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 会
委员会根据《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通过的关于第129/2019号来文的决定 *
来文提交人:C.P.V.H.
据称受害人:提交人和她的孩子
所涉缔约国:西班牙
来文日期:2019年3月19日
事由:因租契期满后没有迁出而被逐出
实质性问题:适当住房权
《公约》条款:第十一条第一款
在2020年3月5日的会议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注意到提交人撤回了申诉,她说她已另外找到了适足的住房,因此委员会按照《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之下的临时议事规则第17条,决定终止对第129/2019号来文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