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届会议

第739次会议简要记录(B室)

2006年8月8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马纳洛女士

后来的主席:贝尔米乌–泽尔达尼女士(副主席)

后来的主席:马纳洛女士(主席)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刚果民主共和国的第四次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

上午10时零5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刚果民主共和国的第四次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续)(CEDAW/C/COD/4-5、CEDAW/C/COD/Q/5和Add.1)

1.应主席邀请,刚果民主共和国代表团成员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2.Vasika Pola Ngandu女士(刚果民主共和国)介绍了该缔约国的第四次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COD/4-5),重申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承诺遵守《公约》所载原则以及希望根据《过渡宪法》第17条确保男女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长期政治上的不稳定已经导致了重大的经济和社会困难,经历了这一切之后,刚果民主共和国于2002年12月17日签署了《包容各方的协定》,从而结束了战争并启动了重建过程。根据该《协定》,以及根据《过渡宪法》第51条,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必须确保每个级别都有足够的妇女代表而且她们能充分参与国家的发展。然而,在努力废止以往定期报告中描述的歧视性立法的同时,还要做很多工作来改变政治领导人乃至妇女本身的思想。

4.刚果民主共和国已于1985年批准了《公约》,在刚果人对话结束之际通过的文本也反映了该国执行这些条款的意愿。尤其是2003年9月的第03/027号法令将负责提高妇女地位的办事处从仅仅一个司升级为独立的妇女地位和家庭部,它尤其负责确保实现2002年制订的《提高刚果妇女地位的国家方案》(PNPFC)规定的具体目标。在发展政策和方案中的社会性别平等主流化战略文件框架内,该部在全国发起了提高认识运动,并在各部、妇女组织和私营公司中设立了协调中心和性别网络。遗憾的是,该部没有充分的资源来有效地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其在当地开展的大多数活动都得到了联合国或其他双边合作伙伴的支持,如非政府组织和妇女组织。

5.在立法层面上,已经采取了若干措施来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如出台了旨在确保男女工人机会平等和待遇平等的新《劳工法典》。1987年通过的《家庭法典》强化了妇女在婚姻的同意和继承方面的权利。然而,它还包含许多有悖《公约》目标与宗旨的规定,因此,一个常设委员会目前正在审议一项符合《公约》相关条款的法律草案。

6.《刑法典》、《国籍法》和《政党法》都规定了男女权利平等。然而,尽管职业公务员的《工作人员细则》几乎在所有领域都规定了平等,但第25条并未承认母性的社会功能。根据《财产法》,所有个人,无论其性别,都有权获得土地使用权,但已婚妇女如欲行使该权利则必须事先得到丈夫的同意。

7.为了克服妇女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障碍,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通过了一份《减贫战略文件》(PRSP),旨在促进广泛就业,以改善生活条件。为此,政府开展了各项运动来提高对女童入学重要性的认识,并实施了若干专门针对妇女的小额信贷机制。

8.由于刚果社会长期存在歧视态度与风俗,为确保媒体以积极的眼光来看待妇女,我们已经付出了努力。尤其是,新闻媒体高级管理局正在努力制作宣传尊重妇女人格尊严的节目和纪录片。

9.贩运人口现象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并未广泛蔓延。然而,在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ECOWAS)和中非国家经济共同体(ECCAS)的赞助下,刚果当局正在实施一项联合行动计划来打击贩运人口尤其是贩运妇女和儿童的行为。2006年7月,刚果民主共和国的代表参加了在阿布贾举办的旨在讨论缔结有关该问题的多边合作协定的一个讲习班。尽管缔约国几乎没有正式的卖淫网络,但的确存在卖淫的现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刚果民主共和国成立了一个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来提供建议与咨询。此外,全国抗击艾滋病毒/艾滋病方案还负责发放避孕套。

10.妇女参与政治生活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实际上,妇女已经积极参与了成立过渡政府的谈判。然而,男子在政治舞台上仍然占主导地位,妇女自己往往不愿参加选举。此外,甚至女性管理的政党中的女性成员也很少,资源和设备的缺乏也往往阻碍她们的进步。积极的一面是,目前有人正在游说宣传提高妇女地位,包括支持妇女候选人,以及在所有各省组织培训讲习班来培养妇女的技能,等等。妇女在外交、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上的代表人数仍然极少。

11.新《宪法》规定了要实施免费初等义务教育和扫除文盲。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重申了对遵守《公约》教育领域原则的承诺。政府正在重建学校,并已调拨了附加教育资金。政府已经发起了一项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助的名叫“所有女童入学”的运动,并正在开展一项由杰出妇女参与的让女童上学的认识运动。

12.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卫生部门的优先事项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抗击艾滋病。非政府组织参与的各项艾滋病方案包括提高认识、公共教育和预防方案。

13.为了改善妇女的经济状况,联合国人口基金会向其提供了小额信贷,非政府组织向其提供了管理培训,《重债穷国倡议》的小型项目还为其提供了资金。

14.农村社区的经济发展取决于妇女,她们承担着75%的粮食生产任务,其中60%用于销售。旨在增强农村地区经济的努力主要依靠重新发展农业、畜牧业和渔业,向妇女团体提供土地,开发清洁水源以及促进农村无线电台播放卫生和其他节目。

15.关于妇女权利和尤其是家庭妇女权利的一般性问题,妇女地位和家庭部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支助下,自2001年以来一直在鼓励进行公证结婚登记,开展了数次捐赠者支助的认识运动以宣传妇女权利并促使法律文本更加深入人心。

16.我们已经采取了多项措施来打击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包括在卫生部内成立一个委员会来打击对妇女和儿童的暴力行为,由议会通过一项关于性暴力行为的法律草案,以及倡议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和联合国机构制订一项预防和处理对妇女、青年和儿童的性暴力行为的多部门方案。该方案将包括医疗、社会心理、法律、经济和安全援助的内容。

17.尽管在保护妇女权利方面已经取得了进展,包括向议会提交的数项法律草案建议要采取行动使国内立法遵守《公约》,但是对妇女有不利影响的社会文化因素仍然存在。它们包括习惯做法、偏见、文盲、贫困以及武装冲突的后果,如对妇女的性暴力行为和其他暴力行为。

第1条至第6条

18.Flinterman先生问,新《宪法》中是否规定国际公约优先于国内法适用以及司法部门内妇女所占的比例。他希望了解关于正在采取的使法官熟悉《公约》下国家义务的措施的信息,以及当事人援引和司法机构适用《公约》作为裁判基础的案例。由于新《宪法》中没有对歧视做出定义,了解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对该术语的理解是否与《公约》第1条中的定义不同将非常有用。了解以下情况也很有意义,即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是否打算颁布一项关于两性平等的普通法,妇女靠什么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人权观察社是否成为了妇女的申诉机制。他想知道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在铭记安全理事会第1325(2000年)号决议及《公约》第7条的同时,正在采取什么措施来强化妇女在重建过程中的作用。

19.Shin女士询问政府为法律改革所制订的时间表,包括打击歧视性法律和通过有关平等权利的法律,她提请注意在这一方面需要采取临时特别措施。四年前启动了一项《提高刚果妇女地位的国家方案》。了解是否对该方案进行了评估以了解其实际有效性将会有非常有用。

20.Dairiam女士对平等和非歧视原则的应用表示关切。没有制订进一步立法的时间框架,负责立法改革的委员会至今尚未开始运作。她关注的另一个问题是,虽然立法规定很健全,但其往往缺乏实施条例的支持。例如:有关选举的法律要求男女候选人数相同,但如果情况不符合这一要求,选举却并不因此而无效,还有关于性骚扰的法律没有规定对行为人的处罚。这种情况似乎表明最高层对此施加了阻力。关键是在过渡时期不应当将不平等固定下来。她想知道该国是否打算请求立法机关重视这一问题,是否可以通过妇女团体的专题网制订一项方案,从而赋予妇女向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问责的能力。

21.Kamwanya Biayi女士(刚果民主共和国)提出,现行《宪法》和以往的《宪法》都规定了国际公约优先于国内法。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已开始在着手努力宣传这些重要的法律文书。妇女地位和家庭部数年来一直在与司法机构合作,所有相关活动中都有司法机构的参与。刚果民主共和国正在培训治安法官。让司法机构熟悉《公约》的工作正在显示成效。尽管《公约》正在被应用到法院,但其无法给出具体的例子。这一信息将随后提供。

22.法律的确没有对歧视做出定义,但在法律所称的歧视妇女本身就是一种创新。可以规定一个定义。妇女的文盲率很高,这影响了她们提起法律诉讼。当妇女感到自己没有受到公正待遇时,可以获得救济。该部的一些合作律师向妇女提供各项服务。

23.Vasika Pola Ngandu女士(刚果民主共和国)说,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已经成立了法律诊所,向妇女提供司法程序方面的专家指导和咨询。这些法律诊所提供的非正式法律援助已帮助许多文盲妇女就自身的案情提起了诉讼。在合作伙伴的支持下,各省都建立了法律诊所。

24.Kamwanya Biayi女士(刚果民主共和国)说,2003年4月4日缔结的《包容各方的全面协定》建立了人权观察社。该观察社的作用是谴责所有侵犯人权的行为并向受害者提供支持。该观察社与妇女权利协会和妇女行动网络密切合作,共同谴责对妇女实施暴力行为的案件。人权观察社和法律诊所使更多的妇女能够采取法律行动。

25.妇女在过渡时期为实现重新统一及和解目标而发挥了重要作用。妇女参与了最终签署《协定》和停止敌对行动的谈判。谈判之后,妇女继续参加了倡导民主价值观的各种机构,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也已确保这些机构中男女人数平等。妇女参与了新《宪法》的起草,正是妇女确保了该《宪法》中纳入了两性平等和两性均等观念。

26.妇女参与了政策制定和立法制定的所有阶段。参与政治生活的妇女人数还未能达到男性人数,但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正在采取积极步骤来提高妇女的政治参与。关于统一立法的时间表,过渡时期尚未修正歧视性法律以遵守《公约》规定,但妇女们已经日益感到应当确保各项法律有利于妇女。尽管已经有一个委员会在从事统一法律文本以遵守《公约》的工作,但预计在2006年选举结果揭晓之后,还是会出台一份时间表。

27.《提高刚果妇女地位的国家方案》于1999年开始发起,在此期间,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的首要目标是重新统一与和平建设。为这两个目标筹资是非常重要的,政府已经向妇女地位和家庭部拨出了预算的十分之一。尽管合作伙伴和捐赠者提供了援助,但仍难以利用如此有限的资源启动那样规模的方案。然而,可以实施三个旨在强化机构、提高妇女对资源的获取及妇女能力建设的次级方案。该计划有望在2006年政治环境稳定的情况下重新启动。由于冲突造成的中断,《公约》没有完全实施,但妇女已经进一步认识到了自身的权利。有关妇女的问题预计将在今后的三年内彻底解决,而妇女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将得到增强。

28.Vasika Pola Ngandu女士(刚果民主共和国)说,刚果民主共和国代表团承认第四次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没有按照委员会建议的方法进行,他们将采取步骤确保下一次报告遵守委员会的指导方针。应该澄清的是,国内已经为性骚扰案件中的妇女设置了充分的申诉机制,而且法律规定妇女能够向法院提出控告。过渡期间通过的所有法律均考虑了两性平等,重要的是应在政策和方案的制订过程中传播两性平等观念,因为妇女一贯被认为比男子轻贱。在这方面,重要的一点是,这次女企业家们陪同刚果民主共和国代表团来到了纽约,以更多地了解如何兼顾社会性别关切问题与商业利润问题。

29.Patten女士的发言得到了Popescu女士和Arocha Domínguez女士的支持,她说,妇女地位和家庭部在冲突造成问题重重的背景下所付出的努力值得赞扬。最重大的挑战是创造条件使妇女地位和家庭部能够影响政府的政策制定。由于该国家机构已经从司级升至部级,了解是否向工作人员提供了培训、是否采取了措施确保政治领导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均意义重大。该报告国应进一步提供关于在所有政策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为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主流化而采取的措施的信息。了解这些措施是否与中央政府的政策制定活动相协调非常有用,同时应当进一步提供现有各部之间协调结构的详细信息。

30.该报告中缺乏以性别分列的资料,国家统计部门如果为此而多方面地从各个机构和捐赠者那里寻求指导,将受益匪浅。关于《公约》第4条,应澄清是否已采取了任何特别措施。缔约国有义务实施特别措施促进为实现两性平等做出的努力取得成果,因为颁布法律不足以确保两性平等。制订第25号一般性建议就是为了帮助缔约国执行第4条。临时特别措施对于解决政治参与中的歧视、教育中的差距以及劳动力市场上的不平等问题尤其有用。

31.Popescu女士说,由于刚果民主共和国是1980年最早批准《公约》的国家之一,因而了解该国政府是否打算批准《任择议定书》很有意义。《任择议定书》对于刚果妇女、妇女协会和非政府组织而言将会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书。进一步宣传《公约》的规定并将《公约》翻译成各省所用的语言非常有用。鉴于文盲率较高,将《公约》规定以简单的形式表达出来,从而使文盲妇女意识到《公约》下自身权利,这就显得非常重要。重要的还有:应当遵循委员会建议的方法,认真对待委员会的建议并与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讨论这些建议,以便决定措施与方案。关于《提高刚果妇女地位的国家方案》,重要的是要对该方案进行审查,并重新规定优先次序,因为其中部分规定是在冲突的特殊背景下制订的。此外,还有必要执行措施来援助因冲突而受害的妇女并向她们提供恢复方案。

32.Arocha Domínguez女士说,遗憾的是,该报告没有按照委员会建议的有关方法的命令进行起草。然而,很明显,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为重振国家机构已经做出了努力,2003年妇女地位和家庭部的成立也代表着往前迈进了一步。应当进一步提供关于妇女地位和家庭部与全国妇女理事会的作用与职责以及这两个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信息。

33.协调部级的政策制定很重要,该报告国应当解释由哪个机构负责对这种协调进行监督。应当进一步提供关于确保各部问责制以及尊重妇女权利的现行机制的信息。更多地了解各部与各省级机构和各市政当局合作的途径很有意义。

34.贝尔米乌-泽尔达尼女士(副主席)代行主席职务。

35.Kamwanya Biayi女士(刚果民主共和国)说,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的所有政策与方案都已将社会性别观点纳为主流。结果,所有部长以及总统和副总统都接受了社会性别问题方面的培训,并意识到在政策制定中必须考虑妇女的权利。尤其是卫生部通过了满足孕妇需求的政策,并在《全国抗击艾滋病毒/艾滋病方案》的框架内与妇女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其他捐赠者协作,以确保特别关注携带艾滋病毒的妇女。此外,在起草本国的《减贫战略文件》时,也与妇女地位和家庭部进行了磋商,以确保该文件解决妇女和儿童面临的主要困难。

36.由于两性平等和提高妇女地位是交叉问题,本国已经努力在每个部指定社会性别问题协调中心。这些社会性别问题协调中心接受了专门的培训,并参加定期会议以评估在社会性别平等主流化方面取得的进展。

37.关于统计数据缺乏的问题,目前计划部正在协同参与解决。该部统计司官员已接受了性别方面的培训,今后将可能提供按性别分列的统计数据。发展援助的捐赠者也要求提供详细的统计数据,妇女地位和家庭部方面已从相关数据应按性别分列的要求中获益。

38.全国方案已经作了更新和重新规定。它最初是在冲突期间起草的,去年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在广泛宣传并根据新资料予以实施。增补的一个新内容是暴力问题。“打击对妇女的性暴力行为的联合倡议”有四个方面:法律、健康、受害者关怀和经济复苏,所有四个方面均已纳入了当前的方案。

39.关于分配给全国妇女理事会的职能,妇女地位和家庭部除了总体负责保护和促进妇女权利的所有方面,还建立了组织结构来帮助其完成任务。在这些组织结构中,全国妇女理事会作为咨询机构。它一方面包括民间社会特别是妇女组织的成员,另一方面还包括各部——教育部、司法部、计划部、社会事务部和人权部的代表。它的首要职能是审议所有与提高妇女地位有关的主要问题,并就推进该目标而采取的行动为各部提供指导。省一级也建立了类似的机构,由省长领导。

40.在过渡阶段,成立了若干委员会负责各个部的工作。妇女地位和家庭部由政治、国防和安全委员会负责,该部就其履行使命所做的每项工作向该委员会报告。该委员会在与其他委员会协商后,负责评估妇女地位和家庭部的工作并提供指导,该部应当随即采取相应的实际措施作为回应。省、区和乡各级也采用了同样的决策和反馈程序。

41.Vasika Pola Ngandu女士(刚果民主共和国)补充说,该部已经设立了社会性别问题协调中心,其任务是在自己特定的组织结构内监督平等和均等问题的解决情况。她还解释说,该部在每年年初都会起草一份行动计划,并在年末对该计划实施的程度进行评估。令人遗憾的是,行动计划得到执行的部分往往达不到50%,因而不受人瞩目,但她希望在今后的年份中完成程度会有所提高。

42.马纳洛女士继续主持会议。

43.Gabr女士忆及,在口头陈述中提到过尽管改变固有观点和定型观念很重要,但要实现这一点还存在困难。她认为,为了让非洲妇女在社会和国家发展中发挥作用,这种改变至关重要。进行这种改变需要依靠教育、计划和媒体的努力。当然,部分习惯和传统是积极的,值得支持。当它们对妇女的作用和形象以及妇女在社会中担任适当职位的机会产生消极影响时,问题就出现了。她询问,对于改变固有观点和定型观念是否已有具体的方案和计划,在这一领域内是否进行了区域和次区域合作。在对问题列表做出的答复中,第17段提及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提交的一份提高认识和宣传项目,然而至今尚未就该项目采取行动,她想知道该项目为何尚未启动。

44.由于提到了与民间社会的合作,她希望进一步获得有关的详情。固有观点和定型观念的改变可能导致《家庭法典》的修改,如果妇女要真正在社会的经济、社会和政治领域发挥作用,某些特定的修改无疑是必需的。甚至妇女参加国家代表团也代表了考察妇女在国际级别上的作用的新途径,但确实希望看到妇女也能以同样程度地参与妇女问题以外的其他领域。

45.Shin女士希望强调刚才谈到的改变妇女低人一等的定型观念。此外,关于代表团所谈到的对传播有关妇女权利尤其是法律权利的信息的必要性,她建议妇女地位和家庭部可以举办一个公开论坛,邀请妇女组织、媒体和议员(在即将进行的选举之后)以及制订有关妇女的政策的各个部的代表参加。该部可以向论坛参与者阐述《公约》所保障的妇女权利,并告诉他们委员会对执行《公约》提出的建议,尤其是其认为必要的法律改革的建议。

46.在忆及Popescu女士已经提到的、有必要对该国的战争受害者提供援助时,她提到了自己从事的一段有关第二次世界大战“慰安妇”的工作经历。这种经历令她明白:给这些妇女机会列举自己所受的苦难并惩治行为人对于抚平受害人的创伤非常重要。不经过这一程序,受害者的伤痛会持续很久。

47.Flinterman先生着重关注对妇女的暴力行为问题,因为它与《公约》第6条有关,他说,他了解,为打击这种暴力行为,该国正在或即将采取若干措施,例如打击性暴力行为联合倡议。然而,他没有听说对有罪不罚的现象采取了任何打击措施。他询问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打算具体采取什么措施来起诉犯下这种罪行的人并确保他们无法逃脱法律惩罚,以及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是如何重视打击有罪不罚现象的。

48.Vasika Pola Ngandu女士(刚果民主共和国)感谢委员会成员迄今所提出的具体建议,他们一旦回国将努力执行这些建议。关于改变消极思维方式的问题,她解释说,没有一个全面计划:相反,鉴于传统习惯问题涉及妇女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学校教育到婚姻以及其他,因此在不同领域规划了不同的方案和运动。例如,对于影响学校教育的习惯,教育部将负责努力遏制认为教育只对男孩才重要的父母对女童的歧视。为了打破这种由文化引起的定型观念,该部针对在校女童和父母开展了各项运动,推出与男性一样成功的妇女作为模范。运动结果令人满意:父母开始越来越多地将女儿送到学校,甚至在重男轻女思想根深蒂固的省份也是如此。在本区域,本国经常与其他国家交流经验,以了解其他地方的情况以及国内值得改进之处。或许有必要将这种交流予以制度化或正式化。

49.我们正在努力分辨哪些传统习惯是积极的,哪些是消极的。作为传播社会性别权利总体思想的一部分,下一个步骤是打击“持续时间久了的东西就应当继续存在”的观念。这需要努力让人们理解,如果习惯产生了消极的效果,那么创造这些习惯的社会同样也可以根除这些习惯。

50.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尚未就提高认识的项目做出回应。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已经起草并提交给捐赠者许多项目,旨在筹措资金,但未得到回应。该国的发展合作伙伴没有回应也许是因为特定的项目与其优先事项不符。站在刚果民主共和国的立场上,重要的是应当继续推进这一方案,并且有可能的话,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自身也能找到实施的必要资源。

51.Kamwanya Biayi女士(刚果民主共和国)有关打击有罪不罚现象的行动,她说,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采取的第一步措施是在世界银行和欧洲联盟的帮助下进行司法改革,目标是确保司法体系正确运作,残酷罪行的行为人再不能逍遥法外。

52.这项改革的内容之一是对各级法官和治安法官进行培训,包括让他们熟悉其他国家的法律观念。另一个内容是加快司法程序。由此,妇女地位和家庭部已向关押着涉嫌强奸儿童的一名男子所在的城镇派出了代表团,要求审判该案并将该男子绳之以法。这一要求得到了执行,受害者获得了真正的救济。

53.此类倡议中一部分是与人权部共同开展的,它们对于鼓励受害者起诉加害人非常重要,因为其保证行为人将受到制裁。妇女地位和家庭部公布了各种打印和录像报道,其内容是决定不再保持一贯的沉默的暴力行为的受害妇女所勇敢说出的自己的经历。此类报道对其他的受害者具有鼓励作用。该项目得到了联合国人口基金和联合国其他机构的援助。

54.Vasika Pola Ngandu女士(刚果民主共和国)证实,《家庭法典》正在修订。许多歧视性条款已经废除,其他条款正在修改。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有时不是《法典》本身的错,而是在文化和传统的压力下,男女的态度存在问题。例如,有资格继承自己已故丈夫遗产的妇女,可能会由于自身或子女的威胁而宁愿宣布放弃继承,而不愿冒险坚持维护自己的权利。因此,关键的因素是不仅要让妇女知道自己享有权利,还要让她们有意识地主张这种权利。

下午1时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