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届会议

第674次会议简要记录

2005年1月18日,星期二,下午3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马纳洛女士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克罗地亚的第二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

下午3时零5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克罗地亚的第二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CRO/2-3、CEDAW/PSWG/2005/I/CRP.1/Add.2、CEDAW/PSWG/2005/I/CRP.2/ Add.1)

1.应主席邀请,克罗地亚代表团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第10条至第14条

2.Shin女士问道,克罗地亚的大学是否开设妇女研究课程,并且在教师培训项目中,是否包括两性平等问题、理解性别差异问题以及对妇女的暴力问题。她还问道,参加由教育部或者其他机构组织的研讨会,是否作为教师晋升的考核指标。

3.Gaspard女士指出,在她的国家,大学男女教师都很反对开设妇女研究课程的想法,因此,不得不设立特殊职位讲授这门课程。向委员会提交的统计资料并未显示克罗地亚是否必须采取上述做法。无论对于国家还是对于地方,拥有一支受过良好教育并且重视性别研究的教师队伍是非常重要的。

4.Flinterman先生说道,报告中有关种族方面的统计是没有争议的,但是委员会获悉罗姆女孩的辍学率很高,甚至在初等教育阶段,罗姆妇女的文盲率也很高,特别是学校对罗姆学童实行分班教学,只有少数罗姆学生能够继续接受高等教育,其中罗姆女孩更少。他想知道,(克罗地亚)采取何种措施解决这个问题。

5.Popescu女士问道,政府采取何种措施解决女性文盲的问题。她还关注在中等教育学科的选择上存在的陈规定型做法,在这级教育中只有少数女孩选择理科课程,她还想知道,学科选择的不平衡对妇女就业有多大影响,政府是否准备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关于为罗姆学童单独开班的问题,她询问授课语言是罗姆语还是克罗地亚语,以及政府准备如何使这些罗姆学童融入更广泛的教育体系之中。最后,她还问道,在性别平等办公室只有三名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地方官员的性别平等的培训重点如何得到落实。

6.Khan女士指出,克罗地亚法律已与《公约》相一致,而且符合解决就业歧视的《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但是报告表明,在就业领域依然存在歧视妇女现象,尽管在教育领域已经取得长足进展。她非常关注妇女的高失业率,其中多数是年轻妇女。她想知道,克罗地亚采取何种措施(如临时特别措施或者定额制度)为妇女进入劳动力市场提供更大的便利,以及是否有人根据克罗地亚法律,就歧视所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她还想知道,提高妇女经济地位的特别项目是否能增加罗姆妇女的就业机会,尤其是在正式雇用部门。

7.Schöpp-Schilling女士说道,她曾询问克罗地亚行政机构所采取的临时特别措施以及女校长的情况,她希望能对这些问题做出答复,她同时问道,司法人员培训学院是否设置性别培训作为必修课程。尽管2003年教材编写标准禁止丑化任何个人或者任何团体,但是对于宣扬性别定型观念未加任何限制。她想知道上述事实是否影响劳动力市场目前所面临的困难,尤其是年轻的妇女。她询问克罗地亚政府和公共部门是否正在效仿爱立信公司的良好做法,这家私人公司曾因在工作场所实行两性平等而获奖。她还问道,(政府)是否开展了任何工作,对比分析女性雇员占绝对多数的公共部门(如教育行业和医疗行业)的低工资水平和男性雇员占绝对多数的公共部门的工资水平。按《公约》精神和欧洲法院的裁定,工资水平之间的明显差异意味着间接歧视。最后,《克罗地亚宪法》有一项条款规定子女有义务照顾年长的父母,她想弄清该条款的确切内容,并想知道失业妇女是否必须为照顾年长的父母而放弃求职的权利。

8.Tavares da Silva 女士想知道,鉴于幼儿园和学前教育机构为儿童提供的空间有限,谁来照料希望上班或者需要上班的妇女的年幼子女。根据家庭责任与妇女就业的协调原则,家庭政策否定夫妻双方共同抚养子女的责任,导致针对妇女的陈规定型观念有所抬头,广大妇女在劳动力市场处于劣势。若要提高所有家庭成员的生活质量,家庭政策必须与平等原则相结合。

9.Dairiam女士对克罗地亚2003年修改的《劳动法》第82条给予高度评价,该条提出了同工同酬的原则。但是她想知道一旦某些地区违背该项条款,对广大妇女将采取何种法律补救措施。例如,违背行为是由特别劳动法庭审理还是由普通法庭审理(如克罗地亚书面答复中所示)?她询问在这方面有哪些机制用于对不同种类的工作进行评估,尤其是对雇员人数不足20人、不适用第82条的企业。她想知道,代表团关于评价《劳动法》的影响还为时尚早的说法是否指目前还没有人根据该法起诉。她还说,她对没有做出明显努力从该国不同法庭收集相关资料感到遗憾。

10.Patten女士对于克罗地亚批准国际劳工组织公约表示欢迎,但是她问道,克罗地亚政府正在采取何种措施让广大妇女了解国家新的法律和平等政策。她赞同前面发言人对第82条的提问,并且希望劳动视察员能够有效地执行这部法律。她希望在下次报告中看到有关投诉数量的信息,这些投诉是否获得法律援助,妇女是否会使用该程序而不担心遭到报复。联合国其他委员会对有关报道表示关注,根据这些报道,政府当局并没有一直在处理私人部门基于年龄、性别或种族的歧视问题;她问道,情况是否果真如此,政府正采取何种措施增加妇女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机会,并扩大男女两性就业选择的范围。

11.Šetić先生(克罗地亚)说道,教育、科学和体育部没有收到任何有关性别歧视或者工作歧视的投诉,《教育法》以及教育实践在所有层面都不存在歧视现象。在这方面他可以提供一些资料;97%的幼儿教师为女性,其中包括园长;80%的小学教师和40%的校长为女性;56%的大学教授为女性。

12.政府在家庭研究方案中努力消除陈规定型观念的影响,并于最近组织了有关妇女历史作用的讨论会。性教育成为高中健康与生理科学的组成部分,但是,他所在的部门最近刚刚成立一个专家委员会,研究如何更好地将性教育融入课程当中。

13.关于罗姆族裔,许多罗姆儿童在基础教育阶段初期就辍学回家,完全远离正规教育;出现这种情况部分原因在于罗姆民族的迁居特征。为了帮助罗姆儿童进步,他们在学前班的学习时间比其他民族儿童的学习时间要长两年,这项措施在小学开始收效非常明显。而且从罗姆设区聘请的罗姆族教育辅助人员已经进入学校系统。它否认克罗地亚存在教育隔离的说法:某些地区罗姆族裔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因此,上述措施当然是用于这些地区。没有其他方法解决这个问题。作为科学、教育和体育部的部长,他本人参观过这些学校,他所在的部门千方百计提高这些学校的教学质量。语言问题非常复杂,罗姆族裔说两种不同的语言,并且他们自己都无法决定何种语言作为罗姆社区的官方语言。大部分罗姆人希望学习克罗地亚语。

14.克罗地亚的文盲率从1991年的3%降至2001年的1.8%,文盲中65岁以上老人占大多数。广泛宣传的扫盲运动于2002年开始,目标是到2013年完全消除文盲现象,实现这个目标还有一定距离。

15.他所在的部门已经制定指导方针,清除教科书中的陈规定型观念,并且采取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达到上述标准,促进两性平等。教科书中存在的问题由来已久,政府目前彻底修改教材以期清除最后的残余观念。

16. Štimac-Radin女士(克罗地亚)说道,克罗地亚大学开设妇女研究课程,向学生灌输两性平等观念,以哲学系为例,该系开设一门课程研究当代女权主义理论潮流,在高等教育普及妇女研究课程正在辩论当中,有关科研机构正在研究此事。

17.在课程选择上,女生依然局限于传统观念,这也是劳动力市场现状的一种反应。绝大部分女生选择人文科学,而男生主要学习科学和技术课程,但是在青年一代当中情况已经发生变化。她所在的两性平等办公室已经开始培训地方官员,利用非政府组织举办研讨会,让他们熟悉联合国和欧洲联盟有关两性平等的法律。科学、教育和体育部会同学校机构共同讨论制定计划培训教师的性别平等观念,并且已经举办有关两性平等和宽容的研讨会。

18. Kerovec女士(克罗地亚)发现妇女在劳动力市场处于劣势并非克罗地亚特有的现象。与1998年相比,目前的情况更加糟糕,尽管在此期间男子的地位有所降低。老年妇女受到的冲击最大,当她们无法找到工作的时候,她们就会完全退出劳动力市场,而青年妇女由于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即使失业也会重新回到劳动力市场。政府慷慨解囊,为援助40岁以上妇女和50岁以上男女的方案提供资金,具体的做法是向他们的雇主全额支付他们的工资。五千多人因此获得工作,其中64%是妇女。由于工作部门不同,女性员工的薪金往往较低,不过还是可以接受的。两性平等委员会就妇女在劳动力市场的状况举行座谈会,同非政府组织共同讨论该办公室最近的调查结果,非政府组织也意识到上述问题的存在。妇女就业主要集中在卫生、社会福利、教育、金融和餐饮部门,除非采取根本措施,否则这样的职业隔离是不会消除的。政府已着手制定针对妇女的计划,其中一项针对40岁以下的失业妇女,另一项针对女企业家,在有些情况下,这些计划为妇女提供全面的支持,优惠的信贷利率、电脑培训、辅助市场调研;还有针对青年人的计划招募许多女性工作人员。由于所有登记在册的失业人员必须证明他们正在寻找工作,失业妇女不会只局限于照料年事已高的父母。家庭事务部为残疾人士制定了一些计划,其中一项计划需要非政府组织的共同管理,该计划为希望创业的失聪妇女提供培训,让她们掌握现代技术和税收制度。

19.根据国内家庭政策,妇女因为产假离开劳动力市场一年以后,如果重新就业会得到新的培训。根据法律规定,产假的后六个月,可以由父亲承担抚养责任,父亲也会因此获得另外两个月的休假,该项法律的目的在于让男子更多地承担家庭义务。

20.全国调查资料大多比较分散。两性平等办公室与国家统计局通力合作共同监测统计情况,并特别重视劳动力市场指标,如实际就业率和失业率,确保统计资料符合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和定义。政府根据就业情况普查生成基于性别的财产状况数据。

21. Štimac-Radin女士(克罗地亚)说道,爱立信公司建在克罗地亚的工厂的确因为实行两性平等而获得欧盟嘉奖:25%的高级管理职位由女性出任,该厂的一位女性副厂长被认为是克罗地亚最成功的经理人,公众也充分意识到一家私人企业用自己的努力可以创造出如此辉煌的成绩,只要女性能够在高级职位充分发挥作用。有一家非常有影响力的私人门户网站,成千上万的人通过该网站求职,该网站明确提醒潜在的雇主,根据法律他们有义务为女性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问题仍然存在。在雇用女性职员之前,雇主通常会问她们是否打算怀孕,这种行为既不合法也不能接受,但却非常普遍。鉴于当前居高不下的失业率,想要在这方面取得突破非常困难。

22. 两性平等办公室连同经济部、工会和克罗地亚雇主协会启动了一项综合计划,甄别存在歧视的领域并且制定雇主行为标准。另一项措施就是要求雇主在发布招聘广告之时,说明对男女均适用的工作要求。

23. Stažnik女士(克罗地亚)解释说,所有普通法庭都有专门机构处理不同领域的案件,因此某些法官会专门负责处理劳动案件。每个法庭对于受理的诉讼案件和劳动纠纷都会存档备案,但是,司法部现在准备对中央收集的案件资料实行电子备案,履行该部的国际国内义务。修订后的《法院法》将于2005年夏季生效,该法强调法官的继续教育,并将修完大学研究课程作为法官晋升的考核标准之一。该法规定司法学校毕业作为出任所有司法职位的前提条件,该规定对于检察官同样适用。一项培训者培训计划已经造就出一大批法官培训人员。

24.《家庭法》规定父母应该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者子女从中学毕业前,父母至少应该抚养一年。相反,子女成年以后有义务赡养不能工作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子女不能赡养父母,法院通常会免除他们的义务。2002年通过的《国内家庭政策》设计许多举措平衡家庭生活和工作。经济条件要求父母双亲同时参加工作提供足够的收入来源,但是调查显示,平均每个家庭只有一个收入来源。因此,妇女就业就成为政府的当务之急。

25.Jelavić女士(克罗地亚)说道,根据《家庭法》父母有义务抚养未成年子女直到高中毕业,如果有必要的话,父母还应额外抚养至少一年。子女达到法定年龄之后有义务赡养不能工作或者无法自理的父母,除非他们能够证明父母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尽管迫于形势。如果达到法定年龄的子女声明不能赡养父母,那么他应该向法庭申请,请求免除赡养义务。她的政府致力于落实2002年通过的国内家庭政策,该项政策旨在协调家庭生活和工作。遗憾的是,由于失业率居高不下,尤其是妇女,就业措施应该优先考虑;平均每个家庭只有一人参加工作,因此大多数家庭缺乏足够的收入来源。

26.Gabr女士满意地注意到,克罗地亚的艾滋病发病率为欧洲最低。克罗地亚代表团的书面报告表明国家计划于2003年进行修改(第49页),她希望代表团提供2003到2005年之间的相关信息,包括遇到的困难和满足移民和少数族裔需要制定的措施。报告所涉环境保护政策(第50页)专章阐述妇女和环境,她希望提供更多的相关信息,还有治疗乳腺癌的方法,包括移民妇女和少数族裔妇女。

27.Arocha Dominguez女士提到,妇女的生育健康和计划生育,请求提供有关避孕方法和避孕效果的信息。她希望了解目前的堕胎率;从1991年到1995年堕胎数量减少了50%,她想知道如此显著的减少是否得益于性教育的普及和避孕措施的推广,还是由于文化障碍和缺乏足够的医疗服务。堕胎虽然合法,但是由于医学界的文化观念和抵制,妇女很难得到合法、专业的堕胎服务,她对此表示关注。

28.Morvai女士强调,堕胎给妇女,尤其是少女,所带来的身体和感情上的折磨十分严重,她询问是否已进行研究寻找堕胎率居高不下的原因,尽管2003年1月通过的国家青年行动计划中强调普及性教育和生育健康教育的种种措施。在前东欧国家,堕胎被当作避孕的一种手段,她强调如果能对妇女进行充分的生育健康教育,堕胎现象是完全可以消除的。尽管女权主义者强调堕胎和自由选择权,如果妇女能够真正控制她们的身体,她们绝不会陷于求助堕胎的尴尬境地。

29.谈到家庭暴力问题,她注意到报告提到,作为政府政策的一部分,政府采取措施对家庭暴力实施者进行咨询。解决家庭暴力问题有两个方法:一种是中性的方法,认为家庭暴力实施者是病人,需要治疗,家庭暴力问题是一种冲突解决方法,而不是暴力,另一种方法基于两性平等的观点,认为家庭暴力问题体现男性对女性的统治和控制,并且认为男性必须直面他们的性态度。她希望克罗地亚能够采用后者。

30.Tan女士说道,虽然农村地区对克罗地亚的GDP的贡献相对较小,可是,解决农村妇女的问题却非常重要。她想知道,农村妇女是否从土地的重新分配中获益,以自己的名义拥有土地权的农村妇女占妇女总数的百分比是多少。农村地区妇女参加工作的妇女和男子的比例如何。她请求澄清报告(第56页)中提到的农林部和其他相关机构为确认农村妇女地位而开展的一些活动。

31. Pimentel女士赞同前一位发言人就农村妇女所面临的问题以及消除对妇女歧视的必要性发表的看法。她想知道对农村妇女的真实生活状况是否已进行过调查,缔约国是否打算采取特别措施解决农村妇女的特殊困难。

32.Belmihoub-Zerdani女士说,虽然从理论上讲,在劳动力市场妇女与男子享有同等的机会,但是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妇女就业率仅为37.1%,而男子的就业率为50.7%;失业人口中有59%为女性。虽然在语法学校的学生和非技术专业的大学生中女生占总数的60%以上,但是她们的高学历却并不能为她们在劳动力市场创造良好的就业机会;妇女的薪金依然少于男子。她请求提供关于妇女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更多资料,按妇女群体归类,包括少数族裔妇女,她还请求说明为提高妇女地位采取了哪些措施。对这方面资料的要求在委员会审议缔约国前次报告时就已提出过。

33. 需要补充的是,政府分配社会资源确保妇女的生育权利,例如医疗服务的水平,避孕方法的效果,家庭计划生育,包括少数族裔妇女。她还想知道两性平等调查官是否、如何、几次介入保护妇女权利。她还希望了解政府采取的方法,如媒体宣传,推动男女角色的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包括抚养子女,以及采取何种措施满足残疾、年老和贫困妇女的需求。

34. 虽然关心妇女问题的非政府组织发挥了十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但是她强调政府有责任落实《公约》和《北京行动纲要》,并有责任调动足够的社会资源达到这一目的。缔约国应该提供更多的资料,介绍提高妇女地位的情况,以及克罗地亚国籍法对妇女生活的影响。农村妇女生活状况的最新资料也应该提供,尤其是考虑到生活在农村地区人口总数明显减少的情况。

35.Simms女士注意到,性别平等办公室刚刚于2004年3月成立,她说,政府制定并落实旨在确保妇女融入社会主流的政策非常重要,这些政策应该通过所有政府机构和部委加以落实。她想知道,性别平等办公室负责人是否有足够的人手和机构权威对政府的政治意愿施加实际影响,以解决妇女问题,对政府机构和非政府机构进行协调,进而创立一个真正能够保护妇女权利的全国性机制。

36.Ivanda女士(克罗地亚)说道,尽管克罗地亚的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率较低,但她的政府认识到青少年沉湎于危险的行为之中,而且他们对于艾滋病的风险,性传播疾病,怀孕和堕胎相对缺乏认识。自1996年开始,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卫生部、科学和教育部以及克罗地亚国家公共卫生研究所的一项合作方案框架内,制定了各种方案,并编写了各种宣传手册,让青少年了解这方面的问题。1993年制定并于2003年修改的国家艾滋病预防计划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37. 关于癌症,尤其是乳腺癌,她说道,卫生部已经成立放射性疗法和肿瘤委员会,旨在提高癌症治疗质量,希望降低癌症死亡率15%。促进常见多发癌症早期发现的计划已经制定,包括乳腺癌在内,在Primorsko-Goranska县正在进行一项试验计划,这是一项根据乳腺癌早期发现国家计划而制定的。预防乳腺癌委员会已经成立,上述计划的宣传资金已经筹措到位。对治疗癌症所需设备的调查已经展开,为了升级治疗设备资源配置已经完成;作为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卫生部合作项目,2006年初肿瘤医院就可安装现代化的诊疗设备。希望所有的保健中心很快就能够为相关人群提供最有效的诊疗手段。

38.校内的医疗机构可以实施各项方案,让青年人进一步认识到保护健康的重要性。约有156名医生直接在校内工作。他们根据最新的研究成果向学生提供健康教育。他们的医疗服务面向青年人、教师和青少年,服务的目的在于推广有利于健康的一切措施,包括预防吸烟。

39.对于堕胎数量的减少,她表示欢迎;最近的资料显示,2003年堕胎的总数约为10 000例,于2002年相比有所减少。合法堕胎占总数的53%;流产约有1 900例,还有少数非法堕胎。2003年19岁以下少女堕胎数量尽管略有攀升,但是只占34岁以下妇女堕胎总数的6%。第三类成年妇女堕胎主要是由于她们已经生育两个孩子,这说明一个不幸的事实,即堕胎是避孕的方法之一。但是,她的政府正在努力地改善现状,通过咨询中心提供更好的信息和医疗保健,通过妇科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大众的意识。

40.Jelavić女士(克罗地亚)说道,残疾人士在社会福利方面享受法律规定的特别权利。根据2001年的普查,克罗地亚共有残疾人大约429 000人,其中妇女183 000人。他们有权享受免费咨询服务,盲人和听力受损的人在参与有关自身权益的一切程序中有权配备专业的翻译人员。而且,残疾人士得到国家的援助,包括一次付清的租房补助,保证他们能够独立生活并且参加工作。在这方面,通过社会福利机构和残疾人士之家(其中绝大部分为国家所有)向残疾人士提供家庭照料,尽管有大量的私营机构业已建立。老年人享受与残疾人士同等的福利待遇。在克罗地亚,妇女的寿命比男子长:根据2003年的数据,在老年之家生活的大约9 000位老人当中,老年妇女超过7 000。

41.Kerovec 女士(克罗地亚)说道,培训残疾人士并且根据他们的特点改造工作环境的雇主将会得到国家的奖励。因此,80%的培训费用将由国家承担,如果工作环境适合残疾人,国家还将一次性支付 2 000欧元的补助。

42.Štimac-Radin女士(克罗地亚)说道,只有5.3%的克罗地亚妇女生活在农村地区。克罗地亚农业部发起过一项关于私有土地的改革,而且许多农村妇女组织都在努力提高妇女权益。农村妇女所扮演的角色正在发生变化。在生产有机食物方面,许多农村妇女取得极大的成功,其他妇女在许多领域也表现得非常积极,包括政治领域和环境资源保护方面。值得注意的是环境资源部的现任部长是位女性,她说道,政府就妇女在劳动力市场的作用进行过公开辩论,并且针对企业家实施了特别计划。妇女参与国家政策的各个方面是目前的当务之急。就《北京行动纲要》而言,克罗地亚已经提交了国家报告,其国内政策也根据《纲要》有关章节的精神做了调整。

第15条至第16条

43.Tan 女士祝贺克罗地亚政府通过新的《家庭法》,同时想明确了解婚外家庭的情况和未婚妇女的财产权利,并想知道如何才能协调妻子的权利与处于婚外关系的未婚妇女的权力。

44.Gnacadja 女士想知道,《家庭法》是否由宗教法/习惯法和民事法这两个部分组成。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她想知道宗教法/习惯法所接受的婚姻条件是否与《家庭法》的规定相左。关于离婚方面普遍运用的法律是什么?克罗地亚代表团应该确认在罗姆社区是否设有习惯法庭负责审理通常属于家庭法范畴的事宜,其他宗教之中的教会法庭是否不会对婚姻家庭领域的普通法律构成竞争。

45. Coker-Appiah 女士想知道,将最低结婚年龄从18岁降至16岁有何正当的理由,有的16岁青少年就婚姻问题求助于司法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对他们的精神和身体状况是如何评估的,有多少男孩和女孩使用了司法程序。另外,她希望提供一些统计资料,说明上述程序对女孩教育的影响。

46. Jelavić女士(克罗地亚)说道,《家庭法》对婚外家庭的定义为:未婚男子和未婚女子的同居家庭。因此,如果未婚女子与已婚男子保持关系,那么她将不能享受上述家庭的任何权利。根据克罗地亚立法,缔结婚姻通常要履行民事程序。但是,对于同国家存在契约关系的宗教团体而言,通过宗教仪式确认婚姻关系也是允许的。由于克罗地亚是个天主教徒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因此上述宗教仪式主要指天主教的传统仪式。宗教婚礼需要国家核准,以确保新婚夫妇按要求公证结婚,因此宗教婚礼不具备公证结婚的效力。法定的结婚年龄为18岁,作为例外,根据个人的成熟状况和财产情况,结婚的最低年龄可以降至16岁。未成年人结婚的情况通常发生在女孩身上。实际上,18岁以下的男孩从未提出结婚申请。根据2003年的数据,平均217例上述请求中只有6例被拒绝。上述婚姻的缔结应该获得法庭或者普通司法机构的准许,由希望缔结婚姻的当事人提交情况证明,由社会福利中心认可,社会福利中心应该对未成年人的成熟状况出具意见。如果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提出申请的未成年人的成熟状况不太肯定,按要求不得准许申请人结婚。但是,中心的评估意见对法庭并没有约束力。

47.Staznik女士(克罗地亚)提到公证婚姻和宗教婚姻时说,公证婚姻缔结程序比宗教婚姻缔结程序更有效。《家庭法》各项条款是规范婚姻行为的惟一法规。如果在教堂或者其他宗教机构缔结婚姻,那么牧师须在8日内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证书,进行婚姻登记。

48.Šetić先生(克罗地亚)提到早婚并因怀孕而辍学的女孩的教育问题时说,克罗地亚的教育体系提倡终生教育,并且为成年以后接受教育提供各种机会。的确,克罗地亚的教育体系符合博洛尼亚程序。

49.Klajner女士(克罗地亚)提到,罗姆人口中的未成年人当中存在非婚同居问题。在2004年,发现有16位罗姆的成年人与未成年配偶生活在一起。罗姆人的结婚年龄很早,但是他们最初的结合通常从非婚同居开始。罗姆人居住在大家庭当中,家中的长者主持各种仪式并实施调解程序。但是这种制度与司法制度是两回事。

50.主席感谢克罗地亚代表团成员同委员会成员之间进行的建设性且富有成果的会谈,委员会将向克罗地亚提出它的意见、结论和建议。

51.Štimac-Radin 女士(克罗地亚)说,定期向委员会提交报告非常重要,这一做法应成为各国普遍遵循的一种正式程序。因此,克罗地亚将努力根据《公约》规定按时提交下次的定期报告。报告由政府通过并由议会讨论十分重要。进行经验交流很有必要。性别平等是个全球性问题,在这方面克罗地亚应该学习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

下午5时30分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