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前工作组
第四十四届会议
2009年7月20日至8月7日
与审议定期报告有关的议题和问题清单
西班牙
会前工作组审查了西班牙的第六次定期报告(CEDAW/C/ESP/6)。
概要
1.请提供资料,说明报告的编写程序,包括是否与非政府组织,特别是妇女组织协商。还请说明报告是否得到政府的通过并提交议会。
宪法、立法和体制框架
2.缔约国在批准《公约》后提出一项保留,即西班牙批准《公约》不得影响其《宪法》中有关西班牙王位继承的规定,这项保留至今仍有效。请说明缔约国是否正在考虑撤销这项保留。
3.根据1978年《西班牙宪法》第96.1条,《公约》属于国内法令的一部分。请说明在法庭案件中是否直接引用《公约》条款和引用的程度。另外,请提供资料说明此类案件的结果,并说明有哪些行政或其他补救方法可向遭受歧视的妇女提供。
4.报告指出,关于实现男女真正平等的2007年3月22日第3/2007号组织法创建了新的体制化机制,包括部委间男女平等委员会、平等小组和妇女参与理事会,并要求制订机会平等战略规划(见第17至32段)。请说明这些机制在执行机会平等战略规划(2008-2011年)时的协调情况,以及它们与平等政策问题总秘书处和妇女机构的关系(见第16段)。
5.报告第40段提到,第3/2007号组织法中规定了“平权行动”的定义和采纳这个定义的一般框架。请说明这个术语是否与《公约》第4条第1款和委员会第25号一般建议提出的暂行特别措施含义相同。还请详述采取这些措施的程序。
参政和决策
6.请提供更多资料,说明报告第112段中提及的缔约国为实现国家行政和政府机构与企业负责岗位的男女平等所做的努力。
7.报告指出,虽然法律要求众议院、市议会、欧洲议会和各自治区立法大会的候选人名单中男女所占比例均等,但是这条义务并不适用于居民人口不超过3000人的城市的民选机构候选人名单(第108段)。请提供资料,说明居住在此类城市的妇女参与政治生活的情况,包括妇女候选人的比例以及为保证她们参与政治生活而采取的措施。
8.请说明是否按照委员会以往结论意见(A/59/38,第二部分,第343段)的建议,根据《公约》第4条第1款和第25号一般性建议采取任何暂行特别措施,以加速提高妇女的地位,特别是在外交和司法等领域的高级职位方面。请提供统计数字,说明所有政府任命的理事会、公共机构和顾问机制的性别均衡情况。另外,请提供按性别分列的数据,说明武装部队中的妇女人数比例。
暴力侵害妇女行为
9.委员会在以往结论意见中对据报遭到现任或前任配偶或伴侣谋杀的妇女人数表示关切(A/59/38,第二部分,第334段)。尽管2004年12月28日通过了关于全面保护妇女不受性暴力伤害办法的第1/2004号组织法,但是报告指出,2007年被伴侣或前伴侣谋杀的妇女人数达到了与第1/2004号组织法之前类似的水平(第361段)。请说明缔约国采取的措施以及在消除暴力侵害妇女行为方面的成绩。
10.报告指出,针对性别暴力提出的保护令申请逐步增多(第363段),并且2005年6月至2007年8月期间有18.65%的申请被拒绝。报告还指出,关于在西班牙的外籍人权利与自由及社会融合的第2394/2004号敕令允许持有保护令的受害者申请临时居留(第368段)。请提供资料,说明批准保护令的条件。还请说明外籍妇女的保护令申请获准的百分比。
11.报告提到2004年12月28日关于全面防止性别暴力行为措施的第1/2004号组织法,该法要求成立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特别检察官办公室和性别暴力法院。请说明这两个机制是否已经落实,并说明其职能和结构。
12.请提供资料,说明暴力侵害妇女问题政府特别代表团的特别代表在法院进行干预的任何案件(见第374段)。
贩运与利用卖淫营利
13.报告指出,在缔约国,“男性需求是驱动卖淫的主要原因(占99.7%)”(第77段)。请提供资料,说明按委员会以往结论意见的建议(A/59/38,第二部分,第337段)为禁止利用妇女卖淫营利的行为,包括遏制男子对卖淫的需要所采取的措施。
14.报告第87段提到《打击为性剥削目的贩卖人口综合计划》及其五个行动领域。请说明这个计划是否已获批准,如果已获批准,请提供资料,说明所取得的成绩。
性别角色和定型观念以及教育
15.报告指出,“要实现领导岗位上真正的男女均衡,达成男女同工同酬,协调好家庭生活和工作,还存在一定困难”(第47段)。请解释这些困难是否与委员会以往结论意见(A/59/38,第二部分,第332段)所关切的重男轻女态度和根深蒂固的成见有关,并提供资料,说明为克服这些困难,特别是按照《公约》第5条(a)款采取的措施。
16.关于报告第75段,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广告委员会在编写议定书以“统一”缔约国避免“性别歧视广告”各项措施方面取得的进展。
17.关于报告第153段,请说明为消除中等职业教育中某些专业领域为纯女性领域或纯男性领域的成见,目前采取的行动或计划采取的行动。
18.报告指出,大学教师群体中在横向和纵向都存在差别(第158段)。请提供资料,说明妇女在不同级别的分布情况,包括教授、副教授、高级讲师和讲师等级别的妇女人数。还请说明为处理这种双重差异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另外,请提供按性别分列的数据,说明自上次报告以来罗姆妇女和女孩接受各级教育的进展情况。
就业以及兼顾工作与家庭生活
19.请提供资料,说明按委员会以往结论意见中的建议为处理妇女失业率问题采取的战略或措施。根据报告第175段,不论受教育程度如何,女性的失业率仍为男性的两倍左右。请说明贵国是否考虑采取暂行特别措施。
20.报告指出,薪金差异仍是劳动力市场上男女最大的差距之一(第181段)。请提供资料,说明劳动监察局是否收到有关雇主在为相同工作或等值工作支付薪金时歧视妇女的投诉,并请说明是否将这些投诉提交法院。还请说明对雇主的制裁类型(另见第219至221段)。
21.报告第39页的图表明,缔约国81%的临时雇员是妇女。请说明妇女临时工是否享有按比例支付的退休金和社会福利保障。请提供资料,说明这些妇女的年龄组以及为确保她们能够得到全日制和长期工作而采取的措施。
22.另外,请说明贵国为协助妇女平衡工作与家庭生活而提供的所有支持,如托儿和照顾老人以及灵活的工作时间。
23.关于平等原则和防止歧视的第3/2007号组织法要求雇主就平等计划进行谈判,以实现男女就业平等(见第194和195段)。请说明自第3/2007号组织法以来有多少平等计划生效,由哪一行政管理机构来监测这些计划的执行,以及对于违反此项法律的案件是否实施了制裁。
24.报告指出,男子依法有权享有育儿假(第193段)。请提供资料,说明这项规定的实际执行情况,特别是男子是否利用这项权利,以及为鼓励他们这样做而采取的措施。
卫生
25.报告指出,2004年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妇女百分比上升(见第232段)。请提供最新数据,并说明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的妇女的状况,特别是她们获得卫生保健的情况。还请说明为提高公众对艾滋病毒/艾滋病风险和后果的认识采取了哪些措施,以及这些措施是否针对妇女和女孩。另外请提供资料,说明为防止母婴传播艾滋病毒/艾滋病而采取的措施。
极其脆弱的妇女群体状况
26.据报告称,在缔约国,残疾妇女占所有残疾人的58%。请提供详细资料,说明报告第341段提到的《2007年残疾妇女行动计划》列入的措施和政策,并说明这些措施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与结果。还请说明缔约国是否已经通过了一个新的残疾妇女行动计划。
27.报告指出,农业食品业的女性移民工人数量激增(第276段)。请提供关于在农业部门就业的有证件和无证件移徙妇女人数的最新数据。还请说明她们的状况,并说明为增进她们在就业、卫生和获取现有社会服务方面的事实上的平等而制定的措施。
28.报告对罗姆妇女和女孩的情况提供了有限的信息(第165、346和354段)。请进一步说明罗姆妇女和女孩的状况,包括为保护她们的人权,特别是在获取教育、就业、住房和卫生方面的人权而制定的措施。
离婚的经济后果
29.请提供资料,说明解除关系时分配财产的类型,尤其说明法律是否承认无形财产(即退休基金、离职金、保险金)。还请说明法律是否规定未来收入能力和人力资本的分配,或在解除关系分配财产时以任何方式考虑到收入能力的增加和人力资本的增强(即通过一次性总付体现配偶在此类资产中的预估份额,或者容许给予配偶补偿性付款)。
对《公约》第20条第1款的修正
30.请说明按照委员会以往结论意见(A/59/38,第二部分,第316-355段)第352段的建议,在接受对《公约》第20条第1款的修正方面取得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