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格鲁吉亚第四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

概述

1.请提供资料,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缔约国妇女了解《公约》和有关国内立法赋予她们的权利,并说明法院是否已援引或参考《公约》。

立法和体制框架

2.根据委员会收到的资料,2013年司法部起草了一部《不歧视法》,其中设立了一个新的保护平等视察员职位,其任务之一是审议个人的投诉。请提供资料,说明该法律草案的范围,包括何种原因的歧视受到禁止,并说明是否有对通过和实施该法规定了时间框架。还请详细说明所设想的保护平等视察员的任务,以及这一新机制与公设辩护人之间在解决妇女的平等权利和不受歧视权利方面(包括解决多种形式的歧视方面)的作用和职责分工。

3.报告指出(第47段),公设辩护人(监察员)办公室有一个特殊服务机构——儿童和妇女权利中心,该中心监测保护儿童和妇女权利及确保性别平等方面的进展情况。请提供资料,说明儿童和妇女权利中心的确切任务和活动,以及提请监察员办公室注意的歧视妇女诉案数目及这些案件的结果。委员会收到的资料还显示,2013年5月在公设辩护人办公室内设立了性别平等司。请详细说明监察员办公室内的这一两性平等制度化任务,包括提供关于该司人力和财政资源的资料。

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

4.委员会在以前的结论性意见(CEDAW/C/GEO/CO/3,第15段)中表示感到关切的是,缔约国缺乏一个提高妇女地位的全国常设机构。该报告(第52段)指出,性别平等委员会变为议会常设机构。请提供详细的最新资料,说明该任务规定、来自国家预算拨款的用于其性别平等委员会运作的人力和财政资源,以及其目前的性别组成。

5.报告还指出,政府各部委和办事处都设立各自的性别平等协调人(第36段),在报告起草时,性别平等委员会正在致力于在自治政府一级建立性别平等协调中心(第37段)。请说明政府各部委内设立的性别平等协调中心是常设性还是临时性的。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在地方行政当局一级设立性别平等协调中心的倡议的结果、这些性别平等协调中心的确切任务规定及建立后开展的活动。还请说明,是否设想设立一个各司/部委间结构,以协调和监测将性别观点纳入所有有关政策和方案主流的进程,并在国家和地方两级协调此类政策和方案的执行情况。

暂行特别措施

6.报告没有提供准确的资料,说明缔约国对是否有必要采用暂行特别措施解决长期存在的妇女在《公约》涵盖的某些领域内代表性不足和处境不利问题的意见/立场。请说明缔约国对于下列问题采取什么态度:根据《公约》第4条第1款采取的暂行特别措施、委员会第25号一般性建议对此类措施的性质、目的和必要性的解释,以及实施这些措施的障碍。请具体举例说明法律为促进和加快男女在公约覆盖的妇女代表性不足或处于不利境地的领域取得实质性平等规定的暂行特别措施,以及通过执行这些措施取得的或设想将取得的成果。

陈规定型观念和有害习俗

7.报告承认缔约国中持续存在性别陈规定型观念,但没有提供多少资料说明为打击陈规定型观念采取的举措以及这些举措的影响。做过哪些努力去解决对遭受多种形式基于族裔、年龄、残疾或其他特征的歧视的妇女所持陈规定型的态度?是否采取或计划采取任何公共教育方案,以应对此类陈规定型观念和歧视性做法的负面影响,包括在农村地区采取这类方案?根据委员会收到的资料,在农村地区,歧视性习俗往往导致妇女无法享有继承权,财产由其兄弟继承。

暴力侵害妇女行为

8.报告指出(第46段),没有关于法院审理家庭暴力案件的统计数据,《刑法》中也不包括关于家庭暴力罪的具体规定。报告还指出,家庭暴力犯罪条款列入《刑法》的工作计划于2012年完成。请提供资料,说明自提交报告以来已采取哪些步骤修订《刑法》以纳入家庭暴力罪,以及已采取了哪些步骤来提供资料和统计数据说明侵害妇女的家庭暴力和其他形式的基于性别的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包括强奸。

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及决策

9.报告承认(第110段),女性在立法机构中的参与程度偏低仍是一大挑战。请提供按照性别分列的最新统计数据和资料,说明2012年议会选举结果和根据新《选举法》鼓励政党在选举的政党名单中增加女性候选人人数的财政奖励的影响(第110段)。还请说明缔约国是否打算制定和实施任何具体的面向结果的措施,包括性别配额等暂行特别措施,以促使妇女更多地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包括在选举产生的自治机构中任职,以及促使妇女更多地参与和平进程和安全部门,这是执行安全理事会关于“妇女、和平与安全”的各项决议的《2012-2015年格鲁吉亚国家行动计划》四大支柱之一(第111段)。

教育

10.根据公设辩护人2012年报告,女孩的基础教育退学率很高。请提供资料,说明各级教育中男孩和女孩的退学率,妇女和女孩中止学业的主要原因,以及缔约国采取了哪些措施来降低退学率。还请提供资料,说明已采取或打算采取哪些措施,以查明和解决导致贫穷家庭和少数族裔/民族家庭的女孩被剥夺接受学前教育、小学和中学各级教育权利的障碍,并说明残疾女孩和妇女接受教育的机会。

就业

11.报告指出(第121和123段),《性别平等法》(2010年)规定了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但是,根据格鲁吉亚国家统计办公室的数据,2012年所有领域和所有经济部门妇女的平均名义月薪为572.4格鲁吉亚拉里,而男性则为914格鲁吉亚拉里(差距为40%)。请提供资料说明采取了何种措施确保充分遵守《公约》第11条的规定,在立法中充分表述同值工作同等报酬原则。

12.报告指出,《格鲁吉亚性别平等法》谴责工作场所的性骚扰(第156段),而且缔约国的立法将性骚扰定为刑事犯罪,但没有提供进一步资料说明采取了什么措施来保护妇女免于这种形式的歧视,以及向遭受工作场所性骚扰的妇女提供了哪些补救措施。请提供详细资料,说明下列情况:禁止工作场所性骚扰的具体立法、所采取的鼓励雇主确保无性骚扰工作环境的措施,以及是否建立了妇女以保密的方式举报工作场所性骚扰事件的机制。还请提供资料,说明为评估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找出在这方面的法律框架差距而收集的数据。此外,请说明在多大程度上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做法来保护妇女不受职场歧视的权利以及她们的就业机会。

健康

13.报告指出(第232段),孕产妇死亡率已降低,政府正在实施《格鲁吉亚围产保健总规划》,以解决孕产妇死亡率问题。报告还指出(第235段),尽管政府、社会和国际捐助者大力支持使用现代避孕药具,但只有三分之一的已婚妇女表示采用某种避孕方法。请提供资料,说明缔约国为提高妇女和女孩对获得避孕药具途径的认识和促进妇女和女孩进入保健服务和生殖健康中心所采取措施产生的影响。委员会收到的资料表明,由于污名化风气和学校课程中缺乏适龄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及权利教育、包括有关负责任性行为的教育,年轻妇女和少女很少有机会获得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教育、信息和服务。请提供资料,说明缔约国如何处理这一挑战,包括关于某些族裔群体的年轻妇女和少女的这方面挑战。

14.根据委员会收到的资料,劳动部、卫生部及社会事务部目前正在制定保健战略,其中孕产妇保健是一项优先事项。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保健战略的状况。

农村妇女和老年妇女

15.根据报告提供的资料(第145段),缔约国46.9%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地区。报告指出,缔约国采取了一些举措来解决贫穷问题并改善基础设施和农村妇女取水便利。请提供资料说明这些举措的结果和对这些举措的评价。还请提供资料,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促使农村妇女更多地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包括参加地方一级的决策进程,并提高她们在遭受基于性别的暴力时获得司法救助、保护、支助和援助的机会,以及接受保健服务、获得就业、参与决策过程的机会和获得经济机遇的机会。

16.报告没有提供任何资料,说明农村妇女获得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经济资源的机会。请提供全面数据,说明农村妇女在土地拥有权方面的概况,并说明缔约国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妇女平等获得土地的机会,以及为强化农村妇女经济独立所作努力。

17.请提供资料,说明老年妇女的状况,包括她们获得保健和社会服务的机会以及获得保护不受暴力侵害的机会,并说明任何针对其具体需要的方案和战略。

被拘留妇女

18.报告只字未提被拘留妇女的状况。请提供资料,说明被拘留妇女的情况,说明如何监测监狱中妇女状况,以及那些条件是不是符合一般国际标准。还请提供资料说明是否向被拘留的吸毒妇女提供戒除药物依赖的治疗。

境内流离失所、逃难、寻求庇护和无国籍妇女

19.请提供资料说明目前对《境内流离失所者法》的修订,并提供最新资料,说明任何为向境内流离失所的妇女提供保护而采取的行动计划、政策和战略。还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最近为更好地将对性别问题有敏感认识的方式适用于女难民、寻求庇护的妇女和无国籍妇女而采取的立法、行政措施和其他措施,以及其执行情况。此外,请提供资料,说明国内流离失所妇女目前的生活条件,尤其是住房、粮食安全、免受暴力侵害和寻求司法救助,以及获得健康服务、教育和就业的状况。

婚姻和家庭关系

20.报告指出(第172段),缔约国的法定最低结婚年龄是18岁。根据委员会收到的资料,缔约国存在童婚现象。请提供资料说明这种现象,以及缔约国采取了何种措施来有效解决童婚和强迫婚姻问题。根据委员会收到的资料,没有正式注册的婚姻占较高比例。请详细说明这一问题,并请提供资料,说明缔约国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采取了哪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