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届会议

第633次会议简要记录

2004年1月14日,星期三,下午3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阿贾尔女士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吉尔吉斯斯坦的第二次报告(续)

下午3时10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吉尔吉斯斯坦的第二次报告(续)(CEDAW/C/KGZ/2和Add.1)

应主席邀请,吉尔吉斯斯坦代表团成员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第10至14条(续)

2.PopescuSandru女士强调了平等享受保健服务的重要性,但在经济转型期要做到这一点比较困难,她想获得更多关于上次报告中提到的母婴死亡率较高的信息以及关于国家卫生预算明显减少的信息。她还对弱势群体由于贫穷和共同付款的数额而在享受保健服务方面遇到的问题表示关注。报告指出女孩低于标准体重的发生率相对较高,这可能要归因于她们在获得适当营养方面受到的歧视,以及肺结核和性传播疾病在女性中的不断扩散。女性酗酒者和吸毒者比率不断上升的事实也很令人烦恼。

3.Šimonović女士请求阐明把自愿终止妊娠作为计划生育的一种手段的合法性问题,因为报告从生殖权利法中摘录的措辞不够清楚。这种终止妊娠的行为是只有配偶双方都同意时才可执行还是只需女方同意就可执行也不太清楚。

4.Tavarasda Silva女士请求说明妇女在不利环境中工作的发生率。报告描述的状况似乎显示出在这方面存在着对妇女的某种歧视,这好像与新法规不符。她注意到报告中提及各部门的男女工资仍然存在巨大的差异,询问哪些部门的差异最大。报告还描述了男女在家工作时间的重大差距。关于两性平等的新法规是如何处理这些问题的?至于使妇女享有同等经济机会的问题,她想知道新法规是否有可能,废除偏袒男性的集体商议协定。

5.Kangeldieva女士(吉尔吉斯斯坦)说,按照法律规定,签有医疗服务协议的妇女有权在头12周内终止妊娠,而且国营和私人诊所都可以进行合法堕胎。但并没有打算把这种做法作为计划生育的一种手段;就这一点来说,报告中的措辞确实容易令人误解。吉尔吉斯斯坦正在努力阻止采用堕胎的方式,而且自1999年以来,堕胎的发生率已经降低了三分之一。全国生殖健康运动的目的是增加对现代计划生育方式的了解和使用。

6.Kudaiberdieva女士(吉尔吉斯斯坦)希望回答较早提出的关于保健服务改革和医务人员削减的问题。旧的保健系统到处都存在着配备人员过多、工作重复、效率低下、开支过大以及物资不足等问题。新系统试图改善协调性以及设备和物资的质量,并努力通过严格的资格制度和护理标准来提高服务质量。许多专科医生接受了家庭医生再培训,并建立了家庭医生中心网络。农村地区的医生短缺,特别是产科医生/妇科学家的短缺问题,仍然很难解决,因为城市的医生往往不愿意迁移到农村地区。在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私人诊所网络得以发展,以前在国家医务处工作过的医生都愿意在私人诊所工作。此外,由于工资水平普遍较低,有些医务人员离开了这一领域。

7.在回答关于家庭暴力受害者登记情况的问题时,她说,卫生部应该负责保存关于处理过的所有家庭暴力案件的数据和资料。这些职责还包括提供可能会被作为必要的法律证据的医疗信息。至于营养问题、低于标准体重的女孩的问题以及妊娠期间贫血的问题,她表示,在外来捐助者的援助下,已经制定了多种国家方案,以帮助妇产医院,并改善其医疗服务,特别是在小城镇和农村地区。举办了关于营养问题以及流行病和疾病控制问题的研讨会。一些私营企业现在正在生产富含铁和微量元素补充剂的面粉,另外还开展了由各偏远山区的家庭医生和乡村卫生所参加的试验项目,以促进富含矿物质和维生素的蔬菜的种植和消费。

8.Shagivaliev先生(吉尔吉斯斯坦)说,1998年5月的氰化物外泄事件影响到了Barskoon河和伊塞克湖,但由于金矿公司和政府采取了紧急行动,外泄氰化物只有半吨。虽然河流和湖泊中氰化物的毒性迅速丧失,危险也早已过去,但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的医疗和环境监测仍在持续。尽管这一事件造成的心理损害非常严重,当地居民和旅游者都失去了信心,但并没有出现人员死亡。已经对能够证明受到损害或伤害的人进行了补偿,并对责任方提出了控告。上述河流和湖泊现已非常安全。

9.Kurbanova女士(吉尔吉斯斯坦)提到了关于大众媒体和性别战略的问题,她说,国家妇女、家庭和性别发展委员会正在与大众媒体一起制订旨在消除性别陈规定型观念、提出新的性别角色的性别战略,其中包括增加女性领导人的数量。为了向记者提供关于性别问题和性别政策的相关信息,设立了一个信息网,并组织了记者竞赛,以鼓励报道关于性别政策的事件。

10.同样,委员会还在实现两性平等的国家行动计划这一大背景下,与高等教育机构合作,鼓励并支持关于性别问题的研究,特别是通过分析现有教学材料、制定新方法、新课程和新材料等方式,实施顾及男女平等的教育。性别问题在大学的人权和民主课程中也占有重要地位。一些正在编写的关于人权问题的论文就是从性别角度入手的,另外还在对人权、性别政策和宪法方面的跨学科专家进行培训。

11.Kudaiberdieva女士(吉尔吉斯斯坦)在回答(关于《公约》第12条的)问题时说,政府已经制定了若干禁止吸毒和酗酒的方案。比什凯克开设了一家戒毒治疗中心,吉尔吉斯斯坦南部也设立了一家有50个床位的诊所。2001-2003年期间打击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内的吸毒传播和非法毒品销售的国家方案中载有一些预防措施,即用于改善毒品管制、预防犯罪及医疗和社会条件的法律基础的措施。该方案还载有一些战略,以防止艾滋病毒/艾滋病在弱势群体中的传播,建立康复中心,继续实施美沙酮治疗方案,提高向受害者提供的紧急心理援助,进行健康生活宣传,以及让高危人群中的未成年人获得预防行动小组的帮助等。

12.为了确保这些领域的活动相互协调,吉尔吉斯斯坦政府还在吉尔吉斯共和国内设立了预防酒精中毒和吸毒传播部门间委员会。戒毒和戒酒中心52%的资金是由国家预算提供的,其余资金大多来自国际组织。政府打击吸毒和酗酒的行动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大量妇女参加了旧针换新针方案和免费的美沙酮治疗方案。

13.报告期间产生了1997-2000年期间预防艾滋病毒/艾滋病、性传播疾病以及通过注射传播的疾病的第一份国家方案。该方案与弱势群体如商业性工作者和移民合作,推动颁布了一项关于预防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法律,并成立了防治性传播疾病多部门委员会。吉尔吉斯斯坦政府已于2001年核准了2002-2005年期间的第二份国家方案。它的实施是以九项战略为基础的,除其他以外,这些战略包括:降低高危个体的脆弱性、制定关于预防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教育和提高认识方案,并向艾滋病毒感染者/艾滋病患者及其家人提供医疗和社会支助。

14.在防止艾滋病毒/艾滋病传播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预防母婴传播。因此,在第二份国家方案的框架内,开展了产前检查并推行了针对育龄妇女的教育方案。在这一点上,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妇发基金)在提高妇女对艾滋病毒/艾滋病危险性的认识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最后,在提到关于吉尔吉斯共和国公民生殖权的法律时,她承认关于妊娠期间允许医疗介入的措辞不符合要求,必须修正。不过她想强调,这些措辞都经过善意的斟酌,以强调妇女参与与其妊娠相关的决策过程的极端重要性。

15.Alysheva女士(吉尔吉斯斯坦)说,确定是否存在对妇女不利的工作条件的基本指标都是环境因素,如空气中的尘土和气体量等,而且2002年的指标显示情况已有所改善。在吉尔吉斯斯坦,雇主和员工间的集体谈判由工会组织的代表监督,这是确保工作条件适当的主要方法。不过在2000年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设立了国家劳动检查局,负责查明不利工作条件的案子并采取必要措施改善状况。在2003年的前九个月里,检查局查获了55起此类案件,而且每例案件中,雇主都对受伤害方进行了合理的赔偿。

16.男女之间的工资差距是与长久以来的横向和纵向隔离联系在一起的。男子一般占据着高薪职位,而妇女则往往受雇于利润较低的经济部门。在国家减贫战略框架内,政府采取了大量措施来改善这种状况,如增加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就业和报酬等。

17.就无报酬的家务工作而言,妇女在家务劳动上花费的时间平均有四到五个小时,而男子却只有一个小时。这种悬殊部分应归因于吉尔吉斯人的心理,他们认为,妇女在传统上一直扮演着母亲和家庭主妇的角色。尽管地方政府一级和非政府组织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但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关于捍卫两性平等的国家保障的新法规第19条和第20条规定男子应该在家务活动(如清洁、洗衣和园艺工作)上花费与妇女一样多的时间,它还保证了对花费在家务劳动上的时间的认可。最后,宪法和法律上并没有关于贷款和小额信贷的潜在受益人的限制,但妇女却往往因为没有担保而无权获得贷款。最近一项关于小额信贷的分析表明,生活在农村的妇女大约占受惠人总数的42%。

18.Kudaiberdieva女士(吉尔吉斯斯坦)说,关于土地私有的现行法律是限制性的,因为除其他以外,它禁止分割小块土地。当首次推行土地改革并取消卖地的延期付款规定时,该法律在防止分割小块农业用地方面起到了作用。虽然个体农民可以保留他们的土地并因此有了有保障的收入来源,但该法律也造成了歧视,例如,离婚夫妻不能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因为其中一部分是土地。为了减少此类歧视,议会正在审议这项法律的一系列修正草案,修正草案规定了离婚情况下禁止分割小块土地的例外情况。最后,她告知委员会,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于2003年12月对挪威进行了国事访问,访问期间,双方达成协定,即2004年,吉尔吉斯共和国将收到来自挪威政府的100万欧元赠款,用于执行妇女的土地和农业财产权。

19.Gnancadja女士说,尽管报告期间在消除针对妇女的歧视方面取得了可观的进展,但她对许多有关妇女法律保护的问题仍然感到关切。提供社会和法律保护,使人们免遭家庭暴力的法规并未包含任何防止特别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的规定,也没有制定任何针对此类行为实施者的具体惩罚。她请求说明那方面的问题。由于提供社会和法律保护,使人们免遭家庭暴力的法规与关于捍卫两性平等的国家保障的新法规都列举了大量发生意外时可以通报的机构,因此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所适用的法律并不明确。如果能提供一幅显示各机构管辖权的简图,她会非常感激。

20.至于婚姻这一主题,她问到了最低结婚年龄,并对吉尔吉斯政府消除歧视的明确意愿及其对新娘盗窃的纵容态度之间显而易见的矛盾表示惊愕。最后,她问是否已在2002-2010年期间国家人权方案框架内采取行动,在关于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调查和审判程序中向妇女提供同等的立法保护。

21.González Martinez女士说,委员会在审议吉尔吉斯斯坦的初次报告时查明的许多问题仍旧存在。妇女仍然没有享受到与男子相同的法律保护,她们也没有获得此类保护的同等机会。性别陈规定型观念依然盛行,根据这些观念,妇女在各个生活领域中都要服从于男性。她认为,虽然提出了对土地私有法的修正案,但这个领域仍然存在歧视。卫生部门也存在着不平等。

22.她重申了委员会在1999年表达的观点,即把针对妇女的歧视理解为一种多元现象,既包括间接、无意识的歧视,也包括直接、故意的歧视,这对有效消除法律上和事实上的歧视而言,是非常必要的。还必须采取更多的行动,通过执行行政和立法措施将针对妇女的歧视减到最少,并通过开展提高认识的活动来扭转吉尔吉斯社会中男性占主导地位的趋势。

23.Belmihoub-Zerdani女士问结婚之前是否会征得女方的同意,以及举行婚礼时,是否对婚姻进行登记,她还询问有没有可能签署婚姻合同,详细列明关于婚姻及潜在离婚的条款。至于已婚夫妻所生的孩子,她问是父亲单独被视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还是父母双方共同承担这个责任。如果离婚的话,双方如何分割夫妻财产?保留子女监护权的母亲能否继续住在家里?最后,她问吉尔吉斯斯坦的夫妻有无收养孩子的权利,如果有的话,养子女是获得养母的国籍还是获得养父的国籍。她还想知道有无记录供收养的孩子的原始公民身份(如他们生身父母的公民身份),还是这些孩子本来就是非公民。

24.Gaspard女士说,下次报告应提供关于男女的初婚年龄及其趋势的数据。由于一夫多妻案仍时有发生,她想知道一夫多妻婚姻能否登记以及政府对此类婚姻的总体态度是什么。

25.主席以个人身份发言,她说她想更多地了解吉尔吉斯斯坦当局对“新娘盗窃”这一习俗的态度。虽然这种习俗被看作是一种良性传统,主要是一场表演,但是她担心这会发出容忍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及强迫婚姻的错误信息。

26.Shagivaliev先生(吉尔吉斯斯坦)说,像其他形式的暴力行为一样,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和家庭暴力依《刑法》都应受到惩罚。近来的家庭暴力法在方法上更具预防性。例如,它提供了获得针对暴力方的禁止令和保护令的途径。2003年8月的《家庭法》规定的男女最低婚龄都是18岁。在例外情况下,地方机构可将年龄降至16岁。

27.至于对“新娘盗窃”、绑架妇女和强迫婚姻这一习俗的明显容忍,吉尔吉斯政府谴责这种习俗是一种过时的习俗。男女双方都同意是很必要的,否则就可以提出刑事指控,在涉及到暴力问题时尤其如此。吉尔吉斯斯坦是一个政教分立的国家,它只认可已登记的公证结婚。是不能登记的,因此可以对一夫多妻制婚姻提起刑事指控。最近几年的结婚数量有所下降,但是大部分初婚都发生在20至24岁的人中间。只有通过诉讼程序才可解除婚姻关系,诉讼可由配偶中的任何一方提出。根据《家庭法》,配偶双方在分割财产时享受同等的权利。孩子的监护权由法院在个案的基础上决定,但大多数情况下,监护权都会由母亲保留,而且母亲通常也会继续留在家里。

28.Kurbanova女士(吉尔吉斯斯坦)在答复关于收养孩子的公民身份的问题时说,如果父母双方都不确定,孩子拥有吉尔吉斯公民身份。如果养父母是非公民,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公民身份由法庭决定。根据《刑法》,妇女有权请求执法机构下达一个针对其丈夫的临时禁止令,该禁止令还可以限制与孩子的接触,并命令他支付医疗费用。母亲还可以获得一项法院指令,如果他们的家是双方共同所有,则废除丈夫的财产权并禁止他购买武器。

Morvai女士请求进一步说明妇女将其吉尔吉斯公民身份传给子女的权利。

Gnancadja女士问《家庭法》是否允许妇女享有婚姻财产中属于她们的份额。

Šimonović女士说她希望说明关于妇女堕胎是否需经丈夫同意的问题。

Kurbanova女士(吉尔吉斯斯坦)说,如果父亲不确定的话,单身母亲的子女是公民。不过,如果有父亲但父亲不是吉尔吉斯公民,不自动沿用该处理办法。

Kangeldieva女士(吉尔吉斯斯坦)说,妊娠期间的任何医疗介入都须经双方同意,不能强迫妇女堕胎。但她同意应该澄清该项法律的措辞。

主席总结了与吉尔吉斯斯坦代表团的对话,她说,委员会称赞了吉尔吉斯斯坦通过的妇女权利领域的立法。在下次报告中,委员会希望看到有关立法的执行情况。政府应该加强与民间社会组织的合作,并使它们参与下次报告的编制,这将提供一个增强公众对妇女人权认识的机会。委员会还称赞了打击贩运人口的工作,并希望提供关于其根本原因的信息。它期待着在下次报告中听到这些工作的成果。但委员会还是担心歧视性习俗、做法和重男轻女传统(如一夫多妻制和绑架妇女)的再度出现,这些都违背了《公约》。废除陈规定型观念对消除歧视而言是非常必要的,她强烈要求吉尔吉斯斯坦政府利用法律框架和授予妇女权利的吉尔吉斯文化来打击这种趋势。根据报告来看,似乎对传统和习俗进行了有条不紊的性别敏感度审查。

妇女在政治生活中的任职人数偏低以及不愿制定临时特别措施的问题也令人关注,她提醒注意《公约》第4条第1段和委员会第23号一般性建议。妇女的教育水平高这是一种优势,它将有助于提升妇女的参与程度。在下次报告中,委员会希望看到按性别分列的关于享受保健和就业的数据。最后,她称赞吉尔吉斯斯坦政府批准了《任择议定书》,这是表明其具有执行《公约》的政治意愿的信号。

下午5时05分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