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哈萨克斯坦第三次和第四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

增编

哈萨克斯坦的答复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对与第三次和第四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问题清单的答复

宪法和立法框架

1.该报告指出,缔约国已制定并批准了对国内立法进行性别分析的准则,在编写报告之时(2011年),正在进行性别分析(第144至146段)。1请说明对国家立法进行性别分析的进展情况和结果。

2012年制定并批准了对监管法案草案进行性别分析的准则,具体规定了性别分析原则和基本组成部分。2013年5月29日,根据2002年5月30日第598号关于立法进程改善措施的政府决定,通过了有关进行科学分析的增编。关于立法草案的性别分析是在科学分析框架内进行的。目前正在考虑将对监管法案进行强制性性别分析的规定写入法律,这将成为所有公共机构承担的义务。

在2013年的九个月里,对立法草案进行了105次科学法律分析。

法律研究所批准了一项对现行立法进行基于性别的法律分析的计划,期限为2011年至2013年,规定分阶段对所有现行立法法案和细则进行分析。

迄今为止,研究所已对53部法律、2部法典和514部细则进行了分析,以期删除依法创造性别不平等条件的规定。

从整体上来看,所作的分析并未在这些文书中找到任何性别不平等的迹象和要素。

今年进行了性别分析,作为开发署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媒体性别分析项目的一部分。因此,对司法部、文化部和信息部及法律研究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2.2009年通过的《国家保障男女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法》为保障所有生活领域中的男女平等权利奠定了法律基础。它是否充分规定必须落实性别平等?请解释这项法律是否保证采取措施,除其他外,使更多妇女取得决策职位,或保护妇女在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中不受性骚扰和暴力侵害。请解释妇女和社会人口事务全国委员会通过关于性别平等和增强妇女权能的国家发展战略“2050年战略”作出承诺之后,打算如何在此基础上再接再厉,在国家部门各项方案和战略中对这一领域给予适当的重视,进而加强相关领域政府部委和机构的问责制。

分析表明,《国家保障男女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法》保障所有生活领域中的男女平等权利。公共机构越来越关注这些议题。此外,在实际当中发现,当妇女向法院申请保护受侵犯的公民、家庭、劳动或其他权利时,她们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方面并不处于劣势。

此项法案提出了法律规定,要求实现国家元首在其最近向哈萨克斯坦人民发表的讲话中提出的目标,即,保护产妇、尊重妇女与女孩及更严厉处罚侵害妇女罪行。

此项法案还保障更多的妇女参与决策过程。根据该法案开展的工作使哈萨克斯坦成为性别平等主流化方面最成功的国家之一。世界经济论坛的一个研究小组于2013年11月公布的性别平等程度国家排名显示,哈萨克斯坦在所监测的136个国家中排在第32位。

在2012年的议会选举中,有24.3%的当选议员是女性,高于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欧安组织)成员的平均数。

在更换即将离任的议员后,女议员比例现为25.2%。

2013年3月31日举行新进补选后,在地方代表机构成员中,女性占24.6%(之前为18.1%)。

根据有关提拔最合格妇女担任决策职位的2016年之前行动计划的要求,担任国家政治职位的女性比例应提高到至少30%。

《国家保障男女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法》涉及提升哈萨克斯坦妇女在经济领域的地位。根据该法案的规定(第10条第1和3款),保障劳资关系领域(包括签订劳动合同)中男女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男女平等竞争空缺职位,及男女在进修和晋升时得到平等考量。

“Damu”发展企业家精神基金拥有鼓励培养妇女创业精神的项目。在2012年的九个月里,601名妇女从二级银行有条件发放基金的方案中受益;今年同期,652名妇女从中受益。

在2012年的九个月里,89名妇女参与亚洲开发银行中小型企业投资方案;今年同期,有119名妇女参与。

在这两个时期,接受“Damu-Komek”方案培训的顶级管理者分别从88名和119名增至141名和137名。

在2013年的九个月里,186名女企业家根据2020年商业路线图领取了补助(2012年同期为164名)。

在2013年的九个月里,向38名女企业家提供担保。这是2012年同期获得担保人数的三倍。

妇女占中小型企业企业家的52%、占个体企业家的66%。妇女贡献了近40%的国内总产值。

今天,在社会的所有领域为进一步加强性别平等政策创造先决条件和制定真正的机制,是一项战略目标。

现已起草了立法,以对《防止家庭暴力法》进行修正和增补。议会下议院设立了一个工作组,有全国委员会的成员参与。今年11月1日,批准并转递了一份文本供上议院审议。

对子女抚养费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必须动用司法文书才能在根本上扭转局面。将对立法进行适当修正,以解决这些问题并处以更严厉的惩罚。

已对《国家保障男女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法》进行监测。公共机构现正对监测结果进行讨论。

全国委员会一直在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合作起草2050年新政治路线背景下的性别平等政策优先事项。目标是为性别平等政策优先事项和原理奠定一个科学基础,并提出实际改进建议,及起草执行哈萨克斯坦2050年发展战略的相应文件。

此外,全国委员会计划在接下来的一年里发布有关防范性骚扰的手册。

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

3.委员会在早先的结论性意见(CEDAW/C/KAZ/CO/2,第19段)中表示关切的是,家庭事务和性别平等政策全国委员会可能缺乏充分权力、决策权及财力和人力资源来有效协调促进性别平等和确保全面执行《公约》的工作。报告第85段指出,妇女事务与家庭和人口政策全国委员会现在负责协调国家机构促进性别平等问题的活动,为了“加强国家性别平等机制”,该委员会的秘书处由总理办公厅调至总统管理局。请说明在这一调动之后,在哪些领域加强了国家机构提高妇女地位的工作。请解释将妇女问题与有关人口的授权相挂钩的理由。

秘书处调至总统管理局从整体上加强了国家性别发展机制,并使秘书处能够得到国家各级行政部门的投入。全国委员会之前与总统管辖的机构进行互动的能力有限,但秘书处调至总统管理局后,现可以与这些机构直接合作。

哈萨克斯坦是单一制国家,采用总统制政体。总统制是影响各级权力机构的有效机制。总统管理局本身是哈萨克斯坦总统所设的公共机构,直接隶属于总统并向总统负责。

全国委员会主席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顾问担任。总统顾问级别高,确保他有权解决各级国家政府部门的问题,并让民间社会代表参与其中。

全国委员会中包括议员,他们也有权协调公共机构促进性别平等的相关活动。

全国委员会在其权力范围内,发起并参与起草立法和监管法案、战略、概念和国家方案,与公共机构负责人合作,及请他们对违反家庭问题和性别平等法律的行为进行核查和官方调查。

各州州长和阿拉木图与阿斯塔纳市市长及各区和各市负责人都设立了妇女事务和家庭/人口政策委员会。由于各州采取垂直结构,全国委员会因此同时拥有人力和财政资源。此外,各中央公共机构的指定官员负责执行性别平等政策。

各州设有资源中心捍卫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并促进性别平等。全国委员会内部设立了一个由科学机构、教育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代表组成的专家理事会,开展专家分析研究。

为了执行性别平等战略,设立了一个妇女领导力学校全国网络,来自所有各州的69个非政府组织参与其中。已成立女政治家俱乐部,正在全国15个州开展工作。

2013年,一份总统令首次宣布哈萨克斯坦将在每年九月的第二个星期日庆祝家庭日。这明确表明国家非常想解决家庭、人口、道德培养和性别平等政策的相关问题。

社会和经济条件改善及国家持续关注家庭问题,为人口增长创造了有利条件。除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外,还正在采取措施保护男女生殖健康,青年正在接受计划生育教育。2011年全国开展了 2 219项举措,80 000多人参与,而2012年开展了3 643项举措,近96 000人参与。2011年以来,人口增长逾870 000人。

已开始执行以下两个项目:一是与开发署开展的、作为哈萨克斯坦社会与经济现代化先决条件的社会文化和道德复兴联合项目;二是与哈萨克斯坦宗教事务机构开展的妇女与宗教联合项目。这些项目的目标是基本上保存和发展国家家庭价值观以传给后代,及组织广泛的宣传活动。

在今年的九个月里,全国委员会组织了26次学者、著名公众人物、学生领袖及中央和地方执行机关与学生和青年、家长协会及农村居民之间的公共利益会议,讨论如何打击社会中的宗教极端主义、精神和道德发展、人口、防止早婚和青年职业培训。

在进行老年人情况调查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接到指示,拟定改善哈萨克斯坦老年人情况的行动计划。

暂行特别措施

4.该报告第189和190段指出,缔约国的立法旨在实现男女事实上的平等,《国家保障男女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法》指出了可以采取暂行特别措施的领域。请说明在哪些领域采取了何种暂行特别措施,这些措施在实现妇女事实上的平等方面产生了哪些作用。

国家立法不包括要求议员晋升或选举过程保持性别平衡的规定,也没有设定配额的规则,但有非正式配额。

2016年之前行动计划要求公共机构每三个月向全国委员会提交一次信息。自2002年以来,一个支持妇女创业的特别方案和“Damu”发展企业家精神基金一直在支助培养农村妇女创业能力的项目。全国委员会正与各政党合作,促进自愿设定政党清单女性候选人配额。

为了使越来越多的妇女担任国家选举和政治职务,全国委员会起草并向各政党提出了自愿设定性别配额的建议,以确保在2012年各级地方议会机构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议会下议院选举及政治公务员任命中女性至少占30%。

2012年当选的女议员百分比如下:哈萨克斯坦光明道路民主党25%、哈萨克斯坦共产党人党14.3%、祖国之光人民民主党25.3%。

此项工作正在进行。2013年3月举行的补选结果表明,光明道路和祖国之光两党及地方代表机关在选举候选人时听取了建议。

今年首次选举农村行政负责人。全国委员会还开展了大量的提高妇女地位工作。所以,选出了32名女性行政负责人,比以往多。

定型观念和有害的做法

5.委员会在早先的结论性意见(CEDAW/C/KAZ/CO/2,第13段)中表示关切的是,尽管缔约国努力推出与性别问题相关的课程,重男轻女的态度持续存在,关于妇女和男子在家庭和社会中作用的定型观念根深蒂固。请说明如何监测旨在消除持续存在的重男轻女态度以及关于妇女和男子在家庭和社会中作用的根深蒂固定型观念的现有措施及其他措施的执行情况。请说明为突出妇女的积极形象和促进性别平等,采取了哪些措施,包括特别针对媒体的宣传和教育运动。

为了消除持续存在的重男轻女态度以及关于妇女和男子在家庭和社会中作用的根深蒂固定型观念,全国委员会定期采取各种举措,并监测这些措施的执行情况。

在这方面,国家元首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发表的有关“哈萨克斯坦2050年战略:国家的新政治路线”的讲话起到关键作用。他提出的紧急任务包括彻底消除家庭暴力和提高妇女地位。

2012和2013年,全国委员会与国际组织(开发署、人口基金)和非政府组织一起开展了一系列社会学研究,涉及性别平等、家庭状况、儿童和年轻人自杀问题、早婚、青年生殖健康、老年人境况和家务工作。

研究结束后,采取了以下举措:

-主题为“媒体中的性别问题敏感性准则和标准:战略、战术、前景”和“在社会的社会和经济现代化背景下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性别平等政策”的记者培训和研讨会;为穆斯林精神领袖代表和俄罗斯东正教会官员举行研讨会,研讨在向教民传达信息时如何强调尊重妇女权利;有关需要防止强迫早婚和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牧师培训;

-举行中亚和高加索地区各国防止暴力侵害女孩和青少年及早婚和强迫婚姻问题的国际会议,会议是在千年发展目标框架内举行的,来自中亚和高加索地区的七个国家的专家与会。对女孩保护现状进行评估,并采纳了有关旨在建立保护女孩不受暴力、早婚和性别不平等侵害的有效机制的区域行动战略的建议。

在全国委员会支持下,播出了有关成功女性的电视节目(“Hanym”);发布了有关保护家庭和婚姻的社交视频;基兹·日别克(Kyz Zhibek)女子俱乐部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七个州组织了妇女与宗教论坛。今后将继续开展这项工作。

每年,全国委员会和各州委员会批准一项有关说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性别平等战略执行情况的媒体计划。

在这方面,在2013年的九个月里,媒体共发布了813份公告:483篇报纸文章、174个电视短片和156篇新闻稿。其中大部分公告是在国家媒体发布的:报纸Kazakhstanskaya Pravda(68 个公告)、Liter(48个)、Aikyn(36个)、Egemen Kazakhstan(34个);电视台Khabar(53个)、24 Kazakhstan(39个);和通讯社Kazinform(57个)和Bnews(55个)。

脱口秀节目也进行了报道:“Aityga Onai”、“Alan”(哈萨克斯坦)、“Vykhod est”(第7频道)、“Biz”、“Bilgenge — marzhan”(Khabar)、“Sagan Senemin — Moi Luchshii! ”(阿斯塔纳)和“Mymkin emes”(Elarna)定期聚焦家庭与妇女问题。

在今年的九个月里,全国委员会在媒体上发表了32篇文章,并进行了39次广播和电视采访。组织了有关防止家庭暴力的阿斯塔纳-莫斯科视频连线,有关现行人口政策的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广播连线。

暴力侵害妇女行为

6.报告确认,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和性剥削并未消除(第582段)。报告指出,妇女常常隐瞒自己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实(第69段)。请说明已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处理暴力侵害妇女事件少报的现象和保持沉默的文化,从而有效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及其在社会文化中的合法性。

哈萨克斯坦正在严厉打击家庭暴力行为。然而,由于“家丑不可外扬”观念根深蒂固,很多家庭暴力事件声明和举报最终没有导致提出刑事诉讼,因为妇女通常会隐瞒自己遭受配偶或子女实施的家庭暴力的事实。因此,难以收集到提起刑事诉讼所需的材料。

社会和执行机构确认,暴力行为实际上比官方统计数据所反映的要多得多。而且家庭纠纷通常通过双方和解方式解决,因此妇女不会举报暴力行为。

通过媒体和非政府组织开展积极教育,被证明可以有效打击家庭暴力。题为“家庭暴力?沉默解决不了问题”和“今天的殴打,明天还会发生”的小册子已付印,并在公共场所分发。

正在为青年学生举办研讨会,研讨社会和文化如何看待暴力问题。在非政府组织援助下,正在举行活动,向人们展示如何捍卫自己的权利。2012年举行的有关保护妇女不受暴力侵害的会议、培训和研讨会共计1 400次(2011年为1 254 次),近55 000人参与。

隶属于警察单位的心理学家与受害者合作,努力说服她们克服恐惧心理,不再隐瞒暴力行为。不过,妇女仍不愿意举报家庭暴力。

危机中心是隐瞒自己遭受家庭暴力事实的妇女的唯一收容所。这些中心所起的作用,是向暴力受害者(有时是匿名的)提供专业帮助,这些中心在实际当中被证明是成功的。

危机中心向受害者提供适当的心理、教育、医疗和法律援助,如有必要,还将她们转诊至保健组织接受医疗援助和进一步康复。

哈萨克斯坦目前共有26家危机中心,包括8家收容所。

每年,律师和心理学家为20 000 多名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援助(有时通过热线电话),将其中1 000 多人安置在收容所。

一组议会下议院议员向上议院提交的立法草案提议,对现行立法中要求持续向家庭暴力受害者栖身的危机中心的活动提供资金的法律条例进行修正。

近年来(2010至2013年)采取的措施已使家庭犯罪率持续下降。在此期间,家庭犯罪数量从887起减至780起,减少了12%。在今年的九个月里,减少了 2.3%。

7.报告指出,2009年,缔约国通过了《防止家庭暴力法》,规定可以签发保护令,自从此项法令通过以来,共签发了26 000项禁止令(第66段)。请说明是否可以获得关于这些保护令的后续数据。保护令被违反的百分比为多少?导致提出起诉的百分比多少,最后结果如何?此外,还请说明根据《防止家庭暴力法》提出投诉的数量。并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以期:(a)开展宣传和提高认识运动;(b)向法官和检察官提供有关该法的培训;和(c)向遭受暴力侵害的妇女和女孩提供法律援助。依照《防止家庭暴力法》应给予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有何区别,请对此作出解释。

《防止家庭暴力法》的颁布,特别是推出新的禁止令防范措施,使内政机构可以在家庭纠纷开始时便进行干预。

哈萨克斯坦的立法现含有充足的措施来防止家庭暴力和性剥削。警察部队提供了广泛援助(2012年,他们向违法者签发了38 000多份禁止令)。

2010至2013年间,内政机构收到357 000多份有关家庭和家庭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800多名违法者因违反禁止令承担了行政责任,这表明 2.2%的禁制令被无视。

对2.2%的案件进行了法院审理,并处以包括罚金在内的行政处罚。

《防止家庭暴力法》对受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被告不作区分。但对使用暴力对健康造成损害的严重程度作了区分。严重程度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卫生部2010年5月20日第368号命令批准的法医分析组织指南进行确定。之后再选择适用的监管法案来确定被告犯罪案件的责任和分类。

定期开展法律宣传和提高认识运动,其中包括圆桌会议、研讨会、讲座、情况通报、在线会议和培训班等活动。例如,今年5月13日至23日组织了题为“妇女——家庭的支柱和国家的栋梁”的运动。在此期间共印制了137 000份宣传材料(宣传册、传单、广告牌、海报、小册子等),在教育机构、组织和其他实体举行了8 000 多次活动(情况通报、培训班和圆桌会议),并在媒体上发表了1 000 多份声明。

今年9月11日和12日在各州内政部的网站上举行了一次网络会议,主题为“防止家庭和家庭关系中的相关犯罪”。会议期间恰逢家庭日,收到了35份投诉和举报,对此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在这两天里,公民在网站上提出了350多个问题,大多涉及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利保护、热线电话和危机中心的运作以及防止家庭和家庭关系相关犯罪的措施。

每年11月和12月举行“无暴力16日运动”全国性活动。今年的标语是“从家庭和平到地球和平——让我们停止暴力侵害妇女行为”。

在全国委员会支持下,在阿拉木图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举办了实施《防止家庭暴力法》的培训研讨会。2014年,将在阿斯塔纳、阿拉木图、卡拉干达、库斯塔奈和奇姆肯特举行10场类似的法官和检察官培训研讨会,将有125人参与。

8.虽然报告指出有28家危机中心,7家设有收容所,其中20家是在社会服务倡议框架内由国家预算供资的(第64段),但是,这种资助并不规则,而且具有时限,因为采用的是社会服务预算程序。此外,对于向这些中心和收容所中受害者提供的服务,也缺乏法律和行政标准来给予指导。请说明正在采取哪些措施,以确保缔约国定期提供足够的资金,并为遭受暴力侵害的妇女栖身的收容所制定业务标准。此外,请说明是否已采取措施为家庭暴力幸存者设立一条由国家运作的全国热线电话。

现行立法(《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预算法典》第54条)授权由地方预算资助危机中心的活动。因此,有9家危机中心由地方预算直接供资。例如,2012年在阿特劳和2013年在乌拉尔开设的危机中心根据社会福利机构方案供资,而且根据首长的决定,更名为家庭暴力受害者危机中心。

目前,议会正在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案草案进行修正和增补,以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有关防止家庭暴力的某些立法文书,包括对规范遭受暴力侵害的妇女栖身的收容所的条例和业务标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特殊社会服务法案草案)进行修正和增补。

在哈萨克斯坦运作的26家危机中心中,22家由国家预算供资(包括阿斯塔纳市的1家危机中心由国家预算供资,9家根据社会服务倡议直接供资),4家由国际组织拨款资助。

今年已决定在阿斯塔纳增开一家家庭暴力受害者危机中心,将由市政预算供资。

全国委员会及经济和预算规划部目前正在考虑由现有的社会福利机构预算供资方案直接向危机中心的活动提供资金。

9.考虑到缔约国在欧洲委员会中的特殊地位,请说明缔约国是否在考虑签署和加入《欧洲委员会防止和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和家庭暴力公约》?

2012年6月9日和10日,在巴统(格鲁吉亚)举行的《欧洲委员会防止和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和家庭暴力公约》(《伊斯坦布尔公约》)第二届区域研讨会上,在对哈萨克斯坦正开展的工作进行介绍之后,监测缔约国执行《伊斯坦布尔公约》规定情况的独立专家小组注意到,哈萨克斯坦开展了大量工作来防止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问题:通过《防止家庭暴力法》;设立处理暴力侵害妇女问题的单位(独立国家联合体中唯一这样做的成员国);为家庭暴力受害者设立危机中心和提供服务等措施。

来自哈萨克斯坦的与会者在研讨会上表示了该国批准《伊斯坦布尔公约》的意愿。

在这方面,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办公室下属的妇女事务与家庭和人口政策全国委员会正在计划2014年第一季度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议会下议院的若干议员一起为该国批准和加入《伊斯坦布尔公约》开展筹备工作。

贩运人口和利用妇女卖淫营利

10.委员会收到的信息表明,内政部于2013年1月提出了打击贩运人口法案的修正案。请提供有关这项法案草稿的资料,并说明其试图对法律作出哪些更改,这些更改将对因贩运人口行为而受伤害的妇女产生什么影响。根据委员会早先的结论意见(CEDAW/C/KAZ/CO/2,第17和18段),请说明打击贩运人口努力的时间框架以及给予重视的程度。

2013年6月4日,国家元首签署了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有关防止贩运人口的某些立法文书进行修正和增补的法案,该法案于2013年7月21日生效。

目标是改善有关贩运人口的国内立法,以反映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批准的国际文书的规定。该法案对四部法典进行了修正。

《刑法典》对强迫他人拉客或从事非商业性剥削,以及违反有关未成年人的劳动立法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违规法典》处罚以下行为:雇主违反有关未成年人的劳动立法;保健专业人员未履行义务向内政机构报告最近因伤口、受伤或非法堕胎接受治疗的人员情况;以及自然人或法人故意提供卖淫或拉皮条场所。

《劳动法》限制与之前因贩运未成年人而被定罪的人签订劳动合同。

《刑事诉讼法典》的众多条款对贩运人口;让未成年人卖淫;贩运未成年人;引诱卖淫;和组建或维持卖淫或拉皮条场所等罪行处以更严厉的处罚。

哈萨克斯坦高度重视打击贩运人口行为。国家元首在其向哈萨克斯坦人民发表的讲话中指示,应通过对侵害妇女和儿童的罪行,包括贩运妇女和儿童行为处以更严厉的处罚来改善立法。

11.报告指出,根据外国国民在缔约国合法地位的总统令的修正案规定,如果外国公民被认定是贩运人口行为的受害者,现在保证能获得临时居住权(第225段)。请说明临时居住的期限以及通过这项总统令以来受益的外国妇女人数。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国家立法对保护贩运人口受害者作了规定。

根据有关国家保护刑事诉讼参与人的法案及《刑事诉讼法典》第12章(确保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安全)的规定,如贩运人口相关罪行的受害者以及使这类罪行能够被防止或被查出的人真有危险,将再次遭受暴力或刑法所禁止的其他行为的侵害,则应向其提供国家保护,包括在提起刑事诉讼前提供保护。

根据上述法案,2012年,该国拨款2 800万坚戈,包括用于保护贩运人口受害者的100万坚戈。向25人提供了援助(21名哈萨克斯坦公民和4名外国国民)。2011年,向21人提供援助,包括3名外国国民,而2010年,向20人提供援助,包括5名外国国民。

受害者可暂住在租来的房子里,居住时间为一天至一年,根据需要而定。

还向他们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区、食物、衣物、人身保护和特别保护装置。

《行政违规法典》第56条所指的外国受害者可居住在哈萨克斯坦,直至法院就相关刑事案件作出裁定为止。

外交部有特殊预算拨款,允许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外交代表援助在海外受贩运人口相关犯罪和其他犯罪侵害的哈萨克斯坦公民及遇到紧急事件的哈萨克斯坦公民。国家预算每年为此拨款约1 200万坚戈。

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

12.报告指出,妇女在立法机构(下院、地方代表机构和州政府)中的代表、担任决策职位以及高级别公务员和司法职位的人数依然不足(第25至30段)请说明已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实现《2006-2016年性别平等战略》所规定妇女在所有决策机构任职人数达到30%的目标以及执行期间所面临的挑战(第30段)。

每年,妇女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获得越来越多的公众认可且在公职方面越来越优秀。在2012年议会下议院选举中,24.3%的当选议员是女性,高于欧安组织的平均数。现在,在更换即将离任的议员后,最高立法机构的女议员比例升至25.2%。

在最近举行的地方代表机构补选中,24.6%的当选代表是女性(2012年为18%)。

在2013年8月5日至8日举行的各大城市和农村地区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定居点和村庄(不属于农村地区)行政负责人选举中,280名女性当选为行政负责人,增加了32名。

与2011年相比,更多女性担任决策职务:6名执行秘书;6名副部长;和8名副州长。女性占政治公务员的10%,占A组的15%。A组储备人员有940人组成,其中148名女性(占16%),女性占B组的54.9%。

越来越多的女性在行政和司法权力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

除上述妇女外,还有1名总统顾问、3名部长、2名总理办公厅副主任、大公司负责人、10名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法官和2名州律师协会会长是女性。纳扎尔巴耶夫总统说过:“参与决策的女性代表越多,作出的决策越好。”

应元首的要求,制定了旨在使更多女性参与决策的《2016年之前行动计划》,以提拔工作在社会和国家各种重要活动机构中的最合格妇女到决策一级任职。

该计划要求担任政府政治职务的女性比例至少提高到30%。

总理办公厅和卫生部、教育部、农业部、劳动和社会福利部、经济和预算规划部及司法部目前都实现了这一目标。执政党祖国之光的政治委员会和Soyuz Atameken国家经济委员会中的女性比例分别为30%和50%。女性占媒体高管的36.7%。

13.报告指出,妇女事务与家庭和人口政策全国委员会与执政党(祖国之光)签署了备忘录,进而建立了任命最合格妇女担任领导职务的候选人名册(第179段)。请说明由于该备忘录而获任不同职位的妇女的人数和职位。并请说明现行暂行特别措施的情况,包括旨在提高政治和公共生活领域中和担任决策职务的妇女人数的定额。

在祖国之光国家民主党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办公室下属的妇女事务与家庭和人口政策全国委员会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之后,建立了一份名册,以提高妇女地位。

建立该名册后任命情况如下:3名女部长、2名总理办公厅副主任、7名当选议会议员、1名执行秘书、2名公共机构副主任、3名副州长、2名副部长、2名区行政负责人、2名电视频道负责人、1名高等教育机构负责人、1名欧亚一体化研究所董事以及1名总统管理局部门负责人。

教育

14.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来消除教育领域以定型观念选择科目和课程所造成的横向性别隔离现象(CEDAW/C/KAZ/CO/2,第13段)。此外,请说明农村妇女获得正规和非正规教育,从而确保她们掌握实用识字能力以及获得社区服务、农业咨询服务以及提高技能的情况。请说明一些族裔有害的早婚习俗对这些族裔女孩的辍学率有何影响?在这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果?报告指出,已经成立一个工作组,负责协调对各级教育机构教科书和教学材料进行性别分析(第305段)。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该工作组的工作情况以及依照委员会早先结论意见(CEDAW/C/KAZ/CO/2,第14段)中的建议,消除教科书和教材中所充斥的所有定型观念的进展情况。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在学校课程中列入与年龄相适宜的关于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权利的强制性教育,包括关于负责任性行为的教育。请说明保健和生活技能方案的执行情况(第321段)。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保障国立教育机构提供免费中等教育。中等教育是义务教育。根据《宪法》第30条第4款,国家制定了所有教育机构均需达到的具有约束力的教育标准。

在普通教育机构、中等专科学校和高等教育机构,男女生一起上课,一起参加掌握相关知识所需的所有活动。每年,获得奖学金进入高等教育机构学习的学生绝大部分是女孩。女孩正逐渐进入早先被认为男性专属的领域。例如,独立国家联合体唯一一名飞机女机长在阿斯塔纳航空公司工作。今年,一项国家元首令首次授予一名女性上将军衔。

所有这些实例均表明,该国正在成功地消除教育领域按照陈规定型观念选择科目和课程所造成的横向性别隔离。

在技术、职业和高等教育领域,农村学校招收学生研读对农村生活发展具有社会和经济重要性的专业科目的配额为30%。

应活跃在农工业部门的人士、农村信息和咨询中心及Kazagromarketing股份公司州办事处的直接请求,分别于2012年和2013年上半年为 1 821名和 1 260 名女性提供咨询。

与10 000名活跃在农工业部门的人士签署了协议,根据规定的标准提供个人服务。签署协议者包括 2 138名女性(占21.4 %)。Kazagromarketing股份公司州办事处持续为培训和起草业务计划提供援助,并提供营销等信息。2012年,向524名女性提供此类援助。

持续进行计算机扫盲、起草业务计划及定价和其他信息方面的援助。2012年,提供6 000 次服务,其中456次或7.6%是向女性提供的。

已在阿拉木图市和哈萨克斯坦南部各州开展了有关早婚问题及其对少女和青少年受教育水平的影响的社会学研究。研究结果表明,缺乏法律常识、缺乏信息、家校关系松散及学校无法控制学生的校外生活,仍是少女权利受侵犯的主要原因。

在这方面,哈萨克斯坦各民族大会、司法机构(登记处)、教育和保健机构、家长会联合组织了公共信息和宣传运动,种族和文化中心广泛参与其中,正与宗教领袖开展广泛的活动。今后将继续开展这项工作。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教育和科学部《2011-2015年战略计划》规定,高等教育机构应为13岁以下女孩开设更多有关性别平等问题的项目、方案和选修课程。目前有31家高等教育机构开设37个有关性别问题的选修课程。

与总统办公室下属的国家行政学院一起为媒体工作者和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联合开办特殊性别教育课程。正在对教师进行讲授基于性别的预算编制课程方面的培训。

一个工作小组建议,考虑到国际实务,应在各级教育机构开展研究,以逐渐将性别问题纳入各级教育机构课程的主流。

作为 2012-2016年技能增强计划的一部分,高等教育机构的讲师正在讲授增强性别教育技能的课程。此外,高等教育机构的教授和行政工作人员正在参加暑期班和培训研讨会,并参与有关性别平等问题的拨款资助项目。

哈萨克斯坦目前有67家青年保健中心提供综合医疗、心理、社会和法律服务,以及为社会影响大的疾病和危险行为提供治疗。

家庭保健中心在全国各州提供治疗和社会与心理援助,已为宣传和教育活动提供了 2 060个社会工作者岗位和462个心理学者岗位。社会工作者岗位到职率达 94.5%,心理学者岗位到职率达89%。

为了保护和发展传统家庭价值观,全国委员会设立了Otbasym国家家庭价值观中心。与个别教育机构合作,处理青年男女性权利和青年人负责任性行为等问题。

学校必修课程《自我认识》和《健康学》讲授生殖健康问题、生活技能和负责任性行为。

在开发署支持下开展了研究,研究结果将用于发展青年性教育。

就业

15.报告指出,妇女的工资为男子的66%,原因是妇女集中在薪酬较低的就业部门工作(第353段)。报告还指出,缔约国已开始执行一项方案,旨在到2015年底前将教职员工平均薪酬提高到私营部门的薪酬水平,从而提高教师职业的威信(第354段)。请说明为消除男女工资差异以及处理男女在就业方面的职业隔离现象所采取的所有各类措施。另请说明已经采取哪些措施来增加妇女在非传统而且薪酬较高就业领域的就业人数(第22段)。

女性的工资水平持续提高。2010年女性的工资为男子的66%,2011年和2012年分别为68%和69.6%。应当注意到,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女性享有和男性同样的工作权利,活跃在所有经济活动领域。

女性分别占农业和服务部门所有工人的四分之一和64%。换言之,大部分女性仍在薪酬较低的部门就业。

不过,在工业和建筑业(薪酬最高的经济部门)就业的女性人数显著增加。例如,在2012年的两个季度,在这些部门就业的女性人数为479 100人,今年同一期间,为522 100人。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一半以上是女性(56%)。

2011年,在学院和职业学校提供在职培训的人,加薪幅度为该职位基本工资的100%,学前教育机构和普通教育机构的教师的加薪幅度为该职位基本工资的10%至50%。

2012年,普通教育机构教师的加薪幅度为该职位基本工资的30%至100%(取决于所属类别)。

正在进行中的“2020年就业路线图”方案优先招收生活在农村地区的女性。今年年初以来,此方案参与者中有21.4%(9 000人)自营职业、4.5%(1 900 人)尚未就业、210人在私营部门就业。

为使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更具竞争力,正在通过物质奖励,鼓励一些女性进入有前途的生产部门,并向她们提供参加免费技能提升课程和获得职业培训及进修的机会。

在培训结束后,帮助她们找到永久或临时工作。向对创业感兴趣的女性,包括想在农村地区创办或扩大业务的女性提供小额信贷。

今年有6 200名女性在该方案下接受了职业培训。在这些人中,5 000人完成了培训,其中过半数(2 700人)找到永久工作。向2 500名女性提供了小额贷款。

此外,该方案还提供补助,以鼓励年轻家庭搬到工作所在地居住。国家向她们分配出租房,她们可以选择购买。国家已向1 200名女性提供此项支助。

女性参与“2020年就业路线图”活动,使得更多女性能够就业,正提高女性的工资和福利水平,其中包括生活在农村地区的女性。

16.请提供数据,说明在公营和私营部门工作、需要照料儿童以及残疾子女和家庭成员而利用《劳动法》第85条规定的灵活工作安排的妇女百分比(第345段)。报告指出,《退休金法》规定,男子退休年龄为63岁,妇女退休年龄为58岁(第357段)。请解释如何计划实现男女同等退休年龄,并说明制定现行计划时设想如何保护妇女避免老年贫困现象,同时在工作时期不给她们造成不公平的负担。

根据《劳动法》第85条,4.1%需要照料子女的妇女在国家部门工作(非全时工作),2.4%在私营部门工作。在有残疾子女和其他残疾家庭成员的妇女当中,4.8%在国家部门从事非全时工作,3.1%在私营部门工作。

在哈萨克斯坦正在进行的立法现代化方面,2013年6月21日通过《退休金法》(下文简称“该法”),该法规定男女统一(同等)退休年龄。

该法规定,妇女退休年龄将从58岁延长至63岁,将与男性退休年龄相同。

将在2018至2027年逐渐延长妇女退休年龄,即在这十年里每年延长六个月。

统一退休年龄,并不是为了节省预算资源,而是为了延长妇女参与累计退休金计划的时间和增加应领退休金。

该法保留提前退休妇女的现有福利,条件是她们在1998年1月1日之前开始工作且符合以下条件:

-有五个或五个以上子女且将他们抚养至8岁的妇女,年满53岁;

-已工作至少20年且在塞米巴拉金斯克核试验场辐射风险极高和最高地区至少生活5年的妇女,年满45岁。

计算应计退休金服务期限仍要考虑因照料子女而不工作的母亲所花费的时间,但仅到每名子女满3岁为止(最长为12年)。

累计退休金计划参与者,凡是累计了足够工龄,如已享有退休年金,则仍保留其在50岁时获得的退休金权利。

在延长妇女退休年龄方面,国家已通过额外措施来促进就业,包括中年妇女的就业。

这将使国家可以执行“2020年就业路线图”,以推动生产性就业和提高收入水平。该路线图将女性归为获得优先援助的目标人口群体。

为了抵消逐渐延长妇女退休年龄相关的风险,一项政府令批准了“50+倡议”,这是一项旨在推动50岁以上人口就业的综合计划。该计划包括为这些人口安排正在执行国家和州级方案所创造的工作职位的措施。

正在考虑采取一些措施来扩大妇女的工作、电子通勤和在家工作的范围并培养女性创业精神。

延长退休年龄至63岁将使参与累计计划的时间延长五年,从而增加应领退休金。为了保护55岁以上的工作者,已对《劳动法》作了大量修订。例如,《劳动法》禁止劳动部门的空缺通知包含歧视性要求。不得终止55岁以上工作者的劳动合同(委员会决定的除外)。

参与退休金计划,对于确保安度晚年必不可少,因此要特别注意扩大累计退休金计划的覆盖范围。

在退休金计划现代化第二阶段,为了确保退休金缴款不中断和增加应领退休金,自2014年1月1日开始,国家将为请假照料子女的妇女提供额外的强制性退休金缴款补助。

保健

17.请提供详细资料和数据,说明青少年怀孕、堕胎和孕产妇死亡率/发病率状况和趋势,包括正在采取哪些措施应对青少年(15至19岁)和残疾妇女、尤其是农村这些人员在计划生育服务方面未得到满足的要求。请说明现有哪些措施来预防艾滋病毒的母婴传播,并说明现已采取哪些措施,处理针对感染艾滋病毒妇女的污名、歧视和暴力。请就妇女性传播疾病高患病率以及妇女获得对这种疾病可负担得起的治疗机会发表评论。请说明如果患者不透露性传染疾病的可能病源,或不同意接受对这种疾病的长期后续医疗措施,是否会根据《行政违规法》给予起诉。

哈萨克斯坦的国家政策具有关注社会的特点,关注社会是保护和加强母亲和儿童的重要元素。

2011-2015年Salamatty哈萨克斯坦国家方案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制定和采取有效做法来改善生殖健康以符合国际标准。这些做法包括建立有效的系统,以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并确保安全孕产和青少年与年轻人的安全性行为。这些做法还包括提供计划生育指导和对各级医疗人员进行初级保健、计划生育咨询和妇女健康方面的培训。

教育部2012年12月25日第881号法令制定并批准了旨在改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公民生殖健康的路线图和在初级保健方面对育龄妇女进行调查的渐进步骤。

根据该路线图,正在对医生和中层医务人员进行保护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和产前护理方面的培训,正在对35名经过认证的州级协调员进行培训。

哈萨克斯坦近70%的育龄妇女采取避孕措施。向所有患有怀孕禁忌症的非生殖器官疾病的女性,包括在肿瘤、肺结核、吸毒和精神病诊所登记的女性提供有效的避孕手段。

此外,一种降低堕胎和少女怀孕数量的方法,是向青少年和青年提供保密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服务。

在国家预算的资助下,在初级保健诊所增设了护士、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学家岗位。现有2 000多名社会工作者和550 名心理学家在初级保健诊所工作。

城乡地区的所有残疾人(残疾女性)都能够获得规定数量的免费医疗。

为了提高向残疾人提供的医疗质量、加强社会支持及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卫生部与劳动和社会福利部正在合作解决疾病治疗和残疾问题。

自2011年以来,作为政府社会服务倡议的一部分,已在各州实施了保护母幼健康的项目:有关避孕和艾滋病/艾滋病毒的热线电话咨询、家庭健康、保护残疾女性健康、“家无所不能”、“Ana men bala”和提供安全孕产方面的咨询。

这些项目处理的是宣传需求、改善残疾妇女获得生殖健康服务、计划生育、增强人们对健康的共同责任感、改善父母和保健工作者在照料残疾人及其社会适应性和自助方面的技能。

由于这些措施,情况发生了显著的积极变化:出生率上升了25%;堕胎减少了七分之二,孕产妇死亡率减少了七分之五。

正在采取措施预防艾滋病毒母婴传播。为了预防艾滋病毒抗体阳性母亲到胎儿的艾滋病毒感染子宫内传播,使用了抗逆转录病毒药物。

在2013年的九个月内,哈萨克斯坦艾滋病毒抗体阳性母亲生育了162名婴儿。向143名女性(88.3%)提供全程抗逆转录病毒治疗,2012年为91.8%。

在162名新生儿中,有157名活产,其中154名或98.7%接受了抗逆转录病毒治疗。去年同期,98.7%接受了抗逆转录病毒治疗。

因为早期进行抗逆转录病毒治疗可以防止艾滋病毒的母婴传播,所以,2011年11月3日第1280号政府决定所通过的具有临床和流行病学艾滋病毒感染症状患者体检规则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必须对所有孕妇进行艾滋病毒检测:登记时和怀孕28周至30周(第二次检测);妊娠终止;到妇产医院诊治但无法提供第二次艾滋病毒感染检测结果或分娩三周前接受过一次检测;分娩时不知道孕妇艾滋病毒状况;分娩三周前接受过一次艾滋病毒感染检测;及孕妇接生时无产前记录。

此外,为了防止艾滋病毒母婴传播,每年定期对产科医生/妇科医生进行检测。今年,在符合资格的 2 984 人中,对2 609人(87.4%)进行了检测,而2012年上半年为85.2%。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公共卫生和保健系统的法典(以下简称“该法典”)规定,国家提供艾滋病毒/艾滋病预防、诊断和治疗方面的保障,也规定了不透露病源或不同意接受医治和预防的女性要承担的责任。

该法典含有一些有关艾滋病毒抗体阳性者或艾滋病患者的社会保护的法律规定:

1.艾滋病毒抗体阳性或患有艾滋病的儿童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接受教育;

2.不得解雇艾滋病毒抗体阳性者或艾滋病患者,不得禁止他们参加招聘、入读学前教育机构或其他教育机构,不得侵犯他们的其他权利和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其亲属的住房或其他权利。

3.任何人,如因医务人员或消费者服务提供方未正确履行其职责而导致艾滋病毒抗体呈阳性,有权就对其生命和健康造成的损害获得赔偿。

统计数据显示性传播疾病(性病)呈减少趋势。自2007年以来,所有性病感染,包括梅毒、淋病和衣原体记录有所减少。

梅毒从2007年的每100 000名居民有45.9例减至2012年的36.4例。淋病也呈同一趋势,从2007年的每100 000名居民有48例减至2012年的 30.8 例。2007至2012年间,衣原体和滴虫的减少幅度更加显著:分别从每100 000名居民有37.4例和139.2例减至 24.2例和70.1例。

所有育龄妇女都必须进行性传播感染检测,所有孕妇都必须进行筛查。

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典》进行修正和增补的法案规定,将性病传染给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明知自己感染性病而将性病传染给两人或两人以上或已知其未成年的一名未成年人的,应处予每月基本工资 500倍至 1 000倍的罚款,或剥夺自由两年以下。

监狱中的妇女

18.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防止和调查在押妇女遭受执法人员套头蒙脸和电击等体罚的指控。请解释已采取哪些措施处理妇女缺乏适当监狱(集居地)的现象,让女囚犯不再远离家人和朋友。

目前所有教养机构都在努力防止监狱内性暴力,包括监狱工作人员犯下的性暴力。

在这方面,感化机构内的妇女——在下令采取预防性羁押措施时和剥夺自由的裁决取得法律效力后——应根据安全制度对其进行关押,且在离家人近的地方服刑,而且允许其家人通过电话或探访定期保持联系。

满足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特殊需求,在女性集居地提供儿童房(节假日庆祝活动、实际安排、餐饮等)。

在感化系统内采取步骤,防止工作人员的性引诱。主管人员努力确保男女得到尊重。

为了在刑法系统机构的所有部门落实秘密申诉机制,安放了申诉箱并将申诉箱提交给公共监督委员会、祖国之光人民民主党的各州分支机构、检察院部门等,由这些机构的代表收集申诉内容。与刑法系统各机构打交道的内政部委员会和所有国内委员会都设有安全的电话线路和互联网网站。

每一起侵犯公民宪法权利和自由的事件,都被视为紧急事件,而且对这种侵犯行为负有责任的官员会受到严厉处罚。

目前关押女囚犯的集居地遍布哈萨克斯坦全国。之前,哈萨克斯坦南部有四家女囚集居地,哈萨克斯坦东部有两家、中部有一家。2010年在哈萨克斯坦西部阿特劳市及2011年在哈萨克斯坦北部彼得罗巴甫尔市设立了集居地。

婚姻和家庭生活

19.为提高离婚母亲争取确保前夫提供赡养费所提出申请的成功率而采取的措施产生了多大效力,请予说明。并请说明在养育子女方面未得到前配偶支持的单身母亲目前的法律状况和实际状况,以及为处理这种情况所采取的任何措施。

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在其2012年12月14日向哈萨克斯坦人民发表的题为“哈萨克斯坦2050年战略:国家的新政治路线”讲话中指出,离婚时,“父亲有支付赡养费的义务。国家应支持单身母亲并对不支付赡养费的行为实施更严厉的处罚”。

目前,索取赡养费是一个大问题。2012年,法院法警发出近180 000份此类执行令,只有 75 000份得到债务人的执行。其余100 000多份未索回资金。

执行有关支付赡养费的法院命令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二:一是债务人缺少收入和贫困,二是对债务人隐瞒其实际收入调查不足。在这种情况下,赡养子女的一方家长的权利受到侵犯,子女得不到所需的物质支持,也被剥夺了和谐和全面发育及成长的机会。所有这些造成了具有社会脆弱性的社会阶层的关系日益紧张。

祖国之光人民民主党下属的共和国反腐败社会理事会2013年5月31日决议第4条第3款建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应对现有的索取赡养费制度进行审查,且推出国家保障制度,向被家长拖欠赡养费的儿童提供物质支持。

为了处理这些问题,已起草了立法,以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某些立法文书进行修正和增补,从而改善执法过程。为了加重不支付赡养费和不遵循法院裁决所负的责任,建议应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第136条进行修订,处以剥夺自由两年以下的处罚(目前无此处罚)。

此外,建议《行政违规法典》第524条应将对个人所处以的罚款提高至20个月的基本工资(目前是10个月)。

然而,加重不支付赡养费所负的责任,不足以在根本上改善相关法院裁决的执行情况。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全国委员会正在与所有相关公共机构密切合作,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利和合法权益。全国委员会会议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讨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检察长作了一份有关赡养费问题的进度报告,并提出适当的建议。

今年,检察长采取了某些措施确保妇女和儿童得到保护。2 725多名儿童的权利得到维护,6亿坚戈的债务已偿清,使38 000名儿童受益。检察长采取行动解决有关支付赡养费的法院裁决的执行问题。

通过金雕基地暂时禁止共1 309名赡养费拖欠人离开哈萨克斯坦,并没收了412名债务人的财产。

正在开展一项大规模的公众运动,媒体正在发布以家长不支付赡养费为主题的材料(发表了103篇文章),展示了36个广告牌和横幅。

在地方行政机构的帮助下,为347名赡养费拖欠人找到工作。共5 747人在就业机构登记,113名债务人承担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