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届会议

第673次会议简要记录

2005年1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马纳洛女士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克罗地亚的第二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

上午10时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克罗地亚的第二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CRO/2-3、CEDAW/PSWG/2005/I/CRP.1/Add.2和CEDAW/PSWG/2005/I/CRP.2/Add.1)

1.应主席邀请,克罗地亚代表团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2.Štimac-Radin女士(克罗地亚)介绍克罗地亚此次提交的第二次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CRO/2-3)时说,自从克罗地亚于1998年首次提交报告以后,克罗地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作为克罗地亚首要的政治目标,克罗地亚加入欧洲联盟的有关事宜正在谈判之中。欧盟委员会认为克罗地亚制度稳定,该国的基本法律确保男女平等,并为推动和监控两性平等提供制度保障。在克罗地亚,两性平等被视为最高宪法秩序的一大原则;2002年通过的《两性平等法》为一切歧视行为的受害人提供保障,并且阐述了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创造平等机会的前提条件。

3.克罗地亚还通过了一系列反歧视立法,包括《防止家庭暴力法》和《同性恋社区法》。克罗地亚第二项促进两性平等的国家政策成为增进妇女权利和两性平等基本国策的框架性文件。根据《两性平等法》,政府两性平等办公室成为主要的政府专门机构,取代两性平等委员会。

4.议会中的两性平等委员会成立于2001年;2002年两性平等独立调查官正式上任。调查官负责监督《两性平等法》的落实情况,并且接受投诉。总的来说,《两性平等法》体现《公约》的规定,尤其是《公约》第1条关于歧视定义的规定和《公约》第2条关于在宪法、法律和其他法规中体现男女平等原则的规定。

5.从1990年代开始,妇女参与政治生活,参与决策稳步提高。目前,克罗地亚议会中有25%的女性议员,并且两位副主席由女性出任。政府的14位部长中有4位女性部长,2位副总理中有1位女性副总理。此外,30%的政府高级官员是女性。最近一次总统选举的13位候选人当中有4位女性候选人;现任副总理,同时也是执政党推举的总统候选人,进入第二轮投票阶段。欧洲各国议会当中女性议员所占比例平均为18%,克罗地亚议会当中女性议员所占比例已经超过这一数字;在2003年5月,在议会间联盟的排名当中,克罗地亚位居第14位。然而,十多年来通过政府机构的特别行动、通过政治领袖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女性议员在克罗地亚议会所占比例达到50%的目标,一直就是公众讨论的热点问题。

6.根据《公约》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克罗地亚采取一系列的临时特别措施,不仅根据《两性平等法》,而且在选举法中要求各政党的男女候选者人数均等。根据积极行动措施,为各政党属于性别少数的每一位代表增加10%的资助。尽管采取了上述特别措施,但是与国家层面相比,在地方政府中女性成员的比例明显偏低(约为14%)。两性平等委员会已经采取一系列行动,在定于今年四月举行的地方选举中推进两性平等。

7.自从2004年3月开始,她所在的两性平等委员会已经同许多非政府组织展开合作,从而落实了两性平等办公室的权责和克罗地亚政府在这方面的庄严承诺。两性平等办公室为许多非政府组织的项目提供资金援助,包括由克罗地亚妇女联合会(妇女非政府组织的统领组织)发起的,旨在增加妇女参与政治生活的项目。两性平等办公室还资助许多非政府组织的刊物,包括妇女在政治生活和劳动力市场的研究报告。与战争受害妇女中心携手,她所在的两性平等委员会发行第二版《卖淫和贩卖妇女情况调查》。作为消除对妇女暴力16天运动的一部分,两性平等委员会还出版了一本关于妇女庇护所的宣传手册。

8.克罗地亚宣布9月22日为全国消除对妇女暴力日,并通过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国家政策(2005年至2007年),这项政策是在非政府组织的参与下制定的。政府与克罗地亚哲学学会共同组织了题为“哲学与妇女”的研讨会,政府还同妇女教育咨询中心合作为地方非政府组织和国家两性平等委员会组织了一系列题为“觉醒和政治”的座谈会。随着这些活动的展开,许多国家两性平等委员会相继成立(4个月之内共有10个委员会成立),从而实现了两性平等办公室建立国家和地区跨部门协调机制网络的目标。

9.根据《两性平等法》,行政和政府行政机构任命了协调员,并于2004年成立了两性平等办公室负责落实《两性平等法》(该法比较复杂,有时显得含糊)。必须进一步发展现有的体制框架,以推进立法和性别平等国家政策的执行。特别是,两性平等办公室的人力、财力和组织资源必须得到加强。

10.关于《公约》第10条,她说,在教育领域不存在性别歧视。妇女非政府组织的投入将会在新的教科书修改计划当中得到体现,目前科技、教育和体育部正在起草教科书修改计划。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预防劳动力市场对妇女的歧视,提高妇女在劳动力市场的地位,并且鼓励女性企业家创业。

11.虽然克罗地亚正在落实《公约》的绝大部分规定,但是某些阻止社会变革的障碍依然存在。因此,基于落实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报告的结论(由克罗地亚议会,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组织提供),为推动两性平等和赋予妇女权利,克罗地亚政府明确了一系列优先考虑事项,包括体现两性平等的学校课程设置,增加妇女参与国家和地方政治生活,减少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提高媒体的性别敏感性,改善性别分类统计资料的采集和管理,更好地平衡妇女的职业生活和家庭生活,提高妇女参与民间团体和决策能力,改善推进两性平等的机构设置,包括加强两性平等办公室的职能。

12.自从1998年底提交初次报告以后,克罗地亚一直在努力落实委员会提出的最后建议。对此,两性平等办公室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题为“消除歧视委员会简介”的第一册旨在向广大民众传播《公约》精神。

第1条至第6条

13.Gabr女士询问了在实现欧洲两性平等标准方面各个不同政府机构的协调情况和资金来源。另外,政府采取何种措施改变性别陈规定型观念、预防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她想知道根据克罗地亚有关卖淫、贩卖妇女和对妇女性剥削的法律而被捕和被判刑的罪犯的具体数字,以及上述法律的其他落实情况。

14.Popescu女士称赞克罗地亚批准《公约》任择议定书,接受《公约》第20条的修正案,以及立法改革和提交初次报告以来,克罗地亚在建立民主制度方面取得的进展。她尤其欢迎克罗地亚通过《两性平等法》和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国家政策,她要求了解上述法律落实和反馈的详细情况,以及根据上述法律投诉的数量和种类的详细情况。克罗地亚代表团能否说明两性平等办公室和以前的两性平等委员会在落实促进两性平等的国家政策方面所遇到的主要障碍?

15.关于少数民族妇女的生活状况,她询问没有克罗地亚国籍的罗姆妇女的人数,政府采取何种措施方便她们根据克罗地亚公民法获得国籍(CEDAW/C/CRO/2-3;第33页)。最后,针对合并报告第21页,她询问大约96 000名塞尔维亚族回国人士目前生活的详细情况,尤其是归还他们财产和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的情况。

16.邹晓巧女士请求提供有关政府办公厅和促进两性平等其他实体的详细情况。针对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和惩处违法者的法律,她询问法庭如何判断某个家庭暴力案件属于犯罪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受伤者的检查中心。

17.Pimentel女士说,她想知道由政府开办或得到政府支助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庇护所共有多少,进入这些庇护所需要履行何种手续。特别是,家庭暴力受害者是否需要首先与警察取得联系还是可以直接进入庇护所。她对少数民族妇女的生活状况非常关心。

18.Shin女士提及克罗地亚对委员会问题12的答复(CEDAW/PSWG/2005/I/CRP.2/ Add.1),克罗地亚为保护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规定了三种法律处罚办法(分别是罚款、监禁和保护措施),她说她想知道,在克罗地亚情形是否同其他地方一样,最后由妻子支付罚金;2004年第一季度举报的家庭暴力案件多达3 000起以上,但为何只对188起案件启动刑事法律程序,执法官员在此方面是否受过培训和特别指导。克罗地亚代表团还应该说明由非政府组织建立并且运作的庇护所是否能得到任何资助,如果是的话,这些资助是如何保障的。

19.Patten女士在谈到立法改革时说,她想知道促进两性平等的努力如何改变妇女的生活;司法机构对于这些努力是否积极响应,如果是的话,代表团能否提供已通过的判决实例;执法官员对于《公约》是否熟悉,他们是否为此接受过专门培训。谈及统计数据,她问道政府的哪个部门负责收集不同性别的统计资料,这些资料是否对妇女开放。她谈到了合并报告第18页的说明,该声明显示1997年的《社会福利法》为残疾人规定了各种社会权利,她问道这部法律在何种程度上改善了残疾人士的权利,尤其是残疾妇女,而且政府哪个部门负责这部法律的落实。委员会想清楚地了解这部法律的修正案。最后,她想知道促进两性平等国家政策的预算是否已有增加;是否有数据证实妇女申领残疾补助金的比例有所下降;男子申领残疾补助金的比例是否也在下降;克罗地亚是否会对此做出评估。

20.Štimac-Radin女士(克罗地亚)回答关于政府机构资金来源的问题,说道,两性平等办公室直接对政府负责,并且根据《两性平等法》,每年向政府报告一次工作。该办公室属于由国家预算拨款的政府机构。人权办公室也对政府负责。而两性平等调查官却是由议会任命并且直接向议会负责,当然该机构也享受政府预算拨款。最后,还有两性平等委员会,它是议会的一个委员会。这些机构部门属于整体框架的一部分,这个框架还包括其他重要机构,比如最近成立的两性平等协调机关,就负责将两性平等融入国家政策主流,政府各部和政府机构都设有这样的机构。

21.虽然有些协调员已经上任,但是他们依然接受两性平等办公室的培训。在地方上也存在两性平等委员会。在两性平等办公室成立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已经在克罗地亚境内10个县建立两性平等委员会,她认为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培训地方官员以及推动与地方委员会的合作正在进行当中。为了改变性别定型观念、实现两性平等,仅仅制定新的法律是不够的;提高社会大众的认识非常重要。因此,加强政府机制是主要目标。

22.即使负责执行法令的机构只是在新的法令通过之后几个月才组建起来,新法令的许多规定都已得到落实。不过,这项工作还在进行之中。欧洲议会专家的评估结论认为地方机构需要加强,这一点也有所考虑。两性平等办公室下属一个委员会负责监督法律规定和促进两性平等国家政策的执行。现行国家政策的时间跨度为2001年至2005年,该政策即将到期,两性平等办公室的任务之一就是制定新的国家政策,并于2005年年底之前提交议会讨论。该办公室还计划修改国家计划的评价方法,在评价的过程中强调公众和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因此,她很自信地认为第三次国家政策一定会比前两次的国家政策更积极更有效。

23.在她看来,国家层面的合作很顺利。但是,两性平等办公室的任务是确保新机构成为目前进程的一个有效组成部分,促进两性平等并将此纳入主流。既然克罗地亚申请加入欧洲联盟而且加入欧盟的谈判日期已经确定,那么克罗地亚的当务之急就是保证国内立法符合欧盟法律。因此,克罗地亚已在修改和完善国内立法。

24.克罗地亚关于少数民族的立法非常发达,其中有许多法律,包括少数民族宪法,都规定了少数民族的权利。两性平等办公室与少数民族事务办公室合作成立了包括少数民族妇女代表(其中有罗姆妇女)在内的工作组,目的在于制定特别计划改善他们的社会地位。国家议会中少数民族占8个席位,但是两性平等办公室经过对少数民族妇女参加公众生活的分析后,认为如同其他妇女一样,参加政治生活的妇女人数很少,比例约为22%。

25.Klajner女士(克罗地亚)说道,克罗地亚境内的22个少数民族都有权参加选举,而且克罗地亚议会中为少数民族保留8个席位。罗姆人并没有他们自己的保留席位,但是他们与其他少数民族一起共同享有保留席位。立法者试图制定一套公平的体制,确保每20 000张选票对应一个议会席位。但是,虽然罗姆人实际上是他们所属的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但是他们的候选人却未能当选。另外,国家少数民族宪法规定少数民族参加地方和地区的政治生活的权利。每100名少数民族居民就可选出一名代表进入市镇议会,而每300名少数民族居民就可选出一个全国少数民族理事会。这样的新理事会能够确保少数民族参与决策过程。对于罗姆人而言尤为重要,因为直到2000年,罗姆人从未当选地方议会的代表。

26.她在回答有关2003年公民身份的问题时说,克罗地亚专为罗姆人制定了国家计划,该计划是在非政府组织的参与下共同制定的,包括罗姆人的非政府组织、人权组织和政府机构。这项计划将于2005年进行评估。没有克罗地亚国籍的罗姆人的资料并不详细,虽然普遍认为他们的人数非常庞大。根据该项计划,由政府部门和罗姆社团组成的流动小分队已经于2004年考察克罗地亚境内所有的罗姆人定居点。他们发现,在拥有最大规模的罗姆人口的县,所有的罗姆人都拥有克罗地亚国籍。而在其他地区,有些罗姆人没有克罗地亚国籍,流动小分队向当地的罗姆人说明如何申请国籍,尤其是如何免费申请国籍。有些罗姆人不愿申请国籍,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不愿承担相关费用;另有一些罗姆人手里拿着其他国家的申请表,特别是自从前南斯拉夫和科索沃发生冲突以后。流动小分队的行动非常有效而且会在将来继续采用。最后,有关申请公民权和其他权利的宣传手册正在编写中。

27.Jelavić女士(克罗地亚)在回答关于家庭暴力的问题时说,1998年的《家庭法》是克罗地亚立法机关首次严格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第118条)。该法律还包括处理家庭暴力施暴者的特别程序的规定。这部法律是处罚家庭暴力行为的第一个步骤,政府大力宣传提高民众、专家和机构对执行该法重要性的认识。但是,鉴于家庭暴力案件数量庞大,仅有两条规定很显然是不够的,于是在2003年该法增加了许多修正案。另外,克罗地亚立法机关决定针对家庭暴力案件制定专门法律,在2003年7月,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法律正式通过。

28.在同一年,新的《家庭法》发生效力,但没有现在多余的第118条。家庭暴力被《刑法典》规定为犯罪行为,审判家庭暴力行为采用的是刑事程序。与此同时,《防止家庭暴力法》和处理违法行为的法律以同样的程序得以执行,并且地方法院完全有权受理。《防止家庭暴力法》规定了三种形式的处罚措施:罚金、监禁和保护措施。采用第三种措施目的在于加强对受害者的保护,并且鼓励施暴者改过自新,因为只有惩罚是不够的。

29.确实非常有必要保护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他们中有许多人被迫离开家庭。但是,政府没有一个庇护所能够同时安置母亲和子女,因此依靠民间组织完成这一任务。根据社会福利法,法人实体和自然人均可以与相关政府部门合作建立这样的庇护所,只要他们有足够的空间、人员、设施等。非政府机构建立上述庇护所的程序也同样简单。作为规定,在庇护所里最长可以待6个月,虽然居住期限可以延长至一年。虽然许多庇护所已经建立起来,但是显然需要更多的庇护所;2003年的统计资料表明,虽然约有300名妇女和儿童入住紧急庇护场所,但是仍有500多名妇女和儿童流落在外。

30.Štimac-Radin女士(克罗地亚)说,克罗地亚政府非常重视法令的落实,非常关注家庭暴力案件(至少对于已经报告的家庭暴力案件)的数量上升。对此,克罗地亚政府起草了直至2007年的预防家庭暴力的国家政策,其中一项主要目标就是深入分析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庇护所,分析改善现状可能采取的手段,分析新的庇护所有无设立必要,以及建立庇护所网络的可能性。总之,庇护所的建立是政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战略目标。

31.Stažnik女士(克罗地亚)说,克罗地亚已经建立司法学院使法律专业人员熟知有关家庭暴力的欧洲标准和国际标准。司法部也为法官和检察官提供关于暴力,尤其是针对妇女暴力的培训,而且还组织人口贩卖问题研讨会。克罗地亚建立了处理人口贩卖问题的法律框架,该法律框架符合联合国的标准和规定。《刑法典修正案》为惩罚犯罪者创造了行之有效的制度。克罗地亚《刑法典》明文规定对诸如跨国卖淫、虐待色情业的未成年人和非法偷越国境等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

32.保护证人的标准制度也已建立,包括保护未成年人的特别措施,而且法律同样处罚帮助卖淫的法人实体。关于贩卖人口问题,法律规定应该保护需要帮助和庇护的受害者。向受害者提供帮助的方针已经确定,涉及警察、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和国际组织以及为帮助贩卖人口行为受害者而成立的流动小分队。有关数据库业已建立,保证所有相关机构都能与司法部共享信息资源。

33.Kerovec女士(克罗地亚)说,克罗地亚统计局负责收集所有政府资料,包括妇女资料,所有相关资料均在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34.Vidović女士(克罗地亚)回答委员会关于回返者的提问时说,从1995年到2004年,约有327 000人返回克罗地亚,其中36%是妇女。在2004年,有12 448人返回克罗地亚,其中58%是塞尔维亚人,42%是克罗地亚人。同样在2004年,共有2 312间房屋归还房主手中,对于没有得到房屋归还的人,政府给予补偿。克罗地亚政府设有专门部门负责不断处理回返者的问题。

35.Simms女士说,根据克罗地亚对委员会关注问题的答复(CEDAW/PSWG/2005/I/CRP.2/Add.1),她非常关注克罗地亚政策的效果可能形成少数民族的等级制度,而且处于劣势的民族在克罗地亚社会可能享受不到合法地位,除非政府采取相关措施。克罗地亚应该关注少数民族社区缺乏教育、暴力充斥问题,而且应该关注主流社会的教育,并且为法官、律师、教师、警察和医生提供反种族歧视的培训。克罗地亚应该更加广泛地解读歧视和平等概念,下次的定期报告应该表明克罗地亚采取综合措施确保最贫穷群体在社会拥有一席之地。

36.Flinterman先生说,他想知道,是否存在援引《公约》或者适用《公约》审理的案件。如果没有这样的案件,他希望克罗地亚代表团给予解释,因为自从1991年起《公约》就已经在克罗地亚生效。司法学校的建立是一个令人鼓舞的发展,他想知道《公约》是如何融入司法学校的课程当中。克罗地亚在报告中(CEDAW/C/CRO/2-3)提到,根据两性平等法,妇女可以向两性平等调查官提交请愿。她想知道,妇女能否直接向普通法庭起诉,或者通过调查官起诉,调查官是否有资格代表受歧视妇女。克罗地亚签署《公约任择议定书》同样是一个令人鼓舞的进展,他想知道在根据《议定书》将案件提交委员会之前,是否必须用尽调查官程序。最后,他想知道,调查官是否了解《公约》精神,调查官的命令是否完全建立在两性平等普遍观点之上。

37.Dairiam女士说,克罗地亚对委员会关于落实两性平等国家政策的挑战的提问不能令人满意,虽然有可靠的证据表明克罗地亚为推动两性平等,在国家和地方各级做出了相应的体制安排。克罗地亚将其政策融入主流社会极为重要。她尤其想知道,政府的两性平等委员会是否编写了解释《公约》条款的政策立场文件。委员会想了解由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收集的数据的性质,尤其是想了解上述数据中所包含的定性性别敏感数据是否能表明影响妇女进步的障碍。

38.Arocha Dominguez女士说,她想知道两性平等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在信息资源合作方面的详细情况。她对缺少有关克罗地亚妇女生活状况的数据表示关注。该报告国应该随时根据统计指数对未来趋势做出评价。

39.Tavares da Silva女士说,虽然两性平等委员会表面上享有某些自主权,但是该机构似乎在政府以外运作。所以,她想知道,该机构是否只是政府的一个执行机构,或者该机构是否能够影响政策制定,在提高妇女地位方面非政府组织是否与政府机构紧密合作。委员会还想知道,克罗地亚各个少数民族的权利是否与社会其他成员在同样的基础上得到保障。

40.Gaspard女士注意到,克罗地亚在落实《公约》和委员会的建议方面已取得重大进展,她说,她想知道两性平等办公室是否有能力干预政府政策,在克罗地亚提交本次合并定期报告之前,议会的两性平等委员会是否研究过该报告或是否会参与此次会议的后续行动。虽然在地方级别落实性别政策很重要,但是通常情况下地方政府缺乏相应的方法和能力。因此,她希望克罗地亚能够重视地方级别的两性平等工作,并且希望获得有关克罗地亚政府向地方当局提供指导的相关信息。

41.Coker-Appiah女士说,她想知道该缔约方的证人保护法是否已经生效,如果生效的话,是否有妇女援引该法条款,是否有人因贩卖人口而被定罪。她还希望了解有关政府避难所和收容中心的更多情况。

42.Morvai女士说,她想了解两性平等调查官和妇女进步国家机制的更多信息。尤其是,她想知道他们的预算、人员配备、工作方法,检察官办公室处理案件的数量,以及这些案件的处理结果,他们和非政府组织的互动情况。委员会还想知道非政府组织的基金来源。克罗地亚并未提供罗姆妇女的统计资料,也没有说明为罗姆人制定的国家计划如何监控。虽然她理解在尊重隐私的前提下,收集相关信息难度很大,但是收集信息的工作依然是能够进行的,而且克罗地亚提供这些信息是非常重要的。

43.在本次合并定期报告中,克罗地亚使用非常傲慢的语言描述罗姆妇女。应积极主动地与罗姆人的非政府组织接触并且鼓励他们参与各种方案的制定和监测。她欢迎克罗地亚加入《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议定书》(巴勒莫议定书),但是她敦促克罗地亚关注卖淫问题,以虐待妇女的男子为代表,她想知道克罗地亚是否制订计划帮助妇女逃脱卖淫的命运。

44.Klajner女士(克罗地亚)说,她的政府已经采取措施教育大众接受罗姆民族,包括限制媒体的负面宣传。克罗地亚政府于2003年通过了为罗姆人制定的国家计划,并且加入罗姆人融入社会十年计划,该行动计划关注以下四个关键领域:教育、健康、雇用和住房。每个关键领域都包括一个长期计划和一个短期计划,主要的战略重点在于两性平等、贫穷和妇女参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罗姆妇女参与制定罗姆人融入社会十年计划,并且通过综合援助体系,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帮助罗姆人参与决策。

45.Štimac-Radin女士(克罗地亚)说,国家民族事务办公室专门处理罗姆妇女的事务以及对少数民族的传统态度。两性平等办公室的规定涵盖非常广泛的领域,其中包括与罗姆人的组织合作解决罗姆妇女地位问题。就更加广泛的方面而言,克罗地亚政府最近通过一项保护和推进人权的国家计划和一项打击一切形式歧视行为国家政策。

46.两性平等办公室于2004年3月成立,现有3名工作人员,这是一个直属政府管辖的独立机构。该机构可以采用并且修正法律和其他法律文件,可以起草推动两性平等的国家政策并且监督这些国家政策的落实;编写克罗地亚履行实现两性平等的国际义务情况报告,并且监测法律之间的统一;在性别问题方面与非政府组织合作。

47.自从两性平等办公室八个月之前成立以来,该机构重点放在建立确保两性平等的国家机制。因此,两性平等国际委员会得以建立。目前,该机构正在建设全国网络,下一步将培训该机构的地方官员。克罗地亚正在发生的制度变革可以通过以下事实证明:两性平等办公室于2005年起草一项从2005年到2010年的新国家政策。但是,前次的国家政策起草于2001年,当时克罗地亚既没有关于两性平等的法律,也没有成立两性平等办公室。

48.关于资助非政府组织,两性平等办公室为非政府组织制订了第一项计划,支助克罗地亚妇女网,该组织关注妇女和政治问题。由于地方选举定于四个月内举行,应优先考虑增加妇女在地方级别的参政程度,因为参与地方政治的妇女比例明显小于参与全国政治的妇女比例。两性平等办公室在许多领域发挥关键作用,包括提出有关前年发展目标的建议,并且获得政府采纳。该机构还充当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协调人,比如在消除教材当中的性别定型观点项目中。设立两性平等调查官职位是加强两性平等政策落实的重要举措,两性平等调查官刚刚获得议会任命。与两性平等办公室相比,两性平等调查官拥有更多的人力和物力,这两个机构共同推动两性平等,但却各负其责。

第7条至第9条

49.Khan女士询问有关《克罗地亚公民法》、教科书中性别定型观点以及为罗姆人制定的国家计划的更多细节。她想知道,克罗地亚是否打算修改公民权利,国家计划之中是否存在有关罗姆妇女健康、教育、公民权利和遭受暴力情况的性别分类资料。性别平等办公室和议会中的性别平等委员会应考虑赋予罗姆人完整公民权的问题,以消除歧视现象并确保他们享有充分的人权。

50.邹晓巧女士注意到,克罗地亚议会中女性议员比例不断增加,从1995年的5.7%增加到2003年的25%,但是在地方政府当中女性的比例相对较低。她询问,克罗地亚是否已进行过调查,寻找地方市镇议会之中女性成员比例较低的原因。如果克罗地亚进行过上述调查,那么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没有进行调查,那么克罗地亚采取何种措施增加女性议员的数量?关于克罗地亚议会中为少数民族预留的八个席位,委员会希望知道克罗地亚政府如何保障这些席位,议会中来自少数民族的女性议员数量是多少?最后,她问道,罗姆人占少数民族的比例是多少。

51.Schöpp-Schilling女士对地方两性平等办公室的建立表示称赞,并回顾说两德统一以后,德国地方两性平等办公室在保障妇女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她还称赞非政府组织的参与,以及克罗地亚采取措施将欧洲联盟有关妇女平等的方针与《公约》的相关条款联系起来。克罗地亚政府官员理解上述联系是非常重要的。克罗地亚代表团提及,政府各部和政府机构都鼓励妇女申请公职,还有招聘广告应该包含相关肯定行动声明。克罗地亚是否已经达到制定的数量指标?最后,两性平等办公室希望到2005年为止40%的校长由妇女担任。截至2004年底女性校长的比例是多少?

52.Štimac-Radin女士(克罗地亚)说,增加妇女参与地方政治的关键在于各个政党,各个政党提供候选人名单。每个政党和市政当局都有各自的候选人名单。遗憾的是,在小地方妇女通常不是政党成员,地方政治领袖如果提名妇女参加竞选将会遇到强大的阻力。两性平等办公室通过与地方机构和地方非政府组织合作,组织宣传活动,劝说各个政党提名更多的女性参加即将举行的地方选举。

53.部门协调员于2004年刚刚任命,负责确保《两性平等法》得以落实,确保与两性平等办公室的合作。当前,这些部门协调员需要额外的培训。关于欧盟方针和《公约》条款协调的必要性,她指出,两性平等办公室的职能之一就是寻找两者的共同之处。两性平等办公室已经翻译并且出版5 000份欧洲议会有关妇女参政的文件,并且分发给所有相关政府官员。欧洲委员会也于近期开始实施一项性别平等方案,克罗地亚将会参与其中。

54.Stažnik女士(克罗地亚)说道,2004年1月生效的克罗地亚证人保护法对于贩卖妇女的受害者很有帮助,因为在这样的案件中证人享受特殊保护。有关《两性平等法》和《公约》在司法判决中的落实情况尚无信息提供。对于歧视案件或者法庭审理的歧视案件数量,克罗地亚目前没有官方资料,因为这些案件是根据不同的国内法律审理的。

55.对于培训法官和其他司法官员执行《公约》的问题,她说道,新近成立的司法学校有一项特别的培训项目,提供资料说明国际文书的执行情况及其与国内立法的关系,以及如何在法庭程序中使用国际文书。在未来两年内,司法学院的工作重点在国际法律,不同国际组织的法律文件,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联合国、欧洲议会和欧洲联盟的法律文件。

56.克罗地亚关于行为不当的法律涉及卖淫问题和贩卖妇女问题。最近刚通过一项打击人口贩卖活动的预防战略。对于人口贩卖的原因和趋势将进行研究,并采取预防措施,包括利用电视和无线电商业栏目开展公共宣传运动,对青年人进行宣传教育,编写宣传手册,说明人口贩卖的危险性,并提供获得援助的信息

57.Klajner女士(克罗地亚)说,罗姆人不仅与其他人享有同等权利,而且他们还享受某些特别权利,比如在学校中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政府从预算中为罗姆人拨出350万美元,政府某些部门也为罗姆人提供资金援助,比如科技、教育、体育部。关于为何确保少数民族在议会中的席位,她说,少数民族占克罗地亚人口总数的7.5%,而且散居克罗地亚全境。因此少数民族的代表很难通过政党选举产生。少数民族在议会中共有八位代表,其中只有一位女性议员。

58.根据官方统计,罗姆人有29 000人,但是政府认为实际数字约在32 000人到40 000人之间。罗姆人通常宣称自己是克罗地亚人或者属于其他民族,他们希望以此避免来自主流民族的歧视。最后,公民法正在修改当中,因为罗姆人经常不能满足两个基本前提:必须掌握克罗地亚语和必须具有读写能力。帮助罗姆人的另外一个措施就是增加警察队伍中罗姆人的数量。少数罗姆人已经从警察学校毕业,包括一名女性。

下午1时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