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E/C.12/NLD/4/Add.1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Distr.: General

13 July 2009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2010年实质性会议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执行情况

缔约国根据《公约》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提交的第四次定期报告

增编

荷属安的列斯群岛*

[2008年12月16日]

导言

1.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第四次定期报告系根据1979年3月11日对荷兰王国生效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提交。在提交这份报告的过程中,尽可能遵循了有关定期报告的形式和内容的一般性准则。报告所涉日期为2003年7月至2007年12月。报告提供了第三次定期报告(E/C.12/ANT/3)中所讨论问题的最新资料,并载有关于尚未解决的难题的信息。

对于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的反馈

2.委员会在审议了上次定期报告之后,提出了一些建议(见E/C.12/NLD/CO/3/Add.1)。以下是对这些建议的反馈:

3.委员会再次提请缔约国注意其关于缔约国义务性质的第3(1990)号一般性意见,并请缔约国重新审查《公约》条款直接适用的可能性问题。委员会建议,就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可由法院审理问题,以及关于《公约》所列权利直接适用的可能性问题,为法官和律师提供具体培训。

4.到目前为止能确定的是,这一问题尚无任何新进展。

5.委员会建议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一样充分纳入库拉索岛新《宪法》中。

6.库拉索岛这一新国家有效地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一样充分地纳入了《宪法》草案之中。圣马丁岛这一新国家也是这样做的。

7.委员会建议在荷属安的列斯群岛设立一个独立的人权机构。委员会还建议通过和执行一项充分考虑到《公约》所载权利的人权行动计划。

8.2007年11月,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政府通过了一项有关人权的新政策。这一政策有两个主要目标:

提高国民对遵守人权义务的重要性的认识;

改善在政府报告进程中的表现。

9.为执行新政策,政府决定:

外交部应与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所有岛屿上的政府和非政府利益攸关方一起,举行信息通报和提高认识会议;

规定各个部委承担义务,将人权标准纳入其政策之中;

要求所有部委提交关于人权条约执行情况的报告,每年两次。

10.委员会建议在不久的将来在荷属安的列斯群岛通过一项关于待遇平等的法令。

11.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民法典》的第七编第七章A节是目前确保工作人员待遇平等的主要法律条文。为回应联合国机构和其他国际监管机构反复提出的建议,劳工部拟定了一项有关待遇平等的法令草案。但是,只有在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新的宪政地位生效之后,此项法令方能生效。

12.委员会建议采取措施,为寻求庇护者和难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提供有效和充分的保护。

13.尽管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不适用于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但政府已经为难民和庇护寻求者拟定了一种程序。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收到的难民和寻求庇护者的申请很少。如果一个难民出现在边境上,应采用如下程序。首先,对他/她进行采访,以确定其申请的有效性。如果认为他/她的申请有效,且有危及其安全的理由,便不将其遣送回原籍国。申请人将获得临时居留许可,且无需持有工作许可(有关外国公民雇用问题的国家法令中的一项要求)。

14.委员会建议缔约国确保促使将被纳入新《刑法典》的惩处家庭暴力行为的规定尽快生效和实施。

15.负责起草《刑法典》的委员会目前正处于定稿阶段。希望于2008年9月之前将草案提交给司法部长。新的《刑法典》将于2009年初提交供议会审议通过。

16.根据现行《刑法典》第317条,家庭内部侵害被视为加重处罚情节(如果被受害者是罪犯的母亲、法律意义上的父亲、配偶或子女,那么量刑将加重三分之一)。经修订的草案中保留了加重处罚情节的构成。不过,不会十分严格地执行家庭法关系的规定;目的在于强调家庭中的实际情况,而非仅仅关注法律关系。将引入“伙伴”一词,这样受害者的伙伴也将受到保护。“法律意义上的”父亲这一部分将被删除。

17.委员会促请缔约国加倍努力,开展目标明确的方案,尤其为年轻人开展这种方案,减少失业率。在下一次定期报告中应纳入关于采取这类措施收效情况的详情资料,并同时纳入可供比较的分列失业统计数据。

18.2001年开始的经济复苏最终对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就业情况产生了积极影响。加权平均失业率的下降――从2005年的16.4%下降至2006年的13.2%――便反映了这一点(表1)。库拉索岛是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最大的岛屿,其失业率的下降尤为显著。

19.2005年,库拉索岛的青年失业率尤其高,达到44%。2006年,下降到37.8%;2007年,进一步大幅下降到24%(表2)。导致下降的部分原因是,由于施行了关于青年强制性培训的国家法令(2005年第72号和2006年第26号政府公报),16至24岁青年的入学率有所增长。根据该项法令,既没有参加付酬工作,也没有参军的青年需要通过参加如下强化训练课程来提高自身的就业能力。

表1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宏观经济因素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国内生产总值,列斯荷兰盾/百万

5 200

5 370

5 505

5 760

6 121

实际增长,百分比

0.3

1.4

1.1

1.4

1.5

通货膨胀,百分比

0.4

1.9

1.5

3.2

2.9

失业,百分比

14.6

15.3

15.1

16.4

13.2

资料来源 :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中央银行,2007年(1美元兑换1.79安的列斯荷兰盾)。

表2库拉索岛的失业情况和青年失业情况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15-24岁,百分比

34

34

37

44

38

24

总人口,百分比

16

15

16

18

15

12

资料来源 :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中央统计局,2007年。

表3博内尔岛的失业情况和青年失业情况

2002年

2004年

2006年

15-24岁,百分比

32

25

21

总人口,百分比

12

9

8

资料来源 :资料来源: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中央统计局,2007年。

表4圣马丁岛的失业情况和青年失业情况

2003年

2005年

2007年

15-24岁,百分比

32

30

26

总人口,百分比

18

13

11

资料来源 :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中央统计局,2007年。

20.委员会建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六和第七条和关于工作权(第六条)的第18(2005)号一般性意见,评估关于工人权利的劳工法修正案所产生的影响。

21.一套有关劳动立法灵活性的国家法令(2000年《劳动条例》,于2000年8月1日起生效;第67、68和69号政府公报(PB 2000))的实行,带来了如下重大变化:

非竞争条款失效。已经生效的条款在其有效期内一直有效;

雇主必须遵守的通知期限取决于雇用期限。通知期限确定如下:

1至5年=1个月;

5至10年=2个月;

10至15年=3个月;

15年或更长=4个月;

只有当《集体劳动协议》中有所规定时,才可缩短通知期限。可在书面协议中延长通知期限;

自2000年8月1日以来,员工便须遵守一个月的通知期限(最多6个月)。请注意周付、双周付或月付薪酬的员工之间不再存在区别;

从2000年8月1日起,通知可在任何一天发出,书面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如果1月18日发出通知,且其法定期限为一个月,那么工作关系将于2月19日解除。这些新规定适用于2000年8月1日之前签订、在2000年8月1日之后到期的永久性雇用合同。原来的规定将继续适用于2000年8月1日之前签订、在2000年8月1日之后到期的临时雇用合同(如果合同规定必须发出通知)。如果通知是在2000年8月1日之前发出的,且通知期限在2000年8月1日之后到期,那么在合同实际终止之前,原来的规定将继续适用;

《国家劳动合同终止法令》不适用于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教师、神职人员和家政人员,也不适用于领导的雇用合同和临时雇用合同(两种除外)。破产情况下也不适用该项法令;

自2000年9月16日起,库拉索岛如下领域的单独解聘已无需再获得许可(OJ 2000,第90号):

建筑业;

宾馆和饭店;

运输、仓储和通讯;

地产活动;

计算数据处理和相关活动;

制造业,包括船只制造和维修;

水、电、煤气供应;

批发和零售业务,摩托车维修,家用产品维修;

金融服务;

农业、捕猎和林业;

渔业;

采矿业;

国际商业教育机构。

不过,这些行业的雇主有义务将解雇情况报告给劳工部。如果库拉索岛之外的岛屿政府愿意,那么,也可借由部委下达包含一般性措施的命令的方式,免去某些工业分支或个体公司报告解雇情况的义务。命令可以是在具体某段时间内有效,也可是永久有效;

职业介绍机构可以让员工与公司签订不超过12个月的合同。如果在三个月之内再签,则两份合同将被视为一份。请注意这条法律目前只适用于库拉索岛;

可以设立私营职业介绍机构;

试用期最长两个月,须就此达成书面协议;

从法律上讲,雇主有义务为员工提供各次工资的工资单;

存在雇用合同的法律推定:如果一个人已经连续进行了三个月的有酬工作,每周至少工作8小时或者每月至少35小时,则认为雇用合同存在。如果没有商定雇用期限,一旦这个人已经工作了3个月,那么第四个月的工作时间将由前三个月的平均工作时间来决定。

持有零工合同、备用合同或一周工作少于15小时的兼职合同的员工,即便在每次工作不足3小时的情况下,也有权获得至少3小时的工资。

在工作人员生病的第一年,在怀孕/产假期间,雇主不可以发出通知,雇主亦不可以员工结婚为由,发出通知;

除非工会活动在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而雇主又有正当理由不同意其参加,否则雇主不可因员工是工会成员或者参加了工会活动而终止对其的雇用。

终止延期合同不需要通知;它将自行终止。但是,如果四项延期合同首尾相连,间隔不超过三个月,那么第四次合同将自动转为永久性合同。如果有少于四个的一系列连续的延续合同,间隔为三个月或以上,总时间超过36个月(包括间隔时间),也适用此项;

2001年8月1日引入了小时最低工资的概念。在下一阶段,三个阶段的所有最低工资类别都会趋向平等。

不同类别的雇员

唯一存在区别的工种是通常的办公时间之外也能工作的轮班工作人员和非轮班工作人员。

工作日程

根据2000年《劳动条例》,工作日程不需要经劳工部批准。但是,应将其递交至劳工部知晓。劳工部部长可以选择禁止某几项日程。

工作时间

非轮班工作人员每天最长工作9小时,每周平均40小时。轮班工作人员每天最长工作10小时,每周平均45小时。

旅馆业和餐饮业工作人员每天最多可以工作10小时,每周平均48小时。

加班

不需要许可。但是,工作人员如果觉得加班时间过长,可以提出申诉。

制裁

工作时间的犯罪行为和渎职行为有所不同。犯罪行为最高判罚为入狱四年和/或罚款100,000列斯荷兰盾。渎职行为最高判罚为入狱12个月和/或罚款25,000列斯荷兰盾

家政人员

工作时间:每天最多11小时,或者每周最多55小时。加班支付150%的薪水。

休息:每工作五小时必须有半小时休息时间。占用休息时间工作按150%支付薪水。

休息时间为晚上10点至早上6点,除非工作性质要求必须在这一时段工作。占用休息时间工作按150%支付薪水。员工每周有权休息一天。如若在休息日工作,按照200%的比例支付薪水。

假日:法定假日工作人员有权带薪休假。如若在这些假日里面工作,按照200%的比例支付薪水。

最低工资:2001年8月1日实行了家政人员每小时最低工资。鉴于要从工资中扣除一部分费用来支付(住宿员工的)住宿和各种费用或者(非住宿员工的)餐饮费用,后一阶段的最低工资将逐渐增加至类别I。可扣除金额的上限将根据部委令确定。

禁止雇佣童工

自2000年8月1日起,禁止雇佣童工的禁令适用于14岁及以下的所有儿童。不过,12岁及以上的儿童可以做适合儿童做的工作,即对脑力和体力要求不高的工作(例如送报或在超市装袋)。上学期间不允许儿童工作,早7点之前或晚7点之后也不许他们工作。

22.适用于库拉索岛的《国家劳动合同终止法令》的例外情况于2003年终止,自同一天起,该法令再一次在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全部五个岛上生效。目前正在起草法律,以促进《法令》的落实。变化包括精简和决策过程。

23.委员会建议,最低工资应当足以保证工人及其家庭能够根据《公约》第七条(a)款第(二)项的规定享有体面的生活,同时希望得到有关这方面的更充分资料。委员会还鼓励缔约国早日完全消除不同类别最低工资之间的差别。

24.自2004年12月1日以来,单一(小时)最低工资已经生效,适用于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每个岛屿上的所有工作人员。2008年7月,荷属安的列斯群岛议会核准最低工资增加15%。

25.委员会迫切促请缔约国采取一切必要步骤,尤其是立法措施,保证立即落实同工同酬原则。委员会就此提请缔约国注意委员会关于男女在享受一切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的平等权利的第16(2005)号一般性意见(第三条)。

26.目前为止能确定的是,这一问题尚无任何新进展。

27.委员会建议,缔约国进一步慎重审议撤销对《公约》第八条第(1)款(d)项的保留。

28.由外交部、劳工部、人事部和法律事务部代表组成的委员会近期展开工作,建议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政府撤销对《公约》第八条第(1)款(d)项的保留。预计撤销程序将在国家和王国两个级别进行,过程持续一年到一年半。

29.委员会建议缔约国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保障每个人得到社会保险的权利。缔约国应对目前无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的情况进行深入研究,说明这些人无法参加的原因及为处理这种情况而采取的措施的结果,并在下次定期报告中列入这一研究。

30.社会保险是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政府的责任。根据安的列斯的社会立法,每一个在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正式居住至少满一年的人都有资格获得养老金。任何正式居住在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人,不管居住时间长短,都有资格获得遗孀恤金和孤儿恤金。任何至少连续工作了12个工作日的人均有资格获得一些其他福利,其中包括特殊医疗费用保险、Cessantia津贴以及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另外,一旦合格,他们将在60岁之前一直享受这些福利,而不论其以后是否失业。但是,任何年过60岁(包括60岁)但却没有工作的人无权享受这项福利。这类人属于库拉索岛岛屿领土运营的PP-kaart制度的范畴。PP-kaart不是保险的一种,它只是为无法支付或支付手段有限的人,或者说是那些享受福利(见下)或收入低于最低工资的人支付医疗费用。工作和收入部认为,应当把月最高收入1,500列斯荷兰盾作为能否享受PP-kaart的分界点。这意味着,60岁或以上、不工作但月收入高于1,500列斯荷兰盾的人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他们也支付不起私人保险。为结束此种不良现状,国家政府近期向议会提交了一份修正案草案,建议通过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社会保险银行为这些人提供保险。不过,议会尚未收到这份修正案。

31.委员会鼓励缔约国向所有需要援助的人,尤其处境不利的个人和群体提供这种援助,以便他们能过上适足的生活。

32.根据经修正的《关于提供社会援助的准则》(1971年库拉索岛政府公报(AB),第11号)第1(a)条第1款,每一个生活在库拉索岛小岛屿领土上的荷兰国民,如果无法满足生活所需,或有可能无法满足,便有资格获得援助。根据同一条款第2款及第2(a)、(b)和(c)款的规定,如果外国公民(一)根据《准入法案》(AB 1975,第108号)是库拉索岛领土上的合法居民;(二)无法从其本国代表处获得足够的帮助;而且(三)由于人道主义原因,无法被遣返回国,那么,他们也有资格获得援助。在以上情况下,如有必要,当局将调查第三方所做出的保证人声明是否有效和/或其是否对此负责。

33.应该注意到的是,自2007年1月1日起,库拉索岛小岛屿领土将福利标准提高了约10%。津贴获益人也有资格获得一系列租金和水电费用补助。他们不必缴纳垃圾处理费用,而且每个接受主流教育的孩子每年都可获得置装津贴。任何有资格获得福利,却没有加入社会保险银行的医疗保险的人(及其家属)还有资格获得医疗费用的福利补偿或是享受PP-kaart。

34.委员会建议缔约国采取特别措施保护单亲家庭,包括提供家庭津贴、托儿服务和资金补助,以便保证这类家庭能够享有适足的生活水平、获得适足的保护和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35.有权领取福利的单亲家庭可以为每个孩子领取儿童福利,只要他们的抚养费不超过儿童福利的数额。库拉索岛小岛屿领土为九个儿童看护中心提供补助金。文化和教育部目前正与非政府组织平台开展合作,评价现有补助金制度,以开发另一套制度,使得可以不通过任何机构而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给个人。文化和教育部的主要使命之一,便是确保儿童就读公立学校或其他学校,接受正规教育。此外,它还提供免费学校班车。

36.委员会迫切促请通过一项有关日托服务的全国政策。此项政策尤应力争确保为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所有岛屿提供数量足够的日托服务。

37.库拉索岛的政府正在推出一项针对0至4岁儿童看护/日托机构的登记和认证制度。2007年10月推出了一项特殊的工作人员培训课程,其中包括儿童发展模块、医疗需求模块和处理虐童问题的模块。

38.委员会鼓励缔约国扩大可领取家庭津贴的人员类别,以便所有有待扶养子女的家庭均能领取家庭津贴。

39.家庭福利委员会成立于2004年9月,为的是:

描述目前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为有子女的家庭提供经济支持的情况,以及未来希望达成的模式;

列出实现这一模式的可行办法;

列出估算的经济后果和可用于支付相关费用的办法;

调查每个岛屿上的主要雇主组织和工会如何看待这些提议。

40.家庭福利委员会的代表来自下列机构:劳工部、青年发展部、税务部、社会发展部以及社会保险银行。已指定一个专门委员会负责撰写报告草案,确定在推出所提议的儿童福利制度时,需加以修改的条例(例如儿童财政津贴和一些公共服务条例)。

41.2007年上半年,委员会全体会议将公布有权获得福利的人群。委员会也将澄清“居留”一词的含义,因为只有那些拥有居留身份的人才有资格获得福利。各岛与社会伙伴进行磋商之后,委员会将向政府提交最后报告。

42.委员会请缔约国提供详细资料,包括数据,说明少女早孕和堕胎的情况以及为消除这种现象而采取的措施。

43.荷属安的列斯群岛请委员会注意其就委员会提出的、与第三次定期报告(E/C.12/ANT/3,第19至20页)有关的问题做出的回答,特别是问题30。就有关少女活产的数据而言,我们注意到,尽管多数分娩都是在医院或妇产医院进行,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医院并没有实行统一的登记制度。尽管库拉索岛圣伊丽莎白医院开展了多数分娩工作,但要获得相关数据却要等待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数据收集和分析方面的欠缺不仅仅体现在分娩方面,还更大程度地体现在怀孕方面。

44.没有有效的登记制度,因而缺乏统计数据,发生这种情况,原因之一是堕胎在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是违法的,但却可以进行堕胎。堕胎通常是在全科医生的诊所实施,或者,在有医疗需要的情况下,在医院里实施。根据几年前,当时的司法部长的声明,允许实施堕胎是因为如若为此而处罚医生,必将使得此类手术转为地下,这样会危及妇女和女孩的生命。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公共卫生部有责任确保实行堕胎的方式是专业的,而且从医疗角度看是安全的。

45.考虑到出于上述原因,很多堕胎行为未经登记,且堕胎女性多为少女,有理由相信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低估了未成年人怀孕的数量。因此,无法给出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上关于未成年人怀孕数量的具体数字。

46.委员会建议缔约国采取措施,保护儿童,包括男童,以防止性剥削、暴力以及其他一切形式的虐待。应在荷属安的列斯群岛设立针对虐待行为案件的共同的报案制度。

47.目前为止能确定的是,这一问题尚无任何新进展。

48.委员会建议,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正式确定贫困线,并应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充分融入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减贫方案。为此,委员会请缔约国参照委员会关于“贫困现象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声明(E/C.12/2001/10)。

49.2004年,中央政府开始(通过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发展合作司,并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世界银行开展合作)为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制定一项贫困评估计划。此项计划的目标是:

对正在进行的社会和减贫方案进行审查(快速扫描);

为五个岛屿分别建立贫困档案;

分析导致贫困的结构性决定因素;

根据在长期行动方案中完成的贫困评估,分别为五个岛提出政策性建议。小岛政府将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采纳这些建议。荷兰政府将为该项目提供资助。

50.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所有小岛都实施了此项研究的第一部分,即快速扫描部分,目的是为了分析目前的社会和减贫项目及方案,并对其有效性做出评价。但是,由于荷兰政府终止了这一项目,它们并未采取进一步措施。

51.发展合作司希望继续实行减贫战略,现正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中央统计局进行磋商。

52.为回应联合国机构和一些委员会如国际劳工组织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等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目前正在进行的社会对话,众多团体(主要是工会)敦促安的列斯政府采取措施,确定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贫困线。2007年8月,一个部门间贫困评估小组正式成立,它不仅代表中央统计局和劳工部,也代表其他利益攸关方。它们与来自智利和巴西的专家举行会议,讨论确立贫困线可能需要的不同工具。它们讨论了一些方法(绝对的、相对的、国内的、国际的、以消费为依据的或以收入为依据的)及各种方法的优点和不足之处。工作组选择了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的菜篮子方法,也将考虑住房。工作组有望在2008年6月提交其初次报告和建议。

53.委员会鼓励缔约国继续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54.以下措施均有关教育改革的落实,应该有助于减少辍学现象的发生:

《国家义务教育法令》已经修订,将离校年龄提高至18岁,现正在努力确保《法令》得到适当落实;

小学和初等教育(上至15岁,即基础教育)及高等教育(15岁以上)教育改革的目标之一是减少辍学人数。新制度考虑到学生的社会和文化背景,现在是用学生的母语授课。现在的教育更加注重发展,更加适合每个孩子的发展;

中学提供了多种多样的学习途径,以更好地适应学生不同的学习能力。新的职前中等教育包含三个方案:

PBL:实用基础课程;

PKL:实用中级管理课程;

TKL:中级管理理论课程。

55.已经制定了一项有关职前中等教育的国家法令,教师也已经接受额外培训。

56.中等职业教育(之前的MBO)已经过改革,即现在的SBO。共设有四种资格水平,每种均有相应的证书。已经制定了有关SBO的国家法令。

依据“档案”建立的高级普通中等教育/大学预科教育制度是一项合并方案,或者说是科目捆绑,旨在帮助学生为进入高等教育接受相关课程的进一步深造做好准备。

57.委员会请缔约国在下次定期报告中向委员会提供更确切的资料,说明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人口族裔构成情况,以及关于个人和群体行使文化权利的情况。

58.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中央统计局2001年组织了人口和住房普查,普查数据列出了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人口的族裔构成情况(表5)。

表5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总人口,按国籍开列

国籍

总计

中国人

477

哥伦比亚人

1 896

多米尼加人

5 794

圭亚那人

1 182

海地人

3 475

印度人

863

牙买加人

1 950

荷兰人

149 250

葡萄牙人

512

苏里南人

822

美国(美利坚合众国)人

1 160

英国(联合王国)人

787

委内瑞拉人

1 075

其他

5 320

未报告

1 090

资料来源 :2001年人口和住房普查。

59.委员会吁请缔约国将《公约》和本结论性意见翻译成帕皮阿门托语和荷兰语,并在社会各阶层,尤其是公务员和司法人员中广为宣传,并在下次定期报告中说明缔约国为此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委员会还鼓励缔约国让各非政府组织及民间社会其他成员参与缔约国提交下次定期报告之前所展开的全国性讨论进程。

60.现有荷兰语版的《公约》。帕皮阿门托语版的尚未完成。今年,外交部已经就圣马丁岛、圣尤斯特歇斯岛和萨巴岛的总体人权状况,举行了情况介绍会,还将举行有关库拉索岛和博内尔岛的类似会议。会议对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开放。

61.由于人力和时间有限,报告尚未得以公布。但是,一般情况下,向外交部索取报告副本的个人或私人组织应均已拿到报告副本,并将其视为联合国的官方文件。

62.委员会请缔约国按国际人权条约监测机构最近通过的编写共同核心文件的统一报告指南,更新其核心文件。

63.本轮报告周期尚未能及时更新核心文件。不过,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或者在宪法改革之后出现的新实体,将尽力在下次报告提交之时实现更新。

第一条

64.2000年至2005年期间,就有关更改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宪法地位的问题举行了一系列全民投票。此类全民投票不具备约束力,为提供咨询意见而举办;结论仅作为建议供议会参考。

65.全民投票是根据联合国标准组织并举行的。方案和结果概览详见下文。

表62000年6月23日圣马丁岛全民投票

方案A

继续是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一部分

3.7%

方案B

成为荷兰王国内的一个自治国家

69.9%

方案C

成为荷兰的一部分

11.6%

方案D

成为独立国家

14.2%

资料来源 :行政和宪法事务部。

表72004年11月5日萨巴岛全民投票

方案A

直接隶属于荷兰

86.0%

方案B

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一部分

13.2%

方案C

独立

0.8%

资料来源 :行政和宪法事务部。

表82005年2月18日博内尔岛全民投票

方案A

继续是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一部分

15.9%

方案B

直接隶属于荷兰

59.5%

方案C

成为荷兰王国内的一个自治国家

24.1%

方案D

独立

0.5%

资料来源 :行政和宪法事务部。

表92005年4月8日库拉索岛全民投票

方案A

成为荷兰王国内的一个自治国家

68%

方案B

成为独立国家

5%

方案C

继续是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一部分

4%

方案D

成为荷兰的一部分

23%

资料来源 :行政和宪法事务部。

表102005年4月8日圣尤斯特歇斯岛全民投票

方案A

继续是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一部分

76.6%

方案B

直接隶属于荷兰

20.56%

方案C

与荷兰联合

2.18%

方案D

独立

0.64%

资料来源 :行政和宪法事务部。

66.2005年11月26日,库拉索岛召开的圆桌会议启动了一项进程,该进程最终会使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各个岛屿获得全民投票所选出的地位。现正在多个级别进行磋商。

67.获得新地位的目标日期原定为2007年7月1日,但是磋商期间,将日期更改为2008年12月15日。2008年4月,目标日期被无限期推迟。若实现新的地位,则库拉索岛和圣马丁岛会变为国家,博内尔岛、萨巴岛和圣尤斯特歇斯岛将与荷兰自治区享有类似地位。这意味着,新的荷兰王国将由荷兰(包含作为公共机构的博内尔岛、萨巴岛和圣尤斯特歇斯岛)、阿鲁巴、库拉索岛和圣马丁岛组成。

第二条

68.1962年成立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发展合作部。其任务声明如下:

专业、客观,核心任务是提供专业知识,规划和管理发展合作,并就以下事项提供咨询意见:

刺激可持续的、平等的社会和经济发展;

完善与捐助者的合作。

69.该组织还在努力提供积极的、始终如一的、有效且高效的服务。

70.发展合作部作为中央政府的代表,在2004年10月前直接隶属于荷兰政府。它与欧洲联盟委员会之间也存在工作关系。

71.以资助项目和方案的形式为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提供发展援助的最大捐助方是荷兰和欧洲联盟。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也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获得技术支持形式的发展援助。

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与荷兰之间的合作

72.当前的重点,是通过根据小岛领土自身发展政策制定的多年期合作方案,实行以方案为基础的融资(使用自下而上的方法),而非以项目为基础融资。

73.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发展基金及其执行机构成立于2004年10月,旨在将荷兰的各种发展基金统一收归一个独立机构进行管理。它也承担起了发展合作部的协调任务。

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与欧洲联盟之间的合作

74.荷属安的列斯群岛自1964年以来便是欧洲联盟的准成员。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项目和方案都是由欧洲开发基金资助的。在报告所涉期间,欧洲开发基金的第九次供资已经生效。在此期间,基金共提供4,630万欧元(包含欧洲开发基金前次供资的余额)。大概2,670万欧元指定用于特殊用途,余下的1,960万欧元用于单一方案文件中定义的重点部门的干预措施。

75.在本报告所涉期间,由欧洲联盟资助的项目和方案包括:

重修爱玛皇后桥

爱玛皇后桥建于1888年。它既是一座历史纪念碑,也是吸引游客的旅游胜地,是库拉索岛重要的经济资产;

博内尔岛污水与环境卫生系统

博内尔岛污水与环境卫生系统项目的主要目标是建设一个现代的、集中的污水管理系统,确保博内尔岛的海洋环境得到适当保护。如果得不到恰当管理,污水排放不仅会危及公共卫生,也将进一步污染剩余的珊瑚礁(见Roberts, 1995年;Bak, 2005年);

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小型企业激励方案

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小型企业激励方案1999年开始运作,直到2007年7月结束。它的整体目标是加强小型商业部门对经济增长做出的贡献,并通过使五个小岛上的中小企业保持、巩固、创造工作机会来创造可持续就业。国内外人员、技术和资金资源的流动旨在促进技术开发,增加利润率,加强体制建设和制定中小型企业政策。中小型企业可申请贷款,地方银行业也制定了能力建设方案。设立了咨询服务机构,提供培训和资讯。很多机构参与其中,包括地方银行业、商会、企业协会和其他地方中小型企业支助组织。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小型企业激励方案由中央政府制定,由欧洲开发基金共同供资;

支持《荷属安的列斯群岛青年发展方案》

2003年,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政府和欧洲联盟委员会签署了一项供资协定,承诺欧洲开发基金第八次供资450万欧元。项目的总体目标是使青年(16至24岁)进一步融入社会和文化生活,并使他们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经济发展中来。迄今为止,两项《方案预期》均已得到落实。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发展合作部正在等待第三项《方案预期》获得核准。在过去的三年中,超过150,000名青年受益于该方案。

76.根据《荷属安的列斯群岛青年发展方案》,已经在全部五个岛上施行了一系列项目。例如:

在所有岛上

培训员培训手册;

安的列斯青少年关爱联盟网站;

公共关系材料。

库拉索岛

全面青年政策计划;

指甲设计项目;

导游培训;

国家职业培训中心主办的快速扫描;

学徒方案;

善治;

地方青年活动(通过Pro Souax基金);

Ku Kara pa Laman水上学校的海上海事培训课程。

博内尔岛

全面青年政策计划;

培训员培训课程;

善治;

博内尔岛Jong青年中心的课余方案;

形式培训中心的美丽技巧课程;

Rincón导游培训;

学徒方案。

圣马丁岛

游艇学徒;

“会说话的鼓”项目;

全面青年政策计划;

领导能力培训。

圣尤斯特歇斯岛

全面青年政策计划;

学徒方案;

培训员培训课程。

萨巴岛

全面青年政策计划;

学徒方案。

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之间的合作

77.发展合作部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执行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贫困评估计划。遗憾的是,这项本应由荷兰政府资助的方案未能实行下去。

78.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新任常驻代表访问期间,曾商定将在如下领域设立项目:

加强经济规划和资金管理能力;

社会发展和创造就业;

灾害和环境管理。

79.2007和2008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大学、中央统计局和政府新闻处将开展更为密切的合作。

第三条

80.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已经在库拉索岛形成的性别政策网的概念延伸到了博内尔岛、圣马丁岛和圣尤斯特歇斯岛。由于每个岛屿都独具特色,且可用资源不尽相同,因此决定由它们分别制定各自的政策网络模型。已经对库拉索岛和圣马丁岛的政策网络进行了如何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方面的培训,它们已了解到此类公约的报告程序。博内尔岛、圣马丁岛和库拉索岛的网络已经学习到了应如何处理针对女性的暴力事件。

81.性别网为提高对性别问题的认识和把性别问题纳入主流而做出的努力得到了部际培训课程和总网络的补充。

82.在库拉索岛,面向青少年的母亲开设了几个职业培训项目。在培训阶段的尾声,她们需要在所选领域实习,以更好地武装自己,增强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从而找到工作。另一个项目为少女提供安全、独立的住房。圣马丁岛的女性课桌方案继续实行“女孩权力”项目,该项目旨在帮助女孩建立自尊,并使其有能力做出清醒的选择。女性课桌方案运行着很多其他项目,涉及:

男童女童辍学;

人口贩卖(提高认识和援助受害者);

家庭暴力(为施暴者和受害者提供咨询)。

83.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正在继续采取措施抵制家庭暴力。2006年,检察官办公室与若干政府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合作,对警察进行了关于有效干预家庭暴力案件的培训。若干其他团体和组织接受了培训和/或正在编写分阶段的方案,以处理家庭暴力和虐待儿童的问题。2007年成立了应对家庭暴力的部际工作组。参加工作组的部委包括:司法部、社会发展部和青年发展部。适当时候,也会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部委参与进来并提供帮助。

84.2006年,教科文组织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全国委员会与教科文组织荷兰全国委员会签订了一份谅解备忘录。备忘录协定改善两家委员会的工作关系。潜在合作领域之一是调查教育中可能存在的性别不平等现象。从主流教育中辍学的男生数目不断增加,这足以引发关注;女生在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中继续引人注目。未能取得基本资格就辍学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年轻人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造成劳动力市场失衡,并对国家发展能力产生了不良影响。

85.将以千年发展目标和“三角教育计划”为背景,对12至18岁人群进行重点研究,其中,前者寻求在2015年前实现男女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此次研究的目标是确定男孩女孩各自的辍学率,辍学原因,青年如何看待学校,劳动力市场对此的看法以及国内观点和国际观点。

86.教科文组织荷兰全国委员会主席和荷兰教育部长已批准将性别政策研究作为教科文组织荷兰全国委员会两年期方案的一部分。2007年,开始初期工作,列出了相关文献清单,2007年9月,举办了首次讲座,并与研究小组进行了讨论。研究定于2008年开始。将通过西印度群岛大学与正调查此事的其他五个加勒比岛取得联系。

87.自2007年9月起,库拉索岛便开展了一项关于女户主家庭如何减贫的研究项目。

第四条

88.自上次报告以来未取得任何新进展。

第五条

89.自上次报告以来未取得任何新进展。

第六条

90.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劳动力关系方面最重要的进展就是社会对话进程。利益攸关方承诺会努力实现可持续经济增长,并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在劳动力市场政策方面达成协议。今后,所有有关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的决定都将在《谅解备忘录》(圣马丁岛)和《劳动力发展政策》(库拉索岛)的框架内做出。

库拉索岛的社会对话

91.库拉索岛的雇主组织和联盟参与社会对话已有一段时间。在库拉索岛,两方在一些问题上达成协议,而两方因这些问题产生分歧已有数十年。

92.利益攸关方目前正参与制定库拉索岛的劳动力市场政策。主要目标是增加青年人和成年人的就业机会、提高劳动生产力并且发展在全球具有竞争力的、有技能的劳动力。

93.Kolaborativo是将雇主组织代表、工人组织代表和库拉索岛政府代表聚集到一起的平台,负责调查劳动力市场政策和与工作条件有关的其他问题。目标是就一些全国性的重要问题达成共识。

94.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和建议书执行问题专家委员会2006年公布的报告表示,委员会感兴趣地注意到了安的列斯政府根据劳工组织的《结社自由及保护组织权第87号公约》(1948年)采取的各种措施。报告强调了Kolaborativo取得的成果,并提名其为该地区的最佳做法范例(公约和建议书执行问题专家委员会2006年的报告,附件1,第18页)。

95.2008年1月10日至12日,Kolaborativo成功组织了“劳动力发展国家对话”,主旨发言人是劳工组织巴巴多斯工会联盟和职员协会主席罗伊·特罗特曼爵士。工作小组就生产力和效率衡量、临时工和散工的地位以及教育体系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差距进行演示。在会议期间,丹麦和巴巴多斯被列为最佳做法的典范,因为它们拥有灵活和开放的劳动力市场,提高了整体生产力并且提供了体面的国家最低工资(劳动力发展国家对话会议方案,2008年1月,附件1)。

圣马丁岛的社会对话

96.2006年5月19日,一个由劳工峰会联合委员会参与方组成的调解委员会就改善岛上社会伙伴之间的对话达成一致。委员会成员(工会、雇主组织以及圣马丁岛政府的代表(见谅解备忘录,附件二))就如下方面达成一致:

在执行委员会的支持下,于2006年7月1日建立三方委员会。委员会将定期开会,讨论圣马丁岛的劳动力市场政策计划。将涉及的话题包括:

(就业/失业)培训和/或再培训;

外来务工者和相关问题(有证件/无证件);

青少年失业问题;

生活费用调整;

自2006年11月起,将最低工资提高到每小时7.79列斯荷兰盾。这大概相当于4.28美元,是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上最高的最低时工资;

自2007年1月起,将政府对工资征收的附加税和收入税从30%降低至25%。圣马丁岛执行委员会将做出一切必要准备;

继续审查将劳动力市场变得更加灵活的方式,同时保证对工人的保护。将特别注意当地和安的列斯的劳动力,并注意各个领域对短期合同的使用。

青少年失业

97.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青少年失业情况急剧减少。在2005年,青少年失业率极高(44%)。到2006年,降至38%,到2007年,降至24%。2006至2007年期间,三个主要大岛上的总体失业水平也有所下降。

平等待遇立法

98.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民法典》的第七编第七章A节是目前确保工作人员待遇平等的主要法律条文。为回应联合国机构和其他国际监管机构反复提出的建议,劳工部拟定了一项有关待遇平等的法令草案。但只有在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新的宪法地位生效之后,此项法令方能生效。

99.同时,联合法院《民法典》修订委员会正在起草另一份法律文书。一直以来,性别平等都以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和阿鲁巴联合法院的判例法为基准。最终会将其编入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新《民法典》。

第七条

100.委员会援引此报告开头提供的信息,回应了委员会在其第三十八届会议上提出的问题。

第八条

101.自上次报告以来未取得任何新进展。

第九条

102.《疾病保险法案》适用于所有收入在一定限额以下的雇员。2007年,限额设定为4,145.70列斯荷兰盾(相当于2,303美元)。

103.2007年1月,安的列斯议会批准老年养恤金增加100列斯荷兰盾。结果,养恤金总缴款2007年从10%增长到11.5%,并于2008年增长到13%。自2005年7月起,仅依靠老年养恤金维持生计的人每月从岛屿领土多领取100列斯荷兰盾。

104.老年保险缴款占雇员收入的5.25%。年收入超过49,745.83列斯荷兰盾无须缴纳保险。保险缴款由雇主扣除,并汇至社会保险银行。对于审查的申请必须提交给岛屿领土法庭。

105.寡妇(鳏夫)的养恤金取决于年龄,从303列斯荷兰盾到654列斯荷兰盾不等。有一个或更多孩子的寡妇(鳏夫)领取的金额最多。孤儿养恤金取决于年龄、孤儿是否残疾或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或他/她是否被归类为半孤还是全孤,金额从219列斯荷兰盾到302列斯荷兰盾不等。有权得到该养恤金的寡妇(鳏夫)再婚时,一次性获得相当于一年养恤金的总额。在正在领取该养恤金的寡妇(鳏夫)死亡时,符合条件的受扶养人得到相当于三个月养恤金的总额。

106.雇员和雇主负担相同比例的寡妇(鳏夫)养恤金缴款,为雇员收入的1%。年收入高于49,745.83列斯荷兰盾的无须缴纳养恤金。雇主扣除养恤金缴款,并汇至社会保险银行。政府养恤基金为寡妇(鳏夫)、政府雇员和公务员的孤儿提供养恤金。金额取决于最后领取的工资,并且由生活费补贴补充。

107.从1999年起,雇员在预产期之前,有权享有最短4周、最长6周的带薪假期,以及产后享有最短6周、最长8周的带薪假期(“产假”)。在此期间,雇主有义务支付雇员全额日工资。社会保险银行有法律义务偿付其中的80%。

第十条

108.荷属安的列斯群岛议会正在对延长产假进行审批。拟议修正案将带薪产假从12周延长至14周。怀孕妇女同样可以决定她们如何休假(分娩前后的分别休假时长)。

第十一条

109.一段时间以来,减贫一直是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重点。国家一级的政策一直以来都致力于与荷兰政府共同建立一个多学科的广泛伙伴关系,以减少极度贫困和长期贫困。由于即将修改《宪法》,这项政策的责任已从荷属安的列斯群岛这个整体转移至荷兰政府和岛屿政府。2006年末,制定了一项名为“社会经济举措”的新方案,将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联系起来。

110.Reda Sosial(社会发展和经济活动基金)于1999年在《Pobresa Ban Atak’é》(《让我们一起消除贫困》)中发表了库拉索岛四个区贫困情况制表项目的调查结果。2003年发表了后续报告《Atakando Pobresa》(《消除贫困》)。报告提倡将社区综合发展作为一种有效消除贫困的方法。2007年9月启动了一项关于女户主家庭如何减贫的研究项目。

111.消除贫困中推行的社区综合发展办法有四大重点:生活质量、教育、卫生和工作。在2003年至2007年7月期间,作为该方法的一部分,完成了如下项目:

投资大约240万列斯荷兰盾,帮助吸毒者康复并回归社会,也用于提高老年人和残疾人的生活条件;

投资大约350万列斯荷兰盾,用于总计50个项目,主要用来翻新体育设施、社区中心、儿童诊所和当地社区的其他核心建筑;

投资大约1,260万列斯荷兰盾,用于改善边缘化社区的住房和道路状况;

Reda Sosial继续开展经济刺激项目,主要是要让各部门参与支持旅游业和小型企业;

投资大约120万列斯荷兰盾,用于青少年关怀,其中300,000列斯荷兰盾用于翻新童子军小屋和儿童日托中心。余下的900,000列斯荷兰盾用于教育和信息通报活动,包括家长支助;

投资大约130万列斯荷兰盾,用于翻新教学楼,更新教学材料和修建一所男子寄宿学校;

投资800,000列斯荷兰盾,用于成人职业培训和其他教学活动。例如关爱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和吸毒者的课程。该项资金还将被用于帮助青年为进入劳动力市场做好准备。

第十二条

112.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宪法改革也将对公共卫生产生一定影响。库拉索岛和圣马丁岛作为新兴国家,将有各自的卫生部;BES岛屿(博内尔岛、圣尤斯特歇斯岛和萨巴岛)的情况也将大有不同,因为它们将由荷兰卫生、福利和体育部部长负责。

113.安的列斯保健检查团也将进行改革。需要就BES岛屿问题与荷兰保健检查团签署协定,还需检查库拉索岛和圣马丁岛合作的可能性。

114.保健政策现已移交给岛屿领土。萨巴岛和圣尤斯特歇斯岛可以提供合理的初级保健。需要专科医师护理的人会被送往其他岛屿。博内尔岛可以提供更多服务;近年来,政策侧重于尽可能在当地并尽可能有效地满足人们的保健需要。BES岛屿正在探索如何提供更高标准的卫生保健,以使之与荷兰水平相当。需要与荷兰政府签署协议,以确保获得卫生保健供资。这样做是为了使每个人参保,并且建立一个全新的机构,代替现有的医疗费用办公室和社会保险银行来监督整个流程。

115.一段时间以来,应公众需要,圣马丁岛一直在进行投资,改善保健质量,并且使人们能够享有更多的专科医师护理。这么做旨在推行圣马丁岛自己独立于社会保险银行的一般保险制度。

116.数年来,库拉索岛一直想推行自己的一般保险制度,但是尚未实现。

117.最近一次国家健康情况调查是在15年前进行的(因为缺少资金一直没有展开)。调查得出结论,妇女、老人以及来自社会经济较低阶层的人健康情况较差,而且使用医疗设施的可能性较小。

118.目前情况如下,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围产期死亡率很高。这是由血毒症(子痫症和先兆子痫)的高发率引发的。怀孕妇女的高血压和糖尿病也是部分成因,而且好多妇女都是在怀孕很久之后才咨询医生。

119.每个岛屿接种白喉、百日咳、破伤风、小儿麻痹症以及麻疹疫苗的婴儿和儿童的比例各不相同。在萨巴岛,100%的儿童接种了疫苗;圣尤斯特歇斯岛98%的儿童接种了疫苗。库拉索岛和博内尔岛接种疫苗的儿童比例大约为95%,而圣马丁岛接种率大约在60%与80%之间。

120.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平等享受医疗保健。来自社会经济较低层的人们等候时间较长;医院存在阶层差别;而且只有有限的人才能得到非必要治疗。在圣马丁岛,大约30%的人口没有医疗保险。这种现象的部分原因是未登记外国人数量很大,而且一些人既没有得到PP-kaart(PP-kaart的持有者有权享有免费医疗)的条件,也不能赚取足够的钱购买私人保险。库拉索岛的医疗费用不断上涨,这就要求采取新措施,设立一套易于管理的医疗护理购买体系。当人口年龄逐渐变大而负担费用的就业人群数目变小,这个问题将越发突出。各个享有保险的人群需要不断接受医疗保健,而且几乎没有节省的动因,这种情况使问题更加复杂。鉴于财务状况不稳定,医疗保健的费用很高;在库拉索岛,医疗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2%。

121.一大部分费用来自岛屿上的大医院以及专科医师护理。各种研究都强调,专科医生与他们所就职的医院没有密切的关系,而且他们除了医院的工作之外,还有自己的业务。库拉索岛岛屿领土政策不仅要对医院进行必要的翻修,还要将专科医师护理与医院护理融合在一起。目的不仅是取得更高的效率,还有改善医疗护理的质量。另外一个问题是护理提供没有得到良好的管理。例如,库拉索岛的全科医生过剩(库拉索岛每人占有的全科医生是荷兰的两倍――不是所有人都合格),而且不止一家公司提供昂贵的磁共振扫描。支付不起的人以及财力有限的人得到完全补贴,而没有明确的限额。另外一个复杂的情况是两个负责购买医疗的主要机构(医疗费用办公室和社会保险银行)实行独立的、复杂的定价体系。

122.下列管理措施应在2008年和2010年期间执行,其中一些措施摘自2007-2010年保健结构调整项目:

推行每一位公民都享有的基本医疗服务,明确规定他们的权利并设定标准价格,这是推行一般健康保险的第一步。目前正在讨论合并社会保险银行和医疗费用办公室的可能性;

基于标准原则和价格,制定联营全科医生服务和专科医师医疗服务,以及标准化医疗服务购买(由社会保险银行和医疗费用办公室购买,最终将由新机构购买)的管理计划;

推行降低医药价格的措施,包括:

对处方上的每一项实行标准报销;

促进对同类仿效药的使用(每年可能节省1,000万列斯荷兰盾);

将某些药物排除在保险覆盖范围之外,譬如无医生处方也可合法出售的流行性感冒药;

推行新的法规,管理市场上工作人员和资本货物的数量,从而限制数量并且保证质量(譬如全科医生强制性认证)。

保证进行沟通,并保证预防性政策和信息的透明性是标准化的。这种做法将提高意识、改变病人的行为模式(往往由文化决定),并且减少医疗服务的消费。

123.作为库拉索岛社会经济举措的一部分,一些保健项目得到批准(参见下文)。将于2008-2010年期间推行这些项目,同时推行一些旨在永久改善库拉索岛经济结构并且减少社会劣势现象的改革和措施。社会经济举措将致力于行政改革。鉴于库拉索岛即将得到自治地位,如果要保证政府的质量和持续性,行政改革十分关键。最终,其他举措将改善劳动力市场的运作,为经济和社会目标等带来好处。

124.批准了下列公共保健项目:

安的列斯健康研究所;

融合专科医师治疗和医院治疗;

关于保健提供结构的政策文件;

心理社会康复;

病人电子数据库;

调查库拉索岛人口的社会心理健康情况;

整体预防。

(a)安的列斯健康研究所

该项目将支持组建安的列斯健康研究所,该所将提供详细信息,支持提供保健、筹资和政策方面的决策制定。

(b)融合专科医师治疗和医院治疗

该项目将开始在新医院致力于融合专科医师治疗和医院治疗的必要组织变动。本项目还将寻找解决会诊医生私人业务问题的可能方式。

(c)关于保健提供结构的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将描述保健体系将如何进行改革,包括推行一般健康保险。

(d)心理社会康复

本项目旨在为受过心理创伤的人创造工作机会,设立社区中心,供其使用。

(e)病人电子数据库

该项目旨在选择和推行一个综合电子系统,以便在保健体系中追踪儿童的情况。

(f)调查库拉索岛人口的社会心理健康情况

调查旨在更好地了解库拉索岛人口的社会心理健康情况。

(g)整体预防

本项目将重点制定一套整体性的预防政策和举措。

125.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正在实行多项环境健康规则和条例,但是政府承认,这些还不够。已经为优先领域(精炼厂、公用设施、废物处理工厂)制订了环境标准,但是标准尚未生效,从而拖延了《国家环境原则条例》的生效。此外,当出现对公共卫生或环境的威胁时,政府部门可以根据一些已经生效的一般性岛屿条例,如《废品条例》、《妨害条例》以及《警察条例》采取行动。但是,岛屿领土没有足够的员工负责确保这些条例得以遵守。

126.在预防、治疗和对抗流行病和地方病方面,库拉索岛采取了许多措施打击慢性疾病,譬如推行了减肥政策。此外,已提议研究Isla精炼厂空气污染对儿童肺部的影响。已有观察和预警系统帮助抗击登革热,还有一项关于防范登革热爆发的议定书。多家非政府组织正致力于艾滋病毒/艾滋病防治和提高人们对于这方面的认识,但是他们的工作受到了阻碍,因为(一)非政府组织之间缺乏协调;以及(二)大量国际组织在此领域已经非常活跃(加勒比流行病学中心、泛加勒比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合作组织、泛美卫生组织、联合国艾滋病毒/艾滋病联合规划署(艾滋病规划署)以及世界卫生组织(卫生组织)),这些组织制订了各类规定。

127.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卫生体系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是该国不能得到国际资助。这是因为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而且作为荷兰王国的一部分,安的列斯不被看作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安的列斯也不能得到荷兰政府的卫生资助,因为安的列斯不是发展关系中规定的优先区域。当修改宪法时,BES岛屿将获得这项支持。尚未确定库拉索岛和圣马丁岛是否能够获得支持。

表11人均保健费用,以安的列斯荷兰盾计(2003年)

博内尔岛

4 429

萨巴岛

4 154

圣尤斯特歇斯岛

2 814

库拉索岛

3 818

圣马丁岛

2 335

资料来源 :《保健财务概况》,2004年。

表12保健总费用,以安的列斯荷兰盾计(2004年)

保健总费用

基础保健费用

库拉索岛

513 902 309

8 993 214

博内尔岛

46 233 563

1 496 661

圣马丁岛

97 662 617

2 717 079

萨巴岛

5 992 265

425 273

圣尤斯特歇斯岛

7 488 951

180 325

荷属安的列斯群岛

653 279 705

13 812 553

资料来源 :《保健财务概况》,2004年。

表13非居民保健总费用,以安的列斯荷兰盾计(2004年)

库拉索岛

238 370 017

博内尔岛

18 460 873

圣马丁岛

35 017 348

萨巴岛

1 635 159

圣尤斯特歇斯岛

1 972 391

荷属安的列斯群岛

295 455 787

资料来源 :《保健财务概况》,2004年。

第十三条

128.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所有人都能够获得教育。初等教育免费,但是中等教育并非免费。在一些岛屿,比如在博内尔岛,家长除了缴纳就学费和教材费之外还需捐资助学。无法支付的家长有资格获得学费津贴。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也需缴纳学费,但是学生可以申请奖学金。

129.鉴于教育系统规模小,运营成本高,通常不可能在所有岛屿上施行每种教育形式。每个岛屿上都提供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上至职前中等教育水平。库拉索岛上的中等职业教育已经发展完善,而在博内尔岛上却只有有限的几门课程。向风群岛、萨巴岛和圣尤斯特歇斯岛尚不能提供中等职业教育。圣马丁岛正致力于开发中等职业教育。圣马丁岛大学已经开设了几种中等职业教育课程。

130.学生可以进入库拉索岛和阿鲁巴的、加勒比的或荷兰的高等教育学府学习。博内尔岛和圣马丁岛上的青年,以及圣尤斯特歇斯岛的少数青年,都可以在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大学就读中等职业教育水平的课程。博内尔岛还开设了一些专业课程,例如小学和中学教师培训、帕皮阿门托语二年级教师培训(见高等教育部分)。

131.2006年2月实行《国家青少年义务培训法令》,针对的是16至24岁青年。该《国家法令》给辍学的青少年提供获得资格证书的另一次机会,帮助他们找到工作,或者使他们能够通过衔接课程重新接受主流教育。这项做法旨在阻止辍学青少年数目进一步增长。国家和岛屿领土当局、学校和非政府组织都参与到了执行这个方案的进程中。各岛屿领土上参加的青年人数分列如下:

博内尔岛200;

库拉索岛2,750;

圣尤斯特歇斯岛47;

圣马丁岛838;

没有萨巴岛的数据。

132.该项目最初以试点计划启动,试点计划涉及博内尔岛的38名青少年、库拉索岛的110名青少年、圣尤斯特歇斯岛的13名青少年以及圣马丁岛的72名青少年。只要试点计划成功完成,便开始适当的培训计划。

133.为了使《法令》产生最大影响,并且使现有能力发挥最大作用,综合了一些方案,譬如提高退学的最小年龄、改善职前中等教育,并且改革中等职业教育。该举措旨在大幅度降低16-18岁年龄组青少年的辍学人数,并且保证在三年之内,该年龄组实际没有人辍学。荷兰为此项目提供资金。

134.在2003年6月至2007年6月期间,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整个教育体系,从初等教育直至高等教育经历了一场大型整改。其中多项变革波及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

135.尽管学前教育不属于主流教育体系的一部分,我们还是要讲讲这方面已经取得的进展。学前教育主要针对4岁及以下儿童,因为它帮助儿童做好准备接受基础教育,所以学前教育属于基础教育的一部分,基础教育自4岁时开始。几年前,国家政府和岛屿领土制定了政策规划。在2004年,基于这一规划,也为了对多种社会发展做出回应,认定3岁是一个关键年龄,因此将对生活在资源匮乏社区的3岁儿童给予重点关注。

136.在2007年,为4岁及以下儿童的学前教育活动制定了一套课程框架。课程也为托儿所和儿童看护中心制定了标准,再一次把重点放在3岁儿童身上。目的是要使各岛屿上的所有儿童看护机构都采用这些标准。

137.关于立法,所有岛屿均实行岛屿法令,规定了儿童看护中心至少要达到的最低要求(即卫生、安全、工作人员和设施等方面)。每个岛屿都有儿童看护中心。不是所有的儿童看护机构都能得到资助;有一些甚至要经常向家长收取小额费用,用以弥补开支。

教育改革

138.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教育的国家目标是:

保证所有儿童能够平等享有优质教育,并且能够从中受益,使得每一位公民能够实现其全部潜能,能够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

保证所有安的列斯人接受普通教育,使他们能够融入安的列斯社会、加勒比以及更广阔世界的事务,同时不损害他们的文化身份。

139.现任教育和文化部部长已经制订了一项注重结果的综合“三角计划”,该计划将付出创新性的、有重点的努力,使年轻的安的列斯人有更好的人生起点。该计划包括一系列项目,将从多角度处理该问题:

延长义务教育,适用4至18岁学生,并且加强执行工作;

纳入“青少年培训项目”,使项目发挥最大影响和作用;

使教育改革更加长久,更加切实可行;

提供为人父母的支持,从而鼓励父母参与;

欢迎多语言,将其作为发展的积极方面;

创建一个平台,最大限度促使安的列斯青少年在就业市场的参与。

140.在大约五年的时间里,“三角计划”应该将对安的列斯青少年提供的教育水平提高到可以接受的水准,改革整个体系并且将学校辍学人数以及青少年失业率降至可以接受的水准。主流教育、“青少年培训项目”以及特殊课程将使青少年做好准备,以最佳方式参与社会事务,使他们作为熟练工人进入劳动力市场。

141.在过去10年中,根据国家教育目标,为了达到所要求的标准,推行了一些创新性的进程。“三角计划”将继续推进改革进程,改革进程在过去五年(2003-2007年)的重点如下。

A.初等教育

基础教育

142.基础教育制度同时在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五个岛屿实行。截至2007/2008年,基础教育已经实施了五年。执行基础教育是一项复杂的重大工作。鉴于这项工作的性质,各个岛屿的具体因素以及国家和岛屿一系列机构的参与,基础教育进程在一些岛屿比另一些岛屿成功。

143.基础教育没有差别,并且以发展为导向,而且能够适应学生不同阶段的发展。最初有三个周期。第一周期适用4-8岁学生;第二周期适用8-12学生;第三周期适用12-14岁学生。旧的年龄组体系被多样化的多年龄组体系取代。在2005/2006学年,教育和文化部长提议适当改变政策。因此,目前给学生分组时可选择采用多年龄组的方法,但是仍然要求老师按照孩子们的学习速度以及课程内容对他们进行区分。基础教育目前有两个周期,而并非三个。第一周期适用4-8岁学生,第二周期适用8-12岁学生。以前的第三周期现在是中等教育的第一(基础)阶段。

144.教育和文化部长也建议,学校理事会现在可自行决定教学语言。部长理事会已经通过上述提议。除了帕皮阿门托语(背风群岛母语)和英语(向风群岛母语)之外,学校也可以选择用荷兰语授课,或者选择双语教育(帕皮阿门托-荷兰语或英语-荷兰语)。

145.在2007/2008学年,教师将接受特殊培训,以帮助他们适应新的两周期体系。已经编写出专用于新体系的教学材料,教科书以帕皮阿门托语编写,以推广该语言,并且加强孩子们的阅读技能。

特殊教育

146.已经制定出有关特殊教育改革问题的政策文件。目的是将特殊学校转化为专门知识中心,从而能够帮助基础教育学校,并且给它们提供支持。这些建议需要在一项政策计划中进行更详细的探讨。同样拟定了满足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特殊需要的建议,学校需要详细说明这些建议。在新的体系下,可以为具有学习和行为困难的学生提供他们需要的照顾,使他们能够参与到基础教育中,而不是转学到特殊教育机构。特殊教育将只适用于不能参与基础教育并且需要非常专业的监管的学生。

实行基础教育的相关活动

与荷兰政府签署了一项四年期教育合作方案。荷兰将为实行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费用出资85%;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政府将出资10%,余下的5%由岛屿领土出资。这项方案已延期至2007年。2007年年末将达成一项新协议。鉴于按照计划要更改安的列斯的宪法地位,未来几年需要就该方案及其供资问题签署新的协定;

第一个基础教育周期已经在各个学校建立起来,并且正在运行。一直在对教师实行一项特殊的培训方案,方案将于2007/2008年结束。第二个基础教育周期的教师也正在进行类似的培训。到2012年,在基础教育从业的所有教师都将成为合格的基础教育教师;

2002/2003年成立了Fundashon Material pa Skol(FMS),负责编制八个教学领域各自的教学材料。例如,它为背风群岛的学校准备了帕皮阿门托语的材料。向风群岛用英语授课,因此对他们来说从其他地方获取材料相对容易一些。2006年完成了第二个周期第一年教学材料的编制工作;

2006年,库拉索岛的岛屿领土启用了一项语言政策计划,名为库拉索岛的多语制。计划列出了基础教育的授课语言和语言技能指南;

学校用一种新开发的汇报卡片进行自我评价。学校可以给老师、管理人员和其他非教职人员打分。学校可以借助卡片进行测试,利用结果提高其教育水平;

实施了多种项目,以改善学校的基础设施。已经对建筑进行了改造,使其符合新的要求。博内尔岛的所有学校现在都有一块多功能空间。在库拉索岛,基础教育教学楼已经进行改造,拆除了学前班和小学之间的物理隔断。已经建成了新教室,洗手间按照儿童的需要进行了改造。给学校配备了额外空间,用来举办会议和辅导班,出于信息和通信技术方面的因素考虑,对现有教室进行了改造。

B.中等教育

新型高级普通中等教育和大学预科教育

147.新型高级普通中等教育/大学预科教育政策的原则是:

减少基于社会背景做出的选择;

提供一个连续的教育体系;

包容个体差异,格外关注差等生;

在职业教育和普通中等教育之间建立平等。

148.高级普通中等教育和大学预科教育目前包括两个层次的学习。第一层次包括基础中等教育以及一个“组合”年,为学生做好接受进一步培训的相关课程的准备;第二(更加高级的)层次分别持续三年或四年(对高级普通中等教育和大学预科教育而言)。在第二层次的第一年期间,学生必须从四个不同的组合中做出选择:经济和社会;科学和技术;科学和健康以及文化和社会。每一个组合都包含共同组成部分、专门组成部分以及提供可自由选择科目的备选组成部分。

149.全面实施了基础教育以后,这种新型的中等教育的第二层次和基础教育将实现紧密衔接。

150.高级普通中等教育/大学预科教育也正在实施改革。鉴于荷兰相应的学校近期已经发生了变化,在2006/2007年,根据部长的意见,对几点政策做出了修订。修订将于2007年8月生效,已经通知了政府的教育伙伴。将以修正案备忘录的形式将现有修订纳入国家法令,目前,该备忘录正在起草当中。多语制是关键所在。在高级普通中等教育中,教学语言是荷兰语,荷兰语是所有学生的必修课。英语和帕皮阿门托语(背风群岛大多数人讲帕皮阿门托语)也是必修课。同时也教授学生西班牙语。

151.在大学预科教育中,荷兰语、英语和帕皮阿门托语都是必修课,西班牙语、法语或德语是选修课。帕皮阿门托语课程仍然在发展之中。在未来几年,需要在一年级教师课程以及编写教学材料方面开展更多工作。在向风群岛,除了荷兰语和英语之外,必须学习一门现代语言(西班牙语或法语)。

新型高级普通中等教育/大学预科教育相关活动

在2006/2007年,针对高级普通中等教育、大学预科教育和加勒比中等教育委员会考试的质量进行了一次详细的调查。今后可据以做出改进的调查结果正在汇编中;

2006年3月举办了一个为期两天的教师会议,会上讨论了新的教学方法和库拉索岛新的课程安排;

在2007/2008年,已经根据政策中提出的修订对一些考试大纲进行了调整。

C.职业教育

152.职业教育包括职前中等教育以及此后的中等职业教育。总之,荷属安的列斯群岛职业教育政策的原则如下:

职业教育应基于基础教育提供的一般知识以及技能的广泛基础。这种普通教育对个人发展、对在安的列斯社会发挥作用的能力、对发展现代劳动力市场需要的关键资质至关重要;

职业教育应帮助学生做好从学生生活向工作生活的转变;

在一个社会、经济和技术迅速发展的世界中,职业教育应帮助学生做好在其所从事的行业终身学习的准备;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不应该存在严格区分,两者同样有效;

职业教育应尊重学生在能力和兴趣方面的不同,通过区别化的项目、材料和教学方式,提供更多的细分和专门教学;

已经就业或正在找工作的人也应该能够接受职业教育。

职前中等教育

153.职前中等教育将职前教育和初级普通中等教育融合在一起。职前中等教育提供三个领域的培训:(一)技术;(二)护理和福利;(三)经济。职前中等教育通过允许学生在晚些时候选择职业方向,融合普通课程和职业课程以及分组,努力争取平等机会。

154.在四年课程的前两年,重点在于给所有学生提供普通教育基础。在第三年,学生在三个方案中做出选择:中级管理理论课程、实用中级管理课程或者实用基础课程。职前中等教育并不是终结性教育。在第三年和最后一年之后,学生继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或接受高级普通中等教育(如果他们这样选择)。

155.落后的学生有一个选择方案,便是个性化额外支持,面向应该有能力接受职前中等教育,但是有困难的学生。根据这个方案,学生接受额外支持,以成功完成所选课程,并取得文凭。为了保证职前中等教育满足这些学生的需要,国家法令草案修订案备忘录中载有特殊规定。

156.即使有额外指导,但是对接受职前中等教育还有困难的学生可以转向基础职业培训。基础职业培训原则上是终结性教育,为学生做好就业的准备。基础职业教育于2005/2006学年推行。

中等职业教育

157.中等职业教育于2004/2005学年推行,融合了高级中等职业教育、短期高级中等职业课程以及国家职业培训中心提供的课程。可选的有两个方案:边工作边学习(学术性更强的项目,面向学习中级管理理论课程的学生)以及边学习边工作(更加实用的课程,面向学习实用中级管理课程和实用基础课程的学生)。可以按照以下四个层级学习课程:

第1级:培训至助理级别(1年);

第2级:基本职业培训(2年);

第3级:专业培训(3/4年);

第4级:中级管理培训(4年)。

158.前两个级别没有最低入学要求,适合学习实用基础课程的学生。基础职业培训学生可以加入中等职业教育第1级。学习实用中级管理课程的学生可以参加第3级课程,而学习中级管理理论课程的学生可参加第3级或第4级课程。

3.Ku Kara pa Laman――面对波浪

159.Ku Kara pa Laman/面对波浪项目设立于2006年,该项目是对国家职业培训中心学生2004年春季的一项工作/学习项目的响应,也是此工作/学习项目的持续。该项目有两个目标:建立荷属安的列斯群岛、阿鲁巴和委内瑞拉之间的轮渡联系,以及建立Ku Kara pa Laman水上学校,为处境不利的青少年提供免费教育,这是“青少年义务培训课程”的一部分。

160.该课程为期六个月,给16至24岁接受过很少教育或没有接受过教育的青少年提供在水上学校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机会。他们拥有发展自身和发展职业的机会,提高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机会或让他们进一步深造。当他们完成课程,他们可以申请一级海事培训(海员),或者,如果他们完成衔接课程,可申请二级(官员)。他们也可以选择直接申请岸上工作,譬如餐饮业。

161.Ku Kara pa Laman是一个积极的项目,能够带来长期的好处。但是,我们不能期望立即降低目前的辍学率。此时,只有一艘船参与了该项目。但是,如果在安的列斯政府当局登记的每一艘船接收4名青少年,这就意味着每次都会有1,200名参与者。因此,本项目提供了一个独一无二的机会,能够对解决该年龄组青少年的教育问题和就业问题做出巨大的贡献。根据预期,考虑到参与者完成课程后的赚钱能力以及货运和客运的商业收入,该项目的成本能够很快收回。

D.高等教育

162.安的列斯高等教育政策重点在于支持当地设施,以防止人才流失,并且创造由受到高等教育的人构成的当地基础设施,这也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安的列斯有一所国立大学,即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大学,另外还有圣马丁大学。目前正在制订供资模式,保证政府拨款以简单、透明和负责任的方式分配给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大学、圣马丁大学和其他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院校。

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大学

163.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大学设有四个学院:法学院、社会科学和经济学院、工程学院以及艺术学院。正在成立社会工作和行为科学学院。该大学善于监督自己的决策工作,以及相关的立法变化,它正为一些方案成功地设计认证体系。

164.艺术学院很快将更名为教育培训和文化学院,并将以帕皮阿门托语、英语和荷兰语提供为期四年的二级教师培训课程,并且提供基础教育教师培训课程。

165.以帕皮阿门托语开展的二级教师培训有两种形式:全日制(2002/2003学年推行)或强化培训(2003/2004学年推行)。以英语开展的二级教师培训于2004/2005学年推行,以荷兰语开展的培训随后在2005/2006学年推行。自2004/2005和2005/2006学年以来,来自库拉索岛和博内尔岛的学生已能走上个人学习道路。

166.在2006/2007学年,库拉索岛开办了基础教育教师培训课程,博内尔岛紧随其后,于2007年1月开办了该课程。

167.鉴于对《高等教育法案》的预期,基础教育教师培训课程将开始采用欧洲学分转换系统。以荷兰语、帕皮阿门托语和英语开展的二级教师培训也将在2007/2008学年采取该做法。

168.法学院与很多其他大学和学院紧密合作,在2003/2004学年开始推行学士-硕士结构。

169.工程学院提供三种主要的学位课程:

建筑和土木工程;

信息技术和电气系统;

工业技术。

170.社会科学和经济学院使用欧洲学分转换系统。

表142003-2007年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大学学生

学年

艺术学院

法学院

工程学院

社会科学和经济学院

总计

2003/2004

51

199

301

490

1 041

2004/2005

96

231

381

647

1 355

2005/2006

162

236

457

870

1 725

2006/2007

238

474

249

1 071

2 032

表152003-2007年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大学毕业生

学年

艺术学院

法学院

工程学院

社会科学和经济学院

总计

2003/2004

15

18

15

48

2004/2005

17

20

14

51

2005/2006

9

20

20

58

107

2006/2007

19

29

20

45

113

教师培训学院

171.2002/2003学年,教师培训学院为基础教育教师培训设计了新的课程。员工培训于2003年开始,项目于2004年启动,标志着旧式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结束。

表162003/2004学年教师培训学院的学生

男性

女性

总计

总计/学校

小学教师培训

10

127

137

幼儿园教师培训

7

95

102

总计

17

222

239

239

表172006/2007学年教师培训学院的学生

男性

女性

总计

总计/学校

小学教师培训

8

60

68

幼儿园教师培训

7

87

94

总计

15

147

162

162

圣马丁大学

圣马丁大学提供以下级别的培训:

准学士学位

商务准学士;

文学准学士;

计算机科学准学士;

学士学位

工商管理学士;

教育学学士;

硕士学位

教育学文学硕士;

学习课程(非学位课程)

成人拓展课程;

英语作为第二外语;

普通同等学历证书教学课程;

大学预科课程;

继续教育课程。

172.录取需要荷兰、美国、法国或英国教育系统颁发的学历。

173.其他一些机构也提供高等专业教育课程,其中很多机构得到安的列斯政府承认。这些机构通常与荷兰的机构有紧密的工作关系。

174.荷属安的列斯群岛还有很多特许的医学院:

博内尔岛:Saint James医学院、Xavier大学医学院;

库拉索岛:St. Martinus大学医学院;加勒比医科大学;

萨巴岛:萨巴岛大学医学院;

圣尤斯特歇斯岛:圣尤斯特歇斯大学医学院;

圣马丁岛:加勒比美国大学医学院。

175.这些医学院将很快启动各自课程的认证系统。准备工作正在顺利进行中。

知识经济主席

176.曾有一段时间计划设立知识经济主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5年大会第三十三届会议就在荷属安的列斯群岛设立这一主席职位进行了讨论。教科文组织荷兰全国委员会通过提供这一领域的专业技术做出了贡献,此外,设立知识经济主席的问题被列入了教科文组织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全国委员会与教科文组织荷兰全国委员会签订的谅解备忘录。各岛还与负责高等教育的教科文组织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所保持联系。

177.2006年6月举行了一次研讨会,为的是:

确定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是否具备更积极地促进知识经济所必须的条件;

为作为国际贸易政策一部分的以后的知识经济政策提供论据;

得出结论并提出建议,从而制定出进一步发展教育体系和促进经济部门的纲领性原则,进而促进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知识经济的发展。

178.参加研讨会的有多家当地组织(商会、荷属安的列斯群岛银行、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大学和毕马威咨询事务所)和一些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

179.研讨会之后,该进程由经济事务部和教育、体育、文化部接管。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大学与指定的部际委员会协作,在知识经济主席完全设立并落实之前协调这一过程。委员会也将开展其他知识经济项目。

180.该进程旨在于加勒比共同体框架内,就知识经济/创新经济问题寻求,与其他加勒比岛屿进行合作。

E.立法

181.为响应政策上的变动,对立法进行了大量修改。

1.《国家官方语言法令》

182.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有三种常用语言:帕皮阿门托语、英语和荷兰语。长久以来,这几种语言所属的社会地位以及它们的使用在政府与公民间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一直没有定论。为加以明确,并加强语言政策的连贯性,政府颁布一项《国家法令》,详细规定了政府和公民在交流的时候应使用何种语言。此外,还实行了公共场合用语的相关规定。2007年3月28日荷属安的列斯群岛颁布了《国家法令》,这是在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对三种官方语言进行最佳控制和使用的第一步。

2.《国家义务教育法令》修正案

183.1991年,《国家义务教育法令》生效,当时适用于6至15岁的儿童。为响应之后发生的变化,《国家法令》得到修订,现适用于4至18岁的儿童。目前正投入更多努力,保证学龄儿童上学。这意味着要监测青少年的进步,如果他们在没有获得基本资质的情况下,可能要辍学,就要为他们提供帮助。修订后的《国家义务教育法令》由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于2007年6月22日颁布,并于2007年8月1日生效。通过降低义务教育入学的下限年龄,政府希望保证安的列斯儿童接受基本教育,这将为他们的进一步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早期鼓励会给孩子们一个更好的开始,增加他们的机会,将他们的发展潜能最大化。这对来自贫穷环境的孩子尤为重要,这些孩子的父母不太可能充分了解早期鼓励性教育的重要性。将义务教育的上限年龄提高到18岁的目的是通过保证所有青少年受过培训和教育,并最少达到中等职业教育一级水平,从而尽可能减少辍学人数。这种做法能够让他们更容易找到工作。到达18岁但未能达到这个水平的人将遵循《国家青少年义务培训法令》。

3.《国家青少年义务培训法令》

184.该《法令》适用于16至24岁青少年。一大部分16至24岁青少年还未拿到学历就已从中等教育机构退学。《法令》通过制定关于上学和培训的规定,给这个目标群体提供第二次机会,以便其得到能够帮助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成功的教育水平,从而应对这一问题。

4.《国家审查法令》草案

185.在过去的十年中,安的列斯实行了很多教育改革,旨在改善教育质量,扩大教育普及面,并促进向高等教育转化。这些改变需要一个符合现代要求的质量保障体系。为实现预期结果,教育界各方(如教育检查团、考试委员会、岛屿领土、学校董事会和学校等)将需进行合作。《国家审查法令》草案确立了检查团和其他监督机构的运作框架以及他们拥有的权利。

5.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国家高等教育法令》草案

186.为达到现代教育的要求,将根据高等教育的新政策对现有《国家法令》进行修订。新法令将针对大学和高等职业教育制定规章,并对课程获得官方认证和资金申请资格所需达到的条件进行详细说明。

6.《国家青少年关爱法令》草案

187.法令尚在制定之中。将在不久的将来提交利益攸关方。

F.对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教育造成影响的具体问题

两级政府

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政府分为两级:中央政府和五个岛屿的政府当局。政策和立法由中央政府制定,在岛屿级别执行。只有两级紧密合作才能使得这一体系有效运作。近年来,政府的频繁转换对于政策及政策的执行产生了不利影响。

教育供资

教育是对未来的投资。对初等教育的大型改革以及中等教育改革需要大量投资。这就需要政府加大力度募集所需资金。教学材料、继续教育基础设施和教师工资只是成本中的一部分。萨巴岛、博内尔岛、圣尤斯特歇斯岛这些较小岛屿的教育费用相对较高,因为只有少数学生受益于此项投资。但仍需进行投资。在2002/2003学年,荷兰和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签署了一项四年期教育合作方案,其中规定所需翻新费用中,荷兰将为出资85%,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出资10%,余下的5%由岛屿领土提供。项目预计于2006年底结束,但是却顺延至2007年。为安的列斯整体和各个岛屿分别制定了项目实施计划。方案遇到的问题之一是工作人员不足,导致一开始便无法按照计划执行,延误了各个项目。预期会于2007年底签署一项2008-2011年的新合作方案。

能力缺失

在执行改革之时便显而易见,安的列斯作为小型群岛有时候缺少必要的专业技术。这意味着需要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各岛屿几乎没有资金可供聘用专家,所以只能在有限时间内进行聘请。由此产生的良性影响就是这迫使安的列斯本土专家不得不加速学习,并立刻学以致用。

教师短缺

五个岛屿都需应对教师短缺问题,这主要由以下原因导致:(一)教学队伍老龄化(世界性问题);(二)对该行业缺乏认同,导致众多教师改行;(三)由于缺乏兴趣,接受教师培训的人员减少;以及(四)师范生的数量减少。引进海外教师,开设不脱产/集中教师培训课程可以部分地缓解这种短缺状况。中途改行做教师也是一种解决办法。向风群岛的教师流动最为频繁,时常不得不从邻岛聘用合同教职人员。问题在于,聘用教师通常在到期前便会离职,即便供职期满,也通常不会续约。这样就很难建立以一个可靠的教师群体,也就意味着这种短缺状况永远无法得到根本性改变。文化差异也是个问题;如果聘用教师觉得很难融入,便会对其教学工作产生不良影响。另一个问题是,海外教师需要在新的教学体系中接受培训和教育。如果他们离职,会带走这些知识和经验。而如果新的外聘教师替补进来,还会发生同样的事。年轻人离开本岛(如萨巴岛)去接受教师培训通常不会回归本岛,这使得这一问题进一步加重。

非法学校

圣马丁岛还存在非法学校的问题。与其说这是一个教育本身的问题,不如说是一个对教育造成影响的移民/法律问题。来自邻岛的移民举家迁往圣马丁岛,希望得到更好的发展。他们滞留该岛却无法获得法律身份,因此无法接受主流教育。岛屿当局政府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正在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2005年,他们呼吁非法滞留在圣马丁岛的儿童进行登记。2006年,他们对非法学校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共有11所非法学校正在运营,在校学生共619人,年龄范围为4-18岁。

表18非法学校在校生数量,按年龄开列

小学生年龄

学生人数

中学生年龄

学生人数

4岁

7

13岁

43

5岁

15

14岁

32

6岁

33

15岁

24

7岁

26

16岁

23

8岁

37

17-18岁

5

9岁

23

10岁

30

11岁

49

12岁

50

缺乏相关技能

职业教育的问题之一,是它教授的技能与劳动力市场的需要无法接轨。其结果是青年失业率居高不下。萨巴岛和圣马丁岛不止在一个场合下提到这一问题。在其他岛屿上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三角教育计划”的目标之一,是为荷属安的列斯群岛青年在劳动力市场上获得最佳就业机会创造一个平台。有三个关键领域:(a) 确保提供足够种类的课程,针对缺口性职业和工作对青年进行培训;(b) 提供工作安置,这样学生就可以获得实践经验;以及(c) 确保工作岗位数量充足,这样青年一结束培训便可直接就业。

普通高中教育级别学生数量不足

职前中等教育之后进入普通高中教育继续学习的学生数量不足。(尽管职前中等教育之后理应是中等职业教育,许多学生仍将其视为进入普通高中教育的另一条途径。)

G.给学生的经济援助

188.1999-2002年期间的执政政府决定分散国家学生资助体系。随后,每一个岛屿领土推行了自己的体系(库拉索岛除外,库拉索岛已经于1990年设立了库拉索岛学生资助基金会)。

189.2004年,博内尔岛设立了博内尔岛学生资助基金会。在圣马丁岛,岛屿执行委员会负责学生资助,而国家政府负责萨巴岛和圣尤斯特歇斯岛。在库拉索岛、荷兰或加勒比海地区/美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或大学水平教育的学生可以得到学生资助。

190.2004年成立了圣马丁岛学生支助处,为在荷兰读书的向风群岛的学生提供支助和建议。2005年1月库拉索岛学生资助基金会在荷兰开设了一个分支机构,为库拉索岛和博内尔岛的学生提供指导和支助。库拉索岛学生资助基金会也为中等教育学校学生提供补助。

库拉索岛学生资助基金会

191.截至2006/2007学年,库拉索岛学生资助基金会实施了一个新的学生资助体系,面向任何一名想要到受到库拉索岛学生资助基金会承认的位于库拉索岛、本地区或者荷兰的学校求学的学生。新的体系对在2006/2007学年之前已经领取补助的学生不适用。新体系又名为基本资金,包括基本补助、追加补助以及基本贷款。该笔资金旨在提供学费或学杂费、教科书、公共交通以及保险。

192.根据新的体系,所有学生有权享有30%的标准金额,不管他们的父母收入如何。这就是基本补助。

193.库拉索岛学生资助基金会认为,除了基本补助之外,父母应负担基本学习费用的30%。如果父母没有足够的收入来负担这笔费用,政府将提供追加补助,负担这笔费用的部分或全部。基本补助和追加补助遵循同样的条件,而且实际上是在名义上的课程期间给学生的与其表现相关的补助。如果学生达到了某个目标,他们只需要偿还部分补助。

194.除了基本补助和追加补助之外,基本贷款是额外的可选方案。基本贷款收取学生利息。

195.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学生还可以申请:

额外学生贷款,支付额外学习材料费用、因参加在库拉索岛学生资助基金会登记的学校开办的课程而产生的额外费用、旅行费用、专业设备费用和个人费用。这笔贷款取决于家长的收入;

住宿贷款,支付从库拉索岛学生资助基金会登记的中介租赁房屋的费用。这笔津贴取决于父母收入,在库拉索岛或者本地区参加高等教育课程的学生可以享用;

补充学生贷款,只有在与表现相关的补助所涉期间结束时,学生才可以申请这笔贷款。该笔贷款可在两年内付清,并向学生收取利息。要求荷兰学生的家长、法定代表人和/或伴侣向他们支付家长或伴侣金额。

196.不符合申请基本资助的条件,但是仍然想学习的学生可以申请特别学生贷款。只有参加在库拉索岛学生资助基金会登记的库拉索岛“第二次机会”教育机构开办的课程才能申请。

197.特殊津贴:在库拉索岛,无法负担其子女中等教育学费的低收入家长可以申请政府津贴来支付就学费用。所采取的形式是对书费、教学材料费以及学费给予补助。

博内尔岛学生资助基金会

198.博内尔岛学生资助基金会仍然在建立的过程中,目前只给在博内尔岛、库拉索岛、阿鲁巴和荷兰学习的学生提供补助。直至最近,想要在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其他地方完成大学预科教育级别毕业考试(6级)的学生有资格申请负担他们学习费用的津贴。学生们现在能够在博内尔岛完成大学预科教育。

表19发放的学生补助数量

就学地点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荷兰

343

321

254

317

库拉索岛

899

691

705

983

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大学

233

485

10

资料来源 :库拉索岛学生资助基金会2006年年度报告。

表20发放的补助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现有补助

482

694

759

824

新补助

260

438

452

270

总计

742

1 132

1 211

1 094

资料来源 :库拉索岛学生资助基金会2006年年度报告。

公立学校、政府资助的私立学校和非政府资助的私立学校

199.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有很多不同种类的学校。既有岛屿政府当局管理的学校(公立学校),也有由独立的学校理事会管理、基于某种信仰或哲理的学校(政府资助的私立学校),而且在库拉索岛还有非政府资助的私立学校,提供初等和中等教育。后者或遵守安的列斯教育体系规定的最低教育要求,或者根据荷兰或美国体系运行。具体例证包括Schroeder学校、Vespucci学院、Abel Tasman学院以及国际学校,上述学校都设在库拉索岛。

200.政府当局和政府出资筹建的私立学校由岛屿当局根据标准V&V(即Vergoeden en Verantwoorden或支付与清账)资助体系供资。这一体系为学校运营提供资金(人员和材料方面的成本),并对资金使用提供结算。人员成本包含教师、教学支持人员和非教职员工。材料成本包括教学楼的日常运行与装修费用,组织、学校董事会、管理和监管费用。诸如建立新校区或实施改革所需的资金成本不包含在V&V体系之内。下面是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学校概况。

表21a基础教育学校,按类别开列

学校类别/学校董事会

博内尔岛

库拉索岛

萨巴岛

圣尤斯特歇斯岛

圣马丁岛

罗马天主教

4

27

1

1

6

新教

2

1

七日基督复临派

2

1

1

人道主义者

1

维亚教会

1

卫理公会教派

1

2

五旬节派教会

1

政府当局

1

15

1

6

基金会

2

1

总计:78所学校。

表21b特殊学校,按类别开列

学校类别/学校董事会

博内尔岛

库拉索岛

萨巴岛

圣尤斯特歇斯岛

圣马丁岛

罗马天主教

10

新教

1

政府当局

1

5

1

总计:18所学校。

表21c职前中等教育学校,按类别开列

学校类别/学校董事会

博内尔岛

库拉索岛

萨巴岛

圣尤斯特歇斯岛

圣马丁岛

罗马天主教

14*

新教

3

人道主义者

1

卫理公会教派

政府当局

1(SGB)

2

1家,加勒比中等教育委员会运营的职前中等教育

1家,职前中等教育和高级普通中等教育

1

基金会

2**

2家(Sundial和SXM学院)

*包含一所职前中等教育夜校。

**Vespucci大学和Abel Tasman大学。

在库拉索岛有三所学校提供特殊中等教育(VSO)。

总计:28所学校。

表21d高级普通中等教育/大学预科教育/加勒比中等教育委员会学校,按类别开列

学校类别/学校董事会

博内尔岛

库拉索岛

萨巴岛

圣尤斯特歇斯岛

圣马丁岛

罗马天主教

2

1

新教

1***

卫理公会教派

政府当局

1(SGB)

1

基金会

2**

1家高级普通中等教育和职前中等教育

2家,其中一家与加勒比中等教育委员会共同运营

***2007年8月开始上第一堂课。

总计:11所学校。

表21e职业高中,按类别开列

学校类别/学校董事会

博内尔岛

库拉索岛

萨巴岛

圣尤斯特歇斯岛

圣马丁岛

罗马天主教

4

政府当局

1

2

总计:7所学校。

201.国家职业培训中心、荷兰加勒比大学、库拉索岛培训和训练中心及Formashon den Enfermeria学院都有自己的董事会,不属于主流教育。

第十四条

202.在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初等教育是强制性的,也是免费的。自1991年施行了《义务教育法案》以来,6-15岁的所有儿童都必须上学。《法案》规定,为无法上学的处境不利儿童提供食物、衣服和上学的交通工具。岛屿条例中对这些方便措施做出了规定,各个岛屿的当局政府也出资实现了这些方便措施。

表222003/2004年库拉索岛的学校通勤申请/批准的申请

学年

申请

批准的

司机

2003/2004

5 011

4 808

145

2004/2005

5 722

5 386

142

2005/2006

6 337

5 868

141

2006/2007

6 707

6 278

138

资料来源:Servisio pa Asuntunan di Ensenansa(SAE)服务计划。

第十五条

203.文化事务首先是各岛屿的责任。但是,中央政府可以对文化政策的制定和立法工作贡献力量。目前,中央政府正在制定文化政策计划。

204.下面是各岛文化活动概览。

博内尔岛

205.在过去的五年中,文化、艺术和文学部已经组织了许多活动,也支助和补贴了多个项目(见下表23)。

表232003-2007年文化活动概览

活动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面具民俗表演

x

x

x

x

通过Fukabo为博内尔岛狂欢节庆祝活动拨款

x

x

x

x

x

为一次青年文学大赛Arte di Palabra提供拨款和支助

x

x

x

参加并支助风筝节

x

x

为Dia di Rincón提供补贴和支助

x

x

x*

Sambarku di Estímulo公布,一个当地推广奖项

x

x

x

为Lus den Skuridat文化方案拨款

x

与博内尔岛其他博物馆共同庆祝国际博物馆日

x

x

庆祝Simadan di Aleluya, 传统丰收节

x

x

圣胡安和圣佩德罗民谣节

x

x

x

为博内尔岛日庆祝活动提供支持(庆祝国家身份并特别关注各个岛屿)

x

x**

x

通过BSAF补贴赛舟会

x

x

x

向博内尔岛人民致敬

x

x

纪念Fontein奴隶起义,颁发Chapi di Lucha奖(奖励为了公正和平等而奋斗的人们)

x

x

x

有关博物馆如何保存文物的讲座和培训班

x

为学校购买新的博内尔岛传统弦乐器kuartas

x

为“儿童书刊周”拨款并提供支助

x

x

x

博内尔岛国旗二十五周年纪念活动

x

参加与库拉索岛的交流项目

x

x

为Tumba音乐节拨款

x

Luna yen di poesia, 本土作家会议

x

x

参加在库拉索岛举办的有关文化遗产和立法的研讨会

x

x

与其他安的列斯岛屿的文化交流

x***

x****

艺术节目表演/推广本土音乐

x

x

x*****

社区中心的社会节日

录制推广视频,《Oog op博内尔岛》

x

文学事件和奖项

x

x******

青年智力竞赛,Rincón

x

克里奥尔语讲座

x

国际对话:青年方案

x

出版故事书《Tante Linda da konta》

*用电视机播放。

**在荷兰庆祝博内尔岛日。

***阿鲁巴民谣节。

****与库拉索岛交流。

*****Dossier Kòrsou的剧院项目。

******Krusa Laman(穿越海洋)国际文学节。

库拉索岛

206.库拉索岛的博物馆、画廊、宾馆和其他场馆展出了当地和国际艺术家的作品。有几场年度节日和庆典,其中最为著名的当属Tumba和爵士乐节。丰收节(在库拉索岛叫做“seú”,在博内尔岛叫做“simadan”)是岛上的传统节日,庆祝荷属安的列斯群岛著名的狂欢节。各界人士都参与到庆祝活动中来。在过去的几年中,狂欢节和丰收节越来越受到各地游客的欢迎。大型文学活动包括年度儿童书刊周和高中生帕皮阿门托语文学比赛――语言的艺术。

1.Siman di Kultura:Lanta bo kara i biba bo kultura(文化周)

207.Kas di Kultura(文化屋)是由库拉索岛政府资助的私人基金会。负责实施库拉索岛岛屿领土的文化政策,包括公众文化教育,因为岛屿政策规划拟使岛屿居民更加了解自己的文化和历史。为此,文化屋于2004年9月组织了首次Siman di Kultura(文化周)活动。此次年度活动旨在提高人们的文化意识,增强他们对岛屿文化身份和历史的认同感。鼓励各个组织、企业、童子军和其他青年团体、家庭、学校、兴趣小组和艺术家举办各种活动并参与其中。岛上各个社区均举办了各式活动。有文学会、舞蹈培训班、绘画培训班、讲故事培训班、油画培训班、视觉艺术培训班、展览培训班和书籍CD出版培训班。在办公室、购物中心、图书馆和画廊举办各种活动,还有各种团体表演节目。2007年,邀请教育大学、库拉索岛人才和Showbiz基金会以及Bos di Hubentut为中小学生表演剧目。文化周也为见到艺术家、音乐家和演员提供了一次绝佳机会。

2.王国和苏里南之间的文化交流

208.2007年6月26日至29日,荷兰王国各个国家(阿鲁巴、荷兰和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和苏里南举办了文化交流活动,其目的在于推动前者与王国现有国家的文化关系的发展,找到并定义他们共同的文化遗产,以对未来的新型合作有所帮助。这种交流活动应该最终做到两年举办一次。

209.此次文化活动的主题为语言和国家服饰,特别是加勒比荷兰语,以及传统和现代头饰。各种加勒比语言如何对荷兰语造成影响?传统服饰历经时日如何发展,如今哪些现代变化显而易见?这一主题主要关注服饰的一个元素――头饰。在探索含义和符号价值中强调了头饰的交流作用,还分享了有关头饰的知识和技巧。

210.交流是安的列斯文化和教育部长的一个具体的政策目标。鉴于王国正处于确立新宪法关系的政治进程,部长也认为,从一个新角度审视王国的共同文化遗产十分及时。通过颂扬王国的共同文化遗产,便可逾越王国内外国家之间的文化障碍。相互尊重、相互谅解会使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基础得以加强,也有利于各国团结,追寻共同的目标:文化遗产的传播会丰富单一文化。

211.项目包括:

加勒比荷兰语小组座谈;

服饰和头饰培训班;

帕皮阿门托语教学材料和头饰类型展览;

文化夜。

212.文化交流强调并肯定了:

为共享文化知识而定期举办此类交流的共同愿望;

有必要对传统做以书面记录;

加强文化接触次数和强度的重要性;

从历史角度对文化异同进行研究和记录(对比研究)的共同愿望;

促进王国和苏里南的文化机构之间的合作至关重要。

213.文化交流各参与方同意以文献和书刊形式记录此次交流的信息、结论和成果。

萨巴岛

214.萨巴岛岛屿领土没有文化事务部,也没有任何明确的文化政策。因此较之其他岛屿,萨巴岛上的文化活动相对较少。

215.为组织大型活动成立了几个委员会。非营利基金会和非政府组织也组织了多种文化活动,比如萨巴岛加勒比国家协会,协会的宗旨是通过加强与该地区其他国家和岛屿的关系,支持在萨巴岛举办更多文化活动。

216.由于萨巴岛人口老龄化,以及电视机、旅游业和(其他民族移居萨巴岛的)移民活动逐渐兴起,传统风俗面临失传的风险。

萨巴岛的文化活动:

年度活动:萨巴岛日(12月)、萨巴岛夏日节(7月末/8月初);

萨巴岛加勒比国家协会聘请了一名古巴舞蹈教师,为期一年;

一个旨在激发青年对园艺和农业的兴趣的园艺项目。这一“organoponico”项目所采用的是古巴的一种方法。

圣尤斯特歇斯岛

217.圣尤斯特歇斯岛文化部支持举办各种年度文化活动,以保留岛屿当地文化。岛上大部分民族由各自的协会代表,组织各种活动和庆典。岛屿每年都强调并庆祝其文化多样性。2006年,文化部升起了岛上所有民族的旗帜。

218.当地艺术家两次获得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安的列斯母语奖。2004年,向一家戏剧公司颁发了该奖项。2006年,一位卡吕普索艺术家因为通过歌曲推广当地语言而荣获这一奖项。

国家档案馆

219.《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国家档案法》就公众如何获得档案馆中储存的一切形式(电子版或纸质版)信息做出了规定。这项法律于1996年生效(1989年第64号政府公报),它使得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公民可以行使一项重要的社会和文化权利:在限制了40年之后(很快将改为20年),公民可以免费查阅原始文件。有选择地转移文件到国家档案馆使之成为现实。由此,国家档案馆为公民积极、民主地监测政府行为,行使权利和寻找证据提供了便利。国家档案馆也为文化和历史研究提供了便利。

220.2006年,咨询委员会起草并审议了新的《国家档案法》。2007年,该法递交荷属安的列斯群岛议会中央委员会讨论,目前正待通过。

221.自2005年投票公决之后,所有立法提案和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均明确强调了荷属安的列斯群岛这个国家已经解体。其目的在于基于“共同回忆”原则,确保目前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所有岛屿上的居民都能获取信息。一些国际原则和准则适用于这一领域,例如1985年的《教科文组织准则》、国际档案理事会1996年颁布的准则以及1993年在档案问题国际圆桌会议(档案问题圆桌会议)上讨论的报告。这些原则在与安的列斯政府、岛屿领土和荷兰政府举行的全体会议上讨论并通过。如果这样安排,那么这个已经解体了的法律实体的档案馆结构仍将继续保持其完整性,即便国家解体,档案馆也还将留在创立时所在的岛上。要求各岛指定一个知识库,并将记录转移到那里。根据共同回忆原则,岛与岛之间将建立一种利用电子手段交流相关信息的标准方式。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政府已经成立一个档案专家小组,专家们将制定一项计划,逐步实现这一部分的解体行动。专家小组由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所有岛屿领土和阿鲁巴派代表组成。

222.2006年,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政府决定在库拉索岛建立一个新知识库,用来保存所有由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其合法前身、库拉索岛岛屿领土和新库拉索岛国的各个档案馆这些公共团体在库拉索岛留下的所有记录,并提供查阅途径。建立知识库的工作自2007年开始。

223.国际档案理事会于2006年11月在库拉索岛举办的档案问题国际圆桌会议强调了“共同回忆”。来自世界各地的国家档案保管员汇聚于岛上,讨论这一概念,并勾勒出“共同回忆”的框架。

224.会前就如何在热带气候中保存档案的问题举行了研讨会,最终提议建立加勒比专业技术中心,对这一热带区域的易损坏的记录进行保存和专业性管理。

225.向国际档案理事会教育委员会委派了一名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国家档案管理员,她在职权范围内努力提高该领域所有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和竞争力,以加强对档案信息的保护,使档案信息更容易获取和传播。

知识产权

226.在2003到2005年之间,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知识产权办公室面向公众组织了一次有关实际执行《马德里议定书》的集中培训课程。有关马德里体系的公众信息也定期在各种媒体上公布。2004年5月,办公室参加了一次在荷兰埃尔默洛举行的国际展览,展览期间各家机构和组织由一个联合贸易代表团统一代表。

227.2004年和2005年,办公室向司法部长提交了立法草案的各项文件。2004年,办公室提交了国家法令草案,附带一份说明性备忘录,用以修订1913年《国家著作权法》(1913年第3号政府公报),更新了有关这一问题的立法,并履行了国家的条约义务。2004年,办公室还提交了一份国家法令,规定了落实1913年《国家著作权法》第17a条的一般性措施,这样,付费电视公司可以在某些情况下,不需经过版权所有人的同意,便以反复广播的方式,宣传一件文学、科学或艺术作品。2005年,办公室提交了一份有关类似权利的国家法令草案,附带一份说明性备忘录,授予表演艺术家、唱片制造商和广播公司权利。

228.2005年,一大群当地艺术家参加了在巴巴多斯岛举办的一项大型地区贸易博览会――加勒比纪念品和手工艺品展销会。知识产权办公室与库拉索岛商会密切合作,提醒手工艺者注意知识产权的问题。在博览会之前和期间,办公室对当地和国际手工艺者给予积极协助。

229.2006年10月4日,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加入了几项公约,包括:

1973年10月5日的《给予欧洲专利权公约》、1975年第108号和1976年第101号《荷兰条约汇编》;

1973年10月5日的《给予欧洲专利权公约》第63条修订法案、1992年第47号《荷兰条约汇编》;

2000年10月17日在伦敦签署的《给予欧洲专利权公约》第65条执行协定、2001年第21号《荷兰条约汇编》;

2000年11月29日在慕尼黑签署的《给予欧洲专利权公约》修订法案、2002年第64号《荷兰条约汇编》、2006年第22号《法案法令公告》;

2000年6月1日《专利法条约》、2001年第120号《荷兰条约汇编》。

230.此外,以下对现有法律的修订开始生效:

2006年8月3日发布的命令,该命令颁布了2006年4月12日法令即第218号《法案法令公告》,并确定了2006年2月16日《王国法》的生效日期,其中,《王国法》对旨在落实关于知识产权执法的欧洲指令的1995年《专利法案》进行了修正。《指令》中规定的统一办法将实现对伪造和盗版行为更有效的控制。对1995年《专利法案》的各部分进行了修订,旨在使之符合《指令》的要求;

对1995年《专利法案》及关于对生物技术发明实行法律保护的《种子种苗法》的修订。该项修正案将第98/44/EC号指令落实到了对生物技术发明的法律保护之中。《指令》旨在澄清生物技术领域某些发明的专利性;

一项对1995年《专利法案(执行)法令》的修订案,内容涉及专利技术水准评估过程中的书面意见。