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男性

166 903

168 152

168 869

168 164

169 513

女性

162 288

162 265

161 773

160 961

161 262

总数

329 191

330 417

330 642

329 125

330 775

女性所占比例

49.3

49.1

48.9

48.9

48.8

教育部资料 :2009年 。

表2显示1至6年级女生入学总数占入学总人数的52.3%。

表2按性别和年级划分的2008年中学入学率

年级

合计

1

19 741

20 673

40 414

2

19 831

21 224

41 055

3

18 486

20 054

38 540

4

10 759

12 784

23 543

5

10 779

12 365

23 144

特殊教育

64

68

132

总计

79 660

87 168

166 928

百分比

47.7

52.3

100

教育部资料 :2009年 。

远程教育

表3远程教育课程入学学生人数

课程

性别

2005

2006

2007

2008

初级教育证书

523

276

526

395

944

556

662

557

总计

1 467

832

1 188

952

博茨瓦纳政府

颁发的中等教

育证书

1 264

1 235

1 038

1 354

2 693

2 348

1 892

2 815

总计

3 957

3 583

2 930

4 169

资料来源 :博茨瓦纳远程和开放教育学院,2009年 。

上文表3显示了初级教育证书和博茨瓦纳政府颁发的中等教育证书在2005年到2008年的入学率。数据显示,与男子相比,更多的妇女从远程教育中受益。从非正规教育的入学率中观察到同样的趋势,与男子相比,每年有更多的妇女参加非正规教育(见表4)。

表4按年份和性别划分的参加非正规教育人数

性别

2005

2006

2007

2008

3 880

3 771

3 462

2 975

6 814

7 268

7 297

5 445

总计

1 0 69 4

1 1 0 39

1 0 7 59

8 428

教育部资料 :2009年 。

评论19

请提供关于博茨瓦纳少女怀孕率数据,以及少女怀孕对女孩教育的影响。

表5中学辍学总数

性别/年份

2005

2006

2007

共计

1 535

3

1 266

2 804

2 628

1 049

2 248

5 925

总计

4 163

1 052

3 514

8 729

女孩所占的百分比

63

99.7

64

中学辍学学生中大部分为女孩,这可从表5看出。可能的因素是女孩因怀孕而从学校辍学。

请说明迪发拉娜继续教育项目(评估返校重读政策效用和意义的试点项目)是否延长了期限,并说明为加强向怀孕少女提供继续教育(产前产后)活动而采取的其他措施建议。

迪发拉娜继续教育项目(评估返校重读政策效用和意义的试点项目)的建议已经得到执行,并制定了实用的政策准则。这些准则包括以下内容:

小学教育

·12岁以下怀孕的学生将从学校退学,12岁或以上怀孕的学生可考虑留在学校,但父母必须提供同意书,并有医生证明书。

·退学的学生将允许给予6个月产假,她们将在下一学年回到学校。

·学生返回前,须出示由医生开具的健康医疗证明书。

·当她们从产假结束后重返学校时,须根据是否有空缺(包括这些学生退学的学校)来决定这些学生将到哪所学校上学。

·所有退学的学生要遵守资助合同规定的有关怀孕的政策。

中学教育

·除非有父母的书面同意书,而且她们的健康情况不适宜上学,任何学生均不得因怀孕而退学。

·如果发现学生在需要考试学年怀孕时,应作出特别安排,让考生参加考试。

·(让另一名学生怀孕)的学生将被允许继续上课。

·学生有义务遵守医生的建议,家长须留意怀孕的学生定期接受产前护理。

·生完孩子,而且在医生证明该学生健康状况良好之后,该学生必须在强制隔离(除非在考试期间,医生证明可以返校,否则需要4周时间)后才能返回学校。

·学校应向怀孕的学生提供学习和咨询方面的支持。通过指导和辅导教师,学校老师应确保怀孕学生在产假期间有功课做,父母应负责领取学习材料。

·任何因怀孕需退学的学生必须立即通知教育专员办公室,以便安排她回家(回到博茨瓦纳)生孩子,该学生必须在医生已证明她身体健康后才能 返回学校继续上学。

·所有退学的学生要遵守资助合同规定的有关怀孕的政策。

第11条

评论20

请提供资料说明,为更好遵守第11条而采取的步骤,包括暂行特别措施。该条款规定,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消除在就业领域对妇女的歧视,以确保男女在该领域平等享有相同权利。

1997年,政府指示对涉及博茨瓦纳妇女地位的法律进行研究。该研究旨在提供审查法律和政策的基础,以确保博茨瓦纳遵守《公约》及其规定的标准。1998年9月提交了研究报告后,举办了几期讲习班,以便向更广泛的利益攸关者宣传研究成果。该报告为审查包括《就业法》在内的一些法规提供了资料。该法律确保男子和妇女在就业领域的平等,其中指出:“没有任何法律明确规定在雇主招聘程序中禁止基于性别的歧视。”

在修订该法律之前,该法律以下条款对妇女歧视:

·第115:禁止雇用妇女在矿井下工作。但这项规定现已被删除。

·第116条:禁止未经本人明示同意雇用妇女在晚间从事工业或农业工作。该规定现已被删除。

评论21

请提供按性别分列、呈现时间趋势的最新统计数据,详细说明妇女在公共和私营部门就业的总体情况,并请提供资料,说明男女同工不同酬的情况。

2007年3月至2008年3月,所有正规就业部门就业人数增加了7.1%,由2007年3月301 978人,增加到2008年3月323 411人。私营部门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54.4%。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就业人数分别占32.9%和8.4%。在此期间半国营的就业人数只占总就业人数的4.4%。男子和妇女是根据他们的优点获得招聘,也是根据他们的表现获得晋升。表6和7显示2007年和2008年按照行业、公民身份和性别划分的有酬员工的平均收入。

表62007年3月按行业、公民身份和性别划分的有酬员工估计每月平均收入

公民身份

非公民

所有雇员

行业

合计

合计

合计

农业

770

734

756

1 462

2 441

1 651

890

858

879

采矿和采石

6 814

8 308

7 013

23 994

15 808

32 044

7 635

8 629

8 193

制造业

1 756

969

1 350

6 025

4 215

5 654

2 201

1 058

1 634

供水和电力

9 139

9 147

9 141

33 747

16 177

32 911

9 352

9 160

9 317

建筑

1 776

1 862

1 789

7 490

10 968

7 601

2 386

2 065

2 342

批发和零售

1 970

1 517

1 744

6 322

4 750

6 065

2 499

1 603

2 075

旅馆和餐馆

1 712

1 189

1 384

4 396

4 238

4 335

1 928

1 285

1 532

运输和通信

5 431

4 799

5 222

6 111

7 628

6 215

5 537

4 875

5 339

金融中介

8 073

6 668

7 196

44 059

20 184

39 532

9 884

6 768

7 972

房地产

4 607

5 130

4 769

20 414

12 173

19 020

6 310

5 496

6 069

教育

5 909

4 115

4 873

10 505

6 460

8 551

7 359

4 702

5 901

保健和社会工作

3 752

3 169

3 299

9 245

8 248

8 815

5 879

3 787

4 399

其他社区服务

2 385

1 531

1 967

2 802

3 740

3 141

2 425

1 661

2 059

私营和半国营部门

3 328

2 414

2 942

9 167

6 433

8 894

3 994

2 599

3 458

私营部门

2 863

2 038

2 512

8 639

6 152

8 426

3 554

2 237

3 049

半国营部门

8 204

6 968

7 722

22 774

16 337

21 686

8 969

7 130

8 267

中央政府

3 760

4 104

3 928

5 175

6 177

5 479

3 795

4 127

3 956

地方政府

3 455

3 105

3 294

9 730

6 581

8 364

3 549

3 152

3 366

所有部门

3 461

3 044

3 275

8 860

6 409

8 584

3 905

3 151

3 596

表72008年3月按行业、公民身份和性别划分的有酬员工估计每月平均收入

公民身份

非公民

所有雇员

07年 9月

07年 3月

行业

合计

合计

合计

农业

758

696

735

3 773

5 737

4 178

1 065

928

1 015

689

879

采矿和采石

6 957

8 208

7 113

30 690

16 929

29 339

7 948

8 489

8 015

7 944

8 193

制造业

2 011

1 215

1 617

7 549

5 379

7 109

2 565

1 332

1 978

2 174

1 634

供水和电力

7 263

10 482

7 943

37 148

37 148

7 412

10 482

8 057

7 769

9 137

建筑

1 428

1 680

1 456

4 071

3 105

3 945

1 776

1 896

1 790

1 808

2 342

批发和零售

2 216

1 629

1 940

6 951

5 911

6 805

2 665

237

2 235

2 822

2 075

旅馆和餐馆

1 343

1 055

1 171

6 121

6 500

6 255

1 567

1 152

4 632

1 593

1 532

运输和通信

4 805

5 413

4 973

10 028

4 037

9 311

5 185

3 111

1 322

6 045

5 339

金融中介

10 624

8 485

9 245

25 853

21 514

24 927

12 435

8 145

9 775

8 704

7 972

房地产

4 775

6 614

5 368

17 666

8 199

16 444

5 680

6 650

5 982

4 896

6 069

教育

6 773

5 308

5 933

11 197

8 724

10 147

8 282

6 118

7 119

6 667

5 901

保健和社会工作

5 350

4 129

4 526

11 032

7 969

9 427

6 894

4 764

5 523

5 980

4 399

其他社区服务

2 870

1 706

2 144

6 751

4 678

5 689

3 205

1 874

2 385

1 953

2 059

私营和半国营部门

3 358

2 867

3 158

9 355

7 238

8 882

3 956

2 532

3 553

3 659

3 458

私营部门

2 860

2 396

2 671

8 776

6 796

8 330

3 473

2 029

3 074

3 212

3 049

半国营部门

9 094

8 593

8 896

23 038

22 148

22 883

9 837

8 834

9 449

8 981

8 267

中央政府

4 064

4 663

4 322

10 180

7 817

9 506

4 174

4 693

4 396

4 443

3 956

地方政府

3 248

3 111

3 183

13 006

8 480

11 158

3 412

3 180

3 302

3 291

3 366

所有部门

3 587

3 518

3 558

9 493

7 352

8 993

3 985

3 333

3 809

3 858

3 596

评论22

请提供资料说明妇女参与非正规经济部门的情况,包括与非正规经济部门男子就业人数、与正规经济部门妇女就业人数、以及与妇女人数最多的非正规经济部门的比较。

2007年非正规部门调查估计非正规商业的总数为40 306家,其中67.6%由妇女拥有,32.4%由男子拥有。这些商业大多数是批发和零售贸易,占总数的39%,之后是房地产、制造业和酒店及餐馆,分别占20.7%、11.3%和10.3%。表8显示了妇女和男子参与非正规商业的情况。

表82007年按行业和性别划分的非正规部门的商业情况

行业

公民身份

非公民

所有雇员

百分比

农业

501

581

1 082

2.7

制造业

1 223

3 320

4 543

11.3

供水和电力

65

65

0.2

建筑

1 293

74

1 367

3.4

批发和零售

3 388

12 583

15 971

39.6

旅馆和餐馆

678

3 460

4 138

10.3

运输和通信

1 294

1 352

2 646

6.6

金融中介

37

100

137

0.3

房地产

3 573

4 773

8 346

20.7

教育

10

67

77

0.2

保健和社会工作

306

135

441

1.1

其他社区服务

701

792

1 493

3.7

总计

13 069

27 237

40 306

100.0

第12条

评论23

请提供资料说明,艾滋病毒/艾滋病防治方案是否已纳入性别观点,包括预防母婴传染的抗逆转录病毒药品的供应情况。

妇女比男子更容易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政府率先采取干预措施,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这种流行病,它宣布与艾滋病毒/艾滋病做斗争,并在各级大量投资防止该疾病蔓延。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办法包括通过男子和妇女使用避孕套和预防性病管理方案。所有公共卫生设施均可获得预防母婴传染方案提供的服务。民众也可通过公共医疗服务设施免费获得抗逆转录病毒疗法。截至2009年7月底,共有105 286名患者在公共医疗部门接受治疗,其中61.8%是妇女,约6.8%患者为儿童。

采取多项干预措施的结果反映在2005年和2006年开展的哨点监测报告的改进方面。15至49岁之间的孕妇发病率有所下降,从2002年的37.4%下降到2006年的32.4%。

促进男子的参与旨在增加男子参与性生殖健康方面的事项,并有助于减少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传播,防止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该方案战略是为了应对男女在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方面脆弱性的问题,特别是在艾滋病毒/艾滋病方面的问题。这些脆弱性问题被认为存在于个人、方案和社会这三个方面。

评论24

请提供产妇死亡率资料,并提供资料说明有关流产的现行法律、秘密流产的妇女人数及因此死亡的人数、以及避孕药具的普遍采用和供应情况。请提供资料,说明全面性教育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的提供和参与情况。

产妇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原因包括出血、惊厥和堕胎等。不安全堕胎也增加产妇死亡率。2007年,14%的产妇死亡是因不安全人工流产造成的。

《刑法典》第160条规定:

1.任何人打算诱使一名女子流产,无论她是否怀有孩子,非法给予她或促使她服用任何毒药或其他有害物品,或使用任何形式的暴力,或使用任何其他手段,均属犯罪行为,可判处不超过7年的监禁。

2.尽管有第(1)款的规定,但是,在下列情况中和在下列条件下终止怀孕或在怀孕前16周堕胎,根据本条款规定不得将其视为犯罪:

(a)凡进行操作的医务人员通过可接受的证据确认,怀孕是强奸、沾污或乱伦的结果,而且是受害者要求终止怀孕或堕胎,或在受害者无能力提出此种请求时,由她的亲属或监护人,或代替父母者提出;或

(b)凡继续怀孕会对孕妇生命带来风险或对她的身体或精神健康造成伤害,而且这名妇女同意终止怀孕或流产,或在她无能力给予上述同意,由她的亲属或监护人或代替父母者给予;或

(c)凡有确定的证据表明,如果让孩子出生,这名孩子很有可能遭受或随后出现严重的身体或精神异常或疾病,以至于成为严重残疾人,而且孕妇同意终止怀孕或流产,或在她无能力给予上述同意,由她的亲属或监护人或代替父母者给予:

条件是:

1.终止怀孕或流产是由经过注册的医务人员在政府医院或经过注册的私人医院,或在卫生署署长为此目的批准的诊所进行;

2.两名医务人员以书面形式给予他们真诚的意见,说明在上文(b)款所述情况下,继续怀孕会对孕妇生命带来风险或对她的身体或精神健康造成伤害;或在上文(c)款所述情况下,如果让孩子出生,这名孩子很有可能遭受或随后出现严重的身体或精神异常或疾病,以至于成为严重残疾人。

怀孕妇女进行堕胎

任何怀孕者有意进行流产,非法给自己服用毒药或其他有害物品,或使用任何形式的暴力,或使用任何其他手段,或允许别人让她服用这种物品或对她使用这种手段,均属犯罪行为,可判处不超过3年的监禁。

计划生育方案

在博茨瓦纳可获得以下计划生育服务:

·改变行为的宣传和信息方案,在个人、家庭、社区团体和国家一级的教育和宣传;

·健康评估和提供避孕方法;

·根据医疗工作人员手册检查性传播感染疾病;

·按照目前既定的癌症检查程序对子宫颈癌、乳腺癌、前列腺癌和睾丸癌进行检查;

·产后保健,包括提供避孕药具;

·也可以综合方式进行不孕评估、性病治疗、艾滋病毒检测和癌症检查;

·作为计划生育组成部分进行辅导;

·流产后保健和供应计划生育用品;

在博茨瓦纳可获得以下计划生育方法:

·复方口服避孕药(低和高剂量)

·孕激素药片

·宫内避孕器

·避孕套

·哺乳期闭经

·安全期避孕法

·体温法

·输精管结扎

·输卵管结扎

第13条

评论25

请说明已采取何种措施支持和减轻妇女,包括农村妇女的贫穷困境,并说明正在采取何种行动促进推动妇女获得土地和信贷。

博茨瓦纳政府确定贫困是阻碍妇女对国家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有意义贡献的关键问题之一。为了解决这种情况,妇女事务司实施了一个增强经济能力的方案,以增强妇女的能力,提高她们在所有发展领域的地位。该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增强经济能力减轻妇女的贫困;通过小企业为妇女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妇女团体、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和妇女企业家参与所有促进、揭露和提高她们社会和经济地位的活动,以及促进妇女团体、社区组织、非政府组织和企业家合作和建立网络,以期加强妇女占有市场的比例。

以下国家经济机会的政策已经实施。

公民企业发展局:与致力于将妇女作为目标群体增强她们能力的中小型企业及微型企业的财务援助方案和政策不同,公民企业发展局又回到不分性别的经济战略。其要求是公民应具有商业计划,而且是“可行的和可持续的计划,该计划应对国家经济有增值的潜力,并有自己产品的市场”。

国家农业发展总体规划:这是修订后的国家粮食战略,是政府为了提供农业信贷而制定的。鉴于大多数农业生产者是妇女,该方案能增强她们能力。

畜牧业基础设施管理与发展方案:该方案于2007年4月开始实施,其目标是通过提高牛和小牲畜的生产率促进粮食保障;改善放牧区资源的利用和养护;通过向穷人提供资源消除赤贫;并为安全和卫生加工家禽产品提供基础设施。

通过这一方案,帮助资源匮乏的农民购买小牲畜和饲养茨瓦纳鸡及珍珠鸡。

综合支助可耕地的农业发展方案:综合支助可耕地的农业发展方案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建立集体围栏,供应饮用水,提供种子和化肥,协助获得信贷和建立农业服务中心等。该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增加粮食生产,促进家庭和国家一级的粮食保障。

其它方案:一些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组织有特定的方案,来为增强妇女经济能力提供资金、技能和教育(如全球基金和妇女金融之家),还有其他政府部门与妇女合作,以期增强她们的能力,其中包括非正规教育司、农业部和社会服务司。

建立博茨瓦纳妇女金融之家的目的是增强弱势妇女的经济能力和发展她们的创业技能。其活动包括调动储蓄计划;用于周转资金的小额贷款以及提供管理和会计技能的基本培训。

基督教女青年会:该协会于1962年成立,其任务是全面地发展妇女和青年,向她们提供一个分享技术和经验的论坛,通过筹措当地的资金,以应对她们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挑战。该协会从事的一些活动包括创收和创造就业机会的项目。基督教女青年会还开展一个针对未成年母亲的项目,旨在重新接纳因怀孕辍学女童,以便她们能够继续接受教育。该项目还向参加该方案的母亲提供一些日间照顾其婴儿的服务。

博茨瓦纳社区组织:在博茨瓦纳社区组织网络登记的42个社区组织,只有5个组织是由妇女为解决贫困问题和开展增强经济能力的项目而成立的,其余的组织开展社区项目。

妇女合作社/小组:

这些组织是从事创收产品的妇女合作社,例如在恩加米兰销售伊拉拉篮子;收集、加工和销售各种草原产品(例如,加工桑椹胚水果的产品,如桑椹胚果酱和桑椹胚油生产的护肤产品;在奎嫩区和卡拉哈迪区的荆棘或沙漠爪;在全国出售茅草和工艺品;养蜂;生产凉茶,如mosukojwane),制作陶器和生产盐等。一些妇女团体(例如,“Kgetsi ya Tsie”)不仅成员从9人增加到1 000人,而且还为成员制定了小额信贷和储蓄计划。全国各地的其他团体都在从事蔬菜种植,制作糕点和陶器等活动。

社区创收活动:除了增强妇女经济能力的活动外,大多数社区组织从事可能有利于妇女的面向社区的经济项目。如生态旅游活动:恩加米兰区和乔贝区的野生动物管理配额制度、纳塔保护区和社区旅游(例如摄影旅游、农林业和合资商业捕猎)等。

1996年《契约登记法》

该法律于1996年得到修订,以便:

·无论是否以财产共有方式结婚,已婚妇女均可不经丈夫同意签署契约以及要求或允许她们在契约登记处登记的其他文件。

·允许将不动产转让或让与一名以财产共有方式结婚的妇女,并使该妇女得以拥有自己的单独财产,而遗赠或捐赠该财产的条件就是排除在共同财产和婚姻权力之外。

·确保在未被排除在共同财产之外的不动产是以按财产共有方式结婚的一方名义登记的情况下,配偶双方均不得单方面处理这种财产,而不管其是何时登记的;除非他/她获得了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或是经法院指令授权处理这种财产。

2004年《废除婚姻权力法》

该法颁布于2004年,因此取消了普通法婚姻权力的原则,该原则将丈夫定位为一家之主,享有对妻子的权力,其中包括对妻子财产的法律代理权和管理权。替换后的原则规定以财产共有方式结婚的夫妻双方对于他们共同拥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资产处置权力。

根据该法,不是以财产共有方式结婚的夫妻有共同负担家庭必需品的责任,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购置其他财产。该法还废除了普通法关于统一婚姻住所的规定;根据这一法律,已婚妇女可以选择自己的住所;还以“与孩子联系最密切的地方”取代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住所。同样,该法取消了普通法中丈夫作为未成年子女的唯一监护人的地位,规定父母双方拥有对子女的共同监护权。

2005年杂项修订法案

起草了一份成文法(杂项修订)法案,以便使得一些法律与《废除婚姻权力法》接轨。该法案修订了:

《退休金法》;

《已婚者财产法》;

《婚姻诉讼法》;

《遗产管理法》;

《契约登记法》;

《公司法》。

第14条

评论26

请说明农村发展政策是否特别强调农村妇女,以提高和增加其接受教育、卫生、经济机会、土地所有和参与发展规划决策进程方面的能力和机会,包括在地方一级。

在农村环境下获得资源和服务比城市地区更难。同样,农村贫困现象比城市更普遍。政府已制订方案,解决对女性产生更多负面影响的问题。1972年,通过发表1972年第1号白皮书开始实施农村发展政策。2003年,修订了农村发展政策,并制定了指导博茨瓦纳农村发展的基本原则。通过该政策,政府已着手改善农村地区的服务和促进特别为妇女创造就业机会。1975年,政府开始执行加速农村发展方案,在农村经济的所有关键部门提供基本的社会和发展的基础设施。

评论27

请提供资料说明《公约》所涉各领域中少数族裔妇女、老年妇女和女残疾人的情况。

残疾人正在迅速增加。最常见的残疾是视力残疾,视力缺陷占视力残疾总数的四分之一,失明占残疾人总数的五分之一。男子和妇女之间的残疾差别表明,男女有同类型的残疾。失明是男女残疾的主要问题,男女其他常见残疾问题是一只耳朵失聪和无法使用两条腿。

第15条和16条

评论28

正在采取何种行动来应对根深蒂固的习惯法,并宣传保护妇女权利的国家法律?

-博茨瓦纳政府继续开展渐进的立法改革,以促进和保护妇女权利;根据这种改革,《家庭暴力法》(第10号法令于2008年)获得通过。该法律旨在向家庭暴力的幸存者提供保护。该法律授权包括习惯法法庭(已获得成文法的授权)在内的法院根据该法审理有关事项。该法律本身就是一个里程碑,因为它意味着原来受习惯法支配的个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现在可向法院寻求保护令。

-此外,上诉法院在“司法部长对Unity Dow案件”中指出,各种习惯应当服从于《宪法》。因此,在博茨瓦纳任何人均可向法院寻求纠正任何损害了平等原则的做法或习俗。

博茨瓦纳是否打算将《废除婚姻权力法》、《婚姻诉讼法》和《婚姻法》的规定适用于习俗婚姻和宗教婚姻?

-已经提供关于废除婚姻权力扩展到习俗婚姻和宗教婚姻的教育,以便使公众了解该法律对他们生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