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届会议

第502次会议简要记录

2001年1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时30分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阿巴卡女士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牙买加第二、三和四次定期报告

上午10时45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牙买加第二、三和四次定期报告(CEDAW/C/JAM/ 2-4)

1.应主席邀请,Simms女士(牙买加)在委员会会议桌前就座。

2.Simms女士(牙买加)介绍牙买加第二、三和四次定期报告,她说,上述报告没有全面反映出牙买加取得的成就和目前所面对的现实。

3.牙买加妇女在许多领域继续面对重大的挑战。虽然牙买加制定了许多禁止歧视的法律条文,但实施这些法律的环境却是父系制度所固有的对妇女的传统看法。因此,已授权进行立法审查,以纠正法律中的一些不平衡和不平等内容,从而使之符合当代思维和关于妇女在社会中作用的新的认识,并使直接影响促进和保护妇女权利的国内法与各项国际公约的准则和标准协调起来。

4.牙买加社会一个重大的自相矛盾的现实是:尽管妇女已经取得了重大的学术成就,但是她们在正式的政治体制中占居极少的具有实权和影响的职位。尽管参众两院议长均为妇女,但17人组成的内阁中只有两名妇女,60名成员组成的众议院中只有8名妇女。因此,实现妇女在政治机构中的平等代表权仍然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5.政府需要得到民间社会的全面支持,以改变自独立以来形成的政治文化。因此,非政府组织牙买加妇女政治核心为鼓励更多的妇女积极参与政治进程所作的努力令人鼓舞。另一个积极的变化是,妇女占据约30%的高级职位;这方面值得私营部门的学习,因为在私营部门中妇女所占的高级管理职务不超过10%。

6.贫穷继续影响妇女生活的所有方面。鉴于这种情况,政府将消灭贫穷作为国家的优先事项,并针对这一问题展开了一系列方案,其重点是通常处于经济最边缘的农村妇女和城市贫困妇女以及帮佣工人。

7.政府支持吸收更多妇女进入旅游部门的战略。但是,这个部门仍然存在巨大的挑战,如性旅游业、卖淫和对女孩的性剥削。

8.她说,教育领域出现了巨大的突破,扭转了传统的男女固定角色观念,特别是在女孩上学方面。目前高等学府中的妇女人数超过男子,法学院和医学院教职员中以及在传统的以女性为主的行业中情况也是如此。但是,妇女仍然难以找到与其资历相符的职业。

9.在妇女保健方面,她指出,婴儿、儿童和产妇死亡率大大下降。而且,加强了预防癌症的工作,同时将预防性传染病纳入了计划生育服务。

10.然而,必须特别注意艾滋病/艾滋病毒问题,因为妇女得这一疾病的速度超过男子。10-19岁的女性看来比其他年龄组的妇女更容易感染这一疾病。造成这一疾病传播的因素包括妇女不采取保护措施和拥有多个性伙伴以及其他原因。

11.政府还在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和危害妇女的暴力行为问题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犯罪和暴力行为的多发仍然引起政府关注。已经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了一些措施,包括在人口集居的地方设立调查强奸事件的机构、展开了一项支助受害者的方案并建立了一个解决冲突基金会。政府还向提供这方面服务的非政府组织拨了款。此外,还展开了一项反对向妇女和女孩施暴的机构间运动,还开展了一场乱伦的教育运动。为解决各种危害妇女的暴力行为问题,目前正在审查《家庭暴力法案》、《侵犯人身法案》和《乱伦惩处法案》;一项关于性骚扰的法案也在审议之中。农村电气化、电话和其他现代技术的使用以及改进了供水和道路系统,这些变化进一步改善了妇女的生活。

12.但是,结构调整、全球化以及越来越沉重的债务负担等重大问题影响了政府的各种努力。政府需要再次作出努力,找到创造性的和合作的手段,以更加策略的方法调动所有资源,从而使最受压迫、处于最边缘和最贫穷的社会成员能够真正参与发展和变革的进程。希望这样的前瞻战略有朝一日会使每一个牙买加妇女感到她具有一定的自主和真正的选择。她请委员会放心:牙买加政府将履行其对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的承诺。已经制定了计划,为批准《任择议定书》作准备。

一般性评论

13.主席向牙买加专家表示感谢,并说,口头介绍在许多方面使人受到鼓舞。

14.Ferrer Gomez女士就牙买加政府实施《公约》和参加所有关于提高妇女地位的国际活动和会议的政治意愿表示祝贺。她完全理解,结构调整方案、债务危机以及由此造成的社会开支的减少对妇女造成了不利的影响,要扭转这种不利影响十分困难。她注意到,47%的家庭的户主是单身妇女,这样的家庭中30%生活在贫困线下,她问受益于消除贫穷方案的妇女百分比是多少。牙买加在答复中指出,牙买加城市减贫方案将持续到2002年,但是没有提供关于提到的其他项目和方案实现的资料。补充资料将使委员会能够更清楚地了解牙买加政府的抗贫工作,并且了解是否将最贫穷的人——其中绝大部分是妇女——作为扶贫目标。

15.妇女事务局由旅游和体育部负责,她对此表示惊讶。负责旅游和提高妇女地位这样两种重要的工作对该部来说是巨大的工作负担。因此,她问政府是否考虑就妇女事务设立一个单独的单位,因为这方面的工作量很大,并涉及很多国际义务。她注意到,已经就两性平等问题纳入政府政策展开了一项研究,她问,是否就两性平等和社会平等委员会工作有关的体制作出了决定。

16.她敦促政府将两性平等问题纳入每个部的工作方案,使妇女成为所有政府项目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她在提到问题清单上第14个问题时问:牙买加国家筹备委员会起草的两性平等监测清单是否有了最新修订本。为什么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她希望了解:最近采取了何种提高认识的措施来抵制对妇女的偏见并改变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观念和性别定型形象。特别重要的是,委员会需要了解政府计划从2001年起采取何种行动。

17.Gonzalez女士祝贺牙买加政府撤回了它一开始对《公约》第9条的保留。她注意到,牙买加一贯显示了提高和加强妇女地位的政治意愿,并履行其在这方面的国际、政治和司法承诺,但她表示关注经济、财政和发展方面的问题迫使牙买加采取紧缩措施。妇女、尤其是女性户主受这些措施的不利影响最严重。然而,尽管存在着这些困难,牙买加妇女还是取得了发展,有时在这方面得到了非政府组织很大的帮助,这些组织支持政府的积极主动的政策和方案。现在应该在政府与民间社会,特别是非政府组织的配合行动方面取得更好的平衡。她希望了解民间社会是否也参与了牙买加的报告和答复准备工作。

18.她欢迎即将进行的立法审查,其目的是废除歧视性规定。关于暴力问题,她也担心乱伦行为往往没有被报告,她赞扬了已经展开的与所有形式暴力作斗争的方案。定期报告和政府对会前工作组的一系列问题和提问的答复反映了已经认识到需要处理对妇女暴力的两个主要方面的问题——公共领域基于性别的暴力和家庭暴力,这些是社会中所有暴力的根源。非政府组织在制止暴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应该强调加强政府的行动,并且应特别注意性犯罪和卖淫(包括未成年者卖淫)等问题。旅游业的增长带来了严重的性旅游问题的危险,需要对此采取预防措施。

19.Kwaku女士表示继续关注以下事实:根据“宪法”,基于性别的歧视仍然不构成一个需要法庭采取行动的问题,她询问了牙买加在关于第一条的答复中提到的对宪法的有关规定所提议的修正案的情况。她还希望了解,妇女事务局采取了何种行动来修正或废除被承认为歧视妇女的其他法律,如1942年的《妇女(就业)法》。

20.Hazelle女士说,她也希望提议的立法审查工作会包括修订《宪法》的有关章节,如果牙买加考虑签署和批准《任择议定书》,就更是如此。她要求澄清关于大部分贫困家庭的户主是男性的声明,根据次区域的情况,上述状况看来不寻常,在这方面,她注意到了表1.3中的缺漏。

21.在提到《(男女同酬)就业法》和《产假法》时,她问,违反这些规定的处罚是什么,处罚是否足够重,从而能够制止违反行为。没有听到申诉这一事实的原因可能是害怕雇主的报复。她希望获得关于违反《就业法》申诉的调解案件的数目。她问,是否采取了任何行动来确保农村妇女和特别是帮佣工人完全了解这些法律所给予她们的权利,并且妇女事务局向牙买加帮佣工人协会提供了多少帮助来提高帮佣工人这方面的知识。还需要进一步澄清帮佣工人应享受的产假与根据《国家保险计划》应向她们支付的产妇津贴之间的差别。

22.需要了解一些关于牙买加自由贸易区的情况,特别是妇女事务局是否监测那里的劳务市场状况并举行关于妇女就业、保健和家庭暴力等问题的宣传培训活动。她希望了解,自由贸易区输入的外国工人是否享有与本国人同样的就业保护,她们的工作条件是否受到监测。是否存在具体的社会保险制度,如果存在,帮佣工人享有社会保险的情况如何?

23.在提到《护照管制法》时,她对以下做法表示关注:禁止已婚妇女以本人的名字获得护照,除非她能够证实取得护照是出于职业需要;而且在护照上,她的名字后面印有“某某某妻子”字样。她问对男子是否也有同样的要求,并希望在立法审查中讨论这一问题。

24.她有兴趣了解妇女事务部如何参与在卫生部设立的两性平等事务管理系统,并且其他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在多大程度上参与两性平等事务管理系统的方案。她希望了解在答复问题8过程中提到的《家庭暴力法》的不足之处,以及立法审查是否会纠正这些不足之处。她欢迎1996年《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中包括了盯梢行为。她问牙买加是否考虑批准美洲国家组织的《美洲国家防止、惩罚和根除对妇女暴力公约》。即将进行的立法审查还可以讨论该公约的第7和第8条以及将其纳入国内立法,这样做会有益的。在这方面,她感兴趣地注意到目前由妇女事务局带头展开的抵制对妇女和女童暴力的机构间运动。她问,引起司法系统人员警惕暴力问题的运动是否产生了影响?是否有可以报告的案例,是否有任何展开新的运动的计划,如在警官中开展运动的计划。应该了解妇女事务局工作人员是否参加了为警官、社会工作者以及教育和保健人员举办的区域培训讲习班。

25.法定强奸罪和乱伦一类的暴行继续引起关注。她欢迎妇女事务局发行关于乱伦的教育录象带的举措,但是她问,为什么报告的乱伦案件一个也没有得到处理。她问,妇女事务局给予非政府组织何种支持来推动它们在禁止暴力方面提供合作。

26.提到对问题时的答复,她问,指导委员会提出了什么建议,是否已经建立妇女问题和社会平等委员会,如果已经建立,该委员会如何行使职能,它与妇女事务局有何种关系。最后,她要求一份对问题14的答复中提到的两性平等问题监测清单副本,附录疏漏了这份清单。

27.主席以个人身份发言,她赞扬妇女保健方面的进步,但问到,为什么现在利用产前和产后服务设施的妇女人数减少了。她很有兴趣地看到现在妇女占据了30%的高级管理职位。关于艾滋病/艾滋病毒问题,她问,是否所有妇女都负担得起女用避孕套;女用避孕套不应该比男用避孕套更昂贵。关于许多国家的贫困女性化问题,她说,父母往往鼓励其女儿通过卖淫来增加家庭收入。既然妇女事务部下属于旅游和体育部,并由于旅游和卖淫活动之间的联系,她建议,禁止卖淫的方案不仅要针对女孩,而且要针对父母。她也希望,自由贸易区存在着一定的机制,可以确保妇女拥有足够的讲价能力,并享有技术转移的利益。

28.Schőpp-Schilling女士说,她同意委员会其他成员对牙买加执行《公约》的积极评论,但是,她感到遗憾的是,牙买加法律中没有关于“歧视妇女”的定义。而且,尽管牙买加已经在1981年批准了《公约》,但是它还没有通过法律,明确禁止歧视,而这是《公约》第2条所要求的,牙买加也没有修正一些现有的歧视性法律。她问这方面没有进展的原因是什么。原因当然不应该是财政困难,因为立法改革与社会方案不同,相对而言,执行起来不需要很多花费。她问妇女事务局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向政府施加压力,以实现变革。

29.她表示欢迎以下提议:针对违反关于禁止基于性别歧视的宪法规定的行为提出起诉。政府还应该考虑作出规定,确认国家促进男女平等的义务。这样做会为通过《公约》第4条所规定的临时社会措施铺平道路。她指出,在这方面,欢迎提高对妇女问题认识的培训和将妇女问题纳入各项工作等有关措施,但是这不等于临时特殊措施。报告中和其他地方用了“积极的歧视”一词,这样说可能会引起一种倒退,因为“歧视”一词具有负面含义。

30.她高兴地注意到,在公共部门,妇女占据了30%的高级决策职位。她有兴趣了解是否政府采用了比例制来达到上述数字。在私营部门,情况不那么令人满意,妇女仅占据了10%的高级职位。政府必须对私营公司采取鼓励措施,这样才能提高妇女的地位,更有效地利用牙买加受教育程度很高的女性人口。在工会中也需要提高对妇女问题的认识,工会中高级职位的妇女任职人数比例不够,此外,政府咨询机构也应该有同等比例的男子和妇女。

31.她对以下事实表示关注:牙买加的非政府组织表现杰出,这些组织向妇女提供本来属于政府责任范围的各种服务。她问,这些组织是否获得政府的资金,无论是向这些组织本身提供的或是向其项目提供的资金;她建议不要在资金来源上过分依靠国际财政支助。最后,她问,旅游部门有多少妇女就职,她们从事何种工作,报酬如何。

32.Simms女士(牙买加)说,确认和修正歧视妇女的法律条文需要有强有力的国家体制,在批准《公约》时,牙买加没有这样的体制,目前这一体制正在建设之中。妇女事务局委托有关部门对所有的牙买加法律进行全面的两性平等方面的分析,包括对宪法和Hazelle女士和Kwaku女士所提到的各项法律作分析。她强调上述工作的质量和妇女在基层一级的参与,由此构成一种重要的先例。不久将向内阁提交一份报告,其中包括在对《家庭暴力法》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提出的一系列建议。美洲国家组织的《美洲防止、惩罚和根除对妇女暴力行为公约》正在等待批准。

33.政府感到自豪的是,它与包括牙买加家务工人协会在内的非政府组织具有伙伴合作关系,这些组织是妇女问题资料的一个很有价值的来源。政府对非政府组织活动的支持包括财政援助和能力建设等许多方面,能力建设对建立有效和民主的民间社会组织十分重要。

34.牙买加是它所在区域中第一个确保所有官方统计数据中包括按性别划分统计数据并公布妇女发展指标的第一个国家。但是,需要确保牙买加统计院在决定收集何种数据时更加注意那些影响受调查者的事实。说明大部分贫穷家庭的户主是男性的统计数据反映了牙买加的现实。

35.牙买加妇女必须克服社会对妇女的工作和角色的传统定义。事实上,存在着抵制男女平等的现实基础。需要更多地教育公众,特别是与家庭中的不平等现象作斗争。

36.将妇女事务的责任从劳工和社会保障部转到了旅游和体育部,但这并不说明牙买加政府减少了对提高妇女地位的承诺。她认为,这一变化是一个机会,是妇女事务部与旅游部门(许多妇女在该部门就业)之间能够建立更密切的联系。妇女事务部已经为旅馆业举办了关于性骚扰问题的讲习班。希望私营部门对上述问题的关心会促进政府提出有关的立法。

37.由于一些公司将其业务撤出了牙买加,在自由贸易区就业的工人人数正在下降,但在那里就业的大部分仍然是妇女。自由贸易区的工人们没有组织工会。因此,妇女事务局与他们共同努力,不仅争取更好的报酬,也争取解决与保健有关的问题。政府在批准外国工人进入牙买加到自由贸易区就业之前,首先会考虑这些工人的就业条件。

38.已经在国家妇女政策文件中作出计划,为各部委常务次长和其他高级官员进行两性平等问题培训,建立关于日常工作中两性平等问题的部委间委员会并在各部委中指定妇女联络中心。为落实这些措施拨出了相当多的资源,但是,事实显示这些办法都不能长久。妇女事务局主持的一项重要分析显示,许多被指定为联络中心的人士缺少进行有效实际变革的权威。妇女事务局已决定尝试一种不同的办法。作为第一步,事务局已经请牙买加规划院确保在所有发展项目中体现对两性平等问题的考虑。事务局还正与卫生部合作建立两性平等事务管理制度,并建立了一个包括有财政部参加的委员会,以确保这项工作的必要资源。

39.非政府组织参加妇女事务局的所有活动。非政府组织的代表们担任顾问,参与调动城市内外的妇女的工作。非政府组织同事务局的合作是真正的伙伴合作关系。

40.已经建立了一个指导委员会,就设立两性和社会平等委员会向政府提供咨询意见。

41.妇女事务局正在慎重地考虑色情旅游问题,特别是牙买加的所谓的“性感按摩院”、在夜总会跳脱衣舞的舞女以及不尊重妇女的歌曲等问题。色情旅游业不仅涉及年轻妇女,也涉及同样被看作是性玩物的年轻男子。牙买加妇女不愿意她们的儿女成为性旅游业的牺牲品。事务局致力于确保牙买加成为一个旅游者愿意前来的国家,并且每天都在处理有关的问题。

42.在牙买加使用“份额”一词总是会引起意识形态上的反弹。妇女事务局寻求的不是临时特殊措施,而是可持续的永久措施。事务局认为,取得进步依靠的不应该是个人,而应该扎根于制度的改革。对领导人的传统态度阻碍了持续进步的可能性;事务局正在努力向所有牙买加妇女灌输一种领导观念。

43.LivingstoneRaday女士说,牙买加代表团的信念和能量振奋人心,代表团所表述的内容令人鼓舞。但是,她认为,法律机制能够、也应该帮助教育妇女并赋予她们权利,牙买加的法律制度也许没有尽其所能,帮助妇女活动家和政府中的妇女实现她们的目标。她对拖延通过宪法修正案和其他法律规定表示关注,并希望委员会的关心会增加颁布上述立法的可能性。

44.向性暴力受害者提供帮助的努力值得赞扬,但她希望了解,性犯罪是否被告到法庭,这样的起诉是否有效,因为起诉这类罪行既可以起到威慑作用,也是一种教育措施。她问,有多少法定强奸案和婚姻暴力案受到起诉,最终对多少案件作了判决。应该要求法院向妇女事务局提供关于审理性暴力案件的情况。令她不安的是将强奸案被诉诸于解决争议的程序的想法;她问,这是否意味着不对强奸者起诉。性暴力是对社会的侵犯,即使受害者同意宽恕,但肇事者应该受到惩罚。

45.牙买加教会支持父系家庭和妇女顺从的理念。应从这一角度来重新考虑要求女孩对同意乱伦行为承担责任的问题。

46.消除性暴力还可以延缓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传染。应发放女用避孕套,防止疾病的传染和少女怀孕。

47.妇女就业数据对显示经济发展情况很有用。了解以下情况将会有用:男女报酬的差别、违反《男女同酬法》的雇主在何种情况下会受到罚款?罚款的数量是多少?有多少违反上述法律的人受到起诉?如果上述违法行为被提交给劳动部,有什么调解的程序?这一程序是否排除起诉?

48.她还希望了解,虽然不存在具体的法律,但是否具有制止工作场所性骚扰的法律措施?牙买加是否打算制定这类法律,以加强预防性骚扰行为并保护受害者?

49.在劳动力队伍中多少妇女占据负责地位?多少妇女是管理人员?了解这些情况将会有益。是否制订了措施,以缩小女性法律学生与成功地从事法律职业的妇女人数之间的很大差距?此外,她希望了解,在自由贸易区工作的妇女们是否成立了工会,政府是否在这些地区进行了检查。

50.教会正在试图恢复宗法价值观,因此,应建立一个法律体系来保护家庭中的妇女。通过《家庭财产法案》极为重要,该法案给予妇女分享婚姻财产的权利,已经对这一法案审议了许多年。最后,她说,应重新考虑对流产行为的终身监禁惩罚,特别是因为求助于非法流产造成较高的死亡率。

51.Regazzoli女士问到,牙买加是否考虑建立一个多方面的小组来处理性暴力和家庭暴力案件,该小组应包括女警官、一名律师、一名法律顾问、一名医务顾问、一名社会工作者和一名心理学家;她还问,是否有收容那些不得不让其离开家庭的妇女和儿童的避护所?她问,牙买加政府是否考虑设立报告暴力行为的免费电话热线?不幸的是,家庭中历代相传的社会习俗之一是殴打妻子;男人们不过是在重复他们在儿时所目睹的行为。

52.她赞扬牙买加政府作出了努力,应付结构调整的艰巨任务,她问,农村妇女是否能够、如何取得信贷,以购买土地和原材料,是否已经建立了法律制度来促

进这一程序?妇女事务局是否考虑开展一些方案,以消除对这些妇女所有形式的歧视?最后,她希望了解,得到信贷的妇女们的生活有什么改变。

53.TaveresDa Silva女士问到,采取了何种措施,向妇女提供真正的工具,使她们能够以此为其权利而斗争,并在必要的时候提出起诉。她还希望了解,为什么令人印象深刻的妇女教育方面的成就没有带来相应的劳务市场的成功?是否采取了措施,提高公众,特别是男子对少女怀孕问题的认识?是否采取了任何措施,阻止年长的男子违背青年妇女的意愿与她们发生性关系?

54.牙买加妇女和牙买加妇女团体的影响显然在增加,但是实际上要做的工作还很多。通过政府和妇女运动的共同努力,应该能够在牙买加建立一个两性平等的社会。

下午1时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