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届会议

第667次会议简要记录

2005年1月11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马纳洛女士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

会前工作组主席的报告

阿尔及利亚的第二次定期报告

上午10时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

会前工作组主席的报告

1.Popescu女士介绍会前工作组的报告(CEDAW/PSWG/2005/I/CRP.1和2以及增编)。她说,会前工作组从2004年7月26日至30日召开了会议,筹备与阿尔及利亚、克罗地亚、加蓬、意大利、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巴拉圭、萨摩亚和土耳其的定期报告相关的问题清单。根据委员会第31/III号决定,工作组还首次为将在第三十二届会议上提交初次报告的国家准备了问题清单。

2.会前工作组在为定期报告准备问题清单时特别注意了缔约国针对以前结论性意见的后续行动,并对其以前的报告加以考虑。根据委员会第18/I号决定,工作组与联合国系统各实体代表召开了一次非公开会议,收到非政府组织关于已向其提交报告的三个缔约国的书面报告。根据委员会第22/IV、25/II和31/III号决定,工作组还制定了问题清单,主要是围绕《公约》的主题。

阿尔及利亚的第二次定期报告(CEDAW/C/DZA/2, CEDAW/PSWG/2005/I/CRP.1/Add.1和CRP.2)

3.应主席邀请,阿尔及利亚代表团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4.Baali先生(阿尔及利亚)介绍了阿尔及利亚的第二次定期报告(CEDAW/C/DZA/2)。他说,1999年1月提交初次报告时,阿尔及利亚深受恐怖主义困扰,其组织机构受到威胁,经济耗竭。2005年,阿尔及利亚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其中包括举行了有妇女参与的选举,国家已是今非昔比了。妇女纷纷踏入了为国家存亡而斗争的第一线,因为她们在长达十年之久的恐怖时期中损失最大。到2005年,阿尔及利亚已大为改观:和平局面重新得到确立,正致力于建设一个现代化的社会。该报告证实了所取得的实质性进展,虽然差距仍然存在,政府下定决心使这些不足得到解决。

5.他突出强调了阿尔及利亚在全球范围内对国际人权文书的支持,尤其是那些加强妇女权利的文书。阿尔及利亚1996年批准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2004年又批准了《妇女政治权利公约》。阿尔及利亚还是《国际劳工组织同酬公约》(1951年)和《国际劳工组织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1958年)等国际公约的缔约国。各领域的活动都在进行当中,尤其是关于立法改革,包括刑法与民法改革以及其各自的程序规范、司法地位、监狱改革以及犯人重返社会。

6.阿尔及利亚《宪法》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各种法规也强调了这种平等。立法文本和其他法规中也有促进所有公民平等的规定。法律保证妇女工作和罢工的权利、同酬的权利和晋升的权利。这些措施大大提高了妇女在各个领域中的地位。

7.在妇女参与决策和获得更高的政府职位方面取得了稳步的进展。比如,有四名妇女目前供职于阿尔及利亚政府,还有两名女大使。一名部长级秘书长和四名部长级内阁负责人也是女性。妇女在司法部门拥有重要的职位,包括国务委员会主席;三名法院院长是女性,在总共56名法庭庭长中有34名为女性,在总共404名预审法官中有115名为女性,在2 811名地方官员中,922名是女性。在其他领域也有类似的趋势。在司法部的146名高级官员中,有22名为女性。另有一名妇女被任命为阿尔及利亚国家银行副行长。自然与人文科学院校和科技大学的校长都是女性。

8.阿尔及利亚政府还采取措施确保妇女参与传统上认为只属于男性的工作。因此,阿尔及利亚妇女参与军队和警察部队的人数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目前还采取了大量步骤,以便听取暴力受害者的意见。在每个辖区,至少有一名负责接待妇女和处理这种受害者的女性,目的是让警察局更加人性化,鼓励妇女来警察局陈述她们的问题。在机场、港口、法庭以及地方警察中都能看到女治安员的存在。到目前为止,在全国警察中,有7 280人为女性,其中4 093人从事警察工作,其余3 187人从事警务工作。在民防管理局的651名职员中,101人为女性医生,这表明在传统上认为属于男性的领域接纳了女性,比如管理部门和行动部门。

9.在政治活动方面,没有任何立法禁止或限制妇女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宪法》和1997年3月6日颁布的第97-07号法令保障妇女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截至2004年4月8日,在18 094 555名选民中,有8 349 770人为妇女,占全体选民的46.15%。2002年举行的各类选举表明,妇女在国民议会中的比例提高了6.92%,在省人民议会中提高了8.26%,在市人民议会中提高了3.1%。这些数据表明妇女日益走上政治舞台。

10.妇女在劳动力中的数量大大增加,虽然其总体数量仍然很低。大量创造就业机会的措施还使妇女们受益,比如,2001年妇女在劳动力中的比例比2000年提高了1.28%。60多万妇女在非正式部门就业,56%的职业女性的年龄在40岁以下。政府提高农村妇女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措施使她们参与农业生产的状况得到改善,传统上农业生产属于男性独占的工作领域,如今,妇女在农业劳动力中占到了18%。阿尔及利亚的职业妇女在教学、教育、专业保健、制药和法制领域的就业比例大大增长。

11.国籍法中的平等问题与委员会审议初次报告时所提出的意见被阿尔及利亚政府纳入了相关法律文本的修订框架之中。阿尔及利亚《国籍法》目前正在修订,以便考虑到公民社会提出的申诉,使相关的立法与阿尔及利亚认可的国际惯例接轨。在国籍取得和丧失的总体条件方面,男女之间没有任何区别。关于使国家立法与《公约》第9条规定接轨的问题,政府已着手制定了一项对《阿尔及利亚国籍法》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法律草案。该法律草案旨在促进男女平等,保护儿童,对社会关系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加以考虑。

12.政府对提供全面的免费义务教育特别重视,这成为目前正在进行的阿尔及利亚妇女解放的重要因素。如今,女生在研究院、大学和学院中的比例日渐增多,已经超过了50%。在中学生中,女生占57.53%,在高等教育中,女生的比例由1990年的39.5%上升到2003年的55.4%。以教育为重点,阿尔及利亚选择了对社会和社会文化的行为模式进行逐步改造。年复一年,妇女逐渐脱离了传统角色,陈规定型观念日益消失。学校课本在这一方面做了彻底的修订。衡量阿尔及利亚女性解放的尺度是1999年1月提交初次报告后,阿尔及利亚当时还没有女大使。2000年,这种状况就得到改变,布特弗利卡总统任命了几名女大使。

13.妇女参与劳动市场是社会解放程度的重要衡量标准,也是人权状况的晴雨表。阿尔及利亚法律奉行在社会保障方面男女平等的原则,为劳动妇女提供健康保险、工伤事故保险、产妇及子女补助金。妇女的退休年龄为60岁,但是也可以在55岁退休。职业妇女的比例从1989年的8%上升到了2001年的15%左右。2003年底,在所有公务员中,妇女占27%,在教育和卫生部门,女性员工的比例分别上升到了47.8%和42%。

14.由于十年的恐怖主义威胁得到遏制,阿尔及利亚政府开始集中精力对社会结构进行恢复,尤其是解决针对妇女的暴力问题。在这方面,政府为受害者提供了物质和财政援助,以及心理和精神上的援助。还开设了帮助女性暴力受害者的中心和孤儿院,有受过专门培训的工作人员负责提供援助。家庭暴力曾经属于禁忌话题,但现在可以广泛地进行讨论了。政府和公民社会对这一问题非常重视,在该领域扩大倡议、宣传和监测网络。此外,根据修订后的《刑法》,性骚扰被列入刑事犯罪,这为妇女追究此类犯罪者提供了法律手段。在这方面,他指出,政府决定邀请针对妇女的暴力问题特别报告员访问阿尔及利亚。

15.平等享有卫生保健是在保障妇女权利方面取得可喜进展的一个领域。保健是免费的,甚至在偏远地区也装备了设施。妇女在该部门的参与人数众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有利于打破障碍,尤其是在预防性保健方面。对年幼女孩健康状况的跟踪和监测是通过预防性药品和学校卫生系统得到保证的。学校中装有1 000多台监视器,覆盖了中小学和大学的全体适龄人口。而且,体育列为学校里的必修课。同时还实行了计划生育。人口增长率减少了一半,现为1.53%,预期寿命增加了两年,男性为73.9岁,女性为74.9岁。孕妇和儿童死亡率降低。

16.《家庭法》确定了家庭成员的法律地位,反映了阿尔及利亚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水平。自1984年颁布以来,《家庭法》从未进行过修订,由于社会规范的演变以及家庭立法与阿尔及利亚批准的国际文书接轨的需要,包括《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现在必须对该法律进行修订。因此,共和国总统于2004年指示政府采取必要措施,将国家立法与现行国际法律接轨,以便保护妇女权利;开始启动对妇女法律地位产生影响的文书的批准进程;对阿尔及利亚就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提出保留意见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17.阿尔及利亚政府着手修订《家庭法》和《阿尔及利亚国籍法》,将允许取消其对《公约》的大量保留意见。为此目的而成立的委员会注意到,阿尔及利亚的家庭从以丈夫为户主的父权制结构向以家庭团结为基础的结构发展。委员会提出了与《公约》规定一致的修改意见,规定公民之间一律平等,还按照伊斯兰律法规定了平等,其特点是能够适应社会的变化。这些提议目前在社会和媒体中展开辩论,在不久的将来会提交到国民议会。

18.阿尔及利亚致力于进步、现代性以及妇女充分享有自身的权利。男女之间平等的伙伴关系是最终目标,为此,使国家法律符合《公约》以及其他人权文书的规定成为阿尔及利亚政府的最优先事项。

19.主席请专家围绕《公约》的四个实质性部分向代表团提问。

第1条到第6条

20.Khan 女士注意到了法律上的男女平等所取得的进展,但她对事实上的男女平等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表示关注。同时,她无法理解阿尔及利亚对《公约》持有的一些保留意见的根本原因,其中包括与妇女在国内自由迁徙和自由择居有关的保留意见。

21.Gabr女士问道,阿尔及利亚妇女在争取独立的斗争中所发挥的先锋作用在目前加强妇女社会角色的工作中是否有所反映。她还想知道,在制定立法的过程中,是否采取了临时性特别措施来保护妇女免受家庭暴力和其他形式的暴力侵害。委员会还想知道,倡导男女之间相互尊重的伊斯兰律法,或称教法,是否用于促进妇女平等。

22.Shin女士说,主要问题在于存在歧视性法律。她问道,对《家庭法》的修订是否设定了期限。如果有政治意愿,那么在不久的将来就应该完成。她还想知道,承担现行《家庭法》修订工作的委员会是否还打算对阻碍《公约》有效实施的其他歧视性法律进行审查,是否在起草保护妇女的新法律,包括预防和惩治家庭暴力的法律。

23.阿尔及利亚的报告称政府提出的保留意见没有对《公约》的实质提出质疑(CEDAW/C/DZA/2,第10页),Schöpp-Schilling女士对这一说法表示异议。委员会的意见是,规定缔约国义务的《公约》第2条是《公约》的目的和宗旨的核心内容。她想知道,在不久的将来,阻碍阿尔及利亚完成《家庭法》和《阿尔及利亚国籍法》修订工作的障碍是什么。她对阿尔及利亚妇女在形式上与实质上的平等之间的差距表示关注,并问道,阿尔及利亚政府是否设想采取临时性特别措施来纠正这种状况。

24.Zou Xiaoqiao女士说,针对妇女的负面文化定型观念在阿尔及利亚社会中仍然非常盛行,她想知道,在清除这种定型观念的提高认识和教育运动中,阿尔及利亚政府是否与非政府组织携手合作。

25.Baali先生(阿尔及利亚)回答了专家们提出的问题。他强调,阿尔及利亚不存在歧视性法律。阿尔及利亚政府认为有必要修订《家庭法》和《国籍法》,使之与国际惯例接轨,并考虑到阿尔及利亚社会的发展变化。他对专家们提出的其他法律也需要修订的建议表示异议。比如,关于家庭暴力的问题,国家法律中没有任何一条鼓励或允许男人殴打自己的配偶。虽然没有专门用于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法律,但根据《刑法》,所有此类暴力行为都要受到惩罚。家庭暴力存在于所有国家,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它在阿尔及利亚曾是一个禁忌话题,现在已经不是了,而且通过对妇女进行教育,使她们敢于直言,并通过司法系统寻求补救。

26.关于第2条是否是《公约》核心内容的问题可以深入讨论。尽管阿尔及利亚提出了保留意见,但是,阿尔及利亚仍在尽一切努力履行第2条的规定。《家庭法》的修订是一项复杂的任务,尤其是在穆斯林国家,要克服既有的阻碍和心理障碍很不容易,特别是一些社会部门的抵制。目前,媒体和社会正在就这一问题进行激烈的争论。法律草案已经获得政府理事会的通过,正在等待内阁的审议,之后将提交国民议会。委员会对进程应该加速的关注是可以理解的,但很难准确地预测完成上述程序的时间,他希望能够很快完成。

27.Boumghar女士(阿尔及利亚)说,改革学校课程、使之适应现代需要的综合方案始于1999年,已经成功地将课本中涉及暴力、偏狭和歧视的内容完全删除,代之以宣讲宽容的内容。此外还成立了一个委员会,在课本发放到学校之前对其进行审核,许多课文因涉及歧视性内容而被拒绝。

28.Benabdallah女士(阿尔及利亚)说,尽管阿尔及利亚政府对《公约》第15.4条提出保留意见,但由于阿尔及利亚社会正处于发展变化之中,妇女,尤其是就职于地方行政部门、警察和军队的妇女,可以自由择居的越来越多。在回答关于承担《家庭法》修订工作的委员会是否对其他法律进行修订时,她说,该委员会只关注《家庭法》,其他委员会将对其他法律进行审查,包括《民法》、《商法》和《刑法》。《刑法》审查委员会在考虑将预防及惩治家庭暴力的具体规定纳入审查范围。攻击与殴打罪已经列为《刑法》的处罚范围。

29.关于临时性特别措施的问题,阿尔及利亚政府愿意采纳这些措施,具体表现是:为家庭暴力受害者设立了专门中心,职员通常为女性,同时发起了公共宣传和教育方案。共和国总统亲自为提高妇女地位和消除对妇女歧视运动提供动力。她希望阿尔及利亚能在下一次报告中宣布撤销对《公约》的保留意见。

30.Alouani女士(阿尔及利亚)说,自1995年以来,在国家安全部门任职的妇女人数大幅度增加,目前已超过4 000人,分布于各个部门,包括公共安全、信息服务、地方辖区和警察部队。增长的原因是安全部门职员条例对男女一视同仁,薪水诱人,并且男女同酬。

31.Bouaoun女士(阿尔及利亚)说,阿尔及利亚尚没有专门的法律来审判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尽管如此,2001年成立了两个全国中心,为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提供信息和援助,包括帮助她们对丈夫提起诉讼。

32.Patten女士说,她希望重申对于阿尔及利亚《公约》保留意见的关注。1999年,阿尔及利亚政府表示愿意对这些保留意见进行审查;然而,第二次报告并没有提供任何信息来说明随后的发展情况以及坚持这些保留意见的原因,或者撤销这些保留意见的障碍。该报告(第11页)称,宪法委员会从未将《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选举法》和各种专项法律的任何条文判定为违背了《公约》的文字或精神。她想进一步了解宪法委员会的情况,尤其是它的任务和组成。

33.关于家庭和妇女地位部及其行动纲领(第14页),委员会想知道国家行动计划是否出台,并希望详细了解划拨给这些纲领的预算和在所述领域中采取的具体措施。她赞许阿尔及利亚政府在法律改革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但希望重申关于普及法律知识的方案问题,尤其是政府在提高普通民众、特别是妇女对这些法律的认识上采取了哪些措施,是否在农村地区采取了特别措施。她还想知道,阿尔及利亚是否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并且想进一步了解妇女得到公正的情况。

34.Šimonović女士说,她想知道该报告在提交到委员会之前是否经政府正式通过,然后再提交给议会,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是否会提交给了政府和议会,非政府组织在该报告的起草过程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关于《公约》第2条,该报告(第11页)称,《宪法》中有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条文;然而,这一条文是否是指男女平等的权利尚不清楚。由于《公约》第2条要求将男女平等的原则列入国家宪法,而第15条提出法律面前男女平等,所以,有必要加以澄清。

35.关于歧视,她想知道,《宪法》禁止性别歧视的条款是否过于狭窄,因为它与《公约》第1条所包含的歧视的定义不符,应该既包括直接歧视,也包括间接歧视。报告国还应该说清楚,是否计划批准《公约任择议定书》。最后,她对2001年建立的促进和保护人权国家咨询委员会表示欢迎,但想知道,这个委员会在监测阿尔及利亚所加入的国际条约方面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尤其是正在讨论的《公约》。

36.Morvai女士提到,报告中称20世纪60年代阿尔及利亚妇女的文盲比例将近90%,她说,重要的是要视具体情况来对该报告进行审议,并对阿尔及利亚自独立后所取得的巨大进展表示祝贺。尽管如此,很多问题依然长期存在,比如妇女对劳动、公共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参与程度很低。她对阿尔及利亚关于目前恐怖主义形势所做的评论表示欢迎,但对原教旨主义恐怖行为在性别方面对妇女造成的长期影响表示担忧,并且想知道是否展开了研究或监测。针对性别的暴力企图通过罪恶和恐惧改变妇女的生活方式。她想知道,这是否是一个合理的假设,如果是的话,那么是否制定了针对原教旨主义暴力恐惧的应对方案,国际社会在这方面和有关性别问题上是否提供技术或财政援助。最后一点,阿尔及利亚妇女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掌握国际援助。

37.Arocha Dominguez女士在谈到阿尔及利亚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时说,深入了解家庭和妇女地位部如何将自己的评价活动与报告所述政策的实施相结合,以及该部与其他机制(比如涉及妇女问题的其他部门各部)、公民社会的关系,是大有助益的。她尤其想知道这种关系是否得到约束。

38.Dairiam女士说,尽管阿尔及利亚取得了巨大进步,但《公约》提出的整体、全面的方法是否得到遵循,以及阿尔及利亚的努力是否建立在《公约》的法律标准上,目前尚不清楚。因此,妇女在很多方面仍处于不利地位。委员会想知道,阿尔及利亚政府采取了哪些具体步骤来落实初次报告之后的建议,尤其是由谁来负责落实这些建议;是否成立了一个机构来负责落实;是否制定了有时限的行动计划;是否与非政府组织进行了协商;国家政府部门是否按《公约》的要求接受了实质性平等和非歧视方面的培训。根据《公约》对歧视的定义和对事实上的平等的坚决主张,仅仅表明法律不歧视妇女是不够的。而且,法律上缺少对歧视的定义会导致歧视性行为的产生。因此,她想知道,阿尔及利亚政府是否计划根据《公约》的规定给平等和非歧视确定一个法律上的定义。

39.阿尔及利亚发表意见时说,实际上阿尔及利亚对《公约》的保留意见目前已过时。Gaspard女士针对这些意见询问,为什么这些保留意见没有因此而撤销。第二,关于该报告的编写问题,除了已有的意见外,她想知道政府部门之间对《公约》的实施是否进行了交流,《公约》条款是否根据阿尔及利亚法律进行了核查。她的印象是,阿尔及利亚社会经历了巨大的变革,尤其是在妇女问题上,而立法却没有跟上社会的发展。她还想进一步了解,议会是否充当顾问,是否成立了专门的议会委员会来起草报告,政府计划如何后续执行委员会的建议。最后,她想知道,报告代表团回国后打算如何与阿尔及利亚社会分享其与委员会的对话成果。

40.Gnacadja女士说,作为一名非洲人,她非常清楚在所述领域中取得进展有多么艰难;然而,委员会有一项明确的任务,就是确保提出的建议受到尊重,因此她希望阿尔及利亚能够理解。在初次报告中,阿尔及利亚默示,撤销其对《公约》保留意见的渐进过程已经开始,这从《家庭法》拟定修正案中就可以看出来,委员会对此表示欢迎。然而,第二次定期报告(第11页)重申了保留意见并未对《公约》实质表示怀疑的声明。她想知道,是否存在误解,委员会认为第2条与第16条是《公约》的核心规定,因此,坚决主张必须撤销保留意见。其次,她希望澄清一夫多妻制的问题,这个问题报告中没有提到,尤其是非政府组织提供的信息,目前要查阅这些信息必须得到初步司法授权。

41.Tavares da Silva女士说,她承认阿尔及利亚政府的工作,但她坚决不同意保留意见没有质疑《公约》实质的说法。虽然《公约》的第2条和第16条部分得以实施,但是这种说法与第28(2)条的规定相抵触,根据这一规定,不允许提出与《公约》目的和宗旨相抵触的保留意见。此外,她还对保留意见最终将被撤销的说法表示关注,因为这种说法似乎暗含了一种不确定的、遥遥无期的过程。她想知道,阿尔及利亚政府采取这种谨慎态度,是否由于《家庭法》拟定修订只是一些微小的调整,而且这些调整与《公约》规定并不完全相符,她要求在这方面提供进一步的信息,确保修订与《公约》相符。关于家庭暴力问题进展甚微的说法,最近一项全国调查表明,在针对妇女的暴力案件中,有四分之三发生在家庭当中。因此,这一问题显然需要解决。最后,她询问成立于1998年的国家妇女委员会是否在全面运作。

42.Pimentel女士说,她想知道,阿尔及利亚政府是否发起了对针对妇女的暴力的研究,包括家庭暴力和性暴力,以便起草具体政策和立法来保护妇女不受这种暴力的侵害。她着重强调了对这一问题起草具体立法的重要性,而不仅仅是将针对妇女的暴力纳入《刑法》,因为打击不是惟一的办法,同预防和保护有关的问题已超出了法律范畴。其次,她问道,阿尔及利亚政府是否计划为执法官员设立培训方案,以提高其对性别问题、歧视以及针对妇女暴力的认识。

43.Baali先生(阿尔及利亚)说,他知道这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他对于向委员会提交报告和将委员会的建议代给国家最高当局,没有任何顾虑。自阿尔及利亚提交初次报告以来,政府一直努力对委员会的建议做出积极回应。这一回应可能不是令人完全满意,但这是一个正在进行中的过程。在回答关于阿尔及利亚保留意见的问题时,他向委员会保证,政府在批准《公约》的时候,就打算对其全面采纳。保留意见并非是无限期的,一旦导致其产生的问题得到解决,保留意见就会消失。情况在不断变化,他希望可以很快撤销保留意见。

44.在回答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男女平等权利的问题时,他提到《宪法》第29条和第31条,前者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后者规定所有公民依法享有平等权。将这两条结合起来,委员会就会找到问题的答案。在立法条文中对男女平等加以定义是否有用,这仍然是一个未决的、但却是及时的问题。Baali先生在回答Morvai女士的意见时说,委员会要考虑到各国的具体情况的确非常重要。阿尔及利亚政府无意寻找借口,但一定不要忘记,近十年来,阿尔及利亚承受了无与伦比的恐怖主义罪恶。在此期间,任何外国人不得入境,更重要的是,妇女付出了最惨重的代价,她们进行了最艰苦的斗争,因为她们失去的最多。

45.阿尔及利亚还是一个重新制定债务偿还计划的发展中国家,正在执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方案,导致社会项目遭到大量削减。而且,自独立以来,阿尔及利亚人口增长了将近3倍,女大学生的比例从几乎为零上升到如今的53%。由于情况处于不断的变化当中,所以不可能在任何时候都提供可靠的数据。然而,阿尔及利亚努力展现国家历年来在妇女问题上取得的进步以及妇女在各个社会领域所发挥的不同于男子的作用。

46.Benabdallah女士(阿尔及利亚)说,国家公共卫生研究所开展了一项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的调查,旨在收集相关数据信息,起草针对这一问题的具体立法。这项调查打破了阿尔及利亚社会中的重要禁忌,旨在查清家庭暴力所发生的环境,并确定为解决这一问题所提供服务的性质。

47.关于阿尔及利亚《宪法》和《公约》的关系,她说,根据宪法委员会1999年制定的法律,阿尔及利亚批准的国际文书优先于国内法律,因此,阿尔及利亚妇女有权在国内法庭上引用《公约》条款。阿尔及利亚在诉诸司法系统的问题上不存在性别歧视。促进和保护人权国家咨询委员会保证人权不受侵犯,并向总统提交国家人权状况年度报告。《家庭法》的修订对一夫多妻制进行了限制。然而,社会对一夫多妻制的态度已经发生了改变,事实上,现在一夫多妻制在阿尔及利亚已经不存在了。最后,对治安法官的培训包含阿尔及利亚批准的国际文书的规定,特别是涉及到针对妇女的暴力的规定。

48.Boureghda女士(阿尔及利亚)说,1997年成立了国家妇女委员会,但是由于阿尔及利亚困难的政治局势,该委员会一直没有运作。然而,委员会的成立表明了政府对妇女问题给予了极大关注。家庭和妇女地位部没有具体的预算,因为该部与公民社会、非政府组织和其他部委根据合作协议协调运作,其战略和方案的基础是作为社会核心单位的家庭。该部还参与处理妇女问题的各种国家委员会,为提高妇女地位提出适当的措施。

49.Keddad女士(阿尔及利亚)说,家庭暴力全国调查是几个部级部门和非政府组织联合进行的,此次调查对于突出这一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调查涉及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包括卫生系统、司法系统和警察,事实证明这是非常有用的。调查发现,社会文化因素或教育程度不会造成巨大的差异,这对于阿尔及利亚制定跨部门国家战略的工作来说,是一个非常令人鼓舞的开端。

50.Alouani女士(阿尔及利亚)说,预防家庭暴力和歧视是阿尔及利亚安全部队成员培训和进修班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51.Yekken女士(阿尔及利亚)说,阿尔及利亚法律在规定法律面前男女平等和保证劳动和社会保障平等的问题上完全符合《世界人权宣言》。然而,法律同时承认,妇女比男人柔弱,因而应该受到特别保护,比如,避免让她们从事危险工作的措施。

第7条至第9条

52.Popescu女士询问,在提高妇女独立参与选举过程的权利意识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尤其是在性别定型观念往往根深蒂固的农村地区,是否采取了配额制度等临时性特别措施来推动妇女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她想深入了解在阿尔及利亚政府及外交部中工作的妇女的情况,她想知道为什么报告代表团的团长不是一名女部长。

53.Coker-Appiah女士说,《阿尔及利亚国籍法》歧视妇女,因为这部法律没有给予妇女自动将国籍传给孩子的权利,而是把这一权利赋予了男性。她想知道,阿尔及利亚打算如何解决这一不平等的问题。

54.Gaspard女士说,阿尔及利亚的第二次定期报告(CEDAW/C/DZA/2)提到了在妇女获得决策职位方面取得的进展,但是她希望以后的定期报告能够提供这方面更为详细的数据分析。人们以前认为,没有妇女担任经过选举的职位,表明妇女不愿追求这种职位。然而,最近的研究表明,政党本身往往有着排斥妇女的倾向。近几年来,很多国家都修订了《宪法》和法律,对这种状况进行纠正,她想知道阿尔及利亚是否采取了临时性特别措施来鼓励妇女参与国家和地方两级的决策。

55.Saiga女士注意到,在回答委员会的问题清单时(CEDAW/PSWG/2005/1/CRP.2),阿尔及利亚提到了《阿尔及利亚国籍法》的拟议修正案,她想知道这方面为什么没有取得更大的进展。

下午1时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