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覆盖的补助

补助率

不覆盖的补助

内科诊病 ( 成人和孩子 )

专科诊病

产前和产后诊病

普通分娩、复杂分娩和剖腹产手术

日间入院就医 ( 观察 )

住院就医 ( 住院费用 )

手术费

化验费用

医疗图片 ( 放射学和超声检查 )

护理

与政府签有协议的医疗机构提供的药物和药品

70 %

假牙

眼镜架

不孕治疗

私营药房出售的药品

艾滋病毒和艾滋病等长期病

这一类病人由专门的国家机构负责

42.在养老金方面,根据互助会的规章,它能够保障非正规行业劳动者的养老金。然而,目前在养老金产品的性质和劳动者接受的程度方面还存在着一些运作问题。

43.因此,目前正在国际劳工组织协助下使这类产品臻于完善。

参加地点

44.在参加方面,下列统计数字显示了参与医疗保险的情况。

2000年至2007年参加Cotonou社会保障互助会情况表

年 份

参加的协会

医疗保险

参加的个人

医疗保险

年度总数

医疗保险

累积总数

医疗保险

2000

19

1

20

20

2001

79

1

80

100

2002

137

16

153

253

2003

405

46

451

704

2004

263

42

305

1, 009

2005

406

115

521

1, 530

2006

829

231

1, 060

1, 060

2007

598

96

694

1, 754

PortoNovo社会保障互助会

参加者:391受益者:671

Parakou社会保障互助会

参加者:265受益者1:621

计划中的改革

45.在经过几年活动后,这些互助会碰到了一些困难,不单是在他们提供的保障方面而且在宣传让更多人参加的战略方面。这方面的审查发现了以下的困难:

在组织和加强互助会方面;

当选的机构不负责;

当选的互助会成员和技术人员培训不足;

在提供医疗方面。

46.也提出了改革方案。其中一项改革在于审查互助会的组织方式,让选举出来的机构負起更大的责任,让基层机构更多地参与。

47.为此,在2008年创立贝宁社会保障互助会的框架内,在2007年内发动了一个关于社会保障互助会战略行动的单一最高和联合结构,导致了在Cotonou、Porto-Novo、Parakou和Natitingou设立了支会,并有可能于2008年扩展至Lokossa和Abomey等城市。

第十条:保护家庭、母亲和儿童

问题1 3.请提供资料说明关于打击家庭暴力,包括婚内强奸和性侵犯以及家庭中打骂儿童现象的法律规范,以及为防止家庭暴力所采取的措施,比如警官和法官培训、宣传活动以及向通常不愿报案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医疗、社会和法律协助的情况。

48.在保护家庭方面,贝宁采取了若干创新的行动,其中包括在2004年8月24日颁布了关于个人和家庭法典的第2002-07号法律。该法典共有1031条,分为四章。

49.这四章分别处理以下问题:

1

身份的管制;

身份登记的技术安排。

2

必须得到婚配双方的同意,即使他们未成年;

人人有义务遵守18岁的最低结婚年龄;

禁止近亲结婚,特别是直系亲属和傍系亲属;

一夫一妻制;

由身份登记官举行婚礼的义务;

嫁妆只应具有象征性质;

家务由双方共同管理;

婚生和非婚生儿女都拥有亲生关系;

有关领养的规定;

对夫妻之间在结婚前和婚姻间期获得的财产的规定。

3

承认未亡人的继承权利;

在分配遗产时不对婚生或非婚生子女作出任何歧视。

4

有关在时间和空间方面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定。

50.家庭署努力普及个人和家庭法典。

51.此外,2006年2月拟订了关于贝宁共和国家庭权利宪章的法案,目前正在颁布过程中,该宪章强调了父母亲的责任并要求设立一个家庭问题高级理事会,以便有效地消除家庭中的不公正和暴力。该宪章的草案目前已提交最高法院以征求它的意见。

52.最后于2006年6月制订了家庭问题国家行动计划,目前正在等待部长会议通过。该行动计划考虑到上述文件中第11、12、13和14条。家庭问题国家行动计划基于下列九个优先领域,即:

减少贫困;

获得社会服务的权利;

努力减少发病率和死亡率;

权利、义务和责任;

家庭受保护权利;

加强家属关系;

保护环境;

和平与安全;

后续行动、评估和监督。

53.在加强司法人员和其他有关团体的能力方面,司法部长于2005年3月为警察特别单位,于2005年5月为法官们和于2005年11月为与病人接触的卫生人员及为贝宁各省地方官员举办了一系列培训班。

54.国家人权机构和诸如贝宁女律师协会和非洲妇女法律与发展组织――贝宁等非政府组织也举办了提高意识运动,并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55.人权署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促进人权项目的支持下也同样地在Alibori省设立了分署和人权方面的学校组织。

问题1 4.根据委员会就缔约国初次报告(E/C.12/1/Add.78)所作结论性意见第37段的建议,请说明缔约国为禁止“童奴”习俗所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还请介绍缔约国所采取的打击儿童贩运措施的效果(第179190段),并说明缔约国是否打算通过立法措施惩罚贩运成年人活动。

56.已采取了措施以便:

在28个市镇(总共有1,375个)中设立和成立地方委员会。这些市镇的委员会在社区一级进行工作,以保护儿童,特别是打击儿童贩运;

在贝宁边境与多哥和尼日利亚合作共同举办了两个提高意识运动;

于2006年4月5日通过了关于未成年人迁移和打击贝宁境内贩运儿童情况的第2006-04号法律;

制定了保护儿童的政策和战略,作为保护儿童领域里未来行动的参考;

制定了一项关于打击为了经济剥削目的贩运儿童的国家行动纲领;

与尼日利亚签订了一项合作协议以解决两国之间贩运儿童问题;

制定一项年度共同工作的行动计划;

与十个国家签订一项打击贩运儿童的多边协议。

问题1 5.请向委员会说明缔约国采取何种措施,包括立法措施,防止和消除某些地区依然存在因传统信仰而杀害“巫童”以及杀害残疾婴儿问题。也请提供最新数据说明向警方报案的杀婴案件数量、绳之以法犯罪者人数以及对其施加的惩处。

57.儿童法典的制定允许对所有各类的弱势儿童予以照顾,其中包括所谓的“巫童”、和杀婴行为的受害者。

58.对受到这些做法影响的各省人口进行了宣传教育,以便未来的母亲在怀孕期间和生产时能得到一个保健中心的护理。

59.在这方面还未能提供统计数据。

问题1 6.请提供资料说明雇用童工情况,包括在非正规行业工作的14岁以下童工、劳工监察的效果以及禁止童工的法律规范。

60.在非正规行业中14岁以下儿童最常见的工作形式是:种植园工作、家庭佣工、工场里的学徒、市场的工作、采石场工作、街上的工作。

61.贝宁在这方面的主要行动在于减少童工。2004年,有1,000名童工脱离了营利性活动,并在打击童工现象的框架内,向劳工和公务员部划拨了300,000,000的经费。

62.劳工督察也同样地减了这一现象,在检查那些遵守现行条例的雇主时,对他们作出嘉奖。

63.自2001年5月28日以来贝宁也是劳工组织“关于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第182号公约”(1999年)的缔约国;自2001年6月11日以来是劳工组织“关于准予就业最低年龄的第138号(1973年)公约”的缔约国。最近又制定了儿童法典,以及关于贝宁共和国劳工法的第98-004号法律和一些其他条例,特别是2000年11月7日关于禁止妇女和儿童进行的工作的第132/MFPTRA/DC/ISGP/DT/SST号部委间决定,都构成了打击童工现象的法律框架。

第十一条:享有适当生活标准权

问题1 7.鉴于2 9. 6%的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之下(第196段),请缔约国提供新的资料说明根据《2002-2004年减贫战略》和《2001-2006年政府行动计划》所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第2号政府行动计划第6段)。

64.在消除贫困方面,贝宁当局编制了若干参考文件,如长期展望国家研究报告、第2号政府行动计划和“减贫战略文件”。在这三份文件中制定的战略都具有同一目标,即促进国家繁荣和减贫。

65.长期展望国家研究报告在于使贝宁在2025年成为“一个模范国家、一个良政、团结和平、经济繁荣和具竞争性的文化和福利国家”。

66.第2号政府行动计划的一个重点是巩固良政和加强减贫。减贫战略文件则显示了政府的愿望,其重点在于加强宏观经济结构、良政和穷人参与生产决策过程的能力。

67.而减贫战略文件却体现了政府的愿望,它提出的优先领域是加强宏观经济的框架、良政和提高究人参与决策和生产过程的能力。

68.这些文件允许在发展伙伴的协助下制定和落实了不同的减贫方案,其中包括支持社区发展的项目(PADEC)、支持国家减贫战略的方案、支持促进良政的方案。

69. 1996年贝宁发表了“人口政策宣言”(DEPOLIPO),其目的是保证每一个公民能有更好的生活条件。

70.减贫战略成了政府和供资者的对话工具。它也允许开展共同任务和预算支助的做法,通过了两个由国际货币基金会支助的经济和财政方案及达到符合“重债穷国倡议”的资格。

71.吸收了在落实各项减贫战略方面的经验,贝宁制定了以增长促进减贫战略(SCRP)2007-2009年,其主要战略重点是:加速增长、发展基础设施、加强人力资本、促进良政、平衡和持续地发展国内空间。

问题1 8.根据委员会就缔约国初次报告(E/C.12/1/Add.78)所作结论性意见第40段的建议,请提供新的资料说明缔约国为弱势和边缘化群体所采取的统一公共住房办法,监管公共住房租金,避免无任何赔偿或替代住房而强制驱逐住户。

72.贝宁刚采取了有关建造社会福利住房的措施。

73.为了改善地产保障,贝宁政府计划采取以下的行动:

制定一项国家地产政策,该项政策考虑到农村地产和城市地产的管理;

完成关于农村地产的法律和制定农村地产规划;

制定城市的土地册;

改善负责地产的机构的地图绘制木和地形测量学能力;

降低地产权的官方登记费用;

对人口的宣传、教育和信息提供;

改善地产资料的登记和管理服务。

问题1 9.请提供资料说明帮助无家可归者和不卫生的贫民窟居民的措施(第224237段)。

74.在Cotonou, 这种现象已达到令人担忧的程度,政府和市当局采取了措施以提高意识和改善环境。

75.非政府组织采取了实地行动,收集垃圾和清洁不卫生的地方。

问题2 0.请向委员会说明缔约国采取了哪些措施改进监狱状况,特别是营养、卫生和医疗设施以及解决监狱过度拥挤问题。

76.在l’Ouémé省的Akpro-Missérété建造了一座可容纳1,000人的新监狱,以接纳贝宁的犯人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的被拘留者。目前正在采取适当措施,使其能全面运作。工作人员已在位。已选定了将从国内八个监狱调来的人员。在2007年11月,已将350名犯人转移到该监狱。

77.贝宁与各发展伙伴,特别是开发计划署签订了合作协议,以改善这些监犯的拘留条件。

78.国家采取了必要措施,确保监犯获得医疗服务。司法部与卫生部合作提供了适当的框架和必要的医疗人员。

79.专门负责为被拘留者提供医疗的非政府组织也支持政府在这方面的行动。

80.减刑的机制,特别是有条件释放和总统特赦,有助于减少监狱人员。

81.目前正在落实在Abomey和Parakou建造监狱的计划。也同样计划在Couffo和Donga省建造监犯和扩大在Lokossa的监狱。

82.已在实施替代监禁的措施,已对司法人员进行关于使用这些措施的宣传和培训。

83.目前正在采取措施以便在现有法律规定中纳入公益劳役。

84.监狱里每天为监犯提供一頓热餐。目前正采取措施,增加每天的粮食配给。

第十二条;身心健康权

问题2 1.请提供新的资料说明为改进缔约国饮用水和卫生设施,特别是在农村和贫民区采取的这类措施及其效果(第241242段)。

85.截止2005年12月31日在贝宁的农村地区总共设立了12,089个供水点,全国农村人口中有41%能获得供水。

86.政府计划:

加速饮水供应覆盖区,以便为4百万人口提供饮用水。

确保投资的持久性,增加该部门投资的影响力。

87.在城市地区,贝宁国家供水公司目前为69个区首府供水。80%的水需求集中在Cotonou、Porto-Novo、Savalou、Abomey、Bohicon。其余的需求量来自中小城市。50%的城市人口没有自来水。

88.在这个背景下,政府计划采取以下的措施:

修复和扩大Védoko和Godomey的水处理站;

在新的钻井田上连接两个钻井;

修复水塔;

建造供水管道;

协调各项保护水资源使其不受污染的措施;

确保落实饮水供应政策。

问题2 2.根据委员会就缔约国初次报告(E/C.12/1/Add.78)所作结论性意见第31段的建议,请提供资料说明在反对外阴残割方面取得的进展,特别是制定法律将这一习俗定为犯罪,建立妇女保护机制,对停业的执业者实施教育和资助方案。

89.禁止女性外阴残割的努力一直并且仍旧是贝宁政府关切的事项。

90.这一关切体现在通过了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些法律条文上,如2003年3月3日关于性健康和生殖健康的第2003-04号法律、2003年3月3日关于贝宁共和国禁止女性外阴残割习俗的第2003-03号法律。

91.在第2003-03号法律执行后,贝宁坚决地走上禁止这一习俗的道路,明确地遏制女性外阴残割。这一法律使贝宁在打击割阴方面处于众多西非国家的前列。

92.关于性健康和生殖健康的第2003-04号法律第9条规定:“人人都有权不受酷刑或对全身或特别是对生殖器官的残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惩罚或待遇。对人身的所有形式的暴力和性虐待都受到禁止。”贝宁法律中禁止割礼、配偶间的强奸、性凌辱和夫妻间暴力。

问题23 .请向委员会报告缔约国采取措施,改进各地特别是农村妇女和年轻人生殖保健、性教育、避孕和计划生育服务的情况。

93.在妇女和年轻人获得生殖保健、性教育、避孕和计划生育服务方面,2003年3月3日第2003-04号法律第3条规定:“所有个人、所有夫妇都有权自由地判断和决定要多少子女并拥有必要的信息。”

94.同样地,该法律的第5、6、7条很详细地规定了在生殖方面获得医疗和保健服务的权利,并考虑到未成年人的权利,因为其中明确地指出年龄不应妨碍行使这方面的权利。

第十和十三条

95.夫妻间暴力、配偶间强奸、性凌辱是在许多国家发生的现象,贝宁也不能例外。

96.在管制贝宁大部份社会现象的条文中都规定了压制这些行为的法律框架。

97.刑法典第305、306、308、332和357条规定了对威胁有意伤人、抛弃家庭、强奸、恋童癖的惩罚。

98.必须指出没有一项条文特别管制对妇女的暴力。在我国民法中,对妇女的暴力行为被当作一般的暴力行为或犯法行为对待。但我国的宪法确保对母亲和婴儿予以特别保护,因为他们一般是家庭中最易受到刁难和凌辱的成员(第26条)。政府向司割礼的妇女提供了微型信贷,协助她们转行。

99. 2003年3月3日第2003-04号法律在第18条中承认受到性传染病和艾滋病毒和艾滋病感染的人士享有所有公民、政治和社会权利及获得特别援助、基本医疗的权利;并在他们与福利和保健专业人员的接触中得到保密的保证。

100.意识到艾滋病毒/艾滋病这个大流行病的严重性,贝宁政府制定了防艾滋病国家方案,目的在于通过加强输血方面的安全、展开各部门间的合作和在防止方面的互助,减少性传染病、艾滋病毒和艾滋病的扩散。

101.此外,那些受到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的男人和女人能获得政府的特别援助,通过落实这项法律保护了他们的社会权利(如就业权、受社会保护权和住房权等)。

问题2 4.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在防治艾滋病,特别是预防服务、艾滋病毒/艾滋病传染的教育、建立艾滋病毒/艾滋病自愿测试服务设施、免费提供抗反转录病毒药物以及制定和执行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方案和战略方面所取得的进展(第275279段)。

102.十多年来,防止性传染病和艾滋病毒/艾滋病一直是贝宁保健政策的一个优先部门。

103.媒体上的宣传,在社区内的提高认识运动和所有行动者往家家户户去宣传使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传染从2001年的4.1%减至2005年2%。

104.关于传染的教育在学校的教师中、社区里、培训讲习班、街市内、教堂内和公共场所展开,使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能得益。这样,受到教育的人就不断增加。

105. 2006年4月10日通过的关于在贝宁共和国内控制艾滋病毒/艾滋病和负担其医疗费用的第2005-31号法律,补充了在防止艾滋病毒/艾滋病方面的法律空白。在这方面也制定了若干框架文件,其中包括:

负担受到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的人和易受害儿童和孤儿的心理社会费用的政策、标准和程序;

制定一项帮助易受害儿童和孤儿的2006-2010年国家行动计划;

制定第二个2007-2011年防止艾滋病毒/艾滋病国家战略框架,其中考虑到帮助易受害儿童和孤儿的问题,其目标已有明确规定;

为家庭和儿童部的结构制定2006-2010年的活动计划;

编制关于艾滋病对贝宁的影响的文件,该文件显示了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了越来越多的妇女和婴儿。

106.此外,可以指出:

由家庭和儿童部在社区一级设立所有行为者都能参与的协商机制,它将成为有利于易受害儿童的交换熔炉并可作为监督和跟进社区一级就易受害儿童进行的活动的机制;

242个照料中心的设立和运行大大减少了艾滋病毒的扩散率。

107.此外,国家元首的亲自参与预防艾滋病毒/艾滋病运动表示了邀请所有当事方、各社会职业阶层和经济阶层和贝宁所有部门作出更大努力以防止流行病扩散的政治意愿。

108.为了更好地发动对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斗争,国家元首、预防艾滋病毒/艾滋病国家委员会主席于2007年12月参加了布基纳法索预防艾滋病毒/艾滋病国家委员会的年会。

109.抗反转录病毒药物已免费向艾滋病患者供应。

110.同样地在所有部门都制定了预防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战略与方案,但是在某些地方存在着物质上和资金上的困难。

111.还有必要加强负责机构的技术和物质能力。

第十三和第十四条:受教育权

问题2 5.请说明缔约国是否根据理事会就缔约国初次报告(E/C.12/1 / Add.78)所作结论性意见第45段的建议和《公约》第十四条,通过了在合理年数内逐步实现所有人免费接受义务初等教育的详细行动纲领(第292段)。

112.贝宁政府于2005年2月通过一封关于教育政策的信件,其目的在于巩固过去的成就,同时又坚决地促使贝宁教育制度走上在2015年人人能接受教育的道路(EPT),以符合《千年发展目标》。

113.根据该信及其政策定向制定了一个教育部门的十年发展计划(PDDSE),并于2006年得到部长会议的批准及技术和金融伙伴的支持;由于这个原因,贝宁于2007年2月被选参加《快道》倡议,并加速执行“人人能接受教育”计划。

114.由于教育部门近几年来所面临的危机,国家元首于2007年2月12日至16日召开了一个关于教育部门的国家论坛。该论坛无可否认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并导致若干重要的建议。

115.该论坛的建议体现在补充《教育部门十年发展计划》文件的用数字表示的行动计划中。这个行动计划构成了一整套行动的第一阶段,其后将举办一个由政府主持的技术和金融伙伴圆桌会议,以保证为整个部门提供资金。

116.由于贝宁被允许加入《快道》倡议,根据人人接受教育催化基金的程序,向该倡议的秘书处提出了一个融资调查,以资助幼稚园和小学教育的资金需求以及未来三年的扫盲需求,约9,303,500万美元,即465,170亿非洲金融共同体法郎。这项要求在《快道》倡议秘书处向技术和金融伙伴为其他年份调动额外资金之前,在2007年5月22日获得催化基金会战略委员会的批准,为贝宁拨了7,610万美元,即370亿非洲金融共同体法郎,供其于2007-2008年间启动《教育部门十年发展计划》。

问题2 6.请说明缔约国2005年预算以及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的预算拨款比例以及为改进教育基础设施与增加学校和老师人数所采取的措施。请提供新的资料说明为消除妨碍女童上学的习俗、保障女童和女青年平等接受各级教育、保证女童不辍学,以及减少妇女和女童文盲率所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第305和第312段)。

117. 2005年,贝宁在捐款以外的财政和非财政资源为38,355,000万非洲金融共同体法郎。

118.在这个数额中,分配给教育部门的为8,651,100非洲金融共同体法郎,即22.55%,其分配情况如下:

学前部门:67,000万CFA法郎,即0.17%

小学部门:4,294,900万CFA法郎,即11.19%

中学部门:2,091,700万CFA法郎,即5.45%

技术和职业部门:418,500万CFA法郎,即1.10%

高等教育:1,755,800万CFA法郎,即4.57%

119.必须指出由于得到技术和金融伙伴提供的赠款和贷款等外来资源,为每一个教育部门的拨款都有了增长。

120.因此,在高等教育这个部门,原来的1,755,800万CFA法郎预算增加到27,237,924,784CFA法郎。

为了改善教育基础设施而采取的措施

121.高等教育方面,在为这个部门提供的1,755,800万CFA法郎总额中,14,325,838,096CFA法郎被用来落实下列有关的项目:

加强贝宁国家大学校园的教学和行政基础设施;

改善学生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122.然而,必须指出在14,325,838,096CFA法郎的数额中,实际上只使用了9,797,858,963CFA法郎,即消费掉68.39%。

123.为了加强高等教育一级所提供的教育质量,为其拨出了5,456,042,114CFA法郎,其中实际用掉了5,355,595,237CFA法郎,即98,16%。

问题2 7.请提供新的资料说明缔约国采取了哪些措施缓解2004-2005学年开始国立大学注册费大幅度增长对家庭预算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124.自2004-2005学年增加国立大学注册费后,没有采取任何特别措施以缓解对家庭预算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然而,必须指出,国家为了减少一般人口的贫穷,增加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加强人口购买力而采取的措施,有助于缓解学生父母亲的困难。

125.同样地,为学生提供的奖学金和大学其他救济在同期内增加了15%。

126.此外,作为大学福利为学生提供的补助增加了(购买公共汽车、建造新宿舍、课室和1,000个座位以上的大堂等),教学人员从2003-2004年的693名增加到2004-2005年的785人。

资料来源:

教育部门十年发展计划(2006-2015年);

MESRS2005年预算方案实绩报告。

第十五条:参加文化生活权

问题2 8.请向委员会说明缔约国根据委员会就缔约国初次报告(E/C.12/1 / Add.78)所作结论性意见第47段的建议为保护语言遗产所采取的措施。

127.刚设立了一个负责扫盲和推广各民族语言的政府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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