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 EDAW/C/MUS/Q/6-7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 公约

Distr.: General

7 March 2011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消除对妇女歧视 委员会

第五十届会议

2011年10月3日至21日

与审议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

会前工作组审议了毛里求斯第六和第七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MAR/6-7和Corr.1)。

综述

1. 缔约国第六和第七次合并定期报告第6段描述了起草本报告的过程,其中包括有关利益攸关方的参与情况。请提供详细资料说明这方面与非政府组织,特别是妇女组织进行磋商的性质与程度。并请解释是否报告已获政府通过并提交议会。

宪法、立法和体制框架

2. 请说明是否按照委员会先前结论性意见(CEDAW/C/MAR/CO/5)第11段的建议,将《公约》所有条款纳入国家法律。鉴于缔约国的二元法律制度要求将公约的纳入能使其完全适用于国内法律制度,请说明是否现已对《2001年工作队报告》所列的所有法律(缔约国报告第156f段)进行了修订以废除歧视性条款。并还请解释,《公约》所规定的所有非歧视和性别平等的条款现已都可在毛里求斯法庭强制执行,如果是,请举例实施此类条款的法庭裁决。

3. 请阐述是否按照委员会先前结论性意见第11条所建议的那样,将《公约》及相关的国内立法成为法官、律师及检察官的法律教育与培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方面,请解释除了旨在加强国家性别机制及其政策实施机构高级官员的能力的培训员人权文书方案的培训之外,缔约国为在司法部加强《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所规定的妇女权利的知识方面已采取了哪些步骤或者打算采取哪些步骤。

4. 委员会在其先前结论性意见的第12段内关注《宪法》有关个人地位法的第16(4)(c)节豁免有关收养、婚姻、离婚、埋葬及死亡时的财产继承的歧视禁止。鉴于有资料表明与穆斯林社区达成共识存在种种困难,而且毛里求斯共和国法律与伊斯兰教法之间难以调和(缔约国报告第137-141段),请提供最近资料说明,已按委员会先前结论性意见第13段,根据《公约》第2(a)条和16条,采取何种措施或者计划采取何种措施从《宪法》反歧视条款内废除个人地位法的豁免。

5. 请说明2008年由议会通过的《平等机会法》是否生效,并阐述其有关男女平等权利的条款。采取了何种措施在公众中提高有关该法的认识?现有何种机制协调与监督该法的实施?

6. 报告第157段内论述了在缔约国审查法律援助制度的前提下所开展的各种活动。请提供最近有关审查《法律援助法》的情况,并解释新的条款如何旨在加强妇女诉诸司法。

7. 鉴于妇女权利、儿童发展和家庭福利部的广泛职权,包括《2008年全国性别政策框架》方面的职权,请提供资料说明在以往4年内为促进性别平等,为该部委调拨人力与财力资源的情况,以及于2008年7月重新定为性别股的妇女股的工作人员人数。还请解释《全国性别政策框架》内提到的各个部委及其他实体在制定其各自性别政策方面的重大成就(缔约国报告第151和163至165段),并提供各个部委建立性别问题联络中心的最近情况(第159段)。

《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的能见度

8. 除了报告第12段和第13段内关于制订和分发有关《公约》条款的信息小册子的资料外,还请提供资料说明,缔约国为确保将《公约》作为法律基础制定各种措施以期杜绝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在缔约国内实现性别平等,及促进妇女认识与了解《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赋予其的权利,如何宣传委员会的一般性建议以及《任择议定书》所规定的通信与查询程序。

暂行特别措施

9. 鉴于报告第23至29段内所表明的缔约国有关暂行特别措施的立场,请阐述如何努力加速在《公约》所涉所有领域内实现妇女与男子的实质性平等。

10. 请提供资料说明,是否如委员会先前结论性意见第15段所建议的那样,《平等机会法》根据《公约》第4条第1款和委员会一般性建议第25号(2004)为实施暂行特别措施规定了法律基础,特别在妇女参与决策、获得教育和获得经济机遇方面规定了法律基础。

成见与有害传统做法

11. 报告提到缔约国已进行若干努力消除普遍存在的有关男女在家庭、社区和整个社会中的作用的性别成见(缔约国报告第32至37段和第194段)。考虑到委员会先前的结论性意见(CEDAW/C/MAR/CO/5,第17段),请提供资料说明监督所采取措施的影响的情况,特别说明媒体在实现性别平等加速结构变革中,在提倡男女在家庭中的共有责任以及在劳动市场实现男女平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暴力侵害妇女

12. 请解释是否家庭暴力被列为刑事罪并可当然予以检控?请提供以往4年来,以年龄分类的侵害妇女的家庭暴力举报案的数字,检控肇事者及对他们实施判刑的数据,如果有的话,还请提供被其丈夫、密友或前夫杀害的妇女的数据。报告第145段内所提到的有关家庭暴力的性质与程度研究的调查结果是什么,有关家庭支助办公室和庇护所为弃妇所提供的现有服务与照料的审计报告的调查结果是什么?为更好地向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服务,加强实施《禁止家庭暴力法》而于2007年修订的该项法律是否已经生效(缔约国报告第130至132段)?

13. 请提供资料说明全国禁止家庭暴力委员会为实现报告第46段内所描述的主要目的所采取的具体措施。还请提供详细资料说明实施《打击家庭暴力国家行动计划》的情况以及所取得的结果(缔约国报告第41、47和206段)。请提供资料说明,根据委员会先前结论性意见第19段的要求,为确保解决所有形式暴力侵犯妇女而采取的措施行之有效,包括为及时保护暴力妇女受害者发布保护令而建立的评估机制的情况。

14. 委员会在先前结论性意见第19段内请缔约国颁发将婚内强奸以罪论处的立法,并以无配偶同意为依据界定此类强奸。请说明《性犯罪法案》是否据此界定婚内强奸并将其以罪论处(缔约国报告第144段)。这一新立法何时将生效?

贩运人口和利用卖淫营利

15. 请解释2009年《打击贩卖人口法》规定了哪些旨在保护和援助贩运人口妇女受害者的措施,并请提供人口贩运者与卖淫剥削者的起诉和定罪人数统计数据。向贩运人口的妇女与女孩受害者提供了何种支助,多少从事商业性行为的妇女得益于所谓的“蝶蛹”项目(缔约国报告第248至252段)?

16. 提供资料说明,根据委员会先前结论性意见第21段的建议,为解决旅游业和卖淫之间联系而采取的措施,包括卖淫需求情况。

政治参与与决策

17. 报告第263段指出,妇女在政治领域代表仍不足。缔约国为增进妇女在国民大会与城乡理事会中的代表性,已根据《公约》第4条第1款和《性别歧视法》第9节,采取了何种措施,包括已采取了何种暂行特别措施?

18. 请提供资料说明,按照委员会先前结论性意见第23段的建议,已采取何种措施加强妇女在国际一级和在私营部门决策层次的参与。

教育

19. 委员会在先前结论性意见第24段内关注妇女的文盲率高,并关注城乡妇女之间文盲率的差异。请提供按性别分类的城乡地区妇女文盲率的数据。并还请阐述《成年扫盲方案》的结果(缔约国报告第67段)。

20. 报告第298-303段所提供的数据表明妇女参与职业与技术培训课程渐增。然而,缔约国在报告第303段内承认女孩往往在职业前,职业与技术等方面培训代表不足。请提供资料说明妇女参加高等技校所提供的全日制职业培训方案规定的最后考试的情况。

就业

21. 请提供资料说明《失业妇女特别方案》的影响(缔约国报告第73段)和缔约国为确保男女在劳动市场中享有真正平等机遇而采取的进一步措施?

22. 请提供以性别分类的各种部门与职业类别酬报情况的统计资料。除了有关工作分类/称谓已经逐渐呈现中性化的信息之外(缔约国报告第35段),按照委员会先前结论性意见第27段的建议,还采取了何种措施缩小和弥合男女之间的工资差距,和消除纵向与横向方面的职业分隔。还请解释是否《2008年就业权利法》包含了同工同酬原则。

23. 委员会在先前结论性意见第28段内对全国人权委员会性别歧视问题司执行劳动法不力表示关注。鉴于报告第84段所作的解释,请提供资料说明检察长所提到的不遵守《性别歧视法》案例的数目。还请提供资料说明在工作场所实施禁止性骚扰的情况,包括由性别歧视司和劳工监督局收到的指控妇女在工作场所受到性骚扰的投诉数量,还请提供资料说明采取了什么措施提高妇女认识《就业权利法》所规定的她们应享有的权利。

24. 尽管缔约国重申“鉴于该国的移徙工人数量,政府需要足够的资源来确保雇主执行各项条例。”(缔约国报告第121段),但报告对缔约国内的移徙妇女工人的情况只字未提。请提供详细资料说明她们融入与参与劳动市场的情况。

保健

25. 请提供详细资料说明为提高对生育保健和生育计划的认识而采取的措施以及其结果(缔约国报告第88至89段)。还请阐述是否定期在学校里进行提高认识的课程,缔约国是否考虑将生育与性健康和权利教育纳入学校的课程之内?

26. 委员会在先前结论性意见第31段建议,根据其一般性建议第24号(1999)以及《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删除对堕胎妇女实施的惩罚性条款。请提供详细资料说明报告第92、341和342段内所阐述的堕胎合法化磋商会议的结果。

婚姻与家庭

27. 请解释是否除了设立家庭法庭之外,已经实施了有关家庭司法制度报告内所载的其他建议。请提供资料说明提交家庭法庭的案件的数量与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