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恤金

有追加额的 社会养恤金

社会津贴

养恤金追加额

每月金额

每月金额

每月金额

年份

里拉

欧元

里拉

欧元

里拉

欧元

里拉

欧元

1995

357 000

184.4

482 000

248.9

-

-

626 450

323.5

1996

376 300

194.3

501 300

258.9

480 000

247.9

660 300

341.0

1997

390 600

201.7

515 600

266.3

498 700

257.6

686 050

354.3

1998

397 650

205.4

522 650

269.9

507 200

261.9

697 700

360.3

1999

504 800

260.7

629 800

325.3

616 350

318.3

710 250

366.8

2000

530 900

274.2

655 350

338.5

644 200

332.7

721 600

372.7

145. 1998年6月颁布了一项立法令,试验性地推出Reddito Minimo di Inserimento (用于融合的最低收入)方案,其名称令人想起于1998年起生效的法国RMI (用于整合的最低收入) 政策。根据这项具有创立作用的法令(D.Lg. 237/98),用于融合的最低收入方案旨在提供一种受保障且无类别之分的安全网,“在社会经济条件方面支持面临社会边缘化危险的人和出于心理、身体或社会原因而不能养活自己及子女的人,从而消除贫困和社会排斥现象”。方案包括两个要素:现金划拨和融合方案。用于融合的最低收入方案的目标是“通过个人化的方案和划拨资金(该资金是收入的一部分),使受益者和家庭能融入社会并在经济方面独立”。

146. 用于融合的最低收入方案直截了当的目标是要减轻贫困和社会排斥现象,它由资金和“活化”措施两部分组成:一名潜在受益者必须参加以他/她的具体需要或受排斥情况为基础的融合方案,才有权获得资金。对于单身家庭,最低收入津贴的金额相当于已确定的最低限额(2000年时为268欧元)与受益者每月可支配的收入之间的差额;而对于一人以上的各种规模的家庭,须根据经济状况指标的等值尺度来计算津贴的数额。重新融合方案是个人化的,旨在恢复并提高个人能力和重建社会网络,并必须包括所有家庭成员。目前已经开始在根据社会经济指标选出的39个市镇试行这项方案, 从1998年年底开始到2000年12月31日为止,为期两年。在1998年至2000年期间,已对34,000多户家庭试用用于融合的最低收入方案,所支付津贴数额总共约达22,000万欧元。在被选中的39个市镇中5个位于意大利北部,10个位于中部,另有24个位于南部。

147. 立法令规定要对这个试验性方案进行评估,于是意大利有史以来第一次对一种福利性政策措施进行评估。2001年6月由一个独立研究中心协会编纂了一份关于用于融合的最低收入方案试用头两年的经验的评估报告。随后,第328/2000号法规定到2001年年中时,政府应向议会汇报方案试行情况和评估结果,以便将用于融合的最低收入方案定为一种完全合格的措施,准备并入社会养恤金等其他措施。然而,甚至在2001年中期这个期限到期之前,而且在该项目仍在试行之中时,2001年预算法(于2000年12月通过)就已经决定将该方案的试用期延长两年,直到2002年12月31日,并将为这两年总共拨款402,840,000欧元(仅2002年一年将获拨款22,000万欧元)。这项法律增加了试点市镇的数量,将包括到2000年6月30日为止加入那些成员中包括有最初所选39个市镇之一的地区协议的所有市镇。之所以要把通过一项地区协议而与最初某个试点市镇连接起来的所有市镇包括在内,是因为根据设想,如果在融合方案试用地点,方案的各实施办公室、其他地方公共机关、社会伙伴和非营利组织之间已经形成完善的网络,则方案将会更加有效。这样,扩大试用方案后,将增加260多个市镇(主要在南部),从而使试点市镇总数达到306个。两年后将对这种扩大试用进行评估,而评估的结果应当能够为上述假设提供证据。

意大利反贫困和社会排斥现象的战略

148. 在意大利社会援助部门进行改革的同时,曾试图根据第328/2000号框架法中的规定,制定一项反贫困和社会排斥现象的全面总战略。该框架法通过后,2001年4月批准了一项将涵盖2001年至2003年的全面总计划。之后框架法中宣布的战略和总计划与意大利方面开展的,体现欧盟反贫困和社会排斥现象新战略的社会包容进程合并,由此取得的第一项成果是意大利于2001年7月提出的国家社会包容计划。

149. 意大利包容战略的宗旨是,根据框架法赖以为基础的一般原则的规定――即普遍获得、政策融合、伙伴关系、建立网络、监督与评估――来确立一种综合性社会干预与服务系统。意大利反贫困政策中具有开拓性的是普遍获得原则,该原则首先重视有经济需要和有身体及心理残疾的个人及家庭。传统上这类政策是有类别区分和非常不公正的,最有需要的人往往很容易被安全网遗漏。

150. 通过框架法后,意大利政策规划系统的特点是多层次、多行为者和多部门。规划进程的多层次特征体现在中央政府、行政区和市镇(或一些聚集成“片”的市镇)在责任方面的较细分工。多行为者的特征在于鼓励社会伙伴们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确定重点和切实执行措施的工作。最后,多部门的特征是指意大利的社会规划中同时并存有各种层次的行动计划――其中主要计划有社会计划(每三年一次)、全国就业行动计划和教育计划(2000年至2006年)、卫生保健计划(每三年一次),此外还有一系列其他更有限定性的计划(涉及残疾人、儿童和青少年、吸毒者、老年人)。所有这些计划都包含有解决社会排斥问题的措施。其中特别有意义的是2001年4月批准的2001年至2003年社会计划。该计划确定了五大政策重点:支持家庭责任、加强儿童权利、消除贫困现象、通过提供家务服务支持受扶养者(尤其是严重残疾者),和鼓励包容有特定问题的群体(移民、吸毒者、青少年)。新的政策规划系统的这些特征在意大利国家社会包容计划中得到了突出。用委员会的话说,意大利的国家社会包容计划中包含了“一项国家战略的各种要素,这项战略正在得到改进,以便能够反映新的现实或能够更加协调”。

F. 第10条

保护和援助家庭

151. 近年来采取了三项新措施,包括以支助父母和准予育儿假形式为家庭提供服务;设立一项支持租房家庭的国家基金;为有至少三个子女的家庭提供津贴;颁发产妇支票和实施用于融合的最低收入方案。

152. 为有至少三个子女的家庭拨发津贴的目的是减轻大家庭的贫困现象,更准确地说是前面数据所显示的那些最有可能陷入贫困境况的家庭。这项措施于1999年推出,目标是有三个或更多子女(18岁以下)的意大利家庭。2002年拨发给一户五口家庭的现金总额为每月110欧元,为期13个月并可能延长。确定一个潜在受益家庭的经济状况的办法是1998年采用的经济状况指标。该指标为这项津贴制定的最低限度2002年为19,904欧元。2000年中,总共有377,000户家庭(占意大利家庭总数的1.7%)获益于这项津贴。获益家庭主要集中在意大利南部地区(约80%的受益家庭位于下述六个行政区:坎帕尼亚, 西西里, 普利亚, 卡拉布里亚, 巴西利卡塔 和 撒丁)。如在关于贫困趋势一节中所表明的,这项措施值得称赞,因为它使1999年至2000年期间南部大家庭中的贫困率降低了3个百分点。

153. 产妇支票也由同一法律提出,作为拨给大家庭的津贴,而且无权享受基于保险的产妇津贴的母亲也可申请。此外,无论是意大利公民、欧盟国家公民还是具有意大利居留证的第三国家国民均可申请这项津贴。除了分娩情况外,收养儿童前的监护和收养儿童的情况都使人有权享受这项津贴。2002年中,每月津贴额为265欧元,支付期限五个月。拨发这项津贴时须考察收入情况:根据经济状况指标规定,只有一个子女的双亲家庭若想获得这项津贴,其收入不得超过27,645欧元。2000年中,总共有177,000名母亲申请这项津贴。

154. 下面一节介绍一些最重要立法规定中的要点。

家庭责任

第151/2001号立法令――包含有关于父母责任规定的综合案文

155. 为鼓励父母双方都承担家庭责任,特别是儿童保育方面的责任,采用或更仔细地修订了下述旨在提供帮助和支持的规定:

产假/陪产假,在孩子年满8岁前准予父母育儿假,父母可以因子女生病请假,可以出于家庭原因享有休息和自由支配时间(按小时计算);

禁止在妊娠期间和孩子满1岁前上夜班;出于特定家庭情况也可以避免夜班,例如家中有不满3岁的幼儿或有残疾家属需要照顾。

156. 立法令特别强调要为有残疾家属需要照顾的家庭提供支助,为此规定了一些特殊工作安排,如准予父母假期以便照顾3岁以下幼儿,按天和小时计算的假期,以及如可能,将父母或负责照顾残疾人的亲属调任到离家较近的工作地点等。

经济支助形式

157. 这些支助包括:

为大家庭拨发家庭津贴(修正后的第448/1998号法第65条):该津贴支付给至少有3个未成年子女,而且全家收入不足38,540,204.352里拉或19,904.35欧元的意大利家庭。津贴按月支付,每年支付13次,金额为214,112.041里拉或110.58欧元;

产妇津贴(第448/1998号法第66条):金额为513,500里拉或265.20欧元,拨发期限五个月,总额达2,567,500里拉(1,326.00欧元),对象为无职业,且家庭收入不超过53,528,061.6里拉(27,644.94欧元)的意大利、欧盟国家或有居留证的非欧盟国家的妇女。对分娩双胞胎的产妇,津贴将加倍;

国家社会保障局提供和支付的产妇津贴(第448/1998号法第49.8条):凡有过工作经验,并在2000年7月2日以后进行分娩或采取收养前照料和收养行动的意大利、欧盟国家或有居留证的非欧盟国家的妇女均可享受这项津贴,金额为300万里拉(1,549.70)。对分娩双胞胎的产妇,津贴将加倍;

用于融合的最低津贴(第237/1998号立法令):享受这项津贴的人必须没有收入或人均收入不超过500,000里拉(258.230欧元)。该津贴的金额相当于最低限额(最初定为500,000里拉,须每年进行审核)与受益人每月收入之间的差额。社会包容方案要求未成年人必须完成义务教育,并随后接受培训。

增进儿童权利并为他们创造更多的机会

158. 第285/1997号法中处理了这个问题,规定要为旨在支持困难家庭的项目和旨在打击贫困及家庭暴力现象以及旨在鼓励未成年人融入社会和教育体系的项目提供资金。

2001年至2003年国家社会行动与服务计划

159. 该计划的依据是2001年5月3日为执行第328/2000号法,即社会援助框架法而颁布的总统令。社会行动与服务综合系统为个人和家庭制定了一系列以个人化计划为基础的灵活且多样化的措施,首要目标包括加强和支持家庭责任并帮助未成年人。

革新措施

160. 这些革新措施包括:

通过中央政府、地区和地方当局以及从事社会领域工作的非营利机构、合作机构、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基金会和公民咨询机构、自愿者协会和这方面的宗教团体的直接参与来加强纵向与横向辅助的原则;

改变集中式办法,加强地方责任和家庭及家庭协会的能力;

采取行动取代过去按类别提供的援助,制定一些着重个人和家庭的有区别的行动,并要体现生命周期各个阶段不断变化的需要;

改变拨发资金的做法,重视包括有经济津贴和网络服务(培训、保健、社会行动、招聘、家庭问题)的综合措施;

灵活和个人化的办法,这需要为地方当局制定一种质量标准,以便能使意大利各地区的所有公民享有均等的机会。

财政支援/减税

第448/2001号家庭所得税法第2条的修正案

161. 根据这项条款规定,提高了因为有子女(包括收养或寄养儿童)负担,和因为家庭收入不足1亿里拉而减免税款的额度。

幼儿服务

市立幼儿园网络――经过修正和补充的第1044/1971号法

162. 目前已为3岁以下幼儿建立了一个市立幼儿园网络。但这种幼儿园的数量仍不够多,不足以满足所有等候这种服务的家庭的需要。而且,国家中北部和南部之间在幼儿园的数量方面仍存在显著差距。

为幼儿园筹资

第448/2001号法(财政法),第70条

163. 为在全国范围内方便越来越多的家庭获得这种服务,经济和财政部设立了一项幼儿园基金,每年在各地区之间进行分配。

164. 为鼓励职业父母协调好工作与家庭的责任和需要,政府各部门及公共机构可以在其正常预算允许范围内,在工作场所建立“微型幼儿园”。运转这些幼儿园的费用可以根据经济和财政部长确定的限度由父母和雇主的所得税予以抵偿。

地区行动

165. 各地区已经批准了一些关于家庭保护措施的法律,这些措施将由中央政府出资。

G. 第 11 条

适当的生活水平

意大利的社会包容计划

166. 《意大利的社会包容计划》于2001年6月获得通过。该计划是在2000至2003年国家、部门和地区各个计划的优先工作、行动纲领、措施和行动基础上制订的。将《计划》贯穿起来的横向因素主要涉及多方面的方法、地理差异、社会体系综合发展的前景、以及摆脱以援助为基础的包容政策。

包容政策的多面性

167. 造成各种形式不平等的根本因素可以是客观的和主观的,例如年龄、性别、教育水平、收入、消费、对找工作的态度、社会不利状况等,或者是地方性的,与地区相联系(首先是意大利南部与中部及北部的一些城市地区),可能会导致或阻碍社会包容。鉴此为制订该计划,将贫困和社会排外看作复杂和多方面的现象,受到各领域行动的影响,与广泛的政策相联系:那些可能称作“典型的社会援助”;消除贫困;现代社会的保护和社会文化包容政策;最弱势类别的指导、培训和就业倡议;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协调家庭生活的时间安排和需要方面的政策;网络发展;住房和社会服务发展政策;卫生、司法、文化、体育、休闲政策等;直到我们制订出知识、新信息和通信技术开发的政策。

168. 因此,根据上述分析,意大利政府的政策计划不仅解决“低收入弱势群体”的问题,而且包括所有各个方面,其中不仅包括进入劳动力市场,而且包括打击不同形式的“贫困”的规定,包括的障碍自身或其共同作用可能阻碍充分参与以下领域的活动:

收入支助;

教育和培训;

环境;

住房;

文化;

获得社会服务;

获得培训和就业机会;

获得新技术。

地理差异

169. 地理条件决定了意大利的经济以不同的速度发展。此差异主要反映在就业上,但也反映在个人和社区服务的发展上。主要差异表现在:

就业机会主要集中在国家的特定地区;

人口不同部分之间的不平等,首先是进入和保留在劳动力市场当中的机会的巨大差异,然后是开发和获得个人服务方面的差异;

贫困集中的程度不同(约65%的贫困家庭位于意大利南部)。

170. 必须注意到就社会不利状况的最广泛意义而言,国家的不同地区的劣势具有不同形式的特点,一个地区与另一个地区之间存在差异。此外,从性别、教育水平、年龄、获得社会和文化服务的家庭网络看,同一种类型的社会排外可能具有不同的特点,并包括不同的社会群体。该计划的统计分析除考虑排外程度的质的变化以外,考虑了性别、教育水平和获得服务方面的差异。然而,正如本报告图表所显示,它们还首先强调地区间和地区内的差异,在分析和规划具体措施时这些差异被视为基本因素。

171. 鉴此,意大利根据《国家行动计划》,并且不仅在欧洲国家的基准范围内,而且以地区间基准为基础,制订一项社会发展政策至关重要。

与主观情况和客观条件相关的相对、绝对和主观的贫困因素

172. 1984年以来,意大利一直存在一个贫困调查委员会(现在称作社会排外调查委员会)。委员会由总理任命,负责对贫困和社会排外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政策建议。该委员会与意大利国家统计研究所合作每年进行调查,对意大利贫困的分布和严重程度作出估计,采用了相对贫困的方法,自1993年以来还采用基于一揽子基本货物和服务的绝对贫困方法。在两种情况下均采用意大利国家统计研究所每年进行的家庭消费调查;调查考虑消费,但不考虑收入。

相对贫困

173. 1999年,总计2,660,000个意大利家庭,包括7,508,000人,生活在贫困当中。有11.9%的家庭和13.1%的个人被列为贫困,后者数字较高,因为贫困家庭中通常人口更多。1999年极端贫困的比例为22.9%。

174. 意大利贫困的决定方面是国家中部和北部地区与南部地区之间的显著不平衡。有67.1%的意大利家庭居住在前者,其中包括34.1%的贫困家庭,而32.9%的家庭居住在南方,但包括65.98%贫困家庭。

175. 对贫困家庭特点进行的研究显示,风险最大的是大家庭(5个或5个以上成员),在全国一级的贫困比率为22.9%。

176. 家中有未成年儿童与贫困的上升有关:只有一个未成年儿童的家庭贫困比率为10.8%;有两个儿童比率为16.4%,有三个或以上儿童比率为27%。这也说明为什么未成年人中贫困的比率(16.2%)与成年人同样高,成年人是人口中的另一个高贫困风险群体(16.1%)。

177. 在家庭类型方面出现一些重要的因素。一个成员的家庭有10.1%被列为贫困家庭,但如果该家庭成员年龄为65岁以下,则数字下降为3.2%,如果年龄更大则升为15.4%。甚至对夫妻双方组成的家庭,如果作为参照者为65岁以下,则5.1%的家庭为贫困家庭,当作为参照者年龄超过65岁以上,则数字上升为16.1%。

178. 就作为参照者的年龄而言,到64岁的所有年龄组贫困风险相似,从8.5%到10.9%之间,当作为参照者的年龄更大,则大幅上升为16.4%。作为参照的家庭的成员为女性,贫困的比率略高(12.6%与11.7%相比)。我们还观察到教育素质与贫困的分布明显存在联系:随着教育水平上升,贫困的比率下降。

179. 关于职业或就业状况,作为参照者是失业者的家庭当中贫困的比率最高(28.7%);这在意大利南部特别明显。作为参照者是退休人员的家庭也显示在全国范围贫困较高(13.5%);这种情况在南部再次表现得更加明显。作为参照者有工作,无论是雇员还是自营职业者的家庭,则该数字较低。

绝对贫困

180. 绝对贫困――根据对一揽子基本货物和服务的消费开支低于该一揽子基本货物和服务的货币价值确定――影响的人口比率较低,因为该类别的门槛较低。1999年有4.8%的意大利人口相当于1,038,000人生活在绝对贫困当中,与1998年数字相比增加70,000人。就极端贫困而言,再次注意到意大利南部地区密度较高,数字为11%,相比北部为1.4%,中部为2.6%。

社会保护

181. 社会保护制度(除养老金以外)对经济处于不利地位者的收入分配发挥的作用有限。根据1996年的数据,社会保护制度(除养老金以外)进行干预后,“贫困”人口的数字从22%下降到19%。因此,养老金在收入重新分配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中包括年老和“年资”养老金,后者基于就业年限和缴费记录。意大利40%的家庭共有将近10,000,000退休者,退休金通常是主要的收入来源。

182. 在意大利制度下支付的其他养老金包括:向800,000名65岁以上者支付的社会养老金,作为老年人的最低收入保障;给工人支付的从补差到最低水平的养老金;残疾养老金和战争养老金。这些领域的倡议主要针对某些具体类别的人群:老年人、穷人、有残疾儿童的妇女、有被赡养儿童的家庭、以及收入低于贫困线的公民。

183. 打击贫困的社会保护手段包括:

社会养老金,支付给低收入并且领取社会保险资格不够的老年人;

最低养老金,支付给养老保险支付额不足最低水平的退休者;

“无工作能力”养老金,支付给达到缴费规定并且有严重、长期疾病无法工作者;

普通残疾养老金,支付给达到缴费规定并且有残疾长期丧失至少三分之二工作能力者;

家庭补贴,支付给有被赡养的家庭成员和达到某些收入要求的雇员,和有工作的退休人员;

自营职业工人的家庭补贴,支付给有被赡养的家庭成员并达到某些收入要求的属于自营职业国家保险计划范围内的工人;

家庭补贴,支付给有被赡养家庭成员和达到某些收入要求的属于特殊国家保险计划的农民、农业工人和退休人员;

用于得到出租住房的国家基金,用于收入达到或低于某些限额水平的有租房合同者;

扣减所得税,用于收入达到或低于某些限额水平的有租房合同者;

“公民”残疾补贴,用于完全残疾或74%残疾并且收入达到或低于某些限额者;

孕妇津贴,支付给不领取工资并且收入达到或低于某些限额的产妇;

至少有三个孩子的家庭的补贴,支付给至少有三个未成年儿童并且收入达到或低于某些限额的家庭;

最低包容补贴(目前在国家的一些地方在试验的基础上提供),支付给有关地区内收入达到或低于某些限额的所有公民。

184. 在这些国家保护计划基础上,还应加上在地方一级为有需要的人员类别提供的其他形式的保障。还包括在国家一级提供的保障未包括的类别。

最低包容补贴

185. 第237/1998号行政令在试验的基础上引入了最低包容补贴。这是一项“打击贫困和社会排外的措施”,还设想了提供个性化的方案和以资金转让的形式提供收入支助。鉴于最低包容补贴的试验性质,其应用的领域就时间和范围而言有限。虽然该计划已经扩大(再次就时间和范围而言),但强调意大利南部地区。

186. 实施该试验计划的机构是地方当局,选择的标准包括:地区内各地方的贫困程度;覆盖的范围;地方当局愿意参加。关于提供资金以满足计划所需的费用方面,规定了运行费用由地方当局提供,而受益人收入支助费用的至少90%由国家提供。

187. 下一个步骤是确定获得最低包容补贴的标准。这些包括居住地、收入和拥有的资产,尽管法令明确承认,优先标准是给予有未成年儿童或严重残疾的被赡养人的家庭补贴。就资产而言,受益人每月收入(2000年)必须低于520,000里拉,并且除家庭住房外不能拥有不动产或个人财产,并且房产价值不应超过地方当局规定的特定标准。为考虑大家庭的情况,计算收入限额时采用了下降比额表。

188. 除收入补贴外,还有个性化的“包容计划”。地方当局应为每个受益人制订该计划,以“通过培养个人的能力和经济自立,克服个人和家庭的边缘化”。要求受益人尊重这些方案规定的承诺。

189. 第328/2000号法律(实现社会行动和服务综合制度的法律框架)规定,最低包容补贴在试验阶段结束后应在全国范围执行。然而,这将有赖于对试验结果的评估。

190. 2001年的《财政法》(第388/2000号法律)规定,在时间和地理覆盖方面扩大试验。共拨出总计3,500亿里拉用于2001年,4,300亿里拉用于2002年,并批准已经参加计划的39个市继续进行试验。到2000年6月30日已经得到批准参加《领土合同》的市也参加该计划,无论是否已经根据第237号行政令被选中或正等待筛选。

适当食物权

191. 粮食安全的主题涉及一些不同的部门,影响到一个以上类别的利益。正如《意大利宪法》第32条作出的规定和保证,即所有公民作为消费者拥有得到完全符合健康所需的卫生和安全规定的产品的不可剥夺的权利。鉴此,必须记住最近发生的危机(特别是发现了疯牛病,涉及整个欧洲联盟)损害了公众对食品工业的能力以及公共当局保证食品安全的信任。此种情况产生的直接结果是在消费者眼中安全成为食品的最重要因素。但是食品安全不只是消费者主要关注的问题。事实上,制造商和食品部门的各个运营商也感到需要有效地保证食品的安全,考虑到该因素在现代生产体系中的根本作用。

192. 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应该看作是提高生产体制总体成熟程度的主要机遇。该领域的公共实体和私营运营商之间的互动对此种努力至关重要。由公共实体确定该体系所有运营商必须遵守的一套安全监督规则,此外,还应制订一系列附加和明显的手段和自愿规范确定生产程序,目的是达到提供高质量产品的进一步目标。必须把质量作为各种因素的最终结果,包括道德、社会关注、文化、环境和经济方面:这一系列考虑有助于具体实现《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1条规定的权利。

193. 在意大利这种方法导致选择全国经济和劳动理事会作为促进、签署和监督食品工业各个专业协会之间达成的自愿协定的机构,以保证一些商业分支机构生产过程的质量和透明度。这些倡议的结果将通过适当的信息手段沟通。

194. 为此目的代表全国经济和劳动理事会的商业和独立劳动组织2001年期间与全国经济和劳动理事会本身签署了一个“目的声明”,承诺签署“工业部门自愿协议”。在全国经济和劳动理事会内作出此项倡议后,为一些工业部门组织了4次圆桌会议(目前有渔业、牛奶和奶制品、新鲜水果和蔬菜、肉类,但其他部门已经达成一致,可能成为今后协议的主题),以制订前面提到的自愿协议。该倡议的一个进一步结果是谈判题为“食品安全和质量国家合同”的自愿协议,并应该为各个部门制订的框架协定提供总体指导,以保证产品可以“从田地和海洋追踪/再次追踪到餐桌”。

适当住房权

住房

195. 1999年三分之二以上的意大利家庭拥有自己的住房。在小城镇住房所有权相对更加普遍(在居民不足10,000的城市70%以上拥有住房)。在城市地区57.3%的家庭拥有住房。认为住房费用过高的家庭比例从1995年的52.4%上升到1999年的58.5%。最严重的住房问题是质量和稳定地提供饮用水:46.2%的家庭对饮用自来水存在担心,14.9%报告供应不稳定。

无家可归

196. 这种情况的显著特点是无家可归者缺乏稳定和经常的住房并且经历的边缘化形式具有多方面的性质。这意味着无家可归者的主要遭遇是缺乏住所,但他们的情况具有各种社会脆弱因素的综合特点(药物依赖、缺乏关系网、精神病问题),是生活中的消极事件产生的后果(暴力、监禁、虐待、遗弃)。

197. 无家可归者的数字极难估计。社会排外调查委员会首次努力通过2000年的特殊调查对该现象的程度作出估计:获得的数字是全国有17,000名无家可归者。多数无家可归者(80%)是中年男性(54%年龄在28至47岁之间);只有半数是意大利人。多数无家可归者已经这样生活了3年或不到3年,但12.1%已这样生活了10年以上。

获得住房的支助措施

198. 意大利70%的人口拥有和居住在自己的住房内。然而,对于人口中的低收入者和希望离开家建立自己的家庭的年青人,能拥有或租用住房仍然是一个问题。近年批准了37项措施提供房租、购买住房和装修方面的帮助。同时,拥有“第一”所住房(即居住的住房)的税收负担下降。议会正在审议一项鼓励年青夫妇或单亲家庭租用或购买住房的法案。在意大利反对社会排外和贫困的斗争被视为是促进经济进步和就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人口的影响

性别差异

199. 妇女活动和就业率的上升,是反映已婚妇女、完成照顾孩子的责任或某种形式的必休假之后返回劳动市场的妇女、以及移民妇女对劳动力市场造成的压力上升的两项指标,直到大约10年以前这些妇女都没有得到充分的代表。尽管妇女的人数上升,但在横向和竖向就业方面妇女参加经济系统结构的特点仍继续以性别区分。地理变量对妇女进入劳动力市场具有很大影响,相对男性而言她们的困难更大。

200. 意大利南部的劳动力市场特点是高失业,女性活动率约为男性的一半,由于缺乏给求职者提供的服务使招聘和介绍工作机制缺乏透明度,广泛存在边缘化和人力资源使用不足,工资水平仍然存在显著差距,担任高职位的妇女人数较少,以及妇女主要在“非正式”的劳动力市场工作。

201. 传统上“临时”的女性就业正逐渐消失:过去10年中有孩子的妇女的活动率不断上升。然而,这种上升并没有伴随更平等的分担家庭责任:在该领域无报酬的工作任务几乎主要由妇女承担,妇女有报酬或无报酬的总工作小时数平均比男性高28%。有35.2%的工作男性在家庭任务方面不花费任何时间。据此我们可以推断,承担就业和家庭双重责任的妇女寻求和选择在组织和管理工作时间方面提供尽可能大的灵活性的工作。同样,在意大利南部妇女更经常地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比例为11.3%,相比之下在中部和北部为14.8%。不同形式的合同,例如非全日制合同的发展,鼓励妇女在公共部门和个人服务领域的就业人数增加。

202. 家庭责任与从事工作的形式之间的协调问题仍然是一个关键问题。家庭责任是妇女离开工作的主要原因。即使我们只看年青一代(25至34岁),我们可以估计有两个孩子的妇女当中每4个就有一个以上由于生育第一或第二个孩子的直接原因中断或离开工作岗位。我们只须考虑有年龄为1至13岁孩子的工作妇女57.7%每周工作60小时或以上,包括家务和有报酬的工作,相比之下在同样条件下男性为21.9%。主要由女性承担照顾的责任,包括在她们自己的家庭之外。1998年有四分之一的妇女向不属于家庭成员的其他人提供了至少某种形式的免费帮助(帮助老年人或儿童、帮助病人、公司等等),总计全年28.49亿小时,相比之下有五分之一的男性提供此种帮助。妇女承担此项任务占总帮助小时数的三分之二。

距离劳动力市场的远近

203. 距离市场的远近与经济处于不利地位的物质状况相关。这种不平等表现为进入并保持在劳动力市场当中、难以这样做的人、以及位于边缘者之间的显著差别。

204. 此外,除可以追溯到与个人的地理出身相关的就业机会不平等以外,还有一系列不平等因素,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某些社会类别的人员被排除在劳动力市场之外。这些客观因素――诸如性别和年龄――加上广泛的主观和社会因素,诸如教育水平,存在某种形式的社会不利状况等等,各种因素的不同组合决定了劳动力市场阻碍某些人群进入的程度。因此,距离市场的远近由各层不平等因素积累并达到负峰值确定,即最大距离。在一些情况下,也存在某种形式的社会不利状况,例如残疾、吸毒、囚犯、移民等,劳动力市场和工作世界对他们的抵触最大。

获得网络服务

社会福利和支助服务

205. 近年意大利对福利国家进行了大幅重新设计。这些包括改革养老制度、改革医疗服务、发展管理联邦主义、以及进行引入创新式的社会政策手段的实验。对所有类别的用户提供的服务范围均增加:对酗酒和吸毒者提供的服务增加最为显著(1991-1997年间提供的服务约增加了一倍),还有为囚犯、前罪犯、移民、精神病患者、残疾人提供的服务(69%的城市当局提供教育支助,63.4%提供学校交通服务,60.4%提供家庭帮助和服务)。

206. 提供的最广泛服务是给老人提供的援助和家庭帮助,分别由84%和73.2%的城市提供;老人院(60.4%至36.3%)、社区中心(58.7%至28.5%)、学生餐(88.1%至72.5%的城市)、交通(83.2%)以及幼儿园(22.8%)。意大利只有140,000名儿童上幼儿园(三分之一上私立幼儿园)。该数字代表0至2岁儿童的6%。这个比例意味着很多儿童是在家庭网络或者通过私人支付报酬的服务得到照料。在该领域需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207. 在小村镇仍然缺乏幼儿园和向学前和学龄儿童提供的服务(在5,000名居民以下的镇很少有幼儿园)。意大利中部和北部与南部地区仍然存在显著的地理差异,在较大的城镇差距才缩小。在此背景下得到非正式的帮助和支付报酬的服务网络仍然至关重要。

通讯服务

208. 为执行电讯领域的欧洲联盟法令,意大利立法确立了“普遍服务”的概念,在第三条基础上,向普通用户提供基本连接。对运行和连接费用以及免费接入,紧急服务做出了特殊安排。立法规定保证,作为普遍服务就应向他们地理区域内的所有用户提供,不论其准确位置在哪,考虑到意大利普遍存在的具体条件,并且价格可以接受。对农村地区用户(就价格而言)以及弱势类别的用户,例如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有特殊社会需求者提供特殊的条件。虽然人口的大部分可以获得基本的通讯设施,但仍然有一些人被排除在外。虽然全国范围只有5.7%的家庭没有电话线(固定或者移动),但在坎帕尼亚、卡拉布里亚和西西里数字达到10%。

带来舒适和反映生活质量的货物和服务

消费品

209. 现在相当高比例的家庭获得了主要的服务和消费品。1999年有96.1%的意大利家庭拥有一台洗衣机,96.4%拥有一台彩色电视和78%拥有至少一辆汽车(32.3%拥有两辆或以上)。拥有录像机(63.7%)和音响系统(50.1%)也很普遍,五分之一的意大利家庭目前拥有一台摄像机。1997至1999年间移动电话(从27.3%到55.9%、应答机(12.4%到14.5%)、以及传真机(3.8%到6%)的数量上升。1999年20.9%的家庭拥有一台个人电脑,相比之下1997年仅为16.7%。同期互联网注册也显著增加,从3.5%上升到7.6%。然而,不拥有至少一个日常生活必须的货物和服务(饮用水、热水、厕所、供电、冰箱和洗衣机)的意大利家庭比例是不容忽视的6%,特别是如果我们考虑到在卡拉布里亚、西西里和撒丁数字上升到11%。

特殊类别的社会需求

210. 一些个人对社会有需求,如果不得到满足将造成社会排外的情况。这些包括处于特别不利地位的类别,在市场上受到最大的歧视,例如残疾人、移民、吸毒者、囚犯和精神病患者。国家的每个部分都有处于不利地位的公民,但不利的类型各地区不同。例如,移民就是这种情况,在北部和中部移民人数更多。可以看出滥用药物者的趋势相似,他们也通常位于国家的中部和北部。

不能自给自足的老年人

211. 人均寿命上升、人口中老年人数增加、以及家庭结构的转变,共同需要“有利于”老年人的福利制度,并且能利用老年人的资源,同时通过开发社会和医疗服务满足他们的需求,特别强调不能自给自足的老年人。约有740万个家庭拥有1名老年人,而260多万65岁以上者单独生活。这些人有一些需要家庭帮助和服务、以及家庭援助和预防、照顾、康复措施形式的支助。

残疾人

212. 有2,686,000名残疾人生活在意大利(占6岁或以上的人口的5%),其中754,000人单独生活。26.7%的残疾人为65岁以下,20%年龄为65至74岁,53.3%年龄为75岁或以上。约有30,000人严重残疾。这些数字占人口的很大比例,有关人员有具体的期望和需求,如果不能满足会造成边缘化和社会排外的情况。这些需要包括教育和培训、劳动力市场工作介绍、住房、体育、旅游、娱乐以及获得向个人或家庭提供帮助和协助的信息和服务。

213. 过去几十年在意大利与其他国家一样,公共机构和公民社会日益强调残疾人和他们的需求。此因素使他们的健康、独立和社会包容状况获得显著的改善。在社会各方面,对残疾问题作出的回应在数量和质量上均有提高。摆脱了机构化和只提供援助的政策,走向能带来机会的政策和良好作法,机构、自愿协会和私营社会行动者的意识提高并承担了更大的责任。

214. 我国充分尊重国际机构主张的原则,选择的社会政策有助于普遍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并使他们融入教育、就业和社会关系当中。

215. 十年前议会批准了有关法律,该领域的意大利立法仍然以此为基础:《残疾人的援助、融入社会和权利框架法律》,第104/1992号法律。该法制定了涉及所有残疾人的原则,承认了公民权,确定应采取的行动和计划提供的服务,也促成所有残疾人的自立和参与。法律为向残疾人家庭提供支持和促进残疾人的自立规定了手段并作出了活动安排,尤其关注那些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为实现制定的目标,将加强地方当局的责任并进行机构间协调和合作,承认家庭和自愿协会的参与可以发挥积极作用,这些被选择为优先战略。此项法律的应用在充分承认残疾人的公民权方面取得了更快的进展。然而,该过程十分复杂,包括个人需求与服务网络提供的回应之间的多方面联系。为适应我们正经历的变化过程,服务网络目前有待作出进一步适当的回应。

216. 到目前为止取得的进展使我们在许多领域实现了重要的目标,但是在文化、立法、管理和操作方面仍然需要作出很大的努力。确定和执行更密切着重健康与残疾之间的关系的政策,不能将经过科学证明的文化概念和标准抛在一边。因此,为制定关于残疾人的令人满意的社会和卫生政策,我们须战胜目前仍存在的文化模糊性以及特别的和按部门的作法,再次把个人和他或她的需求和权利作为我们的重点。我们需要从关注病理学的具体特点转向人以及他或她的具体困难、资源和潜力。几年来残疾人社会政策的重要问题之一是审查残疾的标准。

217. 第328/2000号法律“实现社会行动和服务综合体系的框架法律”第24条规定给予政府审查向残疾公民、盲人、聋哑人支付的津贴的权利。

218. 国家残疾人政策状况的另一个重要和突出的因素,是以多种方法对待社会倡议和社会医疗服务的计划和运作。拥有创新目标的法律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实施。在使所有受益对象实际得到规定的服务方面缺乏保障。

219. 在残疾人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地方当局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还让它们在促进与自愿组织、私营社会经营者和公民社会的建设性对话和有效合作当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这个考虑还使第470/2001号部长令获得批准,载有针对严重残疾和无家庭帮助者的倡议,批准和支付资金的标准和有关安排方面的规定。这些规定设想将有关资金转交给地区,要求对打算给严重残疾并且不再有家庭提供帮助者建立地区架构的非赢利性机构批准资金作出规定。

220. 国家继续促进和协调社会和卫生政策,还将继续提供经济帮助,以确保引入的创新行动能够充分发展。

第284/1997号法律和第162/1998号法律:严重残疾的盲人和严重残疾者倡议

221. 2001年为充分执行两项立法规定(第284/1997号法律和第162/1998号法律)的多年期方案和试验项目的程序已经完成,只限于1999和2000财政年度。提供资金的项目包括严重残疾的盲人的试验项目以及全国盲人联合会的资金,以及针对严重残疾者的试验项目。用于这些目的的所有资金自2001年以来一直通过社会政策全国基金的渠道,每年通过部长令分配给各地区以及Trento和Bolzano自治省。

“handicapincifre”网站

222. 根据促进残疾人统计调查的第162/1998号法律的规定,与全国统计研究所达成了一项协议,就该题目建立一个信息系统。项目的目标是尽快完成一个关于残疾人的综合信息系统,基于一套手段、方法和程序,旨在各个地理和行政级别获得必要的数据,以分析残疾人的需求、社会和卫生条件;针对提供的服务作出计划、进行运作和评估;监督各机构行为者执行的倡议的数量和效率。2001年建立了“handicapincifre”网站;可以通过劳动和社会政策部的网站www.minwelfare.it进入。

223. “handicapincifre”包括意大利残疾人的数据和目前全国拥有的信息来源开发的残疾人方面的数据(全国统计研究所的调查和各部和公共机构的档案和信息系统)。它还可以由残疾人使用,残疾人可以进入特别设计的图表。网站包括的数据经常进行更新,内容涉及其它问题,诸如服务业、社会卫生服务、因公或体育事故造成长期残疾、以及在学校和大学级别上的融合问题。handicapincifre网站不仅是最初设想的残疾人信息系统产品,而且是宣传关于残疾问题的准确资料的一个关键手段。

第328/2000号法律:社会医疗倡议和执行规定

224. 还颁布了具体着重残疾问题的社会医疗服务规定和执行“实现社会行动和服务综合系统的法律框架”的第328/2000号法律。颁布了社会医疗服务方针和协调法令。法令界定了不同类型的服务并且区分具有很大社会意义的医疗服务、具有很大医疗意义的社会服务,以及与医疗系统高度融合的社会医疗服务,说明哪些付款和费用由地方医疗机构支付,哪些由城市当局支付。法令包括一个附件,规定了包括残疾在内的干预领域的不同服务和出资标准。

225. 另外一项规定是“2001至2003年社会行动和服务国家计划”。该计划规定了社会服务规划的标准,确定了优先目标,对社会行动和服务综合系统的发展提出了建议。它还规定了监督和评估现有进程和取得的成就的有关安排和手段。《国家社会计划》的优先目标包括为承担家庭责任提供支助,支助不能自给的老年人和严重残疾者。

226. 颁布了“根据第328/2002号法律第11条批准住宅区和半住宅区服务和建筑结构的最低结构和组织要求”(第308/2001号法令)方面的规定,对批准已经运作或兴建的幼儿园和居民中心规定了最低结构和组织要求。服务包括针对残疾人的服务,旨在维持或恢复人的自立的社会援助或社会医疗倡议,为家庭提供的支助,以及为儿童、老年人、艾滋病患者、有精神社会问题者提供的服务。

227. 2001年针对各个问题执行了根据2000年12月23日颁布的第388号法律第81条的规定。这些规定设想使用1,000亿里拉的财政资源,制定一个由自愿协会和其他非盈利性机构为严重残疾并缺乏家庭支助的人员提供照顾和援助的倡议方案。该资金的20%将在所有地区和自治省之间平均分配,80%将根据居民人数按比例分配。根据规定,以下机构可以向地区申请资金:ONLUS、合作社、自愿组织、社会协会、基金会、公民咨询机构和其他私营机构。

228. 地区将规定提供资金项目的选择标准,资金可用于购买、翻修或租用房屋、购买设备、或者执行提供援助的倡议并持续一年的时间。建筑必须是“小型的”,以确保在“家庭式”环境中接待残疾人并使其融入,并符合普通家庭的卫生要求。得到资金的活动必须在提供资金两年之内完成。每个项目的最大款额为1,032,000欧元(20亿里拉)。

有工作的父母照顾严重残疾者的特殊安排和休假的进一步规定

229. 第151/2001号法令的合并案文载有关于保护和支助产妇和陪产的父亲的立法规定,对照顾有残疾的家庭成员者休假和带薪假期在现有规定上增加了进一步的规定。法令第42条第6款涉及照顾严重残疾儿童的休假时间,规定在其他父母无权享受的情况下,享受这些特别条件的权利也存在。

第488/2001号法律规定的社会养老金和其他规定(《2002年财政法》)

230. 载有国家年度和多年预算规定的第488/2001号法律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效,领取养老金低于516欧元者、年龄70岁以上个人收入除家庭的其他收入外低于6,713.89欧元者,应得到更多的养老金,使养老金达到该水平。如果领取养老金者已婚,夫妇的收入加上每年领取的社会养老金数额不应超过6,713.98欧元。第488/2001号法律还规定将支付给完全残疾者、聋哑人和完全失明者的费用增加到561.89欧元。对个人收入的限制相同(6,713.98欧元),年龄限制为60岁。

231. 关于被抚养儿童的免税额,每个残疾儿童的扣减数额为774.69欧元。

232. 2002年的《财政法》还规定聋哑人口译服务费的19%可以扣减。为执行第388/2000号法律(《2001年财政法》)第80条第3款,自2002年1月1日起生效,聋哑工人和74%以上残疾的工人可自己要求得到名义国家保险缴费期,每个实际工作年度可达两个月,最多为五年。

目前正在进行的活动和倡议

233. 政府提出的各项倡议还包括由劳动和社会政策部提供的免费电话服务(电话号码840002244),为公共和地方机构、协会、私营社会机构、家庭和公众个人提供咨询和其他服务。

234. 关于更严格的与就业相关和保护残疾人平等机会方面,以下规定、活动和倡议值得关注:

规定和程序

为执行载有“关于残疾人工作权利的规定”的第68/1999号法律,颁布了以下规定:

《劳动和社会政策部、地区和Trento和Bolzano自治省、山地社区和城市就公约的规定达成的协议》;

2001年7月的法令载有“2001年第68/1999号法律第13条第4款规定的残疾人工作权利方面的财政资源在各地区之间的划分”。

通告

2001年10月11日关于“义务雇用。第68/1999号法律――申请地域补偿和部分减免”的通告;

2001年10月10日关于“对公约问题的回应――第68/1999号法律,第11.2条”的通告;

2001年8月6日关于“义务雇用。经营清洁服务和综合服务的公司”的第77号通告;

2001年7月20日关于“第68/1999号法律第68号第4条――私营保安机构”的通告;

2001年7月10日关于“义务雇用。体检和无工作能力补贴操作指南”的第66号通告;

2001年5月28日关于“第113/1985号法律――义务雇用盲人电话接线员”的通告函;

2001年5月8日关于“第468/1997号法令,第2条――第68/1999号法律,第6条。招聘残疾人的委员会的组成”的通告;

2001年4月23日关于“第468/1997号法令,第6.2条――第68/1999号法律,第6条。招聘残疾人的委员会的组成”的通告;

2001年4月23日关于“第357/2000号规定。部分减免。关于口译问题的答复”的通告;

2001年4月3日关于“第68/1999号法律――第5.3条――部分减免――雇用15至35个雇员的雇主”的通告;

2001年2月16日关于“残疾人的工作权利规定(第68/1999号法律)和有关执行规定(第333/2000号总统令):处罚方面。操作方面的澄清”的通告;

2001年2月12日关于“第68/1999号法律。城市警察。储备额的计算”的通告函。

残疾人的工作权利基金

235. 第68/1999号法律第13条第4款规定为残疾人的工作权利建立一个基金。基金数额达600亿里拉,每年3月1日前由各地区分摊。共有1,697名残疾工人通过专门的招聘方案被雇用,雇主因此获得了全部或部分减免社会保险费的权利。

融入就业

236. 应注意到为执行第104/1992号法律第19条到2001年12月31日有40,908名残疾雇员根据关于专门招聘的新立法(第68/1999号法律)被雇用。还应指出,为数字的完整性,每年在地区级别对属于被保护类别的工人的就业状况数据进行调查。

欧盟的倡议

237. 意大利政府参加了向工作年龄的残疾人提供支助和融合政策的研究项目。该项目由经济和社会合作组织推动,目标是推动对参加项目的国家促进残疾人的积极政策进行比较研究。研究结束时制定了一份最后文件,将于2003年国际残疾人年提交。

统计数据

238. 特别提及目前因专门招聘的新立法生效后发生的变化影响到残疾问题和残疾人,并考虑到需制定残疾工人就业状况的定性和定量的参考标准,正在研究在www.minwelfare.it网站内建立一个部分,能够电子化的进入与上述立法相关的最感兴趣领域的一套统计数据。

意见和建议

239. 根据专门招聘领域的新的立法框架,考虑到在就业服务方面的行政下放权力的规定以及电讯领域出现的巨大技术进步,有必要对第113/1985号法律进行修订,将涉及到雇用盲人电话接线员,将对规定进行更新并更有效的予以执行,以满足今天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在此方面,应研究和分析在上述情况下出现的最重要因素,因为第113/1985号法律将继续在此背景下实施。将与代表盲人的最具代表性的协会和地方机构共同并且经常地确定这些因素。该审查将特别提及:

就列入全国专业人员名单和地方机构名单问题,对盲人电话接线员的能力进行重新界定;

还根据在《官方公告》(2000年2月15日第37号)上发表的2000年1月10日的部长令规定的承认新的同等资格,对电话接线员地区审查机构的组成进行审查;

对招聘义务的定义标准进行审查,因为电话市场的开放电话公司在该领域已经不再具有垄断地位,不再是唯一的电话服务运营商。

240. 为更统一和系统地对待义务招聘盲人的规定,对第686/1961号关于招聘盲人按摩师或按摩/物理疗法师的法律,也应及时采取类似的行动。

执行载有“残疾人工作权利的规定”的第68/1999号法律的地区性法律的进展情况

241. 关于残疾人工作权利的新的改革不仅制定了一个立法参考框架,与上一个相比具有创新性和多样性,而且还考虑到关于行政下放权力的第469/1997号法令的规定,也规定地区行政机构应采取行动建立管理专门招聘程序的新的地方机构。在此方面,该部门经常就要求地区和省机构为执行第68/1999号法律颁布的立法规定的进展情况开展监督活动(总结见附图)。

国家和地方资源

242. 1995-1999年期间,社会支出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增长了一个百分点,养老金的增长平均比例很小,医疗方面的增长略高。福利支出在过去十年相对保持不变之后,2000-2002年间显著增长。在该类别中支出的类型出现一些重大变化:资金的转移下降,但我们看到更严格的与支助相关的项目开支上升。关于社会支助的框架法律生效后,这些一定还会继续上升。

243. 自1996年以来,三个部门(医疗、社会保险、支助)每个总支出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基本稳定,位于欧盟平均值以下几个百分点。社会保险占主要份额,养老金支付占整个类别的70%,几乎占社会保险支出的全部。该特点是意大利社会保障制度中最明显的不正常情况,显示出向养老金支出倾斜的明显不平衡,损害了社会支助开支(向家庭和老年人提供帮助、收入支持、住房政策、社会包容政策)。虽然正在审查的五年期间福利开支基本保持不变,但组成部分的相对加权值出现一些变化。理由首先是没有任何收入的65岁以上意大利公民社会补贴和养老金数额增加。第二,自1999年以来一系列行动逐渐开始运作,涉及儿童和青少年基金、最低包容津贴、产妇津贴、有三个被抚养儿童的家庭津贴,我们也看到战争养老金和残疾人养老金形式的资金支付的相对重要性下降(1996年这些达福利支出的66%)。同时,我们看到引入了更直接着重于社会支助的开支子项目。今后该趋势应进一步增长,因为父母休假的规定和关于实现社会行动和服务综合系统的框架法律将完全生效。

244. 地方当局以服务形式提供的支助开支――主要为儿童和老年人――不是资金的划拨,并基本保持不变。就绝对额而言,2000年支助开支总额为340,000亿里拉。总额约五分之一在地方一级是资金划拨的形式,虽然该数字是间接得出的,因为城市当局的特别付款经常列在其他支出项目下,难以准确地定量,也需要考虑进去。

245. 人均支出的情况显示出很强的地区不平衡;研究显示意大利北部的一些省比南部的一些地区人均支出水平可以高四倍。这主要是由于北部的一些地区在使用中央政府划拨的资源上有活动余地,用于向特定类别的处于社会不利地位的人(例如被赡养的老人)提供额外的服务。如果我们考虑社会支出的现行趋势,这些不平衡未显示下降的迹象;的确,社会支出的趋势通常对已经落在最后面的地区和省最不利。

非营利部门的资源

246. 在公共账户项下列的资金划拨上,我们需加上进一步实质性的几组资金划拨以及同等服务的划拨。这主要涉及银行基金会的出资、捐款和第三产业提供的服务。

247. 在该领域的以下数据十分说明问题:

自愿组织的总收入从1997年的13,060亿里拉上升到1999年18,400亿里拉(增长40.9%);公共项目更多的专门或主要使用私人资金(这些组织约有60%使用这种类型的收入,只有8%完全依靠公共资金);

据估计对社会有意义的倡议和自愿组织的捐款总额为20,000亿里拉;

银行基金用于资助社会有益的活动,特别是自愿部门的服务中心的资金划拨总额也上升。

248. 不应低估第三产业的总体贡献:最近的研究估计,该产业的雇员总人数为750,000人(1998年占全体雇员人数的3.5%,其中5.1%在服务业工作),1998年营业额约为750,000亿里拉或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7%。

249. 这些数字共同指出了财政资源计划的一个新方式;对“社区基金”机制进行试验,规定公共和私营机构共同在地方级别就来自私营部门的资源的分配进行谈判至关重要。地方应该是这些倡议的目标领域和资金来源。在此提及“社会工资”在意大利发挥作用至关重要,通过它们发挥的杠杆作用对福利制度进行了重新设计,以动员经营机构、提高其技能、以及创造新的倡议。

250. 经营第三产业的集团可以与这些公司富有成果地结合起来,以促进社会方案,树立一个新的范例,对设想、技术和投资的发展作出长期规划。地方和地区规划机制最近的发展,也对社会领域发展可以运作的自治,提供了新的富有前景的领域。在过去几年中出现了要求在全面体制现代化基础上的更大的决策自治权;可以操作的自治,在于发展在公共领域可以独立地承担一系列任务和新的责任的职能机构(例如银行基金会、新的地方医疗机构、新的教育自治)。

H. 第 12 条

身心健康

251. 1998年人均公共卫生开支在Trentino Alto Adige地区最高,是2,350,000里拉,在Puglia地区最低,为1,712,000里拉。在公立医院和相关的护理中心的床位总数1998年为33,453张,该数字可以细分为在意大利北部地区每千个居民5.4张,中部5.7张,南部4.7张。

I. 第 13 条

教育

教育权

252. 1990年代末基础教育对几乎所有意大利人已经成为现实。事实上,今天95%的小学前年龄的幼儿接受某种形式的教育和照料,约100%的6至14岁的儿童在小学和初中接受正式教育。普及基础教育主要是过去十年采取的教育政策的结果。1990年代后期基础教育政策着重于三个主要目标,最重要的是制止学校的失败,特别是辍学现象。

253. 至于0-3岁的幼儿,1997年8月28日的第285号法令在Asili Nido (幼儿园)基础上,增加了新型的社会教育服务,可以由家庭自己、协会以及私营和机构组织提供。此种倡议在特殊的全国儿童基金框架内受益于公共资金支持。到2000年几乎所有3至5岁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或者去儿童照料机构(1998年的比例为95.1%),小学和初中的辍学率几乎完全得到控制。1999年义务教育的年龄延长至15岁,也就是为期九年(1999年1月20日的第9号法律)。同时为那些完成了义务教育后不再继续正式教育的学生引入了义务职业培训和学徒,直至18岁(1999年5月17日的第144号法律)。

提高各级教育的质量

254. 通过以下概述的倡议实施此项优先工作。

改革学校的架构和课程设置

255. 1997年3月5日的第59号法律规定了学校的自治原则,给予每个教育机构法律地位,享有教育和组织自治。1999年3月颁布的规定使该法律生效。学校自治的主要目标是允许学校的课程设置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并适应社区的实际需求。在此框架内教育机构彼此并且与地方当局进行互动,促进个人需求和潜力与国家教育体制的目标之间的更密切的联系。

256. 上一届议会于2000年2月批准的教育周期改革(七年基础教育周期,然后是五年中等教育周期),2001年6月大选后成立的新政府应该进行大幅修改。新的改革项目应该保留五年小学教育和三年初中教育的旧架构,将高中教育由五年减为四年,并引入在14岁时强制性的在正常和职业教育之间作出了选择。

新的教师培训计划

257. 根据1996年7月31日的第471号共和国总统令和1997年3月10日的部门间法令,从1998/99学年度已经制定和执行新的幼儿和小学教师培训制度。幼儿和小学教师必须学习特殊的四年大学课程。同一项法律还为中学教师的培训引入了新的原则,主要是今后的教师必须在获得他们希望教的科目的大学学位后,学习两年的专业研究生课程,课程结束时颁发学位,使他们有资格参加公立学校合格教师职位的公开竞争。

258. 1998年发起了一个名为站立区域中心的全国计划,旨在给成年文盲一个获得基础教育、提高基本知识、技能和能力的机会。

教育投资

259. 1990年代意大利的教育制度深受一些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人口和经济发展对教育政策的巨大影响。

260. 出生率下降对学校制度产生的影响1990年代明显地表现出来,年轻人的人数显著下降,特别是学前、小学和初中学生。该趋势尚未结束,因为十年间生育率继续下降,1999年达1.19。学生人数下降在各级教育中都很明显,特别是小学义务教育(1990/91至1997/98学年为-8.3%)初中(同期为-20.1%)。与学生人数下降平行,学校、班级和教师数字显著下降。1990至1998年间学校数字下降14.7%,班级数字下降16%,教师数字下降6.6%。学校、班级和教师数字逐渐下降也与1998年7月24日的部长令制定的目前政策相关。该政策旨在使学校网络“合理化”,将小的学校合并,提高教室/学生的比例,从而减少教师的数字。

261. 根据上述学生数字的变化,本十年期教育的公共开支结构正发生变化。例如,学校建设从预算项目中消失,代之以现有校舍的改造和调整,更新家具和学校设备,提供信息和中心技术,丰富学校的图书馆等。最后,小学和中学用于教学和非教学人员以及其他经常开支的比例正发生显著变化(1992年工作人员为94.6%,其他经常开支为5.4%,而1998年分别为89%和11%)。这意味着拨出更多的资源用于非教学活动,如教师的在岗培训、试验、教材和设备等。

262. 至于课本,部长理事会主席令(1999年8月27日)为1999/2000学年拨出2000亿里拉(约1亿欧元)作为给年收入低于3,000万里拉(约15,000欧元)的贫困家庭的补贴。该补贴旨在帮助贫困家庭上义务初中和高中第一年的孩子购买课本(通常向所有上小学的儿童免费提供课本)。

表2. 国家预算-教育公共开支 (1990-1997年的综合平衡表)

教育公共开支

国家预算(10亿里拉)

开支占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比(%)

1990

64,358,860

1,300,438,000

4.95

1994

78,650,613

1,621,445,000

4.85

1995

82,710,706

1,756,933,000

4.71

1996

90,148,554

1,896,022,000

4.75

1997

90,721,823

2,034,380,000

4.46

2000

63,015,741

-

-

资料来源:MPI-Ufficio SISTAN。

教育权

263. 1998和1999年的综合财务报表尚未收到,因为最后记录开支的时间表尚未到期。2000年的帐目与综合财务报表的数据不能直接可比。这种情况的一个原因是各个项目的计算方法发生了变化。然而,数据显示教育开支的绝对值在国家预算中是最大的项目,占总预算的8.72%和中央政府预算总额(各个部)的46.7%,相比数额最大的为国防部,分别占3.4%和18.22%。

264. 教育公共开支也包括地方政府为教育和培训拨出的资源,如下表所示。

表3. 1993-1997年的教育公共开支(10亿里拉)

地方政府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地区和自治省

4,353.1

4,483.8

3,880.7

4,814.7

5,225.2

3,162.1

3,298.1

3,223.9

3,251.3

3,789.7

12,618.0

13,024.4

13,045.2

13,268.0

15,071.8

总额

20,133.2

20,806.3

20,149.8

21,334.0

24,086.7

资料来源:Elaborazione MPI su Censis-Rapporto 1999。

表4. 按学校级别和学生性别统计的学生人数

学校

1990/91年

1995/96年

1997/98年

1999/2000年(*)

学前

男/女

1,575,234

1,582,020

1,588,020

915,011

788,832

757,931

765,426

441,035

%女/男

48.8

47.9

48.2

48.2

小学

男/女

3,069,767

2,816,128

2,820,919

2,570,064

1,493,325

1,360,754

1,362,504

1,241,341

%女/男

48.6

48.3

48.3

48.3

中学

男/女

2,261,569

1,901,208

1,809,059

1,686,408

1,072,024

901,207

855,685

797,671

%女/男

47.4

47.4

47.3

47.3

高中

男/女

2,856,328

2,693,328

2,597,449

2,419,409

1,426,347

1,343,578

1,290,932

1,202,446

%女/男

48.9

49.9

49.7

49.7

总额

男/女

9,762,898

8,993,220

8,815,447

7,590,892

4,760,528

4,363,470

4,274,547

3,682,493

%女/男

48.8

48.5

48.5

48.5

意大利教育制度中的人权教育

信息和宣传

265. 教育部为向学生和教师提供《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所载的权利有关的信息并提高他们对问题的认识作出的倡议,为便于分析可分为三个级别。1997-2000年教育部执行的倡议类别概要如下。

立法

266. 在此方面,以下内容值得注意:

关于“中学生条例”的248/1998号总统令提及《意大利宪法》和《儿童权利公约》的原则,制定了年轻人的社会和文化权利框架。特别强调尊重和加强性别认同;言论、思想、良知和宗教自由;无论年龄或条件所有人相互尊重,排除所有形式的意识形态、社会或文化障碍。学生有权积极和负责任地参与学校生活并得知管理学校的决定和规则。《条例》重申需要尊重学生及他们所属社区的文化和宗教多样性。学校促进和鼓励包容和保护学生的母语和文化以及促进跨文化教育的倡议;

第44条规定(第384/1999号总统令)执行关于在意大利的移民和外国人条件的第40/1998号法律制定的关于所有人的教育权的规定,意大利人和外国人同样,免于行政性质的限制(意味着没有强制要求居住许可或以前教育经历的官方证明等)或者文化或社会性质的限制。该条款还规定有义务尊重学生的语言和宗教特性并促进融合进程。

运作―组织

267. 教育部已制定一个广泛的方案,通过各个执行方案向教学人员提供关于教育的跨文化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

关于公民权、语言和宗教特性和文化多样性问题的一般信息。该信息通过与RAI—意大利广播电视合作的一个远程全国教育项目向所有意大利学校的教学人员提供,目前处于结尾阶段(见2000年1月14日的第17号通告);

为艺术和外语科目的教师就文化和语言协调问题并为所有教师就意大利语作为一门外语教学(见第210/1999号部长令第19条教师全国就业合同)引入了一个特殊的全国提高课程计划;

在《世界人权宣言》五十周年之际,发表教育部关于权利问题官方审查的特刊(“Annali della Pubblica Istruzione”,1999年第5-6号)并分发到所有意大利学校。

教育-文化

268. 应该记住教育部进行的教学活动之一,是通过《公民教育计划》向各种学校各年级的所有学生提供关于人权问题的信息和培训,构成历史和相关科目教学的组成部分。该计划通过提供该领域主要国际协议和公约的信息,特别提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269. 教育部还开展了紧张的各机构活动:

通过建立文化间教育部长级委员会,就所有关于权利的立法规定进行研究、提供信息和咨询活动,同时就在教育系统内外宣传关健的人权问题(公民权、全民教育权;研究和宣传关于宗教、语言权利的协议等)采取了广泛的行动;

通过包括资金支持促进跨国教育合作计划(地中海计划、欧洲计划例如苏格拉底、莱昂纳多计划、欧洲青年计划等),不仅向年轻人而且向属于少数群体或处于边缘或贫困条件下的所有人提供关于文化权利的信息并促进文化权利。

270. 教育和培训制度的创新和提高的战略作用也得到了承认,不仅作为发展、经济增长和就业的因素,而且作为打击新形社会排外的关健手段。政府认为提高教育和培训设施的质量、种类和整合,是政府政治和行政工作的关键内容之一,并实施了一系列倡议,有可能实现1998年12月22日与社会伙伴达成的协定中的大部分承诺。

目前的改革

技术-职业培训

271. 意大利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制度传统上基于两个支柱:专门教授技术科目的中学和由地区进行的职业培训。1999年为扩大第二支柱并使其多样化引入了重要的改革:通过综合教育、培训、工作相结合的制度培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这为技术教育和培训系统奠定了基础,目的是为意大利提供一个可以与欧洲其它国家相比的职业培训网络。

大学教育

272. 制定了多样的“欧洲”大学教育制度,有可能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大幅减少辍学率,开发可以用于劳动力市场的中等技术,从而减少年轻人的失业。大学和科学技术研究部颁发的第509/1999号令为大学课程的设置制定了新的体系。计划新体系于2001/2002学年生效。然而,多数大学选择于2000/2001学年开始对新体制进行试验,特别是在经济和工程系。

教育和培训制度在打击排外方面的优先工作

273. 制定就业指导方法方面的政策并且本着该目标指导培训,是广泛和大幅度改革的一部分,在教育、培训和劳动市场体制之间创立了一系列交叉点。

274. 在此方面政府制定了以下优先工作:

考虑到学历的级别和质量与找到工作的可能性之间的密切联系,提高学历的级别和质量;

缩小意大利中北部与南部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差距,因为南部就业的主要障碍之一是那里许多地区落后;

让年轻人和被排外风险高的人,如残疾人、移民和缺乏技能的年纪大的人进入就业市场;

增加所有年龄的公民获得教育和培训的可能性;

为解决教育机构的辍学问题采取预防和拯救行动;

缩小社会的边缘化。

非意大利儿童和成人的教育和培训

275. 第40/1998号法律规定促进外国儿童和成人的培训课程和意大利语言课程和外国成人的认字课程,使他们有机会得到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的证书。对移民而言,学习意大利语并参加多文化教育本身已经可以被视为极其重要的“培训”。

倡议

276. 新的教育和培训措施可以在各级机构和社会伙伴参与的政策框架内制定(目的是创造广泛的教育和培训机会,满足生活各阶段的需求,使所有人能获得)。它们旨在加强:

义务教育阶段后新的综合培训方法,为人们提供专业和技术技能学历,可以用于生产高技术产品和组织复杂的服务;

发展学徒被视为增加技能和就业机会的一个重要途径。该倡议还扩大了申请的领域、时限和覆盖的年龄组(2000年有73,000名学徒参加培训)。

277. 教育部制定的《2000-2006年全国运行计划》包括以下措施:

对学生进行个性化的认识,并根据个人的具体经历及其家庭背景和环境重新定义认知图;

学校以外的更多的教育途径(综合学校/培训经验);

学校以外的更多教育途径(课外经验、讲习班活动、鼓励开设小卖部和从事运输);

进行个性化的辅导,对教育和职业决定提供指导,以利于开始积极的生活,综合学校/培训;

广泛利用各种形式的工作经验;

提高家庭对学校生活的认识和参与;

引入培训贷款;

发展支助基础设施。

支助基础设施

278. 建设和加强支助基础设施是更深的社会融合和支持任何旨在降低辍学率的倡议的前提条件。因此,加强旨在建立培训年轻人的适当基础设施的倡议至关重要。这些包括“降低辍学率的资源中心”(例如,科技指导讲习班、环境分析或者模拟生产过程的讲习班;语言或表达研究机构)和“社会融入和边缘地区融合资源中心”(诸如工艺培训讲习班、信息技术和远距离联系体系、“轻型”娱乐和社交机构)。

J.第 15 条

文化生活

279. 严格地说,意大利的文化生活由文化和环境资产部负责,部分由地方公共机构负责(区域和地方当局的文化部门)。然而,这些只是中央或地方政府的其它领域管理或协调的广泛倡议、行动和资金的一小部分,不一定被视为文化活动,因为它们被列入不同的开支项目(学习权;与具体活动相联系的用于剧院、音乐等方面的资金;研究项目的资金;出版图书、杂志等)。

280. 文化和环境资产部的资源在过去两年中增加了几乎一倍,从1998和1999年的26,000亿里拉增加到2000年的48,000亿里拉。在这些数字基础上还要加上南部意大利开发计划文化资源轴心提供的资源,由ESF出资50%,全国周转基金出资50%,过去七年中达52,000亿里拉。

281. 关于地区在文化活动方面开支的现有数据显示,到1995为止略呈下降趋势,过去几年出现上升。

表5. 1993年至1997年间地区的文化活动开支(10亿里拉)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564

1,474.2

1,145.6

1,425.4

1,570.2

282. 1996年至2000年间政府最重要的倡议包括大幅改革博物馆的管理体制,延长开放时间(包括晚上和假日开放);重新组织储存、饮食、信息、支助、以及预定设备并使其现代化;调整门票费,给年轻人和老年人折扣。

283. 下列表格载有参观博物馆的数据:

表6. 博物馆的参观人数

总参观人数

与上年相比的百分比

付费的参观者

与上年相比的百分比

1990

25,737,239

-

8,881,242

-

1994

23,790,876

-

9,785,688

-

1995

24,717,807

3.90

10,587,348

8.19

1996

25,167,106

2.10

11,366,184

7.36

1997

25,709,397

5.99

12,003,158

5.60

1998

27,729,369

7.28

13,871,465

15.57

资料来源:2000年3月Min-Beni Culturali e Ambientali 。

284. 一个重要指标是以下图表显示的家庭娱乐和文化活动近年的开支趋势:

表7. 娱乐和文化活动开支

支出类别

1992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1999/1992年增长%

食品

156,975

190,580

186,966

185,009

185,699

187,156

16.13

衣服和鞋

83,786

101,301

102,206

102,306

104,636

106,269

21.16

家庭能源/电力

121,715

201,163

206,887

210,572

209,874

211,222

42.38

家俱等

79,394

97,769

101,828

102,436

104,790

105,910

25.04

交通和通讯

100,120

147,675

152,330

154,384

171,853

178,569

43.93

医疗

56,328

30,076

33,496

33,681

34,897

34,965

-61.10

消遣和文化

74,694

86,645

88,561

90,772

93,559

94,466

20.93

旅馆和公共服务

80,573

90,779

93,136

94,389

95,314

97,019

16.95

其它货物和服务

64,343

77,842

81,126

78,628

78,976

82,845

22.33

年轻人、老年人和残疾人参加文化活动

285. 我们掌握的官方数字是参观公共博物馆和画廊的。数字显示低年龄学生和60岁以上的参观者人数不断上升,他们是免费参观规定的主要受益者。

表8. 1994-1998年公共博物馆和画廊免费参观人数(年轻人、老年人和残疾人)

与上年相比的百分比(%)

免费参观者

1994

-

15,761,654

1995

13.77

17,386,164

1996

9.56

18,440,408

1997

12.64

20,101,154

1998

0.64

22,022,650

资料来源:Min. Beni Culturali e Ambienta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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