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4次会议简要记录
2001年1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时30分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阿巴卡女士(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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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蒙古第三和第四次合并定期报告
上午10时40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蒙古第三和第四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MNG/3-4)
1.应主持人的邀请,Enkhsaikhan先生(蒙古)和Udval女士(蒙古)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2.Enkhsaikhan先生(蒙古)说,将由蒙古卫生部副部长和全国男女平等委员会成员NatsagUdval女士提出报告。
3.Udval女士(蒙古)回顾说,蒙古是1981年第一批批准《公约》的国家,1998年,国家大呼拉尔,即蒙古议会批准了第20条第1段。2000年9月,蒙古政府签署了《任择议定书》,目前议会正在审议批准《任择议定书》。此外,最近议会通过了《全国人权委员会法》,目前正在实施该项法律。蒙古政府与设在首都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计划署)办事处协调,对制定国家人权方案进行全国范围的讨论。
4.在蒙古向委员会提交第二份报告后的十年内,国家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方面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经过改革,建立了民主机制、促进了人权和基本自由并释放了人民的创业和创造性干劲,以便利于他们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和政治进程。蒙古已成为一个设有议会多党制的国家。最近的选举表明,民主和对人权的尊重已成为不可逆转的选择。新政府力求继续推动民主改革、加强善政,以有利于人的安全保障、促进以人为中心的发展和反腐败。它决心与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其他代表密切合作,执行这些政策,特别是提高妇女地位的政策。
5.在建立以此为目的的法律框架方面,蒙古已成为30个国际人权公约和条约的缔约国。为了将性别问题纳入国家政策和方案的主流,而通过了新立法和修正了老的法律。在此方面,她提到了禁止工作场所的歧视的1998年新的《劳工法》和保护妇女享有继承权、使用土地、拥有牲畜和其他财产的平等权利的1999年的《家庭法》。蒙古政府与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妇发基金)合作,编写了赋予妇女经济和政治权力的联合《谅解备忘录》。在此方面,蒙古政府对形势作了分析,特别是分析了国家向市场经济转型对提高妇女地位所产生的影响。蒙古政府与妇发基金将根据这些调查结果制定一项具体的国别方案。
6.《宪法》是在法律上保护蒙古妇女权利的基石,其中规定任何人除其他外,不得因为性别而受到歧视,每个人都有权作为法人行事。她提到很多国家法律都列有这项基本条款,报告中也将作进一步说明。1996年的国家人口政策要求确定以人权和自由以及个人和家庭发展为基础的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概念。
7.尽管《宪法》规定所有公民可以直接或通过机构代表参与处理国家事务,但是,议会中的妇女成员人数仍然偏低,总是在10%左右。政府中只有一名女副部长,但没有女大使。妇女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很好的保护,女性在教育制度中的百分比从小学的略高于50%到高等教育的60%以上。《宪法》和其他法律保障妇女的就业权利。这项保护适用于已婚妇女和所有育龄妇女。已通过适用家庭、劳工、刑事司法、法庭、国家人权委员会的新法律。已经修改了有关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的法律。
8.已将农村妇女问题列入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方案,已提出倡议,在农村地区推广新的和先进技术,以便利于农村妇女的工作。妇女的公民权利主要受到《宪法》的保护,但是也受到有关公民身份法、家庭法、民事登记法和民法的保护。
9.在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过程中取得了各项成果,其中她提到已创造适当的法律环境、加强了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国际社会增加了援助、制定和执行了男女平等政策、在教育方面,妇女所占百分比和人数比男子更高更多。不足之处包括缺少执行《公约》的特定的国家机制、社会集团和地理区域内存在不平等、妇女受家庭暴力的案件上升、她们缺乏对法律制度的了解、得不到咨询服务以及产妇死亡率、性传染疾病的发病率和妇女参与决策等某些社会指标倒退。
10.总结在此过程中的经验,她提到必须作出规划、提供指导、加强协调和一体化;必须加强政府在提出报告和推动国家能力建设方面的领导作用和必须修订某些现行法律和通过有关对妇女暴力行为的具体法律。为此目的,政府将力求进一步改进国家协调和一体化机制、加强全国人权委员会、建立有关妇女问题的综合信息数据库和网络、分析和修订现行立法、对农村部门进行全面审查、改进有关《公约》执行的监测、评价和报告程序并使其制度化、加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以扫除妇女的法盲,并提供咨询服务。
11.Acar女士说,报告表明蒙古在审议与如何执行《公约》有关的问题方面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面向目标。但是,该国的报告在关于通过适当措施改变行为模式、消除偏见和定型观念的《公约》第5条方面一直存在问题。在很多社会中,传统的文化行为模式问题是歧视妇女问题的核心。 蒙古在其报告中表示,它在努力促进社会稳定的同时,力求维护传统。但是,它也认识到某些传统尤其是与《公约》第5段的执行是背道而驰的。例如,她想知道恢复古老的家族姓氏的计划是否只会加强在过去属于歧视性的重男轻女的传统。她希望更多地了解其中涉及到哪些传统和政策以及政府是否进行过审查,以查明这些传统如何影响《公约》的全面执行。另一个问题是社会对向妇女施暴行为采取什么基本态度。她想知道蒙古采取了哪些措施,使公众了解这一问题和消除歧视性传统,特别是对妇女的暴力行为。
12.主持人以个人身份发言。她指出,关于《公约》第5段,如果政府对什么样的行为构成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有任何疑问,委员会已将此明确列入其一般性建议第19条。
13.Feng Cui女士说,卫生和社会问题部好像只有一位官员负责妇女问题。她怀疑这位官员能否处理所有需要做的工作。她还想了解全国妇女事务委员会的情况,尤其是它的组成、它与卫生和社会事务部的关系、它的工作方法和它在拟订政策和立法方面的作用。报告在关于减少贫穷的章节中,有关向养育4名以上子女的妇女提供养老金的讨论令人关注。由于有时候《养老金法》的有关部分显然被用来解雇这些妇女,希望发展职业和争取提升的妇女正受到打击。
14.Ferrer Gomez女士说,蒙古向市场经济转型总的来说扩大了经济能力和机会,但是对各个部门和社会集团则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尽管颁布的很多法律在总体上是保护公民权利的,尤其是保护妇女的权利,但是,在转型期,特别是妇女,尤其是有很多子女的妇女的失业率和贫穷现象则在上升。她们的工作没有什么保障、她们的工作条件比男子要差、她们被解雇的可能性更大。蒙古对各项问题清单的答复表明,政府各项调查和研究的结果证实,尤其是经济改革和结构调整对妇女产生了负面影响。她要求提供更完全的统计资料,说明贫穷和极端贫穷妇女的百分比是否上升以及是否将妇女纳入减缓贫穷方案和她们从中得到的好处有多少。鉴于很多家庭,尤其是贫穷妇女的子女众多,她深感关注并想知道正在采取什么措施,鼓励和便利于使用看来用的很少的避孕药具。产妇死亡率似乎正在上升,可能导致妇女对分娩的恐惧和增加不安全的堕胎。她想知道性教育是否得到普及,政府预算中拨给妇女问题的很大一部分资源似乎没有使用,原因是什么?她注意到,男女之间的工资差别仍然存在,她想知道这一问题如何解决。最后,她想知道正在采取什么措施帮助大批街头儿童,他们总是容易受到性虐待和其他虐待。
15.Udval女士(蒙古)答复委员会成员提出的各项问题。她说,正在进行调查,以确定各种家庭传统和不符合《公约》的家庭传统。为了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全国反对暴力中心的非政府组织设立了一个方案,向施暴的男子提供心理辅导。此外,已经提出一项打击家庭暴力的法律草案,将很快提交议会,供其审议和通过。蒙古为防止近亲结婚,广泛使用家谱概念。这一习俗不存在歧视。
16.卫生和社会事务部负责妇女问题。这方面的国家能力必须得到加强。为此,将很快重组全国妇女事务委员会,使其成为总理办公室下属的全国男女平等委员会。养老金法不构成对妇女的歧视;该法律规定,男子年满60岁、妇女年满55岁,只要付足20年养老保险金,就有权领取退休养老金。
17.Enkhsaikhan先生(蒙古)说,男女都有权领取退休养老金。他保证不会将此条款用作强迫人们退休或解雇他们的借口。目前,没有计划要修改这项法律。
18.Udval女士(蒙古)承认由于最近的社会经济改革,大多数失业和贫穷的人是妇女。有44%的妇女,包括60%的已婚妇女采取某种形式的避孕手段。但是,在蒙古一般不太经常使用避孕药具,原因是农村妇女不愿使用工具。在蒙古堕胎是合法的,很多私人医院和公立医院都为妇女堕胎,其间很少有产妇死亡;此外,国家生殖卫生方案集中注意减少并发症和提高堕胎的质量。中小学和大学都设有性教育和卫生教育课程。
19.国家预算中拨给提高妇女地位国家行动纲领的专用资金不足。但是,包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人口基金)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计划署)在内的联合国各机构都提供了财政支助。该项方案与其他很多国家项目挂钩,包括生殖卫生和教育项目。因此,每个妇女多少都在受益。
20.有关3万街头儿童的数字并不准确;官方统计资料表明其数字是1千人。政府正在制定解决这一问题的社区战略。该项战略的内容包括发起给儿童注射疫苗的运动、教育他们预防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其他性传染疾病;给他们作身体检查,尤其是在冬天将他们带到收容所。同时还努力使他们返回家中,并首先查明他们为何离家出走。
21.Goonesekere女士祝贺蒙古建立透明的施政制度和将重点放在批准和执行包括《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在内的很多国际条约上。妇女受教育人数较多自然值得庆贺,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并没有为她们创造就业机会。相反,妇女被排除在决策职位之外,由于目前的经济改革,她们被排除在劳动力之外,导致贫穷妇女人数日增。
22.在此方面,她对政府有关鼓励妇女多生孩子的政策并不是使她们陷入社会边缘地位的一个因素的说法表示质疑。与报告所述相反,为人父母应是一个共同的责任。政府应努力树立父母和家庭责任就是社会责任的概念,不应将此看成完全是妇女的事情。总之,政府做了大量工作,集中消除蒙古妇女取得成就与她们因受到暴力行为而面临社会问题和被排除在经济进程之外所产生的相互矛盾。
23.她想知道为何不利用《宪法》来实施已得到认可的标准。她怀疑没有对关于使妇女能够实施权利的一些法庭案件作出答复的原因是蒙古没有建立实施机制,而根据据说是非歧视性法律,她们有权享有这些权利。为此,她建议蒙古在审查法律时,应探讨利用《宪法》作为实施方法的前景。
24.关于教育,她注意到报告指出,教育私有化造成了学费的上涨,使低收入家庭更难接受教育。如果不对此状况进行监督,可能会阻碍很多女孩接受教育。应当纠正政府没有在司法部门建立对性别问题敏感的方案的现象。关于婚姻,她想知道政府是否打算承认未婚同居。
25.Schopp-Schilling女士希望更多了解农村妇女的情况,包括牲畜所有权和土地私有化所产生的影响。她还想知道这份报告是否得到政府的认可。关于处理妇女问题的国家机制,她说,欢迎提供关于各部监督与妇女问题有关的法律以及核准机制的资料,以确保法律不会产生如《公约》第1条所述的直接或间接歧视的后果。尽管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至关重要,但是,她对政府可能将其本身的责任过多地移交给这些组织表示关注。在此方面,是否有计划在非政府组织的方案属于政府本身权限范围内的情况下,向其提供资金。
26.她建议更多地利用《公约》第4.1条,由政府明确承诺增加妇女在政府机构的人数,并可能尤其是在更加面向未来的职业领域,提出职业培训配额。她想知道是否打算将人权教学列入政府非常成功的函授教学方案、是否对微额信贷活动进行过研究、特别是,妇女是否从她们自己建立的小企业中实际领取用于维生的工资。
27.她想知道政府为不再享有医疗保健的一部分人口制定了哪些计划。她也很想知道是否有任何根据个人的收益历史,而非根据家庭情况提供的社会保障津贴,例如失业补助。
28.LivingstoneRaday女士对蒙古政府接受《公约》确定的原则与提高妇女地位方面存在巨大潜力之间的差距表示关注,其证据是妇女取得了相当高的教育成果,但是实际上,她们在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处境却很困难。
29.文化态度和定型观念似乎加深了妇女的贫穷,她们在就业中的地位正说明了这一点。关于同工同酬,也就是等价工作获取同等报酬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反对有人假设男子报酬更多是因为他们的职位较高和从事更重的体力活。她想知道为确保妇女平等地担任管理职务采取了哪些措施、是否有任何关于妇女担任这类职务的统计数据、是否设有任何平等就业机会机制,使妇女能够对于等价工作进行与男子对比的职务评价、是否有任何立法,使她们能够平等地诉诸于法庭。她想知道什么是“文凭后教育”、为何受益人中的妇女人数很少、为何与男子相比,妇女的教育方案所得资金较少,是否有任何托儿计划。
30.似乎没有适当的规定保护工作母亲,她们陷入贫困困境的部分原因是限制使用计划生育方法的传统压力造成的,还有就是法律的缺陷,例如法律没有提供产假补助金。她希望能够紧急弥补这一漏洞。她想知道政府是否考虑将产假权变成父母的权利,除其他外,对育婴假作出规定。
31.她对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妇女不愿工作的说法表示关注。据说这只是个人的选择,她想知道是什么压力促使妇女做出这样的选择。调查结果表明有近30%的妇女表示她们的丈夫不容许她们工作,这说明在很多情况下妇女是迫不得已才不工作的。
32.关于妇女的贫穷和失业问题,政府对Mother Oulen私立学校采取明显的不予批评的态度需要加以澄清,该学校阐明的宗旨是培养妇女组织的活动分子和“勤俭的家庭主妇”。政府的创造就业方案值得称颂,不过,很多妇女没有进行失业登记的事实可能导致对妇女失业人数的低估。为了确保最充分地挖掘妇女的潜力,创造的就业机会应包括通常由男子占有的工作。
33.尽管《民法典》的条款基本上保证了在家庭收入来自于配偶一方的个人才能的配偶双方之间的财产分割,妇女在家庭中处境不利可以说是因为她们没有加入劳工市场、男子的收入高得多和维持传统的分工。这肯定不利于离婚妇女,特别是老年妇女,并使她们陷入贫穷的困境。她注意到离婚率不断上升,并想知道是否考虑修改《家庭法》的有关条款。正如报告所承认,家庭暴力和配偶强奸也促成妇女陷入贫穷的困境。
34.需要提供更多资料,说明在现实中如何执行诉讼程序,其中应列明案件和定罪的数字以及宣判的刑期。考虑到必须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提出临时的配额制度,以消除妇女担任决策职务的人数减少,特别是在议会中人数减少这一令人担忧的现象。她想知道有多少争取议会职务的妇女候选人实际当选。
35.Tavares da Silva女士说,鉴于妇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实际境况之间的差别,她很高兴地听说正在对妇女承受的文化和传统压力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将反映在前瞻性政策中。报告暗示妇女不参加政治生活是因为她们的主观能动性不足,她对此提出质疑,并怀疑这可能是妇女的生活条件以及普遍存在的有关男女作用和能力的文化观念造成的。无论属于哪种情况,都必须采取更积极的措施,鼓励妇女参与。
36.她希望关于对侵犯者提出起诉的拟订措施将会减少对妇女的暴力行为。考虑到这是一个重大人权问题,她想知道报告在“其他问题”标题下列入有关这一主题的一个章节是否表明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定型观念是一个次要问题。
37.应当注意到,以最大的善意通过的某些措施或规定,对于很多养育众多子女而又陷入贫穷的妇女可能产生消极后果,有关孕妇的规定对工作妇女也可能产生后果。关于在回答一个问题时提到母亲是弱势群体,她想知道是否所有母亲都被认为是弱势群体,或只是有些母亲被认为是弱势群体。她们被认为是弱势群体的原因是否是因为她们只负责家务事。妇女从事家务劳动的时间比男子多得多,这对男子是不公平的,因为这意味着男子不能充分享受为人父母的权利和家庭权利,而且使定型的作用划分持久化。这种作用可能因为制定某些规定或政策而得到加强。为了举例说明,她引用答复发言时的话说,国家将奉行加强一家之主的作用以建立和发展家庭的政策。最后,尽管蒙古遇到了困难,她希望下一份报告将反映政府如何努力让政府各有关部门都参与进来并监测它们的行动,以便将与性别有关的政策变为现实。
38.Udval女士(蒙古)在答复Goonesekere女士提出的问题时说,蒙古政府认识到,妇女在过去十年的社会和经济改革中受到特别沉重的打击。她们对劳动市场的参与没有反映出她们的能力和高等教育。关于有人说妇女在经济上陷入社会边缘地位的原因是因为她们过分承担了养育子女和干家务活的责任,她解释说,规定配偶双方承担养育子女以及赡养和扶持家庭成员的同等义务的蒙古《家庭法》与实际情况是有出入。法官目前正在接受对性别问题敏感的培训,以加强实施禁止劳工市场和其他场所对妇女歧视的立法。
39.国家统计处对花费的时间所作的调查显示,私有化加重了农村妇女的负担。他们不仅负责养育子女和从事家务活,而且还要饲养牲畜。由于汽油和运输费用昂贵,她们享受医疗保健的机会受到限制。私营企业还得填补农村地区取消很多公共服务留下的空白。农村妇女也是很快将列入人权部分的政府函授教育方案的受益者。将进行一次调查,以评价Schopp-Schilling女士提到的微额信贷项目的成果。蒙古的第五次定期报告将提供有关这些项目的资料以及关于对花费的时间所作调查和整个农村地区妇女情况的更多的统计数据。
40.委员会面前的报告是由社会福利和劳工部副部长主持的工作组在其他各部的代表参与下编制的。报告的定稿已分发给各个部和内阁成员。关于将性别问题纳入主流,她说,每个部都有一个监督和评估单位,负责监督社会政策的发展和方案的交付。
41.蒙古政府与蒙古1500多个非政府组织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合作。已将特别是卫生和社会福利领域的一些职能移交给它们。现已证明,非政府组织在执行针对特定目标群体的方案,包括预防艾滋病毒/艾滋病行动方面效率很高。全国妇女事务委员会的成员中有40个妇女非政府组织的一些代表。所有非政府组织都是自筹资金的。
42.蒙古政府在其宣言中承诺要解决使无保险的人享有医疗保健服务的问题。关于社会保险问题,支付给男女的失业补助金数额是没有差别的。
43.她在回答LivingstoneRaday女士提出的问题时说,提供由政府资助的学位后教育的目的是要让高度合格的专业人士提高特定学科的专门技能。由于可得资源有限,接受这种培训的男女专业人士都很少。
44.由于有些妇女没有进行失业登记,无工作妇女的实际人数可能比官方数字要高。蒙古政府执行的创造就业方案,其目的是为无技术和半技术工人创造就业机会;受过教育的妇女的失业问题还需通过政府采取主动行动来解决。她同意劳工市场没有充分利用妇女受过的高等教育的说法。与此同时,特别是由于公共部门报酬较低,妇女本人也不愿接受支薪工作,而是选择创立小企业。少数妇女由于来自丈夫的压力而不工作。父母双方都可选择休育儿假。
45.私立大学Mother Oulen是蒙古提供家政管理、社会工作和企业管理课程的唯一一所教学机构。希望今后国家各教学机构也能提供这类课程。
46.她在答复Tavares da Silva女士的问题时同意认为报告在一些领域提供的数字不足。很难说明为何
妇女的政治参与率较低。过去十年,尽管非政府组织为争取主要政党的领导职务作出了努力,妇女在议会当选的人数仍保持稳定。政府显然须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对待这一问题。目前正在对有关妇女的传统观念所产生的影响和妇女在社会中的作用进行研究,研究结果将列入蒙古的第五次定期报告。不应将加强一家之主的作用的政策看成是加深定型观念,因为蒙古的一家之主不一定是男子。
47.正在起草有关家庭暴力的立法,一旦通过,政府就会制定有关这一问题的政策。全国反对暴力中心目前正在对家庭暴力受害者进行一次调查,由于取样太少,在全国不具有代表性。警方的资料不可靠,因为很多妇女可能因为不知道她们的权利,没有报告受到虐待的遭遇。
下午1时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