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会议

第572次会议简要记录

2002年8月7日,星期三,下午3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阿巴卡女士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亚美尼亚的第二次定期报告(续)

下午3时10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亚美尼亚的第二次定期报告(续)(CEDAW/C/ARM/2、CEDAW/PSWG/2002/EXC/ CRP.1/Add.2 和 CRP.2)

应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主席之邀,亚美尼亚的Abelian先生,Ayvazian女士和Hakobyan女士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第1至6条

Hakobyan女士(亚美尼亚)回答了根据《公约》1至6条提出的问题。她对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熟知亚美尼亚历史及妇女在历史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表示满意。她决心要发扬传统,增强亚美尼亚妇女的实力,尤其要发挥她们受过高水平教育和积极参加各种非政府组织的优势。作为处理妇女问题的副部长,她负责协调政府各部开展的所有妇女相关活动,并促进非政府组织间的合作。亚美尼亚政府致力于与民间社会合作,并筹集资源,以扩大项目执行的影响力。她所在部门的职责包括消除劳动市场基于性别的横向和纵向隔离,监测减贫方案给妇女带来的影响,支持赋予妇女权力,提高公众意识,使他们认识到妇女对政府决策所作的积极贡献,承认并加强妇女在和平进程中的作用、她们对政府及其指定机构工作的参与,并提出补充立法的建议。

贩卖妇女与妇女大批密切相关。政府主要通过给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来解决这个问题。为防止对妇女施暴而拟订的概念性计划将成为《改善妇女状况和提高妇女在社会中的作用国家行动纲领和计划》的主要部分。政府已完成《1998-2000年国家行动纲领》执行情况。这份报告将作为非官方文件分送给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每一位成员。

Ayvazian女士(亚美尼亚)强调,贩卖妇女与移居他乡是两码事:贩卖妇女是犯罪行为,而移居他乡是公民行使其自由迁徙权利。谈到打击贩卖妇女和卖淫的法律条款时,她指出,目前适用的《刑法典》是1969年制定的,当时亚美尼亚还是苏联的一部分。《刑法典》修正案已在酝酿中。

作为设立申诉问题调查官职位的一项过渡期措施。于1998年成立了人权委员会。目前人权委员会有六位妇女委员:两位是政府各部的代表,四位是由非政府组织推选的。人权委员会有权接受妇女的申诉,并将这些申诉转递给政府主管机构处理。媒体可自由报道人权委员会召开的各届会议。如果某一地区没有设立类似机构,委员们就会亲赴该地区调查研究当地的人权状况,然后向委员会会议汇报调查结果。

第7-9条

Corti 女士说,不断增加妇女参与政事和决策的人数,这是妇女问题取得实际进展的先决条件。让众多的妇女加入国民会议等机构,有利于改变社会对妇女作用的看法。亚美尼亚《宪法》规定,妇女在任何公职的选任和被选任上与男子享有同等的权利。然而,在执行这项规定时,政府必须按照《公约》第4条第1款的要求,采取临时特别措施积极促进妇女参与政治活动。临地特别措施应能促使各政党推荐更多的女候选人,巩固妇女参加非政府组织的基础。在这个方面,她迫切希望亚美尼亚政府参阅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第23项《一般性建议》。

Saiga女士对亚美尼亚选举机构中妇女代表名额不足表示同样关注。根据该缔约国对所列各种问题的反应(CEDAW/PSWG/2002/EXC/CRP.2),拟订了并且正在审议这方面的提案。她很想知道准备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Tavares da Silva女士说,该缔约国本应提供地区和地方选举机构中妇女人数的资料。据她了解,亚美尼亚政府最近本想推出一项规定妇女5%选举额的法律草案,但未获成功。5%这个微不足道的数字并不能说明亚美尼亚实施了民主政治。她想知道是何人提出的这项措施,以及政府是否计划再次提出配额问题。她最后指出,尽管女官员在卫生、文化和教育领域占70%左右,但缔约国的报告中并没有说明她们身处决策高位。

Kapalata女士感到吃惊的是,尽管亚美尼亚妇女受过高等教育,但作为政府代表参加国际活动的却很少,也没有资料说明亚美尼亚妇女在国际组织工作的人数。当今世界不会无视亚美尼亚妇女依然置身于国际论坛之外的现实。因此,她迫切希望该国政府实施临时特别措施纠正这一局面。

Gaspard女士(法国)说,在世界妇女中,亚美尼亚妇女率先赢得选举权,早在1918年她们就有人出任政府官员。但现在的情形似乎是倒退了:国民会议有131位众议员,其中只有4位妇女;亚美尼亚政府没有女部长。由于缺乏大量有判断力的妇女担任政府决策职务,关系到妇女切身利益的问题总是被忽略。妇女不愿投身公共政治活动是男子提出的谬论,其目的是要保住他们自己的职位。有必要加强妇女参与决策的积极作用来改变公众对这个问题的态度。她最后问该缔约国为何没有按问题清单(CEDAW/PSWG/2002/EXC/ CRP.1/Add.2)中的第11个问题,就妇女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数提供性别分类资料。

Ayvazian女士(亚美尼亚)说,目前政府部门和民间社会正在讨论确定选举限额的可取之处。问卷调查表明,公众很少有人支持此项提案。政府无意在近期提出选举限额法草案。她在解释没有妇女担任高层决策职位的原因时指出,妇女很难得到提拔,这不仅是由于存在陈规旧习,还由于兼顾工作与家庭有一些实际问题。政府认为,包括妇女非政府组织在内的所有非政府组织都是宝贵的资源,它们让妇女有发言权。她指出,在此环境下,妇女非政府组织发起了有关亚美尼亚加入《公约》后妇女政治权利问题的讨论。

Abelian先生(亚美尼亚)说,遗憾的是,本世纪初叶,亚美尼亚加入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之前只独立了两年(1918-1920)。苏联解体后,亚美尼亚不得不马上成立一个外事机构,而亚美尼亚人从未专门受过从事这类工作的培训。新兴的政党仓促成立以填补空白。这些政党的前身是陈旧的、地方性的、传统意义上的政治联盟。促进性别平等活动进展缓慢,亚美尼亚政府的愿望是,以法国为榜样努力使妇女候选人达到百分之五十。比如,他迫切希望有更多的妇女从事外事工作。他很高兴常驻代表团刚刚任命了一位妇女担任一等秘书。现在,亚美尼亚外事机构的性别比例几乎与联合国一样平衡了:亚美尼亚外交部有188人,其中有72位妇女。无可否认,担任其他职位的女官员少得多。全国只有12位女驻外大使。

Ayvazian女士(亚美尼亚)说,由于缺少性别分类资料,对问题清单中某些问题的答复被省略了。亚美尼亚代表团希望在下次递交的报告中补充这些内容。

Ferrer Gomez女士询问在各政党成员和党内领导人中占一定比例的妇女参与政党活动的积极性如何。如果现在没有相关资料,代表团可在下次的报告中加进这些资料。

Kwaku女士说,亚美尼亚本次报告承认妇女参政率极低。从代表团的口头陈述中得知亚美尼亚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双方都在努力改变这种情形,她深感欣慰。她希望下次报告能反映这方面的进展。

Sch ö pp-Schilling女士说,她很理解亚美尼亚重建国家的难处。她鼓励这位副部长把男子看成支持有关战略的大使,这些策略对创建妇女有发言权的机构是必要的。

她认为,这类策略框架应包括以下内容:首先,要建立起促进妇女权利的国家机构。其次,必须让更多的妇女任职于政府部门。每次会议的开幕式上都要提到男女两个性别,以克服妇女没有资格参政的观念。为了促使议会进一步增加妇女代表人数,女候选人的名字不应列在候选人名单末尾,这很重要。

要争取双边和国际支持,来协助培训和指导妇女进入政坛,确保她们成功表现自己的能力。下次选举在一年半以后,现在还有时间取得国际上的帮助,并联络个别能支持行动计划的政府官员。可以按照《公约》第4条第1款采取积极行动,敦促妇女从事政府机构和各部委的工作。只有让妇女也参政,这个国家才能真正实现民主,国家一半人口的福利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Ayvazian女士(亚美尼亚)说,政府对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建议表示感谢并设法将这些建议付诸实施。她指出,按粗略的估计妇女加入政党的人数不到总数的20%。一般来说,亚美尼亚妇女对本国政治并不热心,但政府意识到它有责任为国民创造一个有利环境。几年来,已制定多项计划发展妇女参与公共事务的政治能力,该部希望这些计划能取得成效。

第10至14条

Corti 女士说,亚美尼亚在教育方面取得的成就值得祝贺。她很高兴女孩学习化学、电脑等理科和其他传统意义上非属妇女选修范围的学科的人数显著增加。她很想知道私立学校受欢迎的原因及这些私立学校吸引何种类型的学生。很显然,私立学校的毕业文凭在很多情况下都不能与公立学校的文凭相提并论。

至于就业问题,法律慷慨赋予妇女的产假在失业率上升期间实际上成为雇用妇女的障碍。在私有企业,某些对业主们有利的措施导致对妇女的歧视。

由于实行了私有化政策,亚美尼亚妇女的健康水平日益下降、保健预算减少、保健质量下降,她对此深表担忧。她建议对妇女在家分娩的原因加以分类:医院分娩费用高、医院缺乏必要的服务或别的原因。普遍使用堕胎来实行计划生育实在令人不安,因为多次堕胎会给身体健康造成后果,这也说明避孕用品很难得到。她很想听听亚美尼亚政府准备如何处理淋病和梅毒感染不断增加的问题。

Feng Cui女士说,《公约》要求采取广泛措施解决农村妇女问题,就此而言,本次报告这部分内容过于简洁。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深知亚美尼亚经济转型带来的许多问题。除此以外,难民众多构成了巨大的挑战。农村地区有大约21.9万难民需要政府提供食品、住房和工作。本次报告未涉及《公约》中论述的许多问题,如在陈规旧习依然风行的农村地区妇女遭受歧视;男子和年轻人往城市迁移使农村妇女体力劳动的负担加重;妇女无权参与政治活动,缺乏卫生保健、社会保障和信贷。她指出,农村学校中绝大多数教师是妇女,这说明妇女受教育水平较高。然而,人们普遍认为政府不重视农村地区。她希望亚美尼亚下次报告能更多地介绍农村地区的问题。

Kwaku女士说,她同意Feng Cui女士对亚美尼亚政府在改善农村妇女处境方面措施不力的看法。

Saiga女士说,如果大多数失业者都是50多岁技术熟练的妇女,这个国家就是在浪费宝贵的人力资源。有些雇主拒绝雇用临近退休年龄的妇女,似乎没有办法给这些雇主施加压力,这也令人担忧。表面上雇主们喜欢没有技术的年轻妇女,实际上却表明了他们对妇女的陈规定型看法。如果该代表团能说明亚美尼亚男女的退休年龄是否相同,并确定平均寿命,那么,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对这个问题的审议就会更容易。

Kapalata女士还要求进一步澄清有关问题,并说她对本次报告第 69段的解释是,亚美尼亚对有私生子的妇女依然歧视。至于人们这方面的态度已有所改变的说法,该代表团可另加说明(第69段)。

她希望该代表团提供资料介绍针对难民妇女的特别政策和计划报告中似乎混用了“难民”和“移民”这两个词。

Livingstone Raday女士说,显然有必要制定一些先发制人的法规措施,来防止在雇用、提拔和解雇方面对妇女的歧视,并宣布在工作场所对妇女进行性骚扰为非法。令人担忧的是,该国至今没有制订刑事或民事制裁措施,这使政府、非政府组织或妇女个人难以采取合法行动,制止公营部门和私营部门对妇女的歧视。

仅有的反歧视条款似乎与妊娠和产假有关。有关其他社会问题的现行法律条款和国家政策只起到了加强性别陈规定型观念的作用。由于产假的花费不是由社会保障系统承担而是由雇主承担,给妇女安排产假只会阻止雇主聘用妇女。她感到吃惊的是,《劳工法典》禁止雇用孕妇和有两岁以下孩子的母亲上晚班或加班。这种规定应具有选择性。报告也未提及该国是否为执行《公约》第11条第2(c)款作过任何努力,该款要求提供辅助性社会服务,使父母得以兼顾家庭义务和其他责任。她想强调的是,儿童保育条款都应该是中性的,没有性别歧视。

要多建议政府编辑劳动条件方面的性别分类资料。报告不现实地宣称,亚美尼亚已实现男女同工同酬,这是别的任何国家都不敢夸口的。

主席以专家的身份发言。她不无担忧地说,报告把堕胎说成是“计划生育的一种方法,”而且是运用最广泛的方法。男女双方都有权知道现代化的避孕方法。考虑到要防止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传播,政府应提倡使用男性或女性避孕套。

肺癌和吸烟被列为致死的主要原因。然而,报告未提及在提高妇女意识并抵制这些严重危害健康的行为方面进行了哪些工作。另外,报告称,没有提供吸毒资料,是因为国内不存在普遍吸毒现象。如果情况确实如此,那么,亚美尼亚在众多国家中就是个例外了。政府应该敦促对吸毒和酗酒情况进行调查,在经济每况愈下的条件下更应如此。

Sch ö pp-Schilling女士注意到,该代表团曾提到亚美尼亚对国际条约的批准率很高。她要求该代表团解释亚美尼亚政府出于什么原因不批准《任择议定书》和不接受对《公约》第20条的修正。

Gonzalez Martinez女士要求该代表团澄清以下说法的含义:《劳工法典》条款只在其不与亚美尼亚法律和相关国际条约冲突时适用。它还应解释与避孕方法和堕胎相关的那些令人担忧的事实材料。

Ayvazian女士(亚美尼亚)回答了委员们向亚美尼亚代表团提出的所有问题。她说,产假规定在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同样适用。在亚美尼亚,雇主以怀孕为由拒绝雇用妇女或因休产假而处罚妇女都是违法的。主要问题在于妇女时常不向法庭申诉。为了事业上有所发展,许多妇女情愿不休完产假就去上班。

有关儿童权利的全国行动计划包括一些与母性、营养和家庭保育相关的规定。另外,对立法和行政方面的重大变革也已进入正式批准的最后阶段。不久将有一份更为详实的执行计划出台。

事实上,政府已推出好几个项目来提高公民对计划生育方法的认识,包括在学校实行新的性别教育计划。主要的障碍是国民对使用避孕用品普遍有偏见。

在亚美尼亚,男子和妇女的确有同工同酬的权利。然而,与妇女相比,男子一般身居更高职位,他们的工资也就更高。私人部门还处在成型阶段,因此,尚无薪水方面的资料。新建立的私营部门雇用人员时不签订正式合同,这种做法妨碍编辑准确的就业情况资料。

政府还未提出专门针对农村妇女的计划,但已努力改善农村地区的条件,如免除村民的增值税和公用事业费。

苏联解体后,亚美尼亚经济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从而造成50多岁的妇女失业率上升。未来方案和亚美尼亚减贫策略报告都将涉及对妇女培训不足的问题。

住在亚美尼亚农村地区的难民大多来自阿塞拜疆的城市地区。对他们实施再培训方案显然是必要的,但其效果却非短期内可见到。

至于退休方面,令人遗憾的是,该国确实存在对男女退休年龄的不同规定。

Abelian先生(亚美尼亚)说,亚美尼亚资源贫乏,但国民识字率格外高,亚美尼亚主要依靠国民的技术发展。脱离苏联统治以后,亚美尼亚教育体制的特点是在学校加设人权和性别教育等课程。但是,资金限制、教材短缺依然困扰着教育部门。此外,近几年来,政府在对新建高校的教育标准进行审查后,取消了对其中一些学校的国家水准鉴定。类似的程序也在私立中等学校进行。公立学校可望从更严格的规定中得益,还可以在不牺牲教学质量的前提下自由选择采用私立或公立教育体制。

移民现象扩大了代沟,改变了亚美尼亚的人口结构。人口不断下降使这种情况更加复杂,预计会严重影响未来的劳动群体。

他说,亚美尼亚很早就赞成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增加会议次数的提议,并希望召开特别会议帮助解决待审议的报告积压问题。亚美尼亚建议为委员会提供审议缔约国报告所需要的资源。由于有关程序十分复杂,《任择议定书》的通过在不经意间已延迟,但加快通过议定书的行动仍在继续。

官方统计数据表明,亚美尼亚有近1.4万吸毒者,但没有妇女吸毒的准确资料。自1993年以来,尽管亚美尼亚政府开展了禁毒宣传运动,但国内吸毒人数仍不断增加。吸烟已成为东欧普遍存在的问题。值得乐观的是,一位国民议会议员发起的禁烟运动已取得成效。

两年来,难民专员办事处的报告显示了各国难民不断涌向亚美尼亚的趋势。但仍有一些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者生活在冲突地区,他们都希望能重返家园。

第15、16条

Goonesekere女士有兴趣地注意到,亚美尼亚立法涉及面很广,不但承认男女权利平等,而且还规定了配偶双方的财产权。然而,亚美尼亚妇女不愿求助于法院程序解决争端。她欢迎提供资料说明,亚美尼亚司法学院如何从妇女的利益出发,通过法律程序强制实行有关父母权利及剥夺和恢复这些权利的法律规定。她想知道男子是否有可能利用这些法律程序剥夺妇女作为配偶的权利。

亚美尼亚法律似乎意识到了未成年结婚问题,但却未曾想办法阻止这种行为。她对此表示担忧。《公约》显然要求缔约国致力于禁止儿童结婚的干预行动。《公约》有关儿童权利问题的第24条第1款强化了这一要求。

《婚姻和家庭法》第17条规定,配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时就已开始。她问道,既然结婚登记赋予男女双方合法地位,那么,登记结婚在亚美尼亚是否普遍,有无资料说明还存在未登记结婚的情况。

Tavares da Silva女士说,未成年结婚应予以制止,因为它违反《公约》规定,而且也会给未成年人的健康造成后果。另外,未成年人结婚破坏了他们对财产权的享有,加深了原有的文化偏见,并助长了婚姻中权力不均的现象。

Shin女士注意到未成年结婚现象。她说,早婚使少女无法再继续接受教育。

她建议亚美尼亚政府在准备今后的定期报告时,可以简要说明有无现成资料证实有关问题无法获得统计资料。

Kwaku女士指出,1969年颁布的《亚美尼亚共和国婚姻和家庭法典》通过几番订正和修改,已产生一个新的草案。她想知道,新法典是否已采用,新版本在哪些方面作了改进,有可能给妇女增加哪些利益。

Corti女士说,她很想知道赡养费的支付方式,特别是就迁移而言。有哪些机制可以防止迁移男子逃脱赡养义务。

Ayvazian女士(亚美尼亚)在谈到妇女求助法院解决争端的问题时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离婚案件不存在对妇女的偏见,因为已婚夫妇结婚时都办理了某些法律手续。事实上,妇女利用法律程序解决争端并无任何障碍。但她没有提供有关案例的特定资料。

在亚美尼亚,男子法定结婚年龄为18岁,妇女17岁。法律规定,不论年龄大小,妇女登记结婚拥有完全的合法权利,离婚也是如此。关于登记结婚问题,她证实亚美尼亚普遍采用登记结婚形式。此外,没有别的条款规定人与人之间不分性别的关系。新的《婚姻和家庭法典》还没有通过一读,须作进一步修改。拖欠赡养费要受到法律制裁。亚美尼亚与一些国家签订了关于在民事和刑事事项上提供法律援助的条约,以便通过地方当局执行法庭判决。但是,还有一些国家尚未签订这类条约。

Abelian先生(亚美尼亚)称赞委员会领导有方。他说,亚美尼亚代表团发现,与委员会的这次对话比五年前更有益、更注重行动、更具建设性。

亚美尼亚虽然建国只有10年,但有四千多年的悠久历史。作为一个文明社会,由苏联统治了70年,这是倒退。现在,国家各方面都在重新起步。为了确保统计资料全面可靠,有必要重建基础设施、建立资料搜集系统、摆脱意识形态的干扰。他向委员会保证,下一次的定期报告将更明确地阐述亚美尼亚各方面的情况。

他曾亲自参加游说活动,支持扩大男子在全国反歧视机构的作用,这项活动已证明颇为有益。亚美尼亚正努力全面采用委员会的结论和建议,来加强妇女项目的实施。

Hakobyan女士(亚美尼亚)说,与委员会卓有成效的意见交换,更加突出了政府在促进亚美尼亚妇女事业发展方面所面临的挑战。

主席对该代表团的参加表示感谢。她代表委员会感谢亚美尼亚政府为克服各种障碍所进行的建设性工作。她承诺,委员会将全力支持亚美尼亚充分履行它遵照《公约》规定所承担的义务。委员会热切希望亚美尼亚政府不断汇报所采取的后续行动以致最终意见。她希望,这些讨论能激起政府各部门的更大兴趣,并继续吸引民间社会的参与。她认为,用亚美尼亚语言广泛传播结论意见很有必要。她期待亚美尼亚加入《任择议定书》并接受对《公约》第20条第1款的修正。

下午5时15分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