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CPR/C/127/2/Add.1

公民 及 政治权利 国际公约

Distr.: General

29January2020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事务委员会

关于人权事务委员会结论性意见后续行动的报告*

增编

评价关于加纳的结论性意见的后续行动资料

结论性意见(第一一七届会议):

CCPR/C/GHA/CO/1,2016年7月8日

后续行动的段落:

18、28和30

后续行动的答复:

CCPR/C/GHA/CO/1/Add.1,2017年11月27日

委员会的评价:

以下段落需增补相关信息:18[B][C]、28[C][B]和30[B]

非政府组织提供的资料: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中心

第18段:不歧视和有害习俗

缔约国应该:

在这方面加强提高认识和教育方案,特别是在盛行这些习俗的社区;

进一步加强努力,防止和根除有害习俗;

积极调查有害习俗的案件,确保受害者能得到有效补救并受惠于适足的保护、康复和重返社会机制。

缔约国答复概要

没有提供任何信息;

没有提供任何信息;

缔约国重申它在对问题清单答复中提供的有关信息(CCPR/C/GHA/Q/1/Add.1, 第27(a)和(c)段),如在大阿克拉(Greater Accra)地区设立了家庭法庭和性别暴力法庭以及两个家庭暴力和性暴力及性别暴力应对中心,在市场工作的妇女和搬运工可以举报暴力案件。家庭暴力和受害者支助股开设了家庭暴力受害者热线和确保所有家庭暴力案件得到有效调查的系统。司法机构与总检察长办公室的密切合作确保了对举报案件的起诉和判决。

非政府组织提供的资料

区域儿童保护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向5.3万个社区提供了关于打击有害传统习俗、家庭暴力和儿童保护的信息和方案。2017年11月,发起了“非洲性别与发展倡议”,旨在消除童婚等有害的传统习俗,促进妇女参与商业活动和政治生活。然而,性别、儿童和社会保护部与总统办公室之间在实施该倡议方面缺少明确协调。现在已经有了稳定和定期的倡议,但挑战是在如何在社区开展更有针对性和更可持续的活动;

家庭暴力和受害者支助股的在线数据管理系统扩大了范围,已列入童婚案件,但仍不包括指控巫术、女性外阴残割和仪式奴役的案件。官员接受了在线数据管理培训;

根据家庭暴力和受害者支助股,2016年,收到了6起强迫婚姻案件举报,没有收到童婚案件举报。2017年启动了希望热线呼叫中心,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了举报虐待和请求援助的手段。然而,没有机构移交协议。2017年通过的实施《家庭暴力法》的立法文书规定,需要有适当的法律结构和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给予支持,例如为受害者支助工作提供资助的框架。国家开设了两个庇护所,供成人和儿童受害者使用。被贩运儿童庇护所正在翻修。

委员会的评价

[B](a):委员会感到遗憾的是缔约国没有提供相关信息,但注意到从民间社会收到的信息称已针对不歧视和有害传统习俗开展了提高认识和教育活动。委员会赞赏2017年制定的“非洲性别与发展倡议”,但要求说明该倡议的执行情况,特别是性别、儿童和社会保护部与总统办公室之间的协调情况。委员会还要求说明自委员会通过结论性意见以来,区域儿童保护委员会开展的活动,以及采取了哪些进一步措施在不歧视和有害传统习俗领域开展提高认识和教育活动。

[C](b)和(c):委员会感到遗憾的是,缔约国没有提供信息说明为防止和消除有害传统习俗而采取的措施。委员会重申其建议。委员会注意到为家庭暴力受害者开设了电话热线,但要求澄清是否可利用该热线举报有害传统习俗的案件。它还要求说明采取了哪些行动以确保对所举报的案件进行调查和起诉。委员会欢迎缔约国于2017年通过了实施《家庭暴力法》的立法文书,但感到遗憾的是,缔约国没有提供信息说明其内容,特别是与有害传统习俗有关的内容及其执行情况。委员会还要求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受害者得到有效补救和可以利用充分保护、康复及重返社会的机制。

第28段:残疾人和精神治疗

缔约国应该:

确保执行《精神卫生法》,包括通过立法文书以支持该法的执行,并招聘合格的精神医疗专业人员;

确保登记、监管和控制“祈祷营”,以防止虐待行为,包括涉及使用镣铐和强制禁食的不人道做法;

确保为精神病医疗机构和社会看护机构设立一个有效和独立的监测和报告系统,确保切实调查和起诉虐待行为,并向受害人及其家人提供赔偿。

禁止未经同意的精神病治疗,例如强迫用药和监禁;

确保精神残疾人或其法律代理人能够行使对侵权行为获得有效补救的权利

缔约国答复概要

2017年6月13日,加纳司法委员会工作人员接受了有精神健康问题患者权利的相关事项培训;

2017年6月30日,经过精神卫生局的努力,加纳中部地区尼安库马西(Nyankumasi)祈祷营关押的16名戴着镣铐的精神病患者获得释放,并被送到精神病院,其中包括2名女孩。在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国际发展部的支持下,精神卫生局对一些祈祷营进行了监督查访;

任何拒绝释放精神病患者的祈祷营将被起诉;

缔约国重申它在对问题清单答复中提供的有关信息(CCPR/C/GHA/Q/1/Add.1, 第12段),如计划投资为精神残疾人修建社区服务中心,确保精神卫生保健服务的提供基于患者的自由和知情同意;

没有提供任何信息。

非政府组织提供的资料

没有通过实施《精神卫生法》的立法文书。精神卫生局在所有216个地区医院和保健中心建立了社区精神卫生科。自2017年以来,没有为这些科室任命协调员。精神卫生局理事会于2016年解散,其成员尚未替换;

2017年,精神卫生局在人权倡导中心的支持下,为传统和信仰治疗师制定了精神卫生保健准则。人权和行政司法委员会提议,遵守这些准则应成为精神卫生保健中心换发许可证的一项要求。缔约国没有按照《精神卫生法》的要求设立精神卫生法庭。内政部报告说,已经招聘了15,000名社区警务助理,以协助加纳警察局解决社区中的虐待问题。精神卫生局在一些传统和信仰康复中心设立了专家外联诊所,倡导防止侵犯精神残疾人的权利。2017年,地区精神卫生协调员从祈祷营解救了278名精神残疾人。2017年6月30日,精神卫生局官员从中部地区的一个祈祷营救出了17名精神残疾人,并将他们转送到安卡富(Ankaful)精神病院;

由于缺少起诉虐待精神残疾人的法庭,精神卫生和社会护理机构中的虐待行为没有得到调查或起诉。2017年6月13日,精神卫生局向加纳司法委员会的部分工作人员举办了《精神卫生法》的培训。《精神卫生法》要求建立10个地区视察委员会,截至2017年精神卫生局已经建立了3个;

精神卫生局为精神病医院制定了精神卫生政策草案,以处理未经同意的精神病治疗问题;

关于精神残疾人缺乏权利的惯常看法常常导致虐待案件无人举报。

委员会的评价

[C](a)、(c)、(d)和(e):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提供信息称对加纳司法委员会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但感到遗憾的是没有说明是否通过了实施《精神卫生法》的立法文书或招聘合格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情况。委员会还注意到民间社会提供的有关信息,并要求说明是否已经为社区精神卫生科室任命了协调员,精神卫生局是否成立了新的理事会。委员会重申其建议。

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提供信息称,凡拒绝释放精神健康病人的祈祷营将被起诉。然而,委员会要求具体说明过去两年中的任何起诉情况。在这方面,委员会感到遗憾的是,没有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虐待行为受到调查和起诉,受害者及其家人得到赔偿。委员会注意到民间社会提供信息称已设立三个区域视察委员会,但要求说明设立其余区域视察委员会和已经进行的任何监督查访的情况。

委员会感到遗憾的是,缔约国没有提供任何信息说明为禁止未经同意的精神病治疗而采取的措施。委员会注意到民间社会称为精神病院制定了精神卫生政策草案,但要求说明其内容和通过的时间表。委员会重申其建议。

委员会感到遗憾的是,缔约国没有提供信息说明为确保精神残疾人的有效补救权利而采取的措施。委员会重申其建议。

[B](b):委员会欢迎精神卫生局采取措施解救精神病患者,包括尼安库马西祈祷营的患者。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提供信息称,精神卫生局对一些祈祷营进行了监督查访,但要求说明过去两年进行查访的日期。委员会还注意到民间社会提供信息称,为传统和信仰治疗师制定了精神卫生保健准则和建立了专家外联诊所,但要求说明该准则的内容、实施进展情况和这些诊所的工作情况。委员会重申其建议。

第30段:拘留条件和囚犯之间的暴力

缔约国应采取措施,改善被拘留者的生活条件和待遇,并采取步骤,应对监狱过度拥挤问题,包括按照《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纳尔逊·曼德拉规则》),实行真正的使用非监禁处罚的政策。缔约国应采取必要步骤,按年龄、性别和拘押情况分开关押囚犯。缔约国还应确保不授予囚犯任何对其他囚犯的惩戒权。鉴于缔约国最近已批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应加速努力,尽快建立国家酷刑防范机制,以及被拘留者申诉的接收和处理机制。

缔约国答复概要

缔约国谨以《纳尔逊·曼德拉规则》和《非洲逮捕、警察拘留和审前拘留条件准则》为遵循。缔约国重申它在初次报告和在对问题清单答复中提供的有关信息,如建造新的拘留设施(CCPR/C/GHA/Q/1/Add.1, 第62(ix)段),对现有拘留设施进行修缮(CCPR/C/GHA/1, 第234段),人人享有正义方案(CCPR/C/GHA/1, 第232段和CCPR/GHA/Q/1/Add.1, 第56和66段),加纳狱政署提交的关于非监禁处罚的提案(CCPR/GHA//1/Add.1, 第62(xi)段)以及按照年龄分开关押被拘留者(CCPR/C/GHA/Q/1/Add.1, 第61(viii)段)。总检察长办公室正在征得内阁和议会的批准,以修改人权和行政司法委员会的任务,使其成为《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所要求的预防酷刑国家机制。自1995年以来,该委员会对拘留设施进行了监督查访。

非政府组织提供的资料

2018年10月10日推出了一项符合《纳尔逊·曼德拉规则》的轻罪非监禁处罚法案。非监禁处罚的政策正在等待内阁批准。政府为此目的购置了大约200公顷土地,农场监狱为囚犯生产的食品有所增加。然而,食宿费仍未调整,每个囚犯每天1.80塞地(0.36美元)。根据囚犯的年龄、性别和拘留状况对他们实行分开关押。涉嫌虚报年龄的青少年被关押在成人牢房里,在对刑期上诉时可以得到帮助。监狱管理人员指定一些囚犯(“着黑衣”)充当牢头,以有效地管理牢房。总检察长办公室2017年为执行《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编写的酷刑法案备忘录,正等待提交议会。

委员会的评价

[B]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重申它在初次报告和在对问题清单答复中提供的有关信息(CCPR/C/GHA/1和CCPR/GHA/Q/1/Add.1)。委员会注意到民间社会提供信息称已推出非监禁处罚法案和非监禁刑罚政策,正等待内阁批准。然而,委员会要求说明这一法案和政策的内容以及通过的时间表。它还要求说明为解决监狱过度拥挤和改善囚犯条件及待遇而采取的额外措施,包括向囚犯提供食物的情况。

委员会欢迎按年龄、性别和拘留状况分开关押囚犯,但要求说明涉嫌虚报年龄的青少年被关押在成人牢房的报道。

委员会感到遗憾的是,没有提供信息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以确保不授予一些囚犯对其他囚犯的惩戒权。

委员会欢迎缔约国提供信息称已开始修订人权和行政司法委员会的任务,使其成为预防酷刑国家机制,并要求提供这方面的最新情况。它还要求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建立接收和处理被拘留者投诉的机制。

建议采取的行动:将发函通知缔约国将终止后续程序。所请求的资料应列入缔约国下一次定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