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AT/C/60/D/764/2016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

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Distr.: General

25 July 2017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禁止酷刑委员会

委员会根据《公约》第22条通过的关于第764/2016号来文的决定 * **

提交人:

S.和P.

据称受害人:

申诉人

所涉缔约国:

瑞士

来文日期:

2016年7月28日(首次提交)

实质性问题:

返回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后可能遭受酷刑

在2017年4月28日的会议上,禁止酷刑委员会决定停止审议第764/2016号来文,因为申诉人已得到瑞士居留证,不再面临被驱逐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