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会议

第582次会议简要记录

2002年8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雷加索利女士(副主席)

后来的主席:马纳洛女士(副主席)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秘鲁的第五次定期报告

因主席缺席,副主席雷加索利女士代行主席职务。

上午10时10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秘鲁的第五次定期报告(CEDAW/C/PER/5;CEDAW/ PSWG/2002/EXC/CRP.1/Add.9和CEDAW/PSWG/2002/ EXC/CRP.2/Add.8)

1.应主席邀请,Balarezo先生和Loli Espinoza女士(秘鲁)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2.Balarezo先生(秘鲁)说,秘鲁政府的优先事项是消灭贫穷、促进就业和尊重人权;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性别观点对协调与民间社会和国际组织的工作是根本。

3.Loli Espinoza女士(秘鲁)说,2002年3月,秘鲁对《宪法》进行了修订,为2002年11月以后的地区选举确定候选人限额;先前规定的女性市级公职人员的限额数量增加了300%。妇女在国会选举中的候选人限额从25%提高到30%。

4.秘鲁已经于2001年4月9日批准了《公约任择议定书》,并且开展了一场题为“同等权利、同等机会”的宣传运动,口号是“我们是平等的,我们需要同等机会”;已经散发了2,000份《公约》副本。另外,于2001年10月9日批准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也被看作是促进妇女权利的重要工具;真相与核查委员会发现,尽管其大多数证人是妇女,但她们的证词往往倾向于针对其他人所犯的罪行,即便是她们中有许多人在国内冲突期间曾被强奸。2001年10月4日,秘鲁还批准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和《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5.正在对《宪法》进行的审查将于本年度期间完成,这次审查活动将包括平等权利行动的特别措施,以便消除一切形式的歧视。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都是16岁;但是,14岁以上的少年父母(其中有许多)可以承认他们的子女,要求补偿怀孕和生育相关费用和申请儿童抚养费。

6.2001年11月22日的《农村女孩和少年教育发展法》的宗旨是缩小城市与农村地区之间以及男孩与女孩之间在接受教育方面的巨大差距。该法禁止以种族、西班牙语的影响力不大或年龄为理由歧视女孩;该法规定必须及时向女孩提供有关其青春期发生的变化及其对女孩发育的影响方面的知识;并要求教师关注和尊重她们。女学生受到教师的性骚扰是一个常见的问题;该法规定对违反者予以处罚。它还规定向促进农村女孩教育的教师给予经济奖励。

7.约有2,000对夫妻分居但不能离婚或再婚;根据2002年7月6日通过的第27495号法律,无过错离婚涉及子女的,可以在事实上分居四年后判决离婚,在其他情况下,或有法律上可以接受的感情破裂之证据的,应在事实上分居二年后判决离婚。另外,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通常不愿意作出不利于其伴侣的证明,并且可能被说成是她们的过错,因为,例如她们下班回家晚了。2001年2月通过的立法规定,对家庭暴力的指控再也不能庭外和解;一项将要废除《家庭暴力保护法》中有关调解条款的类似法案已经提交给国会。

8.国会否绝了几项禁止性骚扰的法案;但有三项新的法案目前正在审议之中,并且有望在不久的将来通过一项合并文书。最近的一项指示建立了一种专门处罚那些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警察的行政制裁的机制,并且在2002年1月成立了女警察人权问题委员会。规定必须为基层社会组织中妇女购买医疗保险和制定国家人权教育计划的立法,已经分别于2002年2月和5月获得通过。

9.随着预算的增加和任务的扩大,促进妇女和人类发展部于2002年7月被转变成一个新的部——妇女和社会发展部,该部的任务包括协调执行部门与妇女组织之间的工作。国会中的妇女和人类发展委员会从1977年开始积极开展活动,妇女权利副辩护律师在监察员办公室中的地位已于2002年4月从专业辩护律师提高到副辩护律师。部门间和机构间组织包括人口与发展三方委员会、全国家庭暴力和性虐待委员会和非洲-秘鲁妇女委员会。

10. 2002年7月22日签订了一项20年施政协定,其中列入了一项促进平等机会的政策,并且《2002-2007年打击对妇女暴力国家计划》保证,参与打击暴力行为的所有国家机构都可获得打击对妇女暴力方面的专门预算。在拖延了一段时间之后,该计划的监督委员会已于2002年7月开始行使其职能。

11.《2002-2010年国家儿童行动计划》已于2002年4月获得通过;它的目标包括打击对儿童的暴力、童工和贫穷;降低婴儿死亡率、营养不良、使用毒品和性传播疾病,包括人体免疫机能丧失病毒/后天免疫机能丧失综合征(艾滋病毒/艾滋病);促进儿童权利、教育和社会服务;改善有关儿童的民事登记和信息系统;以及防止早孕。该计划还包括后续和监督机制。

12.2002年6月通过的《2002-2006年国家老年人计划》为城市和农村妇女制定了特别措施。2000年2月颁布的《2002-2005年平等机会计划》被认为对中期无效,目前正在审查之中。在国际妇女节框架内,政府各部部长都在妇女平等机会承诺书上签了字,该承诺书不仅规定了具体目标,而且还规定了实现这些目标的期限。

13.2001年4月,政府在促进妇女和人类发展部下成立了防止家庭暴力和性虐待国家方案,该方案的预算为250万美元;它在全国设有37个办事处,不久将与比利时政府合作在农村地区启动一项试点方案。Wawa Wasi儿童保育方案向学龄前学校提供了资助,可接收37000名母亲有工作的儿童;它目前由美洲开发银行提供的赠款来运作,但从2003年起将完全由政府提供资金。国家扫盲方案已于2002年2月从促进妇女和人类发展部转到教育部; 2002年2月至12月期间,有44,200名妇女从该方案中受益。还开展了有关农村妇女状况和关于广告和媒体中性别和种族陈规定型观念的研究。

14.由于预算方面的原因,在2002年开展人口普查的活动已经不可能了。因此,没有关于对妇女暴力的充分统计资料;监督和后续机制的制定问题正在讨论之中。在前一届政府的管理下,许多妇女在没有完全同意的情况下被实行绝育手术,一名妇女被她的医生强奸。这些案例已经向美洲人权委员会报告。现政府承认,为解决这个问题所做的工作还不够,各种庭外和解的行动还在协商之中;政策一级的响应还没有达成一致,因为《防止家庭暴力和性虐待国家方案》存在的时间还只有一年。对于强奸案,政府已经自愿增加了由美洲委员会裁决的赔偿金额。

15.Ferrer G ó mez女士说,对秘鲁立法改革的真正考验,是新法律是否得以实施。幸运的是,妇女问题将继续在部委一级提出讨论,而不是推到下级机构。非政府组织在这一决定中起了重要作用。

16.据秘鲁政府称,促进妇女和人类发展部负责监督遵守国际人权承诺的情况,但它没有明确的授权来保证国家推动平等机会方案。她想知道为什么一定要有这样的授权:禁止歧视行为的法律已经明文载列了《刑法》中的平等原则,并且政府各部和实体都致力于《国家男女平等机会计划》。

17.报告解释说,国际人权条约具有宪法效力,而包括《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在内的其他条约则具有国内法律的地位。她问法院是否能够因此而直接援用《公约》。

18.她希望知道是如何对《国家男女平等机会计划》进行审查的,开展了什么样的协商,是否要在2002年重新制定该《计划》。

19.秘鲁有2 500多万人生活在贫穷之中,其中1300万人是妇女。政府在“社会救急生产性项目”的基础上制定了一项国家减缓贫穷战略。她问该项目为妇女,特别是为秘鲁亚马逊河流域的妇女制定了什么样的具体就业措施。

20.与泛美卫生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卫生组织)合作开展的妇女、保健与发展方案显然已经撤销或可能被撤销。原因在于卫生部认为把性别问题作为保健的重点,无异于差别待遇。她希望听到对这一理由的澄清。

21.Shin女士对为改革立法所做的工作表示赞扬,但希望仍然在进行之中的《宪法》改革能够很快完成。她欢迎将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降到16岁,但16岁在身体、社会和心理上仍处于不成熟期。这种情况对健康、教育和父母责任都有影响,为此她敦促秘鲁政府考虑将年龄进一步提高到18岁。

22.她了解促进妇女和人类发展部是妇女问题的领导部门,但也还有其他实体也在促进妇女的权利。由于现有做法似乎相当零碎,因此,她想知道各部委之间的合作、参与和讨论是怎样安排的。她问各部委怎样才能执行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的做法,它们是否将性别观点纳入预算编制,这是平等方案的一个基本前提。

23.据秘鲁代表团称,没有非政府组织参与起草该报告,因为政府认为自己应负全部责任,而非政府组织往往喜欢吹毛求疵。但是,委员会明确建议,非政府组织应该参与报告的起草工作:它们的合作是必要的,它们的批评也能为政府的工作提供比较平衡的观点。

24.政府打击家庭暴力和性暴力的政策是值得赞扬的,但她想知道是否有具体的政策解决在线骚扰、色情制品和剥削等问题,特别是涉及到未成年人的领域。

25.Tavares da Silva女士说,她对秘鲁在促进妇女参与政治生活方面的做法的印象尤其深刻:它从政策上规定,男女候选人所占比例最少为30%,而不仅仅是为妇女设定限额。这反映了民主所需要的性别均衡。

26.据称该国的《一般卫生法》不允许具有性别观点的方案,因为这一做法会在保健工作中为某些人提供优先;它只允许考虑妇女的具体需要和问题。秘鲁的产妇死亡率高和对计划生育服务的需要得不到满足,说明对这些需求和问题仍然需要给予关注。

27.报告恰当地强调了家庭暴力问题,但很少提到有关其他形式的对妇女的暴力的情况,如性暴力行为等。政府没有提供有关强奸、乱伦或其他形式性虐待的资料。这些犯罪时常发生,正如非政府消息人士援引官方统计数字说,44%的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是强奸罪,从而使它成为继伤害罪和毒品买卖之后的第三大常见犯罪。她问,除了《刑法》中所做的规定之外,政府对这些犯罪还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

28.既然工作场所中的正规儿童日托服务已被取消,要求恢复这种做法的法案也未能获得足够支持,她想知道的是,Wawa Wasi方案是否能够充分满足有工作父母的需求。政府说该方案惠及到37,000儿童;她询问这一数字在学龄前儿童中所占的百分比是多少。

29.Gaspard女士注意到《普选宪章法》要求在国会候选人的名单中,男女候选人所占比例均应不少于30%,但一些地区无视这一要求,她问不遵守此种限额规定是否会导致取消候选人名单和投票。政府没有提供有关当选官员或拥有高级决策职务者的按性别分类的统计资料,她希望今后的报告会弥补这一缺撼,改善对公众生活中妇女状况的评估。

30.她了解卖淫有两种存在形式,许可的和非法的卖淫。她要求政府保证许可的卖淫不会在许可的指定房屋内剥削妇女。该国国内妓院的总数量很大;她希望知道目前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来保护她们不受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其他性传播疾病的侵害,而不仅仅是保护嫖客,以及如果她们不想继续卖淫的话,是否向她们提供停止卖淫的帮助。

31.报告没有说明受过高等教育的妇女——教师或学生——有多少。她询问政府是否支持妇女和性别研究,因为如果没有受过训练的工作人员,就不可能实现妇女平等这一目标。

32.Goonesekere女士说,秘鲁不仅仅制定了范围广泛的新法律;它还实行种种政策来保证这些法律不仅仅是象征性措施。但是,她还是认为法律框架存在一定差距。首先,缺少有关性犯罪的情况,包括强奸在内。其次,她关注的是,性骚扰问题似乎只在政策准则中涉及到。她问这些政策准则如何在就业中起作用,它们是否真正是雇主的惟一标准(意味着骚扰未被看成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或《刑法典》是否也对骚扰问题作出规定(意味着骚扰是一项刑事犯罪)。她问是否能够因为性骚扰是性别歧视的一种形式,而将2000年5月禁止歧视的法律用作提起有关性骚扰诉讼的依据。

33.她想知道1993年《家庭暴力法》与一般刑法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强奸的法律定义似乎取决于所使用的暴力程度。她关切的是,如果不能证明使用了暴力,是否就不能提起强奸指控。同样,她希望知道刑法是否适用于不包括阴茎插入的性暴力,以及它是否适用于乱伦。这些都是侵犯妇女人身和身体安全及人权的犯罪行为。

34.刑事司法系统常常不能为妇女提供赔偿和保护,因为警察调查存在缺陷:履行法医检查的医生和调查取证的工作人员对性别问题没有敏感认识。她问医疗、法律和警察培训是否包括提高性别认识的培训。

35.Kapalata女士对秘鲁政府为履行《公约》条款而制定新的立法表示赞赏,但问是否已经采取行动,废除那些带有消极性别陈规定型观念和态度的立法。

36.Saiga女士注意到许多国家计划和方案的实施期限有长有短,她询问是否已有周密的决定。

37.Regazzoli女士以个人身份发言,她提出了几个问题。首先,注意到在报告的起草过程中缺少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她赞同政府应有责任将国际法下的承诺付诸于行动的看法,但强调政府还需要以民主的方式行动,还要让民间社会参与有关国家的决定。其次,她提请该国就许可卖淫和非法卖淫之间的区别和从事卖淫的妓女数量(3,000)和从事卖淫的男妓数量(36)之间的对比作出解释。

38.Loli Espinoza女士(秘鲁)说,定期报告反映的是在民间社会机构很少介入国家所做工作那役时期的情况。这种状况现已向好的方向转变,现政府透明度原则的指导下,正在积极推动非政府组织和基层组织参与公共部门的活动。秘鲁全国境内的所有教会、学校和其他社会组织都积极参与各种方案,其中包括有关消除贫穷和其他社会问题的圆桌会议和工作组。

39.由于秘鲁政府结构上的原因,是按部门和根据专题小组的意见来处理的问题,要通过确保性别平等的措施,则是一项复杂的任务。为了保证方案之间的交叉联系和避免重复,政府面临着对公共机构进行全面调整的问题。政府希望这一改革过程将会促进国家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从而为实施促进性别平等的措施提供便利。

40.通过这一调整过程,政府将起草有关规划和实施妇女方案的新条例。促进妇女和人类发展部一直在努力解决那些先前使它焦头乱额的规范性和交叉角色的许多实际问题;政府还寻求保证在其他部委对应机构之间进行适当协调。通过改善各部门在性别平等措施方面的协调工作,可以促进社会发展,预计还将能够为许多把性别观点纳入主流的机会提供便利。

41.尽管在涉及性犯罪的立法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但需要做的工作仍然有很多。主要的进步包括将性暴力的概念作为家庭暴力的一种形式列入了1993年《家庭暴力法》和许多歧视性法规及违宪法律的修正案。例如,强奸受害者不再面临被迫嫁给其强奸者的可能性。家庭暴力案件中的双方强制性和解条款也同样被废除。不过,尽管有修改司法行政的各种培训方案和尝试,但仍然存在着一个难以处理的、法官作出歧视性裁决的核心问题,这也正是政府作为一个优先事项正在着手解决的一个问题。

42.毫无疑问,乱伦作为一种犯罪的明确定性应该在《刑法典》改革中得到体现,并且需要在与性犯罪有关的数据收集和统计资料的分析方面进行大力改进。政府正在敦促国家统计资料登记处提供有关此种犯罪的分类数字,以便为制定政策提供更加准确的依据。

43.在对有关处理向妇女权利副辩护律师提起的歧视案件的提问作出答复时,她说,法医专家在对权利主张进行调查时有一定困难。政府正在努力改善对遵守禁止歧视条款的监督。

44.关于废除妇女、保健与发展方案的问题,她说,部门结构调整的过程正在进行之中。方案中的一些标准和调整并不是总是最理想的,但正在共同努力维持每个部门内部各机构之间的联络,以便保证先前本应在方案项下开展的活动能够以最有效的方式在其他地方开展。

45.所有人权条约都被视为国内法的一部分,因此可以直接适用,国际条约的地位仅次于《宪法》。但是,在宪法改革的过程中,需要采取措施,把赋予包括《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在内的人权文书以宪法地位的具体条款写入宪法。对于怎样才能有效澄清条约适用范围、条款的实施和司法机构的培训问题一直存在着许多争论。

46.卖淫应遵守市政管理规定,不属于上述条例管理范围的卖淫活动被视为秘密卖淫。女性性工作者通过卫生部开展的“性传播疾病和艾滋病控制计划”所提供的预防保健而受到保护,该计划还包括同侪系统和人员培养两个部分。另外,政府还在进一步讨论有关保护性工作者不受公共和地方当局虐待的方法问题。

47.消除贫穷和社会综合发展的目标是行政当局的一项基本任务。劳动部已经率先实施了许多方案,尤其是针对农村妇女的方案,以鼓励经济发展。适当时,委员会还会收到有关在消除贫穷领域取得进展的更详细报告。

48.她进而概括性介绍了所做的几项工作,即向土著妇女提供更多利用资源的机会;增加妇女参与公众生活的人数比例;影响对未成年生育和结婚的文化态度。另外,她还提供了一些详细情况,说明了政府在向有工作的妇女提供儿童保育设施方面所作的努力,在这方面所遇到的后勤困难,以及通过地方举措解决问题的决定。

49.马纳洛女士(副主席)代行主席职务。

50.Corti女士赞扬了秘鲁政府所实行的改革和对所取得进展进行的令人十分满意的评估。她对建立妇女参与公众生活的限额制度和将农村妇女纳入这些发展进程的做法印象深刻。尽管仍然有许多问题受到经济资源的制约,但还是有许多问题是可以在没有大量经济投资的情况下解决的。

51.因此,她请代表团提供补充资料,说明为了保护性工作者、在适当履行条约义务过程中开展对司法机构的教育、保护作为帮佣工人移居国外的秘鲁妇女和实行卫生改革都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

52.冯淬女士说,按照政府对委员会所提问题作出的答复,在2001年议会选举的妇女候选人明显少于限额的情况下,全国选举评判委员会怎么能够采取行动,并以“没有事实根据”为由驳回所有重新审议的请求,对此冯淬女士表示难以理解。

53.Schöpp-Schilling女士对政府批准《公约任择议定书》的做法表示赞赏,并要求政府采取必要措施,推动批准《公约》第20条第1款的修正案。

54.Espinoza女士(秘鲁)指出,妇女参与政治活动的限额制度最初是在市一级开始实施的,并且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国内最贫穷地区的妇女参与率最高。但关于全国选举评判委员会的行动,她注意到法官对妇女问题的认识仍有待提高。在过去三年中,在若干农村和城市地区都成立了消除司法机构中的性别陈规定型观念和提高对妇女权利认识的方案。这些措施遇到了社会上保守部门的相当大阻力,但促进妇女和人类发展部还是拟定了一份文件,列出了已获得秘鲁政府批准的有关性别平等的法律规范和国际协定,作为法官在提出意见时的参考依据。她希望政府的下一次报告能够反映在这些最初措施方面所取得的进展。

55.在秘鲁,堕胎问题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在最新《刑法》中,对堕胎的处罚程度已显著减轻,有时仅判以三个月的缓刑,但这显然不能令堕胎权利的最坚定的支持者或反对者感到满意。在卫生部门,尽管各大医院在向被怀疑非法堕胎的妇女提供的护理质量有所改进,但最近拟议的立法将要求卫生人员向警方汇报有堕胎嫌疑者的情况。一些医生还出于良心考虑而拒绝施行堕胎手术。

56.关于妇女参与政治生活的限额问题,尽管促进妇女和人类发展部请求复审全国选举评判委员会决定的要求被驳回,但该部仍在继续为解决这一问题而努力;让更多的妇女参与各种协商机构,将会最终使这一类型的各种情况得到更积极的解决。对于上述事件应该考虑到限额最近已从25%提高30%这一事实,评判委员会以男性至上主义者的方式解释说,这一限额比例已经“足够接近”了,而事实上,30%的限额只代表最低要求,而不是一个模糊的指标。国内各种政治级别上都在进行激烈的辩论和协商,国际机构关于这个问题的意见可能会对限额制度的实施起到重要支持作用。

57.秘鲁政府为所有学龄儿童提供健康保险。另外,还向怀孕的女孩和她们不到一岁的婴儿提供免费医疗保健。移徙妇女的问题受到极大关注;随着贫穷指标的长期改善,移徙人口总的数量肯定会下降,但目前有五分之一以上的人口生活在极端贫穷之中,为了基本生存,他们别无选择,只有迁徙。移徙妇女极易受到剥削和贩卖;虽然政府正在逐一处理这些问题,但已意识到制定总体政策的需要。

第10 至第14条

58.Gonz á lez女士表达了她对在这一领域的重要政府方案降低等级所涉及的妇女健康问题表示强烈关注,特别是考虑到农村妇女在总体上享有的保健服务非常有限。她注意到对加强旨在预防性传播疾病和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各种方案以及对推动婚内婚外使用避孕套的需要;所涉及到的教育和宣传措施应该不仅仅针对从事卖淫的人,还应面向所有人口。她对报告中关于妇女需要做绝育手术而男人在类似情况下却无须这种手术的问题表示关注。最后,尽管她也同意在堕胎问题上需要进一步辩论,她仍指出不应把堕胎作为计划生育的一种方法,强调需要提高妇女对避孕方法的认识和使用,并且加强对所有公民的性教育。

59.Livingstone Raday女士注意到目前有关就业的立法对雇用过程中的歧视行为规定了刑事处罚,但似乎没有包括在提升、解雇和工资方面的歧视,她询问处理在这些领域中歧视妇女问题的基本依据是什么。考虑到处理就业歧视问题必须依据刑事禁令的不利情况,如需要加大举证责任,她询问政府是否考虑在这一方面以平等机会就业法或平等工资法的形式补充或扩大立法,从而使妇女或妇女的非政府组织能够向劳动法庭寻求民事补救。

60.她对全国老年人计划及其针对老年妇女的具体措施表示欢迎,希望能够提供有关这些措施的重点的详细情况。她还询问妇女权利副辩护律师是否考虑过建议妇女候选人提出审议《公约任择议定书》规定的参与限额的申请。最后,关于非法堕胎及其对妇女死亡率所起的作用问题,她询问紧急避孕方法能否成为更加优先的事项,特别是考虑到它可降低对妇女构成的危险。

61.雷加索利女士恢复行使主席职务。

62.Abaka女士对向警方报告堕胎情况的要求表示关注,因为这一做法大大降低了妇女因这种堕胎而寻求必要的住院治疗的可能性。她对男女最低结婚年龄的平等化表示欢迎,但仍然对有关允许16岁结婚、在子女出生之日年龄14岁和14岁以上且能够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人视为未成年人、以及在法律上允许上述未成年人在年满14岁后承认其子女的条款表示关注。这些条款似乎在鼓励未成年人结婚;早婚对已经很高的产妇死亡率所产生的影响是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她敦促该国政府重新来审议这项法律。最后,她对秘鲁说阿拉伯语的寻求庇护者尤其是寻求庇护的妇女,在9·11恐怖袭击事件之后的状况表示关注,她询问政府采取了什么措施来保证这一弱势群体的安全。

63.Achmad女士询问政府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来解决城市贫穷问题,在城市发展的背景下造成上述贫穷的原因是什么以及它对失所人口的影响又是什么。

下午1时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