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酷刑委员会
委员会根据《公约》第22条通过的关于第764/2016号来文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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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S.和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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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称受害人: |
申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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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涉缔约国: |
瑞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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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文日期: |
2016年7月28日(首次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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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问题: |
返回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后可能遭受酷刑 |
在2017年4月28日的会议上,禁止酷刑委员会决定停止审议第764/2016号来文,因为申诉人已得到瑞士居留证,不再面临被驱逐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