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届会议

第901次会议简要记录

2009年7月31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贾布尔女士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利比里亚的初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和第六次合并定期报告

上午10时05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利比里亚的初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和第六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LBR/6、CEDAW/C/LBR/Q/6 和Add.1)

1.应主席邀请,利比里亚代表团成员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2. Gayflor女士(利比里亚)说,利比里亚政府认识到利比里亚妇女所面对的持久性挑战。利比里亚政府就《公约》的执行做出坚定承诺,并对自己在妇女和女孩平等方面所取得的巨大进步感到骄傲。编制本报告是有挑战性的,尤其是对于一个刚刚经历多年国内危机的国家和人民而言,本报告成为未来评估利比里亚在两性平等方面进展情况的真实基线。本报告中使用的所有数据几乎是在去年才获得的,因此在一些方面无法提供必要信息。

3.认识到妇女在社会中所面临的持久性歧视,利比里亚将社会性别主流化列为其发展过程中的优先事务,并努力在经济、法治、卫生、教育和安全领域为妇女谋求地位。妇女易于受到性虐待和性剥削,孕产妇死亡率惊人地高。接受中学教育的女孩人数不足,而非正规经济部门和农业部门的妇女人数又过多。因此政府把旨在将妇女权利放在显著地位的政策和方案列为优先事项。政府已经建立了关于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目标3的国家指导委员会,并正在实施一项得到丹麦政府资助的重大方案,以协助该指导委员会。这一方案已经开始向农村妇女分发农具、种子和加工机械。

4. 另外,政府通过两性平等和发展部,在非洲妇女西班牙基金(Spanish Fund for African Women)和非洲发展新伙伴关系(新伙伴关系)的支助下,目前正在实施一项旨在改善妇女经济福利的项目。这一个为期两年的项目将向3000名弱势妇女和性别暴力幸存者提供小额信贷并为5个现存的妇女中心提供设备。在耐克基金会、世界银行和丹麦政府的支助下,政府正在执行少女经济赋权项目,提供新的经济技能,让少女准备通过有偿就业进入正规部门或者强化创业活动。2009年7月,政府开始执行性别平等和妇女经济赋权方案,旨在增加妇女获得信贷的机会、推动妇女进入正规部门,并改善妇女和女孩的受教育机会,重点放在中学教育和成人扫盲方案上。

5. 在国际移民组织合作下,政府目前正在最后确定关于联合实施向受冲突影响的妇女和女孩提供个人援助项目的评估结果。这一项目的总体目标是与受武装冲突影响的、未被吸纳的妇女和女孩一起,在受冲突影响的社区进行经济复苏,从而促进利比里亚的和平、安全和稳定。

6. 缩小学校入学率差距,同时减少女孩辍学率,这是一个优先事项。教育部为提高女孩入学率和保有率正在开展许多主动行动,国立学校中, 2004-2005学年男孩的小学入学率为60%,女孩为40%,到2007-2008学年男孩为55%,女孩则提高到45%。2008-2009学年的比例预计将有进一步提高。另外,政府还制定了其他几项计划,包括目标地区“关爱女孩”学校的建立、由社区管理的儿童保健中心、提高认识和外联运动、女孩指导方案以及妇女优先参与的教师培训。

7. 政府致力于充分实施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325(2000)号决议,并制定了相应的《国家行动计划》。两性平等和发展部设立了一个秘书处,负责协调《国家行动计划》的实施。另外,还建立了一个工作队,确保对《国家行动计划》的信息进行传播。

8. 为了减少性别暴力高发率并促进妇女更大程度地参与社区安全活动,政府在全国各地建立了社区警务方案,由国家警察署和社区进行合作,这一方案承认警察和社区在为所有男女市民确保一个安全的环境方面是相互依存、共担责任的。

9. 政府认为获得土地是妇女经济赋权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计划通过一个土地改革委员会消除妇女拥有土地的障碍。关于设立土地改革委员会的法案正在等待总统的签字。

10.2009年6月,总统建立了法律改革委员会,命令对利比里亚的所有法律改革过程进行监督,包括对尚未被取消的歧视性法律的改革。政府在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两性平等顾问办公室的支助下,正在对国家法律进行分析,以确认哪些法律是对妇女的歧视性法律。这一分析结果将作为对这些歧视性法律进行修改的宣传基础。

11.改善司法救助是政府的重要优先事项之一。新成立的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犯罪部门将向性暴力幸存者提供起诉服务和支助服务。关于建立性犯罪法院的法令还规定了巡回法院在所有政治区分单位审理性犯罪案件的部门。持续对公众进行教育和宣传,鼓励妇女参与正规司法系统。

12.国家性别政策第二稿已经出台。目前正在利比里亚全国进行额外协商,并将于今年在全国范围内确认法案最终文本。两性平等和发展部已经在成立国家性别论坛方面取得了持续性进展。21个国家部门中有19个已经指定了社会性别问题协调人。另外,在《北京行动纲要》12个关键领域基础上成立的专题工作队得以复苏。为了促进妇女参与政治进程,已经向立法机构提交了公平法案,请求给予立法。这一法案规定利比里亚每个注册政党的主要及附属机关和机构中,最少必须有 30%的女性被选为官员和负责人。

13.为了提高公众对《公约》内容的认识以及向公众进行宣传,两性平等和发展部已经开展了大规模的提高公众认识运动。根据《公约》的简写版内容制作了短剧,目前正在地方电台进行广播,并在街道拐角处和各个社区进行表演。

14. 也许最为重要的是,利比里亚在报告中向委员会提出的所有建议都纳入了政府的三年发展战略中。基于问责的目的正对所有这些建议进行追踪,政府致力于在未来两年内在这些目标上取得进展。

第1条和第2条

15.Flinterman先生说,他很高兴地知道法律改革委员会自报告撰写之时起已经建立。他希望了解法律改革委员会的优先事项以及是否有关于平等——包括两性平等——的一般性法律。注意到报告中提及重建人权委员会,他询问该委员会目前是否已经建立,如果已经建立,该委员会是否将解决两性平等问题作为优先事先纳入任务之中。

16.注意到报告中关于《公约》在利比里亚国内法律中的地位问题的一些矛盾声明,他询问在快速发布《公约》方面存在哪些障碍,这似乎只是一个小步骤。了解到归化和纳入需要更长的过程,他问这是否也是法律改革委员会的一个优先事项。

17.Ameline 女士赞赏报告的坦诚直言,报告诚实地详述了利比里亚妇女所面对的许多问题。执行安全理事会第1325(2000)号决议对委员会非常重要,因为尽快建立法治是必要的,特别是从保护妇女的角度而言。众所周知,埃伦·约翰逊·瑟利夫总统决心将平等变为现实,但是法律制度的二元性是一个关键性问题,因为这确实在法律面前造成了歧视,对妇女而言,由于地理起源和种族渊源,又产生了双重歧视。由于《宪法》并未明确解决歧视问题,而且尚未制定关于平等问题的专门法律,二元制度意味着号召实行平等的法律文书效力非常微弱,可能导致妇女遭受暴力侵犯以及犯罪者不受惩罚的风险。虽然利比里亚愿意通过立法改善这一状况并加强对司法机构和警察的培训,但巩固利比里亚在法治方面的发展至关重要。

18.她询问处理与妇女相关的改革问题的优先次序,以及政府计划如何消除战争所遗留的暴力问题,这一问题如今在利比里亚社会仍然很突出。她还有兴趣了解针对战争期间侵犯人权的行为计划进行的赔偿,特别是对妇女的赔偿,因为妇女是暴力行为的主要受害者。利比里亚重新设立了死刑,这并不符合委员会的法治观点,她希望确认重新设立死刑只是临时的。

19.Šimonović女士注意到利比里亚有16种民族语言,询问关于《公约》的发布计划。她还询问《公约》的归化如何与同步进行的法律改革和宪法改革协调进行,以及政府是否考虑对《宪法》进行修正,允许国际条约被立即纳入国内法之中,从而将二元法律制度转变成一元法律制度。注意到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将协助利比里亚政府确定哪些法律是歧视性法律,她希望目前与委员会进行的建设性对话也能够提供关于各项法律与《公约》的兼容性的看法,从而协助推动这一过程。执行结论意见也许有助于政府解决歧视性法律的问题。

20. 《公约》第2条明确规定了缔约国在《宪法》或专门法律中体现男女平等原则的义务。她希望了解政府如何计划引入与《公约》第1条相符合的、关于消除对妇女歧视的定义。目前《宪法》的规定仅仅是禁止性别歧视。

21.Morgan女士说,人权委员会实际上已经成立了,将与法律改革委员会协作,确保利比里亚遵守所有关于人权的国际文书,尤其是涉及妇女权利的国际文书。正在采取措施使《公约》在发布后得以尽快归化。

22.法治是政府的中央政策文件——《减贫战略文件》——的支柱之一。正在进行的许多计划中,有一项计划涉及利比里亚国家警察部队,国家警察部队目前在利比里亚的15个县分别设立了妇女保护部门。

23.关于死刑,她注意到自1980年以来利比里亚没有正式执行过死刑。但是,有时候颁布了应对特定紧急状态的法律规定;关于持械抢劫的法律规定了死刑,目前持械抢劫现象在利比里亚很严重。总统已经和法律委员会开始着手处理这一问题。

24.Gayflor女士提到《公约》的发布问题,注意到利比里亚使用大多数人能够明白的利比里亚简式英语。另外,利比里亚大多数地区还普遍流行少数其他语言。《公约》将用利比里亚简式英语重新进行表述,政府将和地方电台共同确保使用利比里亚简式英语或普遍流行的少数其他语言,让普通人了解《公约》内容及其益处。

25.安全理事会第1325(2000)号决议被认为是一个里程碑,政府计划将其作为在为了妇女利益应该做的事情方面挑战政策制定者和进行问责的一项工具。妇女们对这样的可能性感到兴奋:她们不必再坐在房间的后面,看着男性做出决定。与总统一样,她们对象征性代表不感兴趣:她们希望能够完全参与其中。

26. Morgan女士(利比里亚)说,利比里亚一直有持续的政治意愿消除强奸现象。虽然向强奸受害者提供医疗服务仍然构成挑战,利比里亚女律师协会正在与政府各部委和私营诊所共同努力,确保农村妇女和城市妇女在遭受强奸后获得医疗服务。在新成立的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犯罪部门的一项倡议中,受害者被送往医疗机构,以便能够适当收集并保存证据。由于担心名声受辱,妇女们经常不愿站出来举报,而对未被举报的强奸罪行难以起诉;利比里亚女律师协会、非政府组织、司法部以及两性平等和发展部正努力提高人们在这方面的认识。

第3条

27.Neubauer女士问,旨在为两性平等和发展部构建能力的方案,如缔约国对委员会事项和问题清单的问题8做出的答复所述,是否已经充分解决报告中提及的人员配置不足和资源匮乏的问题。关于两性平等和发展部对人力资源、资金和后勤的实际需求的额外信息将是有益的。应该赞赏政府开始了国家性别政策的起草,但是她询问为什么这一过程的时间这么长。国家性别政策本应该已经得到最后确定,但实际上正在进行额外协商。报告国应该澄清是否正在将《公约》作为起草国家性别政策的法律框架;国民议会是否收到关于起草过程的系统报告,因为需要由国民议会批准政策草案;是否制定了时限或指标用于衡量政策的执行进展情况。

28.Gayflor女士(利比里亚)说,自该报告发布之日起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两性平等和发展部已经从高级行政人员服务方案的技术人员借调中受益,并且获得了斯科特同伴项目的支助。在未来三年内,丹麦国际开发署将给予利比里亚100万美元的能力建设资金,从而可以委派两性平等顾问、区域协调员(以便加强县级协调员的能力)和经济赋权官员。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青年和体育部支助的国家青年志愿者方案,也在县一级启动了。两性平等和发展部已经成功地游说了其他部委通过各自预算支助社会性别问题协调人。

29.关于国家性别政策,重要的是它可以用于监督之前制定的所有其他相关计划和文书的实施。由于缺乏内部专门知识,因此最后确定国家性别政策花费了很长时间;招募顾问是很花费时间的,在完成工作之前他们有时候需要暂时离开这一项目。两性平等和发展部非常希望完成这一过程。

30. 关于财政资源,在利比 里 亚存在相互抵触的优先事项。虽然将两性平等观点纳入预算编制并未被接纳为政策措施, 两性平等和发展部 与其他部委致力于确保充分解决对妇女产生影响的问题。比如,关于解决孕产妇死亡率问题的供资将提供给卫生部而不是 两性平等和发展部 ,但是如果其他机构的方案对妇女需求给予适当关注, 两性平等和发展部 会认为它做了工作。

第 4 条

31.Flinterman先生注意到暂行特别措施已经被引入政治参与领域,但尚未得到遵守,因为它们没有法律依据。已经向议会提交一项议案纠正这一状况,对此他表示欢迎;但是根据委员会第25号一般性建议,缔约国有义务在《公约》管辖的所有实质性领域通过相关暂行特别措施,关于通过这些措施的授权应该建立在《宪法》或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基础上,重申这一点很重要。因此他希望知道暂行特别措施问题是否列入宪法改革工作队或法律改革委员会的议程中以及政府是否考虑在其他领域通过这些措施。

32.Gayflor女士(利比里亚)说,利比里亚总统致力于通过暂行特别措施,正在努力实现这一目标。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妇发基金)正与两性平等和发展部以及利比里亚女律师协会合作,确定如何最大程度地确保大体上由男性议员组成的议会支持目前的议案。政府将应对挑战,确保其他领域的暂行特别措施被纳入法律改革委员会的议程之中;只要完成了所有基础工作,应该让负责法律改革的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并提醒他们所做的决定必须基于选民包括妇女的利益。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还帮助政府审查利比里亚法律以及开发能够促使议会参与妇女权利领域的必备工具。欢迎委员会提供关于政府应该如何加强宣传力度的信息。

第5条

33. 主席以专家的身份发言,请缔约国澄清它为什么没有制定法律将有害的传统习俗定为刑事犯罪,比如猎巫运动、神明裁判,特别是切割女性生殖器官。她还询问国际机制,比如妇发基金、世界卫生组织或非洲联盟是否能够援助执行旨在打击有害传统习俗的方案。

34.Arocha Domínguez女士说,她赞赏利比里亚政府为赋予妇女权力所采取的重要措施,促进妇女获得教育、保健和经济资源。但是政府似乎不够重视旨在改变认为女性不如男性的文化习俗和陈规定型观念的措施。有必要澄清政府的三年发展战略是否将这些措施纳入其中以及政府如何对公务员、教师和保健专业人员做工作,以确保在一个没有偏见和陈规定型观念的环境里执行赋权措施。

35.令人不安地注意到内政部长容许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现象,他声称这是应该受到尊重的文化习俗。她希望了解这一观点在政府内部是否普遍流行以及两性平等和发展部是否利用内政部长的观点来提高人们的认识并推动社会辩论。她还希望了解存在哪些妨碍对学校教科书做出修订并消除其中的陈规定型观念的障碍,以及如何培训教师——大多是男性——执行旨在扩大女孩受教育机会的政策。最后,她询问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对社区和宗教领导者进行教育,促使他们推动在家庭层面和地方社区层面消除陈规定型观念。

36.Rasekh女士说,缔约国大约在三十多年前就已经批准了《公约》,利比里亚有义务逐渐改变人们对各种问题的态度,比如切割女性生殖器官问题和早婚问题。利比里亚在消除切割女性生殖器官习俗上的努力非常有限。立法措施和惩罚措施、提高认识倡议以及教育对消除这一习俗而言都是必需的,这是一个重要的健康和人权问题。尤其是利比里亚应该说明正在采取哪些措施改变政府官员对此的态度。关于早婚问题,她询问存在哪些立法措施或其他措施对逼迫女儿在14岁或14岁以前结婚的家庭进行惩罚。

37.Begum女士说,利比里亚应该澄清其在切割女性生殖器官问题上的立场,并告知委员会它是否计划消除并谴责这一有害习俗。她还询问切割女性生殖器官执业者中有多少人寻求其他生计以及政府是否鼓励他们这么做。尽管如报告的第7.12和 7.13段所述,针对妇女的身体暴力和性暴力发生率很高,利比里亚没有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利比里亚作为缔约国应该说明它是否计划制定关于解决各种形式暴力包括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

38.Coker-Appiah女士对《管辖利比里亚内陆的规章制度(修订版)》(《习惯法》)的一些规定明显违反了《公约》以及《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表示关切。她希望知道法律改革委员会是否会将这些法律当作一个优先事项予以解决。文化和传统是动态的,并非静态的,因此可以改变,记住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必须以在其他问题上所表现出的大胆的方式处理切割女性生殖器官问题。她希望下一次报告能够包括关于禁止这一习俗的法律的信息。

39.Gayflor女士(利比里亚)说,已经依法禁止神明裁判。司法部长也强烈谴责这一习俗,虽然神明裁判并未完全消除,但已经较少发生,也没有再得到宽容。关于陈规定型观念,情况正在发生急剧变化。越来越多的妇女担任领导职务——利比里亚有一位女总统——并且妇女和女孩不再接受陈规定型观念。利比里亚制定了旨在鼓励女学生学习诸如数学等科目的指导方案,并正在采取措施消除教科书中的陈规定型观念。还有越来越多的妇女进入之前由男性占据主导地位的领域,比如纺织业。已经启动了一些提高认识方案,妇女正在参与社区层面的决策过程。利比里亚当然有消除陈规定型观念的政治意愿,虽然有待取得进一步进展,她相信将逐步解决这一问题。实际上,由于妇女不再接受现状,因此确保她们不会转而成为暴力实施者是很重要的;必须同时尊重女性和男性的权利。

40.在改变人们对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的态度方面所做的努力不够;在报告中提到了内政部长的观点(这种观点毫无道理),以突出利比里亚所面临的挑战。但是这一状况正在逐渐发生改变,因为切割女性生殖器官习俗没有以前那么盛行了。虽然这仍然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利比里亚将采纳委员会关于有必要制定法律禁止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的建议。提高认识倡议也很重要,因为一些妇女认为如果她们不接受这一习俗,她们的名声会受到玷污,必须支助切割女性生殖器官从业者寻求其他生计;一些以前的从业者现在成为了指导者。政府计划将《公约》作为宣传工具。虽然已经在三十多年前批准了《公约》,利比里亚直到1993年才设立机构专门负责《公约》的执行。政府目前正在全面致力于履行《公约》义务,并将制定一项行动计划,力图在上述讨论的所有领域取得进步。

41.Korto先生(利比里亚)说,文化习俗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利比里亚正在取得进步。过去,护理一向被认为是女性的职业,而医学和工程学则被认为是男性的职业。这些看法甚至影响了教育部颁发奖学金。但是,男性和女性现在可以平等地享受获得奖学金的权利。另外,一些大学和毕业生奖学金方案是专门为女性设立的。

42. 切割女性生殖器官问题是一个敏感的政治问题。内政部长在2007年表示切割女性生殖器官是一个必须受到尊重的文化习俗,也许这不是他的本意。但是这一观点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以大胆的方式处理这一问题之前是需要一些时间的。

43.切割女性生殖器官通常在据称为“丛林学校”的机构里进行,年轻女性到这里接受传统知识教育。但是“丛林学校”在利比里亚社会中的作用随着西式教育的传播正在逐渐减弱。利比里亚内阁正在审议教育部提出的一个请求:将“丛林学校”的开学时间限定为常规学校没有开课之时。之前,年轻女性在常规学校上课时被送往丛林学校,在那里接受女性生殖器的切割。渐渐地,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接受教育,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的习俗将自然消亡。立法本身并不能改变政治信仰。

44. Morgan女士(利比里亚)说,《2003年继承法》已经结束了把妇女当作财产的做法,将农村妇女和城市妇女置于平等地位并给予农村妇女拥有婚前或婚后所购财产的权利。《强奸法》已经扩展到包括各种形式的强奸,包括轮奸。虽然由于没有家庭暴力法,但《强奸法》并不禁止起诉婚内强奸。去年,在利比里亚15个县安排了15位合格的法律专业毕业生作为县检察官,负责讯问、取证和起诉。在这15个县当中,每个县都有一位官员和多位职员,他们训练有素,可以对性别暴力和性暴力问题做出反应。

第6条

45.Chutikul女士询问,《2005年打击贩运人口法》对贩运的定义是否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一样,包括强迫劳动、器官摘取和卖淫。她希望了解打击贩运部长级行动队的任务、自2006年建立以来所取得的成就以及是否已经制定了一项打击贩运行动计划。

46.报告称没有起诉任何贩卖人口案件。如果能够知道司法部和劳动部是否计划改善这一状况将是有益处的。利比里亚签署《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关于打击人口贩运的行动计划》,对在利比里亚境内采取的行动以及利比里亚和其他国家之间采取的行动会产生什么影响?对于向受害者提供帮助并参与预防性干预措施的非政府组织,政府如何给予协助并与它们合作,希望能够提供这方面的资料。

47.要求提供关于反卖淫法的更多资料,特别是关于起诉未成年人、强迫卖淫以及惩罚皮条客和妓院所有者的资料。了解向希望不再卖淫的人员提供哪些服务将是有益的。希望能够提供关于帮助弱势女孩方案的有效性的资料,特别是关于有多少女孩不再从事卖淫活动的信息。还希望提供关于农村地区在这一方面做了哪些工作的资料。

48.Rasekh女士要求提供更多关于向人口贩运受害者提供住所的资料。利比里亚法律对人口贩运罪犯实行严厉的起诉和处罚措施,然而明显由于对法官缺乏教育、法院系统对此缺乏了解及其人力资源和其他资源的匮乏,被抓获和逮捕的罪犯没有受到惩处。希望更多地了解为解决这些缺失而采取的措施,以及做出了哪些努力并开展哪些活动在区域一级遏制人口贩运。特别想了解为教育边境警察而做出的努力。

49. 根据报告,许多性别暴力受害者羞于寻求援助;有些人因为贫穷无法获得帮助。因为家庭暴力和对妇女实施暴力没有被定为刑事犯罪,所以受害者无法获得支助,犯罪者也没有受到惩处。希望详细说明为改变这一状况所采取的措施。

50. Morgan女士说,最近贩运儿童也成为一个问题。贩运的定义包括卖淫和贩运器官。司法部和劳动部共同主持国家打击贩运工作队的工作。已经制定了一个国家行动计划。

51.执法薄弱确实是一个问题。正在对大多数法律与国际文书的兼容性进行审查。已经成立了宪法和法律改革委员会,以及国家人权委员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正在进行之中。

52.已经与塞拉利昂、几内亚和科特迪瓦就贩运问题进行了对话,还与尼日利亚和加纳专门就毒品贩运问题进行对话。发现皮条客后,对他们进行起诉,但是必须经过举报才能起诉罪行。利比里亚全国范围内的法院工作人员与妇女和儿童进行谈话,鼓励他们举报暴力犯罪。司法部还成立了一个流动的起诉工作队,该工作队逐县开展工作,收集证据,起诉罪犯。

53.总统最近根据一份国际文书建立了一个中央领养机构,可能将这一份国际文书送至立法机构批准,将其作为打击贩运儿童行为的措施。在过去半年里,有36名儿童被贩运。他们已经被解救出来并与父母团聚,贩运儿童的罪犯已经被监禁。

54.Gayflor女士说,有五个县设立了庇护所,但是大部分庇护所在蒙罗维亚。已经制定了一套庇护所指导方针。利比里亚大部分贩运行为是在国内而并非跨国界进行的,贩运者用欺诈的方式引诱农村地区人口。劳工和收养是执法行动重点针对的两个领域。在九个社区实施的一个由耐克公司资助的实验性项目向女孩提供援助。通过这一项目,女孩掌握诸如驾驶、油漆和修管道的技能。正在讨论旨在防止女孩从事卖淫活动的就业和赋权方案。

55.Flinterman先生问国家人权委员会的构成和任务,希望了解妇女的需求和两性平等是否成为其任务的重要部分。报告称《公约》与《宪法》具备同等地位,尽管如此,《公约》仍必须被纳入国内法之中。他询问《公约》发布是否存在障碍,应该确保《公约》实际上和《宪法》处于同等地位。

56.Coker-Appiah女士说,国际公约的发布程序仍然不清晰。她了解到《公约》的发布是由议院进行,条约在发布后才可以适用。她问是否成立了法律改革委员会。

57.Gayflor女士说,成立了法律改革委员会。

58. Coker-Appiah女士希望了解更多关于利比里亚向非政府组织提供支助及合作情况的资料。政府是否向非政府组织提供了财政资源?如果能够了解《管辖利比里亚内陆的规章制度(修订版)》是否属于法律改革委员会的优先事项,这将是有用处的。

59. Šimonović女士说,内政部长对切割女性生殖器官习俗的宽容令人无法接受,不符合《公约》的规定,委员会也无法接受被告知需再经过四年才能看到利比里亚对这一问题采取具体行动。切割女性生殖器官是犯罪行为。必须对这一点做出明确说明。很明显,这是一种身体伤害和性别暴力。难以理解为什么仅仅将其归类为有害传统习俗。最初第一步,尤其应该根据《公约》第1条和第2(f)条对这一现象进行刑事定罪并宣布其为非法。

60. Chutikul女士问,从事贩运活动的政府官员是否会受到比他人更为严厉的惩罚,是否在法律中对此做出规定。希望法律改革委员会在审查中对贩运法进行审议。她问贩运和卖淫受害者以及家庭暴力受害者是否都居住在同样的庇护所,对这两种类型的受害者进行的心理咨询实际上非常不同。希望提供更多关于对服务于这些受害者的社工进行培训的资料。

61.Neubauer女士注意到,在对事项和问题清单(CEDAW/C/LBR/Q/6)的答复中提到一个详细的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是国家性别政策草案的一部分。她问是否制定了时间期限和指数来衡量未来国家性别政策的执行结果和进展情况。是否计划在内阁批准国家性别政策战略后向国家立法机构进行系统汇报?

62.在起草国家纲领性政策文件时是否将《公约》规定的义务作为法律框架,知道这一点是有益的。如果不是,应敦促代表团团长和部长确保在国家性别政策定稿时考虑委员会向利比里亚政府提出的建议。

63.Halperin-Kaddari女士说,向委员会提供的资料说明所有的性暴力和性别暴力案件都提交至一个单独的法院,导致案件积压。她希望能够提供更多资料。有迹象表明,鉴于这种情况,妇女求助于习惯法法院。但是,在这些法院,已婚妇女在没有丈夫出席的情况下是否不得出庭?这些法院有女法官吗?

64.Ameline女士问,是否对希望从事法律职业的年轻女性提供奖学金。关于大约有25 000名妇女被卷入了武装冲突之中,她问裁军、复员、重返社会措施产生了什么影响。

65.Begum女士问,是否可以获得关于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国家数据,存在哪些机制可以收集数据,特别是关于利比里亚一个严重问题——强奸行为的数据。采取了哪些措施援助暴力受害者特别是被强奸者,以及提供哪些咨询服务?

66.Rasekh女士说,性别暴力犯罪者不受惩罚使受害者陷于无助境地,无法获得司法救助和支助,因为受害者知道犯罪者不会受到惩罚。计划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这一状况?回忆起前总统曾经受到国际刑事法院的指控,她问如何处理对妇女实施大规模犯罪行为的其他罪犯。在冲突期间强奸行为盛行。

67.Pimentel女士,注意到大多数法院建筑和监狱被荒废,询问从两性平等的角度以及考虑到妇女的人权,政府计划采取哪些措施使法院建筑和监狱现代化。

68.Morgan女士(利比里亚)说,人权委员会的作用在于确保利比里亚批准的人权文书的各项规定反映在利比里亚的人权计划之中。目前正在考虑任命委员会成员。已经成立了一个工作组,考虑国内法律与利比里亚批准的国际文书的协调性问题,并确定与承诺不符的有害习俗。在审查《管辖利比里亚内陆的规章制度》的背景下,《继承法》的通过是一个重要方面。关于任命犯罪官员的问题,有受贿罪的官员获得了任命。

69.对家庭暴力犯罪者进行起诉,计划设立巡回起诉工作队以及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犯罪部门的建立证明了政府的承诺。关于案件积压问题,政府正在努力设立更多法院。法院的开庭期为42天,一个单独的案件可以很容易超过一个开庭期,也许长达半年。在努力起诉基于性别的犯罪行为时,还对警察进行关于取证和保护受害者的培训,并指定其他合格律师,从而提高了起诉率。首都法院的案件积压是事实,但是也可以在县法院起诉案件。有一些女法官和女律师,并持续向检察官、警察、执业医师、地方长官以及所有利益攸关方提供培训。

70.Gayflor女士(利比里亚)说,委员会成员提出的问题将构成政府行动计划的一部分,在这样的背景下,显然不会忽视切割女性生殖器官问题。关于强奸行为在冲突发生之前就已经成为一个问题的说法明显是不确切的。在以前,强奸犯被发现后,会受到严厉处理。战争改变了这一状况。迫切需要更多合格的顾问来帮助强奸受害人;目前许多顾问不够合格。她希望制定顾问培训方案,并在非政府组织的援助下建立庇护所。

71. 性别政策仍然处于形成阶段,但是一旦定稿,将通过行动计划予以执行。政府正在试图与方案的主要执行者——合作伙伴和非政府组织——进行建设性交往。

72. Morgan女士(利比里亚)说,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正在考虑国际刑事法院指控的犯罪者的问题,政府即将审议的一份报告中将解决这一问题。关于法院和监狱设施的实际状况,政府已经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开展了一项研究,希望建设和平基金提供700 000美元用于改善监狱设施。最近还升级了一些法院设施。关于案件积压问题,首都已经从其他地区借调了法官清理法院案件,希望能在利比里亚其他地方执行类似方案。

73. Gayflor女士(利比里亚)说,正在改善对家庭暴力和强奸行为的数据收集,但是目前无法提供综合数据。裁军、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重点集中在前女性战斗人员上,但是各项方案有必要援助受武装冲突影响的其他妇女,为此正在采取措施。也正在提出倡议援助性别暴力受害者,这些倡议得到了欧洲联盟的资助。最后,未成年人卖淫不是一个主要问题,但是只能通过解决贫穷问题的措施给予处理,比如为父母创造就业机会。

74. Korto先生(利比里亚)说,关于国际刑事法院的诉讼,对利比里亚前总统泰勒的审判对利比里亚局势没有产生影响,但是与塞拉利昂的事件相关。关于可能有其他罪犯涉案的问题,《全面和平协定》促使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成立,立法机关目前正在审议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的报告。之后的行动将依赖于这一进程的结果。如前所述,裁军、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已经在五年后结束了,但是正在考虑执行后续方案,向最初方案没有覆盖的人员提供援助。

第7第和第8条

75.Neubauer女士注意到关于经选举产生的机构的代表权问题,公平议案规定了女性代表达到30%的目标。她希望了解对此是否有任何执行机制,并且如果政党在向国家选举委员会提交候选人清单时没有达到上述配额,是否实施制裁。是否建立数据收集机制以收集关于男性和女性参与政治和公共决策机构的资料?虽然利比里亚通信困难,但是这却是采取知情行动的先决条件。注意到妇女参与公共生活的比例低,她问正在采取哪些措施解决这一问题。最后,她在认可利比里亚女性外交人员所做的重大贡献的同时,对报告中没有提供女性参与外交事务,尤其是担任高级职务的情况表示遗憾。

76. Gayflor女士(利比里亚)说,如果通过了公平议案,当出现不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况时当然会进行适当制裁,但是这一问题仍然在审议之中。关于数据收集,计划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协作,制作适当的信息手册,手册内载有提高性别认识的相关资料。同样地,这一项目也是处于形成阶段。

77.目前外交事务方面有五位大使,下一位联合国常驻代表将是一名女性。正在给予妇女担任决策职位的各种机会,这一点得到了利比里亚总统——当然是一位女性——的积极鼓励。这些措施绝对不是象征性的,而是真正地给予妇女机会。这些措施还扩展至地方社区一级,可以很公正地说,妇女目前在利比里亚各地已经形成了一股力量。

下午1 时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