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毛里塔尼亚第二次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

总体背景

1.请提供资料说明缔约国编写和通过报告的程序, 说明各部和其他行为体是否参与了编写,并提供资料介绍为起草提交联合国人权机构的报告草稿而成立的部际委员会。

2.请提供资料说明,已采取哪些行动确保向难民妇女,特别是向来自马里的难民妇女提供基本服务,并说明在这方面得到的国际援助。还请说明国家庇护法的通过情况。此外,请提供资料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毛里塔尼亚境内流离失所妇女和回返的毛里塔尼亚妇女有机会获得土地、保健、教育、水、粮食、住房和创收项目。

奴隶制

3.请提供资料说明,已采取及设想采取哪些措施彻底消除一切形式的奴隶制,特别是消除妇女和女孩被奴役从事佣工的情况,使受害者摆脱奴役并为其提供心理社会恢复和重返社会措施。请特别提供资料说明,已采取及设想采取哪些措施提高人们对蓄奴行为的犯罪性质的认识,有效执行将奴隶制定为刑事罪的法律规定,并大力加强对蓄奴罪的法律制裁(目前的制裁是两年监禁)。另外还请说明通过当代形式奴隶制包括其因果问题特别报告员2009年所提建议执行路线图的时间框架,以及在这方面采取的任何步骤。

宪法、立法和体制框架

4.请提供资料说明,缔约国是否存在不同的法律制度,即国内法、伊斯兰法和习惯法,如果是,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步骤将这些法系与《公约》各项规定协调统一。还请说明已采取及设想采取哪些措施废除国家立法中的歧视性规定,包括《人身法》和《刑法》中的歧视性规定,并撤销《义务与合同法》中关于两名妇女的证词相当于一名男子的证词的规定。还请说明缔约国是否设想根据《公约》第一和第二条,在《宪法》或其他适当立法中界定并禁止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直接或间接歧视。

《公约》的能见度

5.请提供资料说明,已采取哪些步骤将《公约》各项规定的内容及主要概念和原则纳入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以及警察和其他执法官员的培训课程。还请提供资料说明,考虑到妇女文盲率很高,设想采取哪些举措传播《公约》。

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构

6.请说明缔约国是否设想建立一个具体的性别平等部或加强妇女权能部,或加强重点处理这方面问题的结构。还请提供资料说明最后确定和通过国家性别平等政策草案的时间框架,以及将性别平等政策纳入其他政策和国家战略的措施。还请说明在制定专用系统用以收集和分析与《公约》所有领域相关的性别分类数据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

诉诸法律的机会

7.请提供资料说明是否存在宗教或习惯司法机制,如果是,请说明这些机制的运作情况及其与正式司法系统的的关系。请说明缔约国是否考虑进行司法改革,以确保妇女切实有效地获得诉诸法院和法庭的机会,并消除暴力侵害妇女行为不受惩罚的现象。还请提供资料说明,已采取或设想采取哪些措施为有困难的妇女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陈规定型观念和有害做法

8.请按照委员会在上一次结论意见(CEDAW/C/MRT/CO/1)中提出的建议,说明已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制定综合战略,以改变社会和文化形态,消除基于性别的陈规定型观念和有害做法,例如童婚、残割女性生殖器、一夫多妻制和强迫填食。请提供资料说明,已采取哪些步骤在这方面开展教育、提高认识并将这类做法明确定为刑事罪。还请提供资料说明,已采取哪些步骤消除对非阿拉伯裔妇女的种族歧视。

暴力侵害妇女行为

9.报告中提到已采取各种措施打击针对妇女的性别暴力,包括制定打击性别暴力的国家战略(第57和58段)。请说明这些措施产生的影响,以及按照委员会在上一次结论意见(CEDAW/C/MRT/CO/1)中提出的建议制定一项打击一切形式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全面战略的时间框架。此外还请提供资料说明,已采取及设想采取哪些措施,对关于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联合研究所作的定论和提出的建议采取后续行动。还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鼓励受暴力侵害的妇女举报暴力行为,确保对行为人进行起诉,为受害者提供补救和康复措施,包括心理辅助,并为警察、律师、保健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司法机构以及广大公众提供能力建设和提高认识方案。

10.报告中表示,缔约国正在计划通过一项关于暴力侵害妇女身体行为的法律(第126段)。请提供资料说明关于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现有法律规定,包括《刑法》第12条的执行情况。还请说明缔约国是否设想通过一项关于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全面法律,其中除其他外对下列行为予以界定、禁止并规定适当制裁:强奸;家庭暴力,包括婚内强奸;性骚扰;与强迫填食有关的身心暴力;残割女性生殖器。还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将通奸定为刑事罪的法律规定不被用来恐吓强奸受害妇女和对其进行刑事定罪,以及设想采取哪些措施释放以这类罪名被监禁的妇女。

11.请提供详细资料说明:是否已有将残割女性生殖器定为刑事罪的法律规定,例如《刑法》和关于儿童司法保护的第2005-015号法是否含有这些规定;将残割女性生殖器定为刑事罪的法律草案的通过情况和时间框架;已采取及设想采取哪些措施有效执行消除残割女性生殖器行为的国家战略并监测执行情况。

贩运人口和利用妇女卖淫营利

12.请说明缔约国是否设想进行一项研究,以调查贩运人口的范围、程度和起因。请提供资料说明关于贩运人口和禁止强迫劳动的法律草案的状况和内容,并说明禁止卖淫的法律规定、其适用情况及其对卖淫妇女的影响。

参与决策和国际一级代表权

13.请提供资料说明,设想采取哪些措施增加民选和任命机构中的妇女人数,特别是在参议院(目前只有14%的参议员为女性)、宪法法院(无女性)和政府(11%的部长为女性)以及地方一级(2%的市长为女性)任职的妇女人数,并实现妇女在政治和公共生活中的平等代表权,包括根据《公约》第四条第1款和委员会关于暂行特别措施的第25号一般性建议通过暂行特别措施。

国籍

14.请说明已采取或设想采取哪些措施,撤销《刑法》和关于国籍的第61-112号法案中有关儿童承继国籍和外国妻子取得毛里塔尼亚国籍的歧视性法律规定。

教育

15.请提供资料说明,已采取或设想采取哪些进一步措施,大力提高妇女识字率,降低因贫穷、童婚和早孕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女孩辍学率,消除女孩获得教育所面临的经济、社会和文化障碍,特别是非阿拉伯裔女孩面临的障碍,并消除教科书、课程和教师培训中对男女角色和责任的陈规定型态度。

就业

16.报告中说明,劳动法要求雇主支付雇员及其家庭成员的医疗保健费用,并在雇员患病时支付每日病假福利(第98段)。请提供资料说明如何保护非正规部门就业妇女,为她们提供或设想提供哪些类型的法律、社会和其他方面的服务,在学术和职业教育领域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妇女能够进入私营和公共部门。还请提供数据说明男女工资差距、公共和私营部门就业妇女在职业上的隔离以及担任决策职务的妇女情况。

保健

17.请说明国家预算分配给保健部门的百分比。还请说明设想采取哪些具体措施,进一步解决一直居高的孕产妇死亡率、大量膀胱阴道瘘病例、缺乏获得基本保健服务包括产科护理的机会以及非阿拉伯裔妇女在获得保健服务方面面临的社会和经济障碍等问题。请特别说明设想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有效执行旨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致力于儿童生存:重申承诺”倡议并监测执行情况,更多地提供“产科一揽子计划”,以确保获得产科服务,并最后确定青年保健和生殖保健战略草案。请提供资料说明,设想采取哪些措施更多地提供关于性健康和生殖健康与权利的全面教育以及计划生育服务,并增加获得这些教育和服务的机会,还请说明避孕药具使用率。请提供资料说明 2011-2015年防治爱滋病毒/爱滋病国家战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影响,以及采取了哪些措施增加妇女关于预防爱滋病毒/爱滋病的知识。还请说明人工流产是否合法。

农村妇女

18.报告中提到2009-2012年促进农村妇女发展和提高其地位的行动计划(第107段)。请提供资料说明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影响,以及设想采取哪些进一步措施,确保农村妇女享有获得基本服务的平等机会。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增加妇女获得土地的机会,包括取消必须获得第三人准许才能进行土地交易的要求,以及让妇女了解获得土地的程序。还请说明缔约国是否打算审查小额信贷政策,以确保在经济上解放妇女、提高生产力、加强妇女的经济活动并促进妇女创业。

弱势妇女群体

19.请提供资料说明,设想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弱势妇女群体,包括难民妇女、境内流离失所妇女、曾为奴隶的妇女和奴隶的女性后代、非阿拉伯裔妇女、老年妇女以及残疾妇女能够有效获得保健、教育、水、粮食、住房和创收项目。

婚姻和家庭关系

20.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加快婚姻和家庭关系法律改革,撤销所有歧视性法律规定,包括涉及下列问题的规定:一夫多妻制和弃妻;不满18岁女孩经法官同意可以结婚;继承权;夫妻以夫为主;被视为未成年人的女性的法律地位。

保留、《公约任择议定书》以及《公约》第二十条第1款修正案

21.请说明缔约国是否设想撤销其对《公约》的一般性保留,如果是,请提供撤销保留的时间框架。还请说明,在批准《公约任择议定书 》和接受《公约》第二十条第1款修正案方面已取得哪些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