓷,等等)的生产作出贡献,并积极从事农业活动,特别是山区(舍努、卡比利亚、吉杰勒、欧雷斯)的农业活动。

在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方面妇女参与程度被低估,这主要是因为缺乏最新及准确的分类数据和统计数字,特别是住户一级的数据和统计数字。

妇女以三个基本方式对家庭粮食安全作出贡献:

妇女在农场提供大量以生产粮食所必需的劳动力;

食品制作似乎全由妇女负责;

妇女将其大部分收入用于购买粮食,她们的收入来自从事农业和非农业工作所得的工资。

妇女参与决策

妇女获得实现粮食安全所必须的权力和资源方面(政治代表权、教育、技术、信贷、研究、推广服务,等等),存在性别差距。

尽管1980年代初阿尔巴尼亚的机构性支助大大改善,但妇女在经济社会的参与和决策方面远远落后于世界各地的对等者。

妇女获得生产性资源的机会。

妇女获得生产性资源(如土地、信贷技术和教育)的机会极不平等。法律、社会和体制障碍是主要原因。

土地。虽然民法允许妇女拥有土地和卖买土地, 但她们很少拥有自己的可耕地。由于无法行使其土地拥有权,妇女缺乏抵押品,因此没有机会获得信贷和技术等其他资源。

信贷。提高农业产量,必须有信贷,但农村妇女获得信贷的机会极少。妇女获得信贷的主要障碍是文盲、资料短缺、传统和习俗,以及如上述的特别是没有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品。

技术。妇女在劳动中很少机会获得节省劳力的设备和技术,这些设备和技术可以提高农活和家务劳动的效率,以及增加农业收成和提高粮食产量。妇女获得技术的机会受到几个因素的限制,其中包括缺乏购买技术的信贷。传统观念一向鼓励男人支配机械化土地平整工作,把劳动强度较高和耗费时间的任务(如用手采摘、用手除杂草和收割)留给妇女。

政策规划

女农民的重大贡献很少受到重视。规划者和决策者几乎只依靠没有计及妇女劳力的官方统计数字。微量统计的常有缺点是低估妇女广泛参与非正规部门的生产、农业活动和创造收入活动。缺乏以性别分列的数据,就无法评价妇女的经济贡献,并使规划者更易将妇女农民排除于政策和支助方案之外。

有助于提高妇女地位的机制

阿尔及利亚政府已批准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社会和家庭事务部已设立一个提高妇女地位委员会。委员会由从事妇女地位问题的各种专家组成。但是,委员会工作中没有想到农村妇女和与农业部门有关的问题。

妇女组织特别是农村妇女组织的数目越来越多。农村组织把重点放在识字和保健方面,并向农村妇女活动提供支助。

农业和渔业部在其五年发展战略框架内采取措施,以帮助提高农村妇女地位。这些措施符合全国农业协商委员会所提出的有关农村妇女的建议和1995年《北京行动纲要》。其目的是提高农村妇女的社会经济地位,帮助她们充分参与发展过程。

粮农组织已制订一项《1996-2000年近东地区区域行动计划》,目的是刺激近东地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公平增长。在阿尔及利亚,粮农组织还执行一项旨在促使农村妇女参与发展的发展方案,办法是制定一项改善农村妇女及其家属的经济情况的干预战略。

建议

需要统计资料说明不同情况下的农村妇女的社会特点和经济特点,以便制定战略目标和目的,以及设计使农村妇女受益的项目。

应当进行下列研究: 妇女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土著;妇女在自然资源和环境管理方面所起作用;粮食加工和销售的各个方面;在生产性任务和繁殖方面的性别分工问题;提高妇女生产率和增加其收入的技术。

使经济、农业和社会领域的决策者和政策制定者对性别问题敏感,并向他们提供训练。

必须有更多妇女担任决策职位,并向从事农业问题的规划者、决策者和研究工作人员提供使其对性别问题敏感的训练。

也必须制定一套机制,执行有关土地权的现行法律,并确保男女双方特别是女户主有平等机会获得土地所有权。

以帮助妇女加入用户团体和支持妇女信贷团体的方式使妇女有更多机会获得信贷和技术。

中国

农业

中国仍处于由中央规划经济迈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时期。在这个时期,由于政府经济改革的有利情况,中国农业和农村部门有着稳定的发展。

约15年前,政府在农田利用方面实行承包责任制,不仅解放了农村劳动力,而且使国民经济和农村地区产生重大变化。全国各地已采取重大措施,设法稳定和改善农田承包责任制。承包责任制15年期将满, 为确保所有农民都能享有长期土地使用权,政府提倡将农民土地承包责任制再延续30年。

为了在本世纪末达到消灭贫穷的目标,政府颁布了一项“减贫和经济发展对等援助”政策。按照该项政策,经济方面较先进省份应向较穷省份 提供必要的发展援助。

自1978年中国政府执行改革政策以来,中国东部与中西部之间的发展差距越来越大。中国东部气候宜人、资源较多、基础设施较佳、进入市场机会较大,因此比较富庶。为了缩小差距,政府已经决定向中国中西部提供更多援助,办法是执行优惠政策,以及给予财政和科技支援。

1997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1998年中国经济发展制订准则,其中优先注意持续进行经济改革,并进一步促进作为国家经济基础的农业部门。

农村人口移徙

中国人口正经历大规模的临时移徙和长期移徙,这是经济改革的结果和对改革的自发反应,也是政府政策 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政府帮助并鼓励移徙,理由是移徙促进“更均衡的发展”有助于重新分配剩余劳动力,推动有效率和可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帮助迅速创造财富,使农村各类人口特别是较穷地区的人民受惠。

男工占农村地区移徙人口的大部分。女工人数比例从1987年的55.8%降到1990年的45.3%(1990年中国人口普查)。男性反而超过女性的原因之一是1980年代后期中国经济起飞。在这个期间,男移徙者纷纷往城里寻求较佳经济机会,其人数比其他形式的农村人口流动增加较快。此外,以女性为主的流动––––例如为家庭团聚和结婚而移徙,在同一期间所占比例相对减少。

中国发达地区妇女移徙人数占人口比例大于较不发达地区。

妇女在农业方面所起作用

中国妇女在粮食生产、制做、保藏和分配方面起关键作用。事实上,妇女占农业劳动力高达74%, 视地区不同而各异。但是,过去的发展计划和推广服务把重点放在男人及男人的农田生产需要方面。

上述男性向外迁移的直接后果是,“从事农业的女性人数越来越多”。此外,女移徙者往往是年轻和未婚女性,因此导致“农业人口老化”现象, 年老妇女成为主要农民。留在农村的妇女被认为应当单独负起农业生产和家务劳动的责任。由于劳力要求高,她们往往做得精疲力竭。年老妇女虽然留下来从事农业活动,但她们很少能够维持从前的耕作水平。农业越来越不受重视和妇女地位较低意味着从事农业的女性人数越来越多,并因此导致妇女地位进一步下降、农业情况越来越差。

市场经济扩大和农户贫穷状况导致更多男性移徙,因此女人成为一家之主。

从事专门生产活动的家庭中,妇女在商品生产方面起主要作用。从事专门活动的工人有50%是妇女,她们创造的商品总产值占55-65%。

提高妇女地位的机制

1978年,中国政府为经济转型而逐步努力,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改善农村经济和扩大多样化农业经济。家庭承包责任制改变了妇女的工作形式,使她们能够分配时间从事农活和家务。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一个国家组织,其主要职责是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利益。全国妇联与政府密切协作,利用专业妇女的经验帮助农村妇女。

国务院国家儿童和妇女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中国方案(即《北京行动纲要》的中文译本)执行工作。委员会成员共有17个部、委员会和5个非政府组织。

联合国系统在中国设立一个贯彻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的工作队,以协调各种活动和查明后续支助方面的其他需要。粮农组织积极参加工作队的工作。

粮农组织还从农业发展和市场经济角度研究农村人口移徙问题和中国西北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的农业妇女状况,并为农业妇女制订试验性数据库,作为干预措施的规划工具。

取得农业资源的机会

土地。妇女虽然缺乏土地所有权,但可以通过中央按人均分配办法获得土地。

国家按户口大小分配土地。理论上,大家庭有机会获得较多土地,男女都可以在土地上耕种。

推广服务和训练。妇女是农业发展的关键,特别是因为男移徙者越来越多。但是,妇女获得推广服务市场资料和各种训练的机会受到限制。下列因素限制妇女学习新的更佳的农业生产技术:

时间有限––––妇女必须从事农活和家务。

妇女教育程度较低;

推广服务以男性为目标,因为他们被认为是一家之主,负责私人领域以外的职务。

建议

发展政策和规划必须考虑到妇女粮食生产者的作用,职责和需要

按性别分类的农业统计数据是引起发展方面的决策者注意的重要的必备条件。

应使从事农业问题的规划者、决策者和研究工作人员认识社会经济问题和性别问题,并提供对性别问题注意的训练。着重采用实际工具以纠正目前在规划、决策、农业研究和推广服务提供方面的性别偏见。

亟须推行农业推广方案并调整其服务方向,以支援大多数农业劳动力,即女农民

推广工作人员应重新接受训练,以加强他们与女农民合作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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